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很倔犟,很小的时候被大点的孩子打得那么惨也没哭过,于是她又心软了,自愿沉沦下去。
只要不想,不想就好了。
反正,我已经找到他了,之前生命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只要不想,就可以安安稳稳这样下去。
桃花开了又谢,柳树绿了再绿,我的青春韶华就一年年这样消耗,在这浑浊的水里,离过去的单红凤越来越远…
爱情,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病,对的人,不对的时间,有的可以治好,有的变成恶性。
而习惯呢,真的是最强大的力量,他的恶行,他的放荡,他的脆弱,他的不稳定,一点一滴…因为无法离开,也就只好习惯…
他爱不爱我,有没有爱过我,现在还爱不爱我,我又爱不爱他,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我早已经不想。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有的鲜明,有的模糊。
有一天他又从宫里带伤回来后,这个府里常来的,就多了一个叫邵青的客人,看他的眼光一天天的不一样。
接着是谁?
是那个叫姚锦梓的男孩子。他花了好大气力把他抓住,比对所有人都狠地折腾他。
对这个游戏,他热衷了很久,乐此不疲。
那个男孩子很可怜,可我却总觉得他态度冷静得很可怕。
为了他,我好像还和他吵过,他当时笑着问我是不是吃醋。
我是吃醋吗?他有没有爱上他?
我都已经不知道,也不再想。
我已经不过是只被麻醉了中枢神经的虾。
27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57:58 PM《穿越文合集》番外 丫鬟生涯原是梦
青莲纪事2作者:葡萄
番外 锦梓在溺水以后
姚锦梓跑进船舱时,没有看到锦枫,船舱里只有那个被翘楚捡回来的小丫头,好像叫小什么的,回头一看,翘楚也没跟过来。
一向冷静自恃的姚锦梓也不禁有一刻无措:是回头去找翘楚,还是接着找锦枫?
这么一犹豫,水已经从开着的舱门灌了进来。
任何不会水的人面对这种情况不可能不慌张,任凭你英雄盖世,怎奈何水火无情,仓促之间,幸而锦梓记得之前翘楚对他说要屏住呼吸,于是他抓住舱里一张木桌子,深吸了口气,突然看到缩在角落里的那个面黄肌瘦的好像吓傻了的小丫头,迟疑了一下,还是过去抓住了她。
小丫头仍旧呆呆愣愣的,傻傻看着他,“屏气。”锦梓冷冰冰说了一声,看都没多看她一眼。
大水已经涌进来了。泛着白色泡沫,卷着碎木片,破布,木桶之类的千奇百怪的东西,外头人声杂乱,锦梓心中大急,还是放开了桌子,提着小姑娘就冲了出去。
甲板早就到了水下,水淹在锦梓大腿处,灯笼早灭了,月光也不如何分明,怎样也看不到翘楚和锦枫的身影,倒是听到几声扑通声,显是有人跳进水里逃生,周围已经不剩人了。
张望时水已经没到脖子,什么都来不及了,锦梓也没多想,五指抓住船舱壁,微一运力,硬生生撕下一块木板来,指望靠着木板的浮力,自己再屏气划两下,能逃得性命去。
水吞没了船篷顶,船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般,被水面无声无息地吞下去,锦梓也有几分紧张,他突然想起来,把手里的小丫头提高些,免得她呛水溺死了。怎也是翘楚费心救回来的,死了只怕他要伤心一下子,这人外表看着还像个精明能干模样,其实婆妈得厉害,心又软,心思又绵密善感,就是自在笑着时,心里也许早就伤了也不知道,有时想来真是不可思议,居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也许他本就是个女人也未可知。
但是,女人是不可能有那样见识气度担当的吧。就是男人,也有许多地方说不通啊。
自己,其实还是很想知道他的来历的。
锦梓胡思乱想的时机很不好,他并不知道此时的凶险,他没学过现代物理,力学之类的,不知道船沉下去时,会产生一个漩涡。
