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自己的车就等在门外。
车里异常明亮宽敞,俨然一个小小的房间,中间还笼着一个火盆,地上铺着又厚又软的白色皮毛,面对面两张锦榻上也铺着锦被软垫,小几上有一个精巧的青铜香炉,袅袅燃着龙涎香,一进来就熏人欲醉。
摄政王将天市放在主榻上,将一盏玻璃灯移到近前,托着她的脚又再仔细查看。
天市面色通红,不再挣扎,老老实实由着他打量。自己也趁机好好地观察他。
其实算不得太漂亮。天市在心中评判。紫岳,还有见过一两面的青山朱岭都比他要英俊,至于在山中别舍见到的那些儒雅不知名的年轻人,就更是完全不同的气质。
本质上来说,摄政王应该是个武人。虽然身材算不得魁梧,也没有武人常见的彪悍,但他的眉宇间有着一股只有经历过沙场的人才会有的冷冽。就像寒冷的夜空中星光总是刺目的一样,他的眼睛也是如此,明亮,清萃,深不可测。
天市记得,第一眼看见他,那双眼睛是在笑,眼角有细密的纹路。此刻借着灯光看得更清楚些,在他专注地盯着某样东西的时候,那些纹路大多数都隐藏了起来,但是有那么一两条会变得特别深刻,让他的表情看起来具有令人畏惧的威严。
他的鼻头有点翘,秀气得过分了。好在唇上的短髭压住气场,让他整个人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魅力。
“如果你一定要看什么东西的话,不妨盯着你自己的脚丫子看。”他眼皮都不抬一下地说。
“什么?”天市猛然回神,没领会他的意思。
“你的眼睛,火一样滚烫的,正好可以给你的脚疗伤。”他举着她的脚,冲她促狭地笑。
“你!”天市先是恼火,但很快就镇静下来,“那多好,这车里可以不用火盆了,只要我睁着眼睛,就不会冷。”
握着她脚踝的手紧了紧,天市察觉到他掌心的火热。
“你会绣花吗?”
“呃?”天市必须集中精神才能跟上他的思路。茫然地摇了摇头,“不会。”
“我猜也是。”摄政王轻描淡写地说:“虽然你眼睛很厉害,但手笨的可以,要不然也不回在自己的脚掌上开这么大一个口子。”
不说还好,一说倒提醒了天市。魔力消失了,她疼得呻吟起来,“你还取笑我!”想起刚才一个人的凄惨境遇,满涨在心里的酸楚突然溢了出来,“我想剜腐肉,可是看不见,呜呜呜,紫岳还吓我,呜呜呜,好疼…”
“你是女关公吗?刮骨疗毒也不是你这样做的呀,还哭,自己把自己都切成肉臊子了还好意思哭。”他嘴里面拌了鹤顶红一样毒舌,手上却很温柔地拿过一条帕子为她拭泪,“明明有两个丫头陪你,还有紫岳在,非要自己逞强。”
她一把推开他的手,“刚碰了脚的手,又来摸我的脸…”
“你自己的脚,你还嫌弃?”他气得笑了,索性从一边的小柜子里翻出个酒瓶来递给她,“拿着。”
天市莫名其妙地接过来,“干嘛?”
“喝。”他言简意赅地说着,抽出一把刀来。
“我喝我喝…”天市十分识趣地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抹了抹嘴,“你把刀收起来吧。不就是喝酒嘛,用得着拿刀来吓唬人吗?”
摄政王嗤之以鼻:“谁说我拿刀来逼你喝酒了?”
天市有些迷糊,大着舌头问:“那你要干嘛?”
摄政王伸出三根手指头,“这是几?”
天市瞪大眼想要看清楚,有些迷惑:“五?”
恍惚中,她看见摄政王那只刚刚握过她脚踝的手伸过来,覆盖在她的眼睛上。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睡吧,睡一觉就好了。”


五 太后
其实人在摇晃中总能睡的更香,这也许是在婴儿时由摇篮养成的习惯。天市睡了一个很久以来没有过的好觉,直到那种持续不断的摇晃突然停止了,她才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
那双眼睛!
