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景弦视角·将男主虐到窒息

景弦这个名字是我的父亲为我取的。他是我最敬佩的人,从不为任何人摧眉折腰, 除却我娘。我自小便羡慕两老的至死不渝。母亲爱父亲清贵儒雅, 父亲慕母亲温婉贤淑。那都是骨子里气质,终生无改。那么他们之间的情意就能一生不变。
直到她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傻乎乎地和我说她慕我的容貌。跌份到尘埃里的理由, 让我实在不知她真心几何, 也让我无法相信能与她携手白头。
此话暂且不提。因为我要从头讲起, 从头那时, 我还没有看上她,这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我出身富贵,许是骨子里的傲气教我一开始并不喜她的蓄意接近。何况她还那般死乞白赖,日日都来,说与不听,骂又于心不忍,打更是不可能,但她日夜不辍扰我弹琴练曲, 实在可恨。
不仅闹腾来闹腾去可恨, 她的卑微与自贱都教我觉得可恨。父亲对我的教导根深蒂固,致使我从来看不起作践自己的人。
她年纪尚幼, 什么都不会,只能伸手乞讨,我可以理解;可往后的许多年她一直如此,为了我轻易就卑微到泥地里去,为了讨口饭吃仍是流浪街头烂事做尽, 仍是宿在漏风漏雨的花神庙,仍是不知道自己凭劳力挣钱养口。我私心里,很瞧不起她。
可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或许是她十一岁?十二岁?记不得是哪件事,让我开始一边瞧不起她,又一边很心疼她。因为如她自己所言,她什么都不会,自小就是乞丐,习惯伸手讨饭的生活,习惯别人的接济,后来遇见我,为了我不会瞧不起她,她已足够努力地去挣钱,哪怕常常挨些莫须有的打。
从她嘴里吐出来能将人听笑的傻话,竟字字诛我的心,惹我情动。是,我承认我很心疼她,为她什么都不会而悲哀,又为她喜欢上一个同样贫穷无为的我而悲哀。
我一直是泥,搅入澄澈的水中也会使得它浑浊。年少矜贵优渥的生活早就没了,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所以也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早已不在云端。
我的师父从快要断气的父亲手中将我买走,为了能快些将他安葬,那时师父只付了我足够买铁锹挖坟头的银钱我便妥协了。
起先师父并不看重我,事实上他谁也不看重。面上对我们和颜悦色,但当我们这群弟子挨打时他却从未管顾。我想要翻身、想要出头就只能靠自己。待我将《离亭宴》作出来惹他惊艳时,他又虚伪地暗示我,他的名声比我的响亮太多,若是换个有名气的人为此曲署名,定能卖出更高的价。
人心就是这般伪善。我想起那把挖坟的铁锹,满心寒凉。好在我是个肮脏的人,做些肮脏的事也是应该的。于是我改了《离亭宴》的词,将词曲献给他,求他署名为我卖出高价。
之后的事你们都知道了。让我悲哀的是,那只小乞丐喜欢的是个这样的人却不自知。在她眼里,我穿着白衣便是圣洁无比;我每日弹琴练曲便是刻苦用功;我少言寡语便是冷艳高贵。其实我是滩浑水。她清清白白,何苦来哉。
我本应看不起那样轻贱自己的人,本应不会喜欢上那样作践自己的女子。但当我在看到一块枣泥糕,第一反应是想拿给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好了。我完了。
我开始不由自主地怜惜她每日吃不饱、穿不暖;会忍不住在弹琴时琢磨她这些年是如何过着乞讨的生活;会情不自禁地嫉妒那个日日陪在她身边的小春燕。甚至会在清晨很早起床,摆好琴,作出刻苦练琴的模样以维持我在她心目中圣洁的形象。然后一边做作地弹着琴,一边期待地等着她的到来。
其实我没那么刻苦,尤其是当上首席乐师之后,我哪里需要日夜练琴?哪里需要刻苦到每回她来都能恰好赶上我练琴?只不过是在她面前,我只能弹琴。我总不可能把我干的别的事露给她看。既然她觉得我高贵圣洁,既然她喜欢我的高贵圣洁,那我也愿意作出她喜欢的那个样子。
她真的很吵,可她坐在我身旁说的每句话我都犯|贱地听得认认真真。
她不晓得的是,由于听她说话,我已弹错太多。尤其她说得兴起时,我听得也十分兴起,根本不晓得自己手里弹的是什么。胡乱弹作一气。反正她也听不懂。还很高兴地夸我弹得真好。
我除了暗自发笑,也不知如何回应。
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这已经不是心疼不心疼她的问题了。她惹我心动了,情也动了。
可是我不知该如何向她坦诚,她喜欢的那个我,不是本来的我。那只是她心里幻想出来的我。
我很卑劣。不想顾及她究竟喜不喜欢本来的我,反正她说她会一直陪在我身边,那我便先将她圈起来,冠上妻子之名。所以我带她去祭拜我的父母。
墓前有漾枝的红梅,朵朵都落在她头上,像是红盖头。我刻意递她酒杯,让她摆放在我父母的墓前,与她同时摁首,同时起身。便当作天地为媒,高堂在前,红盖头、合卺酒。唯独差我俩夫妻交拜。
先欠着罢。我故意欠了她许多许多东西,这样她心里记挂着,便不会轻易离我而去。我俩来日方长,欠的许多我都会还上。只要她在我身旁。
她太单纯了,我有时候会为我装出来的圣洁、为我的卑劣感到可耻,不经意间我也提醒过她许多次。可她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你一身清白,何苦蹚我这趟浑水?”
