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往她软软的怀里蹭了蹭,女人身上有令他安心的味道,仿佛这一生他都无所畏惧。

“姐姐。”

青灯咽了咽喉咙,将孩子抱紧。她抬头望向坟堆,仿佛又看到昔日那个一身冰雪的少年,银发至踝,身材瘦削,双目紧闭。

他说,姐姐,祝你一生,幸福安康,自由快乐。

青灯吸着鼻子低头去亲男孩柔嫩的脸颊,“乖小瓷,咱们回去好不好?”

“好~”

青灯微笑牵起他,“娘亲给做红烧酱肘子。”

“好~~~~”

母子走出骨崖小筑,到吊桥前。

青灯抬起头,遥遥望见吊桥尽头,红衣男人迎风而立,眉目胜雪,静静望向她。

仿佛天地世界,三千光阴,汇聚于此。

“爹爹~~!”

小男孩松开她的手,兴奋地一路跑过去,啪叽一下扑到男人身上,青灯望着男人脸上露出的淡淡笑容,他将小男孩高高举起来,又放进怀中。

她慢慢走过桥。

“爹爹爹爹,娘亲说要做酱肘子给小瓷吃~~”

“好。”

青灯走过桥,堪伏渊伸手握住她的手,眉间微蹙,“这么冰?”

“没事儿,”青灯摇摇头,朝他靠了靠,朝他挽出一个微笑来,反握住他温暖的大手。

“很快就会暖和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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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篇番外_(:з」∠)_这个文就完结了
快撒花!还有谁没写长评的赶紧放上来!【喂

☆、番外·长情(上)


【长情】

1

我入宫那年,玫羚刚死。

我站在红色宫闱的大门口,看着一位蓝衣少年与我擦肩而过,怀中抱着一名少女,浑身浴血。

一见便知少女是死了的,而少年的神情也仿佛是死的,他模样很平静。眼里好似没看见我一般,在我身侧慢慢走了过去。

他的脸上,一条血淋淋的刀伤,血一直流,流到他脖子上,再流进衣领中。

日后我晓得,这名少年叫止水。

“樱桃姑娘。”

王总管走来,面带微笑道:“宫主叫您进来。”

“是。”

我恭顺低头,徐徐前去。

我今年十六岁,十六岁,正是如花美眷的年纪。

我很幸运,能侍奉天下第一魔宫的君主,这同样是我的愿望,我出生的地方世代效忠夜凝宫,我是这一代中最优秀而被推选出来的,因为我敢动手,能杀人,够漂亮。

我还记得很早很早的时候见过他,在一年一度的海城祭奠上,那个时候他刚坐上宫主位置,手染鲜血,神情冷漠。

那个时候他对我笑着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我走进宫殿中,那金碧辉煌的大殿中,男人坐在最上头,红衣鲜艳张扬,面容端华,光彩照人。

这是宫主。

我心里默默想。

我最敬仰的人。

他此时此刻正望向我,似笑非笑,宫主有一张年轻的脸,他慢慢开口,每一个字,都敲在我心窝上。

“你叫樱桃?”

“是。”

“好名字,”他微微一笑,“人如其名。”

我心跳微乱,赶紧低头,脸颊间晕开了热度。

“那么樱桃,你为何来此?”

“为效终生忠夜凝宫,为侍奉宫主大人。”

“那这又是为何。”

我抬起头,不卑不吭地开口:“因为我仰慕宫主大人。”

话语一出,四周的人都静了。

男人脸上露出一抹妖冶的笑容来。

“很好。”

