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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情节有多俗套,何况她又不是没有听闻康以明生活纵欲奢靡。但她当时就高声尖叫起来,对方也吓得尖叫起来。
这是他妈的谁!知秋气急,一边破口骂着一边进厨房就操了一把菜刀撵人。以明狼狈地躲闪,她迎头就给他砍下去,他伸手一挡,砍在小臂上,鲜血直流,痛得嚎叫。她情急之下就去抓他的伤口,以明狠狠捉开她的手,叫她滚开。那个女人上前拉她,她目光更凶狠,骂得对方忙不迭夺门而出,她追到楼梯上把刀扔出去,差点砸到女人的后腿跟。
知秋失魂落魄,一步步从楼梯上迈回来,还在嚎哭,左手在楼梯的墙壁上拍下一个个颜色逐渐干枯的血手印。
后来又去医院。以明手臂上缝了十三针。伤口上皱皱巴巴的暗红结痂,像是多足的爬虫,非常丑陋。两个人暴躁又疲倦,沉默无言地坐在医院走廊。外面只有哗哗哗哗的大雨之声,淋漓如罪。
以明的父母也随即就跟来,骂了以明不该乱搞,却又心疼儿子,怨念知秋下手太狠,在一旁絮絮叨叨。
她当面就说,分手。没办法和你在一起。
康以明满脸都是怒躁,一字一字把话敲给她听:我这种男人,两天不跟人上床就是生不如死。你光知道花钱,吃穿住行我什么都养你。你又不做爱。但我总有需要吧。你体谅过我没有。你想想我何时对不起你。陪着你一个星期。我没碰你一下。你以为我们还是玩什么柏拉图的中学生谈恋爱,可以坐在操场上看一晚上的星星,手拉手逃课逛街。我告诉你,中学生都要开房间!我跟你过得倒霉。你不行就拉倒,有的是人排队跟我上床。想断了就断了吧。你去找个阳痿过日子。大家都好。
知秋愣愣呆在原地,不知应对。又或者连应对的心情都没有了。为何是这样?她立在男子的面前,拳头攥的抽筋,牙齿都在格格地流着泪。她的确爱得咬牙切齿了。外面大雨仍瓢泼淋漓,她顿时憎恨起内心的希望。
6
接下来有半个多月时间,叶知秋负气离开以明。无所事事地呆在校园里面。网吧刚刚兴起,她经常在晚上去上网,屏幕的荧光照射在一屋子木讷的人脸上,有人满脸荧光不知所以地笑,但大多数面无表情。彻夜僵坐,看上去有鬼魂一般的错觉。她上网回来便在宿舍睡大觉。嘈杂明亮的房间内她也能安然入梦。课还是不怎么去上。和以前那帮男生朋友在食堂吃饭,他们喝啤酒,她便吃西瓜。一堆人嗑瓜子,打牌,闲聊直到深夜。
这是一部分人的大学生活。但也有规规矩矩坐在教室里面听课学习的好学生,马列主义之类的大课虽然无聊透顶,但还是坚持一节不落。课余在教室上自习,早晨在操场上跑步,用收音机听英文,向学校领导上书抱怨图书馆里已经成了情侣约会场所,搂搂抱抱吃东西,实在过分有伤风化。
总之青春就是如此,不是你上了大学就是大学上了你。人一旦长大起来,就总是急于主宰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大都受制于人,一旦告别,便渴望自由,但若不懂事,便总会落得放肆。以为青春时光尚且富裕所以挥霍无度。
知秋毕竟不是读书人。在暂别以明的一段时间里,落寞无着,希望能够做一些事情。很快她便在新开发区的学校附近找到一家夜总会打工。新开发区治安混乱,地头蛇土霸王当道,暴发户众多,酒吧夜总会KTV洗浴城海鲜城之类的声色场所林立,吸毒嫖娼无处不在。
