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嫩的小手揉掉眼角即疲倦又感动的热泪,友儿起身找地方吃饭。
推开房门,发现客栈其他的旅客均正出房门向楼下走,到了一楼,人声鼎沸,问过小二才知,原来客栈免费提供早餐,这一点倒与现代的宾馆很相识,搞不好,这也是一个开宾馆流传下去的好传统。
去柜台取了粥和咸菜,端着餐盘,友儿在人满为患的一楼找位置,不久便发现一个小小的座位。虽然与他人拼桌,不过这个时间找单独一张桌子实在不太可能。
当坐好之时,友儿抬头一看,大为惊讶,因为坐在自己对面的竟然是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娃。
古代人早熟,在路友儿眼中的男娃,在此时代应称之为少年,少年大概十一、二岁,一身白色锦衣,价值不菲,但是最另友儿惊讶的是他的气质——明明是个娃子,却如同中年人一般沉稳,那优雅进餐的神态更是气定神闲。
少年皮肤白皙,上挑的凤眼、深邃的轮廓,配上他尖尖的下巴,使他看起来俊美非凡又高贵无比。
再过个十年,绝对是个帅哥,路友儿心里暗暗为他打个分数,而后便专心用这免费早餐。
没过多久,少年用罢,起身便走,随后有小二来收拾餐盘。
友儿本以为这少年定是跟家里大人来的,却惊奇的发现,他独自离去…他家大人还真放心他。
用过餐后,她决定出去走走,为自己未来要去的地方好好打算下,这个临城自己是绝对留不得的,因为离魔教山洞太近,搞不好这几天师姐们就能来。
刚刚走到码头,那抹白色身影又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那个男娃?
路友儿突然对他很好奇,想看看这气质稳重的男娃在做什么。
…
花开并蒂,各表一支。
…
原本还算安静的山洞外,此时人头攒动。
段修尧一挑桃花眼,打趣道,“正南王不去京中诉职,却带如此多的人马来此踏青,真是好兴致啊。”心里暗暗恼怒,当初他就应该立刻折回,抢了那小东西去,谁能料到那女娃能如此抢手。
宇文怒涛此时十分愤怒,不过把怒火强压心底,不让他人看出,“京城第一首富段公子,此刻不是回家抱花魁吗?当初一口咬定不会回来,现如今带了如此多的暗卫家丁,不会…也是来踏青的吧?”说完,突然心情大好,从小到大,他还从未与人斗嘴,原来如此好玩。
段修尧一听,恨不得抽自己嘴巴,都怪当初把话说的太绝,凡事应该给自己留条后路,老人们说的果然没错。
此时,又上山一批人,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南宫夜枫。
南宫夜枫见到带着人马的两人也是一愣,难道他们也是来找路友儿的?
段修尧一拱手,“南宫盟主,别来无恙啊。不知南宫盟主前来,所为何事?如果段某没记错,盟主信誓旦旦说不会回此地。”他很生气,怎么又来一人?
南宫夜枫一皱眉,他也没料到他们能回来,“本盟主是带江湖人士剿灭魔教,这魔教作恶多端,维护江湖安稳本就是本盟主该做之事,不过,正南王与段公子所为何事?”
怒火已经把心燃烧殆尽,渐渐浮上面孔,宇文怒涛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踏,青!”
