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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郑谐结完帐,筱和和还是借口受伤的脚不能走路,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本以为只是胡闹一下让他们尴尬一会儿就好,反正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谁知道那个装腔作势的女人竟真的被她气走了。
她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即使很丢人,她也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只是和和没有料到,今天竟然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筱小姐怎么了?”
“她肚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说完,扭身摆脱了她,自己拉开车门就坐进去了。小王呆了一呆,立即绕到另一边,帮和和把车门打开。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打算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反思了一下,郑谐最讨厌失体面的事,也最讨厌他认识的女人胡闹,虽然她也不能算“他认识的女人”,因为他只当她是小孩子,有时候还打她屁股,根本不把她当女人。不过总而言之,还是她心虚。
筱和和拉着郑谐的袖子扯来扯去小声地说:“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谁让你自己不说。”就算心虚也不能老实地道歉,不然她自己太没面子了。
见郑谐还是没说话,和和又赖着皮说:“我一句谎也没说啊。我又没说我是你的小情儿不是?还有,我真的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枕套。你不是嫌原来的那个很久没换了吗?”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筱和和甚是无趣,挨到离郑谐远远的另一边角落里坐着,嘟嚷一句:“小气,没度量。你跟那女的,真是天造地设的金童玉女,再相配不过了。你给我她的电话和地址,我背根长刺的棍子去向她谢罪好不好。”
郑谐终于睁眼看了她一眼:“不用,没打算见她第二面。你今天怎么会一个人在那里?还有,你受什么刺激了?”
“什么事也没有,就是觉得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筱和和含糊不清地说完这话,也沉默了下来。
郑谐转头看筱和和,她也闭着眼睛假寐,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如小蝴蝶一般。他很少见她化这么浓的妆,也很少见她穿连衣裙,而且这么正式,连短短的头发都梳成一个小小的髻,显得成熟了许多,只是那几个脑后的鱼形发夹令她的本度装成熟再次破了功。
那些彩色硬陶的鱼夹子是和和自己做的,因为钢丝十分硬,还逼着他帮忙,让他拿着钳子重温了一回手工课。而那件浅黄色的连衣裙是和和毕业那年要参加第一次面试时,他送她的礼物。
其实他就陪着和和逛了那一次商场,亲自替她买过这一件衣服。当年和和的首度面试很惨败,令她打击甚大。一个月后,和和又见到当时的主考官,鼓足勇气问自己失利的原因,结果很令和和吐血,只因为她身上那件几万元的衣服,令人家觉得,这女孩子是过来玩的吧。
于是那一回和和恨透了郑谐,觉得他就是故意要害她,不让她留在那个城市。她一向神经大条,郑谐挑中这件衣服时,她才没留心多少钱,而且郑谐很快就撕掉标价签了。后来这件衣服她也只挑她很讨厌的大场面才穿,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他们中间放着和和的包,很大的一只,用很多乱七八糟的布拼起来的,是和和自己一针针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筱和和是个奇怪女子,有时候笨手笨手,什么都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也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而已,不会收拾房子,她那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有时候又非常的手巧,给她一堆布,她用很短时间便能做出很多惟妙惟肖的布娃娃,甚至会自己做衣服。
和和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拜筱和和总是乱七八糟没条理,找什么东西都要翻箱倒柜所赐,他常常有幸欣赏到和和包里的风景,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布袋子无数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御寒外套,甚至还有小型的布偶玩具,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明明乱得不成样子,竟然还分门别类地装着,从来不会弄错。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非常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一看便知是地摊货,不会超过三十元,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天然矿石,这样倒算是无价品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竟非常协调,也与她相得益彰。可见人的审美品味也会因为习惯慢慢被同化的。
郑谐收回一直打量和和的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拷不出。但他也不想就这么便宜了她,过了片刻,悠悠闲闲状似不经意地说了句:“筱和和,你今天气走的那女的,是我表姐找来的人。等她追究时,你负责去摆平吧。”
“谁?蔷薇表姐?”筱和和蓦地睁大眼睛,后背开始冒汗了。她开始相信,郑谐故意陪着她一起暖昧,不跟他那相亲对象说明事实真相,分明就是想借刀杀人,故意害她犯错误。
和和一紧张,郑谐的心情就开始变好,笑得很愉悦,“你别怕,我表姐一直挺喜欢你的,不会把你怎么样。”
他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车子开到筱和和的家,跟着筱和和上楼,指使她给他煮面条,泡牛奶,去他家帮他找出新的毛巾和牙刷并且消好毒,因为他被和和害得没吃饱,并且很失气质和风度,所以和和应该补偿。
筱和和咬牙切齿地一一照办,等把热腾腾的面弄得稍稍凉了一些终于可以吃时端到郑谐面前时,郑谐却已经在她的沙发上呼呼睡着了,领带都没解,眼底有些微的阴影,想来真的是累了。
和和往他身上丢了一条凉被,自己去洗澡。
她洗澡很磨叽,等出来时,郑谐已经不见了,面也被吃光,最算得上奇迹的是,水槽里没有碗,郑谐竟帮她洗了。
然后她很吐血地发现她自己制的可爱的陶土猫冰箱贴的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用极为清峻挺拔的字迹写着:明天早晨8:30我过来吃早饭。下面列着他的早餐菜谱:小米粥,油饼,鸡蛋……等等等等。
真是……靠!
