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这个时候突然想起了某系列的香港电影,当年看的时候心潮澎湃,哪想得到有一天竟然也会换成自己做主角。
原来飙车一点也不好玩。
又或者应该说,本来是挺刺激的一件事,结果偏巧碰上她这样一个会晕车的人,效果便明显大打折扣。
最后车子在PUB门口停下,她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推开车门冲出去,扶住树干就开始呕吐。
好多年没有这样了,再加上之前喝了点酒,一时间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简直比死了还难受。
韩睿也有点吃惊,因为刚才以为她是在说谎,她说她不害怕,他以为她是骗人的。然而现在看来,她一路上脸色苍白,原来只是因为晕车?
等她稍微止住了,他才走过去,递了瓶水给她。
“谢谢”方晨喘了口气,喝水漱口之后,又干脆将剩下的半瓶水全都灌进胃里去。
冰凉的感觉刺激了神经,终于令她缓过来一些。
“你胆子很大。”韩睿负手站在一旁说,听不出是赞许还是感叹,抑或只是纯粹的叙述一个刚发现的事实。
“我是做记者的。”方晨抬起头,其实面色还是有些难看,但或许是刚刚才吐过,又吹了这么许久的冷风,眼睛里俨然有层薄薄的水光,倒愈发显得目光清明,“谢谢你今天载我兜风,现在我要回家了。”
他绅士地问:“需不需要找人送你?”
“不用。”
路边停了一溜待客的计程车,她随便拉开其中一辆的车门坐进去,离开的时候恰好看见韩睿转身走进那处灯红酒绿的奢糜之地。
这一晚的经历就像一个秘密,事后方晨没对任何人提起,包括苏冬。
她知道,倘若被苏冬知道她和韩睿有了什么牵扯的话,一定不会放心。
还记得当年她决定改过自新,彻底脱离过去那种荒唐堕落生活的时候,苏冬说:“真好,早该这样了。”
她却开玩笑说:“可是我以为你会舍不得我。我要开始复习准备考试,而且以后都不会陪你泡吧玩通宵了。”
“那有什么要紧。”苏冬一边丢给小卖部老板十块钱买了包摩尔,一边讲:“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是的,那时候苏冬已经开始抽烟,并且正式跟了那个教会她抽烟的男人,每天同他进进出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在那男人的势力范围内风光十足。
后来那个男人死了,她以为苏冬会伤心,结果下葬的当晚,两个人窝在小小的公寓里,喝掉三瓶红酒。
苏冬好像醉了,又好像还很清醒,可是从头到尾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只是捏着杯子把玩了一番,最后说:“突然有点后悔,当初怎么就不肯好好念书呢?如果考个名牌大学,再继续读个研究生多好。”
方晨赖在沙发里,毫无形象气质可言,结结巴巴地问:“现在这样……不好吗?”
“不好。”苏冬摇摇头,歪着躺下来,脑袋就枕在方晨的肚子上,压得她想反胃吐出来,“真庆幸,你没和我一样。”
停了停,她又说:“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像我这样……”
那天半夜,方晨突然口渴醒过来,身旁熟睡着的那个女人连妆都没有卸,深浓的眼影在暗闪着微光,可是那副神情看起来居然那么甜美娇嫩,没有半点平日里的架势,估计任谁也看不出来她干的是哪个行当。
后来这个话题就再也没有被谈起,不过方晨知道,苏冬应该并不希望她重复自己的老路。哪怕只是一丁点的苗头,恐怕也不行。

  

  过年的时候终于放了几天假,方晨立刻买了票回老家去。
老家离C市并不远,坐汽车从高速一路往南开,差不多两个小时就能抵达。之前她也邀请过苏冬,问她要不要一起去过年,结果苏冬说:“你见我一年到头哪天可以休息的?”说话的时候,电话里还不时传来热闹的划拳声,隐约可以听见旁边有男人在唱:……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并且混和了娇滴滴的捧场叫好声。
苏冬懒洋洋地说:“等你回来陪我去静灵寺烧香吧。你不在,我一个人也不爱去。”
通常只有遇到不顺心的事,她才会想到去庙里烧香拜佛,所以方晨一边答应下来一边问:“最近又有什么事情不顺利了?”
