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亦君。我不能够答应你,她说,可是如果你还想继续好好地过下去,就答应我,这辈子不要再给别的女孩下跪。你要记住,你是一个男生,把自尊浪费在恳求这种事情上,这会遭人不齿的。如果你自知没有能力把她留下来,就要自知如何忘记,而恳求永远都是没有用的。抱歉,我只是还不够喜欢你。
他不说话。过了很久之后站起来,看着叶蓝平静的脸。在黑暗中少年说,也许你说得对。叶蓝。可是有一天当你足够爱的时候,你的感受就会完全不同了。
叶蓝,我走了。再见。他留下这句话,兀自黯然神伤转身离去。
少年骑上自行车,白色衬衣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昏暗的路灯光线之中,如同一段哽咽的思念,最终被淡忘在岁月深处。
11
叶蓝快要离开的那个秋天,天气深肃。卡桑告诉父母,爸,妈,叶蓝要走了。可我竟然决定不下来是不是该去送她。
辛和看着这已经渐渐懂事起来的孩子,却想不明白她为何对这样一件小事矛盾。她说,叶蓝是你这么好的朋友,她要走,你当然该去送她啊。
简生立刻捏辛和的手,示意她不要再说。他对孩子说,卡桑,你若要去送她,就告诉我日子,我会开车送你去机场。但是你若不去,那就是你的想法,由你自己决定。
卡桑后来还是没有去送别。甚至她不知道叶蓝离开的日子具体是哪一天。
那段时间,她依旧是在教室里面勤奋地做题,听课,没完没了地考试。每当伏案疾书,听见有轰鸣的飞机划过秋高气爽的蓝色天空之时,她便会忍不住抬起头,望出窗外。
叶蓝是否在上面,透过舷窗,俯瞰逐渐隐没在厚厚的云层下面的城市呢。也许她是不会的。毕竟这里没有美好的记忆。
但是,真的没有吗?
不久之后有一天晚上,凌晨一点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是简生接了起来。电话那边的叶蓝要找卡桑。简生是被吵醒,却依旧耐心,他搁下电话,走过去敲卡桑房间的门,说,卡桑,把电话接起来,叶蓝找你的。
她一阵欣喜,拿起话筒,听到那边传来熟悉的,叶蓝一贯的轻松而调侃的声音——喂?卡桑吗?我已经到伦敦啦。这些日子在语言学校恶补英文呢,说腻啦,想说说中文来着,你还好吗…
那个瞬间她握着听筒,只觉得时间飞回流转,一切都回到了开始的时候。
…你好,我是叶蓝。女孩对她说。卡桑侧目,看到她的笑容。像是拉过的一道光线,明亮落拓。
她们在地板上铺散开来的藤蔓一样纠缠的头发。她们在浅薄无知的年岁里写过的信。被人欺负的时候,她站出来挡在她的前面…
这一切是多么的浅淡而美丽。虽然已经过去。
而她依旧留在自己的寂静的世界。中考临近,大家分成两股潮流,玩命地拼的,和拼命地玩的。卡桑过去一直是少言寡语,除了叶蓝之外,不太有人靠近她。现在叶蓝离开,她亦得以安然享受孑然一身的的处境,从来没有搅进女生堆里那些纷繁复杂的圈子中,唯独专心自己的功课。像是一朵莲花。兀自盛放,远观朝潮夕汐。
周遭更加宁静,她一门心思开始刻苦,在初三的时候成绩一跃而起。是非常聪明的孩
子。中考临近,简生辛和却丝毫不用操心。有父母参加的画展,她还有闲心去欣赏。她喜欢简生的油画,对艺术亦有着极端敏感的触觉。她曾经对简生说,爸,你的大部分画,即使内容不同,我也总觉得有着一种重复。像是在说同一件事情。你很想念它么。
简生便淡淡地微笑,暗自惊讶于这个孩子的灵敏的艺术感受力。人们都说他的画很特别。却没有人能够说出,是怎样的一种特别。因为无人知道那都来自他的记忆。
后来,康亦君没有再和卡桑一起回家。他兴许是对什么都不太有心情了。到了毕业的夏天,卡桑顺利考入重点高中。而亦君却差得很远。他父母塞了很多得钱,把他送进一所普通高中。他们仍旧保持联系,一直是好朋友。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话题总是刻意地回避叶蓝,仿佛是一个默契的规定。她由此相信,亦君依然没有放下。
