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樊疏桐还是盯着她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侧面很好看,像画出来的。”朝夕忍无可忍,拉下脸说:“你烦不烦?”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烦我呢?”樊疏桐在美国待了一年多,脸皮似乎更厚了,其实他戴着眼镜的样子显得比以前“正派”很多,还真跟黑皮形容的一样,不像学者也像教授,气质儒雅斯文,很适合骗姑娘,可能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仗着自己的“正派”形象,说出来的话却腻歪得让朝夕想吐,脸上笑得都起皱了:“朝夕,你该体谅我才对,在国外成天看那些洋鬼子都看腻了,一个个粗毛野兽似的,哪有我们中国姑娘这么细腻,我一看见你就觉得特亲切,像见了亲妈似的…”
朝夕在心里骂他“不要脸”。
“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樊疏桐一眼洞穿她的心思,目光温柔似网,整个地罩住了她,嘴上一刻也没歇停,“反正在你眼里我怎么着都是不要脸,那就干脆不要脸好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要脸干什么,有心就可以了,对不对?”说着手很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朝夕厌恶地推开他,就差没拿脚踹了,他倒哈哈大笑起来,“逗你玩呢,搞得这么认真,都快二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要不是吃饭的地方到了,朝夕真恨不得中途下车。
而樊疏桐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来头,人还没下飞机,这边就有人为他打点好一切,一说要吃饭就立马给他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在一个封闭的小院内,整个吃饭的地方就摆了一张桌,都说是专门接待外宾和重要人士的,如果不提前两个月预定还根本轮不到,樊疏桐口口声声交代他们要低调,其实这才是极致的张扬。
环境真是没话说,窗外寒梅吐香,院廊上挂了很多大红灯笼,外面有风,窗棂上不时晃动着灯笼的影子,更衬得室内古朴雅致,私下里静得连风声都听得到,室内开着暖气,墙角的古熏香炉里燃着袅袅檀香,樊疏桐手里捧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坐在紫檀木椅子上,看来老雕还真是熟知他的喜好,其实她原本没有这种调调,在美国养病的时候幸得一个华侨的照应,那华侨家里全都是古香古色,从不喝咖啡只喝茶,吃的也都是素,闲时喂喂鱼看点佛经什么的,很会修身养性。
樊疏桐出院后就住在哪个华侨家里,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调调,觉得很舒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现在他只要看到大鱼大肉就反胃,他已经尝试在吃素了,连酒都戒了,因为酒精会刺激脑神经,医生严禁他喝酒,老雕去美国看过他几次,一下就摸准了他的脾性,安排他到这儿来吃饭不说,连菜都点好了,点的还都是家常素菜,但都极其开胃,入口含香,朝夕原本憋了一肚子气,也吃得津津有味。
樊疏桐更是胃口大开,一边吃一边念叨美国那边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难怪他们都长得跟个粗毛野兽似的,感情是面包牛肉吃多了,我要再在那待上一年,估计我也成粗毛野兽了…”顿了顿,忽然又很有自知之明地笑笑:“哦,忘了,我本质还是禽兽,虽然我现在吃素。”
可就是那抬眉斜睨的一眼,让朝夕显出几分春光般的妩媚,少女的青涩已经在她身上褪得差不多了,因为室内暖气很足,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颊透出淡淡的绯红,双唇漫不经心地嚼着,那春仿佛站了脂肪,红润欲滴,看得樊疏桐心里扑腾扑腾一阵乱跳,又差点冲动地上去拥抱她,他琢磨着是不是老美的东西吃多了让人变得容易冲动,养精蓄锐一年,越发让他蠢蠢欲动,可他已经在吃素了啊,怎么还跟个禽兽似的?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冲动得难以自抑,虽然是冬天她穿得很多,上上下下捂得严严实实,可这会儿她已经脱去了大衣围巾,露出雪白的脖颈,那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太诱惑了…如果不曾碰过她,他对她的身体没有过体验,他不会像现在这么心潮起伏,可人就是这样的,尝过那销魂的激情就会一直惦记,这么多年他一直惦记着她,包括她的身体,多年后他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性幻想,他觉得她就是他的性幻想,得不到只能幻想,一想就更加欲罢不能,这辈子都欲罢不能…