段修尧眯着桃花眼也笑着点着头,仿佛他是跟随前者一同来踏青。
南宫夜枫嘴角一丝冷笑,望着正南王带来的弓箭手和那两尊红衣火炮,“正南王真是好品味啊。”
正说着,另外两批人已经赶到,正是蔡天鹤与血天。
蔡天鹤七窍玲珑心,一看便知何等情况,羽毛扇轻扶几许,“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大家都想到一块去了。”
血天从始自终未发话,带来的人也最少,另外四人却无法轻看他。
只因他所带的一十三人,毫无气息,除了死人,那便是…武功绝决。
南宫夜枫一眯眼,“无音阁。”
其他三人皆一震。
无音阁之名就如同阎王的请柬,只要付得起银子,就很少有无音阁杀不成的人。
都知这血天为江湖第一杀手,无音阁为江湖第一暗杀组织,却从未有人将两者联系到一起,如今一见…
血天直接无视众人,他心里讥笑他们虚伪,当日信誓旦旦说不会归来,此时却带如此多人手。就算是他们与自己抢,他血天也不怕,鹿死谁手要用实力来证明。
“魔教众人,识相便把路友儿交出来,否则别怪血某人血洗魔洞。”血天站定,用内力向洞内大声说道。
浑厚内力将山洞震上三震,也震醒了其他四人,此刻不是吵嘴的时候。
众人皆认真以待,随时准备路友儿出现便开抢。
洞内有人走出,不是路友儿,却是绿衣路念云。
路念云见洞外众人,吓了一跳,心道不好,来者不善。不过也没办法,当初是他们绑了人来,本以为不会有任何闪失,谁能想到友儿竟然把他们放了,为魔教引来危险。
蔡天鹤上前,“把路友儿交出来,蔡某人不会为难魔教。”
念云一皱眉,“不是我不交出来,是五师妹她逃了,此时魔教众人也在找她。”
宇文怒涛上前,“休要胡说,本王火炮可不是吃素的。”
路念云想了片刻,“想要我实话实说也可,不过首先我要知道,你们到底是来剿灭魔教的,还是来要人的。”她知道他们是来要人的,如果剿灭魔教,哪用如此废话,直接就杀进去了。此刻她首先要尽量保住魔教。
五男一愣,剿灭魔教确实是个幌子,来要人才是真的。
血天根本懒得装腔作势,“血某人只要人,只要把路友儿交出来,不会为难魔教。”
念云点头,“那其他四位呢?”
南宫夜枫想了想,“交出路友儿,本王便不追究。”
其他三人也表示如此。
路念云点头,手指放入口中发出一声惊哨,不到一刻,便从山洞中涌出男男女女。
她扫了一眼,微微点下头,“好了,所有人都在这了,你们可以入洞搜人,什么方法都可以,如果真搜到她,要杀要刮悉听尊便,如若没有,还请遵守诺言,放过魔教。”
说罢,不由得担心,友儿,你此刻到底在哪?
16,救了少年
码头,白衣少年神色严肃地指挥着搬运工将货物搬到船上,一举一动成熟老练。
路友儿蹲坐在码头墩子上双手支腮,一边呆愣地看着少年指挥工人工作,一边思考着自己未来去向。
码头船来船往人头攒动,大小不同的各种船只有条不紊地停泊靠岸,排成行的码头工人喊着口号搬运着货物,远望,朝阳把海水映得璀璨阑珊,几艘远航巨轮扬帆起航。
在码头的每一个人都无比忙碌,除了路友儿,此时,她迷茫地支腮思考着自己到底应该去何方。
人群中突然一阵喧闹,有人高呼落水,有人跳海救人,所有人都手忙脚乱。
路友儿从沉思中清醒,放眼一望,不见了那白色的小身影,很是奇怪,站起来寻人。
不一会,下水救人的工人爬出水面,紧接着,白衣少年**地被人拖到岸上,面色惨白,一动不动,没了出气。一群人迅速进行抢救,又是控水,又是拍背。
路友儿木然站在原地,头脑空白,仅仅一个小时前,两人还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这么一会,这个小生命就没了?
