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泪水诚恳,但知秋知道尽管他是真心舍不得——也不过就是仅仅止于真心舍不得。爱并不是如此,至少她需求的不同。

以明不肯放弃,说,跟我去检查,我要你把孩子生下来。

知秋说,以明,你走吧。孩子已经没了。

以明一把就抓住她,几乎快要把她提了起来,说,不可能,孩子肯定还在。你这么爱我,肯定舍不得。

知秋一阵心凉:事到如今他仍然只说,“你这么爱我,肯定舍不得。”他心里仍然还是只有他自己。可是她连气都气不过来了,只能心如死灰地回答他,真的没有了。

不行,你他妈的必须跟我走。

你弄痛我了,放手。

以明把她塞进车子,不由分说就开回家。一开门,知秋看见他的家里突然多了很多的母婴用品,婴儿床和玩具摆满了客厅。她见了突然心里一阵刺痛的酸楚,但也仅仅一瞬。这不过是把戏,如同一切男人送的大把玫瑰,意义空洞。她静静看着他,说,以明,孩子我已经做掉了。你醒醒吧,别闹了。我也不想再与你走下去了。

她心里这样想着:如此多的人急于挤进你的生命,头破血流,我也曾如此。但而今只有我拼命退却,大约这样你会唯独记认我。

她在他面前短暂地闭上了眼睛,想起的是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医院做有痛流产。

之前曾经数次陪手下的小姐去做人流,看到她们全身麻醉之后失去知觉,张开双腿耷拉在手术台上,任人持各种器械深入,做完之后人事不省,劈着双腿软塌塌地躺在手术台上,狼狈至极,需要有人抱下手术台来。

知秋不要。她说,我不能忍受这样狼狈,没有尊严。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这一面。

她要体面,于是就需要忍受。心里铿锵有力地想着——这个孩子如何带着痛楚来到身体里,便应该如何带着痛楚离开。于是她咬着牙没有用麻药,惨叫几声,抓破了床单,终于把手术忍了下来。完事之后在手术室外面坐着休息了很久,冷汗湿透了衣服。只觉得眼前是黑暗的。她坐在空寂走廊——忽然很想祈祷。

但主并不在身边。她只觉得头脑中空旷干净,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然后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座位,花了身上最后十几块钱走出去到超市买卫生巾和方便面,慢慢走回来,躺在学校宿舍的窄小铺位上,虚汗如雨。她极少回宿舍——同屋的女孩子们见她回来都新奇,你一句我一句地询问,你怎么回来了?你知不知道专业课老师点名很多次了?今天下午的课你还去不去……

叶知秋只觉得这些声音在她耳边嗡嗡作响,她一个字都听不清。她又累又痛,说不出来话,最终一声不吭地昏睡过去。

这其实是不久之前的事情。

以明,她说,我已经决定走了。你也放下我。

以明还是不让,他神神叨叨地又把她从家里拖出去架上了车,开着就去医院,把她带去医生那里,非要做超声波检查不可。

知秋知道拗不过他,又觉得疲倦无力,就顺从地躺在检查台上。医生做检查,弄了几下说,神经病,孩子都没有检查什么。

以明呆在那里,知秋看着他凄楚神情——这光鲜四射的金玉之外也不过就是败絮其中。彼此霸占的欲望这样焦灼焚心他与她都觉得这就是爱。她曾为着康以明这一具光鲜皮囊辗转在希望与绝望之间,是何时的事情?她竟无法清晰记起。她只明白,而今不再。从此不再。

你这下知道了。孩子我已经做掉了。

以明大闹,在病诊室失去控制,胡乱砸东西,医生叫来保安才制住他,把他们赶了出去。他像抓一个布偶一样抓着她瘦弱窄小的肩——她更瘦了,身体像是快要消失的一样单薄——以明剧烈摇晃,求她道:知秋,再给我一次机会,你回来。我马上就娶你。

知秋一滴眼泪都没有,此刻再有日升月落都不再明媚人心。她只是说,以明,你可知道希望这种东西放在你身上既是祸害。你还不够老,定不下来。但我也等不起你了。我还是想要幸福。我不想再做你的储备粮,身边女子青黄不接的时候才想起我——这些都给你说了这么多遍,我觉得恐怕你该懂的。