即使在最甜美的梦里,天市也不敢奢望睁眼后第一眼就能看见他的眼睛。几疑是梦,她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看,那双带着笑的眸子毫无避讳地盯着她看。
“能不能现在别看我?”天市小声嘟囔着,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自己仍在摄政王的车里,温暖柔软的上好裘毯被自己揉搓成一团死死抱在怀里,而对面那张榻上,摄政王手里捏着酒杯,正专注地看着自己。
“现在才想起来不让我看?你睡觉的样子我全看了。”摄政王的表情很像收获颇丰的贼。
“要命!”天市捂着脸呻吟,“梦里不知身是客,这怪不得我。”
“如果要怪你,你现在就已经不在这儿了。”摄政王淡淡地说,语气中有一丝冷冽,让天市死皮赖脸的耍赖行为戛然而止。
她顿了一下,沉默地用手拢好自己的头发,正襟危坐。“现在在哪儿?”
摄政王朝车窗努了努嘴,示意她自己看。
天市还算不太糊涂,只小心的掀起一角窗帘往外张望。窗外一座巍峨高大的建筑赫然撞进眼睛,她猝不及防,被重重地震撼:“这是…”
摄政王在她的身后,淡淡地说:“这是朱雀宫。”
一时间不敢回头,天市闭着眼睛让自己强行镇定下来,“朱雀宫…那个朱雀宫?”
通常,人们不这么叫这座宫殿,人们把它叫做天宫。天子居住的地方,天地的中心,万民的顶端,天底下最神秘最尊贵最不可冒犯的天子之宫。
用了好半天,天市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我们怎么在这儿?”她的声音虚弱带着颤音,听上去的确就像个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
“天市,”摄政王的声音里有着陌生的郑重,令人不由自主地屏息聆听。
摄政王把天市拉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盯着她的眼睛,仿佛这样,就能让他所说的每个字都被领会。“我带你到这儿来,是要见一个人,她得了很重的病,也许好不了了。”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悲恸的力量,让天市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一会儿,你收拾一下,我带你去见她。她见到你应该会很高兴,你就陪她聊会儿天,解解闷儿。让她稍微开心点儿。”他说这话的时候,之前那种不容置疑的权威荡然无存,只是一个即将失去亲人的男人,在请求帮助。
怎么能拒绝这样的要求呢?
天市在自己意识到之前,头已经点下去了。
他欣慰地笑了,孩子一样松了口气,然后又紧接着叮嘱:“她会问你一些问题,我会替你回答,你只需要点头就行。但是你要记住我的回答,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解释的,对吧?”
这话问的真叼,天市心中苦笑,难道说不对吗?于是她只能又点了点头。
摄政王似乎想不到别的话叮嘱了,于是笑道:“你稍等会儿,我让人来伺候你梳洗换衣服。一会儿坐软兜进去。”
这倒是提醒了天市,她赶紧问:“我的脚…”
“别担心。”他安抚地冲她微笑,然后下了车。
别担心!天市不满地撇了撇嘴,低头找自己的脚。
之所以说找,是因为醒来这么久了,还一次都没有感觉到脚疼。好吧,确切地说,她压根就没感觉到脚的存在。
天市掀开盖在脚上的毯子,看到两只脚都用干净的棉布包扎得好好的,比她自己能做到的好得多。天市欣慰地拍了拍脚面,突然僵住。
没有感觉。
虽然自己的手敲打在脚面上,可是脚一点都感觉不到。一丝恐慌爬上心头,她试着想要动动脚趾头,但一点反应都没有。天市急起来,一把抓住脚尖使劲儿一捏,钻心地疼像火苗一样蹿上来,沿着四肢游走,重重敲到她的额头,让她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车帘被掀开,含笑怯生生地叫道:“天市姐姐?”
