开封有猫小凤有刀作者:秋水伊人
文案
坑爹呢,尼玛!
走路死也就算了,还特么搞穿越,还是魂穿。
简直各种晴天霹雳当头劈下,人都焦了有木有?
虾米?
姓庞?
开封府?
老包?

夹在包庞这对人民内部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敌对双方中间,小凤姑娘表示鸭梨山大!
她不要有个建软红堂,最后被铡了的兄弟叫庞昱…这让她怎么有脸去见她的偶像包青天,还有死后怎么去见她家的列祖列宗啊,这简直是场人间惨祸啊。
小猫,你没吃耗子药吧,你的官配姓丁,不姓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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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文不遵从原著,原著党请绕行!
再有,考据党绕行!
作者不想跟任何人争辩,我安静的写,你们安静的看,这样就好。
内容标签:七五 灵魂转换 天作之和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小凤(安乐、庞秀玉) ┃ 配角:展昭、白玉堂、包拯、庞太师以及开封府众人、庞府众人,皇帝众朝臣 ┃ 其它:包青天、七侠五义及各种包青天相关戏曲
第 1 章
冰凉的河水漫过身体,河水涌入口腔。伸展着它死亡的翅膀将人拉向黑暗的深渊。
死亡的感觉如此的真实窒息压抑,安乐迸发出强烈的求生意志,挥舞手臂脚下用力向上挣扎。
她还不想死!
最后终于成功浮出水面,在头昏脑胀的情况下机械地挥动着手臂努力向河边靠拢,艰难地爬上了河沿,呕出腹中的积水,然后犹如死鱼一般摊在河边苟延残喘。
脑子里跟放电影似地播放着一个人的生平,最后中止于这个人在河边失足落水。
然后便是她自己追缉罪犯时不慎一脚踩到一只虚置的窨井盖瞬间坠落的最后一幕。
咔!
所有的一切都中止在掉落的瞬间,接着便是方才死亡逼近的感觉。
似乎多拥有了一个人的记忆,如此鲜活生动,她似乎同那个姑娘一样经历了其中的酸甜苦辣,感觉是那么地真实。
怎么回事?
安乐费力地睁开眼,满天星光闪烁,整个夜空难得的清朗。
这绝对不是雾霾严重的现代大都市的夜空。
伸指入喉抠了抠,将腹中残余的积水呕尽,这才总算舒服了些。
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果然是过电影似的那个记忆中的姑娘身上穿的。
抬手摸摸头,头上的发髻虽有些散乱,却也足以证明它不是她惯梳的马尾。
坑爹呢,尼玛!
走路死也就算了,还特么搞穿越,还是魂穿。
简直各种晴天霹雳当头劈下,人都焦了有木有?
最让人想骂娘的是——尼玛,穿都穿了,特么的家里还是跟公门脱不了关系,这任老爹是个仵作!
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啊…
上辈子身边主不充斥着各种警察,什么民警、邢警、法警、法医、法警等等,换个时空换个身份还逃不脱这个如同被诅咒的圈子,简直各种想死有木有?
她叫安乐,上一世人们经常讨论安乐死,结果她本来挺平安喜乐的一名字,就变得那么囧囧有神了。
这一世就更猛了,这姑娘叫小凤,单名字也算普通常见,可关键在于她的姓氏上。丫的,她姓啥不好,她非姓陆!
陆小凤!
这是穿到古龙世界玄幻了吗?
关键,古老大书里的陆小凤是四条眉毛的男陆小凤啊!
亲娘啊,这也忒喜感了,是不是?
小凤姑娘也是个命运多舛的孩子,老爹是个家传跟尸体打交道的,因为这个原因三十出头才娶了房媳妇。
结果妻子难产而亡,只给他留了个丫头。
然后,陆老爹就父兼母职,含辛茹苦地把闺女养到了十四岁,还没来得及给闺女寻门好亲事,一场风寒下来,人没了。
小凤姑娘老老实实地搁家给老爹守了三年大孝,然后赶上家乡闹灾,又触景伤情的,姑娘就把祖产一卖,打包打包行李就离乡背井去了。
嗯,这姑娘有主意,胆子还大,不愧是仵作家的闺女。
就是运气倒霉摧的,傍晚在河边喝口水洗个脸,刚下过雨的河边滑,一不留神人就摔进河里去了。
小凤姑娘主意正,胆子大,可她偏偏是个旱鸭子,结果当然就悲摧了。再然后,她就附体重生了。
情况就是酱!
