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们应该见过面的,我是说好几年前。”毛晋把女友支走,拉妹妹坐到沙发上,拨开前额的头发给毛丽看,“你看看我这额头的疤,还记得不?那次你跑去找我练沙包,拿烟灰缸把我砸得头破血流,当时是章见飞把你拉出去的,但是在场的还有一个人,是他送我去的医院,他就是brant,我们三个人是在剑桥认识的。”
毛丽不说话了,瞪着哥哥。
“那几年我…我们来往得比较密切,后来,后来你跟章见飞…断了后,我们就很少再联系了,只是大半年前brant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要来中国投资做生意,我以为他会来上海,没想到他选择了南宁。当时我还开玩笑说,南宁可是我妹妹的地盘,我妹妹在那是个人物,你如果不幸招惹到她,最好躲远点…”
毛丽垂下眼睑,即使是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仍是微微翘起。她的脸色不大好,可能是旅途疲惫的缘故,眼底下透着青,刚才还气势汹汹,瞬间就变得沉静似水。她抬眼看了下毛晋,淡淡地说:“哥,以后别再提那个名字,我已经忘了他!”
说着起身上楼。当时都走到楼梯口了,她又回头叮嘱道:“记住,一个字都不准提,否则提一次我揍一次,决不留情!”接着一个优雅的转身,毛丽小姐昂首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刚好看到詹萍萍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她顺便吩咐道:“把我的行李拿上来,晚饭前不要打搅我。”
那语气,就像吩咐一个用人似的。詹萍萍跟毛晋以往的女友不同,不是城市里的时髦女郎,她来自山区,是师大的一个贫困女生,温柔娴静,胆子尤其小,虽然见面前就被毛晋告知这个小姑很厉害,但是真见了面,看她收拾毛晋那架势,还是吓得够呛。毛晋不好意思地冲萍萍耸耸肩,“她就这样,没事你别去惹她。”
詹萍萍“哦”了一声,乖乖地去给毛丽提行李。
至于毛晋现在沦落到开帕萨特,其实这事也不能怪他,要是以前,换车和换女友曾经是公子哥毛晋最热衷的事情,问题是现在不同以往了。自从毛晋因为一次工作失误让饭店蒙受巨额损失后,饭店董事会收回了他的财经大权,即便他老子是董事长也帮不了他,因为饭店不是毛延平一个人的,家族其他成员也占有股份。为了让毛晋吸取教训,毛延平不仅“没收”了他的跑车,还严格限定了他用钱的额度,这对花钱如流水的毛晋少爷来说无疑跟要饭差不多。而人一旦落魄,那些朋友、死党和女友通通都绕道走了,毛晋这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世态炎凉,昔日的神气活现荡然无存,整天唉声叹气,说话走路都是蔫着的。
唯一欣慰的是,他总算交了个靠谱的女友詹萍萍。患难才见真情,贫困家庭出身的詹萍萍从不乱花一分钱,还坚持勤工俭学,赚的钱除了支付自己的学费,剩余的都存着给毛晋用,那一百两百五十的,都是这丫头课外当家教赚的辛苦钱。
别说毛晋感动不已,毛丽也很感动,她用逆向思维一想,或许这对曾经一掷千金的毛晋来说是件好事,不知道甘苦,不知道人情冷暖,早晚会栽跟头,现时的“悲惨”处境起码能让他学会怎么去珍惜,也让他学会如何真正独立。
毛丽跟哥哥打完电话,一个人游魂似的在街上走,到了傍晚也不想回家。肚子似乎有些饿,路口正好有家kfc,毛丽正准备进去填饱肚子继续游魂,手机却欢快地唱起歌来,吓她一跳。她掏出手机,紧盯着屏幕上跳动的名字:赵成俊!
依然是低沉悦耳的声音:“你在哪里?”
“哦,在,在肯德基。”毛丽没来由地紧张起来。这人,居然连她的名字都省了,直接问她在哪里,好像他们已经很熟了似的。
“肯德基?”赵成俊在电话里的声音冷静异常,但确实很好听,“那是小孩吃的东西吧,你都多大了。对了,你晚上有安排吗?”