去年那个时候他心里还是有这样巨大的信念:知秋会回来,这个感情陪衬他永远都不会失去。

然而如今,知秋还是走了。康以明这样悲伤地想着,狠狠地干着身下的一个鸡,她被他干得痛不可忍,大叫不止。他捂住女子的嘴。说,你不要再出声。

以明迅速一泄为快,疲惫而烦躁地把她赶下床,给了钞票便叫她快滚。

他又重新坐回寂静的夜里,房间黑暗,空如墓穴。

这个情欲超常旺盛的男子,过去在知秋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频繁地借泄欲为由,带形形色色的女人回家来上床。知秋渐渐习以为常,独自翘着二郎腿在隔壁看电视,任他在这边房间不停地做爱。她只要求说,你们不要叫床。

他于是常常按住女子的嘴,不允许其出声。有时他已经大醉,做完之后知秋还会替他付钱打发那些女人离开。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今晚他只是又一次说。原来知秋早就走了。

3

我一直觉得人若带着欠缺降临世上,一生走向就带有一种注定。生命的得来大约是唯一公平的事情:不论贵贱,该降生的人都降生了,一如动物。但在人间,世事从来都是不公的,这是为何我们感到痛苦。知秋家庭不幸,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滥觞。少年时与她相处,我待她情谊不薄,但时时有郎心如铁的感受。知秋的心如铁石——炽热的时候可以如刚出炼炉的滚烫铁块,火星四溅轰轰烈烈,似耀眼闪电,但经过了人情世事的淬火,一瓢水泼下来冷却收缩,便成了一块冰冷生铁。

这我早就了解——我懂得她的轰烈果敢,事事先走入绝路而后辗转又逢生。

她高考完毕便离开洛桥,回到津城念大一。上火车时她不肯带走我母亲给她做的小吃,我觉得很伤心,又有凄凉之意。我明白她要与过去一刀两断。这是阻拦不得的事情。

知秋就读的校区位于偏远的开发区,相当空旷。国内普通大学质量皆大同小异,师生宗旨都在于混时间,课程自然是松散无聊,她自进校起,就一直不安分,乐于做这做那,跑社团,搞校内活动,呼朋引伴,结识男生……

她认识的那帮男生为了解决宿舍夜里要熄灯的问题,自己偷偷拆装二十四小时不关闸的电扇电路,接上灯泡,再挂上厚窗帘,在宿舍通宵达旦打牌喝酒,白天旷课睡觉。叶知秋玩兴大发,年少时代在游泳队混世的作派又捡了回来——索性带着自己的换洗衣服,爬进男生宿舍,和这帮男生天天厮混在一起,在里面住了两个多星期,彻夜打牌——直到她发现自己把换下的内裤扔在床上,某同屋的男生就偷偷捡去,趁人不在时就握着内裤猛烈手淫。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半个学期,她忽然感到如此这样下去也似乎不对。决定不再向我们家里伸手要钱,母亲寄给她的汇款,她全部都退回。附言里寥寥数语,简单说道:我已自立,勿念。

执意不要我母亲的钱,开始自己打工。索性一来上课倒是成了副业。一开始是在饮料厂做包装塑料纸的女工,在流水线旁一站就是一天,上厕所都不允许。薪水可怜,又太劳累,干了三天便辞职。又紧接着开始做推销代理化妆品的业务员。交了两百块钱给销售商做培训费。每天下午骑自行车四十分钟到培训点去听课:在简陋会议室里,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唾沫横飞地道着家长里短,要么就是一个瘦猴似的男业务员装腔作势地对着她们一群想挣钱的小女孩子训废话。唯一有用的就是可以学一点如何化妆。晚上回到宿舍,知秋全神贯注地坐在镜子前用廉价赠品练习化妆,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乐此不疲。化完了便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然后一一给每间宿舍讲解推销化妆品。

浓重妆容总让一个女子看上去便充满风尘,又好似用绿油漆刷过的树叶,本色尽失。不明白为什么男人们还是喜欢,更不明白为什么女子就因为男人们的喜欢而定义自身审美。知秋每日对着镜子化浓妆,化不好就不厌其烦地洗脸重来,好似一种强迫症。

