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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往她软软的怀里蹭了蹭,女人身上有令他安心的味道,仿佛这一生他都无所畏惧。
“姐姐。”
青灯咽了咽喉咙,将孩子抱紧。她抬头望向坟堆,仿佛又看到昔日那个一身冰雪的少年,银发至踝,身材瘦削,双目紧闭。
他说,姐姐,祝你一生,幸福安康,自由快乐。
青灯吸着鼻子低头去亲男孩柔嫩的脸颊,“乖小瓷,咱们回去好不好?”
“好~”
青灯微笑牵起他,“娘亲给做红烧酱肘子。”
“好~~~~”
母子走出骨崖小筑,到吊桥前。
青灯抬起头,遥遥望见吊桥尽头,红衣男人迎风而立,眉目胜雪,静静望向她。
仿佛天地世界,三千光阴,汇聚于此。
“爹爹~~!”
小男孩松开她的手,兴奋地一路跑过去,啪叽一下扑到男人身上,青灯望着男人脸上露出的淡淡笑容,他将小男孩高高举起来,又放进怀中。
她慢慢走过桥。
“爹爹爹爹,娘亲说要做酱肘子给小瓷吃~~”
“好。”
青灯走过桥,堪伏渊伸手握住她的手,眉间微蹙,“这么冰?”
“没事儿,”青灯摇摇头,朝他靠了靠,朝他挽出一个微笑来,反握住他温暖的大手。
“很快就会暖和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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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篇番外_(:з」∠)_这个文就完结了
快撒花!还有谁没写长评的赶紧放上来!【喂
☆、番外·长情(上)
【长情】
1
我入宫那年,玫羚刚死。
我站在红色宫闱的大门口,看着一位蓝衣少年与我擦肩而过,怀中抱着一名少女,浑身浴血。
一见便知少女是死了的,而少年的神情也仿佛是死的,他模样很平静。眼里好似没看见我一般,在我身侧慢慢走了过去。
他的脸上,一条血淋淋的刀伤,血一直流,流到他脖子上,再流进衣领中。
日后我晓得,这名少年叫止水。
“樱桃姑娘。”
王总管走来,面带微笑道:“宫主叫您进来。”
“是。”
我恭顺低头,徐徐前去。
我今年十六岁,十六岁,正是如花美眷的年纪。
我很幸运,能侍奉天下第一魔宫的君主,这同样是我的愿望,我出生的地方世代效忠夜凝宫,我是这一代中最优秀而被推选出来的,因为我敢动手,能杀人,够漂亮。
我还记得很早很早的时候见过他,在一年一度的海城祭奠上,那个时候他刚坐上宫主位置,手染鲜血,神情冷漠。
那个时候他对我笑着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我走进宫殿中,那金碧辉煌的大殿中,男人坐在最上头,红衣鲜艳张扬,面容端华,光彩照人。
这是宫主。
我心里默默想。
我最敬仰的人。
他此时此刻正望向我,似笑非笑,宫主有一张年轻的脸,他慢慢开口,每一个字,都敲在我心窝上。
“你叫樱桃?”
“是。”
“好名字,”他微微一笑,“人如其名。”
我心跳微乱,赶紧低头,脸颊间晕开了热度。
“那么樱桃,你为何来此?”