叶蓝走后,康亦君越来越颓废和漠然,因为长得体面,就又开始有很多本校或者外校的女孩追逐围绕。听说后来在高中,他重新认识了一些朋友,一堆年轻的孩子裹在一起混世,日子就总不会太无聊。他身边的女朋友也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打了。他从来不拒绝跟她们混在一起,有时候还会叫上卡桑一起出来玩,喝醉的时候,他眼中总是泪光隐现。某些难以自制的时刻,他醉得东倒西歪。靠在卡桑肩上,非常唐突地说一句,如果我死了,你们会记得我吗。说完一个人在那儿空洞地笑,或者顷刻间掩面而泣,不能自已。
他不知有多想念叶蓝。
她进了高中,也就没有再遇到过像叶蓝那样的朋友了。君子之交淡如水,一切也再好不过。
她和那些十六七岁的孩子一样,背着书包,踩着年轻的阳光,寂寞地穿行在校园里面。在光线充沛的教室里面平凡地度过一天又一天,在白日将尽的城市暮色之中回家,在房间里昏黄的小台灯下做题。草稿纸上写满了凌乱的公式。与多数为数理化头疼的女生不同,她的理科非常的出色。而且像那些有后劲的男生一样,越到后来,成绩越好,节节飙升。老师们曾经笑谈,如果她用少数民族的身份来报考大学,将超过分数线多余的成绩分给平均分给其他人,那么这个学校的升学率会飙升一截。
间或地会收到叶蓝的信和包裹。信是写在厚重光滑的复古信笺上的简单问候,中英文夹杂。更多时候寄来包裹,打开来里面有许多千奇百怪的物件。她曾经寄回来一大捆干花,是薰衣草,紫色的小簇花朵保留着新鲜的色泽,特殊的香气浓郁地像地中海花田的灿烂阳光。卡桑把它们郑重其事地插进一个玻璃花瓶,反复观看,越来越觉得美。叶蓝在英国留学的日子,除了不停地更换学校之外,还经常出境旅游。卡桑回复的信,她不知为何总是收不到。于是索性她也不再写。只要心中是互相惦恋的,形式就并不重要。
卡桑高二的时候,叶蓝曾经回来过一次。是圣诞节假期。学校还在上课,卡桑索性翘课前去机场。
在嘈杂的国际到达出口,她看见叶蓝孑然一人,独自拎着一个小包,落拓而开心地走了出来。随意地好像是出门上街。也难怪,从小飞来飞去全世界漂泊惯了的孩子,出国是司空见惯。叶蓝看见她,兴奋地扔下包就径直跑过来,扑上去拥抱她,她说,卡桑,天知道我有多想你。
那天她们在叶蓝的家里,两个人像以前一样,在房间里肆意地疯,累了躺在地板上。叶蓝说很多很多的话,在国外的生活,到过的地方,遇到的人…然后话题扯回来,说到过去两个人的那些令人回忆起来无限开心的细节。翻出保存已久的那些肉麻得像情书一样的通信,一边读一边哈哈大笑;回忆在历史课上悄悄下五子棋被逮着的事情,乐得四脚朝天。
说到最后两个人都口干舌燥,声音嘶哑。索性躺下来。卡桑因为课业繁重,一直睡眠太少,此番静下来,竟然不知不觉累得睡过去。叶蓝见她睡着,便一声不吭地躺在旁边,抚弄她的头发。
卡桑在睡梦中一直感觉叶蓝在背后抱着她。叶蓝对她说,卡桑,我们会一直这么过下去的。
第二天回到学校上课,也就再也没有和叶蓝在一起。她只在北京呆了三天,然后又去了香港见母亲,之后回了英国。
剩下卡桑一个人继续着高中生的生活 。校园里的白桦黄了又绿了,在明亮的窗外窸窸窣窣地抖动,釉质饱满的碎小叶片将光线折射得仿佛一曲小小少年的轻快口哨。金黄色的阳光被教室的窗棂切割成规则的形状,撒落在贴满了标准答案和高考信息的白色墙壁上。伴着不知疲倦的知了的叫声,白衬衣在风扇的吹动下,随翻飞的试卷和书页一起不安分地鼓动着,有如年少的心事。静静停在教学楼下的自行车,座垫被烤得好烫。蓝翅膀的蜻蜓懵懂地停在窗台上,很快又索然无味地离去。