知秋做了吧员,初来乍到,急于踩熟地盘,做事恭敬勤快。下班时间总是三四点,她不可能回到学校宿舍,于是和打工妹一起住在夜总会的宿舍里面。八人间,上下床。床缝之间爬着臭虫和蟑螂。锅盆碗盏,毛巾口杯,统统扔在一张桌上无人收拾。残剩饭菜的陶瓷碗放在脚盆里,长满了霉。天花板极其低矮,满地的垃圾,烟蒂,掉发,混在厚厚一层灰里。衣服堆在床被上,房间常年恶臭。年纪轻轻的女子们在这里化上浓妆,喷上香水,踩着廉价的高跟鞋妖娆出门,夜色里光鲜亮丽笑靥如花,好似个个都有华丽如醉的好生活——这简直是人间缩影。
舞女阿兰常常不回来,她分了她的床给知秋。自从在这里上班,她便听从阿兰劝告化名为苏琴——不要让人知道你的真名,电话,家里住址。阿兰对她说,这里不需要你的真实。如果你真实对人,恐怕只会招致恶果。
知秋遇到阿兰时,阿兰年仅十六岁。她是这里的舞女。知秋第一眼见她跳舞,便倾心于这跳脱生动的漂亮女子——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阿兰也做鸡。
阿兰十二岁便离开河南老家四处流浪,在广州的发廊做起皮肉生意时才十三岁。那年她下了火车便被招工的人带到一条巷子,正值晚上,整条黑暗的巷弄都布满亮着粉红色霓虹灯的狭小店铺,发廊,足疗店。脸容浮肿的风尘妓女像是等着上车一般坐成一排,客人来到之前就无所事事地修指甲,聊天。这些在她老家也有。她背着行李走了两步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但没有起一丝逃脱的意念——她知道这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住下来的第一晚,发廊老板的私生子先强暴了她。她还是处女,但是没有流血。她静静提起裤子来,穿上衣服坐好,强暴她的年轻男子躺着看她穿衣,抽了一根烟,骂道,利索。天生的婊子。
她无声无息,内心十分坚定——这是她无可选择的一个世界。十三岁她就此落入风尘,每夜坐在艳红色霓虹灯光里,木讷地面对艳红色的门帘。注视着一个又一个吝啬肮脏的嫖客撩起它走进来——疙瘩脸和油腻的蓬发。嘴和脚一样臭。
她只觉得这肉一般红色的灯光填充了她的全部视野,日夜面对,好像瞳仁都变成了红色。睡觉时做的梦都是红的。又觉得自己流的也是红色的泪。但很快她就已经变成没有眼泪的人了——许多事情,来到与忘却都迅疾得来不及流泪。流泪是一件多么奢侈无用的事情。
与阿兰一起坐台的所有人都比她年长,鸡头常常对她拳脚相加,盘剥她的收入。后来她流产两次,又染了病,鸡头觉得成本太大,便将她逐走。她拿着两千泰铢不到的小钱,跟着一个泰国人去了曼谷,在红灯区又跳艳舞又卖淫。
热带如此忧郁,哪怕日光明媚。那里濡湿,夏雨霪霪,高大树木晃动在热潮里,叶片亮如漆,像是赤膊男人和脊背。这里阳光这样灼烈,但她居住的杂乱无章的小巷子似乎终年暗无天日,醒来的时候总是晚上,明亮的唯有暧昧而俗艳的霓虹灯光。卖淫男女众多,皮肉生意不好做,她站在酒吧门口揽客站到腿硬,恨不得睡在地上,还要用英语粤语泰语轮番招呼客人。吸毒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她已经染上重瘾不可自拔,欠了大笔钱。她的泰国男人被追债的人杀死了。破房子被捣成了废墟,不能再住人。
