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青楼乐师的那些年》作者:且墨

文案:
他当青楼乐师的时候很高冷。
花官:追了您七年了,求求您娶了我罢,生活太苦我想攀个高枝,我给您拜年了orz
被拒。
放弃他并离开他六年后——
他不知怎么就当了太常寺少卿,并变得很骚包。
他:不是对我死缠烂打说喜欢我吗?我这个高枝,你如今是攀,还是不攀?
花官:我不是我没有我不知道你别胡说QAQ

这是一个放弃了好妹子之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并用尽一生去弥补去爱她的故事。
为了成全男主一片痴心:安排!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注意:HE,在线幽默,逐步甜宠,双洁。

排雷:
作者玻璃心,火气重的那种。人设都不完美,不喜绕道。格局自有安排,不喜绕道。
女主小时候是流浪女,被文学大家捡到之后培养出闺(shen)秀(jing)气质;男主小时候是青楼乐师,后来成为太常寺少卿。

内容标签: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花官,景弦 ┃ 配角:一堆人 ┃ 其它:女追男,甜宠,HE,青梅竹马


第1章 他弹琴吹笛的样子真他妈惊为天人
每晚吃完饭,我就致力于蹲在竹屋前数清天上的星子,这是我以前流浪云安街头时留下来的毛病。
那个时候的我,每天除了要饭就是吃饭,不是在睡觉就是在找地方睡觉,饿得睡不着就躺着数天上的星星,云安的星星多得数都数不清,总是数一会儿就能睡着。
我被本朝文学大家容青野先生从云安捡回柳州,如今已经在柳州住了六年,还是不能适应这边的星星。
有时候我也会想,我睡不着的毛病,究竟是因为适应不了星星,还是适应不了没有那个人。
悠悠叹了口气,我觉得蹲得太久,腿有些发麻,想要起身,张嘴唤了句“阿笙”,往常都是她端着小板凳坐着陪我一起数,喊出声后又想起她早在几日前就离开了柳州,去往繁华的皇城。
想到这里,我又蹲了下来,打算再给自己小半个时辰回忆并惆怅一会儿。
概因距离皇城最近的地方,就是云安。那个我生活了将近十七年的地方。整整十七年里,我有七年都在喜欢那个人。
我十岁在云安遇见他,十七岁离开他来到柳州,自此阔别六年。如今,我已二十又三。
他是个青楼乐师。长得白净好看,身材高挑修长,手指纤细匀净。这是与他分别六年的我印象最深的特点。仔细一想,这三个特点就足以将他整个人都说得明明白白了。
可见,分别六年,我还是忘不了他。甚至除了我想瞄见却一直无缘瞄见的部位之外,关于他,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爱慕青楼乐师的事情整个青楼都知道,也没人敢和我争,不是因为我太厉害,也不是因为他不出众,而是因为和我这样身份的人争男人,未免辱没她们云安名伶的名声。
风尘女子对我大谈名声二字,彼时兼乞丐一职的我觉得很有道理,也庆幸她们从来不和我争,让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最近水楼台的,也一直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后来我管当时这些想法叫做“人生十大错觉”。
这人生十大错觉里,还有一大错觉就是,我总认为攻略他的难度忽低忽高,导致我追了七年才晓得人家是真的不喜欢我,不是什么忽低忽高,就是高。
真正认清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内心并不崩溃,反倒很平静,平静得甚至琢磨过要给他留个字条说两句诸如“各自珍重后会有期”之类的话。
但是在我花光身上所有积蓄——五个铜板,买来纸笔之后才发现“珍重”的“重”和“有期”的“期”两个字我压根儿不会写,叹了口气之后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丢人现眼了。
倘若我还有机会见到他,一定要做作地给他显摆一下自己现在写得了的那一手好字。
有阿笙在的每一年七夕,我都会和她说这么一句:离开他的第多少多少个年头了,我早已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每次说完之后,阿笙总会一边啃着玉米一边摇晃着小脑袋:离开他的第多少多少个年头了,你终究还是没能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阿笙小妹妹说我什么时候能不在七夕节想到他,那才是忘得一干二净。
她说得很有道理,但其实我不光在七夕想到他,他至今于我的生活,依旧无处不在。
如今的我望着天边的星子,想的都是他当年弹琴拨弦的样子,那一颗颗星星活生生被我牵强附会地连成了他的模样,望着望着,就入了神。
天上的星子好像在转,把我拉扯回了许多许多年前,我的耳边渐渐传来解语楼里年轻有钱的嫖客们的阵阵喝彩声……
我究竟是怎么看上他的呢?