生命如此脆弱,人生如此短暂。
忙了好长时间,大夫也来了,又是按摩,又是针灸,最后慢慢遥遥头,所有人都为之惋惜,人群也由吵杂逐渐平静。
路友儿茫然走了过去,看着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实验室里,自己的身体是否也是如此面色苍白地平躺于地面?死者的家人该多么伤痛欲绝?而死者本身又会是多么不甘及无奈。
一皱眉,少年看起来也就十岁,身子如孩童般稚嫩,难道就这样让他重去轮回?她不甘,也不愿。
路友儿冲过去,用力拨开人群,挤了进去,蹲下身子动手解少年的腰带。
“喂,哪来的疯子,大庭广众你这是在干啥?”旁边码头工人看到此景都吓一跳,以为她是从哪来的疯子,欲赶她走。
友儿使出内力把触碰她的人皆震开,转眼狠狠地瞪着刚刚前来阻拦的人,“我不是疯子,我只是想让他活。”
工人们虽然有力气,但都毫无武功,面对着武功还算可以的路友儿,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继续在少年的身体上“为所欲为”。
路友儿丝毫不顾及他人眼光,她知道自己的行为在封建的古代算是疯狂,但是为了人命,她也顾不得了,她不想这个鲜活的小生命在自己眼前就这样消失。
几下便把少年腰带解开,扒开衣服,褪下裤子,只留下亵裤。衣物**有重量,不适合做人工呼吸。
之后用力扒开少年的嘴,确定嘴里没有海草等杂物后,把少年平放在地上,开始有条不紊地做心脏复苏术。
少年的身体冰凉,并开始逐渐僵硬,面色已经死灰,路友儿皱紧眉头,知道已没时间了,一咬牙,趴下捏住少年鼻子,口对口为他做人工呼吸。
周围人沸腾了,人们都放下手中工作,跑来围观,一边看,一边还指指点点。
“看,这是哪来的疯子,连死人都不放过,大庭广众之下要奸尸。”
“啧啧啧,什么世道啊,这姑娘看起来也不错,怎么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我们一起上吧,即使她有武功,也加不住我们人多。”
“…”
路友儿面色通红,别说在古代,即使在现代让她做这些事也要鼓很大勇气,但是此时人命关天,她也顾不得这么多了,突然一个想法浮现她脑海。
心脏复苏术是针对呼吸心跳停止的急症危重病人所采取的抢救关键措施,即胸外按压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并恢复的自主搏动,采用人工呼吸代替自主呼吸,快速电除颤转复心室颤动来重新恢复自主循环的急救技术。
电击是没办法了,但是自己却有内力。虽然用科学无法解释自己体内的内力到底是什么,但是她却知道,只要使了内力,便可大大提高自己肌肉所发出的动能。
上大学时经历过急救培训所知,进行心脏复苏术的人最好是男性,因其比女性力气大,那她何不用内力为他加大压力,只要小心不压断他的肋骨即可,死马只能当活马医了!
打定主意,路友儿敛下心思,平心静气,气吞丹田,将腹内温热的气息传到双掌,而后重新为少年做心脏复苏术。
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三个步骤轮流进行,坚持不懈地反复交替地做着,直到少年一声轻咳,口中溢出清水,才惊喜的松开。
少年缓缓睁开双眸,整个人群发出不小的惊呼——人竟然活了。
连旁边的大夫都惊讶连连,连忙冲过来为少年把脉,脉象虽虚弱,不过确实是活了。而后,转头问路友儿,“姑娘手法精妙,不知姑娘可否告知老朽,你是怎么让这少年复活的?”
路友儿脸一红,害羞一笑,“不是什么手法精妙,就是在这种突然断气的情况下施用的一种急救方法。”紧接着,友儿将她所知的情况告诉大夫。
少年睁开眼,只恍惚一瞬间,便立刻冷静下来,观察着四周,马上便知道是面前的姑娘救了自己,本欲想出声道谢,却低头发现自己竟然衣衫不整,后又听到友儿给大夫讲解救治过程,面色一红。
路友儿发现了脸红的少年,也尴尬,“抱歉,刚刚情况所逼,只能如此…”
“我会对你负责的。”少年的声音清冷。
“…”
少年不理会她,径自起身穿衣服,虽然年纪尚小,动作却异常优雅,一看便知是锦衣玉食、身份高贵。
路友儿此刻没心思欣赏少年穿衣的美态,急忙辩解,“不用对我负责,我也没吃亏,我刚刚所做的只是在救人,你不要多想,换个人我也会这样的。”
少年面色逐渐恢复正常,穿衣妥当,站起身来,尽是优雅从容,毫无浑身**的狼狈。
路友儿却急了,“你多大年纪?”