可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他领教过她的厉害,她身上的刺可是带毒的,不扎死他,也会毒死他,一年前的那个暑假,就因为吻了她一次,也差点被老头子一枪给崩了,还挨了顿好打,让他的头部留下致命的创伤,不得已他去美国又开了一次颅,脑部的淤血虽然有所改善,但医生说后遗症断
不了根了,头疼将伴随他一生不说,他一辈子都摘不下眼镜了,以前他就忒看不习惯人戴眼镜,说戴眼镜的人怎么看都像伪君子,看着正派其实一肚子的坏水,现在倒好,他也被列入“伪君子”的队伍,报应啊,他常这么跟身边的人说。
没办法,这世上总有他奈何不了的事情,他奈何不了头疼,奈何不了视线模糊,奈何不了朝夕,奈何不了父子决裂,奈何不了兄弟相离,也更奈何不了自己的命运——从前年纪轻的时候,他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没有什么可以难倒自己…即便当初在深圳的码头上抗麻袋时也没觉得有多难,那时候他也只是个混混,每天不仅要为填饱肚子发愁,还要挨工头的揍,那都是些下三烂,连下三烂都可以揍他,他算个什么东西?虽然绝望可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坚信自己早晚会翻身,他不会一辈子抗麻袋,不会一辈子被那些下三烂欺负,他樊疏桐绝对有这个能耐!谁叫他从小就是“司令”,他本身就是司令的儿子啊,就是爬着走也不会是孬种,可是现在他知道,相对于造化的无所不能,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拗不过造化弄人。
就如此刻面对朝夕,他完全的无能为力,千言万语早已掏空,他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她说着一些漫无边际得闲话,想以此获得她的共鸣,可是看她的样子明显就在敷衍,他问十句她才答一句,目光散乱,常常莫名就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他越发的茫然无助起来,渐渐地有些明白,相聚和分手一样,都是命运设定的棋,谁也无法改变来自上苍的嘲弄和打击,哪怕她是他日思夜想…想得都要发疯的人,明明近在咫尺,他还是不敢太靠近,她就像个危险的星球,一靠近就会撞得粉身碎骨,就因为那些不堪的过去,他们中间永远隔着一道无形的沟渠,那是他此生都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万丈的深渊啊…
吃完饭,樊疏桐问朝夕下午有没有课,朝夕当时正走神,一走神就说溜了嘴:“没课。”说完就后悔了,因为樊疏桐马上接过话:“那太好了,我带你去个地方瞧瞧,你一定喜欢。”可能是很久没有见面了,相互间多了些客气,让朝夕始终拉不下面子,即使心里厌烦得不行,也只得陪他去,当然,现在她已经完全成年,都快二十了,心智已不是过去那个喜怒溢于言表,动不动就嚷嚷生气的小女孩,特别是跟林染秋接触久了,性格上也受了很大影响,很多事都看开了,不再去斤斤计较到睚眦必报,这样自己才不至于活得那么累,何况面前这个人开过两次颅,多少跟她有关,她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苦大仇深似的,即便他们之间有着那么不堪的过去,她依然还是恨着他,不过恨一个人太就会变得麻木,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反正今生今世她都不会跟他再有交集,仇人也罢,恩人也罢,各过各的,互不相干。
可是樊疏桐会这么想吗?
当然不会。
他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回来,脑袋被切开两次,他已经明白这世上什么可以放弃,什么不能放弃,可以放弃的他已经放弃,不能放弃的他断不会再松手,哪怕脑袋再被切一次又有何妨,又不是没切过,他拼了命地活下来就是为了要拽牢她,生生世世要跟她拴在一起,否则怎么对得住他开的两次颅?