那是高二结束的夏天,在骄阳似火的八月,卡桑和孩子们仍然在教室里坚持着准高三的补课。最辛苦的日子已经开始了。汗水在伏案疾书的时候像无法表达的眼泪那样一滴滴地落下,洇湿了试卷,手肘的皮肤因为出汗而和课桌粘在一起,扯动的时候撕裂一般疼痛。
在那些刻板而望不到尽头的日子里面,一叠又一叠的试卷没完没了。白天在沉闷的教室里面听课,一遍又一遍地复习课本上陈旧的内容,日光充沛,并且显得和那些孩子一样盲目而疲惫。晚自习就在灯光煞白的教室里面考试,窗外的城市的夜色已经深浓。人已经渐渐麻木。有时候做题做到极度疲倦,就抬起头来,想换一口气,却惊讶地看见整整一个教室里面都坐满了伏案疾书的孩子。鸦雀无声,脑袋黑压压一片,埋头做题的姿势出奇地整齐,壮观而惨烈。
那个时候会无奈地觉得自己好像走在一条末路之上,看不到希望。
八年之前,她还是在高原燎烈的日光之下看不见时光的无知孩子,在日暮之中等待晋美驱赶着羊群归来,在星辰满天的夜晚,陪伴爷爷在黑帐篷里面诵经。酥油茶的文火静默燃烧,桑烟从大地上袅袅升起。在高原的大雪的夜晚,月色清明。
而现在,自己身处这个大城市里的重点高中,在高三的教室里面刻苦地做题。这一切是多么地荒唐和不可想象。
她已经习惯每天晚自习结束,听着最后一道铃声刺耳地响起,在渐次熄灭的教学楼的灯光之中,和吵吵嚷嚷的孩子们一起走出教室。他们的声音汇成一股洪流,流过原本寂静的夜晚的校园,流过马路边的扶疏树影,流过灯火通明车水马龙的城市,抱着日复一日的疲惫和盲目以及对于明天的卑微的希望,纷纷回家。
书包里面背着厚厚的复习提纲和练习试卷,在公交车的末班车上,坐在最后一排。橙色的路灯撒进车厢里面,不停地变换阴影。
在公车上每天都会遇到两个固定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的孩子,是一对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年轻情侣。他们总是抱在一起,沉默不语。黑发长长的女孩子把头埋在那个年轻男孩的怀里。两个孩子的脸都转向一边,不知道是以怎样的寂寞的神情眺望着窗外一闪而逝的繁华夜景,带着青春的茫然忧伤。
她回到家中,打开自己房间里面的小台灯。喝一杯水就继续做题。依然会对那些枯燥的没完没了的练习感到厌烦。心绪烦躁的时候,就在纸上用藏文抄写佛经。
无人知道她离开高原之后,仍然从未放弃自己的母语。而且,不但会说,还学会了写。那些图画一样漂亮的藏文佛经,填补了她寂静心境之中的全部空白。抄写一段,默念那些文字,便会觉得回到了故乡一样,令人温暖起来。这样便有勇气继续行走在远离故乡的陌生世界。
到了很晚的时候,辛和如果看见房门下面的缝隙仍然射出灯光,便会轻轻推门进去,给她递一杯牛奶。辛和心疼她这样劳累,总是劝她尽快休息。母亲目光是真诚而关切的,卡桑会同样温和而耐心地回答,好的妈妈。你也早些睡吧。
她对自己说的话毫不敷衍。总是很听话地立刻就去睡觉。
这一年,她已经十八岁。
卡桑,我们的肉体永远都只不过是一朵自生自灭的莲花,它会消失。但是我们的灵魂是永存的。卡桑,你一定要有善美的灵魂。这样,你才能在佛的抚度之下,获得永生。
这是遥远的爷爷的声音。这么久以来,她远离故土,潜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亲切的箴言是唯一的行李。她深知自己在生命深处拥有这样一所家园。那里草原像绿色的海,山花四季烂漫,牧歌如河流一般清澈潺潺,苍穹像传说一样湛蓝。那里的男人不再在战争中流血,那里的女人分娩不再痛苦。月光不再寒冷,风雪不再肆虐。
那是他们祖先的土地。阿爸阿妈,爷爷,晋美,他们都快乐地在那里永生。并耐心等待自己,回到那里去团聚。而这团聚之前,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独自去走。她无畏并且甘愿。