毛丽这个时候忽然心情好转。
自从机场分别,两天了,这是她第一次接到赵成俊的电话。当然她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甚至想都没有想到这个人,是刻意不去想,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不去想,毛丽也说不清楚。但奇怪的是,她明明没有想到那个人,一天到晚忙乎乎,也没空去想,可是老觉着心里有个地方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这会儿她靠着肯德基门前的路灯,心情大好,说话也不磕巴了:“我是很想和你共进晚餐,不过我可能去不了,车子抛锚了,这个时候又拦不到出租车。”
赵成俊似乎松了口气,笑道:“那我来接你。”
赵成俊和毛丽一起来上海后,在机场就分道扬镳,各忙各的,两天了都没有通过一个电话。他不打电话过来,毛丽自然也不会打电话过去,两人在飞机上的时候,就没有沟通和交流,毛丽闭目养神懒得理他。赵成俊何其的敏感,毛丽稍有不愉快就被他敏锐地察觉到,毛丽不理他,他也保持沉默,机场道别后就与毛丽失去联络。这让毛丽更加觉得憋屈,过往跟她有过接触的男人,哪个不是把她当星星当月亮,从来只有她不睬别人的,何时被人这么晾过?
还是毛丽太单纯的缘故,虽然自称阅人无数,谈过恋爱结过婚,但她对男人仍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了解,男女之间的较量是很微妙的,有人将此比喻成烹饪,掌握恰当的火候至关重要。毛丽显然不谙此道,用流行的话说,她的eq(情商)不够,何况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揣摩别人心思的人,她没有这样的耐心。
毛丽不知道,当她一个人在大街上瞎转悠的时候,赵成俊正在金茂的豪华套房内看报纸喝咖啡,刚结束一场商业谈判,他的心情不错。与毛丽相反,他倒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极善把握火候,不急不慢进退有序一直是他的个人风格。他抬起腕表,看了看上面显示的日历,两天了,应该差不多了。他朝旁边正在传真文件的首席秘书阿莫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地端起咖啡杯,夕阳此时正照在他脸上,衬得他的双眸更加深不可测,他有着极好的脸部线条,侧脸轮廓尤为分明,一抹淡淡的微笑自他唇边漾起:“jean gees那边应该还有位置吧?”
位于上海外滩三号楼的jean gees法国餐厅据说是上海最好的法国餐厅,是由世界最富盛名的烹饪大师之一jean-gees vongerichten在纽约之外开设的唯一一间以他名字命名的餐厅。但是赵成俊接毛丽的时候,并没有说要来这里,而是径直把她载到外滩,全上海最浪漫的地方。穿过茂密的梧桐树,映入眼帘的是一幢幢百年外滩的万国建筑群,黄浦江畔一片灯火辉煌,微风夹杂着潮湿的水气轻轻吹来,恍惚让人觉得来到了浪漫的巴黎。
毛丽都忘记自己多久没来过外滩了,灯火辉煌的欧式建筑底层现在都成了国际品牌的专卖店。透过落地玻璃窗,里面是华美的水晶玻璃灯,或豪华或简约,或古典或现代,装饰绝对不在巴黎店堂之下。只是这种店子店员永远比顾客多,店员小姐们个个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进店的人有没有购买潜力,一眼就能看出来。
进入餐厅,赵成俊带毛丽挑了个窗边的位子,窗户非常高大,正好可将外滩景色尽收眼底,餐厅配以深酒红色装饰,气氛私密安静,红男绿女们低声窃语,服务生身穿黑衣,彬彬有礼,训练有素地来回穿梭。
赵成俊很熟练地点餐,问毛丽牛排要几分熟的,毛丽说八分熟,赵成俊说还是七分熟好点,八分熟会老了点。
毛丽瞅着他,直觉他肯定经常来这用餐。
菜肴很丰盛,光是前菜就有三道之多,不过这里的前道不像法国那么多,而是很艺术地摆在一个玻璃杯里或是小小的一块放在盆子中央。
毛丽尝了口煎鹅肝,入口即化,果然是非常美味。
“怎么样,味道还喜欢吗?”赵成俊微笑着问她。