她说:“不苦啊。有你在,我不苦啊。”
我说:“你看清楚,若你有一日窥得我心,发现并非如你初想时那样不染尘埃,你许会心有成见,不再爱慕于我。”
她说:“不会啊,你是什么样,我便爱慕什么样。”
我甚至说:“或许,我本就不似你想象中那般的一个人。”
她却说:“或许我也不似你想象中那般的一个人,我其实贤惠能干、勤俭持家,让我们那片地的男孩子都抢着要。”
好罢。你赢了。不论我说什么,你字字句句、无时无刻都在赢我的心。我很爱你,花官。你赢得太彻底,我沦陷了。
她惹得我动了真心,却又告诉我只是慕我容貌。我不知该是喜是忧。年华终会老去,她的喜欢究竟值个几分半钱。和我几乎就要压不住的爱意比起来,她慕我容貌究竟又能守得几时?我很生气。却又不敢拿她撒气。哭笑不得。
幸好,我问她懂了几成时,她回答我说,“过年了,你今日带我来见你父母,是不是说明你会娶我?”
我认识她这么久,她倒是头一回这么聪明。是,我一定会娶你。所以,“姑且当你今日懂了十成。”
回去之后我仔细想过。其实我和她一样,只是她的卑微显露在外,我的卑微都被我的傲骨藏在了心底而已。我也会在她面前卑微,卑微得抬不起头。我害怕失去她,也害怕她身边的小春燕事事先我一步,抢得她的心。
因为在我看来,她喜欢的那个高贵圣洁、容貌出色的人,其实很符合当时的小春燕,后来的淳雁卿。
我每每想起,咬她的恶犬不是我赶跑的就无比懊恼。每每想起,从来风雨时给予她怀抱和温暖的人是小春燕就无比嫉妒。每每想起,她在我面前说到小春燕如何如何好时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就恨不得杀了那个男人。
我就这么卑劣又肮脏一个人,不是她喜欢的那个模样。
所以我不喜欢听她提到小春燕。她不是都和我拜过天地、跪过父母了吗?为什么要惦记着别的男人?为什么要在我面前说别的男人有多好多好?那时候我想不明白,我很害怕,她是不是发现我其实没有那么好,发现小春燕才是她喜欢的那个模样了?
她发现小春燕很好无可厚非,但她不能因此就去喜欢他,不喜欢我。因为是她先招惹我的,我心动了,为情所囚,出不去,脱身不得。她不能就这么去喜欢别人。
那段时间里,我沉浸在恐惧与害怕中,彷徨不知所措。所幸后来我想出了办法,可以让她成为我的人。当然,纵然我再卑劣,也不会在违背她的意愿的情况下要她。我想到的是,她的卖|身契。为我过生辰时她将自己卖给了解语楼,那张卖|身契还在老|鸨手中。
我要那张纸契,我要她。我耗费半年心血作成一首词曲,将它卖给富绅,足卖了百两。只是我没有想到,也就是那个富绅,无形中助我得到她,也在无形中使她离我远去。
倘若我早知道在她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我一定……一定……!咬牙切齿地说,此时此刻,我悔不当初。
我记得那夜雨疏风骤,四月初六,她十七岁。
被她从背后抱住的我心神微荡,按着弦也不知在弹什么,还故作淡定地抚弄着。我闻到她身上的酒气,想到白日里她如小鹿受惊般逃离琴房时的眼神,忍不住怜惜地安抚她,“别怕。”
我能感受到她的绝望,安慰她许多,但料想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待她扑上来脱我的衣服时,我亦是欲拒还迎。心底本就是魔鬼的我想要随她所愿,可平日里在她面前正直圣洁的我又拼命压制自己。
她见脱不了我的,便开始脱她自己的。我从未想过她会如此荒唐。我以为这是我自己某一天忍受不了了才会干出来的事。她的身体被我一眼浏览个遍,瞬间燎烧起火。
可我若不阻止她,便要拉着她一起堕入地狱,教她知道我本来面目究竟有多丧心病狂。因为我现在已经疯了。口干舌|燥,还装着正人君子。
她扑在我身上嘀咕着,我自己也快要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她纤细的腰肢和白皙的柔软。但我怕我俩此时都是干柴烈火恐会伤她。也恐会教她颠覆想象,明日清醒过来后发现我其实不是她想要的那个人,我疯狂、肮脏、卑劣、不择手段……她会后悔与我做这种事。
无意中,我的手撑入了水盆中,丝丝凉意使我清明了几分。
我一只手按住她的头,另一只手举起木盆。从我俩的脑袋上淋下来。从头到脚。我陪她一起淋。希望这样的话她不会觉得太难过太冷。而且,我想我也需要降降|火。