男人死去那夜下着大雨,她躲在货仓角落,看到男人被乱刀砍死,叫声如鸟,只有短短两声就昏迷过去再无声息。暴徒提着凶器四散而去,留下一地的鲜血混入瓢泼雨水,稀释成淡淡的红色,好似流产而死的母亲,胎血漂到她脚边来。她浑身湿透,雨水顺着眼帘滑落使她睁不开眼睛,劈头盖脸承接起来如天主的洗礼。她眼睁睁看着淡淡血水淹没了自己的脚,闭上眼睛竟全是红色,忽然想起那家广州发廊的红色霓虹灯。
这不过是世界上万千个夜晚中的一个。有人幸福安眠有人死得惨绝人寰。温黄的万家灯火不过是隔世的幻觉,她能见到的只是一条条艳红的霓虹灯。她抹掉眼睛上的雨水,踉跄转身,如丛林野兽一般消失在曼谷的黑暗雨夜。
她没了生路,后来又和一个河北男子一起逃回了中国。从广州一直流浪到北方。到了津城早已是摸爬滚打什么都已见识过。十六岁的女孩子还在做梦,她却常常感到自己早就走完了大半生。
阿兰体形修长高大,五官漂亮,还未满十八岁,但打扮成熟,看上去有二十出头。知秋在不知道她底细的时候,只见到她每夜都是领舞,资历很高。她大多时候眼神冷漠如蜥蜴。有时候上场跳舞之前,还草草穿着男式的白衬衣,衣角在肚脐处系了一个结,内里的文胸与下身贴臀超短裤又极诱惑。脖颈上是触目惊心的纹身。脱掉之后上场跳舞,这样的高挑性感,一别庸常夜场女子的俗艳风情。但是裸露的皮肤布满伤痕。
阿兰高傲不可接近,但在男客身边时,这样的作派稍稍带些柔情,便刚好显得矜骄高贵,加之一副引人注目的上好身段,嫖客趋之若鹜,台价最高。这样漂亮出众的女子落入风尘,知秋刚开始还有惋惜。然而后来她知道阿兰已经坐台三四年,辗转风尘阅历无数,也就无言以对。
知秋喜欢她,更多的是一种崇拜成分。有时候凌晨回到夜总会的宿舍,知秋睡在阿兰的床上,阿兰的内衣,香水,损坏了的口红眉笔,她都会拾起来看看闻闻。但也不过仅此而已——她早就困倦得合眼便可入梦了。知秋对阿兰向来非常讨好,阿兰说她想吃牛排,知秋就舍得花掉刚刚挣到的四五百元工资,打车到市区内给她买几份西餐带回来。但送到阿兰面前时她又没了胃口,尝了尝便放在一边——还是慢慢低下头去,在桌上扫出一列白色粉末,闭上眼睛细细地吸。神情残酷如死。
那段时间她只记得阿兰阿兰,连以明都忘记。
7
一个多星期之后,以明再来找她,她告诉他说,我在金龙腾KTV打工。
他下午开车从市区过来,因为清醒,所以回归一副英俊绅士的姿态,彬彬有礼地买了大束鲜花,蛋糕,奢侈品牌的手提包之类的拿来讨好她。以明还是与大多数男人没有区别,在讨好示爱的时候都是笨拙并且毫无新意的。他说,知秋,我想你了。
知秋看着他,一言不发,内心又早都妥协——女子的身心总是这样容易瓦解。他搂抱着她进包厢。知秋说,我还在上班,是吧员……老板看到了不行。
以明笑盈盈地说,我都来了,给你们老板说点你陪客,他能有二话?
两个人在包厢耳鬓厮磨起来,她摩擦到他的身体,他硬起来便想要。来嘛,来嘛。他手脚耐不住,言道:来嘛,我想你。我忍不住了。
知秋拒绝。你怎么像动物,这两件事是一个意思吗。
以明脸色拉了下来,说,哪有你这样说话的?你说吧,你到底是不是不跟我做。
我不喜欢。
那好。他落下话,转身便下楼,找鸡头点了阿兰和另外一个小姐的台,左右搂着便去了。
知秋坐在原处愣了一会儿,然后又无言回到吧台边上班。
以明尽兴完事,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理了理头发,提提皮带,侧身照了照自己,略略笑了笑,满面春风地回到知秋的吧台前。
她说,你怎可以这样?!
以明竟神情莫名地看着她:我怎样了?