他把朝夕带到一个偏僻的四合院,跟那些噪杂拥挤的大杂院不一样,这个院子收拾得非常干净,只是地方有些偏,车子从哪些胡同里穿出来又往城郊方向行驶了三四十分钟才到,古朴的灰色院墙将整个院子围得严严实实,推开红漆铁环大门,满院菊花香。朝夕正寻思着香味从哪里来,樊疏桐领着她穿过古朴前院和中庭到达后院,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原来后院直接连接着一片花田,种着清一色的菊花,黄的、白的、紫的,一片连成一片,因为天冷都罩在塑料薄膜搭成的花棚内,纵然外面寒风刺骨,这里面却是菊香四溢,感觉跟外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樊疏桐指着满院的菊花问朝夕:“看,美不美?”

朝夕深吸一口气,贪婪地呼吸者那沁人心脾的芬芳,顿觉神清气爽,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这些都是你种的吗?”
“当然不是,我哪有这等闲情雅致?”樊疏桐带她走进花棚,一边走一边跟她介绍,“是我一个朋友种的,这园子也是他在帮我打理,因为我长期没在这边,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偏巧他去了西藏,要不你可以认识下他…”
“西藏?他是西藏人吗?”
“嗯…应该算半个西藏人,他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西藏人,他是在西藏长大的,十四岁后才过来这边。”
“他为什么种菊花,种着卖么?”朝夕显得有些兴趣,不时俯身去闻那些菊花,一扫先前的抑郁沉闷,恢复了她这个年龄特有的活度。
樊疏桐难得跟她有共鸣,很耐心地跟她解释:“卖只是一方面,他就是靠种菊花维持生活的,但更多的是自赏,因为他非常喜欢菊花,就跟你喜欢紫藤萝一样。”朝夕有些惊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他还记得她喜欢紫藤萝,樊疏桐继续说:“他还写过一本小说呢,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叫什么菊花香来着,据说蛮出名,但我没看过,你知道我从不看这类小说的…”
朝夕立即兴奋得叫起来:“啊?他就是《淡淡的菊花香》的作者于连啊!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她的潜台词是,他这样的混混怎么可能认识写书的作家。
樊疏桐哧的一下笑出声:“我怎么不能认识?虽然我没读多少书,在你眼里跟文盲同一级别,但我的见识不低啊,认识的人很多呢,我还认识书法家、画家。搞艺术的、搞科研的、搞外交的、政界的、经济界的、法律界的,我都认识几个,我还有个朋友是研究火箭发射的呢…”
换句话说,是人是鬼他都认识,而且还都是精英人士,朝夕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瞅着他,脸上露出小女生特意的羞涩笑容,神色中竟颇有几分崇拜。樊疏桐一时有些飘飘然,没想到自己总算有让她崇拜的地方了,像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还从来没见她崇拜过谁呢,可是接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朝夕忽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试探地问他:“那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于连老师要本签名书啊,我可喜欢他那本书了…”
樊疏桐尴尬不已,敢情崇拜的不是他啊,愣了半响,只得点头:“没有问题,于连回来了我就找他要,不过那书写的啥,很好看吗?”
朝夕立即眼光怪怪地打量他:“你跟他是朋友都没看过他的书啊?”那眼光就跟打量一文盲似的。
樊疏桐也看着她,一双温柔的眼睛在阳光底下闪着熠熠的光芒,他就那么看着她,才难得理什么于连,叹道:“朝夕,真没想到我还可以再见到你。”
这么说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眼中浮出黯然如夜色的悲伤,很无奈,很伤感,很绝望,那目光就像是生命进出的最后一星火花,闪烁着隔世的璀璨,变得格外细腻明亮:“你真是太狠了!当初走的时候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每天都怕得要命,不是怕死,是怕死了再也见不到你,被海子他们哄上飞机的时候,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跳下去算了,到了地球的另一边,隔着一个大洋啊,做鬼都不知道怎么个做法了,你理解那种恐惧吗?”