“清醒了吗?”我自己却还没清醒,一边忍受欲|火焚|身之苦,一边装作冷静自持的模样别过眼兀自平复。
我见她囫囵穿上衣服,想要逃离。不知怎么地,我心中有些预感,好像会失去她,或者会出什么事。但她分明每日都会来找我,分明常常都是此时夜半归去。
我拉紧她的手,想帮她系好外衣。可我感受到了她的瑟缩,她想逃离,想要歇歇气,因为她清醒过来了,想必是觉得羞愧,此时不敢面对我。
我都是怎么教她的……我希望她不要再为我作践自己。她这样乞怜似的求我要她,若我当真没有把持住,后悔的定是她。而我把持住了,羞愧难当的也是她。不论怎样,她都学不会这个道理。
“花官,不要再为我作践自己。你好好冷静冷静……我不想再看见这样的你。等你明日清醒了就来找我。我有东西要给你。”
我松开了她的手。
这一放手啊,就是六年。六年呵。
辗转反侧,坐立难安。我没有睡着,洗了冷水澡,换好她惯爱看我穿的白裳,将琴摆好等着她来。
很早很早,外面的天都还沉着。我已坐在桌案前,一边留意外面的脚步声,一边想着昨晚那一幕幕荒唐,心中澎湃起汹涌的浪,为她于我的爱已至那般奋不顾身而欣喜若狂,又恨她总是为了追逐一个不堪的我而去作践她自己。
让我说些什么好。这是我的荣幸,亦是她的不幸。因为我,她总是学不会挺起脊梁。
一个挺不起脊梁的、卑微怯懦的、闹腾的人,一个我本应该最厌恶的乞丐。她真的很讨人厌,可我真的很喜欢。她在我身边讲蹩脚故事的样子,她费尽心思讨好我的样子,她被我怼得噎住的样子,她小小年纪拼了命地和我说她喜欢我的样子。都让我爱惨了。
想到这里,我的嘴角抑制不住向上弯。望着窗外逐渐泛白的天,纵然今日还是下雨,我也觉得放晴了。我将她的卖|身契拿出来,放在琴边。已经能料到她知道这张纸契被我买下来时欣喜的笑脸。
我等了许久。从天逐渐放亮,到逐渐暗淡,已近黄昏。外面的雨愈来愈大。
昨晚那盆水太狠了?她太伤心不想见我?或是太羞愧不敢见我?或是因此染上风寒?我赊了去祭拜父母那天的假,冒着雨去找她。
花神庙,不在。天桥,不在。找不到小春燕、也找不到酸秀才。我跑到上回找到她的梨花小巷,敲响敏敏的门。
她红肿的眼让我一瞬想到她和酸秀才的事,我始终相信他们会在一起,就像相信我和花官会在一起那样。那时我还无知无觉,以为敏敏哭的是她自己。
“她在你这里吗?”我问敏敏。
她却对我冷笑,红着眼冷笑,“不在,她累了,休息去了。”
我怔愣一瞬,稍微放心了些,“她今日没有来找我,我以为会在你这里。”
“她为何要日日来找你?”敏敏的声音为何哽咽,哽咽得让我心惊害怕。
“……”但她说的是事实,只是我习惯了花官日日来找我。我也很喜欢她日日来找我,很喜欢自己等着她的感觉,“她去哪里休息了?我去找她。”
敏敏竟哭着同我笑起来,我有些莫名,莫名地惊慌。她对我道,“景弦,她去别的地方休息了,你找不到的地方。若想知道,你可以去淳府问小春燕,看他愿不愿意告诉你……不,如今你应该尊称他一声三少爷。”
那一瞬灌入我脑中的信息太多,我仿佛得到了报复一般被人捏紧了心脏,捏成血浆,又丢在地上狠狠践踏。我头脑发热,喉咙抻紧,朝她口中的淳府冲去。
心跳如鼓,耳畔是如雷动九天般的风声,喧嚣又霸道。
我远远看见小春燕……不,那个时候应该叫他淳雁卿了。我远远看见他穿着一身锦裳立在淳府大门前,双眸猩红,望着一方挪不开眼。他在哽咽,无力地哽咽。
有什么东西顷刻间就破碎成渣,我慌了。怕得浑身发抖,慌得失去理智。
“她去哪儿了……去哪儿了?去哪儿了?!”我只在风中听见自己的嘶吼声,紧紧拽住他的衣领。
他只是淡漠地缓缓将视线落在我身上,布满血丝的眼中尽是恍然大悟之后悲伤绝顶的笑意,“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景弦,原来你是在乎的……”最后几个字,几近无声,弥散在风中,让我狂躁不已。
“我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或许是浪迹天涯,无处不去。”他这样对我说。
我揍了他,逼他告诉我。他没有还手,也就没有告诉我。我宁愿他还手。
“景弦,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是你把她逼走的。她应该恨你,或者忘记你。”
这是他留给我的话。我逐次疯狂,跌跌撞撞跑回小巷,再次拍响敏敏的门,咬牙切齿,“她去哪儿了?!”