“含笑!快进来。”天市疼得满头是汗,却高兴得一边笑一边流眼泪。
“姐姐你怎么了?”含笑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问。
“没,没什么。”天市胡乱抹了一下脸,满怀欣喜地说:“我的脚疼啊。”
“啊?”含笑乌溜溜的眼睛在天市的脸和脚之间打转,一副看怪物的表情。
“刚才差点以为脚趾头不在了,吓死我了,赶紧去捏,下手又重了,疼死我了!不过总算脚趾头还在,真是太好了!”
含笑显然无法理解她的情绪,只是敷衍地赔笑着,“姐姐,爷让我来伺候你梳洗更衣。”
天市看见含笑手中抖开的宽大的玄色礼服,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这…这未免太庄重了吧?”天市很想把重音放在重字上。这是按照周礼全套置备的朝服,上至冠冕,下至鞋袜,加起来总共有四十多件,从深衣到外袍,里里外外至少要穿七八层,虽然是冬天,这么穿也会让人透不过气的。更可怕的是那件袍服,每个袖子就有七尺宽,穿上这样的衣服别说走路了,就是喝口水只怕都不容易。
含笑却对她的惊讶不以为然,“姐姐,咱们府里多少夫人想穿还穿不上呢,这可是王服,除非咱们爷认了你做女儿,否则穿上这套衣服,您可就是未来的王妃了。”
天市眨了眨眼,耍赖:“我的脚不方便,穿上了爬都爬不进宫去。”
含笑掩口一笑,“刚才爷不是说了吗?会有软兜送你进去的。”
天市终于没有了借口,愁眉苦脸地让含笑替她梳头加冠,然后再叫上金蕊进来,两人合力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套衣服穿上。
软兜却是从来没有坐过的新鲜物件儿,其实就是一个类似滑竿的东西,不过是用了上好的锦缎装饰了,没有那么简陋而已。由两个太监抬着,晃晃悠悠一颠一颠的,头一次坐的人还真不习惯,天市起初就紧张的要命,死死抓住两边的长竿,像个秤砣一样被抛来抛去,颠得五脏六腑都快翻转过来了。她道这也是摄政王照顾她的脚不好才有的待遇,因为连摄政王自己,也要步行走过从朱雀宫侧门到内廷的这一段漫长的路。
摄政王却全然不用穿那么繁复的服饰,依旧是长衫罩袍,外面系着一领鸥裘斗篷,只不过头上加了个银冠,碧玉发簪绾住头发,白玉耳珰卡住冠带,行走在这金碧辉煌的皇宫之中,别有一番不怒自威的气势。
天市侧脸看着他,发现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他的眼睛深若寒潭,几乎无人可以看到底。而此刻的摄政王,表情中有着难以言喻的痛彻,天市猜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不久留于人世的人。
“我们要去见的那个人,她是谁?”
摄政王沉默了一小会儿,低声道:“我的母后。”
“啊!”天市轻呼,看着他的目光中带了些同情,想起离开定陶时的那个消息:太后病重。她心中既紧张又难过,莫名为他感到伤心。丧母之痛,人生至悲也不过如此了。她想安慰他,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半天,体贴地说:“我还没记事之前母亲就去世了。相比起来,你能奉母至今,这样的天伦已经是旁人艳羡的了。”
摄政王惊讶地扭过脸来看她,表情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克制。半晌,才低声说:“谢谢。”
两人都沉默下来。此时已经来到一处水榭,天市看了一眼,不禁惊讶地“咦”了一声。
这里的亭台楼阁水榭桥廊无一不看着十二分眼熟,就连湖中残荷的痕迹都眼熟的很。看上去,有点像…“这儿和定陶别馆里的院子真像。”天市冲口说出来,随即想到了原因,“这儿就是按照那里修的吧?我听说太后也是定陶纪家的人。”
“是啊,跟你是同宗。”他简洁地答道。
越是往里走,他就变得越沉默,惜字如金,全然没有了在马车上那种谈笑风生。天市能理解,他一定是越接近病人所在的地方,就越伤心,毕竟明明现在还活着的一个人,却已经知道不久于人世,连她这个不曾谋面的人想到这一点都难免神伤,何况是至亲骨肉。
好不容易,在艰涩的沉默中,软兜来到一处幽深的宫室外。
“这就是相和宫,”他淡淡地解释,“太后住的地方。”
禁宫深处的相和宫,宫墙上爬满了粗细不一的藤蔓,虽然冬天花叶已经凋净,但看着那密密麻麻如血脉般缠绕的枯藤,天市想这位太后一定是个性情雅淡的人,别处繁花似锦的年月里她的住处却深幽极了。
恍惚是有人进去通报了,两个小宫女匆忙跑出来跪倒迎接:“给王爷见礼了。”
这倒吓了天市一跳。自打第一面开始,就不曾跪过的摄政王。也许是他在自己面前一直很随和,言行举止都与身份不符,以至于令她似真似假地将该有的礼数都给忽略了。
深宫毕竟不同于山野别馆,摄政王对两个宫女的跪拜安之若素,只是点头问道:“太后这一夜可好些?”