在高三最后的日子里,她一直心绪至为平静。其实她毫无高考的概念,那对于她来说仿佛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次考试而已。便是在那样的轻松心情下,她高考成绩在年级里排名第四。她为这样的结果高兴。到了填报学校的时候,人人都以为她可以选择最顶尖的大学里面最神气的专业。可是她竟然出人意料地选择了考古专业。
卡桑坦然地把填报的结果拿给父母看。简生看到她的选择,问她,卡桑,你做这样的选择,确定是想好了的结果吗。
她十分肯定地点头。
于是他就说,那你就好好把握,这是你自己的决定。
12
简生,你是否已经放下心来。夜里睡觉之前,辛和问他。
你是说什么呢。
我知道,你从一开始,一直心怀担忧,担忧我们抚养卡桑,会重蹈覆辙,陷入你与你母亲之间那样的轮回。我是知道,你为此一直尽心尽力。这么多年,我们一家人从未有过争吵和打骂,你对卡桑,亦从来都是万分慎重,无论什么事情,都完整地给她自己做主的权利。陪伴她,关注她,坚持交流,让她感觉被爱。我亦是如此。
简生睁开眼睛,说,对,我知道你懂得这些。
辛和又说,简生,你抚养卡桑越是小心尽责,越让我觉得难过。她以后会面对怎样的事情,我们不知道。她被我们所爱,一直端然成长。而我怕她心智太单纯,处事太自主太落拓,今后会受到伤害。除此之外,我亦看得出,你完全是在通过对卡桑的抚养来弥补你过去缺失亲情的遗憾,并且努力自我扶正。简生,你越是这样,我越能感到你心中的欠缺未曾消减。我反而担忧着你。
他沉默,良久之后,他说,别想得太多了,辛和。你能够这样懂得我,我真的很高兴。但不必多虑,辛和,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的。你不觉得一切都很好吗。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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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林传来揉叶子的声音,那是秋天的手指。阳光把墙壁刷暖和了,夜将它吹凉秋天把旧叶子揉掉了,你要听新故事吗。
静静的河水睁着眼睛,笑着说:总有回家的人,总有离岸的船
——简桢《浮舟》
1
她记得在高原故乡的时候,曾有一只铜制的年代久远的老碗令她印象深刻。碗的表面有着被时间所侵蚀的累累痕迹,看上去古朴陈旧。边沿上刻下了粗重而拙劣的抽象纹路,看得出工匠的手艺并不娴熟。用了很多年之后,这只碗纹路凹陷的罅隙之间泛着黑色,凸起的地方却又因为常年摩挲因此光滑澄亮。它陈旧得没有人还能记得清楚它是什么时候,又是被谁带来的。而卡桑之所以对它记忆深刻,是因为这只碗总是用来盛放自己最喜欢吃的酸奶子。那种酸甜适宜,粘糯而又爽口的味道,是她童年印象中最为朴素而强烈的诱惑。
尤其是在雪顿节上,捧着一碗酸奶子,看着一块块凝乳状的白色充满诱惑地随手部的轻微摇晃而抖动起来,醇香的味道就浓烈地扑鼻而来,酽酽的,甘美的。幸福的等价品。
而她离开那里之后,再也没有这样的记忆。很长一段时间她无法接受城市口味的牛奶。
她只有一次,在一家糕点店铺里,看见了一碗乳酪。白色的瓷碗,盛着和童年时代记忆中的酸奶子一模一样的乳酪。却又是不同的。她竟然就站在那里凝视良久。
视觉在一切感官之前先发制人地惊醒了记忆,然后是嗅觉,味觉,直到终于感觉到阔别已久的微妙的幸福。但一切想象总是很快就幻灭。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
那时她已经上大学。终于出落成格外高挑颀长的年轻女子。真正的麦色的皮肤,瘦而紧致的身材,非常健康:脖颈,手臂…身形线条无懈可击。面孔清晰干净,有着藏羚一样的明亮深黑的眼睛,目光如洗,坚韧锐利,瞳仁深黑。一头浓郁而漆黑的,秋林一样的长长发辫。修长的腿。