周末的时候,有的商家做产品促销宣传,她就和班里几个女孩子一起组了一个跳舞队,一人做一套有亮珠片的背心小裙,在搭建的促销活动台上伴着粗糙响亮的电子舞曲跳健身舞。下面围一大群面容痴傻的人盯着她们裙摆下面看。知秋又非常喜欢卖小东西,批发了几堆杂七杂八的发卡镜子头绳,口红指甲油之类,到处摆地摊。城市管理局的人经常来驱赶,她和那些地摊贩一样,裹起摊布就逃。又去茶楼做所谓的茶艺师,跪在大腹便便的茶客旁边,先生老板大哥地叫,斟茶倒水。后来茶楼老板的儿子无数次对她性骚扰,她又辞职不干。

这些杂乱的初始经历持续大概大半年时光。假期整座学校人走楼空。她一个人还在打工。因为无家可回,或者不愿意回,所以明白自己与同龄人不同。她有她需求的一个天地。

我不知道这些是否可以称作——因为年轻所以有希望。

但实际上她也不知道希望究竟是在何处。

可能只是因为年轻,所以在骑着自行车从这个工作点到那个工作点来回奔波的路途上,她并不觉得落魄寂寞。她这样的瘦,风穿过她的侧肋,就好似要把她托起来一般。仿佛还像是刚刚放学的少年。是的——彼时她的心尚如苍翠繁盛的美丽大树,开满白色绚烂的花。这么美。世界留给女人的战场过于狭小,爱情大约是无可选择的唯一阵地,她以身心坚守,毕竟年轻所以甘心赴死。

我是说,在那时。

以明跟着以前的游泳队员一起出现在她大学校园旁边的划艇训练场,或许是她真正人生的开端。他带着一副已经出落得英挺倜傥的皮囊,这样自然无阻地就走进她的心。那时她还刚进校不久,还住在校园里面,最多不过是折腾一些推销化妆品的业务,打工挣一些外快。没有涉足夜场。

知秋你好。好久不见。他们阔别两年,再见面的时候,他这样落落大方地招呼她,开车请她去学校旁边的餐厅小聚。态度温和大方。这仿佛一直是她内心等待中的事情。重逢得这样理所当然。无惊无喜。有些人就是总要相见。

席间她看着他的脸。两个人竟然都绝口不提两年之前在洛桥相会的旧事。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相隔的时间,彼此一无所知,这相隔仿佛是只有纵深却无宽度的间隙,一步便踏过,但裂纹从一开始便植下了根。

一别几许经年,康以明早已再不是游泳队的孩子王。他寻花问柳的纨绔作派早就人尽皆知。身边的女人大把大把,花钱挥霍无度,生活相当淫靡。

太多的女子依傍他谋生计,也有太多的真心爱他,后者都有同样可笑的野心:这匹野马定能被我收服。

但结局不过如此,从来没有新意。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各自内心的感情定位就是南辕北辙,成败已定的。一路下来唯独充满占有,索取,算计,揣摩,仇恨,不甘……所以早已失却了爱的本质,更像一场斗智斗勇。为什么要埋怨。世间已经有太多事情,是拼命地要去自愿给予,却又会拼命的为自愿的给予而愤愤不平,因为看不到收获。

但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子,还是几年前那般模样。似乎发育不完全一般,身体像蜻蜓一类生物,纤细敏捷如是。然而这样生动的小女子,捕捉起来又能挑逗人心,足足勾起男人的游兴。

她的神情在这个男人眼里因为带有旧日底色而忽然叫他动情起来——十几年的相识了。他柔和如少年般问她,知秋,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知秋说,都这样,无所谓好或不好。终于离开了家,还不错。

他们又简简单单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以明面带微笑与她一边说话,一边非常自然地为她夹菜,又放下筷子为她拨了一颗蒜,放进她的佐料碗碟。他说,我记得你喜欢吃蒜。