知秋顿觉心碎。原来事情永远不会是不是她期待的样子。她其实早就应该明白:希望对有的人来说是希望。对有的人来说是只不过是一场披着幻觉外衣的劫难。
她想与他结婚生子,厮守下去。她希望能牵着两个孩子的手逛街。给他们买糖和玩具。孩子笑声甜腻,如金黄色的蜂蜜,小小的嘴唇会叫她妈妈。叫他爸爸。
奈何这样的人她找不到。以明只与她酒肉天地,不肯与她安定。他开着车带她回家,在路上两个人争执起来,她尖叫,要他停车。知秋打开车门,扑到路边就开始呕吐一般痛彻地大哭。夜色这样森森华丽,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这冰冷的川流不息之间,目光与灯光一样无情。有多少人失意,在此时此刻落着泪,个人有个人的心酸苦处,无可磨灭无可依傍。
男子把车停在路边,走过来扶她。她伤心说:以明,我不要你待我像寻常女子。我可是真正爱你的。那些小姐拿走你的小费便散去,人影全无,但我不会。你就算是个穷人,我也想与你结婚生子。
康以明看着她,不知所言。他心里又觉得,哪有这么复杂的事情,为何你们女子总是动不动就要议论爱,要结婚。我与你在一起有朝有夕,浮华开怀,我尚且爱你,难道还不够。
知秋哭得疲累,他把她一把抱起,带上车开回家。夜里已经睡下,又有人来敲门,前来找康以明翻旧账。敲门声急促剧烈,大概是因为心碎。
知秋不得不醒了。来人是个年轻女子,隐藏在妆容下的容颜庸常得叫人过眼就忘。她怀了孕,认定是以明的。进门便掴了以明的耳光,又捶打他的胸膛。你对不起我,对不起我,她一直叫,面容狰狞起来。
知秋披着睡衣走进客厅,冷冷注视,脸色渐渐难看,但仍旧克制。康以明心虚,急于应付,草草给了一叠钞票哄她快走:现在不方便,你快走,有事以后商量。
女子被推出了门外,还在吵吵嚷嚷,康以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有了上次捉奸在床挨她刀砍的教训,此番表情略有紧张,甚有防御之意。但是知秋没有发作,面无表情地回了房间睡觉。以明窃喜,偷偷在她身后松了一口气。
她听到,只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她好歹也是聪明人:到了这个地步,她撒泼打闹也没有用,谨防弄烦了他,把自己搞成了那个被赶出门外的可怜女人。
何时在这情爱游戏中,她就败下阵来,再无底线可言?她忽然感到自己命如稻草,原来与以明身边她所认为的寻常女子无异。
爱不是如此。至少她需要的不是如此。但这希望是劫难。她无可奈何。
如此如此,知秋渐渐习惯睡在这个男子的床上,看着一个又一个女人被打发走。有来质问一夜欢愉之后为何再不联系的,有十三岁的初中生给了初夜又来找他哭闹的,有前来索要分手费的,有怀孕的,流产的,甚至还有带着两个月大的私生子前来索要巨额抚养费的……
知秋见多了,竟然开始有一种胜利快感。这般原始的心态,好似动物世界里雌性在争逐与种群中的首领雄性交配繁殖,她得以胜出。
何时爱已变成这样?
人毕竟不是动物。
他们继续在一起又过了大半年。知秋在金龙腾客源最广,有康以明以及他的狐朋狗友常常来喝酒叫鸡,她的面子越来越大。金龙腾的老板叫她做鸡头,分给她三十个小姐,连阿兰也在她手下。女子们起初全都不服,见她区区小女子,何以骑在自己头上。事事刁难她。小姐不肯陪酒,摆脸色给客人看,客人就把她这个鸡头叫来训话。不料知秋若要打起人来下手极黑,一边给客人赔笑,一边给小姐甩了十几个耳光,凶神恶煞按着她脑袋就往桌沿上撞,拿起酒瓶捏着她的嘴就往下灌,好似对待一只即要挨宰的鸭子。女子一脸都是酒水,头发被扯得七零八落,她又把她按在客人的裤裆前令她给客人道歉。三番五次杀鸡儆猴之后,手下的小姐个个都被她打得服服帖帖,低声下气地叫她,苏琴姐。苏琴姐。
知秋十九岁便经营起了手里的皮肉生意,客人关系网打开,人脉越来越多。她生意不错,略有了一些钱,带着手下的女孩子,租了房子让她们集中住起来,免得她们私接野客,与别的鸡头发生纠纷。