“十一岁。”
“…”友儿无语,“你才十一岁,不用想着为我负责,你还是个孩子…”
少年一个眼神横来,那目光冰冷却带威严,浑身散发出震人气场,“女人,真啰嗦,我林清然说了对你负责,就定会对你负责。”
17,扬州首富
码头恢复了正常秩序,刚刚发生的一幕仿佛转眼便被人淡忘,大夫接了少年给的诊金也离开了。
林清然疑惑地看了路友儿一眼,“还呆着干什么?走啊。”
“去哪?”友儿疑问。
林清然给了她一个白痴的眼神,“当然是回客栈换衣服,我这一身湿衣,过一会怕是要染上风寒。”
哦,是这样。路友儿了然的点点头,不过…“你回客栈换衣服,为什么要叫我?”
“一,和我回客栈整理东西,到我家,我自会禀明母亲给你名分。二、你我在一家客栈,你跟着我过来,此时我回客栈,你还在这做什么?”
“…”路友儿脸红,小声辩解,“我哪有跟着你…”
林清然看也没看她,声音还是一贯平稳。“早晨你与我在同一桌吃饭,你一共看了我一十四眼,其中有八次是偷偷看,六次是直接盯着看。而后我出了客栈,你便一直跟我到码头。我没记错吧。”
“…”路友儿羞愧地低头,在地上找地缝,如果成功找到,绝对一头钻进去再也不出来。
叹口气,“女人,我耐心有限,别让我多说废话了。”说完,一把抓住路友儿衣襟便大步走回客栈。
路友儿是有武功的,如果换个男人抓着她,她绝对会反抗,不过这林清然却是个孩子,刚刚十一岁,如果是在现代,怕是还在读小学,而且个子也比她矮上半头,她对一个孩子实在下不去手。
无奈,只好跟着他。离近观看,才发现,这孩子长的十分透净,因为年纪尚幼,毫无成年男子的硬朗,五官秀气、粉雕玉琢,只是他的神态总是老神在在,仿佛中年人一般,看起来颇为滑稽。
虽然他个子小,还未发育,不过那浑身的气场却是冰冷强大,这让路友儿很是不解,她第一次看见如此奇怪的孩子。
林清然用凤眼斜了她一下,难得好心情地打趣她,“一直盯着我看,如何?对你未来夫君满意否?”
路友儿听见后,差点一个跟头栽地上。别说她在现代已经二十三岁,就算是古代也快十五,竟然被一个十一岁小孩调戏,她真该反思是不是自己做人太过失败。
说着话,两人已到客栈。
不顾掌柜、小二惊讶的眼光,林清然直接拉着路友儿上到三楼,他住的房间。
这家客栈名为泰来客栈,为临城最大的客栈,因临城为海陆之交通枢纽,每日来往客人身份高低不同,精明的客栈老板为客人量体裁衣,设计了不同档次的客房。
一楼为饭馆,在后厢还有几间低等客房,价位低廉;二楼为标准客房,价位适中,舒适整洁;三楼为豪华客房,价位昂贵。
墙体挂着竹帘,帘上挂有字画,脚下皆是地毯,这待遇…就如同现代的五星级酒店。
“原来古代人也如此有经济头脑啊…”路友儿小声自言自语,眼睛如刘姥姥游大观园般左顾右看,当看到棚顶精美壁画时,不由得惊讶连连,她不懂什么艺术,在她匮乏的历史知识中,中国除了敦煌艺术有些壁画外,其他她还真不知哪有壁画。
林清然见到路友儿仰着头盯着壁画观看,轻笑出声,“你是第一回看到在屋顶作画吧?这是外域人喜欢干的事,这间客栈的老板特意找了一位在临城游商的外域人作得此画。”
“外域人?”友儿歪着头看他,是西藏人还是外星人,她不解。
他看着她白痴的样子,很想伸手捏她水嫩的脸蛋。“除了商人,一般人很少见到他们,他们黄头发蓝眼睛,操着根本听不懂的语言。”
友儿点点头,好像现代的欧洲人。
林清然终于没忍住,伸手捏住友儿脸颊,“你能不能聪明一些,别总是用这种白痴的表情和眼神。”
友儿急的不停拍打他的手,真是…疼死了。有些生气,这林清然真是不识货,她路友儿活了二十三年,从来没人说过她白痴,“神童”“天才”一直是夸奖她的词语,两年完成小学学业,五年完成中学学业,而后获得国际数学奥林匹克金奖被保送清华大学少年班,本硕博连读,怎么会是白痴?
