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随惨白着脸,一言不发地走了开来,也不再看她的七宝珠一眼。
程氏兄妹一起站了起来,气势凝重,程龙沉声说:“我兄妹想一起上,可以吗?”
程氏兄妹是孪生,自然心意相通,那金银双剑本是一对,必然有一招双剑合璧的剑法。
血圣兽答应了。
程氏兄妹互看一眼,各自伸出一支右手相抵,同时清叱一声,左手掐印决,朝地上的两把小剑一指,只见两把小剑变成一只金色的龙和一只银色的凤凰,龙张牙舞爪,凤凰振翅而鸣,一起向血圣兽扑了过去。
这是程氏兄妹最后绝招“龙凤呈祥”。
在场众人只见血红光芒徒然大盛,便将一龙一凤完全吞噬,然后红光消退,只听“当当”两声,两把小剑落在地上,都已变成了暗红色,暗淡无光。
峨嵋金银双剑被毁了。
程龙程凤分别发出一声闷哼,同时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
杜随大惊,越过去查看,见他们气若游丝,昏迷不醒,所幸胸口还有微微起伏。
他们为了拼命,将本命元神付在剑上,随着剑被毁,也遭到致命打击。
杜随突然醒悟过来,血圣兽只说让他们攻击,并没说自己不还手,那么它大可趁机将三人杀死。
想通这一点,杜随朝奥立弗厉声道:“他会杀了你,你弃权吧!我们认输了!”
奥立弗已经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他脸色变得煞白,但还是缓缓摇了摇头,站起身,眼神坚定地看着血圣兽,慢慢走了过去。
杜随觉得这个有点天真的子爵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英武俊美过。
奥立弗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像笔的金属小棍,在地上画了起来。杜随知道他画的是魔法炼成阵,有点紧张地看着。
也许西方的魔法会对血圣兽有用也说不定。
奥立弗画了半天终于画成了,然后搬了一块大石头,放在魔法阵中间。然后念出咒语。
魔法阵发出光芒,周围的石头都朝阵中飞了过去,不一会了,出现了三米高的石巨人,踏出阵来,朝血圣兽走了过去。
杜随对炼金术略有所知,知道奥立弗使出来的是很了不得的生命炼成,足以傲视当世了。
石巨人每走一步,这溶洞就被震得隆隆作响。奥立弗神色紧张,脸上都有了汗,显然这次的炼成是超出他平时实力之上的。
血圣兽一直不动,看着石巨人走近,等到了跟前,它突然身子一侧,龙尾像鞭子一样闪电抽出,这一下石破天惊,石巨人被打成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
但是奥立弗这招技不仅此,那些石块像有生命一样慢慢聚拢,显然这石巨人是有再生能力的。
杜随看得心中狂跳,人皆好生恶死,她在这石巨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由紧张起来。
血圣兽冷哼了一声,冲着其中一块石头吐出一口血红色雾气,那雾落在石头表面,好像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红色胶质,将大石粘住,那块石头好像垂死挣扎地动了几下,终于不动了,其余石头也就不再聚拢。
杜随看得分明,那血圣兽早看出刚才阵中那块石头是石巨人的心脏,所以毫不犹豫地攻击,彻底瓦解了石巨人。
奥立弗脸色更白了。
杜随死心了。
血圣兽看着她,冷漠地说:“你们输了。”
奥立弗脸上现出犹豫神气来,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杜随丧命,但是遵守约定于他而言是一个基本品德,何况实力悬殊,他又能做什么呢?
杜随在这一刻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她昂首走到奥立弗面前,直视他说:“师兄,愿赌服输,天经地义。眼下程师兄程师姐命在一线,你需得立即将他们送回峨嵋,不是犹豫的时候了,快快下山吧。”
奥立弗争辩说:“但是,师妹你…”
“别再多说了,”杜随断然说:“我们中国人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再说你也该明白,这种情况下,是该死一个人呢,还是死四个?”
