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他正盘腿坐在地上盯着自己的掌心,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再回来,抬眸看到我的那刻,他的眸中露出了惊讶,顺承着就是嫌恶。但也没有像方才那个男人那样对我说什么。
我从男人的谩骂中听明白了事情原委。这是他不知第多少次弹《离亭宴》,弹错了一个音,害得跳舞的花魁踩错了拍子,这才挨了手板。
他盯着红肿的手心一动不动,我料想我若不开口说话,他会将自己的手心看到地老天荒,目的就在于这样的话他能活活尴尬死我。
于是,我在他身旁坐下,从怀里慢吞吞地摸出藏着裤腰带的萤囊,原来的萤火虫已经死了,我在湖边将它们都倒进了水里,留下锦囊专程放他的裤腰带,免得好不容易恢复雪白颜色的带子又沾惹到我身上的脏污。
我解开锦囊,将他的裤腰带拿出来,虔诚地放在他的手心里。他微蹙起眉,稍虚起眸子不想看我。
其实我刚才根本就没听出来他哪个音弹错了,但我还是轻声细语地安慰他说,“那个音错得刚刚好,错了那个音之后,曲子的格调都上去不少。”
苍天,我竟连“格调”这么难的词语都会用,我露出为自己感到欣慰的笑容,在他身旁挺直了腰板。
他的眉皱得更紧些,好在终于愿意转过头看向我。
“对不起,裤腰带我帮你洗干净了,专门给你送过来。”我认真地对他说,“虽然你刚才弹错了一个音,但是这个音弹成这样的话,的确别有一番风味。”我试着用专业的语言和他探讨。
在他炯炯的目光下,我险些就快要编不下去,只好硬着头皮总结道,“就……错得很好听,比正确的更好听。”虽然我压根儿没听过正确的《离亭宴》是怎么弹的。
他看我的眼神微微讶异,眸光清亮。
我估摸着他会因为我过于真诚的态度以及独特的眼光将我引为知己,私心里还为此沾沾自喜。
显然,我估摸出来的事情都不大可靠,至少他下一刻就向我证明了前面的沾沾自喜纯粹是一种自我膨胀。
他漠然地收回视线,起身去将他遗落在走廊上的古琴抱了回来,置在矮桌上,拿帕子轻轻擦拭。
就在我以为他完全不想理会我并希望我赶快离开的时候,他开口验证了我的想法,“你可以走了。”
我却还想留下来为他做点什么,比如跟他说说话,为他排解一下刚被打之后心里的郁结与忧愁。因为我每次被人揍,都会想要拉着小春燕说说话的。
“我可以留下来吗?”我凑过去,他却好像被猝不及防吓到了似的退了一步,表情有些难看。
他刚被凶悍的大人打骂完,心情本就不好,被我一吓,心里起了些火,“不可以。你在这里,会弄脏我的房间。”
他竟说得如此直白,丝毫不给我这个才十岁点儿大的小甜心留个面子,我被他一说,顿时嗫嚅着红了脸。
“我、我洗过澡的……我常常会去敏敏姐姐家里洗澡,五天就会洗一次,啊不,四天…或者三、三天……春风阁后面的湖水也可以洗澡,只是没有干净衣服换……”
看来他对我们乞丐这一行的误会有点深,我撸起袖子极力证明给他看,一本正经地跟他说,“他们也管我这个叫细皮嫩肉,也有过那么一两个人说我长得还可以,以后能来解语楼做营生。”
那时候的我还很天真地以为解语楼的营生就是长得好看的女子给有钱的嫖客弹琴跳舞,兴浓时就去房间深入探讨一下精髓。
为了求得他的共识,我睁大眼睛问他,“你觉得呢?”