“为效终生忠夜凝宫,为侍奉宫主大人。”
“那这又是为何。”
我抬起头,不卑不吭地开口:“因为我仰慕宫主大人。”
话语一出,四周的人都静了。
男人脸上露出一抹妖冶的笑容来。
“很好。”
2
我接替的是玫羚的位置。
玫羚是夜凝宫四护法候选。
我正式认识止水时,他已经是护法了。
护法护法,自然是守护宫的存在。
这一年海城祭典,宫内歌舞升平,这批舞娘是西域新进贡的,娇娥多姿,很是美丽。
酒宴上的男人一个个地都看直了眼。
我回头看止水,他身后背一把大刀双手环胸靠在柱子上,甚是不屑的模样。
所以当那带头的舞娘眸光一闪射出暴雨梨花针时,最先行动的是我俩。止水一把大刀直劈而去,锐不可当,可我则瞬步到宫主身前一掀桌布挡住密密麻麻的暗器。
一队舞娘,容貌出众,身手倒也出众,这年头双全的女人倒是少了。她们扭着细软的腰肢,如一条条行动迅猛令人错不可及的蛇。
可这些终究不是我的对手。
现场一片混乱,而我用手中长鞭,将她们一个个娇美如花的容颜抽得鲜血模糊。
“樱桃。”
身后男人慢慢啜酒道。
“可以了。”
我转身单膝跪地,“属下护卫不周,请宫主责罚。”
宫主笑笑,“你晓得本座不会责罚你,也晓得自己已经尽力不是?那为何故意说出这般话?”
我愣了一愣,低头不言。
“将这儿扫扫,便散了罢。”他揉揉眉心,起身离去。
我俯首恭在一边,目送他离开,突然间横在门槛上的尸体——已经被我抽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动了一动,蓦然抬起五官不清的容颜,咧嘴笑着将手中物事朝堪伏渊掷去。
“宫主!”
我惊叫一声,一眨眼自己已经挡在男人面前,那垂死的女人丢来的是一条蛇,翠绿的身子,细细的芯子,正嘶声朝我脖颈咬来。
我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反击。
啪。
一把剑射来,钉在地上,剑柄微颤。
雪白的剑身上,挂着一条半死的蛇。
我从微惊中回过神来,见一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外,夜色凄凄,他一身黑衣,仿佛也融于这夜里悄无声息。
我怔了一怔,黑衣男人在宫主面前跪下,抱拳道:“属下来迟。”
宫主道:“起来罢。”
男人起身,从我身侧走过,拔起钉在地上的白剑,又将绿蛇脑袋捻住拎起来,离开了。
至始至终我都没有看见他的脸。
3
王安生说,他是护法,名常封。
宫中除我与止水尚有二位护法,一位身居宫内深处,鲜少现身,却是极为卓绝的术师。另一位便是方才见到的黑衣男人,四护法中辈分最大。
身为晚辈兼同僚,王安生说,日后毕竟有许多时候一起行动,我早些去打个招呼为好,最好提点东西去。
我不情愿地去了,两手空空,身为女子,还是貌美如花的女子,我为何要给一个大男人送礼。
他住在一方木制院落中,简单利落,我进院子时,他正蹲在院子里,摆了个小炉,搁上铁网架,烤蛇。
…没错,的确在烤蛇。
那条之前差点一口咬在我脖子上的蛇,被他剥皮抽筋去脑,串在一根长长尖尖的木签子上,在火架上翻滚炙烤至焦黄扭曲。
已经寻不到半点儿蛇的威风了。
“…”
我忽觉这蛇甚是可怜,站在门口,默了一默。
直到传来一股奇异而新鲜的香味。
是我从未闻过的味道。
这时男人才起身,在蛇身上刷了一层黄灿灿的油,蛇肉与火星相撞发出滋滋响声。
他很高,肩膀很宽,不再是黑衣了,是一件茶色的粗布衣裳。他慢慢转过头,我看见他的五官,并不算得上英俊潇洒,却是面容端正,眉目温和,全然不似酒宴上那冷漠漆黑的模样。
这么一看,倒像个中原砍柴的普通樵夫了。
他对我笑了一笑,说:“姑娘站了这么久,要不一起吃?”
诚则,我断然是欲拒绝的,堂堂夜凝宫樱桃护法怎可能跟一个男人坐在一块儿吃饭,太失礼节。可蛇肉的香气袅袅而来,我从未知晓原来蛇肉是可以吃得,还这么香。
想来半日未进食,我腹中空瘪,碍于面子想掉头就走,却怎么也挪不动步子了,压了大石似的。
“一起吃罢?”