奥立弗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他一言不发地又弯腰画了一个炼成阵,把一些树枝放在里面,一阵光亮之后,出现了一个简陋的木板车。
杜随帮他一起把程氏兄妹放置其上,然后小声说:“都拜托你了,师兄。世间风波险恶,师兄往后多多保重。”
奥立弗听到她这诀别之语,身子一颤,泪终于流到他的苍白俊脸上。他看了看杜随,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一扭头,拉起那木板车,从另一个较大的出口走了出去。
杜随听到木轮碾过石块发出的声音,心里已经彻底冷了。
同居
第十三章 同居
杜随耳中听到木轮车远去的声音,心如死灰。她看着眼前的血圣兽,缓缓说;“我都准备好了,要不要沐浴焚香更衣?”
血圣兽金黄色的眼睛没有瞳孔,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块反射光线的冰。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杜随发现恐惧从她心底窜升上来,她知道血圣兽对撕毁互不侵犯条约的她的恨意,高兴时尚且要屠杀的这头上古凶兽,对于怨恨的人会怎么样呢?
她膝盖一软,可耻地跪在了地上,发现自己害怕得已经动不了了。现在她才明白当时那两条美人蟒的心情。
血圣兽抬起爪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来。
杜随心越跳越快,干脆闭上了眼睛。
等待像许多世纪一样漫长,明明已经感觉到了它的呼吸,为什么还不下手?
突然,杜随发现耳朵上有点异样感觉。
它把她的七宝珠还给她了?
杜随惊讶地睁开眼睛,眼前见到的景象好象昏暗久远的岩洞里原始的火堆余烬照耀的许多古老文明的壁画,不是血圣兽,而是赤裸的金墨,也跪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还在她的右耳上,眼睛正看着她的脸。
杜随那一瞬间觉得他脸上的表情所有的画家都画不出来,不是悲也不是喜,不是怒也不是哀,杜随怔怔地与他对望。
过了许久,金墨才开口说话:“你不想死吗?”声音平静,竟有几分温柔。
这声音和话像是把杜随艰难忍耐的堤防决了个口,杜随的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
金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流泪。
她的身子不住颤抖,泪不停留下,再也止不住,好像要把许多年积攒的眼泪都一次流出来。
“…我不想死,现在…还不想…活下去…明天,明天也许会…幸福…”
她从来在心里对自己说的话,第一次变成了声音:活下去,明天也许会幸福。
有多少次她痛不欲生,有多少次她觉得这个世界的残酷不堪留恋,都是因为这个理由,才让她努力地活下来,直至今日…
杜随一直哭一直哭,哭得趴倒在地上,金墨一直平静地看着她,不知道在这天地间独一无二永生不死的神兽面前,一个小小人类女子心中像残灰中的火星一样对幸福的期望和脆弱的肉体不可抑制的哭泣有什么意义。
等到杜随的哭声终于变成了断断续续的抽泣,金墨开口说:“好,我不杀你。”
听到这句话,杜随惊讶地抬起了头,看着他。
不对,有时候不杀比杀还惨,他要是高兴,把自己关个一二十年,每天在自己身上割块肉,再弄点蚂蚁之类的在伤口上爬爬,那还不如现在杀了的好。
但是金墨已经继续说下去了,他的声音缓慢沉静,仍然带着以前所没有过的温柔意味:“这次我不杀你,但是,不要再背叛我了。如果你再一次背叛我,定会…让你后悔诞生到这世上。”
后面的声音语气并没变,但是其中的寒意却让人好像浑身浸到了一桶冰水里。
这用词大大不对,自己又不是他的手下,也没和他结盟,谈得上什么背叛?
但是杜随现在急于求生,也顾不上抗议,连忙点头。
关于这一次金墨这么容易放过她,杜随直到现在还不大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但是事实俱在,她已经从那座倒霉的山上回到她温暖的公寓,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并且已经度过了繁忙劳累的一天,现在正拖着疲惫的双腿,在晚上八点十五分的时间结束加班回到她自己的家。
活着真好。以前怎么没觉得加班竟是这么温馨的事?