就是觉得他弹琴吹笛的样子真他妈惊为天人。
他比我年长两岁,跟着他的师傅坐在鼓台边的帘子后面,为上面跳舞的伶人奏乐。
我混迹大小秦楼楚馆也有些年份了,头一回见到比跳舞的花魁生得还要好看的男孩儿,他穿着一身不大合身的素衫,眉清目秀,极认真地盯着手里的弦,生怕弹错音。
而我就趴跪在鼓台下面,包着一嘴别人吃剩的糕点,眼巴巴地把他望着。
“好!”一声齐整的满堂彩,吓掉了我刚从地上摸起来的糕,也把我拉回了神,赶忙摸索我落掉的枣泥糕。
只见我前边坐着的那个富得流油的公子哥儿毫不犹豫地甩出了一打银票,几乎是砸在老鸨脸上,“上边儿跳舞那个,爷包了!”
彼时我十岁,正是机敏好学的年纪。
我毫不犹豫地掏出口袋里仅有的两个冷馒头——那却是我未来五天的口粮,我几乎是跪在那老鸨面前,急切地说,“旁边儿弹琴那个,我也包了。”
那是我自不与狗争食以来,第二次被毒打。
不包就算了,可他们也没有打算把冷馒头还给我。
小小年纪竟然为了个男人把自己搞得倾家荡产,我坐在漏风漏雨的花神庙里唉声叹气,我的乞友小春燕一边帮我用不知从哪里偷来的鸡蛋敷淤青,一边嘲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小春燕是个硬邦邦的男孩子,之所以说他硬邦邦,是因为他在我们这一届乞丐里格外地身强体壮,我从来不觉得他这样体魄的男孩子也会是个乞丐。
以至于我后来得知他的真实身份的时候,确实也没觉得奇怪。
他那身板儿比天桥底下靠着说书为生的那个酸秀才好了不知多少。
我所知道的酸秀才,虽然是个落魄读书人,但总还有个好人家的姑娘敏敏给他接济着,敏敏姑娘寻常会送一些鸡蛋给他补补身子。
起先我以为敏敏姑娘送酸秀才鸡蛋是为了奖励酸秀才说书说得好,然而仔细一想,小春燕和我什么都没干,却也总会从敏敏姑娘那里得到珍贵的鸡蛋。
敏敏姑娘说给我和小春燕鸡蛋,是因为喜欢我们。
情窦初开之后我就知道了,喜欢谁,就要想方设法送谁鸡蛋。那么敏敏姑娘给酸秀才送了这么多年的鸡蛋,也是因为喜欢。
可从我认识敏敏姑娘和酸秀才开始,到我离开云安,他们都一直维持着送鸡蛋和被送鸡蛋的关系,没有半点实质性的进展。
我到柳州的第二年,敏敏给我寄了一封信,说她要嫁去遥远的金岭。
这鸡蛋送着送着,就无疾而终。
其实在我离开云安之前,小春燕就告诉过我,酸秀才并不喜欢敏敏,每次收到敏敏的鸡蛋,酸秀才推拒不了,都偷偷地塞给了他这个臭小子。
那时候我满心眼里想的都是小春燕竟然比我多吃了那么多鸡蛋,如今他还很好意思地跟我讲得明明白白。
等我不再缺鸡蛋吃的时候,我才领悟了这件事的本真。
敏敏姑娘让我知道,就算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也不要对他生气。因为你虽是一厢情愿地在喜欢他,他却也是一厢情愿地在不喜欢你,你们彼此都因为达不到目的而十分痛苦。
酸秀才痛苦了这么多年,我很同情他。
彼时刚被解语楼的打手胖揍了一顿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我也即将让另一个男人陷入“一厢情愿不喜欢我”的痛苦中许多年。
敷过淤青的鸡蛋被小春燕一口一口地吃掉,他一边吃一边说,“明天是祭拜花神娘娘的日子,淳府那边新盖的花神庙里一定又会有很多祭品,我们起早些摸过去,能顺走很多好吃的。”
我欣然答应。
起早贪黑一向是我的专长,于是我爬起来的时候星子都没散完,小春燕还睡在我身侧打着小小的呼噜。万籁俱寂,我只好与星辰对坐,等着朝阳升起。
小春燕醒来的时候怨我没有趁黑叫醒他,我懒得和他争论,他实在不清楚自己睡死之后根本谁都叫不醒。