右边脸圆些的小宫女摇了摇头,神色颇有些凄惶,“昨夜王爷离开后,太后吃了药睡下,不过三刻便魇醒了,又吃了一回药,终究睡不稳,早起看时,有些发烫。”
天市的心揪起来。
摄政王倒是沉着,只是简略吩咐那两个小宫女:“这是纪姑娘,专门接来见太后的。”他一边说一边往相和宫里走,到了门口想起来,又叮嘱两个宫女:“她脚伤了,要乘软兜进来。”
两个宫女听了连忙招呼人将天市抬了进去。
摄政王此时已经顾不上天市了,脚步匆匆地在前面疾行,宽大的袍袖随着步伐摆动,水波般层层波动。天市想,这才是真正乱了心吧。
好在相和宫内部倒是宽广平阔,台阶不多,廊舍足够宽阔,软兜一直来到了太后的寝宫外,立即又有两个宫女抬了张软榻来,小心将天市挪上来,换了在寝宫中伺候的内侍将天市抬进去。
绕过重重纱幔,影影绰绰看见摄政王已经坐在了床边,一边俯身在床中那人的额头上轻抚着,一边在她耳畔轻轻说着什么。
天市想,他们母子的感情真好。
寝宫内极安静,除了摄政王低低的嗓音声外,便是时不时一个女子虚弱的应答。听见簌簌的脚步声,摄政王抬起头,冲天市这边招了招手,又低头在太后耳边轻轻说了句什么,然后便站起身来把床边的位置让出来。
终于看清床中人的面孔,天市吃惊地低呼了一声:“啊!”
哪里是什么老太后,分明是个不超过三十岁的年轻女子。
女子脸色蜡黄,分明病得十分厉害了,听见摄政王说:“她来了,天市。”还是竭力微笑着欠起上身向她伸出手来:“天市…”
软兜落地,天市的心也跟着重重沉了下去,因为她看见摄政王起身后并没有收回抚在那女子发际的手。
他看着她,眼神温柔悲伤,令天市深深动容,也深深震惊。
他爱她!
这是第一次,她见识到了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所表现出来的关切和温柔。
天市心中突然充满了悲伤,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对即将永离情人,还是因为获悉已经夺了她魂魄的那个人在爱着别人,是同情还是自怜,她不知道,此刻也没有机会去让她细细思索。
“天市…”见她没有回应,太后又呼唤了一次。
天市仓皇地抬眼,摄政王沉默地盯着她,眼神里流露出恳求的意思。
怎么能拒绝这样的恳求呢?怎么能拒绝这样的呼唤呢?天市压下酸涩,俯身过去握住伸出来的那只手,“太后娘娘,我是天市。”
太后欣慰的笑了。摄政王也暗暗地松了口气,温柔地将太后压回枕上躺好。
“没想到,益阳真的把你找到了。”
益阳?天市朝摄政王看过去,他回避开。天市恍然大悟,益阳,摄政王的名字。
与此同时,她突然福至心灵,终于明白了那两个人的关系。
他说她是太后,当然,她是太后。皇帝的母亲,摄政王的庶母!