2

我接替的是玫羚的位置。

玫羚是夜凝宫四护法候选。

我正式认识止水时,他已经是护法了。

护法护法,自然是守护宫的存在。

这一年海城祭典,宫内歌舞升平,这批舞娘是西域新进贡的,娇娥多姿,很是美丽。

酒宴上的男人一个个地都看直了眼。

我回头看止水,他身后背一把大刀双手环胸靠在柱子上,甚是不屑的模样。

所以当那带头的舞娘眸光一闪射出暴雨梨花针时,最先行动的是我俩。止水一把大刀直劈而去,锐不可当,可我则瞬步到宫主身前一掀桌布挡住密密麻麻的暗器。

一队舞娘,容貌出众,身手倒也出众,这年头双全的女人倒是少了。她们扭着细软的腰肢,如一条条行动迅猛令人错不可及的蛇。

可这些终究不是我的对手。

现场一片混乱,而我用手中长鞭,将她们一个个娇美如花的容颜抽得鲜血模糊。

“樱桃。”

身后男人慢慢啜酒道。

“可以了。”

我转身单膝跪地,“属下护卫不周,请宫主责罚。”

宫主笑笑,“你晓得本座不会责罚你,也晓得自己已经尽力不是?那为何故意说出这般话?”

我愣了一愣,低头不言。

“将这儿扫扫,便散了罢。”他揉揉眉心,起身离去。

我俯首恭在一边,目送他离开,突然间横在门槛上的尸体——已经被我抽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动了一动,蓦然抬起五官不清的容颜,咧嘴笑着将手中物事朝堪伏渊掷去。

“宫主!”

我惊叫一声,一眨眼自己已经挡在男人面前,那垂死的女人丢来的是一条蛇,翠绿的身子,细细的芯子,正嘶声朝我脖颈咬来。

我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反击。

啪。

一把剑射来,钉在地上,剑柄微颤。

雪白的剑身上,挂着一条半死的蛇。

我从微惊中回过神来,见一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外,夜色凄凄,他一身黑衣,仿佛也融于这夜里悄无声息。

我怔了一怔,黑衣男人在宫主面前跪下,抱拳道:“属下来迟。”

宫主道:“起来罢。”

男人起身,从我身侧走过,拔起钉在地上的白剑,又将绿蛇脑袋捻住拎起来,离开了。

至始至终我都没有看见他的脸。

3

王安生说,他是护法,名常封。

宫中除我与止水尚有二位护法,一位身居宫内深处,鲜少现身,却是极为卓绝的术师。另一位便是方才见到的黑衣男人,四护法中辈分最大。

身为晚辈兼同僚,王安生说,日后毕竟有许多时候一起行动,我早些去打个招呼为好,最好提点东西去。

我不情愿地去了,两手空空,身为女子,还是貌美如花的女子,我为何要给一个大男人送礼。

他住在一方木制院落中,简单利落,我进院子时,他正蹲在院子里,摆了个小炉,搁上铁网架,烤蛇。

…没错,的确在烤蛇。

那条之前差点一口咬在我脖子上的蛇,被他剥皮抽筋去脑,串在一根长长尖尖的木签子上,在火架上翻滚炙烤至焦黄扭曲。

已经寻不到半点儿蛇的威风了。

“…”

我忽觉这蛇甚是可怜,站在门口,默了一默。

直到传来一股奇异而新鲜的香味。

是我从未闻过的味道。

这时男人才起身,在蛇身上刷了一层黄灿灿的油,蛇肉与火星相撞发出滋滋响声。

他很高,肩膀很宽,不再是黑衣了,是一件茶色的粗布衣裳。他慢慢转过头,我看见他的五官,并不算得上英俊潇洒,却是面容端正,眉目温和,全然不似酒宴上那冷漠漆黑的模样。

这么一看,倒像个中原砍柴的普通樵夫了。

他对我笑了一笑,说:“姑娘站了这么久,要不一起吃?”

诚则,我断然是欲拒绝的,堂堂夜凝宫樱桃护法怎可能跟一个男人坐在一块儿吃饭,太失礼节。可蛇肉的香气袅袅而来,我从未知晓原来蛇肉是可以吃得,还这么香。

想来半日未进食,我腹中空瘪,碍于面子想掉头就走,却怎么也挪不动步子了,压了大石似的。

“一起吃罢?”