心中的气、脸颊的疼,让路友儿忍不住眼圈通红,豆大的泪水眼看就要滴下来。
林清然也突然觉得自己说的过分了,只好拉着她哄,“其实…也不是很白痴,只有那么一点点。”见她还是要哭,无奈,“我给你一千两,你可以随便买什么,这下行吗?”在林清然的眼中,女人最爱的是钱,只要有了钱,就会很高兴。
路友儿深吸一口气,算了,她是大人,别和小孩一般见识了。
林清然稚嫩的小脸上呈现出一种骄傲自负的笑容,他就是知道,哄女人给银子,没错的。
长廊的尽头,有个独立房间,房间连门都为红木制成,与其他房间截然不同,也凸显了其高贵,如果放在现代,搞不好就是总统套房,路友儿看着木门了然的点点头,随着林清然入内。
进入后,果然别有洞天,地毯,换为名贵的毛毯,家具皆为沉香楠木,就连床上的被子,也为雕花锦被,整个室内,极其奢华舒适,不愧是古代的“总统套房”。
桌上放着精美点心、时鲜水果。
安顿了友儿,林清然便转身去屏风后换衣服。
路友儿继续像刘姥姥一样左顾右看,心中疑问越来越深,“小弟弟,这个房间是不是很贵?”
屏风后的人顿了一下,“女人,我叫林清然,你可以叫我清然,可以叫我夫君,就是别叫什么弟弟。看样子你也不大。”
路友儿无奈挠头,她真想把自己23岁的事实告诉他,不过穿越的身份没法解释,“还有三个月,我就十五岁了,你说是不是应该叫你弟弟。”
屏风后传来满不在乎的声音,“比我大十岁以内,我都能接受。”
“…”路友儿无语,自己告诉自己不要与孩子一般见识,继续问道,“我看你在码头指挥工人装船,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不在家好好读书?”
林清然换完衣服,又是一身白色锦衣,虽然年纪小小,却也风度翩翩,悠然从屏风后踱步出来,那步伐令路友儿忍不住笑出声,因为她总是觉得他是小鬼头,明明是小孩却装出大人的神态。
林清然一愣,急忙低头仔细检查自己衣着是不是有何不妥,但是看了半天并无不妥,“女人,你笑什么呢?”
友儿收起笑声,“觉得你很有趣,年纪小小却总是装大人。”
林清然的凤眼撇了她一眼,而后优雅坐在楠木太师椅上,为自己倒了碗茶,端起茶碗熟练地用盖子清刮几下,悠哉地喝了几口,“女人,你可知我手下有多少铺子,多少掌柜,多少伙计?”
友儿点头,“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身份。”
“你可知扬州林家?”
友儿摇头。
“…”林清然看向路友儿的眼神中多了一丝讥讽,女人果然是头发长见识短,“我便是扬州首富——林家的家主,林清然。”
路友儿汗…十一岁的孩子?“你家大人呢?”