安乐把两个人的人生做了一番对比,结论:一样悲摧!
一个一脚踩空窨井盖因公光荣,一个脚滑溺水。
同是天涯悲摧人,一说全都是泪啊泪。
小凤姑娘虽然溺水了,但包裹是绑在背上的,所以她的家当还在。
安乐在河滩上就着星星月亮把包裹里家当清点了清点,凡纸制的东西小凤姑娘都用油纸仔细包了又包的,没损失!
很赞!
衣服湿了晾晾也就行了,那都不算问题。
小凤姑娘真是个人才!
这算不算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安乐的脑后一排黑线就淌了下来。
这算前世今生的交融吗?
不怪安乐会这么想,记忆里小凤模样就跟她一样一样的,除了各自受到的教育不同,外表上真看不出啥区别。
当时她脑海里过片时的感觉就像在看一部自己主演的古装片——很囧。
夜晚河边的风很清爽,在这春末夏初的时节有点儿微凉。
安乐把衣物挂到河边的树枝上晾着,趁着四下无人把身上的湿衣也扒了,然后笼了火烘干衣服,又赶紧穿上了。
毕竟,现在她呆的地方是古代,保守才是生存的王道啊,亲。
安乐把衣服都烘干后,重新打包,银钱依旧贴身放好。
只可惜,包裹里唯一一块大饼被河水泡发了,眼瞅着是没法儿吃了。
肚皮适时地唱起空城计,也就是如今四下无人,否则她人丢大了去了。
安乐的目光落到火堆旁的那两座牌位上——小凤姑娘的双亲灵牌,这姑娘是背着爹妈牌位搞全家搬迁啊。

想了又想,安乐冲着俩牌位叩了俩头,得了,以后就做陆小凤了。
好歹那也是武侠界里的风云人物,虽然怎么都觉得很囧。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啊,一想到现在自己的身份,安乐就忍不住冒鸡皮疙瘩。
好吧,她一定会习惯的。
安乐,呃,好吧,以后她就是陆小凤了。
还是觉得很不自在,果然还是需要再淡定的。
小凤姑娘的记忆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如今是北宋时期,具体哪位皇帝在位小凤姑娘明显是不关心的,所以不知道!
关心时事政治有时很有必要的好吧,科普一点儿都不具体全面。
全新的陆小凤姑娘对前任不关心国家政事表示由衷的不舒爽。
古代的夜晚是环保的,同样也是危险的,随着天色越来越晚,狼嚎之声不绝于耳。
被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小凤姑娘恶向胆边生,决定宰只狼来裹腹。可惜,小凤姑娘翻扁了包裹也没找能任何武器。
好歹有把匕首也能有用武之地不是?
决定了,明天找地方买把匕首防身,闲时也能杀条鱼,宰个鸡神马的,一物多用。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因为没有武器,恶向胆边生的小凤姑娘最终没能向荒郊野外的野兽做出什么不和谐的暴力行为。
不能不说,这也是种遗憾。
饿着肚子,抱着遗憾,小凤姑娘蜷缩在火堆边就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火堆早已燃尽。
肚子扁扁的陆小凤到河边洗了脸,对着河水重新梳了头,把包裹系到背上,决定上路。
得赶紧找个地方弄点吃的东西垫吧垫吧,否则真的太虐身了。
小凤姑娘用着最最淳朴环保的11路车走了很久,近午时分才惊喜地看到一座茶寮。
这简直就是喜大普奔啊!