男人微笑道,眼眸眯起来。

我扭过头,“是你邀请我的,绝、绝不是我肚饿或者这蛇肉芳香之类。”

“是是。”

4

出乎意料的味道。

难以形容,我琢磨半晌,断定是因从未吃过如此鲜美的肉类。

我和常封面对面围着火炉坐着,长长的蛇被切成一截一截串起来,十分入味。

“你竟将蛇拿来烤烧。”

吃了片刻,我总觉得得说些什么,王安生叫我提礼去拜见他,我却在他这儿曾蛇肉吃。

“这蛇名为长情,剧毒,净篁楼常用此蛇炼毒。”常封捻动竹签,“但若剥皮沸水去毒,便是上等烹饪食材,肉质鲜嫩,回味无穷。”

他抬头笑了一笑,“很奇妙不是?”

我蹙蹙眉,低头吃蛇。默默想着,这蛇当真有一个旖旎的名字。

长情。

他又道:“说来,你是新任护法?”

我搁下竹签,端正做好了,挺直了脖子道:“是。”

“方才宫主受袭,是你护在他面前?”

我又蹙蹙眉,我的面貌在他人眼里向来出众,他怎说得我极容易被忽视似的,“是。”

常封抬头注视我半晌,道:“你喜欢宫主罢。”

我一愣,哗地站起来,眼睛瞪得直直的。

他又道:“你喜欢他,想守着他,可你挡在他面前,若无在下出手,姑娘已经无法再看到他了罢?”

我怒了,忍不住冷笑道:“这是夜凝宫常封护法该说的话么?身为护法,自当守护宫主,万死不辞。”

男人自顾自烤蛇,声音传过来,静静的,“樱桃姑娘,自保才可护人。”

我想我那时候,必定是生气的。

就好似有人质疑我的人生准则一般。

半晌,我唇缝吐出字句,“如你这般说,我是做错的?”

他又抬头,笑道:“是。”

5

那一夜我是负气离开院子的。

不过第二日便登门道歉了。

我不是傻子。

自保才可护人,我想守护那个一身红衣的男人,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愿意一直这么陪伴下去。

常封为我长辈,他在夜凝宫时间最长,他说的话自是有理,我初出茅庐,无从辩驳。

我些许记得我离开院子时,似乎说了重话,又是气急,不知说了何种,想来觉得恼,被一个方才认识的男人激怒,太失礼节。

可对方毕竟是我的长辈,我的同僚,再则,我尚蹭他一顿蛇肉。

第二日天蒙蒙亮,山间雨露,空气潮湿,我叩响了常封的房门。

常封打开门,他穿着茶色衣衫,发间有些凌乱,似是未打理好。

我一见他,脑袋空了会儿,这才扭过头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塞过去,“昨天抱歉。”

对方似乎默了一默,道:“这是什么?”

“…赔礼。”

他果真默了一默,我余光望去,他哭笑不得地接过我手中的两只兔子一只野鸡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


☆、番外·长情(下)
“我今早刚打的,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狠毒,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我微微蹙眉,道:“何出此言?”

常封摇摇首,示意手中兔鸡,道:“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

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不必谢。”丝毫未觉有何不妥。

常封道:“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

“作甚?”

“一起吃。”

“…”

6

在夜凝宫的日子,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

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不知多少年。

应许有许多年了。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

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

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愣了一愣,心中凉凉泛开了奇异滋味,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

少女面目苍白,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

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想来是会身手的。

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

常封听了只是淡笑。

我眯眼瞧他神色,说:“你知她是谁?”

常封不否认,“有幸可知。”

我心里一紧,刚想问是谁,又忍住了。

细细思量,这些与我无甚关系,我仰慕那个人,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我从未奢望到能够——

能够与之并肩。

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

“宫主并不喜女色,”他又在打磨手中木雕,那是一只飞鹰,大鹏展翅,栩栩如生,煞是威风,“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

我有些呆,直直站着,常封抬起头笑道:“有些感情,无非性别。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

“你怎么也替她说话?”