非常的美。是那种人群之中一抓就是一大把的普通城市女孩所没有的美,独特的气质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即便是穿着普通的学生装,走在街上亦令人侧目。
学校就在北京,只不过是住进了校园里面而已。有时候周末会回家去看望父母,外祖
母。一直都是很孝顺很乖的孩子。在大学里对功课依然非常用心。系统而痴迷地学习历史,参加学校给历史系和考古系组织的实地勘察活动,去陕西,河南,甘肃一带。还一直保留着高三时的习惯,每天抄写一段佛经。一直是过着普通大学生的平凡生活。
她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研究文物,并且钻研文物鉴定的技巧。其中有莫大的乐
趣:从一件古气的细致之处看见了历史的真相。她有时候会古玩城闲逛,从大多数粗制滥造的仿古玩意儿中,兀自体验辨别和鉴赏的乐趣;更多的时候去图书馆里面查询和阅读相关的专业书籍;而她最喜欢的,是从报纸上搜集古董拍卖公告,然后按照公告中写的日期和地点,去看拍卖物品实地展示。
她遇到迦南,是在一场大型的藏传佛教古董拍卖实地看样展会上。
她在展厅里逡巡,仔细观察欣赏那些精美绝伦金碧辉煌的佛像,唐卡和神器。而当她无意间侧目的时候,看到一个身形挺拔的男子站在自己旁边。高大俊朗,略有卷曲的浓密头发,古铜色的皮肤。侧面的线条仿佛刀砍斧削一般爽朗,凹凸有致。
她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自己内心长久以来对于一个特定形象的空幻的设定,头一次有了清晰可见的形象。让人从心底被触动。
她尝试着用藏语对他说了一声,你好。
男人诧异地转过头来,用藏语回答了一句,你好。他脸上泛起笑容。她这才看到他的面孔:一瞬间她仿佛是看见故乡的大地,并且由此迫近一处无可抵达的回忆。那是唯有经过血统和日照的赐福才能够拥有的一张面孔,这般的俊朗,令人挪不开目光。
卡桑问他,你从西藏来的吗?
男子笑了笑,说,大概算是吧。
卡桑没有再问,他便也没有再说。她深刻记得他的笑容,令她几乎闻到了回忆的辛香。
那个男子并不多话。没有再继续喋喋不休地与她纠缠。这令人喜欢。他沉默,可是为什么,他越沉默,她心中便越不安。
他非常专注地看了一会儿展品,然后很礼貌地转过脸对卡桑说,我去那边看看,先走一步了。再见。
他没有留下任何的名片之类。收敛而生疏。转身落拓地离开,很快消失。
第一次邂逅迦南。她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她曾经语气万分轻佻而自嘲地向叶蓝形容,他是那种,任何多情的女子见了他第一面便愿意给他生孩子的漂亮男人。一个古董商人。
卡桑毫不犹豫地去参加这次藏地古董拍卖会。她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交了数额不小的竞拍保证金,攥着一只号牌,在拍卖会现场此起彼伏的叫价声中,心猿意马地四处寻找他的身影。
直到他用令全场震惊的价钱喊下一尊金铜佛像的时候,她才发现了他。
拍卖会中场休息的时候,她在出口处撞见他在那里抽雪茄。
男子看见了卡桑,便面带惊异的神情,笑着叫住她,你也来竞拍?
卡桑一时语塞。她说,不,我只是来看看…
男子正在抽烟,他很快比划了一下手中的雪茄,用非常具有洋化礼节的语气问她,对不起,你介意吗?
卡桑摇头。
男子反问她,你是从西藏来的?
对。我家乡在那儿。但现在在这儿上学。
男子并没有盘根问底地追问是哪所学校。他只是好奇地说,学生也来参加拍卖会吗?
卡桑说,学考古的。所以常常来看看这些古董。
他笑,说,我明白了。你很喜欢研究古董?