他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手里的木板并没有如他预计地轻松浮在水上,而是被一股力量扯着往下拉,自己似乎也被往下拉了,然后,他发现水面不是平的。
对于一个旱鸭子而言,这显然是令人恐慌的事情,锦梓是真正的旱鸭子,一急之下,喝了口水,从而更加着慌,凉水带着绝望淹过他头顶,发丝飘散到水里,感觉很奇怪。
锦梓为什么是旱鸭子呢?其实小时候也和别的孩子一起在河里玩过,可是,学什么都天才的姚锦梓,唯独学不会游泳。即使他最看不起,最笨的孩子都掌握了要领时,他仍旧没学会。
不过是旁支末技,当时小小年纪,虽然不大喜言,其实心高气傲的姚锦梓这样告诉自己。反正他也不喜欢在水里的感觉,那种脚不能站在实地,身体飘飘浮浮,外力强大难以抗拒,只能随波逐流的感觉,真是讨厌。
无论什么时候,姚锦梓都痛恨不能自己完全掌握一切的感觉。
等到他终于明白人不论多么强大,都会有抗拒不了的强大外力,都会不得不随波逐流的时候,他也不再有机会、自由和时间学游泳了。
姚锦梓尽力使自己冷静和放松,手脚从乱动到慢慢和谐,可是漩涡下坠的力真是太强了,他还是被往下拉。
就在他开始绝望,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要命丧于此时,突然有一股相反的力量把他往旁边拉。
锦梓这才又记起自己另一只手抓着的那个小丫头,隐约感觉那干瘦巴巴的小丫头奋力拉着自己,双腿娴熟地踢着水,力道居然也不小。
锦梓不禁要失笑,那小丫头生在黄河边上,会水是理固宜然,自己居然没往这上头想。
小丫头很有经验,她没急着往上浮,直接对抗旋涡太难,所以她平平游开,企图脱离旋涡的范围再上浮。
这个法子很有效,锦梓放开手里的木板,片刻之后,已经渐渐感觉不到往下的拉力。小丫头开始带着他上浮。
渐渐的,月光透得过水面来了,银色和黑色交织的粼光,半透明的液体,又呆又不起眼的叫花子小丫头在水里灵活得像一尾鱼。
想不到会被这么个小丫头救。
强且聪明如自己,也会有这般无力的时候。无是处不起眼的小叫花子,也会有很派得上用场的时候,人与际遇,原本是不可轻窥的东西。
自己又凭了什么,改不掉这一身无谓的骄傲?
终于,最后一下冲出水面,可以呼吸的空气笼罩了他,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又大声呛咳起来,无论如何,生的喜悦还是鲜明到不能忽略的。
但是锦梓立刻又担忧起翘楚和锦枫,前者还好,会水;后者却和自己一样是旱鸭子。
然而,什么也做不了。
他不会游泳,连自己在河的哪一段都不知道。
“姚,姚公子…”旁边那个小姑娘怯怯地叫他。
姚锦梓回过神,知道自己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先保住自己性命,他屏住气,让那个小丫头拉着他往前游,手脚随之划动,居然也像模像样,几乎要以为其实自己是会游泳的…
终于精疲力竭地上了岸,锦梓呛咳了几口水出来,实在是很久没有这般狼狈,他心如火灼,不及稍微坐息,便爬起来沿着河岸去寻。他们被水送出去挺远,走了十几里地,才又见到上船时的渡口,这样一路找到天明,也没有什么踪迹,便又回到渡口,找船过河去寻,奈何急切间竟没有一条渡船,直到中午才寻得一条,过了岸去。
又是沿着河岸一寸寸细细搜寻,寻了半天之后,发现了河滩上有人和马上岸的痕迹,再一找,在灌木丛里找到一块挂住的碎布,是锦枫的衣角。
锦枫没事。
姚锦梓大松了口气。
翘楚在水里不至于有事,最大可能是落到了包纭和那帮凿船的人手里。那么一时半会还不至于有性命之忧,顶多吃点皮肉之苦…
想到上回翘楚被包纭捉住的事,一股无名之火从心底腾起,心急火燎地坐下略微调息。稍微恢复一下体力好继续去追,不过此刻在旁边的小珠看来,却是英俊无双,武功盖世的姚公子突然不找了,莫测高深的冷着一张脸盘膝坐到地上,不知是为了什么。
锦梓调息好,站起来,看到那个小丫头还缩手缩脚的在旁边跟着自己,不禁皱了皱眉,想起人家刚救过自己,放缓了一点语气,却还是冷冰冰地说:“你救我一次,姚某有恩必报,想要什么,不妨提个要求。”
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一听,目光闪闪地看着自己,不敢相信地颤声说:“真,真的吗?”