敏敏平静地看着我,像看个残了心的野兽,用那种可怜与憎恨的眼神,“她去别的地方了,今早就已不在云安。”
“你觉得我会相信?!她身无分文,人生地不熟……”我知道,我此刻的心已相信她所言。只是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承认她真的放弃了我。
“景弦,她只是因为喜欢你才有些傻,但不是没脑子。身无分文可以再赚,人生地不熟也会认识新的人,渐渐熟起来。忘掉这里,忘掉令她伤心欲绝的一切。她的记忆可以被替代,可以更新,她的心也可以有一些更重要的人来为她填满。”
“只不需要你存在,唯独不需要你,她便能快活许多。景弦,她不要你了。你该庆幸,她终于不想要你了。”
开春了。今年她十七岁。她缠了我整整七年,最后我弄丢了她。我躺在滂沱大雨中,望着被撕裂的乌云,一点点体会到她这七年里心被逐日销蚀的滋味。耳边回荡着那句令我窒息的话。
“景弦,她不要你了。”
“她会认识新的人,在新的地方,发生新的事。把云安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这其中,也包括你。”
偏执如我,不论她想不想要我,我都要她。她的卖|身契在我手里,她是我的人,休想逃。
我不相信她这辈子都不再回来。
她等了我七年,我便也等她七年。我给她七年的时间回来,她若不回来,我就去找她。不应当的,她不应当那么容易就放下我,哪怕我并不清楚除却容貌外她究竟看上我什么。反正她没那么容易……没那么容易……
可为何我越是这般欺骗自己,越是觉得失去的滋味愈来愈浓,直至全都化入心口,绞痛成瘾。我深陷这滋味之中,难以自拔。
整整一个月,我坐在黑暗的琴房中,用逼仄狭窄的空间压迫着痛到麻痹的自己,我感受到她的气息,如游丝般漂浮在空中,无处不在,如影随形,一寸寸销蚀我的骨头,使我日渐萎靡消颓。可我不在乎,我紧闭门窗,将自己封锁在一隅之地,那一隅她常盘腿坐着一边笑闹一边听我弹琴的天地。
我耽于过去七年的一切,耽于那段她迎我拒的回忆,耽于她。就当我已经死去,化为灰烬。灰烬漂浮在空中与她的气息痴缠在一起。这一月我如是过,才过了下去。
可我仅仅生熬了一个月就已成这般肝肠寸断的模样,剩下的年头……没有她,我该怎么活。
她给我讲过酸秀才所说的年少志气,也讲过酸秀才说甘于平庸的男人不能要,那些话与我父亲的教导不谋而合,全都催促着我振作。振作……振作……就算我去做了官,我去当了有钱人,我去成了她希望我成为的模样。可是,没有她我要怎么振作啊。
这六年,我过得半死不活。
希望公务少一些多留时间给我思念她。
希望我画的她经年不会变。
希望捉来的萤火虫在木屋里多活几日。
希望我在吃鸡蛋的时候她也在吃。
希望下次来葵水我就在她身边。
希望我选的红梅永远不死。
希望每个生辰都有她煮的难吃的面。
希望那颗荧石还有机会再让她看见。
希望没送出去的麻雀能到她的手上。
希望上天让我为她杀一次恶犬。
希望她晓得我并没有甘于平庸。
希望她尝一尝苦药过后我随手奉上的糖。
希望亲手将那首曲子弹给她一人听。
希望把未兑现的诺言全都实现。
也希望每晚的星星都是她的模样。
还希望她能早些回来。我不想永远过着思她、思她、思她成疾的日子。
六年后的一月,我一如既往坐在她曾待过的花神庙中弹琴思她。思她如狂。她曾说她家花神娘娘最是灵验,许是我的赤诚感动了花神娘娘些许,她将她座前小官送了回来。那晚我与她重逢。我看见她,相思满溢。
“花官…?花官…!!”
作者有话要说: 1.银临的《情囚》(重制版)这首歌配合这章食用简直酸爽到爆!!强烈要求大家边听边看!!【因为我听着写的……
2.非常感谢在微博上帮我推文的那位小可爱芝士,也谢谢其他我没有看见但是也帮我推荐了哒天使!
3.下个番外要么是苏瑜第三人称视角看景弦这六年一边等花花一边做过的蠢事,要么是景花有了孩子之后的小故事,你们选个!
一定要听《情囚》!真的超好听!