新来的农村女孩阿美到了她的手下,她会教她用怎样的姿态看人才显得纯情娇媚,如何说话才能讨好人。阿美靠学到的本事卖初夜给一个老男人,那人六十多岁,阿美跟他孙女一般年龄。那老人已经没了什么性能力,前后睡了多次才终于买到了初夜,实属嫖得不易。但阿美乖巧伶俐,哄得他像给小孙女压岁钱一般,甘心在无效次数中照付嫖资。由此她戏剧性地多得了三万多块,买了一瓶香奈儿香水礼偿她的女主人,殷勤地叫她,苏琴姐。
知秋的确越来越有女主人的仪态。她还与以明在一起,他来看她,两人在包厢里面寻开心,以明很快亢奋起来,知秋便让他下楼去与手下的小姐行欢泄欲。
康以明得到知秋这样的女子,不仅不计较还支持自己嫖娼,忽然觉得三生有幸,很快睡遍了知秋手下的小姐。如此的如此,性欲得到了解决,两人关系渐渐的和谐,还给知秋的生意撑了场子,大概果然是一举多得。
她早已懒于计较这一切,内心底线好似一根经久使用的橡筋,越来越松弛——不过是心灰意冷,只想全心照顾生意。知秋仍旧十分偏爱阿兰,把别的小姐的台全都让给她。嫖客就只有那么多,皮条再拉也要人家愿意才行。阿兰一天接七八个客,别的小姐没台可坐,于是集体不满,怨气积累了一段时间,终于出了事。
十几个人把她骗出去说是有饭局,开车到地下停车场时,把她拖出去狠狠揍了一顿。拳打脚踢像一阵暴雨,她顺从地蜷在地上承受,因为知道在劫难逃。那么多次在劫难逃以后还会有但是她永不害怕。人已散去,她像一根折断的木棍一般瘫在地下停车场的墙角里,身体折成两截,嘴里大口大口吐着血。
那夜下了雪,絮绒一般的碎碎雪花漫天飞舞,北风灌进地下停车场,穿堂而过,呼啸声森然。惨白灯光,汽油味这样浓重,好像大火在即。她躺在墙角,痛得发不出声音。阿兰和阿美把她救出来的时候,肋骨已经断了三根,还有内出血。
阿兰把她送到医院便打电话给康以明,准备要走。知秋痛楚,脸色青暗如墓,她仍拉着她的手说,阿兰,你不要走,陪陪我。
阿兰说,苏琴,你何苦。我知道你对我好,但你不要希望我能回报你。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别怨我。我是诚恳对你,才对你这样说实话。我很多年不用说实话了。
知秋至此终于放了手。落下大大一滴眼泪。只此一滴。
世事不过如此。不过如此。
她躺在病床上,又懂得了一点。
康以明来看她,陪在她病床边。她腹腔内还有淤血,断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石膏。醒过来之后她能够说话。嘴唇泛白。她的身体这样的薄瘦,躺着盖了厚被子就好象没有了一样。床看上去几乎是平平的。
卧病在床的时日,康以明偶尔来探望,多数时候不知去向。可气可笑的是,他自从获得自由可以任意嫖妓,就变本加厉喜欢与她交流感受心得。将他玩过的各色各样女子拿来与她品头论足,就在病床边说得越来越起劲。
知秋忍无可忍,只是说:你做了便做了,不要与我来说什么感受。他却不肯:你病了但我不能让你寂寞呀。我又不会隐瞒你。
他执意还说,有个女人我最近正在追,非常有意思。不知道你们女孩子喜欢听什么样的情话,帮我想几条中听的写成卡片给她。对了,明天我还要出差,这个是花店的电话,你记得要催他们送花给她。他又说,这些是给你买的零食,你吃吧。等你好了带你去逛街买衣服。
他说得这样轻松自然,叫人怀疑是否果真这样其实就是顺理成章的。也许是的。个人有个人的逻辑。
他出差离去,留下阿美来照顾她。
知秋想想便觉得与以明的维系实在已经荒唐破碎。为何,他就是不肯懂得另外一条路。
爱怎可是如此的。
爱是平日里他喝醉了回家来,倒上床吐得满地都是,她把他的鞋脱掉,把他的腿抬上床,在他的鼾声中把地板打扫干净。爱是落寞地坐在床边,看看他的脸。想起一些少年旧事。爱是纯真年代在冰冷的游泳场馆一起嬉戏……爱是记得他的脸容,皮肤,这少年时代起就万分熟悉的身体。爱是放学他来到她的学校门口,带她去喝疙瘩汤。爱是用献血补助的钱给她买过一条裙子。爱是跑遍全城给她找一份有她喜欢的明星的报纸。爱是他穿红色运动衣,来洛桥看她。爱是三年后重逢,吃饭时他为她剥了一颗蒜。