说着他扶了扶眼镜,低下头,看着地下的菊花地,像是在凭吊着过去的年华和青春,几乎是呻吟着说:“朝夕,我们不要再恨了吧,让我再被锯一次我也毫无怨言,要还不行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看也可以,我只是希望我们再不要这么彼此怨恨…”
“我没有说还要彼此怨恨。”朝夕打断他,目光闪闪地看着那些倾吐芬芳的菊花,心里的话像涓涓泉水一样流淌出来,“愿不原谅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还活着,过去的事情我已经不愿意去想了,你也别想了吧,好好活着,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
“什么意思?”樊疏桐捕捉到了最关键的词语,抬起头看住她,朝夕什么表情也没有,也不看他,目光幽幽地在空中飘散着:“我们两个不能再碰到一起了,你还没闹腾够吗?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世界你进不来,我也不想进入你的世界。”
“你还在想连波?”樊疏桐呻吟着,用力阖上眼睛,又睁开,“朝夕,我捡回一条命飞越大洋过来,就是听你跟我说这些的吗?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难道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我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是连在一起的,你想撇开我也要问老天答不答应,我都这样了!这样了…”他指着自己的头,嘴唇哆嗦起来,“你还不肯放过我吗?一定要这样用你的冷漠将我再次踏进地底下吗?我哪点不如连波,让你到现在还对他念念不忘…”
“请你不要在我面前提到这个名字!”朝夕突然提高声音,眼睛里又洒出了泪,她决然地转开脸,“我也不想听到这个名字!因为我已经在努力忘记这个人,就快要忘记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快想不起来了…”
“是吗?”樊疏桐听到这话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几乎是咬牙切齿了,“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你这个样子像是忘了他吗?你为什么会哭?一提到他你就哭,你这是忘了吗?你有没有为我哭过,发自内心地为我哭过?”
朝夕不想跟他继续说下去,绕过他就忘花棚外跑。
樊疏桐一把拽住她,集中了全部的精神,眉骨耸起,拉直了两道浓眉,“你想跑?你又想跑!除了跑你还有什么本事?”
朝夕挣扎着,嚷起来:“我什么本事都没有,请不要再烦我!”
“我怎么烦你了?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跟我多待一会儿就会死人吗?我拼了命地回来就是这么被你当狗似的嫌吗?文朝夕,你有没有心啊!”他还是叫她原来的名字,双手将她紧紧钳住,任凭她又踢又打,固执地捧起她的脸,下了赴汤蹈火粉身碎骨的决心,“你给我听好了,我既然活着回来就没打算轻易放过你,我都是死过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别以为你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脚就可以把我踢开,你办不到!你是蝎子,我就是毒蛇,我以毒攻毒,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她也叫了起来,那声音凌厉地传开去,更多的眼泪从她的眼中涌出来,“你放过我吧,求你放过我吧,我受够了!我爸妈都被你们樊家害死了,这么大的仇我都放弃了,你还要我怎么样?你非得把我逼死你才甘心吗?就算我欠了你,我也受了足够的伤,够还了!你为什么还要逼我…”说着用劲推开他,夺路而逃,没跑几步又被樊疏桐抓住,她拼命喊叫起来,樊疏桐不由分说用嘴堵住她,将她整个人装进怀里…
朝夕被他吻得透不过气,眼睛却仍然瞪着,拼命挣扎起来,因为她在他眼中看到了久违的野性的火焰,她本能地意识到了什么…
可是任凭她怎么挣扎,樊疏桐就是不肯放开她,她刚好又叫了一声,他趁机将舌尖探入其中,辗转缠绵,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彷如甜香的蜜,她要了他的命,她真的要了他的命,他如此迷恋她,发狂一样的迷恋,即便她的唇带着毒,即便下一秒就死去,他还是舍不得放手,可是她为什么就是不懂他,就算她不爱他,至少不用把他当仇人吧,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竭尽全力想让彼此间的怨恨烟消云散,想好好地爱她、疼她,可到头来怎么还是这般水火不容?