男人微笑道,眼眸眯起来。
我扭过头,“是你邀请我的,绝、绝不是我肚饿或者这蛇肉芳香之类。”
“是是。”
4
出乎意料的味道。
难以形容,我琢磨半晌,断定是因从未吃过如此鲜美的肉类。
我和常封面对面围着火炉坐着,长长的蛇被切成一截一截串起来,十分入味。
“你竟将蛇拿来烤烧。”
吃了片刻,我总觉得得说些什么,王安生叫我提礼去拜见他,我却在他这儿曾蛇肉吃。
“这蛇名为长情,剧毒,净篁楼常用此蛇炼毒。”常封捻动竹签,“但若剥皮沸水去毒,便是上等烹饪食材,肉质鲜嫩,回味无穷。”
他抬头笑了一笑,“很奇妙不是?”
我蹙蹙眉,低头吃蛇。默默想着,这蛇当真有一个旖旎的名字。
长情。
他又道:“说来,你是新任护法?”
我搁下竹签,端正做好了,挺直了脖子道:“是。”
“方才宫主受袭,是你护在他面前?”
我又蹙蹙眉,我的面貌在他人眼里向来出众,他怎说得我极容易被忽视似的,“是。”
常封抬头注视我半晌,道:“你喜欢宫主罢。”
我一愣,哗地站起来,眼睛瞪得直直的。
他又道:“你喜欢他,想守着他,可你挡在他面前,若无在下出手,姑娘已经无法再看到他了罢?”
我怒了,忍不住冷笑道:“这是夜凝宫常封护法该说的话么?身为护法,自当守护宫主,万死不辞。”
男人自顾自烤蛇,声音传过来,静静的,“樱桃姑娘,自保才可护人。”
我想我那时候,必定是生气的。
就好似有人质疑我的人生准则一般。
半晌,我唇缝吐出字句,“如你这般说,我是做错的?”
他又抬头,笑道:“是。”
5
那一夜我是负气离开院子的。
不过第二日便登门道歉了。
我不是傻子。
自保才可护人,我想守护那个一身红衣的男人,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愿意一直这么陪伴下去。
常封为我长辈,他在夜凝宫时间最长,他说的话自是有理,我初出茅庐,无从辩驳。
我些许记得我离开院子时,似乎说了重话,又是气急,不知说了何种,想来觉得恼,被一个方才认识的男人激怒,太失礼节。
可对方毕竟是我的长辈,我的同僚,再则,我尚蹭他一顿蛇肉。
第二日天蒙蒙亮,山间雨露,空气潮湿,我叩响了常封的房门。
常封打开门,他穿着茶色衣衫,发间有些凌乱,似是未打理好。
我一见他,脑袋空了会儿,这才扭过头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塞过去,“昨天抱歉。”
对方似乎默了一默,道:“这是什么?”
“…赔礼。”
他果真默了一默,我余光望去,他哭笑不得地接过我手中的两只兔子一只野鸡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
☆、番外·长情(下)
“我今早刚打的,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狠毒,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我微微蹙眉,道:“何出此言?”
常封摇摇首,示意手中兔鸡,道:“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
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不必谢。”丝毫未觉有何不妥。
常封道:“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
“作甚?”
“一起吃。”
“…”
6
在夜凝宫的日子,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
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不知多少年。
应许有许多年了。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
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
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愣了一愣,心中凉凉泛开了奇异滋味,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
少女面目苍白,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
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想来是会身手的。
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
常封听了只是淡笑。
我眯眼瞧他神色,说:“你知她是谁?”
常封不否认,“有幸可知。”
我心里一紧,刚想问是谁,又忍住了。
细细思量,这些与我无甚关系,我仰慕那个人,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我从未奢望到能够——
能够与之并肩。
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
“宫主并不喜女色,”他又在打磨手中木雕,那是一只飞鹰,大鹏展翅,栩栩如生,煞是威风,“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
我有些呆,直直站着,常封抬起头笑道:“有些感情,无非性别。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
“你怎么也替她说话?”