毛丽点点头:“你很会点菜,很合我的胃口。”赵成俊沉吟不语,心想不是我会点菜,而是我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菜,你的一点一滴我都熟谙于心。
“干嘛这么看着我?”毛丽很敏感,赵成俊的目光有别于往日。
赵成俊莞尔一笑:“你今晚很美。”
毛丽低头瞧自己身上的衣服,知道他又在说鬼话,只不过是一件黑色开司米羊毛衫,领口镶了几颗珍珠而已,还是三四年前的旧款。海天苑衣橱里的衣服都是她到南宁工作前买的,都是名牌,却很少穿。南宁的冬天很暖和,她的衣服大多是夏装或春秋装,突然要来上海出差,才随便拎了几件冬装过来。
但是毛丽并不知道,她即便穿着旧款的毛衣,仍是美得惊心,室内灯光柔和,更加衬得她白玉般的脸庞净美光彩,脸颊薄薄地透出一丝儿红晕,仿佛是刚洗过的水蜜桃,让人有咬一口的冲动。
“你也很帅,没看到周围有美女在打量你啊?”毛丽礼尚往来,也夸奖赵成俊一番。她没有说假话,一身浅灰色西装的赵成俊在富丽堂皇的餐厅里也是格外气质不凡。他很会穿衣服,灰色的西装配着淡粉色条纹衬衣,没有系领带,很少有男人穿粉色衬衣,还能穿得这么魅惑又不失优雅,毛丽不服气都不行,显然他是为了跟周围罗曼蒂克的环境相称才挑的这么一件衬衣,这让毛丽有些难堪,因为她竟然仪容不整地就跑来赴约,衣服是旧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难怪张番说她不尊重人。
一想到张番,毛丽顿时皱起了眉头,赵成俊问她是不是不舒服,毛丽这才将下午约见张番的事情跟他说了。
“简直是个疯子!”毛丽狠狠嚼着牛排说,“如果他不是疯子,那么我就有可能是,居然招惹这么个瘟神!”
赵成俊淡然道:“这世上什么人都有,不奇怪。”
“是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赵成俊“嗯”了一声,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举起酒杯:“来,我敬你一杯。”毛丽也觉察出他今晚有些神色飘忽的样子,包括她自己,也有些不在状态,不知道说什么好,总是没话找话,一个话题结束,就不知道下一个话题怎么接,颇有些尴尬。两人碰了杯,马上又冷场,都各自闷声吃着,很不对劲。
最后还是赵成俊打破僵局,看着毛丽,突然说:“对不起。”
毛丽愕然,更觉尴尬:“干吗说对不起,你又没做错什么。”
“很抱歉,我…那天早上其实…”
“你什么也别说,我都明白!”毛丽打断他,脸色平静,眼里渐渐浮起悲哀,“他来过北海,头天晚上就在,但是我喝醉了不知道…你不用责怪自己,你不告诉我他来过是不想让我被他伤害,他这个样子对我,我见了他只会更受伤…不过没关系,我已经决定忘了他,早该忘了他,来了都不肯见我,我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赵成俊不露声色地凝视着毛丽,脸上看不出什么,心里诧异得不行,这太意外了,他什么都没说,她竟然都帮他说了,而且是引向他意想不到的方向。根本就不用他再费劲去解释什么,他只觉所有的顾虑都是多余的,连上帝都站在他这边,他没有理由退缩。
他语气忽然轻松起来:“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你还年轻,未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忘记过去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毛丽使劲点头:“没错,人生总是要经历一些事情的,老是把自己埋在过去忒没意思。我想通了,从今往后我会好好生活,开心工作,和所有正常人一样恋爱、结婚、生子…还有旅行,我要去旅行…”
这么说着,她的眼中浮出泪光,映着灯,隐隐似有星芒闪动。赵成俊伸手拭过她的脸颊,极轻地拭过,其实没有泪水,他只是想…想触摸她,感知她的存在,眼前的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他真的离她这么近了吗?