不知道是谁先停止的挣扎,因为他们都吻到了泪水的味道,咸咸的,带着淡淡的苦,一直苦到了心里,他放开她,眼中的泪水滚滚而下,一腔依恋无遮无拦地倾注在她的脸上,“朝夕…”他颤声唤着她,放佛有柄尖刀扎在他的胸膛,疼得他每一个字节都在发颤,“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你没有给过我机会,你怎么知道我不如连波?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了那样的话,哪怕是谎话,可你已经说出了口,现在翻脸不认账,睨置我于何地?”
“我如果不那么说,你会被你爸打死!”朝夕带着哭腔,羞辱和难堪让她无地自容,倒退两步,哀求着,“樊疏桐,你清醒点吧,我们没有可能的,就算没有过去那些事,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因为我不爱你,我爱的不是你!”最后干脆咬咬牙,“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咯噔一下,樊疏桐心上的尖刀像是猛然绞了下,脸上的表情瞬时僵住,目光陡然变得尖锐,锥子一样直扎在她脸上。
“你说什么,男朋友?”他的眉心又开始突突地跳起来。
朝夕横下心,点头:“是的,我已经交男朋友了。”
唯有如此,她才能摆脱他,她必须摆脱他,他们是彼此的克星,她必须远远地逃开他,否则他们只能是同归于尽…得到确定的答复,樊疏桐被火灼烧一般,倏地瞪大眼睛,从齿缝间蹦出一个字:“谁?”
“你不认识。”
“我问他是谁!”
“他是谁有那么重要吗?反正不是你…”
“啪”的一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她脸上,樊疏桐的下巴可怕地抖起来,可以听得见牙齿咯咯的撞击声,血红的眼睛在镜片后面可怖地瞪着朝夕,他指着她,逼着自己说出一句最难堪的话:“你果然跟你妈一样,天生的贱货!”
朝夕捂着脸,骇恐地瞪着他。
彷佛一道闪电劈过她的心田,深藏的仇恨陡然觉醒,让她顿时失了控发了狂,她挥舞着双手尖叫:“不许你侮辱我妈妈!”
那一声尖叫凌厉中透着癫狂,她像只受伤的小兽不顾一切地扑向他,竖起了最尖利的刺,她要刺死他!要跟他拼命!他怎么骂她都可以,扇她耳光也没有关系,但是他不能侮辱她已经去世的可怜的母亲,他怎么忘了,她母亲是被谁害得发疯的!这个魔鬼,他果然是兽性不改,竟然对一个已经入土的亡者出口不逊,她就是即刻死在他面前也绝不会轻饶他!
樊疏桐被她推得倒退几步,一不留神就翻倒在菊花地里。
两人在菊花地里厮打在一起,先前虚伪的和睦戛然而止,没有办法,他们就像是与生俱来的天敌,不能相碰,一碰就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有人可以预见,他们自己也无法预见,因为他们已经变得不是自己,灵魂被愤怒和仇恨烧得灰飞烟灭,谁也不认得谁了,连自己都不认得了。
被他们压塌的菊花渗出浓香的汁液,他们满身都是凌乱的花瓣,只是那芬芳的菊花香在朝夕后来的回忆里,成了令人窒息的毒,从此她不敢再闻菊花香,她在十六岁已经死过一次,好不容易挣扎着活过来,这次又死了,死得更彻底,她二十岁的青春年华就那么被撕碎,跟那些黄的白的细细碎碎的花瓣一起碾成了泥。
樊疏桐当天晚上回到聿市。
也亏了寇海这帮鬼崽子想得出来,一下飞机,海子没让他出机场,直接将他劫上一辆桑塔纳,大摇大摆地从特殊通道驶离机场,樊疏桐还纳闷呢,就凭一辆破桑塔纳还能这么招摇,后来他才看清,原来这是辆海关缉私车,寇海一身缉私制服,人模狗样的,跟随来的黑皮也挂着这身皮,果然他们是以缉私的名义混入机场的,樊疏桐一上车就骂:“缺德吧你们,老子又没走私,你们就这么欢迎我的?”