锦梓一看大为头痛,不过还是冷冷点头。
那小丫头双手交握在胸前,一脸许愿的虔诚模样,怯生生说:“我,我想,小珠想能一直服侍张大人和姚公子…”又期盼地望着锦梓,小声说,“可,可以吗?姚公子…”
锦梓倒没想她会说这个,他心里盼着她要钱财金银,最怕她要跟着自己,愣了一下后,淡淡说:“这个要问过大人。”
小珠脸上的失望一闪而过,乖顺地低头说:“是,姚公子。”
姚锦梓不再理她,正待起步,突然听到远远有人声动静渐近,心中一动,抓起小珠,轻轻跃到树上藏好。
姚锦梓抓住小珠,潜伏在树上,便听得人声由远及近,他闭住呼吸,凝神听着,仿佛有三四个黑衣人和穿水靠的男人在沿着草丛搜寻,不过态度并不着紧,间或还闲语几句。断断续续飘到锦梓耳中。
“…被张青莲抓住了…还暗地里打手势叫兄弟们别救他…”
“天生犯贱的人,有什么好救的?故意的吧?…反正也不会有什么性命大碍,最多被那个…听说两人以前就有一腿…”一个人阴阳怪气说话。
然后一个好像头目模样的黑衣人呵斥他:“闭嘴,原公子是你说得的!这话传到主上或是魏爷耳中,你还想活命吗?”
那人闭口不语,另一人说:“好了,咱们快找姓周的,干正事要紧,张青莲什么的别去多管!”
“姓周的身边有‘北漠神龙’,可不好对付!”
“…嘿嘿,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人,咱们用了魏爷的计,凿船把他们拆开,如今锦貂也不和他们一道,还有什么好怕的?”
听了半晌这些话,锦梓心中突然一亮,好些原先不过是有些模糊的感觉突然连到了一起,融会贯通,前因后果,阴谋来由,清清楚楚,豁亮明白。他心中一动,一个念头涌上来,便抓了小珠,跃下树去。
小珠本来还努力鼓着腮帮子憋气,免得被发现坏了锦梓的事,此时见锦梓居然主动在那些坏人面前显身,不由大惊,说:“姚公子,你——”
姚锦梓看都没看她一眼,飘然落在那些黑衣人面前。
空中骤然飘下人来,那几个人自然有一刹那惊慌失措,呆得看见落在他们面前的是谁,又听那小姑娘叫“姚公子”,更是大惊失色,不约而同纷纷后退数步,如临大敌,战战兢兢。
锦梓也不发话,面沉似水,发黑如墨,鬓边几缕风中轻轻翻飞,冷冷挡住他们的路。
为首的黑衣人勉强支撑着,色厉内荏地说:“锦貂,你待怎样?”
锦梓淡淡说:“不必害怕,我没要怎么,你们去对梁王禀报,就说我要见他。”
黑衣人们更是面色大变,其中一人说:“什么梁王?我们不认得!要找你自己找去!”
锦梓也不屑驳斥,冷冷地厌倦地笑了笑:“那好,去找‘如意剑’魏关流来。”
那些人更是满脸发青,小声商量了一番,最后一个黑衣人飞也似的跑出小树林,大概是去通报去了。锦梓也不以为意,自己盘膝而坐,闭目调息,全不把周围虎视眈眈的那些人放在眼中。小珠在一旁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摸不着头脑。
片刻后,那个黑衣人跑了回来,在为首的黑衣人耳边说了几句什么,为首的黑衣人态度大变,恭恭敬敬地说:“姚公子,请跟我们来。”
姚锦梓微一颔首,举步跟了过去,小珠犹犹豫豫,不知道是否应该跟上去,为首的黑衣人见了,便问姚锦梓:“这小丫头…是什么人?”
