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波顿觉心像被洞穿了一个窟窿,虽然想象过会是什么样子,可是真的见到那架被劈烂钢琴,他还是无法忍受这样的刺痛,那疼痛顺着肋骨肩背瞬即蔓延到全身,那一刻,他怀疑自己是否能活着转身…
珍姨一说起朝夕就眼眶通红,一边说一边抹眼泪:“唉,这孩子真是让人担心,你没见她那天劈琴的样子…
劈完了就一个人关屋里,我怕她出事,晚上就偷偷进房去看她,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眼睛根本就是睁着的,可是我走到她床跟前她又像是看不见我,可把我吓坏了,就在她床边守了一夜,她竟然就睁一夜,连身都没翻,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像根木头,怎么会这样,以前这孩子很活泼的啊!”
珍姨哽咽着,指着客厅墙角的一堆烂木头说:“瞧,都劈成那样了,谁都拦不住,一边劈一边哭…”
“这儿没事了,珍姨,你去忙吧。”连波打断她。
珍姨进厨房后,连波在那堆烂木头边站了很久,仿佛那是一座墓,他在凭吊着谁,脸上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哀恸。晚饭他没有吃,一个人在朝夕的房间坐着,也不开灯,就那么坐着…外面下起了暴雨,噼噼啪啪的雨点打在窗玻璃上,风声雨声透着无尽的凄凉,他知道,从今后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又一次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仿佛是身体中的某个部分被生生地剜去,疼痛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开始怀疑那个地方还能不能活过来。那个地方是他的心。
没有办法,他完全没有办法做出另外的选择,哪怕她恨他。他只能寄希望于她将来长大后能理解他,哪怕她再也不见他,虽然她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但感觉上他还当她是个孩子,就像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她是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小孩啊…
十年前他还在重庆读军校,突然接到家里的电报,说哥哥出事了被关了禁闭,他连夜赶回聿市,去医院看望那个被哥哥扔下楼的“妹妹”。病房门当时虚掩的,连波推门进去时,病房内只有hushi在,没有语言可以形容连波第一眼见到朝夕时的感觉,那时候朝夕还只有八九岁的样子,脸蛋粉嘟嘟的,看到连波时仿佛花朵绽放,竟然露齿一笑,就是那笑让连波心里划过一阵刺痛,他愣怔了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
也不知怎的,他看着小朝夕心里陡然就生出一种异样,闪电一样照亮了他黑暗的心田,他没有办法移开视线,慢慢靠近她,像靠近一个遗失多年的梦,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不见了似的。
“你是谁啊?”小朝夕当时躺在病床上,歪着小脑袋打量他,虽然脸上的伤痕明显,可看上去她的精神还不错,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
连波俯身微笑起来,发自肺腑地笑起来,像看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看着她:“我叫连波,是你哥哥,你可以叫我连哥哥。”
小朝夕的黑眼睛弯成了月亮,露出一口细白的牙,一点也不生分:“连哥哥,你是来看我的吗?”
连波点点头:“对啊,我来看你的,你摔在哪里,还疼不疼?”说着他在她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小朝夕格外好奇地打量他:“不疼了,我是个勇敢的孩子,不过连哥哥,你为什么才来看我呢?”
连波一愣,笑道反问:“为什么你会这么说?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啊。”
“咦,我好像见过你呢,肯定是见过!”小朝夕还真像那么回事地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说,“你是不是从翡翠城堡过来的?我每晚都在书里看到你呀,我最喜欢那本书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呢,是不是那只乌鸦告诉你的?”