过道的灯坏了,一片黑暗。杜随摸索着朝自己家的门走过去。突然,她像兔子一样警觉的竖起耳朵:门边深沉的黑暗中有不明生命体存在。
考虑了一下之后,杜随用她的“金刚伏魔”在指尖放出一点光。
光明照亮了黑暗,也照出了黑暗中的生物。
杜随目瞪口呆。
金墨穿着运动服倚在她门口的墙上,身边有一个体积庞大的登山背包。
他这么俊美冷漠的男孩,这么斜斜一倚,在白色幽光之下,实在是出奇的动人。但是对他心有余悸的杜随自然是不会有欣赏的兴致。
“你…你为什么…在这儿?”杜随已经有不好的预感。
金墨还是那个姿势靠着墙,冷漠不耐烦地说:“你才回来,我已经等了你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快开门让我进去!”
杜随小心翼翼地问:“等,等了我一个多小时?…请问…有什么事吗?”
“嗯。”金墨的语气好像越来越不耐烦,勉强冷漠地应了一声。
“我住在宿舍里总是不大方便,所以打算来和你住。”施恩的语气。
来…来和我住?
杜随的脑袋轰的一下子大了。“…和,和我住吗?…”
“怎么,”金墨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也变得和目光一样冷,“你想拒绝吗?”
“拒,拒绝?…不是的…那么,住多久呢?”杜随觉得自己声音微微发抖。
金墨很认真地想了想,“一直吧。”
一…一直?
杜随现在要好好考虑是立刻死了,还是活着零碎受罪。
金墨愈加不耐,催她快快开门。
杜随在麻木中打开了门,金墨像在自己地方一样毫不拘束,把背包扔在地上,自己到浴室洗了个脸。
杜随很郁闷,有一丝责备地说:“你至少应该提前通知我,好让我有所准备。你看,我地方很小,只有一张床…”突然住嘴。
耶和华保佑,千万不要让他学三流小说或肥皂剧,说出什么“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的老土混账流氓话来。否则我就立刻吐血倒地死给你看。
幸而,金墨并没有对她的抱怨有什么过激反应,只是不以为意地说:“明天去买一张床,今晚你睡床就是了,我彻夜练功,不用睡觉。”
我在一只如此危险随时高兴就会把我吃掉的血圣兽面前要还能旁若无人安然入睡的话,岂不是比猪悟能兄还要强?
杜随强笑道:“我也炼功,不用睡觉。”
开玩笑吧,我和他住在一起,不用三天就会彻底精神分裂的。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本是放松一下的时候,却要加倍小心,诚惶诚恐,连睡着都要小心提防,这种压力,谁能受得了?
血圣兽居然也会杀人不见血了?
“嗯,这个,…金墨…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不想住宿舍,我去帮你租一处房子…”
金墨目如冷电,扫了她一眼。
杜随吓得连忙说:“最多…嗯,最多我每天去帮你做饭打扫,料理家务…”
为了活命,连明明做不到的事情都轻易承诺。她忙成这样,自己都是请钟点工,哪会做饭打扫?
牺牲不可谓不大。
可惜金墨并不赞赏她的牺牲,他往沙发上一坐,一言不发,只是冷冷地看着她。意思是我倒要看你的废话打算说到什么时候。
在这样的眼光下,杜随立刻放弃认命了:“好吧,我明白了。”
在居住问题达成一致之后,杜随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底下该说什么或做什么。
真没天理,在自己家里居然被逼得手足无措。
而那个罪魁祸首居然大大咧咧的坐在她订制的全中国独一无二的沙发上,神色冷漠自若。
杜随想了一下,便决定开始帮助金墨收拾行李。两个人就忙了起来。
很意外金墨的东西和普通男生差不多,他只带了这几天穿的几件衣服,大都是运动装和休闲服,一双鞋,都只是很普通的牌子质地。杜岁在自己的衣柜里给他腾了一块地方。
金墨把自己的东西放好,看了一眼杜随衣柜里令人眼花缭乱的内容,动作停顿了一下,但脸上毫无表情。
杜随打赌他是想说“女人居然这么麻烦”这类的话,顺便把自己损一下,完全是爱惜自己的冷酷形象,才硬生生忍住。
他的洗漱用品也极简单,只有一支牙刷和一块毛巾,杜随拿到浴室去。在镜子前头杜随突然想象血圣兽后足人立,前爪拿着这只牙刷刷牙的情景,不由笑出声来。
其余半包都是书,而且竟然都是关于数学的专业书,没有一本杜随看得懂的,不由大大诧异起来。
“难道你真的上课吗?”