却只听苏冬在电话那头笑:“这些人,没一个让人省心的。我去拜佛祖,希望能多活两年,不要早早就被她们给气死。”
方晨回到家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家里的小阿姨早就烧好了一桌子菜,只等她来就可以开席。
近几年曾秀云也几乎不再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跑了,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家里,与小阿姨一道做做家务,偶尔在画室消磨一下时间,但也终于在向传统的家庭主妇靠拢。
见到女儿回来,曾秀云脱下围裙,先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才微微皱眉道:“太瘦。”
方晨不以为意,凑到陆国诚的旁边,说:“爸,老妈为什么还是这样挑剔?”
她的声音柔和眉眼温顺,分明带了点撒娇的味道,亲昵地搂住陆国诚的胳膊。因为似乎以前,陆夕就是这样的。
“你这丫头,我还不是心疼你?”曾秀云摇摇头,又去拉她,“快去洗个手可以吃饭了。”
方晨在浴室里拿洗手液洗干净了手,又仔细擦干了这才走出来。
或许搞艺术的人都有这样那样的怪癖,曾秀云的洁癖就十分严重,也连带遗传影响了陆夕。
方晨记得,小时候陆夕穿的几乎都是白裙子,而且似乎总是不会弄脏。
可是她就不一样,成天与一帮男生爬上爬下打打闹闹,从小到大也不知勾坏了多少件衣服。
她想,大概这也是自己从小就不得母亲喜欢的原因之一吧,因为她总是脏兮兮的,并且根本不听话。有时候好像曾秀云根本都不爱多看她一眼,都是保姆帮她洗澡换衣服。
帮佣的小阿姨是四川人,已经好几年没回家过年了,今年也不例外。方晨大年初一给了她一个红包,又带她上街买了件新大衣,其实那小姑娘比方晨还要小两岁,收到红包后再三道谢,第二天等邮局一开门便去把整年的薪水都汇回老家去了。
方晨在家老老实实地待了几天,平时没什么事可以做,便陪着父亲陆国诚下棋喝茶,又或者同母亲一起看电视聊天。
这天下午,她正在客厅里看央视的春晚重播,结果手机突然响起来。
肖莫的名字在屏幕上闪动,她心情颇佳地给他拜年:“新年好。”
“在做什么?”肖莫问。
“看电视。”她吃了颗草莓,随口问:“你呢?”
“你猜。”
“我哪知道啊。”电视上赵本山的小品正好出来了,底下响起一片叫好声,她有点心不在焉地想了一下,胡乱猜测:“在应酬?”
大概只过了一秒钟,微微有些低沉的轻笑声就传过来,肖莫半真半假地表扬她:“你真聪明。”
“多谢。肖总您真辛苦,大过年的也不能休息。”
“是呀,而且我发现我喝醉了,没办法开车回去,怎么办?”
“让司机去接你,要不就叫计程车吧。”
这一回,电话里静默了一下,然后才听见他状似无奈地说:“我让司机放假了。而且,从这里打车回C市,估计很贵。”
日进斗金的奸商也会考虑到车资的问题?
她简直觉得诧异,下意识便说:“难道你在北京?”
“不是。我在新洲西路上的翠微轩。”
在翠微轩最大的VIP包间里找到肖莫的时候,方晨犹自觉得惊讶。
“你怎么来了?”