一年半之前先帝突然崩驾,年仅四岁的太子在母亲纪氏和长兄益阳的共通拥护下登基。先帝庶长子益阳被封为摄政王,在皇帝成年之前代掌国事。
难怪他说她是母后;难怪他说她也是纪氏。
完全会错意了。
益阳的生母虽然也出自纪氏,却是旁支,当初不过是陪着先皇后入宫的侍女,却成为后宫中第一个为先帝产下子嗣的人。先皇后病逝后,先帝又娶了定陶纪家一位女子为皇后,并将她生的儿子封为太子。
这些都是在定陶老幼皆知的掌故,只是,天市略带讽意地想,那些以定陶纪氏的皇后为荣的人们,大概没有料到,深宫之中,居然还有这么段不伦的恋情。
“天市…”即使是在病中,太后的声音还是优雅文淑,有着令人慑服的力量。
天市飞快地将脑中不断涌上来的念头甩开,学着摄政王刚才的样子把耳朵凑过去,听太后说话。
“王爷说你的脚趾被冻伤了?”
天市点点头,宽慰道:“娘娘您凤体违合,还是不要操心太多的好,早早养好了病,王爷也能宽心些。”她说这话的时候,向摄政王看了一眼。他就垂目站在一旁,对她一语双关的话充耳不闻。
太后却笑了,“真是伶俐的丫头。你今年多大了?”
“十六。”
“十六了吗?”太后幽幽叹了口气,“我今年二十六,比你大十岁呢。咱们同宗,论辈分我该和你平辈。认你做妹妹可好?”
天市大吃一惊,“太后,这折杀天市了…”
“什么话!”太后轻轻打断她,“咱们本就是同宗的姐妹,有什么折杀不折杀的?认了你做妹妹,更亲近点儿有什么不好?”
“可是…”天市嗫嚅,“我家是楚乡那一支的,并非纪家嫡脉。”
“什么嫡啊庶的,人和人相交贵在交心。我一看你就喜欢,这大概就是缘分。有缘,便无贵贱;无缘,便分亲疏。”太后说到这里已经有些气力不支,微微喘了一下,才继续道:“何况,这样对你有好处,以后你嫁人便不会有人拿出身来说…”说着似有意若无意地看了一眼摄政王,“改日若能因此归宗定陶纪家,也算是我的功德一件了。”
天市还想说什么,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放在了她的肩上,摄政王说:“天市,太后既然和你投缘,就答应了吧。”
肩膀轻轻紧了紧,天市领会意思,点头答应了。
太后舒了口气,转向摄政王:“天市刚来,又还伤着,你也真不体贴。”
摄政王轻轻地笑了出来。
这种坦荡的亲昵让天市心里又是一酸。
太后对天市说:“我昨夜病情有些反复,今日力气不济。等我这两日好好养养,让摄政王寻个吉日,我带你到宗庙去行结拜之礼。”
天市吃了一惊,“这么郑重?”
太后:“当然,你莫要当我说笑敷衍才好。”
太后说这话时,眼睛中泛起异常明亮的光芒,令天市无法拒绝,只得点头。
“你远来劳顿,且去好好休息,等养好了精神,随时进宫来看我可好?”
天市已经无法再对这位重病的太后有任何不赞同,顺从地点了点头,仍由刚才那两位内侍抬着软兜出去。摄政王到此时才暂时离开太后身边,将天市送到寝宫门口。
“你先去我的王府,会有人安排的,晚上我再来看你。”摄政王低声交代,语气倒向是对老熟人般毫无架子。
天市暗暗诧异。但此刻她心中已经乱作了一团,除了点头也没有别的想法。
送走了天市回来,太后微微笑道:“你看看你让那孩子穿成什么样了,幸亏她有脚伤不用走动,不然不定要狼狈成什么样。”
摄政王侧头想了想,也不禁笑起来。他低声问:“为什么不告诉她?”
太后叹了口气,“能见到她就好,你看她那双眼睛,完全不知世事艰辛的模样,何必让她烦心呢?”