锦梓冷淡地说:“张青莲的丫鬟。”
黑衣人“哦”了一声,做了个切的手势,说:“可要…”
姚锦梓摇摇头:“我还有用得着她的地方,你们暂时把她关到哪里,别叫她跑出去就是。”
小珠大惊,哆嗦着嘴唇,不敢置信地看着姚锦梓,颤声说:“姚,姚公子,你…”
“闭嘴!”姚锦梓冷冷打断她,要想活命就别啰唆!”
小珠乖乖闭上了嘴,有一个黑衣人过来把她提起来带走,她也不挣扎,只是始终又惊又疑地睁大眼睛看着锦梓。
锦梓没再多看她一眼,回首跟着为首的黑衣人走了,其余的黑衣人散去别处。
锦梓跟着为首的黑衣人进了城,被引到一个种着不少梧桐的小小院落门口,为首的黑衣人跟院门口的家丁说了句什么,那家丁点点头,黑衣人回头对姚锦梓恭声说:“请,姚公子,魏爷就在里面。”
姚锦梓跟他进去,走进一个极素朴的书房,便见一个青衣文士站在窗前,听到声音,回过头来,看见姚锦梓,微笑说:“姚兄来了。”朝那黑衣人略挥了挥手。那黑衣人便掩门退下。
姚锦梓静静看着他,面无表情,也不做声。
青衣人微笑拱手说:“听闻姚兄要见在下,真是荣宠之至。”
姚锦梓也略一拱手,淡淡说:“魏兄客气。”
魏关流笑道:“只不知道姚兄所为何事?莫非找在下比剑?”
姚锦梓淡然一哂:“我的来意,魏兄难道不知?”
魏关流收了笑容,目光灼灼地盯着姚锦梓的脸,半晌才说:“姚兄是当真吗?”
锦梓低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抬头望着他,语气平板:“你只需想想我的遭遇,便知我当不当真了。”
魏关流脸上流过一丝同情,但很快便恢复了平静,说:“在下听闻清流中人曾与姚兄接洽,被姚兄拒绝,不知姚兄可肯为我解惑?”
姚锦梓眼光在他脸上一扫,冷笑说:“腐儒书生,不足与谋。能成什么气候?”
魏关流眼睛更亮,声音也有了一些急切:“不知姚兄想谋什么?”
姚锦梓转开目光望着窗外,慢慢说:“男子汉大丈夫,立此一世,自当出将入相,封王封侯。”
魏关流目光闪烁:“这些难道清流就不能给姚兄吗?”
姚锦梓冷笑:“我家的事,还有我自己遇到的事…如何还能堂而皇之地站在殿堂上?他们也不过想让我做些鸡鸣狗盗、人头颅密函的勾当。便是我去边疆攒军功,又要多少年?有邵青在,我几时才能出头?”
魏关流大喜,握住锦梓双手,说:“姚兄快人快语,有气魄担当,魏某佩服。姚兄既然信得过魏某,魏某这就向梁王禀报。向姚兄这般惊才绝艳的少年英雄,敝主上自然求贤若渴。”
接着便有一辆马车送他去见梁王,马车日夜兼程,一日一夜后,姚锦梓在梁王府后花园的水亭里见着了梁王。
梁王面色不好,倚在贵妃榻上,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样子倒很年轻。
梁王也没多说什么,只问他说:“王侯之封,大事成后论功行赏,自然少不了。不知你还有什么想要吗?”
姚锦梓不假思索,说:“张青莲。我要活的张青莲,把他给我处置。”
梁王说:“听说你武功早复,要杀张青莲似乎不难,为何自己不动手呢?”