8-无聊而和谐的一双
只要是人都是有弱点的,无论他外表看起来多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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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早晨,按惯例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筱和和手忙脚乱地提着一堆早餐往楼上跑。
外面下着雨,她一边收伞,一边小心地保护着手里提的几包东西,肩膀和裤腿被淋湿了,但也顾不上。
她跟郑谐在一起时,腕上都要戴一块表,时时提醒她时间。刚才看了一眼,还差五分钟就八点半了。
真是奇怪。郑谐明明就从来没有跟她发过火,也很少给她脸色看,但她就是有点怕他。
或者也不能算怕,因为和和敢跟他斗嘴撒娇,敢当面骂他是坏蛋加笨蛋,愚人节耍花招整过他,甚至还敢像昨天那样捣乱他的正式约会,但是她却不敢违抗他的话,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但又很快地被自己强硬地压熄了。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都是很大度和很看得开的人,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的。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就算赶不及,至少也得让郑谐看到她在努力地弥补迟到的错误。她上班迟到都犯不着这么卖力。
扼腕啊,郑谐这么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为什么不物尽其用地去部队呆着,而混在民间作奸商,真是暴殄天物。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现在她可知道低层或者小高层楼房的好处了。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令她一度觉得自己跑步迈入中产阶级了。
但其实也没花多少钱,当年与母亲住的房子的拆迁补偿金可以抵扣掉大半,母亲又帮她交了剩余房款的一半,建议她其余款项办贷款,这样可以让她体会一下生存压力,也可以改一改她乱花钱的坏习惯。
她一个人豪情满怀地去办手续时,开发商竟满脸堆笑地跟她讲,他们有几个内部优惠名额,因为他们老板和郑先生是朋友,所以给她一个名额,七折优惠。
和和大惊。这家开发商一向牛气得要命,优惠与促销少少,对销费者摆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卖方市场姿态,买房时她早晨五点起床,排到中午十二点才挨到了楼号,现在竟这么热情地朝她挥橄榄枝?打倒特权阶级!
这下子,不只不用她掏钱,而且还富余了一小笔。后来她旁敲侧击从郑谐嘴里也没挖出什么内幕来,只好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一回天上掉馅饼。
代价也是有的,后来郑谐也买了对门的房子,又长期闲置,于是她顺理成章地充当了他的管家,替他去交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请钟点工帮他定期打扫,他一个月至多只住两三天而她也要经常帮他晒被子换床单往食品柜里塞吃的,虽然花的都是他的钱。
和和常常感慨,郑谐明明有那么多聪明能干的秘书,又特别鄙视她的理家本领,为什么这么爱整她。有时候她为了气郑谐,就故意给他换上粉红心心的床单、梦幻的蕾丝桌布和凯蒂猫抱枕,他也不恼,只板着脸让她十分钟内给他清理干净。
和和三步并两步地小跑,终于到了家门口,定了定神,还没好好喘上一口气,背后的门卡一声开了,郑谐果然穿戴整齐地准时出来。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这若是在公司里,郑谐会是一位多么苛刻的老板啊。虽然韦之弦从来没有抱怨过,但和和想,韦秘书想必日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和和觉得韦秘书真是太忍辱负重了,竟然受得了郑谐这么多年。
筱和和边偷偷地打着呵欠,边一脸敬佩地欣赏郑谐斯文的吃相。
她吃饭特别快,因为她爱睡懒觉,早一分钟都不愿意起床,所以养成三分钟就可以搞定早餐的习惯。今天她为了不让郑谐念她不够淑女,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无奈,无论长城还是金字塔,可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
其实郑谐吃得并不慢,但他吃相向来从容,穿着短T恤和居家裤吃油饼稀饭,竟也如在顶级法国餐厅一般,而且看起来还相当地顺理成章般地自然。
筱和和又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关于气质问题,虽然先天条件很重要,不过若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塑造,应该收效也不赖。等她有了孩子,不妨就照着郑谐的成长模式来培养吧。她天马行空地想出好几种如何栽培气质型婴儿的方式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委实是无聊至极,而且似有充郑谐的家长占他便宜之嫌,于是心虚地看向郑谐,恰好他此刻也抬起眼来:“大清早就这么哈欠连连?你昨天几点睡的?”