一口气跑进茶寮,要了吃食。即使只是简单的馒头包子和烧肉,对陆小凤而言那也是珍馐佳肴一般的美味。
吃饱喝足,不甚雅观地打了两个饱嗝,迎着茶寮众人的侧目,小凤姑娘又点了一些馒头熟肉当干粮。
然后,坐在位置上歇脚。
歇够了,陆小凤收拾收拾便离开了茶寮,大踏步上了官道。
刚才她打听过了,顺着官道一路向北,很快就能到达汴梁城,估摸着大约也就三十四里的路程。
东京汴梁啊,大宋朝鼎鼎有名的开封府,就是不知道那里现在有没有包青天。
怀揣着对后世闻名青天包黑子的无限崇敬之情,陆小凤欢快无比地朝着汴梁而去。
不过,有句俗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
话说,一颗红心向汴梁的小凤姑娘离开茶寮不到五里路碰到了一队官兵,瞧模样有点儿像影视剧里外出打猎归来的德行。
只是,为首的是位挺俊的年轻小伙儿,看模样不过十七八。穿锦衣束金冠,玉腰带,银马鞍,端得是富贵逼人眼。很有几分少年意气风发,谁与争锋的牛叉劲儿。
陆小凤粗粗就这么打量了那么一眼,并且是很老百姓地避让到路边瞻仰的。
老实说,初来乍到的,她其实对这个时代挺好奇的,无论人与事。
一队人呼呼啦啦的就奔过去了,扬起一地黄尘。
小凤姑娘吐出嘴里被呛到的尘埃,对古代这种原生态的马路表示了极度的不舒爽。这虽然比汽车尾气环保点,但根本上它还是挺有害健康的好不好。
小凤姑娘心里的腹诽还没正式开始,就听一阵疾雨似的马蹄声,那队人马呼啦啦的特么地又奔了回来。
这是要闹哪样儿?
陆小凤站在路边打算目送这队抽风的队伍刮过去。
结果,人家当先一人在她面前来了个急拉马,刹住了。
马上的俊小伙翻身下马,用马鞭直接挑起了她的下巴。
怎么地?
这是被调戏、被强抢的前奏吗?
小凤姑娘体内的暴力份子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像,真像。”看着眼前这张脸就好像二姐又活着站到了他眼前。
小凤姑娘不着痕迹地观察周边环境,靠!一帮为虎作怅的官兵随从啊,她想要硬闯出去有点难度。当然,最大的难度在于——她不会骑马啊,亲!
坑爹呢!
“你叫什么?”
陆小凤眨了眨眼,琢磨着到底要怎么回答。
“侯爷,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早些回去吧。”旁边有人进行规劝。
这位年轻的小侯爷扬了下眉,利落地翻身上马。
就在陆小凤以为他抽风完毕要闪人的时候,丫伸手一捞,就将她给拽上了马背,然后马鞭一挥,跨下良驹撒开四蹄疾驰而去。
小凤姑娘被吓了一大跳,人在马背上,也不敢等闲视之,为保小命,很安分地抓着这位年轻小侯爷的衣襟保持身体的平衡。
这位牛叉轰轰的侯爷一行人驰近城门的时候,甚至连停都没停一下,呼呼啦啦的就过去了。
从昨晚穿来到现在,小凤姑娘终于见到了城镇和人群,街道市集看起来就挺繁华的,可惜,人在马背上,被迫走马观花匆匆而过。
“吁。”
马,终于停了下来。
小侯爷跳下马背,然后伸手扶陆小凤下马。
小凤姑娘看着这座府第门上的匾额之上所写的那两个字有点怔然。
庞府!
大宋朝,姓庞的?
被影视剧荼毒浸淫多年的小凤姑娘很自然就联想到了跟包青天一样名气很旺的庞——太——师。
各种惊悚有木有啊?

第 2 章
“跟本侯入府。”小侯爷瞧她盯着门匾发愣,索性直接拽了她便往府里去。
半路碰到几个丫环,直接把她往过一塞,吩咐:“给她换身衣服,然后带过去见老夫人。”
“是,侯爷。”
现在被人搞得一头雾水的小凤姑娘在最快的时间内决定了行动方案,先静观其变。
这位小侯爷似乎没有对她姿色垂诞欲滴的意思,路上又说像什么的,估摸着里面有猫腻,她可以留下来看看情况,听听八卦什么的,估计没有人身安全上的问题。
丫环的素质那真是没话说,很高!