“应酬啊。”懒洋洋地倚在沙发里,年轻英俊的男人用手支着额头,西装外套脱在一边,只穿了件浅灰色的衬衫,将面色衬得有点虚白,看来是真的喝多了。
可是令方晨深感佩服的是,他讲话的条理倒还是很清楚。一同坐进出租车里之后,肖莫微微有些抱怨地看着她,问:“这里的人都这样能喝酒么?早知道就应该先向你咨询一下,好歹也多带个司机来。”
“还好吧。”方晨说,“至少我认识的人酒量都不错。”又见他似乎不太舒服的样子,连眉心都不自觉地微微皱起来,便问:“是要休息一下,还是吃点东西垫垫胃?”
“都行。”肖莫很大牌地闭起眼睛,含糊地应了句。
最后她想了想,只得给前面的司机报了个地名,又拿出手机打电话。
十来分钟后,她领着肖莫进门,小阿姨立刻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米刚下锅,还要再等一会儿啊。”
“没事。”她又给简单介绍了一下,“爸妈,这是我朋友,肖莫,临时过来办事的。”
“伯父伯母,新年好。”身侧的男人露出一个微笑,谦和有礼地说:“时间有点匆忙,都没来得及买东西带过来,实在不好意思。”
方晨不由侧过头看他一眼。
这男人,在车里的时候明明连声音都懒得发出一点,这回倒似乎酒醒了,还能顾及到这些礼貌周全,表面功夫做得十足。
她跟客厅里坐着的二老简略说明了一下,便领着他进了客房。
“躺着休息一下吧,等粥煮好了我叫你。”
让修长的身体随意地靠在床头,肖莫忽然笑了一下,问:“这时候带个男人回家,你就不怕他们误会?”
“不会,谁让你条件太好了。”
床上的男人微微愣了愣,笑容愈深,“可我怎么觉得你是在讽刺我?”
“当然没有。很显然,是你醉了。”方晨走到门边,顺手将门轻轻带上,“所以你现在需要休息。”
结果等粥熬好了,他反倒真的睡着了。
她便让小阿姨拿低火温着,自己则跑到楼上去,在一堆旧物中翻翻捡捡。
其实自从陆夕不在了以后,她过去住的卧室便一直被闲置着,曾秀云每隔一段时间就进去亲自打扫一次,除此之外,其余时间门都是锁上的。
不过方晨偷偷藏了把钥匙,偶尔回家来,都会进到里面去看一看。
随着时间的流逝,仿佛她与陆夕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虽然时常会梦见她,虽然在每个突然惊醒过来的晚上都要给她写邮件,可到底时间长了还是觉得模糊,有时候甚至都会想不起陆夕的脸来,只记得她笑起来很温柔,声音也很温柔,搂着爸妈说话的时候永远都像在撒娇,让人忍不住心生爱怜。
窗帘四合,屋子里显得有些暗。
方晨顺手开了顶灯,灯光如水般倾泻下来,静静地流淌在天蓝色的床罩上。
一切都和当年一样。
和她上次回来时也一模一样。
陆夕最后一次离开家飞回美国读书的前一晚,她留在床头的那本《梵高传》还摆在枕头边上,上面连一星尘芥都没有。
她没有去翻动它,只是手指在封面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走到房间另一侧的书架旁边。
那上面同样一尘不染,她随手抽了几本画册出来,全是陆夕自己的作品,被精心地分类收藏着,有些还是当年出事后他们从美国带回来的。
从素描到水彩,从风景到人物肖像,不得不说,陆夕遗传了母亲所有的艺术天份,甚至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更加出色。
而陆夕最擅长最喜爱的还是肖像画,或许是那段求学的日子给她增添了许多经历,那满满几本画册里头全是各式各样的人物。
有街头卖艺的黑人,有风情万种的吉普赛女郎,还有校园里看似很普通的学生……方晨一页页翻过去,偶尔会特别停下来多看两眼,几乎可以想像陆夕当年画画时候的样子。
“在看什么?”身后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啪”地一下合上画册,方晨迅速转过头,脸色有点白,或许是光线原因,又仿佛是真被惊吓到。
肖莫正悠哉站在门口,嘴角边带着一抹轻淡的笑意。
“这是你的房间?”他并没跨进去,只是稍微打量了一下。
她不回答,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将东西一一摆回原位之后才走到他面前问:“吃了东西没有?”