第53章 苏瑜视角·景弦做过的蠢事

今年是景弦和花官成亲的第三年。我收到景大人的邀请来皇城汜阳参加小包子的周岁宴。小包子今年两岁,是个肉嘟嘟的小子。大名景珩, 小名闹闹。
我想闹闹这个小名这么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出生的时候把花官折腾得可惨, 险些死过去。她要是死过去,景大人怕也活不下去,典型的一尸三命。
据我所知, 景大人他本是不打算要孩子的, 我很明白他, 他觉得余生只要有花官就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不想再有别的任何人掺和。开个玩笑,其实景大人和我说过,他私心里也很想要孩子,但花官身体不好,大夫说她若生孩子恐有性命之忧。
后来的事实证明大夫说得很对。
于是景大人宁愿委屈自己最后一步不在她身体里,也不愿意让花官怀孕。
彼时花官还十分天真地问嬷嬷,为什么和景大人在一张床上躺了三个月,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 肚子还是没有动静。我想, 事情是做了,景大人他究竟做哪儿了就是他自己心里的数了。
说着说着我都不好意思了, 这种事我究竟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的。许是连蒙带猜罢。
后来花官也不知从谁口中得知真相,很难过地不愿意和景大人说话。大概也是气自己当年没有好好照顾身子,落下许多病根。
听他们家嬷嬷说,那三个月,花官拼了命地大吃大补, 甚至写信给容先生求取养生之道。她很想有个孩子,想给景大人生个孩子,连我这个不常来他们家的都看得出来。景大人自然也看得出来,可坚持不依从。他已再也忍受不得离别。若是生离死别,他八成会疯。
景大人他很宠爱小娇妻,唯独这件事上绝不退让。
就这么僵持了三个月,花官说寄给容先生的信还没有回音,所以她要亲自回柳州一趟,去容先生的书屋里求取滋补养生的偏方。听到柳州两个字,我猜景大人彼时心都颤了。坚持告假两月陪她一起去。
他以为是在给小酒楼当杂役不成?一个身兼两职的朝廷官员,给皇帝打工的,告假?两月?我看他这个副都察使和太常寺少卿的职位是统统都不想要了。
花官为了他能不做请假两月这种蠢事,终究是没去柳州,但心底也为自己不能生孩子愈发难过。她极想这世上能有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
景大人抵不过小娇妻的眼泪,寻了宫中太医看诊,又使了些谁都能知道、唯独花官不能知道的过于阴损的手段,强行买下首席太医传家的护心丹。在太医的许可下,景大人在花官面前做了退让。
那颗护心丹果不其然是传家之物。花官生子当天,我正好在他们府中做客,亲眼瞧着景大人得知花官快死过去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地冲进产房,然后又亲耳听见奶娃呱呱落地后的敞亮叫声,当我再见到景大人的时候,他的悲痛欲绝已变成喜极而泣。呵,男人,善变。
我猜,这个孩子将是他们此后余生唯一的孩子。以后不管花官有多想给闹闹添个弟弟妹妹,景大人都不会再如她所愿了。
犹记去年周岁宴时,我与三爷两个人报喜而来,最后沦落到去给鲜肉馅儿的小包子当奶嬷。
闹闹浑身的聪明阴损劲儿更像景大人,活泼闹腾劲儿却像花官。不太好带。
只希望今年景大人善良一些,莫只顾着抱着小娇妻你侬我侬,把一摊子烂事都丢给我们。尤其是不要丢给我。
可景大人终究是闷骚的景大人。今年他甚至已暗自为我安排好了长住汜阳的院子。说是以作今日的补偿。
我想我须得和景大人说清楚,这不是院子不院子的问题,这应当是我身为一个未婚青年的尊严问题。说好的一群人的聚会,我和三爷却不能有姓名。
“你们府邸又不是没有丫鬟嬷嬷,丢给我们算什么事儿?”我很不满。
“闹闹看到你和小春燕就不想要嬷嬷了,他好像更亲你们一些。”花官的这个理由竟然让我十分受用。我没出息地妥协了。
于是今年我和三爷又沦为了闹闹的奶嬷。闹闹会说话了,完全正常交流自然是不行的,但我们说的有些东西他隐约能听懂,他说的我们能明白。
由于容先生的到来,许多未被宴请的文学名士都纷纷不要脸地上门贺喜,前院热闹非凡。闹闹听到动静,也很想去前院凑热闹,但没他父亲的批准,我可不敢私自带他去。
三爷虽然对闹闹向来是以宠为上,从不管景大人吩咐了什么,但这回许是也考虑到前院人多,觉得闹闹暂时不宜过去。
闹闹很难过,抽搭着小小的红鼻子,眼巴巴地望着我们。那满眼的水儿,看得我的心酥去一半。
饶是很难过,难过得都哭了,他仍然在小板凳上坐得背脊笔直。据说这是景大人教的,我一猜就是他。花官可没这么丧心病狂,委屈哭了还要求别人正襟危坐。
我瞧着他这般一边委屈得红了眼睛一边把小手放在膝盖上坐得笔直的模样实在有些好笑。他爹太丧心病狂了,我决定揭露他爹的蠢事为可怜的闹闹缓缓气。
不过这么些年,他爹做过的蠢事实在太多,待我坐下来要说时,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印象中最值得一说的,恐怕就是建在他府中溪畔的木屋,和木屋中的萤火虫。说来也许大家不信,那木屋是景大人亲手搭建的,说来也许大家更不信,那是专程建来养萤火虫的。
那一车车木板被横街拖来的时候,我在他府中喝茶,他则在溪畔仿佛插秧般种植某种灌木,据说是要通过养殖灌木培育萤火虫。我说他这么能耐那些建屋的木板怎么不自己从砍树开始搞?