给她沐浴更衣,挺全面,挺到位,挺速度。
不过,换上了大富人家的锦衣玉带,小凤姑娘表示走路有那么点摔倒的危险,最后索性就把有点碍事的裙摆给提起来了。
也不知道这些人家给姑娘穿这么长的裙子到底是存了怎样的心,这是想谋杀呢还是想谋杀呢?
提着裙摆一脚跨进房间的陆小凤,还没来得及打量一下屋里的情况,就听到一声饱满着感情与激动的呼唤,“春儿,我的春儿…”
陆小凤抬头在屋里扫了一圈,最后确定那个被两个丫环扶着的老年贵妇人眼泪婆娑望着的对象是自己时,心里的汗哗哗地就淌了下来。
激动的庞夫人扑上来搂住小凤姑娘就开始哭。
被人扑得莫名其妙的陆小凤干巴巴地被她搂着,眼睛望向那个硬拉自己回来的小侯爷,希望他能给点启发。
庞夫人哭了一阵,然后慢慢收声,退开几步,红着眼睛一边擦眼泪,一边自语:“不,我的春儿已经去了,你不是我的春儿。”
陆小凤赶紧点头,趁机表明身份,“民女陆小凤见过老夫人。”
庞夫人仔细打量她,一边打量一边点头,“像,跟我的春儿真像。”
这个时候,那位小侯爷终于走了过来,扶住自己母亲,劝道:“娘若是喜欢她,便留她下来陪您好了。”
果然是古代的特权阶级啊,她本人的意见完全就被忽略了。
“这怎么好呢,这姑娘也是有家人的。”
“让人去跟她的父母说便是了,咱们府上还能亏待了她不成?”
庞夫人拍拍儿子的手,示意他稍安勿燥,又满目慈祥地看着小凤姑娘,说道:“姑娘是哪里人?”
“民女是柳州人。”
“柳州人怎么会到京城来呢?”
“爹爹身故后,家乡年景不好,民女便往京城来了。”
“这么说来,家里是没人了?京城有亲戚吗?”
陆小凤摇头,内心略惆怅。小凤姑娘妈死爹殁,三亲六戚全无,如今真真是孤家寡人一枚了。
庞夫人眼里透出喜色来,拉过她的手,轻拍着道:“你既也无去处,那便留在府里吧。”
陆小凤略为难,民女虽然身份低了点,怎么也比当丫环伺候人要强得多吧。于是,不论结论怎样,都不得不委婉表示一下自己的拒绝,“老夫人,民女不会伺候人,本是想到京城做点小买卖的。”
庞夫人笑着摇头,“你长了跟春儿一样的脸,怎么能是伺候人的,自然是被人伺候的。”
“无亲无故的,民女不好在府上打扰。”
“那有什么打紧,老身便认了你当螟蛉义女便是。”
冲着这家的姓,陆小凤也是不想跟他们沾亲带故的,这要换个朝代,不定她就真顺水推舟了,可这是大宋朝,尤其现在她还没搞明白是不是老包的时代,这就果断不能草率。
“夫人,太师回来了。”
陆小凤心里就是一咯登,这官衔儿,越来越有不祥的赶脚啊。
“真是气死老夫了,那个包黑子…”
听到那个挟带着一身火气的老大人嘴里的话,小凤姑娘顿时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虾米?
包黑子?
这果断是开封府时期啊,果断是包庞敌对的状况啊,她这是要被迫站错队有木有啊,亲?
庞太师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夫人手里拉着的姑娘,然后也顾不上继续诅咒包黑子了,一脸的讶然,“这是…”跟他溺水而亡的小女儿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啊。
“民女陆小凤,拜见太师。”
庞太师询问的目光投向自己的夫人。
庞夫人笑了下,说:“难得这孩子长得跟春儿一模一样,又是个没爹没娘的,妾身想着不如索性便认了她做螟蛉义女吧,养在膝前也是个念想。”
庞太师略一犹豫便点头同意了,“既是这样,便依夫人。”
尼玛!