于是我们赶到花神庙之时天已经大亮了,好在我们穿的是“只被允许从后院狗洞里钻进去”的破烂衣服,不必和那群穿得光鲜亮丽的人争那道神光照耀的正门。
人多眼杂,我告诉小春燕拼死也要护好口粮,不能被别人觊觎,毕竟我相信不是只有我们两人是冲着祭品里的瓜果点心来的。
小春燕告诉我,我觉得八成差不多就是只有我们。
当时的情形实在太混乱,庙外的人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往里冲,庙里的人则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往外冲,我瘦小的身躯夹在中间被挤来挤去,没有任何大人因为我年纪小就对我伸以援手,其实我估摸着他们本想伸,最后被我一身不辨颜色的丐帮打扮劝退。
这个现象过于真实引起了我的强烈不适,最后我拼死也只救出了一块精致的玫瑰糕。
我觉得拿着这么一块玫瑰糕去找小春燕将毫无意义,于是在跨出庙门的那一刻,我毅然将那块玫瑰糕喂进了自己的肚子。
或许连花神娘娘都觉得我来这么一趟委实不容易,想着我一定得带走点什么才值得,她派了庙里本土弟子从身后推了我一把,那道我将要跨出的门槛恰好绊住我的脚,我朝前扑去,撞到了谁,那人将我推开了,我栽下去的时候也不知道拉住了什么东西——
再抬眼时,入目的便是两条白花花的少年好腿。
握在手里的东西被人使劲一拽我才回过神低头去看:花神娘娘厚爱,我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摸到少年的裤腰带。
“放手…!”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后来我们重逢之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莽撞如我,总是喜欢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冷漠如他,总是喜欢一把将我推开。
可是重逢后的他变得不一样了,彼时他将我推开后许是又认出了我,忽然拽紧我的手臂,纵使我呼痛出声他也没有再放开,他盯着我,省去了千言万语,咬牙喊出我的名字:“……花官!”


第2章 云安,我回来了
没错,我叫花官。
这个名字是小春燕给我取的,他说我住在花神娘娘的庙里,姑且就当个花神娘娘座前小官,既能得娘娘庇佑,又能心安理得地吃恩客们献给娘娘的祭品。
能不能得娘娘庇佑我不太清楚,但我确实心安理得地吃了很多年恩客们献给娘娘的祭品。所以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取得甚妙。
不知不觉中,我已在竹舍前蹲了许久,腿脚有些酸麻,我望着水中倒映出的竹梢上的月亮叹了口气,耳畔传来容先生的声音,“花官,快进屋来,我有差事要吩咐你。”
容青野先生一直是我很尊敬的妇人,她天资聪颖,蕙质兰心,刚学语时听人念《将进酒》便能吟诵,年少成名,浮华看尽,之后便隐居于柳州竹舍至今。
她路过云安时遇见了落魄潦倒的我,将我捡走,带来这竹舍,说是做她的婢女,可她供我吃穿,教我识文断字,让我彻底告别了过去流浪的生活,于我有再造之恩。
所以我一听她召唤,也顾不得再怀念和那个人的初遇,忙不迭起身,这么一动弹,我的腿脚禁不住麻得发痒,惹我一步一跳哭笑不得。仔细想,我如今走过的岁月,从来都让人哭笑不得,从来都是我苦中作乐。
灯火葳蕤,点亮戚戚竹林,房中,容先生和她的另一个婢女蕊官正在为我打点行装。
我的眼皮跳得不太协调,预感这是个一别两宽欢不欢喜还有点难说的差事,“先生吩咐我有什么事?”