我有些不快,也不知为何不快。

常封笑笑,不再多言,我低下头,也无甚想继续,便各干各的了。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

究竟是多少我不知,待我而言日子还是一样,守在宫主身边,做宫主吩咐的事儿,一日一日没有变,只是宫主变了。

他心里有了人,或许一开始起他那个唯一的位置便是留给那单单一人的。

然后天下也变了,风起云涌,各家纷争,究竟谁是作俑者已经不重要,他们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直到又过了许久,他们成亲了。

那夜全城设宴,万人空巷,灯火通明,烟花烂漫。

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宴摆在夜凝宫内,许多人都在笑闹,划拳耍酒疯,聊着宫主夫人与宫主大人之间的八卦,说来那宫主夫人原来在十几年前,已经与那个男人颇有渊源。

多么作弊。

我心想。

明明…明明我也是这般的。

他们还疯传今日一位算命先生扑算的前世今生,说那什宫主乃上古魔君,而宫主夫人,是天上的一位小仙娥,魔君收了小仙娥做妾,而那位小仙娥实则是殒灭神族的后代。

最后那仙娥死去,他将她葬在魔族城外,从此以后,身边再无女人。

旖旎凄美的故事,适合传颂。

我沉默地在疯闹人群中坐在桌前吃菜,饱了便喝酒,一杯一杯地喝,婚礼开了夜凝宫地窖酒坛,十八年的红海棠,色泽醇厚,入口回味。

直到后来过了子时,人依旧在闹,倒也消停了一些,零零散散有人回去了,我也默默回去。

风一吹,酒劲就上来了。

我慢慢地走,有些摇晃,走会儿抬头望眼月亮,今夜月色明亮,想来宫主与夫人势必好梦。

待我低下头,便有些愣了。

“你怎么…在这里?”

我微微蹙眉,看着院子里的男人。

院子里开了一株白桐花,本是夏,隐隐蝉鸣,却因山势颇高气候澈凉,一些上季的花儿倒还开着。

他转过身,手里拿着一座刻了一半的木雕,那似乎是个小人,夜里他的眼睛黑黑,他眨了眨眼,便笑道。

“樱桃,这是在下的住处。”

“胡说,这明明是我的…”我头晕,不知有些恼,一边捂着头走进院子一边摆手,“你赶紧出去,我要睡了。”

常封还是笑眯眯瞧着我,似是好脾气都道:“你醉了,在下送你回去罢。”

“你才醉了,你全家都醉了。”我瞪了他一眼,摇摇晃晃往屋里走,没看清台阶,身子一滑摔了下去。

我本觉我可以站稳,可偏偏没有力气,眼见着就要摔在地上,我依是恍惚的,直到撞上一具温暖厚实躯体。

“樱桃。”

他声音落在我耳边,热热的,有些痒。

“我没醉。”我执拗地说,“这是我的院子,是你擅自闯进来的。”

“是是,是我闯进来的。”

他摸了摸我的后背,手很温暖。

我脸埋在他胸膛前,呆了一会儿,说:“他不记得了。”

“嗯。”

“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我闭上眼睛,不知为何委屈而不甘心,我为夜凝宫护法,自当冷静透事。

我分得清憧憬与爱慕。

可我还是会难受。

我闭上眼,攥住男人的衣襟,低低絮絮地说。

那年我还年少,一年海城祭典,我与其他三位姐妹被领头带到无妄城守夜。

毕竟是日后出类拔萃护城者,我们自当事先好好见识一番。

“那一晚,我的那些同伴在我用食的碗中下了毒。”

并非是何等离奇剧毒,只是一般能催人至死的毒药。

“我当时负责的地域正是夜凝宫附近,我毒发从藏身树顶掉下来时,他刚好路过。”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身红衣的少年,眼神冷漠,嘴角一丝笑意,他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那时我从痛苦中醒来,看着夜色中少年英俊端华的脸,他黑色的眸子里有一种莫名东西,想让我去追随。

我心说,日后,我想跟着他。

“他记得顾青灯,却不记得以前他救过我…”