“当然。”语气好像一只血圣兽上艰深的数学系是理所当然的事。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参考书?”
除了一些专著,还有许多题集。
“平时可以做题。”
“为什么?”难道是为了考第一?
“有趣。”
有趣?一只吸血的血圣兽居然说解这些变态的数学题有趣?
这是什么世界呀?
还有两只网球拍,几个网球,这只血圣兽显然还很健康爱运动。
收拾完之后已经十点多了,杜随又很尴尬地想现在做什么。
“你,你要洗个澡吗?”
“我习惯早上洗。”他已经盘腿坐在地板上(并且不知为什么故意不坐在地毯上),闭上眼睛准备练功了,听了杜随的话眼睛也没睁一下。
“那,我去洗了。”
没有回答。
杜随自己去洗了个澡,穿着浴袍出来的时候金墨还是一动不动盘膝闭目打坐。
以杜随的修行倒也能看出他的神体已经不在体内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遨游。
杜随心念一动:有上回的事,这家伙难道不怕我偷袭?
突然警觉,想必是用这个法子来试探我!
于是她便不看金墨,自顾自坐到沙发上,咖啡一杯接一杯的灌。
彻夜练功这种事,杜随从来没干过,也不觉得自己受得了,眼下只能靠咖啡提提神。
可惜她的体质对咖啡因从来都不是很敏感,而且人往往越不想做什么就越会那样,没一会儿杜随就困得不行了。
在睡魔和对金墨的戒惧之间摇摆了一阵子以后,杜随还是屈从了自己的欲望,爬上了床。
这天晚上她睡得很不好,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分尸,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强奸,一会儿梦到房子被火烧了,一会儿梦到自己还是在一无所有的四年前,老板性骚扰,她抗拒结果被炒了,走在异国的街上恐惧着下个月的房租。
同居之后
第十四章 同居之后
杜随早上是被穿过窗纱的顽皮阳光照醒的,她睁开眼,想起今天是星期六,便舒舒服服地闭上眼睛,突然听见有一点动静。
想起来了,家里还有另一个人在!杜随一惊。立即坐了起来。
然后便看到,金墨坐在一张她的半圆餐桌旁的酒吧椅上,穿着浴衣,头发湿漉漉的,正在喝一杯牛奶。
好健康的画面啊,如果不知道画里的主角其实是一只形貌古怪,举世仅有的野兽的话。
“早,早上好。”突然想到自己的睡姿可能全被他看在眼里,杜随的脸红了一下。
他漆黑的眸子看了她一眼,转了开去。然后才有点不情愿的漠然说:“早。”
一般而言,杜随此时应该说“你已经醒了?”“晚上睡得好吗?”之类的话,但是她只是瞪着金墨手里的牛奶,诧异地说:“原来你…也吃人类的食物?”
金墨已经喝下了最后一口,淡淡说:“我有一半是人。”
这是杜随第一次听到他谈起自己的构造,有点迟疑地问:“金墨…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
这话听来古怪异常,金墨的回答也很怪异:“他就是我。”
杜随一直很难想象两个灵魂融合的方式,此时听了这话,也只觉头大。金墨又接着说:“如果你是问这是不是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字,不是。”
“哦?”这倒是很奇怪。
“这是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是金色的,角是墨色的,所以叫金墨。”
杜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呢?于是就问了出来。
“我没有父母,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了。我来上大学之前,想到很快要到十五岁,以后不便再见他们,就把他们的记忆消除了。”金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丝伤感。
杜随却觉得心里有种柔软的东西触动了一下,金墨,难道竟是这样…温柔么?是不是不想伤害他的父母,才这样做的?