为毛都没人问一下她这个当事人的意见啊,小凤姑娘心里那个捶墙啊。
然后,庞家人在愉快地单方面做出决定后,又很正式地进行了认亲仪式,甚至还给改了名字,差一点儿连祖谱都给入了。
谢天谢地,没成。
入祖谱没成的原因在小凤姑娘身上,姑娘言辞恳切地对庞太师说:“民女父母虽俱已亡故,逢节过节总还是需要民女坟前尽尽孝心,况,家父生前曾言,指望民女日后生儿育女后能有一儿半女继承陆氏香火。”
话说到这份上,对她这份孝心庞太师给予了肯定,所以入祖谱这事就算了。
本来,太师是觉得这姑娘反正也是父母双亡,六戚全无的,索性当自己亲生的养得了,结果人家亡父生前有那么一个交待,这便不好强求了。
无意中又发现这个认来的螟蛉义女识文断字,写得一手好字,这又让太师惊喜了。
陆小凤之所以能写一笔毛墨字,那是缘于她的祖父,安老爷子一生钟爱书法,连带的也就让自己的孙女一脉相承练了一手好书法,因此宋朝的书籍对于小凤姑娘来说不是问题。
至于其它琴棋画神马的,千万别抱希望,姑娘她不好那口。
认了义父义母,却只能喊爹和娘,这与事实实在是有些出入,但太师老两口坚持,陆小凤也不好太固执,毕竟人在屋檐下总得要低头的。
认完了亲,那得落实一下开封的户口问题。
小凤姑娘一提出来,太师就表示,让管家去办就成了。
于是,在小凤姑娘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户籍中多了一页关于别名的旁注,内容详细记述了她于何时认入庞太师名下为螟蛉义女,何人为证。
而小凤姑娘的别名,名唤——庞秀玉。
庞秀玉,这就是小凤姑娘在庞府里的新身份了。
陆小凤心里这个纠结啊,她能轻易接受陆小凤这个名字,那是因为她毕竟借用了人家的身子。
可,庞秀玉这个新身份,真真是不想要啊。
以后,她可怎么去见自己的偶像包青天啊。
只要一想到以后人家背后提起她时,说“庞老贼的女儿必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忍不住一脸血啊一脸血。
那个长得挺拿得出的小侯爷,特么地竟然就是短命找死鬼安乐侯庞昱啊。
长得挺一表人才的,怎么就能干出那么些天怒人怨的事儿给自己向阎罗殿铺桥搭路呢?
被迫成了庞小姐的小凤姑娘这几天内心略忧郁。
每次看到庞昱的时候就有种抽冷子蒙沙袋把他扁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冲动。
庞太师本有二子二女,长子战死沙场,好歹也算一烈士。长女如今在宫里当贵妃,也就是后世影视剧里鼎鼎大名的庞妃。次女二八年华的时候,在自家后花园赏景,不小心滑落人工湖溺水而亡。而庞昱就是太师最小的儿子,如今也是唯一的一根独苗了,也难怪老包铡安乐侯的时候庞太师那个捶心肝啊。
据小凤姑娘旁敲侧击得来的消息,那位妙龄时节香消玉殒的庞二小姐,性淑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上孝顺父母,下友爱姐弟,那简直就是庞太师夫妻的最佳贴心小棉袄。
可惜,还没等庞太师挑三拣四找门顺眼的亲事给宝贝闺女,二小姐蒙主宠召了。
庞夫人就此病倒,一病三年,吃什么药都没用。
为了庞夫人这心病,庞太师父子真是费了不少的心思,直到庞昱在路上捡到陆小凤。
人生啊,真是充满了意外。
上天用它强大的抽风证明世间事一切皆有可能。
走路死,能穿越;路边站,被人拣。
还好,没沦落到强抢民女里的那个被抢的民女。
陆小凤真是颇感欣慰。
人生总是在对比中圆满的!