以明以明你可记得。我们不是没有过欢喜甜蜜,单纯爱意。十几年的相识,我们彼此没有情分也有缘分。
但是一别三年,为何为何,再走到一起时就面目全非。
阿兰来看望她。她正值心碎,看到她便执着她的手哭诉,阿兰,我知道你也喜欢以明,我撮合你们在一起吧。他也肯定会喜欢你的。
阿兰没有说什么,镇定自若地削了一只梨给她,眼神冷漠如蜥蜴,缓缓说,不必了。他早就说过爱我。不过是在床上高潮的时候。我不屑于什么爱不爱。
“以明,其实你不知道我有多依恋你。在你身上有过多大的梦想。”她默念。
这句话忽然说得连她自己也痛心起来。她只觉得泪在心里湿了又湿,大概是因为有血的润滑——她按着胸口,血尚热。她尚活着。然而这个世界何时失却了是非。用心永远是一败涂地的无用事情。
洛桥早就消失在她印记中。我想她彼时也早就不记得我。在充斥着钞票,酒,违禁药品,重音乐,男人的体味与口臭,女子的香水的CLUB,迷宫一般包厢众多的KTV,洗浴城兼妓院,隐秘冰会这类场所。赤裸的情欲,盲目,空虚,孤独,蜉蝣一般的堕落人群。一张张严丝合缝地契合人性所有弱点的温床。犹如在七原罪中一晌贪欢。这是她看到的陷阱天堂。她曾经这样满目希望地对我说,这是我的起点,我要从这里开始打天下。
我听了只觉得可笑。我没有问:难道你不觉得这个起点是一个流沙陷阱,等你希求迈步向正常人间跑出的时候,早就已经不知不觉陷入没顶之灾,抽身不得。
三个月后以明接她出院。她走出病房之时,恍觉对那个原罪世界有三个月的告别,就好象重生一般。日光原来充满了温度,望着就耀眼落泪。白昼原来是这样的。她都快不记得室外的白昼是什么样子了。
那日她说,我不想回家。
以明问道,那你想怎样?
她默默站着不说话。以明不耐烦,便径自带着她去大商场购物。几件奢侈品牌的衣服和皮包,装进大纸袋里提着,看上去耀武扬威很大一堆,她拎在手里,再无过去天真烂漫的小小欢喜,神情落魄忧郁,说道,我痛,还是回家吧。
那夜以明还与她做了爱。她不知道她就此怀了他的孩子。伤口还在身上。她如蜻蜓一般细细瘦瘦的身体,越是有伤口越想与他做爱。头一次这样地想。仿佛庄重残酷的血祭仪式,用以告别。但他浑然不知。知秋瘦小身体就这样赤裸摆在他壮硕的阴影里,她忽然觉得此夜格外幽暗。媾和这般激烈,却好似仍然是两具没有关联的身体。她伤口这样的痛,一如内心。她专心致志地感受痛楚,她害怕再多劫难之后她将再也感受不到痛楚……
窗子外面一夜灿烂喧哗,有人在楼下聚众看球赛,欢叫声不停。她在模糊遥远的欢呼声中看着以明,神情扭曲如少年时的那一个夜晚,她幽暗地说了寻常小女子的话:以明,我爱你。我极爱你的。你不要离弃我。不要离弃我。
以明脸上泛起笑容,他说,我不会。因为要走的必定是你,而我肯定会留你。
那我们结婚吧。
以明恰好在此刻泄出,接着痛快地闭着眼睛缓缓舒了一口气,他们停下来,一瞬间极其阒寂,好似激烈争吵中间忽然的静默。好似末日之前的瞬间,或者末日之后的永世。他问她,你刚才说什么,结婚吗?
她无言点头。
那好吧。
末了他又说:我可从来没有拒绝女子要向我求婚。
8
平静过了两个月,她察觉到了身孕。以明在房间的桌子上留下了两千元钱,不知去向——其实她是知道的。自她住院以来以明有了新欢。这一次也许不是性伙伴,他大概又动了心。还要她替自己编情书送玫瑰。
她捏着薄薄的钞票,攥得越来越狠,不知不觉颤抖起来。以明人已经不在了。她心里狠狠地揪了起来,觉得无力又饥饿,走进厨房做食物吃。打开冰箱,除了啤酒和零食之外空无一物。饭碗都还是脏的,生了一层细细的霉菌,发出异味——想来他们从来没有在家做过一顿饭,即便叫了外卖送到家,也找不到一个干净的碗盘来盛装。捡来捡去,只得捡出一个稍干净的碗盘,草草拿到水管之下冲洗,接着用。吃完了再次扔在一边。
生活是什么,人人都要柴米油盐酱醋茶。又不是坐拥巨富的贵人,一时浪荡不过是生活的点缀,到头来还是要回到家里看着一池肮脏碗盘发呆。她其实希望能够停下来做一个好妻子。奈何没有机会。又或者她本身就不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