我哽咽了,脸颊在常封的胸前蹭蹭,似有些要哭的意思,常封只是沉默,任由着我。

我最终还是没哭。

他成亲了,如何念想也好,我也都该断掉。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与那个女人日后相伴一生,真正的相伴厮守。

我不羡慕,却心空。

7

第二日我醒在我自个儿的床上。

我瞧瞧自己,衣着完好,鞋袜到是被人脱了,我支起身子,忽然发觉手中握着东西。

我看去,掌心是一枚木雕小人,肥肥的身子,穿着罗裙,圆圆的脑袋,眼睛大大,嘴巴小小,梳着垂髻,发间一支金步摇,正是我最惯常梳起的发饰。

我嘴角抽了一抽。

这是…我?

我去了常封院子。

常封在练剑,我鲜少见他练剑,他剑法卓绝这些年我早已领教,但我觉,身为夜凝宫护法这是自然,也未过多说些什么。

我站在一边等他练完,他边擦汗边走来时,我毫不留情直截了当将小木人举在他面前,盯着他说:“这是什么?”

常封在阳光下笑起来,眼睛也眯起,“樱桃。”

“…我有这么胖么。”

“这样在下觉得甚是可爱。”

“…”

我微微蹙眉,对他这词汇感到甚是不习惯。

一只手伸来,轻轻摸摸我的眉宇,“莫皱眉头,以后生了皱纹莫怪在下没说。”

我忍不住将眉头蹙得更深些,将我刻成这等土肥圆模样便算了,还管我皱眉头。

我刚想开口,眼前落下阴影,在光线切割下格外明显。

我怔了怔,他离我极近,我刚想抬头,便感觉有两片柔软贴上我的眉。

还有他的气息,和宫主不一样。

这一瞬间,我觉我恍惚了那么一会儿,紧接着脑门便有些裂了,却偏偏没有躲开。

他低着头唇瓣在我额间轻轻蹭着,片刻后抬起,瞧了瞧我的脸,微笑道:“你看,松了眉头模样美了许多罢?”

我哑口无言,直直瞪着他,眼睛睁的大大的。

常封又笑道:“我们一起去看止水罢。”

语气温柔,不容置喙。

面前这个男人,有点陌生。

我只能点头。

8

去给止水扫墓路上,我开始思考我自己。

今年便是是我入夜凝宫第九年。

诚然,我是个老女人了。

所以即便未有过情郎之类,到了这个年纪,常封的意思我还是很是清明的。

第九年。

这意味着,我认识了他九年,每日,都是这么近的走过。

止水的墓在山高头,站在那儿可以望见很美的景致,将无妄城尽收眼底。

风掠过,墓碑上藏蓝头巾猎猎飘动。

我和常封在墓前默默站了一会儿。

“我父亲是个木匠,当地颇有名气。”

常封忽然开口。

“我学他的手艺学到九岁时,他死了,这时我才知,我的父亲真名为常容清。”

我眨了眨眼睛,扭头望他,眼中有了些震惊。

常容清…

“是,”他笑笑,“剑圣常容清。”

他又停了一会儿,才道,“他死后他的师弟将我收入门下,再日后,我去了夜凝宫。”

“为什么?”

我问,“夜凝乃魔宫。”

“是,可杀我父亲的并非魔宫,而我在中原无法活下去。”他耸耸肩,“想让我死的人太多,这儿反而少一些,所以我来了。”

他说至此,没有再说,我没有再问。

宫主成亲后半年,少宫主出生了。

又是全城欢庆,王安生总管甚是欣慰,眼角多出一丝泪光了。

自宫主成亲后我甚爱饮酒,这一次宴会又饮得多了,没醉,只是红着脸晕乎乎地跳到屋顶吹风。

没吹一会儿便有人来叨扰。

我不看都知是谁。

一件带有温度的长衣披在肩头,耳边是他的声音,“夜里风大,莫着凉。”

我低下头,记忆中只说了一句。

“我们是护法,”然后我咽咽喉咙,说完下半句,“我入宫那年,我看着止水抱着玫羚的尸体走出去的。”