无数个日日夜夜,浮现在他脑中的那张素净清秀的脸,此刻就在他面前,离梦太近让他激动异常,但是他不能表露出来。
他将手轻轻覆在她手背上,什么也不说,久久凝视着她。
“我…我会忘了他,一定会忘了他…”她反复说着这句话,再也承受不了他眼底的自己,隐忍已久的泪水汹涌而出,毫无阻碍地顺着她的脸颊滚落。她小声地啜泣着,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她自己也不甚明白的话。他轻叹一声,起身坐到她身边揽她入怀,看着她那样难过,他心里十分悲哀,怪自己为什么不早些来到她身边。如果当初他足够勇敢,是不是她的回忆里就会有他的存在;如果当初他足够坚持,是不是结局就不一样?想到这些,他心里泛起难言的酸楚,轻拍她的肩背,像哄一个孩子,“别哭,我再也不要见到你哭。”
初吻是什么感觉?毛丽曾经在一个作者的稿件里看到这样的描述:“我只觉得我在飞,脑子里嗡嗡的,动都不敢动,生怕一动就会从天上掉下来。只想被他抱得更紧一点,吻得更深一点,也分不清是他的心跳,还是我的心跳,我们都失控了,天旋地转,缠绵在那样的吻中无法自拔…”
当时她就觉得这作者有点瞎掰,哪有接吻会飞的,男女抱在一起啃哪有这么多形容,她坚持要毙掉那稿子了。结果白贤德看到了,反说形容得很好很贴切,还质疑毛丽,“你有没有谈过恋爱啊?还结过婚呢,居然不知道接吻可以飞。”
毛丽大笑:“哈,那你的意思,你初吻的时候也飞了啰?”
两人为这事又是一顿掐,毛丽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是很白痴,连白贤德都知道接吻能让人飞,号称男人头号杀手的她竟然没有体会过。所以当赵成俊轻轻吻上她的唇的时候,她只觉悲哀,深深地悲哀,谈过恋爱结过婚,却第一次感受吻原来可以是这样的惊心动魄,从前她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真是不值一提,通通不值一提!
就因了那一句“我再也不要见你哭”,毛丽在餐厅哭得稀里哗啦,周围那么多人都在望她,她都顾不上。赵成俊坐在她旁边拥着她,什么也不说,像是在想着久远的心事。毛丽只觉很安心,被他拥着的感觉。周围的富丽堂皇,窗外江滩的盛世繁华,都已隐去。那时那刻,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她。
后来为避免被当成展览,赵成俊牵着她离开了餐厅。车子在毛丽家门口的树影下停了很久,两个人都沉默,静静地坐在车里看月亮。透过车顶的天窗,那远远的一团白,就悬挂在树梢,冷冷的清辉仿如水银倾泻,不知道它曾经照见过多少人的人生,可能是看得太多离合悲欢,所以光才那么冷吧。
坐得太久,他的西服有些皱,慵懒的样子,更衬出他俊逸的一张脸。他侧影俊美,眼眸深邃,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像是有许多的心事纠结在眼底,他到底在想什么呢?毛丽总觉得他是个有心事的男人,偶尔看向她的目光,总带着深深的忧郁。这会儿看着月光下他略显清瘦的脸,毛丽心中起伏不定,是他在犹豫,还是她在犹豫?车内的空间太过狭小,有暖暖的气息在流淌,在膨胀,这让两个人都有些紧张。他突然俯身过来的时候,毛丽紧张得全身发僵,但并没有躲开,仿佛是本能,她微微闭上眼睛。
轻而柔的吻,像是夜的风,微凉地拂上她的唇,先是生涩的,迟疑的,试探的,渐渐变得炽烈…他箍得太紧,她几乎不能呼吸,像是陡然置身炙热的火炉,全身的血液都在翻腾,翻腾,灵魂腾空而起,整个人都像是飘起来了,这样的她令她自己都觉陌生。
许久许久,他终于放开她,两个人都深深吸着气。
他的呼吸跟她一样急促紊乱,隔着她身上的外套,隔着他薄薄的衬衣,还是能听到他紊乱的心跳。两人好长一段时间都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毛丽不好意思地笑笑,赵成俊亦笑,“今晚我会失眠。”
回到家,毛丽根本无法入睡,像只猴子似的在屋子里跳上跳下,一会儿趴床上,一会儿坐到窗台,后来又到浴缸泡着,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冷静。她很瞧不起自己,都是过来人了,居然像没跟男人亲近过似的…实在是睡不着,她打了个电话给白贤德,谢天谢地,白贤德也没睡,说是在看稿。毛丽不屑一顾:“拜托,不用这么卖命吧,你还想评劳模啊?”