后来我得知,那还真是他自己砍的。若我跟他抬个杠,险些就要说你这么能耐怎么不自己从种树开始搞?开个玩笑。
堂堂副都察使大人公事毕了后的日常是砍树和插秧,没想到罢。
当然,除却这两项体力劳动以外,他闲暇时间自然还有其他娱乐活动。譬如画画。
起初他的画惨不忍睹,从他的画我可以看出他内心的疯狂。这是一幅被注入了灵魂的画。后来他学好画画之后,我逐渐看出他这么半年画的究竟是个什么。是个貌美的女子,正撑着下巴趴在桌上。满目星辰,灵气逼人。
“画像上的女子灵气逼人。”我不过这么笑着赞了一句,想拍他马屁,他却恶狠狠地虚眸睨着我。难道我笑得太猥|琐,他以为我觊觎这女子?
“好了好了我开个玩笑……”我赶忙补救,他睨我的眼神却更狠了。
“不是,我说开玩笑不是说她不好看,我的意思是……”求生欲使我立即机智得令人嫉妒,“我的意思是,她和你很登对。大人,这画上女子和你很登对。”
他看我的眼神这才和善了一些。要知道,当时我离原地去世就只差那么一点儿。
我与他的友谊八成全靠我的求生欲维持着。他这般除却那画上女子外容不下任何人事物的一个人,却拿我当朋友,可见我的求生欲有多强,说出来的话有多讨他欢心。
他的娱乐活动还有下厨。准确来说,这个娱乐活动是下面。
每年生辰,来贺他寿辰的人很多,但他从不办宴,只在傍晚买来长寿面。我的本意是与他分食,但在亲眼看见他将盐巴跟不要钱似的往锅里使唤时,我决定就看着他吃也挺好的。
跟他说放多了他不听,我猜他是故意的。独不晓得究竟是什么魔鬼一样的女子让他心甘情愿遭这种罪,每年都来一遍。也不怕齁着。
除却娱乐活动,大人他也有许多陶冶情操的文艺活动。譬如插花和看书。
他曾同我说过,他父母墓前正巧有一树红梅,冬日开花时便落红坟头,寓意不好。想过要将那树砍了,后来听风水师说恐会动此地气数而作罢。自打他父母去后,他便不喜欢红梅。但有些不喜欢的,不是总会随着时间、随着别的事、别的人而转变为喜欢吗?
景大人的房间墙角,便插了许多红梅。他时常为它们剪枝,低垂着眉眼时整个房间都泛着脉脉温柔的水光。文艺,忒文艺。
故作文艺的下场便是,本不会修枝的一个人将那红梅越修越短,这就好比给人修剪头发,怎么都不满意,最后剪完再看,剪得过头了。死在他手下的红梅无数。忒扯的是,他竟还找方泥地,将断枝的红梅插在里面,祈愿来年它能被救活,自己再长出来。
求求你了,文艺上突然的自我可以适当丢弃一些了。
好在,多年的磨练教他学会了如何剪好花枝。
本以为他在办公时必然是正常的。直到我发现了一本他常随身携带的书,在都察院办公时也喜欢摸出来看。有回我去都察院找他。看见他摆在桌上的书,决定瞅一眼,瞻仰瞻仰究竟是什么文字令他如此爱不释手。
而当我知道他看的是《千字文》时,我的尴尬都快要溢出整个都察院。最令我无法理解的是,他竟然还作批注。《千字文》?稚子启蒙教育?作批注?
“《千字文》……闹闹,也读。”闹闹突然打断我的话。他语序不太对,我能听明白,他是说他也在读《千字文》。
“闹闹,你这么小被启蒙启蒙《千字文》是应该的,你若是能认识上面的字就十分厉害,但是你爹都多大了,不需要看那种书的。”
闹闹抽着鼻子,仰起一张湿哒哒小脸望着我和三爷。三爷默然摸了摸他的脑袋,顿了片刻后才低声道,“好了,前院好像散了不少人,带你去找娘亲。”
三爷抱起闹闹往前院去,我望了望他们的背影,又低头自顾自踱步,忍不住笑起来。
久别重逢这个东西,究竟是愁还是缘,谁也说不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1.机智的我将作话里的选择二合一啦~如你们所愿~2.这里完善了正文两个细节。
一个是祭拜父母那章,当时我说有个细节,其实就是墓前的红梅,这是景弦当年拒收红梅的原因,他看到红梅总会想到死去的父母,但是有些东西会被替代,往后他看到红梅,想到的都是花花送他红梅时的娇俏和柔情。
另一个是!弦子有章(好像是27左右)反问花花,小春燕能将断枝的红梅救活。因为他自己试过,没救活2333333
3.下章是小春燕的视角番外,解释清楚全文最后一个疑惑:他为什么会从乞丐变成淳雁卿。并解释清楚燕爷对花花的感情。燕我cp番外的你们自己善良,我是不可能写的!!