他似乎怔愣了下,皱紧眉,而后露出生怕我看不明白的嫌恶眼神,盯着我黑黢黢且有无数破洞的衣物,逐字逐句地对我说,“解语楼不会要你这样肮脏丑陋的乞丐帮他们做营生,不要再来解语楼,也不要靠近我。”
他说的话过于直白真实,引起了我的强烈不适,为了找回场子我险些要和他打一架,一想到他才刚被打骂过,我这样和他打一定胜之不武这才作罢。
但我还是想为自己的面子辩解一下,“……我现在还没有长开,以后应该会好看些的。”
“和我没有关系。”十三岁的他紧皱着眉,看也不看我一眼,低头仔细地擦拭他的琴。
好罢,他冷漠的态度和出挑的长相正式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天是四月初七,十岁的我单方面和他发生了爱情。
就在回去的路上我还惦记着他手心的伤,特意把我过去三天要饭得到的银钱给了药铺的老板,从他那里换了一小包消肿的伤药。
今日再去解语楼必然会惹他不快,我缓了一天,于次日傍晚眼巴巴地把伤药给他送过去。
他坐在鼓台侧边的珠帘后面,无声抚琴。
当他弹到某个音时,花魁滞了一下,很快又随律而动。我料他又弹错了那个音,但花魁已会变通,早有防备。
花魁一边扭动她曼妙的身姿,挥舞长长的水袖,一边用温柔婉转的嗓音轻唱着缠绵的曲:
“溪水月山如画,离燕风中潇洒。锦瑟年华情怀唤,暴雨频洒谁遮?三更漏难收,掩帘竹篱茅舍。云散闲品清茶,院外旌旗高挂。多少梁上痴语事,尽入网中闲话。惆怅偎西楼,无言纸上花。”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首词是他亲手写的,只觉得好听,便记下了,且这一记,就记到了十三年后的现在,在他的房间隔壁轻唱了出来。


第4章 只是你眉眼间有些傻
一曲毕,老鸨觉得我是个可造之材。已经被造过两次的我料想她说的是于花楼卖笑这方面,也可造一造。
距离我被老鸨挑中已经过去了五天,这短短的五天,我了断了我的尘缘:
那日我抚了一曲《离亭宴》后,老鸨看中我乐理了得,打算让我以弹琴为突破口,进入妓子这个行当,我当然知道自己只是被通知,而非有所选择,为了不挨打,我只能乖顺地应允。
巧合的是,我的房间就被安排在他的房间隔壁。不巧的是,他并不在房间。准确的说,他并不在云安。
我端着盘子低头囫囵吃菜,心不在焉地听着老鸨絮叨,想的却是他的去处,最终忍不住问了出来。
老鸨告诉我,那位叫做“景弦”的乐师早在六年前就离开了解语楼,去往皇城汜阳,听说他在朝中谋了个官职,还是正三品的大官。
有传言说他每年都会回来几次,不知道他回来做什么的,也很少有人看见他,只说他来的时候,都由云安的勋贵世家亲自接待。
景弦,我已有六年没有从旁人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午夜梦回,我自己倒是不知将他念了多少遍。再次听到这两个字,好像心里早已熄灭的那团火,又燃起了星子。
彼时我愣愣地默了许久,画面仿佛静止,最后,我问出了脑海里蹦出的一堆问题中最想要知道的那一个,“他娶妻了吗?”