她内心忽然有一阵潮湿的温情。因为这个男人为她剥了一瓣蒜。她看着这个漂亮男人的眼睛,只觉得有失重下坠般的悬险和快感。

我会常常来看你的。吃完饭他们走出去,他捏着她的下巴,然后开车把知秋送回了宿舍,自己折返回市区。

她看着康以明离去,慢慢走回宿舍。宿舍已经熄了灯,她躺在窄小的床上,没有洗脸便睡觉。她想起了他剥蒜的手指。

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两个人若要在一起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在某一个平淡无奇的瞬间,各自站在茫茫人海的一块礁石上,立足相望。因为敞开的心是一扇看不见的门,所以偶然撞进来的人皆是懵懂随缘。是谁便是谁。因为寂寞,因为疲惫,因为回忆,希望。或者因为原本就没有的因为。所以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两情相悦刚刚伊始,都是一模一样的花好月圆。一模一样的良辰美景。但一切总逃不转瞬即逝的覆辙,说没就没,谁都奈何不得。

她也曾以为这就该是那一片宿命天地。从此可以停留,把爱后余生挂在这一个男人的肩上。拥抱时,连剩下的漫漫长路都快被他高耸硬朗的肩胛骨遮挡。她竟然在第一刻,就想到要做他的妻。

但年少时不明白。人与人之间没有一线生机可以不落窠臼。毕竟人终究会互相彻底了解。而待彼此渐渐剥去妆容与外衣,各自皮囊之下的真相昭然若揭,便会知道这不是自己所要。伤害与被伤害,算计,抱怨,非要把一段感情折磨得气数将尽,方才知道大势已去。舍得或舍不得,挽留或不挽留,皆上演呼天抢地的闹剧。这样的故事,日日夜夜都在上演。

翌日醒来,她眼前第一个出现的是以明的脸。她知道自己开始爱。

4

以明出差回来,第二次来见叶知秋,又不过是带着她去吃饭,然后又去夜店喝酒作乐。叶知秋平生头一次见得那般纸醉金迷的场面,好生一片浪荡天地,内心分外震动。康以明出手阔绰,长得又不似一般王老五那样肥头阔耳大腹便便,订了最好的卡座,动辄成千上万叫一桌洋酒,颇得整场风光。她陪衬这个男人,因为盲目无知而感到荣幸欢喜。以明揽着知秋倒酒给她喝,说道:这是上等威士忌。你尝尝。

知秋饮了一口,没有觉出任何好味道,但装出欢愉表情来,害怕自己显得老土。

她被以明揽在怀里,心里却也明白,这作派再也不是游泳队里一起长大的少年。再也不会是在路边摊和一帮队友们喝啤酒,吃小吃的伙伴。康以明自小不曾怎么读书上学,赶上了大陆九十年代末的好时机,跟着家父做点生意很红火,混得颇有模有样,加之他相貌堂堂,钱包里有大把钞票,活脱一个纨绔公子,叫无数女子倾心,知秋也不例外。

康以明当时自然是有另外的女友的,不出几日便有陌生女子打电话来,接通了便是一顿破口大骂。知秋先是震惊,后来就插着尾巴硬装狼,口不择言地骂了回去。她骂完仍然是有些想不通,便气哼哼地质问以明,为何有女友还要找自己。以明抽着烟,笑盈盈地看着她,言道,我说知秋,我可曾有一分钟是没有女朋友的人?我又何时说过你就是我女朋友?

知秋听罢也笑,说,以明,你得意什么,你早就是我的。

在知秋离去的三年时光,我安心在洛桥过着读书生活。冬日清晨,天不亮便急急去学校。我记得鸡犬相闻的细微声响,走过深蓝色的薄雾冥冥笼罩着的小镇,流水静寂无声,云雀叫声却穿过杨柳,荡漾在暗蓝云端,清脆悦耳。偶有一豆灯火点亮一扇远远的窗户,那也多半是在给自家孩子备早餐的小厨房。我像是从一个梦境走进另一个梦境。如此便渐渐天明了。

晚上放学了和同学三两一起顺路回家来,见得母亲静静在缝纫机前做活的身影,方桌上面早都摆好了饭菜,用碗盘扣着等待我。

母亲偶尔想起来,仍旧问我:知秋可曾与你有联系?