我有些不快,也不知为何不快。
常封笑笑,不再多言,我低下头,也无甚想继续,便各干各的了。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
究竟是多少我不知,待我而言日子还是一样,守在宫主身边,做宫主吩咐的事儿,一日一日没有变,只是宫主变了。
他心里有了人,或许一开始起他那个唯一的位置便是留给那单单一人的。
然后天下也变了,风起云涌,各家纷争,究竟谁是作俑者已经不重要,他们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直到又过了许久,他们成亲了。
那夜全城设宴,万人空巷,灯火通明,烟花烂漫。
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宴摆在夜凝宫内,许多人都在笑闹,划拳耍酒疯,聊着宫主夫人与宫主大人之间的八卦,说来那宫主夫人原来在十几年前,已经与那个男人颇有渊源。
多么作弊。
我心想。
明明…明明我也是这般的。
他们还疯传今日一位算命先生扑算的前世今生,说那什宫主乃上古魔君,而宫主夫人,是天上的一位小仙娥,魔君收了小仙娥做妾,而那位小仙娥实则是殒灭神族的后代。
最后那仙娥死去,他将她葬在魔族城外,从此以后,身边再无女人。
旖旎凄美的故事,适合传颂。
我沉默地在疯闹人群中坐在桌前吃菜,饱了便喝酒,一杯一杯地喝,婚礼开了夜凝宫地窖酒坛,十八年的红海棠,色泽醇厚,入口回味。
直到后来过了子时,人依旧在闹,倒也消停了一些,零零散散有人回去了,我也默默回去。
风一吹,酒劲就上来了。
我慢慢地走,有些摇晃,走会儿抬头望眼月亮,今夜月色明亮,想来宫主与夫人势必好梦。
待我低下头,便有些愣了。
“你怎么…在这里?”
我微微蹙眉,看着院子里的男人。
院子里开了一株白桐花,本是夏,隐隐蝉鸣,却因山势颇高气候澈凉,一些上季的花儿倒还开着。
他转过身,手里拿着一座刻了一半的木雕,那似乎是个小人,夜里他的眼睛黑黑,他眨了眨眼,便笑道。
“樱桃,这是在下的住处。”
“胡说,这明明是我的…”我头晕,不知有些恼,一边捂着头走进院子一边摆手,“你赶紧出去,我要睡了。”
常封还是笑眯眯瞧着我,似是好脾气都道:“你醉了,在下送你回去罢。”
“你才醉了,你全家都醉了。”我瞪了他一眼,摇摇晃晃往屋里走,没看清台阶,身子一滑摔了下去。
我本觉我可以站稳,可偏偏没有力气,眼见着就要摔在地上,我依是恍惚的,直到撞上一具温暖厚实躯体。
“樱桃。”
他声音落在我耳边,热热的,有些痒。
“我没醉。”我执拗地说,“这是我的院子,是你擅自闯进来的。”
“是是,是我闯进来的。”
他摸了摸我的后背,手很温暖。
我脸埋在他胸膛前,呆了一会儿,说:“他不记得了。”
“嗯。”
“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我闭上眼睛,不知为何委屈而不甘心,我为夜凝宫护法,自当冷静透事。
我分得清憧憬与爱慕。
可我还是会难受。
我闭上眼,攥住男人的衣襟,低低絮絮地说。
那年我还年少,一年海城祭典,我与其他三位姐妹被领头带到无妄城守夜。
毕竟是日后出类拔萃护城者,我们自当事先好好见识一番。
“那一晚,我的那些同伴在我用食的碗中下了毒。”
并非是何等离奇剧毒,只是一般能催人至死的毒药。
“我当时负责的地域正是夜凝宫附近,我毒发从藏身树顶掉下来时,他刚好路过。”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身红衣的少年,眼神冷漠,嘴角一丝笑意,他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那时我从痛苦中醒来,看着夜色中少年英俊端华的脸,他黑色的眸子里有一种莫名东西,想让我去追随。
我心说,日后,我想跟着他。
“他记得顾青灯,却不记得以前他救过我…”
我哽咽了,脸颊在常封的胸前蹭蹭,似有些要哭的意思,常封只是沉默,任由着我。
我最终还是没哭。
他成亲了,如何念想也好,我也都该断掉。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与那个女人日后相伴一生,真正的相伴厮守。
我不羡慕,却心空。
7
第二日我醒在我自个儿的床上。
我瞧瞧自己,衣着完好,鞋袜到是被人脱了,我支起身子,忽然发觉手中握着东西。
我看去,掌心是一枚木雕小人,肥肥的身子,穿着罗裙,圆圆的脑袋,眼睛大大,嘴巴小小,梳着垂髻,发间一支金步摇,正是我最惯常梳起的发饰。
我嘴角抽了一抽。
这是…我?