老鸨打着扇子,慢悠悠地说,“这我如何知道?算来他也有二十五了,应该早已成家了罢,在朝为官又不比寻常百姓,他只要稍微出色一些,皇帝啊、同僚啊也会给他塞人的,就算没成家,房里也一定有妾室,没准儿孩子都几岁了。”
我心里那一点固执的火苗子熄得悄无声息。
他竟在六年前就离开解语楼去了汜阳。原来我一离开他,他就官运亨通发了大财,不知道去做了什么官,连云安世家都要敬他几分,倘若他再娶了妻生了子,人生将比我手里的盘子还要圆满。
看来这么多年都是我压了他的福气,想到这里我竟感到有些抱歉。
那么,时隔六年,我爱慕青楼乐师这件事也终于完美地以无疾而终落幕。我早该知道这是一场遥不可及的美梦,荒唐了我整整十三年。
后来这五日,我就因弹得一手好琴被老鸨安排暂替乐师的位置,为跳舞的花魁娘子奏乐。我穿着一身透薄得不如不穿的淡青色衣裙,坐在鼓台侧边的珠帘后抚琴。这是多年以前他常坐的位置。
他曾说坐在这个位置能将世间丑恶肮脏的一面一览无余,坐久了之后,就会愈发珍惜身边纯真美好的东西,于是,他的琴声被丑恶和美好渲染出了颜色。
如今我坐在这里,将嫖客的嘴脸尽收眼底。
从他们的脸上,我深切明白有钱人是多么地快乐,但我实在体会不到有钱人具体来说究竟有多快乐。我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极致的丑恶肮脏,却并不能从自己的身边看到任何纯真美好。
不知他当年眼中的美好,说的是什么。我已不敢再妄自揣度那是我。
一曲罢了,我起身回房休息,心里也琢磨着陈府的人什么时候能去报案并救出我,毕竟早已不再天真的我并不打算在青楼里做营生。
老鸨责怨我这一曲没有那晚在琴房中弹得走心。
虽然我很怀疑在青楼卖笑的妓子走不走心是否真的重要,但我回过头还是反思了自己,最后总结出了我不走心的原因,那就是:我的表现欲始终取决于他是否在场,这么多年从未变过。
那晚我误会他就在隔壁,弹得过于投入与做作。
如今让大家见笑了,不好意思。
“明晚驿站的张大人会带几位贵客至此,已经定下了二楼香字号雅间,歌舞我都安排好了,打算让你去弹琴奏乐,这可是个露脸的好机会。”老鸨戳着我的脑袋说,“就用你那天晚上弹的曲子,给我弹出那晚的劲儿来,你若没个本事,妈妈我只得狠下心把你当寻常姑娘贱卖给那些臭男人。”
我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她是在勉励我:我若有个本事,试着努把力,就能逃脱被贱卖的命运,转而卖个不贱的价钱。这个条件真是相当诱人,我一时竟不知道该不该努一下这把力。
毕竟就算是块儿猪肉,卖出去的时候也是称过斤两的,何况我这一身细皮嫩肉,倘若卖得价格高一点,我躺在床上任人鱼肉的时候心里也勉强好受一些。
我这个角度不可谓不刁钻,却也有一定的逻辑。这么想着,我谨慎地点了头。
次日傍晚,老鸨专程吩咐了几位有经验的姐姐为我梳妆打扮,她们说我本也可不施粉黛,媚气俏色都有了,只是眉眼间有些傻,勾不起男子的兴趣。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拒绝我的求爱这件事又得到了一个新鲜的解释。这个解释我有点儿不愿意达成共识。
那位为我描画花钿的姐姐抬起我的下巴时,竟笑出了声,“妹妹,你莫要这般傻乎乎地看着我。”
我想我是上了一点年纪了,换作十年前有人这么说我的话,我一定会和她打一架,再不济也会吐她口水,教她知道究竟谁更傻。如今我没有当年鲜活了,我的心已沉静许多年。
为了用娇媚二色遮掩我的傻气,几位姐姐淘汰了我那身青色衣裙,重新为我选了一件嫣红色的纱衣。上一回穿成这样,我还只是个不需要遮羞布的两岁奶娃。
纱衣前后兜风,我的肩背都露在空气中,感受着夜晚的丝丝凉意,姑且能为我挡一挡冷风的头发也被层层叠叠的金枝芙蓉花绾起,再别了一支精致的青叶玉簪。
香字号雅间在二楼走廊尽头,我抱着琴往那处走去,忽然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倚着栏杆远远瞧见正门外恰停下一辆马车。
不知为何,我心颠颠地在那处凝住了视线。