摄政王执起她的手抵住自己的额头,喃喃地说:“是啊,她有一双你的眼睛。”


六 求而不得
摄政王果然早就做妥了安排,一到王府立即有人领她到住处去。
那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只有三间主房,前庭种梅,后园养鹤,俨然梅妻鹤子神仙过的日子。天市想,还真有摄政王的意思,和定陶别馆中那一大片菊园一样,都是出尘避世的好去处。
含笑和金蕊领着另外三个粗使的丫头正式拜见天市,倒是让她有些出其不意。
“这是做什么,含笑金蕊,你们两个跟我还讲什么虚礼?都是一路同行的姐妹。”
金蕊又恢复了伶牙俐齿,笑着说:“那是姐姐抬举我们,我们可不能不识好歹,就着姐姐的宠忘了自己的高低贵贱。”
天市起不得身,避无可避,只得由着她们朝自己行了三拜之礼。
冯嬷嬷也来探望天市,言语间的亲热殷勤与初见时已经大不一样。天市心中雪亮,只怕在自己尚未察觉之时,这一干人已经得了摄政王的示意,对她的名分有了说法。
“这院子真雅致,冯嬷嬷,王府中都是这么有趣的地方嘛?”
“哪儿能呢?”冯嬷嬷细细解释,“这院子虽小,来历却大,是当年爷读书的地方。后来王爷成了亲,自己有了外书房,来的就少了,但从来也没有疏忽过照料。后面园子里养的那几只鹤都还是王爷当年亲手孵出来的呢。”
不知怎么,天市想起来他采菊花的模样,深深点了点头。
冯嬷嬷于是继续说:“王府里还有一处王爷十二万分看重的地方,是在王爷寝殿后面的鹿苑。当年王爷新婚,新娘子的嫁妆里有一对梅花鹿,王妃心慈最爱这些生灵,王爷便索性将自己的花园辟了出来养鹿。”
天市闭着眼靠在椅背上,见冯嬷嬷停下来便问:“怎么不说了?”
冯嬷嬷笑道:“都是些旧事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总之啊,这鹤庭是除了鹿苑外王爷最喜欢的地方,他如今指给了您,可见他对您的看重。”
天市微微一笑。然而冯嬷嬷紧接着说出来的话就让她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了。
“虽说皇宫中什么东西都比咱们府里强上个十倍,但这种地方也只有王爷那种神仙般的人物才能经营出来。日后纪姑娘进宫住着倘若不惯,倒是可以常回来这儿换换气儿。”
天市愣住,“进宫住?”
冯嬷嬷笑道:“可不是吗?难得您能得太后厚遇,一定会留您在宫里陪她的。”
“在宫里陪太后?”
冯嬷嬷突然意识到自己失言了,笑容僵在脸上,半天才找回说辞:“看我这记性,准是记混了。纪姑娘,您别听我乱嚼舌头了,有什么等王爷回来了他自然会跟您说清楚。我这也是乱听来的。”
天市睁开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冯嬷嬷万万想不到这个小姑娘居然会有这种端凝的目光,心烦意乱地问跟来的人:“不是说让太医来给纪姑娘看脚伤吗?怎么还没到?”
金蕊插嘴:“嬷嬷,已经到了好一阵了,没您的吩咐没敢让进来。”
冯嬷嬷如蒙大赦,一连串地说:“要我吩咐什么,这儿是纪姑娘说了算。记住了,以后鹤庭的事情不论大小,都由纪姑娘做主,要问她的意思。”
众人齐齐领命:“是。”
天市笑道:“她们已经够拘束了,嬷嬷还来吓唬人,好没趣。”
王太医的态度也显然不同了,问了些问题,洗干净手看清天市脚上的包扎不禁笑了,“这是王爷的手笔吧。”
天市大感好奇,“您怎么知道?”
“王爷是带兵打过仗的人,这包扎的手法跟普通人不一样。”
趁着王太医揭开包扎的当儿,天市说:“王爷的手法定然有不同凡响的地方,本来我的脚疼得要命,恨不得自己剁了才好的,可他给我包过之后却一点都不疼了。”
王太医闻言停下动作,“哦?”他想了想,问:“是不疼了,还是没有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