我摇摇头。

她一去再无音讯,没有信件与电话。

我从来得不到关于她离去后独自生活是否安好的任何一丝提示。我依稀记得她叫我的声音,一生,一生,你睡了吗。在洛桥的小屋,在同一张少女的床上,我们度过的时光好似一个虚无谎言,又如我的幻觉。似乎这个人并没有存在过。我知道她的心与我不同。怀揣的欲望和理想并不相似。我是一个没有太多愿想的人。

但知秋不同。

5

知秋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学,跟着以明住在他市中心的公寓里。那段醉生梦死的光景,大约是她生前唯一一段短暂的奢侈生活。两人皆是享乐派,以明跟她总是呼朋引伴,日日打桌球,玩保龄,看电影。时常出去吃饭。购物。

知秋并不确认这是否就是后半生生活的模样,但跟随以明便饱暖无忧,再也无须奔波打工赚钱,实在又是求之不得。少年时代动荡这么多年,她也想找到捷径获得富足安定。

知秋是极眷恋这个男子的。平日里他有时喝醉了回家来,倒上床吐得一地一床都是秽物,她把他的鞋脱掉,把他的腿抬上床,在他的鼾声中把地板打扫干净。男子早就入梦,她落寞地坐在床边,看看他的脸。又会想起一些少年旧事。在寒冷空旷的游泳场馆,康以明还是穿着泳裤尚未发育成熟的少年,和一些队友打闹在一起。教练让队员两两搭配做体能训练,他总是来找她,知秋,你与我一起搭档吧。他们互相压腿,做仰卧起坐,肢体曾经这样毫无间距地贴近。他的脸容,皮肤,骨骼,这少年时代起就万分熟悉的身体。又记得放学他来到她的学校门口,带她去喝疙瘩汤。用献血补助的钱给她买过一条裙子。跑遍全城给她找过一份有她喜欢的明星的报纸。

以明以明你可记得。

她恍觉手里捏着的,不过是依稀过去。眼前的男子大概早就不属于从前。日日夜夜的继续,她看到自己押注在他身上的心力渐渐得不偿失,竟只有悲悯预感。

有时候深夜里他又不知去了何处打牌喝酒,她至为想念他,就打电话求他,以明,你回家来。以明…你听得见吗?快回家来啊…

电话那头是震耳欲聋的声音,以明早就喝醉,连话都说不清楚,她气得摔了电话就出门,去一个他经常出没的夜总会,看到他在那里揽着三五个艳妆女子,正是得意。知秋不说话,自己叫了酒,独坐在对角,两三个男人便靠过来想跟她搭讪。她笑脸相迎:大哥大哥。知秋和他们玩骰盅玩划拳,闹得一副泼辣操行。康以明听见声音,醉意醺然地走过来,见到是知秋,破口就骂:一群贱货,拉屎不看茅坑有没有人!!随手就把酒杯朝一个与知秋调情的男人砸过去。

几个人乱打一气,夜场很快就乱成一团,一堆胳膊腿分不清谁是谁。

凌晨的时候,天蒙蒙亮。城市尚且寂静,以明和知秋慢慢从派出所走出来,狼狈而疲倦,看上去像躁郁至极的兽类。以明的额头和胳膊上还有伤口,径直打车回到家里,猛烈拉上窗帘,一把就把她拽起,像扔一件衣服似的就把她扔上床。

你要做什么?

以明不做声,脱掉衣服便把她按在床上要与她做爱。他铁青的脸色因为疲惫和烦躁而呈现出势不可挡的暴虐神情,他直接扒掉她的裤子就和她交合。一边刺入一边说,你当我是和尚,天底下哪有谈恋爱光说不做的,我多少回想要了你都拒绝,玩什么矜持,我看你昨晚那副操行是想挨干了。以明尚未酒醒,喷着带有口臭的酒馊气,愤愤不平地说。

知秋痛不可忍,他的进入只叫她内心渐渐崩解一般痛楚。但这般激烈交合,她仍然觉得彼此身体没有关联。好似一段自言自语的对话。只有两种互不相关的强权诉说,却没有聆听。为什么会这样。与一个人陌生起来,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近都不会构成一种解读。