我去了常封院子。
常封在练剑,我鲜少见他练剑,他剑法卓绝这些年我早已领教,但我觉,身为夜凝宫护法这是自然,也未过多说些什么。
我站在一边等他练完,他边擦汗边走来时,我毫不留情直截了当将小木人举在他面前,盯着他说:“这是什么?”
常封在阳光下笑起来,眼睛也眯起,“樱桃。”
“…我有这么胖么。”
“这样在下觉得甚是可爱。”
“…”
我微微蹙眉,对他这词汇感到甚是不习惯。
一只手伸来,轻轻摸摸我的眉宇,“莫皱眉头,以后生了皱纹莫怪在下没说。”
我忍不住将眉头蹙得更深些,将我刻成这等土肥圆模样便算了,还管我皱眉头。
我刚想开口,眼前落下阴影,在光线切割下格外明显。
我怔了怔,他离我极近,我刚想抬头,便感觉有两片柔软贴上我的眉。
还有他的气息,和宫主不一样。
这一瞬间,我觉我恍惚了那么一会儿,紧接着脑门便有些裂了,却偏偏没有躲开。
他低着头唇瓣在我额间轻轻蹭着,片刻后抬起,瞧了瞧我的脸,微笑道:“你看,松了眉头模样美了许多罢?”
我哑口无言,直直瞪着他,眼睛睁的大大的。
常封又笑道:“我们一起去看止水罢。”
语气温柔,不容置喙。
面前这个男人,有点陌生。
我只能点头。
8
去给止水扫墓路上,我开始思考我自己。
今年便是是我入夜凝宫第九年。
诚然,我是个老女人了。
所以即便未有过情郎之类,到了这个年纪,常封的意思我还是很是清明的。
第九年。
这意味着,我认识了他九年,每日,都是这么近的走过。
止水的墓在山高头,站在那儿可以望见很美的景致,将无妄城尽收眼底。
风掠过,墓碑上藏蓝头巾猎猎飘动。
我和常封在墓前默默站了一会儿。
“我父亲是个木匠,当地颇有名气。”
常封忽然开口。
“我学他的手艺学到九岁时,他死了,这时我才知,我的父亲真名为常容清。”
我眨了眨眼睛,扭头望他,眼中有了些震惊。
常容清…
“是,”他笑笑,“剑圣常容清。”
他又停了一会儿,才道,“他死后他的师弟将我收入门下,再日后,我去了夜凝宫。”
“为什么?”