连波当时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后来他才搞清,原来她是把他当某本童话书里的人物了。多么纯真的孩子,无论大人的世界多么浑噩纠缠,她的眼睛和心灵只看得到美好,她就像是个生活在童话世界的小公主,丝毫不曾想过未来她的人生会遭遇到怎样的不幸。
朝夕是不幸的,否则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她已经这么不幸,他还要把她往悬崖下推,别说朝夕,他连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此刻他仰倒在朝夕睡过的床上,忽然感觉到脑袋下枕着样软软的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她的一件睡裙,白底小碎花的图案很清新,衣服上还留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淡淡的,像是春天田野里的花香,让他不由得深呼吸,再呼吸。然后他发疯似的把它捧在胸前,整个脸都埋了进去…
“朝夕,朝夕…”
他在心底绝望地唤着她,好像这样她就会出现在他面前一样,可是他知道她不会来的,他那么残忍地撇下了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了。曾有过的美好的甜蜜,此刻都变成了粗壮的尖刺,深深扎着他的心。他将头埋在她的衣服里,狼一样地低声号哭起来。凄切的哭声,在静寂的夜空,时轻时重,犹如山谷里呼啸而过的狂风。
一年多来,朝夕常在梦中惊醒,梦见有人在黑暗中哭泣,是她自己在哭,还是别人在哭,她分辨不出来。
她还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喊她,“朝夕,朝夕…”她隐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并不愿去想,每每醒来总是决然地将梦境遗忘,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念想,在她看来,她遇见那个人只是老天爷蓄意地开了一个玩笑,他们都在各自的世界,就像是两颗流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里运行,一旦相遇就会把彼此撞得粉碎。
而事实是她已经粉碎,灵魂粉碎,心也粉碎,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她再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梦想家园的存在,就是有,也不会属于她,从小她就喜欢看书,书里都说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诺言,她偏不信,所以才受伤,现在她唯一坚信的是,他早晚会将她完完全全地遗忘,就如她亦会拼命遗忘他一样,也正是这个不幸遇到的人让她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永远地抓住的。终有一天,那些曾经的过往都会随风消散,比如诺言,她和他的故事也会成为浮光掠影,不复存在。
只是,当朝夕迎来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时,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每天都被无休止的腹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人越发单薄消瘦,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仿佛随便呵口气就能化了去,为此同寝室的姐妹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做“仙女”,她只能苦笑,上个月,她实在痛得受不了了,就鼓起勇气去医院检查了下,照了B超,结果显示果然是她的肚子长了东西,是个肿瘤,医生建议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如果耽误治疗,怕有生命危险,当时她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良性也好,恶性也罢,她根本懒得去管,痛吧,就这么痛死过去是最好的。
她知道,她这是在自虐,好像只有借由着身体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痛,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好良药,可是一年过去了,她心上的口子仍然在夜深人静时撕裂般地疼痛,她睡得是上铺,每晚都在床上辗转难眠,一动床铺就摇晃,还咯吱作响,搞得睡下铺的同学很有意见,没有办法,她只能忍着不动,像把自己捆在受刑台上一样,任由着千刀万剐。
在北京读书的这一年多里,朝夕没有交一个朋友,跟寝室里的姐妹关系也一般,这跟她的性格有关,也跟她的美貌有关,太漂亮的人是要遭天谴的,连天都谴,如何逃得过人的嫉妒?其实Z大的美女为数不少,跟旁边的S学院大以帅哥闻名一样,Z大正是以美女闻名,而漂亮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漂亮得过分了就会犯众怒,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很不幸,朝夕的美貌就犯了众怒。
虽然生着病,可就有话怎么说,病中的美人才真的楚楚可怜,朝夕的身段好,皮肤好,那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眸永远低垂,犹自哀怜的样子让Z大的男生无不趋之若鹜,就连毗邻的S学院也经常有男生来瞻仰朝夕惊世骇俗的美丽,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无论是食堂、图书馆、教室还是宿舍区,总有各色男生往她身边靠,跟她搭讪,或者莫名其妙送张电影票什么的,而朝夕就像是一座千年冰山,从不对那些男生露笑脸,没有人可以融化得了她,她也不会给别人一丝一毫的温度,这样的美人是不会讨人喜欢的,哪怕是那些为她倾倒的男生。
而女生们则都不愿意跟朝夕走在一起,因为会被比下去,朝夕的美丽是很独特的,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美艳,她穿得很朴素,也从不往脸上涂脂抹粉,脸上永远干干净净,她更多的是以气质出众,再美的女生走到她身边也会黯然失色,而长相一般的女生就更加避而远之了,否则等于是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给大家看,可怜的朝夕走到哪里都是孤零零一个人,除了必须的交流,基本上没有人跟她说话(也可能是她自己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几天没有上课,躺在床上睡得饥肠辘辘,虽然没有一个人问她句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最后还是他自己撑着爬下床,走路到校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去医院打点滴。
慢慢的,朝夕有些明白,不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惹人嫉妒,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值得炫耀(或者说她没有炫耀过),加之没有人过来看望她,让周围的人以为她不是来自乡下就是来自某个小城镇,人都是势力的啊,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有着很好的家境,父母不是当大官就是做大生意,在她们眼里,朝夕跟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很自然地就将朝夕隔绝在她们的圈子之外。