是啊,他有一半是人类,和完全的血圣兽是不同的,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滥杀无辜,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没有血圣兽附体,这个男孩,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不是也渴望温暖?是不是也为自己的不同迷茫挣扎?是不是也在黑暗中偷偷哭泣?
正当她用变得柔和的目光去看金墨时,金墨赫然走到衣柜旁边,褪下浴衣来换衣服。
杜随骤然见到他在自己面前如此自若地裸体,一下子脸都红了。
“你…”
金墨应声看了她一眼,眼中意思好像是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突然大惊小怪做甚?
杜随长到二十五岁,又怎会没见过男人裸体,但此时却有点心慌意乱,更想起之前他曾对自己轻薄之事,连忙跳下床,说:“我去做早饭。”
金墨蹙了蹙眉,没说什么。杜随已经冲进厨房了。
开玩笑,不能再如此了,无论如何,自己和他绝不能住在没有隔断的studio里头,私人空间简直是杜随生存的必要条件,这妖怪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裸体他也可以随便看吧。害得我平日裸睡的习惯也不能维持,昨晚做恶梦大概就是为此吧?
看来,也到了要买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的时候了。杜随想。
她这几年收入不错,在法国两年挣了有十来万欧元,在非洲黑了那个酋长五十多万美元,回国当合伙人,这一年多进账四百多万人民币,除开花销,大概也剩了七八百万身家,算得一个小小富婆。要买处房子,只要不是townhouse,也尽够了。
杜随一边把煎好的omlette(一种法式煎蛋)装进盘子,一边洒上她喜欢的一种法国奶酪té和培根切成的碎屑,从烤面包机里取出烤好的吐司,把两份早餐拿了出去。
金墨吃得很香,杜随知道自己只要做,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是当然她也没指望听到夸奖的话。她倒了一杯橙汁,一边吃一边继续刚才的想法,唯一麻烦的是时间太长,要是期房,怕不要等一年半载?便是现房,装修也要两三个月。
如此看来,只好先租一处房子,再慢慢找好的房子买下。
杜随一念至此,便去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房产经纪打电话,嘱他这两天就要找到。
金墨听着她说“十万火急,三天之内一定要搬”,居然还是没说什么。杜随挂了电话,倒是有点讪讪的望着他。
“嗯,今天我们要去买张床,顺便添置些东西。”
金墨不置可否。
杜随知道沉默的意思即是默认,虽然不太舒服,也不敢表示不满,自己去洗手间洗漱更衣去了。
杜随开车带着金墨先去了宜家,买了一张藤床,并被褥等物,又买了一张写字桌和工作椅,到一楼的物流中心办了托运。
金墨也不挑,也不发表任何意见,最多是杜随一再要求他选择时,随手指一下。杜随也就不再问他。
出来时已经中午了,杜随忽然想起动物园附近有一家不易找到的俄国餐厅,笑说:“我今天馋得很,想吃奶油大虾和罗宋汤。”
两人去美美吃了一顿。
杜随见时间还早,又想讨好金墨,便决定去给他买些衣物,金墨自是无可无不可,杜随有鉴于他早上的表现,也不再问他。他们去了中友,杜随先是在esprit给他买了一件棕色外套,两条裤子,又在便宜的苏格兰飞人买了几件T-shirt,休闲衬衫,买了一双nike慢跑鞋,一双yonex的网球鞋,想起他也需要正装,又去Hugo Boss的专卖店买了一套夏季的深烟灰色二件套薄款西服,一套条纹三件套意大利式紧身西服,一件黑色薄呢即膝大衣,留在店里改尺寸。末了在丰联广场找到一双英国式古典系带皮鞋,精心配了三条领带,两条丝质领巾,又买了一条hermès的米白色粗羊毛围巾,几件范思哲的衬衣。
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