第54章 小春燕视角·风月

身为淳府嫡次子,我自小被强加管教。有些自我意识开始, 就过着别人教我做什么我就得做什么的日子。
我父母之间早已没了什么情意, 算个相敬如宾就不错了,他俩便是都抱着这辈子将就着过的心思。我看在眼里,觉得实在无趣。
当我明白他们的相敬如宾竟是父亲一手造成的时候, 寒意丛生。听说在我之前, 母亲还怀过一个孩子。在腹中活到了两个月大。
淳府背后是个家族, 云安的淳府不过是偌大家族其中一支而已。家族宿敌施伎俩搞垮了父亲名下三家酒楼, 又谣说淳府正凝着鬼祟降龙之气,所以才使酒楼破产。坊间所谓凝结鬼祟降龙之气,便暗指我母亲凝胎养孕之事。
族中长老担忧这个说法会为家族招致灾祸,于是向我家中发难,以表明忠贞态度。
大梁是皇帝的天下,鬼祟降龙,这说法岂止是招致灾祸,简直是把淳府往死里坑。
父亲当然知道是被奸人蜚语陷害, 可家族利益至上, 淳府至上。他领着府卫押下母亲,亲手给母亲强灌下落胎药, 见了血,我那不知是哥哥还是姐姐的便没了。此事平息下来。
父亲说,会还母亲一个孩子。母亲那时已心灰意冷不想再要什么孩子了。但仍旧有了我。府里人便说,我是老爷和夫人莫名其妙结合的产物。这个说法很有意思,我听着颇觉好笑。笑着笑着就觉得有些胸闷难受。
这件事, 说是父亲的错,好像也不是,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我彼时懂一些。说是母亲的错,又怎么可能,她不过是个从深闺中无忧无虞长大,相信了爱情才嫁过来的女人。那他们无意结合,却有了我,难道是我的错?
别人家的孩子,七岁说不定还在玩泥巴,我七岁就需要想这许多,弯弯绕绕的。越是去剖析,越是觉得这些事脏。
云安最肮脏的哪里是地上的淤泥,应当是淳府的人心。那时候的我并没有太过高深的觉悟,只是觉得脏。因此我清楚地知道,于我而言,无论人事物,我都喜欢干净纯粹的。
我脱掉一身繁冗又虚伪的锦裳,赌气跑出淳府。淳府的人遍地找我,我藏在破旧的花神庙中,不愿意出去被他们发现。饿得实在无法时,在泥地里滚出一身狼狈才跑了出去,偷拿几个小贩的包子糕点吃。
我吃完了包子仍是觉得饿。走着走着,就在梨花小巷里遇见了正坐在小板凳上和一只大黄狗分食一块饼子的花官。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她只穿了一条破破烂烂的裤子,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幸好她上身脏得根本不需要穿什么,短碎的头发耷拉在耳朵边,随着她低头的动作覆在脸侧。她乖巧地坐在板凳上,用那小鸡崽子一般精瘦的手轻轻拍着大黄狗的头。
我走过去时,她下意识被惊吓到,从板凳上跌了下去,半懵半退,“别打我……”
大概是被附近别的流浪子打怕了,她以为我也是这附近流浪的,想要打她。我点头,“不打你。你给我分点你的饼子吃,我就不打你。”
那好办。她忽然笑起来,比我头顶上的太阳还要明媚。她把小板凳让给我,拍着大黄狗的头,跟我讲说,“这个是我的朋友,我的饼子是它给我的。”
这姐们儿有点傻啊。我笑,“那是只狗,你怎么跟狗做朋友。”
她发懵地望着我,很真诚地问,“不能的吗?”她顿了下,又对我道,“啊,因为那些大孩子是不和我玩的,他们嫌我太小,不好玩。我也不想和他们玩,因为他们要打我。你还没有回答我,不能和狗做朋友吗?”
我反倒一怔。寻思了一会儿,好像没有什么理由说服她是不能的,“能的。我刚刚说错了。”
紧接着,她给我介绍了这只大黄狗的由来,据说是巷子里一户人家养的,养来看门。她经常去偷它的饭吃,被它发现之后就不得不和它打上一架。在今日之前,她的志向是希望有一日能取代它的地位,给这户人家看门,然后就有饭吃。
所谓不打不相识,她和它今日就在我的见证下成为了好友。
于是,这条狗吃饼子的时候,她能光明正大地拿去一半。她将自己那一半又分成两半,唯恐分得不公平,比了又比。
她一手拿一半饼,递给我时,她自己那半已经全都进了她的嘴里。我佩服。没有人要和她抢罢,这么个破饼子,油味儿这么重,还是从狗嘴里抠出来的,若不是实在太饿,我才不吃。
我自小受的规矩便是吃东西细嚼慢咽,因此可以想见,我吃饼子的时候,她挂着两行鼻涕将我眼巴巴望着的可怜模样。她一边咽口水,一边催促我吃快些。说什么若是被别的大孩子或者大狗看见,可能会被抢。
这个道理我明白,可目前来说,我只觉得她的眼神才更像是想要扑过来抢的那一个。
我大发慈悲地把没吃完的还给了她。她就高兴地手舞足蹈。半个拳头大小的破饼子,至于么。我却忍不住随着她一起笑。
那处破旧花神庙是我带她去的。外衣也是我脱下来送给她穿的。名字也是我抬头看见花神娘娘时琢磨着取的。
无心插柳,这处花神庙就成了她安身的家,这件外衣就成了她唯二的衣裳,这个名字就跟了她一辈子。