姚锦梓一笑,眼中透出一丝冷厉怨毒,字字冰封地说:“我所求又岂止杀了他而已?不能将我所受十倍还之,我死不瞑目。”
梁王深思地看着他,最后点点头,说:“我答应你。”
姚锦梓于是留了下来,未防身份暴露,自然有府里的易容高手替他易容,改换身材,无所事事过了几日,魏关流来找他,说梁王身边没有绝顶高手贴身护卫,请他去充任。
从此梁王身边突然多了个影子一样的年轻人,名字叫做小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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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57:58 PM《穿越文合集》番外 锦梓在溺水以后
青莲纪事2作者:葡萄
番外 翘楚的黄粱一梦
“嘟”,我手打了喇叭的同时,脚狠狠地踩住刹车,车只是差以毫厘地擦过那个少年身手矫捷的身影。
车在尖锐的划音中停下了,我坐在方向盘前面,还在不停喘气,心脏剧烈跳动得都胸腔发疼了,感觉到冷汗顺着脊背滴下来。
那家伙突然冲到马路中间,差点出人命了。
我打开车门下车,打算好好理论一下:这种不要命的行为,他要不就是想自杀,要不就是想讹钱,如果两者都不是,那么这孩子也很需要有人给他上上关于交通安全的课!
可是一下车,那家伙也正好转过脸来,我就完全愣住了:锦梓,居然是锦梓!
锦梓穿着宝蓝色的衫子,长发古装,在一片摩天大楼,霓虹初上中,如此格格不入。
他怎么会来这里?我骇异莫名。
这样一想,我才想起,我怎么会回到现代的?我的身体不是飞机失事已经毁了吗?我低头看,没错,墨绿色带镂空金色大花叶蕾丝边的复古塔裙,菱色丝绸短衫下面隆起的胸部,熟悉的香奈尔19号的味道,正是我原来的身体,久违的女性身体。
我努力想了半天,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直到被汽车喇叭惊醒,才发现自己已经造成了交通堵塞。
“你是谁?我认得你吗?”锦梓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
原来我惊讶中,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
“先别管这些!”我伸手去抓他的手腕,“上车再说。”
我的手抓过去,锦梓手腕微颤,我突然想起锦梓是何等高手,他现在又不认得我,我这样贸然去抓他“脉门”,他岂不怒了?
但是,奇怪的是,我的指尖碰到他皮肤的瞬间,虽然我已经感觉到他皮下肌肉的蓄势待发,但是我抓住他的时候,他僵硬了一下反而松弛了肌肉,任凭我抓住。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回给我的眼神也很奇怪,但是由于后面喇叭声都吵翻天了,所以我几乎是狼狈地把他拉进车里。
决定先回家再说,我专心开着车,竭力忽略自己的心乱如麻:不记得怎么回来有什么打紧?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来了。
比起古代,当然是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在这里受教育,在这里努力奋斗至今的这个世界更让我如鱼得水。而且这里至少有空调、网络、冰箱、热水气,在古代是绝症的许多病在这里都是小CASE,在现代世界,人类的生命和权利显然更有保障。
在那里当然也有我留恋的东西,可是我所喜欢的人都跟我一起回到现代了,我还回古代干什么?
不过,问题是现在锦梓并不认得我,我直接告诉他说我是翘楚我其实是个女人?