有小厮走上前,站在外侧撩起车帘,又有婢女站在内侧,伸手恭候着。那男式马车的四角拴着银铃粉带,随风摆弄出温柔多情的弧度,惹不惹别人心悸我不知,我挺悸的。
概因多年前我送给他的萤囊也是用银铃粉带系上的,只可惜他的审美与我的有一定出入,他是个体面人,那颜色确实不太体面,于是我的好意被拒绝得很是爽快。
我料想马车上的这位公子就不如他那般体面,甚至活得有些骚包。
公子露出玄色衣角,我的心就要原地旋转当场坍缩,公子再露出青玉发冠,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儿,公子钻出马车,我的心就又落了回去稳稳放好。
那公子唇红齿白,眉如远黛,鬓若刀裁,可惜的就是我们并不认识。
七年又六年,我究竟还在期待些什么天桥底下的话本子情节?古人诚不欺我,话本子害人不浅,酸秀才说书那些年着实将我荼毒至深。
身后的姑娘催促我走快些,我敛回视线应了声好。
门口那位公子紧接着走向了后面那辆马车,站定,对刚从马车上下来的男子礼笑道,“坐你的马车当真要有些胆量才行,你来救济难民的事情这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这些乞丐认准了你马车四角的铃铛,扑过来也不怕被马撞死。我算是怕了。”
“我已提醒过你。”那人拂了拂素白的衣袖,眉眼清浅。
公子摆了摆手,笑道,“我爹让我好生接待你,我被撞、被惊吓都无所谓,你可不能出什么事儿。近日云安涌现不少难民,若是有什么歹人趁机作乱,我也能替你挡一挡。来来来,不说了,我已定好了房间,你今日就玩个尽兴。”
后来才知道马车后续的我才又一次相信了酸秀才那些年荼毒我的话本子。
如今一无所知的我堪堪在香字号雅间内盘腿入座,一手静放在古琴上,另一手在香炉升腾的烟丝上拂着,我面前隔着一道珠帘、两道纱幔,好像要把我和世间所有人事都隔开,只需一心弹琴。
隔着两道嫣红纱幔,我瞧外面只剩一片朦胧,料外面瞧我应如是。
随意拨弄了两下琴弦,门刚好开了,笑闹起哄的声音充入耳中,我下意识回过头去看,只看到随着昏黄的灯光一起摇曳在纱幔上的虚影。
那乌压压的虚影中,有一人被众星拱月般簇拥着,那人身形高挑修长,透过纱幔,隐约知道他着的是一身浅色的衣衫,而他的身旁就站着方才看见的那位公子。
许是哪些富贵府中的纨绔公子哥儿们约好来此处嬉戏。
他们一踏进门,姑娘们便涌了上去,投怀送抱的香艳场面我见识过不少,只此时觉得自己的存在有些耽误人家情浓意浓似的尴尬。
直到我发现那位被众星拱月的公子也与大型调情现场隔离,和我陷入了同样的窘境,我这才心里平衡了一些。看那些姑娘们都不敢近他身,似是知道他并不喜。
服侍公子哥儿们坐下后,舞姬们自觉散开成排,舞出青色水袖的那刻,编钟声响起,我将视线从那浅衣公子身上移开,低头拨弦。
“听这起调,似是解语楼多年前的那首曲子?”一位蓝袍公子笑道,“是《离亭燕》啊。”
门口下马车的那位紫衣公子颔首浅笑,转头看了我这方一眼,“我听大人说过,这首曲子要弹好并不容易,我看这位姑娘弹得倒是不错。大人觉得如何?”
想必方才被簇拥入门的那位公子就是他们口中的“大人”,我一心两用,留意那位大人的评价。
好半晌,得来一句,“尚可。”
“铮——”
一根弦断,我已分不清是指尖的弦断,还是我的心弦断,直到痛意传来,原是自己被弹破了手指,那红色的血汩汩冒出来,落了两三滴在素白的弦上,我才知道,是我的心弦和指尖的弦一起断了。
他的声音仿佛在回溯多年前的那一幕,重叠之后才又入我耳中,他微抿茶,轻描淡写地说,“方才是尚可,如今,是糟糕至极。”


第5章 日久生情,夜久生子
“方才是尚可,如今,是糟糕至极。”他按住琴弦,停下被我拨得乱作一团的杂音,沉声道,“我已按你所说教你弹了一曲,报答了你为我送药的恩情,现在我们互不相欠了。”
他说“尚可”的时候,我的手才刚有模有样地放在琴弦上,他说“糟糕至极”的时候,我正式开始弹了三个音。
“你虽然教了,但我还没有学会。”我厚着脸凑过去,“就好比我给了你药,你的手却没有消肿那般。可是你的手已经消肿了,是不是也应该把我教会才作数?”