“扯淡,评劳模哪能轮上我?”白贤德的声音显得疲惫不堪,“如果你知道我们这个朱老总的外号叫什么,你就会同情我们现在的处境了。”
“什么外号,这么快就有外号了?”
“朱阎王,害怕了吧?”
“乖乖…”
“天天加班哪,布置的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否则就死翘翘。”劳苦功高的白贤德同志大约是找到了倾诉的对象,在电话里对毛丽大倒苦水,历数朱庸的种种虐人“罪行”。听她那么说,简直是令人发指,几乎每天都有编辑部的姑娘被骂哭,除了白贤德,大家都挨过骂。白贤德的解释是:“万幸,跟你混了这么久,脸皮也变得厚了。”听听,这是什么话!
同时,白贤德对前任副总编容若诚的种种好万分惦记,并作了深情回忆,怀念之情令人动容。她说现在编辑部的姑娘们见了老容就跟见了亲爹似的,叫得可亲热了,老容现在的人缘直追已经离职的许帅,好人啊,大家都这么说。而容总编好像也很怀念编辑部,每天都要来回好几趟,尤其是一编室…白贤德话锋一转:“哎哟喂,妖精,你不知道啊,老容每天都要打几个电话询问你在上海的情况,上班一个,下班一个,可惦念你了,估计他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才打给我的。”
毛丽说:“那你告诉他,我估计回不来了,要壮烈牺牲在这了。”白贤德一听这话就紧张了:“为啥?就一个张番,还能把你吃了?”
“唉,一言难尽,一言难尽。”毛丽痛苦地直摆头,不愿多说。白贤德却在电话里叫:“死妖精,你要是再不回来,我拿了刀砍到上海去!”毛丽正要顶她几句,听到电话里传来郝健一同志睡意朦胧的声音:“深更半夜的,你要砍谁啊?”白贤德回了句:“砍你!”然后郝健一就没吭气了,估计被吓得钻被窝里去了。毛丽啼笑皆非:“贤德妻,有你这么对老公的吗,温柔点嘛。”
“温柔个屁,这么多稿子要看,我杀人的心都有!”白贤德看样子是被那个朱阎王折磨得不行,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问毛丽,“对了,这大半夜的,你打电话干吗,有什么事?别说你想我,拿你那张嘴哄男人去,我可不信。”
毛丽反问:“那你猜,我打电话给你干吗呢?”白贤德想都没想就答:“不用猜,只有一个可能让你这么晚还得瑟。”
“什么可能?”毛丽就不信她猜得到。
结果,白贤德电话里笑得极其诡异:“有奸情,哈哈哈…”
Chapter 03我终于到达,但却更悲伤
【他的世界从此陷入黑暗】
【他的世界从此陷入黑暗】
很小很小的时候,赵成俊的中文教师曾经教他念过一句中国诗词,是一首白居易的《简简吟》,前面的句子不记得了,但是最后两句让他印象深刻:“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意思是这世间美好的东西总不能长久,比琉璃还易碎。用这句诗来形容章见飞和毛丽的婚姻真是再恰当不过。结婚不过三年,两人就以离婚收场,还闹得几乎反目成仇,章见飞最后孑然一身回到槟城。
赵成俊不太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毛丽”这两个字是章见飞最大的忌讳。那段时间章见飞出奇的沉默,即使是面对赵成俊,他的话也少得可怜,常常一个人在升旗山山顶坐到天亮。朋友们也很小心,在他面前尽量不谈论跟婚姻有关的话题。
偶尔,只是偶尔,他在醉酒时会向赵成俊吐露心声,总是一遍遍地念叨着,“她不爱我,她不爱我…”
于是赵成俊多少有所了解,他们的婚姻之所以失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毛丽不爱章见飞,没有爱情的婚姻比坟墓还可怕,分道扬镳也就在所难免。他劝章见飞:“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世上好的东西总是不长久的,碎过之后的感情也不可能完好如初地保存,古话说破镜难重圆,两个人一旦有了裂痕是没办法修复的,所以你还是死心吧,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你也该从阿宝的童话里走出来了。”