“十二点。”看他一脸不信的样子,又改口:“一点?两点?”继续改:“可能是三点吧。”
郑谐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斜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那一瞥令和和自觉有愧,其教导功效比他直接开口训她更厉害许多,郑谐对付她越来越有省力气的办法了。
虽然和和不够淑女,但拜有气质的郑谐的调教,有很多规矩她也是很自觉遵守的,比如尽管此刻她十分不耐烦,想睡回笼觉,但仍是老老实实地托着下巴坐在郑谐对面等他吃完饭,脑子当然就不用那么规矩了,下午是跟荏苒一起逛街还是在家里睡觉呢,晚上那部每日上演天雷阵阵的电视剧终于在大结局了,她被最后一击后也可以功德圆满啦,还有她最近追的那篇文貌似要有个坏结局,她是不是该立即弃坑以求自保呢?对了,那有型的男猪角跟郑谐的外型气质都挺吻合的,每次追文时她都自觉地将那角色与郑谐对起号来,不过那男猪很黄很暴力很变态,她是不是太不厚道啦……
神游太虚的筱和和终于回神时,愕然发现面前的桌子已经很干净了,郑谐竟然在厨房帮她洗碗和整理厨柜。天啦,她捏自己的胳膊一把,疼,所以不是做梦。又瞅向窗外,雨还在下,但不是红的。和和迅速地弹起来凑到郑谐身边,堆出一脸虚伪的笑:“我来我来。这怎么好意思呢。”
假客套总是比没客套好吧,有气质的人都吃虚伪这一套。
“只是做个示范给你看,厨房要这样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筱和和,你这么邋遢,将来嫁得出去?”
“呃。”又挨训了。筱和和摸摸鼻子,灰溜溜地躲到离郑谐最远的地方,还没到目的地,就听到郑谐变了音的声音:“筱和和!这是什么鬼东西!”
能让郑谐变色的东西太少了。她心里一慌,迅速冲出去,只见她从荏苒家抱来的小幼猫正咬着郑谐的裤角荡秋千,而郑谐的脸都白了。
她怎么都忘了这件事了,早点跟郑谐说家里有猫,郑谐今天大概就不会来捣乱她睡懒觉了,扼腕啊扼腕。
和和小心地把只比她的手大一丁点的桔黄色小猫托到掌心,端到郑谐面前,郑谐向后退了一大步。
“不要怕嘛,小宝还不到两个月大,不会咬人的。是不是很漂亮?”和和献宝一般。
“小宝?”郑谐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呀,和和深感自己记性太差。郑谐咬牙的表情令她隐约地记起,郑谐以前似乎有个小名就叫“小宝”,不过也不知这名字犯了他的什么忌讳,总之后来他想方设法地将这有损他气质的小名儿成功地淹没于历史之中,于是据说大约从他七八岁以后,就没人再提他的这名字了。
这可怨不得筱和和记性不好,郑谐七八岁时,她才多小啊。但她还是很善解人意地跟郑谐商量:“要不,叫它小小宝?”
“就叫‘小宝’好了。”郑谐强装大度地说。“让它离我远点!”当猫小宝差点伸舌头舔一口郑谐的手时,他的嘴唇都有点白了。
郑谐回到几步之外自己的家。
本来他是想在和和那边呆上一上午的,因为和和的家乱归乱,但是很舒心,满眼都是明亮又柔和的色彩,满地都是柔软的坐垫和靠垫,随便伸手一捞,都能捞到有趣的东西,非常适合休闲。但既然突然窜出一只猫小宝,而和和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决定还是撤离的好。
外面的雨还是很大。郑谐非常讨厌下雨天,一下雨他心情就不好,其恶劣程度与雨势成正比。
本来今天该回去拜见老爷子,所以他把所有的事务都推了,但老郑同志自己有事,郑谐的行程只好取消,于是有些百无聊赖。
郑谐自己都承认,他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虽然似乎样样精通,却没有一样是自己喜好的,做事又非常有计划性和条理性,一旦计划被打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他把地板拖了一遍。他记得和和说每周日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不过此时他无事可做。又到处转着看了一下,虽然和和自己把家弄得很邋遢,却把他这里打理得很干净整齐,其实他这边什么都没有,的确也没什么可以弄乱的。
然后他坐下来看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除了奥运会,就是无聊的电视剧,实在没什么兴致。他锁定一个妇女购物频道看了二十分钟,觉得自己无聊到极点了,还不如到公司去看文件,但看了看窗外湿漉漉的一片天地,很快打消了念头,又开始换台。最后终于发现有个频道在播83版的《射雕英雄传》,他终于安定了下来。
郑谐看了很久的电视,看得很专注。后来门轻轻地响起来,三下,停很久,又三下,像鬼鬼祟祟的暗号,也像小猫的爪子在门上挠一般,除了筱和和,没有别人。
“你不是有钥匙?自己开吧。”郑谐提高了声音对着门外说,懒得动。
门果然开了,筱和和先把上半身侧进来,探头探脑。
郑谐喊住她:“等等,你的猫禁止入内。”
“没,它睡了。它才不稀罕你这个阴森森冷冰冰的家呢。”
筱和和趿拉着拖鞋踱进来,抱着一只玻璃瓶子,腋下夹着大本子。
“那你来干嘛?”