“我在云安那处有一位故人,姓陈,是个大户人家,前几年生了一双儿女,如今那双儿女年满五周岁,也到了要请先生教习的年纪,他前段时间给我来了一封信,希望我能为他的儿女引荐一位教习先生。我思来想去多时,今日才敲定。花官,你最合适不过了。”
云安,光是这两个字就足够让我私心忒忒。
但是容先生的吩咐,我从来不会拒绝。
我也不明白我不拒绝究竟是因为这是容先生的吩咐,还是因为,我的心其实早已把云安那个花神庙前的烂泥巴路回了千百遍。
大户人家的子女才五周岁就要请教习先生,而我五岁的时候还在和小春燕玩烂路上的泥巴。可是我这样玩泥巴过来的人,却要去教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这么一想,我心里就平衡多了。
“明日就要启程吗?”我看见蕊官将一小摞叠好的衣物放进一个碎花包袱里,我晓得我已经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容先生颔首,温柔地抚摸我的头,“陈府的人明日一早就会来接你,我应该早些和你说的,可我思虑太久耽搁了时日,今日才敲定……花官,你明白我为何思虑。”
是的,我明白。容先生心细如尘,早发现我对过去、对云安、对那个人的留恋,阿笙那个小姑娘也喜欢拿着我的这些事去问容先生,并和容先生探讨爱的真谛,我过去那些劳什子事和如今这些劳什子留恋根本藏不住。
所以容先生有顾虑,她担心我故地重游会触景伤怀,甚至会和那个人重逢。她担心的这些事情不是没有道理的,后来事实证明,我确实和他重逢了,重逢得猝不及防。
我问容先生为何又想通了要让我去,容先生回答,“有些事情,总要自己去了断。你每夜望着星星,是不能了断的。”我料想容先生曾经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才能把一切都看得这么通透。
于是我加入了收拾包袱的阵营,一整晚的辗转反侧后,于次日清晨踏上了了断尘缘的路。
来接我的人拢共有五个,其中三个是府卫打手,一个是跑腿小厮,还有一个是随侍婢女。我和容先生及蕊官道别之后,受宠若惊地被小厮和婢女扶上马车,压着那颗忒忒的心稳稳坐好。
马车外观并不十分华丽,但车内装饰琳琅,应有尽有,这样刻意安排许是为了不遭歹人觊觎。
然而刚出柳州,上天就极力向我们证明了“有钱人始终是有钱人,不论如何尊崇低调中的奢华,该被打劫的一个都跑不了”这个真理。
从柳州到云安,快的话也要小半个月的路程,我们大风大浪都过了,却很不幸地在即将踏入云安地界时于山林小道遇上了一票绑匪。
我曾经流浪街头的时候也寻思过长大以后或许该随职业大流入个土匪流氓的行当,天可怜见,幸好我当时因为身板瘦小被组织劝退,否则不知道我站在路中央打劫别人的时候,究竟是我提刀还是刀提我。
面前这些人实在凶神恶煞,我掂量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儿,暗自下定决心,逃脱此劫之后一定要把晚饭过后想他的时间用来坚持锻炼。
绑匪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陈府派给我的护卫。
护卫是忠心的护卫,尽管被制服,也仍旧站在我和婢女的身前。虽说我被拎出去的时候他们这个行为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好歹也能为我们挡个冬日里的太阳,让我们拔凉的心更拔凉。
那名小厮阵亡之前想要弃我而去。他明显对匪徒的理解过于幼稚,跑是不可能让你跑的,不然你让这么大冷天等了我们好一阵的一车匪徒的面子往哪儿搁?