卡桑回答,对,很有意思的。
男子笑着,抬起头来抽了一口烟。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一起进去吧。他说。
2
他们坐在一起。男子在对竞拍接下来的古董已经不怎么关心,他侧过脸来小声和她交谈。他说话没有涉及自己任何私事,只是谈论跟古董有关的事情。他小声地对她说,你看这一幅唐卡,赤金止唐,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可是其实它只是一张复制品。这幅唐卡本身是一幅国唐,据说是诞生在十二世纪初,当时西藏处在前后持续四百年的各派分裂混战之中,一个叫做旺牂牟钦的贵族子散妻离,在无望之中归佛,到寺庙去请一名画师作唐卡。传说这个贵族用上等丝绢作底,自己刺血为墨,染成赤线,又将家中珍藏的回疆美玉以及东海珍珠献出,全部作饰料织进了唐卡。据说织成之后真正珠联璧合,精美绝伦,一直都是寺庙镇殿之宝。可是后来,大不列颠侵略者入境,这幅珍品竟然一夜之间神秘失窃,至今下落不明。那个寺庙中有一个老画师回忆原作,便重新绘制了一幅赤金止唐,与原作十分相似,但是却也完全不同。原作为织锦,新作为笔绘,画于普通棉布之上,亦无丝绢,刺血,美玉,珍珠,可是因了老画师技艺高超,远观起来与原作竟无二致。其他画师比照新作,制作了版印止唐,流传到拉萨,被一名画师收藏。那位画师孤寡一人,去世之后画作纷纷被各色人等占为己有,现在这唐卡便是那版印之作,竟被辗转卖到这里来,实在是噱头。
他又说,我应人之托,拍下那尊佛像。铜像镀金,清代时期之作,我倒觉得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真品。只是那人不听我劝,急着要一尊真品藏佛,我手上又一时没有,所以买下。
卡桑听他讲述,内心一直雀跃。这种陷入,如同是酒的陷阱,辛辣淋漓,醒来之后才会知道痛。执白,无力,漏洞百出,但是身处其中浑然不知。一个谜一样的男子,因了懂得合适的内敛,所以收放自如,并且由此流露出无限的镇定的诱惑。因他的这种熟练,注定任何人与他一开始就只能是不明澈的纠缠。
她对此毫不自知,甘愿天真扑入。
那天拍卖会结束之后,男子邀请她去吃饭。
他邀请她一起吃饭,卡桑内心有犹豫,似乎觉得如此跟随一个邂逅的男子去吃饭有些轻浮。可是她内心欢喜他,没有多想,便默认同意了。
这个完全与她陌生的男人,开车把她带到一家海鲜餐厅。事后想起来,这是如此危险的事情。只是她那个时候即使经历了年幼时的侵害,仍然心智单薄,甚至连警惕都不知。
男子让她点菜,她面对菜谱上那些玄而又玄的菜名和清雅鲜艳的配图,完全有些不知所措。她最后说,我不知道该选什么才好,还是你来点吧。男子在餐桌的那边轻轻地笑,他没有说什么,便点了金枪鱼,牡蛎,海胆,各种虾,蟹,等等。上来一大桌。
他毫不遮掩地对她说,我最喜欢吃的是海胆,以前在拉斯维加斯,别人每天玩赌城,我却每天在酒店吃海胆,有时候竟然会心痒到刚吃过午饭,就又跑到餐厅,专门叫了几份海胆来吃。那儿的海胆不知为何,尤其好吃,以后再也没有吃到过如此好吃的。
他在食欲面前,也是那么孩子般的做派。
卡桑夹起来尝,却吃不惯那股味儿,微微咧嘴。
那男子看定她,笑着说,你不喜欢吗,难道还是爱喝酥油茶。
卡桑反问他,你不爱喝么。
他坦然地回答,不爱喝。母亲以前给我煮茶,我总是难以下咽。他笑着说。
两个人吃饭,说很轻松无聊的话题,也就越发放得开。她用手抓了大虾就拿过来剥,毫不介意。餐桌上很快狼藉一片。男子没有在她面前喝酒,显得非常的干净。两个人连吃海鲜都可以吃撑,足见菜量之大。
男子笑着问她,我是很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你呢?
卡桑笑着回答,对,我也很饱。
他拿卡买单,然后走出餐厅。在门口,男子说,我送你回去。她没有说话,跟着他上车。她心中没有警惕,只有盲目欢乐,依旧是孩子一般。他看得出她的真,便自知她尚不属于自己选择的女人的类型。一路上两个人竟然没有什么言语。回到凝固的生疏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