“你不在,我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坐到餐桌边上去?”
“我爸妈很随和的。”虽是这样说,她到底还是和他一起下了楼,又陪着他喝掉一碗紫米粥。
傍晚时分,方晨临时决定返回C市。
陆国诚倒是没什么异议,这么多年,对女儿的事情他向来管得很少。只是曾秀云说:“咦,不是还有两天假期吗?这么急着回去做什么?”
“先回那边休整一下,等过完年开工了肯定又是天天忙。”她连轻便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又同肖莫说:“搭个顺风车,不介意吧?”
肖莫在一旁笑了笑:“当然不介意。”
他的酒醒得非常快,仿佛只休息了那么一下子,整个人便又重新恢复了精力。一路高速,将车开得极稳。
走到中途的时候,他问她:“不睡一会儿?”
方晨摇摇头,继续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兀自盯着窗外枯燥乏味的风景出神。其实外面已经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回到市区竟也不觉得饿,但还是被肖莫载到餐厅解决了一顿晚饭才回家。
他送她到公寓楼下,临分手时又开玩笑说:“下午的时候你有没有看见你妈的眼神?估计以为你会提早回来是被我怂恿的。”
“乱讲。我妈才没这么无聊。”她觉得有点恹,但还是强撑了精神和他说话。
“这没什么,搞艺术的人想法浪漫一点也很正常。”他停了停,故意说:“况且我条件这么好,你被引诱了也是常理。”
方晨却不由一怔,然后才反应过来,奇道:“你怎么知道她是做这行的?”
“怎么?突然发现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其实也会关心艺术,这很令你吃惊?”
外面花坛四周的矮灯在深冷的夜里蒙着雾气,透过车前玻璃照进来,那一片虚白朦胧的光线恰好映在肖莫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上,目光却显得格外清亮灼然。
她与他对视了两秒,泰然自若地移开视线,“她这几年的曝光率已经很低了。你千万别说家中还有她的作品,那样我才会吃惊。”
“那倒没有。”肖莫说:“我有个朋友也是艺术家,他本人很喜欢你母亲的画。”
她也分不清他讲的是真是假,于是同样半真半假地揶揄道:“哦?我还以为你的朋友都是些背景复杂的人士。”
肖莫是何等精明的人,只是这样一说便立刻听出端倪,不过脸上的笑意倒是没有改变,“你指的是韩睿?”他仿佛刻意停顿了一下,目光更深地看进她的眼里去,笑容和语气却尽是一派云淡风轻:“这世上也就只有这么一个韩睿,想要再多遇见几个恐怕也不容易。”
听他这样说,她好像才真的来了兴致,“真的么?真有这样夸张?”
可是肖莫却不肯再继续这个话题,亲自动手替她开安全带,说:“很晚了,上楼去吧。”

  

  果然就如预料的那样,假期一结束,踏进报社便又立刻忙个人仰马翻。
偶尔闲下来的时候,老李就说:“唉,这哪是工作,简直就是打仗,而且是场永不结束的战役。”
“等你辞职了不就结束了嘛。”一位同事说。
“在家待着更无聊。老婆啰嗦得很,成天吵得人头疼。”旁边的人笑起来,“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你就是天生劳碌命呗。”
“可不是!”
“……”
三五个人边聊天边往食堂走,同事问:“小方,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吃饭?”