她忽然看到少年时代的洛桥,一些不知名的夜晚。流落他人篱下的花季年生。以明比赛结束来看她,带她离开学校。穿着红色运动衫的高大少年。在车站的小饭馆一边等车一边吃馄饨。在长途汽车上,少年为她打开一瓶汽水。彼时车窗外的落日渐渐沉没在深不可测的黄昏中,光明就此不可追寻。两个人在小旅馆里度过的夜晚。少年的脸孔与身体。温度,停留,信与不信,爱与不爱。呼吸并且遗忘。何时夜色那样温柔如殇。她不复记忆,竟落了泪,求他,以明你轻一点,我痛。

他不理会,在她的痛楚中狠狠地做爱,不知是否因为悲伤无着,还是内心空无一物。

后来他们都沉沉睡去,窗帘厚重遮光,屋内仍旧是一片黑暗,以明的手机响,他看了一眼,伸手摸摸自己额头,过了一会儿想要起床。知秋迷迷糊糊地问,是谁?

他敷衍道,公司的事情,我得走。

知秋继续沉睡。待中午醒来的时候,康以明早就不在了。

她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头脑混浊,下体仍然还在隐隐作痛。她独自在黑暗无人的房间里念了一声,以明。

良久,她起身穿好衣服,出门坐公共汽车回到了地处偏远的学校。

天已经大亮。世界还在光明之中。她看到学校里穿行的同学,拿着课本三五成群的走来走去。感到了一种不属于。

在校呆了两日,以明电话催她回家,她执意不回。以明只好开车来接她。台阶都到了脚下,她自然也就下了。

又和好如故。他兴致好,开车带她去高级百货商场买衣服。给她一张信用卡,让她进去慢慢挑。知秋撒娇:你和我一起去。他摇头,离身去开车门。他不喜欢陪女人逛街——那实在是要命的事情。康以明独自在外面抽烟,进咖啡厅看球赛。知秋风风火火选了性感的雪纺丝裙,鞋子还有皮包。都是大牌子,哗啦啦拎出来,刷卡的时候格外欣快。

她出门来,以明靠在车边等她。她对他笑起来——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无能的生物。以明问,买得高兴?

她只是红着脸笑,急急地从纸袋里扯出一条又一条裙子来,仿佛天真小女孩对着玩伴炫耀礼物,她说,你看你看,这条我穿好不好看?她执着裙子比划在胸前,笑得这般明朗天真,眼神澄澈落满了期待,仿佛一世欢快无伤,了无一丝伤痕。不过是这样容易就会满足的孩子。有时候天真烂漫起来反而叫人睹之心碎。

他开着车,打着哈哈笑起来敷衍,说,好看好看。

你看看嘛,你都不看就说好看。

他说,我看了,你穿好看。

末了他又添一句:你什么都不穿才更好看。

知秋一气便拍他,又觉得无趣,就不再闹下去。

他打破沉默,又哄她,我们去哪里吃饭。

在外折腾一整天,以明帮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她抱着在玩具店买的巨大绒熊玩偶,像富家小女孩得宠一般说,今晚不要喝酒,你跟我好好回家。

他心情好,就答应了下来。回到家两个人如故,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以明又想做爱。她拉下脸来,说,我真的不喜欢。你自己舒爽,我非常不好受。

以明露出猴急又委屈的神色,说他真的想要。她还是不肯,说,你若爱我就不要如此。

将近一个星期下来,两个人如之前一般,每日昏睡到下午才起床,看看电视,很快就到了晚上,出去吃饭。以明每夜携她出入形形色色的夜总会,喝得五迷三道,回家早就烂醉如泥,倒下便睡。

以明喝得人事不省时都还在抱怨,我都一个星期没有睡过女人了。你要我当和尚。

她听了只是笑,摸他的漂亮面庞。

她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因为不知道情欲对于对方来说有如一日三餐这样必须。

周末的时候知秋原来的队友相约和她一起去北京给刚刚比赛回国的大队员过生日。周五晚上她便和几个队友一起出发。开一辆国产大众,在公路上抛锚。那夜瓢泼大雨,幸而开出不远。几个人无奈,只好联络另外的朋友相救返程回家。知秋狼狈地回家来,是夜里十一点。她敲门无人答应,自己掏出钥匙刚刚进门,直走进卧室,以明正在和一个女人翻滚入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