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想我和小春燕抢鸡蛋的时候,都没有这么聪明。
他的脸色因我的机智聪慧变得不太好看。
我也不是什么不讲道理的女人,我只是个不需要讲道理的十岁小孩子,他不把我教会,我就借口天天来、夜夜来,慢慢学着话本子磋磨,和他日久生情,夜久生子…
“你给我送药的那日只说让我教你,并未说一定要教会。何况我已教了你三天了,你连前奏都学不会……”他抿着泛白的唇,声音有一丝颤抖。
我料他一想到接下来要和我朝夕相处,就好像在回味一场噩梦。
“我虽然没有天赋,但还是想要硬凹一下。”我只好尝试从态度上徐徐打动他,“你相信我,我是个不愿意轻易放弃的姑娘。”
他的脸色更难看了。我猜测他其实更愿意我是个轻易放弃的姑娘。
好半晌,我看着他,他看着琴,嘴唇逐渐抿得越来越紧。
我知道,我都知道,他内心挣扎了很久,是最后大发慈悲才终于对我说,“今日我乏了,你明日再来。”
我露出笑容,“那我明日具体什么时候来?”
“寅时。”他转头,平静地看着我,“倘若你有心,寅时就来,我会在琴房等你。倘若寅时你没有来,明日就不必来了。”
我看他今天就是要刁难我胖花。公鸡一般是卯时打鸣,寅时还要在卯时之前,寅时那会儿,公鸡也才刚醒过来而已。
“那你要等着我,我会来的。”我笃定地对他说。
他微皱起眉,起身朝床边的柜子走去,拿出柜子里的锦囊——那是我还裤腰带的时候,顺带一起拿给他的。
他将锦囊丢到我的怀里,“把这个也带走。”
我举起手想要再递给他,“这个我洗得很干净,你可以拿来放些小玩意儿。”
“不需要。”他拿出抹布开始擦他的琴,“而且,里面分明有虫。”
我微睁大双眼,低头翻开锦囊,果然倒出一粒干瘪的、不会再有光芒的萤火虫。
“我给你洗裤腰带的那天晚上到处都黑漆漆的,只好借萤火虫的光照明,我把虫子装在这里面,不小心没有倒干净。”我解释着,见他露出狐疑又不好意思向博学多识的我开口请教的神情,我思忖了片刻,体贴地问,“你……不知道什么是萤火虫吗?”
他收回侧睨过来的瞳,手中擦琴的动作滞缓了些。
“它们会发光,一闪一闪地…”我睁大双眼,故作神奇,“春风阁后面的小树林里有好多好多,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去看?”
他擦琴的动作又恢复了利索,企图用缄默来尴尬死我,并以此表达他不愿意和我一起玩儿。走出解语楼的时候我才想明白,倘若不问出最后一句话,他应该很愿意去了解一下这种虫子。
夜风打在我的身上,冷得发抖,我忽而想起小春燕和我说的话,他说其实在更遥远的一些地方,四季如夏,热得让人想要原地去世。
每每他和我说起这些,我都想说我十分愿意捐出我的寒冷救济一下那边的朋友,但求他们也捐出他们的太阳温暖一下我。
我都不敢相信这是阳春四月,它仿佛是个假四月,只有秋冬寒冷之时才恢复它们的真实。我险些就要想不起去年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这么冷的天里,我却硬要揣着锦囊往临水的春风阁跑,只为给他抓几只萤火虫。也不知届时会不会感动到他,我自己倒是已经被感动得心口热乎乎地。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都是这样的,喜欢的时候就会对他好,对他好的时候以为会感动到他,结果往往是只感动了自己。殊不知感动了他又能如何,感动也不是喜欢。
这个道理我用了七年才明白,这世间大概不会有比我还要蠢笨的人了罢。
就连小春燕后来都劝我说,我做的这一切还不如存点钱买包药将他迷晕了之后为所欲为一番来得实际。彼时堕落的我竟觉得有些道理,后来得知那种药不便宜而作罢。
现在的我只用那瘦小的身体在树林里穿梭,顺着河流走,惊扰了不少夜半休憩在矮木丛中的萤火虫。