也许是赵成俊的话起了一定的作用,此后的章见飞多少正常了些,他再也没有提起过毛丽,连“她”这样的暗喻也避而不谈,还交代赵成俊,如果毛晋打听他的情况,不要透露,就说不知道就行了。他似乎下定了决心跟过去说再见,就是赵成俊偶尔问起毛丽,他也顶多一句:碎都碎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我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
赵成俊也希望自己能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有些事情他偏偏忘不了,忘不了就罢了,他还不能像章见飞那样说出来,他什么都不能说。好在他还可以全力以赴拼搏事业,两年来,在投资人杨叔的幕后支持下,博宇不仅飞速壮大名震南亚,还成功进驻章氏泓海集团,成为继苏燮尔之后的第三大股东,而且随时有可能取代苏燮尔成为第二大股东,直至向终极目标迈进——让泓海改姓。
于是苏燮尔恍然大悟,原来赵成俊当初同意联手收购泓海股权的目的,不过是利用维拉潘家族集团的势力牵制泓海,待泓海被打击得奄奄一息了,他再撇开维拉潘,以博宇的名义强势收购泓海,不费吹灰之力就爬到了第三大股东的位置,到头来真正坐收渔翁之利的其实就是赵成俊。两个人的关系因此变得很微妙,虽然苏燮尔对此颇有微辞,但也不敢得罪赵成俊,因为合作这么久,苏燮尔深知赵成俊的底细,狠绝起来不择手段,一旦被其归为对手或者打击的目标,其“杀无赦”的铁腕手段很少让对方有生还的余地,博宇能有今日就是踩着无数对手的脊背爬上来的,因此槟城商界很多精英谈博宇变色,苏燮尔即便知道自己跟赵成俊做不了朋友,也不想被他归为对手,更不想成为他打击的目标。
何况今日的博宇已不是五六年前那家小小资管公司了,因为有强大的海外资本注入,这两年迅速扩张,业务不仅涉及金融,对港口贸易、地产、酒店等均有涉猎,而且成绩不俗,至少在槟城已无人敢小觑博宇,很多人也因此揣测赵成俊背后的大老板,听说来头可不小,但身份至今不明。对于坊间的猜测和议论,赵成俊从不正面回应,他只当没听见。这世上没人懂他,即便是站在万人中央,最孤独的那个人一定是他。
很多人看到的只是他外表的风光,但内心的惆怅和绝望,无人知晓。
内心的煎熬且不必说,身体的病痛也让他倍受折磨,每过一段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赵成俊就会去见自己的私人医生henson,两年多了,很少间断。开始只是单纯的去看病,后来慢慢跟henson成了朋友,去检查身体倒像是跟老朋友见面聊天。henson为人低调,个性温和,喜欢静静的聆听,因此他把henson当作了很好的倾诉对象。
而henson经营的这家私人医院,因设施和环境一流,在槟城坊间享有盛名,就诊者须提前三个月预约。不是henson摆谱,而是这家医院有一定的特殊性,医院在治疗的同时也在进行几个项目的研究,实质上就是个带医疗性质的研究机构,henson本人是博士后,他个人的办公室足有近两百平米,装饰典雅,古朴的黄梨木家具非常稀有,音响效果更是一流,对病人进行音乐理疗就是他的一项重要课题。所以赵成俊每次过来,henson都会放轻松舒缓的音乐给他听,面对着落地窗外生机勃勃的绿色,看着地毯上闪动的金色阳光,赵成俊整个人都放松了。
henson经常跟他说:“你要开心点,人一开心精神就会好,精神好了,病痛也会好得快。你老这样闷闷不乐的,很容易得抑郁症。”
那次见面,henson又这么劝他,赵成俊笑道:“我如何不想开心点,可是我怎么开心得起来,我每天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脑子没有一刻清闲,稍有懈怠就有可能被对手反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