如她所言,这附近的大孩子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常常来打她,抢她的东西吃,她与狗争食这些年挨了不少打。为了逞一时少年英雄气,我同她说,以后有我在,她不必再与狗争食,我也不会再让她被那些大孩子打。
其实彼时我心里清楚,过不了多久,我就会被抓回淳府。这些承诺我给得有些心虚。
直到那晚。
这样一团小小的瘦巴巴的人儿,还是很能激起本少爷的保护欲的。但我要说的不是我保护她的那些事,而是我高烧不退躺在石板地上时,她保护我的那件事。
那晚我高烧不退,她跑到老远的池塘里,拿荷叶给我打水来喝。本少爷都病成这个鬼样子了,那么脏的水怎么喝?我觉得自己以后有必要教她一些常识。心里还正这么想着,我的嘴已经往那荷叶边凑去了。
怎么说呢,有人把一颗纯粹的真心捧到我面前来,我这个见惯了利益至上的小少爷好像一点儿都拒绝不了。
喂完水,她才将藏在怀里的一块枣泥糕拿出来,很小声很小声地同我说,“快吃罢,这是刚刚我去路边小摊求来的,那个哥哥只给我了一块,你生病了,今天可以吃多点,我也有些饿,咬一小口就好。你要吃快些,不然会有大孩子来抢的。”
相处两三日下来,她好像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会有人来抢我们的吃的,三句不离那些“大孩子”、“大狗”,我听得耳朵都快要生茧。
但我想,她常常挂在嘴边,也不是没有道理。
似乎是为了验证她说的话,即刻便有三四个看起来十来岁的大孩子冲进了门,凶神恶煞地喊她,“诶!把给他的东西拿过来!”
“快吃掉!”她急切地对我小声道。
我皱起眉,不明所以间,只觉得喉咙一梗。她竟为了那不值几个钱的糕点不被他们拿去,直接给我塞进了嘴巴里。
紧接着,那些狼崽子捡起庙外的柴棍子蜂拥而至,上来便薅起我的衣领,将我丢出去,挥棍要打。如今我明白,他们常来抢她的东西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玩。
我头昏脑涨地,没有还手之力,只好让她自己快跑。被利益熏陶太久的我心里甚至还想着,方才她将糕点放进我口中,是不是专程为了把这群狼崽子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我挨打了,她就可以幸免于难。
这么想太卑鄙,也确实是淳府的人应该有的想法。所以当我看见她扑过来抱住我,让那些棍子都落在她背上的时候,心底一股暖流瞬间涌成无名之火。我拧紧眉头望她,她同样拧紧眉看着我,脸都揪成了一团。
她那么小的身板儿,挡是挡不完的。棍子插空落在我腿上时我尚且觉得受不住,险些疼出眼泪,她竟还咬牙忍着,把我抱得紧紧地。我推都推不开。
等那些人走后,她才从我身上爬下来。然后趴在地上舔那荷叶上散落的水渍。舔了一会儿抬起头看我,十分抱歉地对我说,“对不起,我忘记你了,水被我舔完了……明天我再去给你打水,今晚跑不动了。”
我心底不知什么感受,酸酸胀胀地。我父亲教我的是,世间所谓的真心,在利益和荣誉面前不堪一击。可彼时彼刻,我却由衷觉得,那些熏陶了我七八年的利益和荣誉,在她的真心面前不堪一击。
我好半晌挤出来一句,“下回他们要吃的,给他们就是……我没那么容易饿的。”
“给了他们也是要挨打的,而且还会饿肚子。我给过的……”她很认真地告诉我,又很失落,顿了顿后,庆幸地笑道,“幸好你吃掉了,不会饿肚子,也没有被打。”
所以后来景弦为什么将她当作光一样的存在,原因我从来都很明白。有些人看起来很脏,却干净纯粹得好似一张白纸,有些人穿得光鲜亮丽,内心却肮脏得教人不忍直视。
有时候我会想,倘若中途不出现景弦,我与她或许会一直生活下去,待到她十五六岁待嫁之时,我将她娶进淳府,让她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可我私心里又觉得,衣食无忧的日子似乎不如我们一起相依为命的日子幸福快活,淳府太脏,不应当将她放进淳府。
这件事我考虑了许多年。我不知该不该娶她,把她接进淳府来。我很喜欢她,包含太多的喜欢。情爱与血亲并重,因此我自诩与她同命共生,惟愿她这辈子好,我便也觉得好。
若她不好,我便要她余生都放心地托付给我,我亲自对她好。若有人对她好,她便去罢。
所以,我也会庆幸中途出现了景弦。她对景弦的爱慕替我做出了选择。
无论是那七年,还是六年后,只要她在我身边,与我亲近,我便沾惹了她的风月。然,无论是那七年,还是六年后,只要我将她送到那人面前,我与她便是无关风月。
我愿意留她的纯粹在我心底,无论有无妻室,一辈子都护好她在我心底的那份纯粹。因为只有护好了她的纯粹,才能守护好我自己心上那一块纯粹之地。
淳府很脏,庆幸的是,我在淳府待了这么多年,心底始终有一片净土。如此说来,除了情爱与血亲,我还很感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