方晨拎着手袋下楼,“不了,和朋友有约了。”
身后有人顺口就问:“男朋友?”她回头笑笑,“一个小朋友。”
和小朋友约定的地点是在KFC里。虽然年过完了,又不是周六周日,不过店堂中照样人满为患。
靳伟坐在靠窗的位置冲她招手。
她快走了两步过去,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有点突然的,最后一个音节硬生生地消失在四周热闹的喧哗声中。
视线与靳伟对座的那个女孩子相接,方晨不期然地愣了一下,这时只听靳伟说:“姐,这就是我常常和你提起的,方晨姐。”
靳慧微笑着站起来。她是典型的南方女孩,身材娇小,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头,几乎没有化妆和特别打扮,只别了一枚样式简单的发夹扣住刘海,露出光洁明净的额头。
她说:“方小姐,你好。”
原来她真心笑起来的样子是这样的单纯,黑白分明的一双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盈盈流动着光彩,如同令人眩目的宝石。
可她显然不记得她了。
方晨想,她恐怕已经完全忘记她们曾经见过一面——在那样一个纸醉金迷的、只充斥着声色的世界里。
作为唯一的男士,靳伟很主动地走到柜台去点餐,靳慧对方晨说:“方小姐,听讲你一直都很照顾关心小伟,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
“不客气。”
“小伟想考清华,他说你还鼓励了他,让他觉得好有信心。”
“靳伟本来就是个上进的男生。”方晨正视着那双纯净的眼睛,想了想才说:“他好像一直都挺依赖你的。”
“是呀。”靳慧不自觉地又笑了一下,“我们的身世大概你也知道了吧,现在就剩我们姐弟俩,其实是互相依赖。”语气十分坦然,好像真把方晨当作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
可是方晨却一时不再作声。
倘若不是自己记性太好,恐怕真的无法把这个明媚温柔的靳慧和那晚在苏冬面前细声细气脸色苍白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眼前的她,居然很爱笑,而且笑容温暖明亮。她坐在窗边的椅子里,衣着朴素却很干净,举手投足就像最寻常的女大学生。或许就像靳伟说的那样,她应该在学校里勤工俭学,课余再去外面找份家教赚些生活费。
她应该是那样的。
一个刚刚二十出头、朴实勤奋的女生,一个在精神上一直是靳伟的支柱的亲姐姐。
这才正常。
而不是那个为了金钱,被迫让自己陷入到难堪的境地、任陌生人狎戏的女人。
靳伟还远远站在队伍里,这个时间点餐是需要更多耐心的。
才一个多月不见,他似乎又长高了一些,头发剪得短短的,已经是个宽肩窄臀的高大少年了,至少背影看上去仿佛已经值得让人依靠。
阳光斜射进明净的落地窗,方晨转过头来,静默了半晌终于问:“他知道你平时都在做什么吗?”
搁在桌沿的那双手轻轻动了一下,仿佛不自禁地抽搐,靳慧抬起眼睛,直直地望过去:“我不懂……”
“你真的不记得了吗?我们见过面的。”方晨不动声色地说了两个字,一个对靳慧来讲或许如魔魇般的名字:“苏冬。”
那张清秀的脸果然“刷”的地一下变得惨白,如同在瞬间被吸走了所有的血色,脱落成一张白纸,又仿佛只余下一副失了魂的空壳。
方晨发现自己突然说不下去了。好像再次回到了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这个年轻的女学生站在灯下,再强的光线也遮盖不了她糟糕透顶的脸色,一双眼睛如同泛着雾气,慌乱得几乎不敢正视任何一个人。
她好像做错了事一般,明明不敢看别人,却还是为了某种目的,不得不留下来继续着自己或许并不情愿的那些事。
柜台前的几条队伍分别向前挪动了一点,那个高大的男生已经站在了最前面,正仰头看着餐板。
靳慧突然慌了,语无伦次:“为什么……你怎么会知道?其实……”
方晨不说话。