果然,小厮拔腿要跑的那刻直接就被歹徒用长刀一击毙命,那血飞溅到我的脸上,还是热乎乎的,护卫身后蹲着的婢女已经被吓破了胆。
匪徒将我单独拎出来,用绳子把我的膝、肘等活动关节捆起来,我成了一个不能为所欲为的粽子。
还算有人性的是,他们觉得我那婢女生得不太标致,于是给了她几个耳光之后就将她给放了。
原来我在歹徒的眼里还算是一个生得标致的美人,这么多年我对自己的认知都来源于那个人,他曾说我肮脏丑陋,从小被他羞辱到大的我信以为真许多年,如今才晓得,自己是个美人。
容先生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似乎也曾随意赞过我一句貌美,我彼时以为她在同我说客套话,赶忙回了一句“您真是太客气了。”如今想来,我竟都是因为那个人,妄自菲薄了这么多年。
好罢,既然我是个美人,那么被绑一绑就权当是回馈花神娘娘给了我这一副好皮囊。这般安慰了自己一会儿我竟觉得心里勉强好受了些。
且我现在只迫切地想要一面镜子瞧一瞧自己这张好看的脸,想一想为何他当年就瞧不上。
就在我愣神之际,歹徒已将陈府的马车洗劫一空,然后把三名护卫绑成和我同款的粽子,丢进陈府马车里,挥鞭打马,任由马儿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狂奔,朝崖边飞驰而去。
我清楚地知道,如果路上没有好心人将他们拦截下来,他们的下场也是个死字。
没有给我唉声怨气的时间,匪徒把我丢上他们的马车,我不敢出声,脑子里想的竟是幼时从酸秀才那里听来的英雄救美的话本儿情节。与其说我想的是英雄救美,不如说我想的是那个人来救我。
话本儿就是话本儿,我被兜头一闷棍打回现实,自觉险些被他们打傻,身后是匪徒的催促,“快点儿!磨蹭什么?!”
我赶忙要往里钻,抬眸定睛一看才知道,原来因为貌美被他们绑的不止我一个人。
我的心里竟诡异地有点不平衡。就像当年那个人夸过我可爱,我后来才知道他也夸过别的小妹妹可爱。
“各位匪徒小哥,不是我想要磨蹭,实在是马车里人有点多,我又被捆得太紧,不太好进。”我一边随意回着,一边团着身子往里拱,不消片刻,在黑漆漆的马车角落占到了一席之地。
面前的女子个个儿貌美如花,我团缩在角落,因为刚接受美人这个身份,还不太适应,于是低调得不敢说话。
姑娘们都怕极了,双眼红彤彤、湿漉漉地。匪徒们有的骑着马,有的坐在外边驾车,时不时发出如同深山野人般的欢呼。
毫无疑问,他们要把我们卖去青楼。
匪徒当然要从被劫的人身上榨出最后一点价值,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一定不会比卖给青楼更值钱,我如是想着。
果然,经验十足的匪徒顺利将我们拉入云安,送到了青楼。
可惜我只料准了一半。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座青楼会是他所在的解语楼,会是当年我和他初遇并发生了很多故事的地方。我很想笑着叹一句“缘,妙不可言”,但当下被老鸨摸来摸去的情形使我压根儿笑不出来。
这里的老鸨换人了,我不认识,她自然也不认识我。
“是个好颜色的。”老鸨只丢下这么一句,便从匪徒的手中买下了我并让人为我松绑。站在老鸨身边的打手们紧盯着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我却没有想要哭喊、想要逃跑的意思。他们根本不明白,曾经被他们打了无数回的我已经学聪明了,压根儿不会不知好歹。
我们所在之处是一间琴房,房间一角落了一架古琴。
此时我已经忘了要近乡情怯,只想要去那古琴前面弹一首他当年手把手教我的曲子。我料想他的房间离这里并不远。
拨响琴弦的那一刻,我的心也被拨响了。
他弹得最好却总是故意错一个音的那首《离亭宴》,从我的指尖缓缓流泻而出。


第3章 单方面和他发生了爱情
花神庙里袅袅的烟丝缭绕在我眼前,指尖的琴音与献祭的钟声重叠在了一起,一切都恍如昨日。
我趴在地上望他,手中还拽着他雪白的裤腰带。
“放手”两个字他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那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我一辈子都记得,因为我猜他当时八成想打我,还有两成或许在想如何能直接打“死”我。
可惜他两只手都用来提裤子了,抽不出空。
我因捡回一条小命长舒了一口气。
但我岂是那种让放手就放手的人。
这是我凭本事拽下来的裤腰带,上面沾了我黑黢黢的手印,我也不知道该不该递还给他,毕竟我一方面觉得他维持这个提裤子的动作有失体统且行动艰难,一方面又觉得这条雪白的裤腰带理应由我洗干净了再归还,才算有礼貌。
少年不如我这个少女心思细致,他好像没有考虑到我的礼貌问题。他手里的裤子已经快要提不住了,一心只希望我快点归还裤腰带。
我考虑到他的情况似乎比我的礼貌问题更迫切一些,颤巍巍地伸出手来,预备把裤腰带递上。
就在他也抽出一只手想接过的时候,人流中突然冲出来一个小春燕,也不管我是不是还趴在地上,更不管我手里是不是还拿着什么,一把拽起我伸出去的手飞快地将我拖走了,“快跑!有人拿着棍子出来了!”