寇海说:“要不我们能借到你吗?你们公司的人都等在接机口呢,你是我们的人,可不能被他们带走…”
樊疏桐心想完了,老雕肯定以为他一下飞机就被“缉私”了,只得赶紧掏出大哥大给老雕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报了个平安,老雕在电话里松了口气,忍不住也骂他:“你说你都交了些什么狐朋狗友,阿斌打电话给我说你被缉私队的车带走了,吓得我差点心脏病发作,正准备打电话找人去捞你呢,臭小子!”
挂了电话,黑皮一把抢过樊疏桐的大哥大:“好家伙,比细毛的那部还气派,原装进口的啊…”
那个时侯传呼机已经不再是唯一的通讯工具,一种被称为“大哥大”的移动电话开始逐渐被人熟悉,也就是后来的手机雏形,硕大,拿在手里想拿了块转头,用现在的眼光看那真是俗得掉渣,可那会儿大哥大不像传呼机,是人是鬼都可以配得上,能用得起大哥大的那还真是大哥大,除了樊疏桐,细毛在一帮兄弟间是最早用上大哥大的,不用说,是他的准二姐夫进贡的,这个人情太大了,细毛硬是撺掇二毛跟何夕年订了婚,据说来年就要完婚,何夕年一高兴将喀秋莎的产权作为聘礼划到了二毛的名下,细毛全权管理,他现在不当公仆了,到喀秋莎当经理去了,羡慕得黑皮每每见到他都想打劫他,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这会儿黑皮死死拽住樊疏桐,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口不择言起来:“乖乖,士林,我可不可以亲你…”
“滚!”樊疏桐甩开他的猪手,笑着说了句英文,机器流利,“I`m not gay。”
黑皮问开车的寇海:“他说啥?”
寇海因为工作关系懂英文,拍着方向盘笑得前仰后合:“他说他不是同性恋,哈哈哈…”
“靠,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同性恋!别人是踏着敌人的尸体冲向胜利,你是踩着女人的身体迈向新世纪…”黑皮的油嘴滑舌一点也没改,拽住樊疏桐的胳膊,直往他身上靠,“士林,你怎么才回来,祖国人民想念你啊!”说着又嗅他身上,狗鼻子灵得很,“咦,我没闻到美国味,怎么闻到一股香味,唔…菊花的香味,你刚参加完葬礼啊?”说着干脆掀起他的衣服闻,“咦,我的天,还有女人的味道…你肯定刚泡完妞,我闻得出来…”
“滚!”樊疏桐又一把推开他,“你从哪儿看出我泡妞了?”
“肯定泡了!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味道,是那种刚刚发完情的味道…”

“哈哈哈…”寇海在前面笑得快岔气。
樊疏桐眼底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异样,狠狠踢黑皮一脚:“你丫才发情呢,我累了,先闭会儿…”说着转开脸,没有闭上眼睛,却看住车窗外疾驰的夜色失了神,他又回来了!只不过走了一年多,感觉像是走了一个世纪,夜色中闪烁的霓虹透着冷冷的光,迷离变幻,像极了朝夕的眼睛…
寇海径直将车开到喀秋莎,不用说,一帮兄弟已经准备好了给他接风洗尘,也不管他时差倒没倒过来,需不需要休息,老远就看见一身西装笔挺的细毛站在门口迎接他,很意外,连波也站在那儿,不是他一个人,他身边依偎着一位清丽的佳人,夜色中看不太清面目,樊疏桐一时有些恍惚,差点以为是朝夕…
唉,怎么又是朝夕!
樊疏桐竭力拉回恍惚的神思,跟细毛和连波一一拥抱,相互拍着肩膀,说这些没有意义的寒暄话,没有意义,他真觉得什么都没意义,可是他们不懂,一心想给他接风洗尘,何夕年把喀秋莎最大的一个包间留给了他们,而樊疏桐此刻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闭目养神,不是因为累,而是心里太乱,乱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