我问,“夜凝乃魔宫。”
“是,可杀我父亲的并非魔宫,而我在中原无法活下去。”他耸耸肩,“想让我死的人太多,这儿反而少一些,所以我来了。”
他说至此,没有再说,我没有再问。
宫主成亲后半年,少宫主出生了。
又是全城欢庆,王安生总管甚是欣慰,眼角多出一丝泪光了。
自宫主成亲后我甚爱饮酒,这一次宴会又饮得多了,没醉,只是红着脸晕乎乎地跳到屋顶吹风。
没吹一会儿便有人来叨扰。
我不看都知是谁。
一件带有温度的长衣披在肩头,耳边是他的声音,“夜里风大,莫着凉。”
我低下头,记忆中只说了一句。
“我们是护法,”然后我咽咽喉咙,说完下半句,“我入宫那年,我看着止水抱着玫羚的尸体走出去的。”
我们是护法。
止水活着的时候,曾说,对我们而言,相爱是一种奢侈,倘若失去,宁愿后悔也不愿心痛。
他死了,玫羚死了,骨瓷也死了。
新的护法前不久来报道。
我不知下一个是谁,是我,还是常封。
在夜凝宫我活了九年,却不知明天能不能顺利度过。
念此我不知哪来勇气——亦或者是饮酒过多神经搭错。我攥住常封的衣领,抬头,轻轻吻上他的嘴角。
即便在许多年以后,我都晓得,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大胆的事。
比杀人,比哭泣,比饮醉,更为大胆。
他是男人,我是女人,年纪不小,没有配偶。
即便发生了如何,此时此刻只算得上我不知廉耻,不守自爱,身为未婚女子,按中原习俗,大抵是该浸猪笼的。
可这又如何,有多少次任务我是从地狱深处爬来的,我为何要去遵守那些伦理道义。
在这一点上,我连顾青灯都比不上。
她再弱小,也知挣扎坚强。即便无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那一夜很旖旎,我记不清,隐约是痛,也不知究竟是不是痛了。
第二日清晨身子没力气,我叫人送来碗冲喜汤,毫不避讳,常封披着衣裳坐在一旁看我,神情莫测。
他注视我将热腾腾的汤一饮而尽。
我不是小女孩,我没有傻到指望他能够阻拦我的地步,他比我更清楚,比我更理性。
我觉这般足矣。
我分得清何为憧憬和为爱慕,所以与他我不后悔,即便日后意外死去,我也能对自己说,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所以并不遗憾。
之后两个月,我都没有见到他,准确地说,我在躲他。
这段时日恰好是夜凝宫的清闲期,也未有一起活动的任务。宫主忙于公务与少宫主之间,无暇管我们这些下属的风流八卦事。
谣言飞传,我一道鞭子甩下,便彻底静了,无人敢吭声。
流言又如何,我是夜凝宫护法,是无妄城武艺最为高强的女子,我不惧任何,敢作敢当。
可我又不知为何要躲他。
直到我身子不适,三天内连吐了两番,这才觉不对,心冰凉冰凉。乔装打扮一番出了宫,在城里头一条小巷内寻了家大夫瞧。
大夫一摸脉,神色微妙看了看我,上下打量一番,这才笑道:“姑娘,恭喜有喜。”
他措辞“姑娘”,而并非“夫人”,其中含义几分嘲讽。
我心中咯噔一响,心彻底凉了。
也是…那晚他在我身体里…释放了那么多次。
显然,我不可要这个孩子。同时这绝对不能让他晓得。
我低下头,这才看见自己手指在发抖,明明我在第一次杀人都没有抖过的。
我跟本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屋子,走出巷子的,眼前有些恍惚。
忽然间我停下脚步,愣愣望着巷子口。
常封立于那里,一身黑衣,一如我初见他的模样,身后却是午间阳光,温暖照人。
我呆了一呆,想逃,双腿却灌铅似的,没有来由心虚心慌。
我不知为何会心虚心慌,瞧了他半晌,他只是立着,如一尊石像,一瞬不瞬注视我。
我咽了好久喉咙,才挺直了背,哽着脖子抬起下巴,骄傲的样子,扭过头说:“我喝过汤了。”
“嗯。”他静静应,“我提前叫人换了药,你喝的是保胎汤。”
我惊住了,傻傻站在原地,有些天旋地转,“…为什么?”
他迈开步子,踏着阳光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朝宫主递交了申请。”
我没反应过来,他已经站在我面前,握住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
“樱桃,我要引退了。”
我不可置信抬头看他。
他…不做护法了?
常封笑笑说:“日后我住在城里南边,闲暇颇多,把孩子生下来就好,我来养。”
我蹙蹙眉。
“不喜欢?”他伸手揉揉我的眉头,无奈笑着说,“要不我在上交一份申请,你来养,我陪你可好?”
9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你在我身边九年。
我怎可听不见。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