其实并非没有人来看朝夕,而是她不愿意见,连电话也不愿意接,连波偶尔打电话到宿舍,她就从来不接,有一次连波出差到北京,在Z大去了几趟都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躲去了哪里,自从一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北京,她就将这个人整个地从心里剜去了,他就是她的毒瘤,直接长在了她的心上。
寇海也来看过她,大约是连波托付的,也正是通过寇海,朝夕得知樊疏桐已被送去美国治疗,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技术,非常奇怪,提到樊疏桐,她心里倒是很平静,说到底,那也是个可怜的人,听寇海说,那人脑子里的淤血将会伴随他一生,即便去美国做了手术,也没法彻底根治。
然后,当寇海又提到连波,朝夕的反应非常激烈,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目光如破碎的寒冰,嗖嗖地直刺向寇海。
吓得寇海赶紧住嘴,半天没敢再吱声,她也没有吭声,像是突然陷入无底的深渊,无论她心底怎么恸哭呐喊,都不会有人听到,没有人可以听得到。
当时是在Z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寇海请她吃饭,见她沉默不语只得转移话题,又说到了樊疏桐:“他被送去国外了,没办法,头疼得他几次要自杀。”
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眼见兄弟在地狱里受难,每每痛到要拿头撞墙,一帮兄弟总是偷偷抹泪,都想帮他受难,可是,那是他的灾难,谁也帮不了他。
“你没见他的样子,恨不得死。”寇海一说到樊疏桐眼眶就红了,“樊伯伯也很后悔,不等上面正式通知,他自己就先退下来了,身体也垮了,跟谁都没有话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
朝夕神色恍惚,还是没有说话,目光零乱地落在桌上的菜盘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寇海哽咽着继续说:“士林开始死活不肯去美国,他说怕他怕见不到你了,怎么都不肯去,要去就得把你也带上,我们只得哄他,说你已经在美国那边等着他了,他这才肯上飞机…我们也不知道现在那边是什么情况,隔着个大洋呢,打个电话都不方便,他肯定在那边骂死我们了,说我们骗他…”
“他不会死的,你们放心好了。”朝夕终于开口,长睫低垂,“最该死的人不是他。”
“朝夕,你就别恨他了,他都那样了。”
“谁说我恨他?我不恨他,我恨的不是他,不是他…”朝夕摇着头,眸底闪过摄人魂魄的光芒,随即又变得无声无息。
她的眼中不是恨,是一种顿然的悔悟,那种悔,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剁成肉泥,一直以为爱是个好东西,相对于恨,爱是那么的温柔甜蜜,可是爱的力量远胜过恨,还没靠近就已经毁了她,把她变成了灰烬、废墟。
而连波之所有伤他至深,是因为她没有对他设防,完全忽略了他的毁灭性,于是那刀子就直接捅在了她的心窝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连波,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虽然我从未对你表白,可是你心里什么都明白,你明白为何还要这样待我?还说给我建造梦想家园,那分明是骗人的!可恨的是,既然你没有这个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打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后来朝夕发现了一个好去处——S学院的美术院,那天那是很偶然的,她去Z大旁边的S学院听演讲,经过美术院的教室时她停住了脚步,发现教室里的学生正在上雕塑课,跟Z大死板严谨的教学方式不同,美术院的学生上课看上去非常随意,每个人手里都在摆弄着一尊泥塑,老师也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课,而是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顶多旁边做下指导,那种浓郁的艺术气氛一下就吸引了朝夕。
他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提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来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回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行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找洗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来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地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掌纹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道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张,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都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他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刻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透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通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加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里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别人集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他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他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柯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刻激动地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那个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来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颌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是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色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放佛有黑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而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动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拉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他的目光实在太灼人,朝夕只得把脸转向车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