握着裤腰带被拖走的那瞬间,我看到了他濒临窒息的神情,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他被人群淹没的时候连条裤腰带都不配有,我一边向花神娘娘忏悔,一边祈祷花神娘娘,救救这个可怜弱小又无助的孩子罢……
恨上我了,一定是恨上我了。
我从来没有被男孩子刻骨铭心地惦记过,如今因一条裤腰带被记恨上,这个开端很不寻常,意味着我将和他展开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我竟该死的十分期待。
且在我那天美好的下午时光里,我脑中和他的故事已经走到了相夫教子,我已经给孩子取好了名,就差知道少年的姓,孩子便明明白白了。
为此,我激动地一整晚都没睡着,次日天都没亮就跑到春风阁后面的湖里洗他的裤腰带,并哼着不知哪里听来的小曲。
借着萤囊的光,我看那裤腰带又恢复了雪白,心情大好,盘腿坐着,等天亮之后去解语楼找他。坐了一会儿,我被蚊子越咬越精神,恍然反应过来,解语楼这个东西啊,它是个青楼,一般来说晚上才营业。
尽管被蚊子白咬了十多个包,但是一想到能立即见到他了,我的心依旧轻飘飘的,没个着落。
解语楼内笙歌曼舞,我趁着外面招摇红袖的姑娘们不注意溜了进去,勾着腰找寻他的身影,耳畔轻缠着的是如潺潺流水般的琴声。
那琴声戛然而止。
一片花红柳绿中,他那身素白十分打眼,我庆幸自己脏兮兮的一身黑也十分打眼,看到他的时候,他也看到了我,我们的视线毫不意外地衔接。
他面前站着一个手持戒尺的男人,一把将他拎了起来,不知因为什么,对他劈头一顿痛骂,我仿佛隔着一层楼感觉到了那男人四处飞溅的唾沫星子。
他听着骂语,不为所动,只和我对视着,紧接着,又冷漠且嫌恶地错开了眼。我没有气馁,朝他所在的楼上跑去。
等我到的时候,他却已不在那里,只在座位前面留下了一把普通的古琴。
我的耳边传来戒尺“啪”地落入掌中的脆响,就在不远处,伴随着男人的谩骂声,“这么简单的音都能弹错?!我看你这双手是不想要了!有那个闲空去庙会不如多弹几个曲子!你以为你来这里是当少爷的不成?!”
我偷摸着潜伏到门边去,从半开着的门缝中窥看,他紧抿着唇,眼眶微红,但神色倔强且冷淡,不像是会哭出来,我松了一口气。不哭就好,毕竟一般来说,哭了之后只会被打得更惨。
那个男人足足教训了他小半个时辰才作罢,我专注地盯着他的掌心,没有留意到男人正朝自己走来,男人猛推开门,我摔了个狗啃泥,险些磕掉我刚长出来的门牙。
“哪儿来的乞丐?!给我滚出去!”男人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坏了我,我拔腿就往楼下跑,男人在我身后啐了一口,冷嗤一声后往另一个方向离开了。
我停在拐角处,伸出一颗脑袋偷瞄,没再发现男人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