当太师的义女虽不是心之所愿,但至少她在这大宋朝也算终于有了靠山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有个靠山还是比较容易过活的。
并且只要庞昱这小子别到陈州弄出那些作死的事,庞太师不掺和谋逆,庞家其实真是个不错的靠山。
庞昱是个不经念叨的货,陆小凤才在想他,他就远远而来。
这俊秀少年,不过十六岁,正是个容易叛逆长歪的年纪。又兼生在富贵乡,现在又是家里的独苗苗,骄纵些带上官宦子弟的一些不良习气也是正常的。
如果这个时候好好引导一下,说不定也能不出陈州软红堂那码子事啊。
陆小凤开始思索这件事的可行性,她如今硬被人安上了“庞小姐”的身份,当然还是尽可能不要有《包青天》里那个安乐侯一样的弟弟比较好,否则真心是没脸去见偶像啊。
最近,老包同志刚刚漂亮地办了狸猫换太子的奇案,正是风头正劲儿的时候,所以这几天庞太师心头也正烦燥加郁闷。
做为刚成为庞小姐的小凤姑娘来说,她还在适应身份当中,还不能正常发挥女儿贴心小棉袄的作用。
尤其她主观上一点儿不想当庞太师这货的贴心小棉袄的时候,就更不可能正常发挥了。
“三姐。”庞昱迎着陆小凤的目光唤了她一声。
这孩子在家里还是挺有模有样的,咋地一当钦差放赈就残虐成那样了呢?
“你从哪来?”看样子像是从外面回来的。
“和朋友到外面吃了些酒水。”
狐朋狗友,陆小凤懂了。
“来,坐,喝杯水。”
庞昱就在她身边坐了,拿过她倒的一杯水一饮而尽。他挺喜欢三姐自制的这冰红茶的,冰凉爽口。
陆小凤蕴酿了一下,试探地开口,“整日呆在府里怪没趣的,我能出去转转吗?”
庞昱为她设身处地想了想,说:“这么热的天,还是算了吧。”
“心静自然就凉了,没事。我能出去的是吧?”她不想当庞家的闺女就是不想行动没自由啊,亲。
庞昱点头,“跟娘说一声,让家将护院陪着就没事了。”
“行,我知道了。”
庞昱又喝了杯冰红茶,才问:“姐姐打算去哪儿?”
“到茶楼听说书去。”
“那不如叫了茶博士到府里来说。”
“你不懂,听说书到茶楼图的就是那个氛围,在家缺少那种环境。”
“姐姐几时去?”
“明天。”
“好的。”

第 3 章
当时,陆小凤没听懂庞昱的潜台词。
所以,第二天看到庞昱打算跟她一块出去时才吃了一惊。
本来,陆小凤是想换身男装的,可女扮男装这事一般人都不做的,连江湖人都很少做。
太师府的小姐衣饰无一不繁复奢华,陆小凤总觉得庞太师很有土豪的品味,这跟她的喜好相悖,只能尽可能让丫环给打扮得简单朴素点。
结果,准备好出门了,又碰上庞昱这不请自来的货。
郁闷!
再郁闷,出门的机会也不能随便放弃,庞昱想陪就陪着吧。
大家闺秀出门当然是要坐轿子的,远路可以考虑马车。
坐在四周垂着细密竹帘的凉轿里,一路上走马观花,没多久就到了一间茶楼。
“侯爷,楼上雅间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听到茶楼掌柜这句话的时候,陆小凤正被丫环从轿里扶出来。
自打来了这大宋朝,除了刚开始的自由,遇到庞昱后就被圈进了庞府的深宅大院,现在才算是又回归人群和自然了。
阿米豆腐!
陆小凤内心无限感慨,面上却是不显,步履从容地跟着庞昱往楼上去。
庞昱这样等级的客人,茶楼的招待规格自然是很上档次的,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茶博士今天说的是被封为御猫的南侠展昭以往行侠仗义走江湖的事。
如今距离展昭受封入官府也就几年的工夫,所以关于他以往的经历总还是会被百姓拿来当茶余饭后的谈资的。
要说宋代的开放度与兼容性那都不是假的,否则也不会有后世的清明上河图传下来。
这个时候的百姓的话语权还是很不错的。
当然,这跟在位的皇帝也有一定关系。
记得后世百度百科里写过一段,据说仁宗皇帝被老包谏言喷了满脸吐沫星子都能若无其事一把抹了再继续听。
偶像啊!
宋仁宗算得上是位守成的明君。
听书中途,庞昱被某狐朋狗友邀走,陆小凤顿时就觉得解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