她硬生生地停下来,呼吸都是凌乱的,强自定了定神,才忽然又说:“苏冬是谁?我不认识。……你大概也认错人了吧。”她不去看方晨的眼睛,或许是不敢,于是只一径盯住自己的手指,指尖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方小姐,我想你认错了,我们没见过面。”
等了很久,像是有几个世纪那样漫长,靳慧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如同擂鼓般重重撞击着胸腔,还仿佛听见身体里血液流动的声响,那么快,那么急,下一刻就会冲破颈边剧烈跳动的动脉贲涌而出。
可她终于还是等到了,她听见方晨在对面静静地说:“大概是认错了吧。”尾音很低,如同一个叹息,很快地消散在空气里。
可这句话就像是某种保证,让她着实松了口气,一时间只觉得颈脖僵硬,又仿佛是发软,连抬起来的气力都没有。
直到靳伟端着红色的托盘走过来,她才勉强对他笑了笑:“好饿,怎么去了这么久?方小姐下午还要上班呢。”却仍旧不去看方晨,只是抓起一杯冰可乐,猛力地吸了两口,借以压住自己背后泛起的冷汗。
一顿简单的快餐之后,三人在店门口道别。
方晨上了出租车之后立刻拨了个电话。
苏冬还在睡觉,迷迷糊糊地听她把事情讲完,好半天才“嗯”一声。
方晨说:“我明明认出了她,确定是她,可是又不忍心说给靳伟知道。他那么崇拜依赖这个姐姐,刚才我差点就忍不住了……”末了,她说:“要不你辞退她吧。”
这是一个多么天真的提议,果然苏冬听了直接忽略掉,只是拖长了声音懒懒地说:“姐姐我早上五点半才上的床,您就不能体谅一下么……有事晚点再讲。”啪地一下便把电话给扣了。
到了晚上又主动打过来,说:“她自己选择的路,旁人最好不要去掺和。”方晨自然明白这个“旁人”指的是谁,“她见我认出她来吓得要死。现在只希望她赚够了钱就早点离开那里。”
苏冬却嗤笑一声:“尝到了甜头之后就没那么容易想走了。我就告诉你一句话吧,她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如今生意好着呢。什么时候你再来看看就知道了,哪里还是几个月前你见过的那副模样?”
挂上电话方晨还是想不通,当真如苏冬所说的那样么?可是白天的靳慧,看上去真的太平凡太朴素了,在被人认出来之后那满目的惊惶无措,像极了一只幼小的动物,恐慌地方寸大乱。
更何况最要紧的是,那是靳伟的姐姐。
所以她没办法对这样一个女生做任何坏的想像。
陈泽如按先前的约定,每个月都抽出两天的时间去慈恩孤儿院看望小朋友们,并且用最简单的心理援建手法与他们沟通交流。一段时间之后果真起到些积极的效果,好几个原本性格内向孤僻的儿童都渐渐开朗起来。
方晨偶尔也会抽空过去瞧瞧,但是都没能再见到靳伟。
张院长说:“听说学校里每周都要考一次试,唉,这孩子也够辛苦的。”靳家兄妹是她一手带大的,所以感情特别深,几乎是将他们视若己出,心疼之情溢于言表。
方晨留下来吃了顿晚饭,又和小朋友们玩了一会儿才回家。
结果睡到凌晨却突然被手机声吵醒,主编大人在电话里头急急忙忙地吩咐:“市里刚出了一宗人命案子。老李电话打不通,你快去顶一下。”
听到“命案”两个字,原先迷糊的神智顿时清醒过来,方晨连忙跳下床穿衣服,同时也听清楚了事发的地点。
坐着计程车赶过去的时候,那家钟点酒店的周围已经被拉上了黄绿色的警戒线,警车和救护车闪着灯停在门口,尽管有警察在维持着秩序,而且正是凌晨三点钟,但是四周仍有不少人围观。
有别家报社的同行认出方晨,便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们在这儿守了好一会儿了,可尸体还没抬出来呢。”
方晨入行这些年,虽说一直是跑社会新闻的,但是真正遇上命案的机会并不太多。一来是城市治安良好,二来则是社里领导好歹顾及到她是个年轻女性,这种流血死人的事件通常都是派男记者上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