我们是护法。

止水活着的时候,曾说,对我们而言,相爱是一种奢侈,倘若失去,宁愿后悔也不愿心痛。

他死了,玫羚死了,骨瓷也死了。

新的护法前不久来报道。

我不知下一个是谁,是我,还是常封。

在夜凝宫我活了九年,却不知明天能不能顺利度过。

念此我不知哪来勇气——亦或者是饮酒过多神经搭错。我攥住常封的衣领,抬头,轻轻吻上他的嘴角。

即便在许多年以后,我都晓得,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大胆的事。

比杀人,比哭泣,比饮醉,更为大胆。

他是男人,我是女人,年纪不小,没有配偶。

即便发生了如何,此时此刻只算得上我不知廉耻,不守自爱,身为未婚女子,按中原习俗,大抵是该浸猪笼的。

可这又如何,有多少次任务我是从地狱深处爬来的,我为何要去遵守那些伦理道义。

在这一点上,我连顾青灯都比不上。

她再弱小,也知挣扎坚强。即便无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那一夜很旖旎,我记不清,隐约是痛,也不知究竟是不是痛了。

第二日清晨身子没力气,我叫人送来碗冲喜汤,毫不避讳,常封披着衣裳坐在一旁看我,神情莫测。

他注视我将热腾腾的汤一饮而尽。

我不是小女孩,我没有傻到指望他能够阻拦我的地步,他比我更清楚,比我更理性。

我觉这般足矣。

我分得清何为憧憬和为爱慕,所以与他我不后悔,即便日后意外死去,我也能对自己说,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所以并不遗憾。

之后两个月,我都没有见到他,准确地说,我在躲他。

这段时日恰好是夜凝宫的清闲期,也未有一起活动的任务。宫主忙于公务与少宫主之间,无暇管我们这些下属的风流八卦事。

谣言飞传,我一道鞭子甩下,便彻底静了,无人敢吭声。

流言又如何,我是夜凝宫护法,是无妄城武艺最为高强的女子,我不惧任何,敢作敢当。

可我又不知为何要躲他。

直到我身子不适,三天内连吐了两番,这才觉不对,心冰凉冰凉。乔装打扮一番出了宫,在城里头一条小巷内寻了家大夫瞧。

大夫一摸脉,神色微妙看了看我,上下打量一番,这才笑道:“姑娘,恭喜有喜。”

他措辞“姑娘”,而并非“夫人”,其中含义几分嘲讽。

我心中咯噔一响,心彻底凉了。

也是…那晚他在我身体里…释放了那么多次。

显然,我不可要这个孩子。同时这绝对不能让他晓得。

我低下头,这才看见自己手指在发抖,明明我在第一次杀人都没有抖过的。

我跟本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屋子,走出巷子的,眼前有些恍惚。

忽然间我停下脚步,愣愣望着巷子口。

常封立于那里,一身黑衣,一如我初见他的模样,身后却是午间阳光,温暖照人。

我呆了一呆,想逃,双腿却灌铅似的,没有来由心虚心慌。

我不知为何会心虚心慌,瞧了他半晌,他只是立着,如一尊石像,一瞬不瞬注视我。

我咽了好久喉咙,才挺直了背,哽着脖子抬起下巴,骄傲的样子,扭过头说:“我喝过汤了。”

“嗯。”他静静应,“我提前叫人换了药,你喝的是保胎汤。”

我惊住了,傻傻站在原地,有些天旋地转,“…为什么?”

他迈开步子,踏着阳光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朝宫主递交了申请。”

我没反应过来,他已经站在我面前,握住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

“樱桃,我要引退了。”

我不可置信抬头看他。

他…不做护法了?

常封笑笑说:“日后我住在城里南边,闲暇颇多,把孩子生下来就好,我来养。”

我蹙蹙眉。

“不喜欢?”他伸手揉揉我的眉头,无奈笑着说,“要不我在上交一份申请,你来养,我陪你可好?”

9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你在我身边九年。

我怎可听不见。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