我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锦梓,他正不动声色地观察车里的环境,显然,有很多令他不解的东西,他是大大吃惊了,只是还极力维持冷静的态度。
我几乎能感觉到他俊美的脸孔,冷静的眼睛后面大脑迅速地飞转。
我没有理会他,专心开车回家,还是让他自己去思考好了。
把车停进地下车库,我带他坐电梯直接上楼,显然,电梯这种会自己升降的东西,甚至是会自动开启的门都又让他吃惊了。
到了顶层,我们走出去,拿钥匙开门的时候,我心里也有点紧张,开门会看到什么呢?一屋子灰尘?蒙着布的家具?我的遗照?还是有一家陌生人正在吃饭?看到我们惊讶得抬起头,说:“这是我们刚买的房子,听说前任屋主已经死了。”
门打开,一切和以前一样,家具明亮如故,连一丝位置都没有变动,我四处看看,厨房的桌子上留着我请的钟点工柳阿姨写的纸条,还是那歪歪扭扭,熟悉的拙劣字迹:“季小姐,干洗店的衣服拿回来了,饭菜在微波炉里。”
我的书房,桌子上摊着上个季度的报表。还有翻开的卢梭的画集正好翻在我离开前的那一页。
我很满意地转过身,一切都很完美,我回来了,好像做梦一样。
锦梓正皱眉打量着客厅我打开的水晶吊灯,对它的明亮度表示疑惑,看到我笑盈盈地看着他,就更加皱紧眉,语气严厉地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认识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怎么回答?
告诉他这里是未来?
可是确切地说,这里也并不是他的世界的未来,镜像宇宙也好,折叠空间也好,这些我也只是在科幻小说听说的概念,真的可以向一点物理常识都没有的锦梓解释清楚吗?
“这里…是另一个世界。”所以,我只能这样说。
“另一个世界?”锦梓冷静地说,“我死了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在这里生活的都是活人。”
“你既然来了这里,回去的可能性就不大,好好在这里生活吧。”
冷漠的美少年继续皱紧他的眉,不过他换了话题:“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认识我?”
我拿东西给自己煮咖啡——这也是我在古代思念的东西之一。
“你也认识我呀,我们本来就认识,你想不起来而已。”
锦梓沉思了一下,有点迟疑地说:“奇怪,我还真的觉得跟你很熟悉。”
我用微波炉热了柳阿姨做的饭,还是一如既往的香,但是比起张府的大厨,确实差距不可以毫厘计。而且,那个时候的食品安全毕竟是有保障的啊。他们的鸡不是大型养鸡场几十天养出来的,菜也不是大棚农药灌出来的,土壤水源也没有污染。
饭后我请锦梓和我一起喝咖啡,他对我喝咖啡这样的东西非常不能理解,并且深恶痛绝。
晚上,我让锦梓睡在客房。
第二天我去上班之前,教给锦梓怎么开电脑,怎么用搜索引擎,怎么开电视。
我照常去上班,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开玩笑,好像我只是刚刚出差回来,根本就没有飞机失事这回事。
继续工作,尤其是干着自己擅长的工作的感觉还真不错。
锦梓适应得很快,他每天不停地看书、看电视、上网,好像很迅速就弄明白了他自己的处境。
我给他买了一批符合现代审美的衣服,不得不说,他穿牛仔裤比穿西装更好看些。不过最好看的是一件时髦的改良中山装,实在很适合他沉静冷冽的气质。
锦梓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回去或者过去怎么怎么样,等到他表面上已经看不出和现代人有什么不同的时候,就跟我说不要吃白饭,要去找工作。
以锦梓的身手看,当然是很适合当间谍杀手之类的,若是他的脸,自然适合当偶像派明星,不过这两类职业锦梓都不愿意干。
他又不会任何外语,又没有学历,就算我能通过一些不那么光明的渠道给他买到户口和身份证,又能干什么?
难道去做餐厅服务员?美发店小工?去卖豆浆面条?夜总会保安?
我烦恼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拿出钱盘了个小小店面,让锦梓开了个小书店,他好像对此很满意,自己静静坐在店里看书,每天只有寥寥几个客人,获利甚薄,但够一个普通人糊口。后来小书店老板的美貌传出去,引了许多傻呵呵的女学生和花痴女上门,生意一下好起来,甚至还有星探上门,很折腾了一阵子。
但是锦梓气质冷漠,有点不怒自威,那些人也不敢纠缠。最终书店的生意就一直不好不坏。
我不知不觉把晚上的应酬都尽量推了,下班开车去接锦梓,帮他一起打烊,一起回家。
每次我隔着书店的玻璃橱窗看着锦梓低头看书的静静侧脸,都想起“大隐隐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