平日里这些萤火虫并不如我聪明,我来的时候它们都乖乖地等着被我抓,今日它们却有自己的想法,我往前走,它们也往前走,或许求生欲这个东西也是吃一堑长一智的。
我一双眼紧盯它们,匍匐前进,走着走着,没留意这群小机灵鬼儿已越溪而去,我一脚踩空落进水中,整个小树林都回荡着我脆脆的一声“哎哟”。
对,我前面说今晚的风很冷,是为了突出如今落水的我更冷。
幸好这河水已到了源头,只是溪流而已,并不深,我顺势洗了把脸,蹚着水底的沙石爬上岸。
这届萤火虫真嚣张,竟还耀武扬威地在我面前胡乱晃悠。
我抓了好几年的虫子,已练就了一身本事,只要它们在我周身,我脱掉外衣往地上一扑就能兜倒一片。
那些虫子在我的衣服里乱转,我睁大双眼,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拿起锦囊迅速钻入衣下,将萤火虫装入其中。
行动还算顺利,我将锦囊系紧,盘腿坐在溪边,打算先歇息一会儿。
借着月光和萤火,我拎起锦囊在眼前晃悠,下意识的偏头,让耳边传来了叮铃铃的清脆声音,我这才想起昨日敏敏姐姐送给我的银铃发绳。
发绳是粉色的绸带,挂着一串银面铜质的小铃铛,我很喜欢这个东西,戴在头上到处跑的时候听到它响,就感觉自己也像是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因为我听说普通人家的小孩浑身戴着铃铛就是他们的爹爹娘亲为了防止他们走丢。
我将精致的发绳取下来,转而用衣服上的破烂布条系好头发,然后将银铃粉带系在锦囊上,想着一起送给他。
我的想法很简单,一则,他们搞礼乐的,一定很喜欢这样叮叮当当的东西,其次,我也不想他走丢。
因为害怕自己会错过时辰,我放弃了珍贵的睡眠时间,拖着一身水跑到解语楼,在门边缩成一团生熬到寅时,这次我已顾不得门口的姑娘们有没有注意到我,一心只想冲进门赶到琴房。
以至于在我前脚踏入琴房的那刻,解语楼的打手后脚也跟了进来。
我很后悔没有制定一套周密的计划潜入楼中,方才实在太心急,害怕他久等,更害怕他这个小机灵鬼儿将我超时的几个弹指也算作迟到。
问题是,他并没有在琴房里等我,我回过头时,等着我的只有棍棒。
那是我自不与狗争食以来第三次被毒打,我拼命强调不能打我的脸,却被嘲笑长得磕碜,他们根本不明白我年纪小以后还可以再长长的道理,也不想明白,他们一心只想将我打到跪地求饶。
我难以忘记,他赶来琴房时,看我的眼神。


第6章 腰细又能怎么样
琴弦上刺眼的血色将我拉扯回神。
他的声音还是这般美妙,神情还是那般冷傲。
我含住被断弦割破的手指,吮抿着鲜血,腥甜的味道在我的嘴里蔓延开来,就像一张被墨水晕染的宣纸,一如我此时泛滥的思绪,绵绵不可止。
在柳州的六年里我的的确确设想过无数种与他重逢的可能,每一种可能里,我都将自己的人设想象得过于华丽丰满。
我知书达理、博学多识,我深沉内敛、文静娴熟,我琴棋双绝、精通书画,我膨胀得一塌糊涂,旁人羡慕得不知所措。
我可真是太优秀了。
可现实是,我与他重逢在一月十八的这一晚,这一晚它冷风刺骨,我穿着一身艳色裙裳,干着我前半辈子没干过的孬事儿。
我饥寒交迫、瑟瑟发抖,我风尘落魄、颠沛流离,我身份卑微、抬不起头,我跌落在尘埃里不知所措,旁人将我轻贱得一塌糊涂。
我可真是太悲催了。
我拿出还抿在口中的手指——毕竟我年纪不小了,就算手指它再好吃也须得学会克制。
垂眸看向那纤细的径口,鲜血就像吃人的妖怪一样畸形多变,我宁愿看妖怪多端的变化,也不愿意抬头仔细看一看他。
其实我还是很愿意看他的,但我知道他并不想看见我。倘若让他认出我来,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貌美才被劫匪卖到青楼?我不好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