“我就是大人。”
“你才十一岁。”
放下茶碗,林清然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账本,仔细翻阅,声音还是异常平稳。“十一岁已经不小了,我表哥七岁便当家了。”
汗…难道古代的孩子都早熟?不过她还是有疑问,“你说要带我回家,你都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不怕有危险?”她可是魔教下任教主,整个武林听到她的名号都要震上三震,虽然魔教的名声多半是路琳琅的功劳,随着路琳琅的辞世,魔教威名已经大不如从前,不过好歹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
仔细查看账本的小人儿连眼都没抬,继续用他那与外表极为不符的语调说到,“你是什么人不重要,跟我回去后就是林家人了。即使是当朝公主,我们林家也是有足够聘礼下聘。”
路友儿此刻暴汗…“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
“有你这么笨的坏人?”小人儿终于抬眼看了她一眼,那眼神满是戏谑,紧接着,像想到了什么似的继续说道,“明天你就跟我回扬州。”命令的口吻。
“…”自从认识了这林清然,路友儿便知道了何为无可奈何,这屁大的小孩为什么如此自以为是啊?“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会跟你去扬州?”
林清然继续看账本,说话间便还翻了两页,取出随身的朱笔在账本上勾画一下。“因为我看你无所事事,怕是和家人闹脾气出来的,如果你想回家,就把贵府地址留给我,随后林家聘礼就送到。”
“…”路友儿无语,不得不说,这孩子的观察真的很敏锐,不过转念一想,她此时确实不知道该去哪,还不如借着机会逃出去。“扬州很远嘛?”
“一天船程。”
路友儿点点头,拿定了注意,“好,我跟你走。”到了扬州便把你甩开。后一句话,友儿聪明的没说出来。
林清然毫无惊讶的迹象,仿佛一切早已预料到了,眼睛一直没从账本上离开。“让我安心对会账,你下楼节了房钱把行李拿上来,今晚就在这吧。”
“啊!?”友儿惊叫,下意识地抓紧自己领口的衣服,这个时空的男人怎么都是色狼?刚刚自己才经历了五个大色狼,现在这一个小小孩怎么也…
林清然粉雕玉琢的小脸突然通红,猛地抬头狠狠瞪了友儿一眼,“让你搬上来是为了节省银两,家里就是有金山银山也不能浪费。再者,本少爷才十一岁,还不能拿你怎样,你用不着那么紧张。”
------题外话------
哇,不知不觉今天竟然码这么多字,丫头表扬自己一个!
18,出走扬州
日出东方,朝雾如纱,放眼望去一片金红。
烟波飘渺,无际无垠,碧海微波满目琳琅。
长帆起,那斗大的篆体“林”字,似图腾,彰显百年商号的霸气。
心情澎湃如友儿,立于船头,旌旗般迎风展臂,闭眼享受来袭海风。
能亲登这样的古代巨轮,是路友儿前生想都不敢想的事,今日却实现了。
“女人,来吃午饭。”少年还未变声,声线尖锐。
友儿回头望去,一袭白色锦衣的少年,昂首挺胸,气质沉稳,刚刚燃起的好心情,又急剧下降,因为她想起了昨晚…
偌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虽然床大得出奇。
少年斜眼看她,“女人,过来些。”
“…”友儿无语,被孩子命令实在是不习惯,但是此刻她只能忍,只盼利用他顺利到扬州。
少年以为她害羞,勾唇一笑,“和我有什么不好意思,以后我们也会夜夜如此。”那姿态,仿佛老夫老妻。
“…”友儿觉得自己额头与后背一身汗,她现在已在反思,利用这少年出逃是对是错。
林清然看着踌躇的友儿,心里满是欢喜,觉得女人便该如此,矜持自重、娇羞如花,点点头,很是满意。其实他并不是对她一见钟情,因为他也不懂何为喜欢、何为爱,只是听母亲常念起,早成家、早立业。
自己已为家主,应该算是已立业,那么…就差成家。这个女人,十五岁,摸样周正,况且救过自己一命,应该能得到母亲喜欢,于是心中更为满意。
他爬过去,一把拉她上床,强迫她躺在自己怀里。
“…”友儿浑身已经暴汗,此刻除了强烈谴责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对少年有了内疚之心,可以看出,他为了报恩真的在很努力的接受她。咬了下唇,自己不能如此无耻,逃走也要光明正大,这样利用他人,玩弄他人感情的事,她路友儿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