“天太热啊,你这里开着空调嘛。”
“筱和和,你进步不小啊,什么时候这么有节俭意识了。”
“现在整天都拉闸限电,工厂都没法正常开工了。这么严峻的用电形势,我却自己为了享受呼呼地吹着冷风,心里多过意不去呀。不过到你这里蹭冷气没关系,反正是你开的。”筱和和边解释着边大摇大摆地把自己丢进郑谐那软得像摇篮一样的皮质单人沙发里。她身材小小,几乎把自己埋进去。
“谐哥哥啊,你这个又昂贵又有品味的家,只有这几只沙发还比较有人情味。改天你若要把这房子送人,记得把这几只沙发留给我吧。”
“我为什么要把这房子送人?”
“万一你想打发你的哪位难缠的女朋友……”
正捏着遥控器的郑谐把电视音量一下子调到老大,瞬间盖住了筱和和的声音。
被突如其来的大声音吓到的筱和和立即捂住了耳朵,同时也闭了嘴。她记性真糟,竟又忘记了,这种天气郑谐总是很不可理喻,行为非常反常的。瞧,刚才帮她收拾厨房,现在又连玩笑都开不起。
更年期!
她在心里腹诽了他一句,面上却朝他灿然地笑笑:“你要不要喝柚子茶?我自己做的。”
郑谐瞥了她一眼,没作声,但把电视音量又重新调小了。
筱和和讪讪地抱着瓶子自己吞了几大口,将拖鞋踢出老远,把双腿都卷到沙发上来,摊开自己的素描本子开始继续完成她的工作。
她才画了几笔,手在空中顿了顿,想了想,把本子轻轻放到一边,光着脚去分别捡回刚才踢出一两米远的两只鞋,很整齐地摆到沙发下面,又坐回刚才的姿势,重新拿起素描本和笔。
她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郑谐。郑谐很专心地盯着电视屏幕,根本没看她。
9-你该有个女朋友了
谈朋友这回事要讲个天时地利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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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和和在郑谐的沙发上弓着身子曲着腿,用铅笔画一组形态各异的小猫。
她学的是美术专业,做的工作是平面设计,很对口。因为没太多的进取心,又遇上一个很有人情味的老板,所以并不辛苦,有很多的空闲时间,间或还可以赚点外快,比如现在。
郑谐的这组沙发真是舒服,非常符合人体力学,像大摇篮一样正好可以容纳她。她一边琢磨着等郑谐不在家时,是到这边来享受这个沙发好呢,还是偷着搬一只到自己家去比较好,一边斜瞄坐在旁边另一只沙发上的郑谐。
郑谐的姿态也不再像平时那样一本正经,懒懒地半躺着,枕着自己一只胳膊,一只脚蹬在沙发前的矮桌上,眼睛半阖着,似睡非睡,很颓的样子。
她灵机一动,悄悄地把身子转了三十度,翻开新的一页,迅速地把郑谐的那副颓废又有型的姿态勾勒下来,又在旁边照着那动作画了一只正在看电视的猫。她非常满意这个新造型。
她的任务是画一组十二只有气质的猫,刚才正灵感枯竭呢,倒是忘记眼前有一个现成的气质标本可以给她作参考。和和琢磨着,怎样能骗郑谐再换个动作给她临摹另一只小猫,却发现郑谐似乎朝她的本子瞥过来,她迅速合上速描簿,抬头向他假笑。
郑谐讨厌猫,若是看到她公然跑到他的地盘上来画猫已经会很恼了,如果再发现她还照着他的样子画成猫,那他铁定要找她的麻烦了。所以,绝不能让他看见。
关于郑谐怕猫,这是个不多人知道的秘密,大家顶多知道他不喜欢猫而已,见到猫立即避到三米之外。再多心些的,会猜他大概对猫过敏。
毕竟,郑谐一直是“勇敢”的代名词。他上高中时有一回被困在失火的教室里,在众目睽睽下沿着窗户从四楼爬到二楼后轻轻巧巧地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就在去年他们一堆人去探险爬山,遇上像两根手指一样粗的蛇,郑谐面不改色地在女子们的尖叫声里一把捏住蛇的七寸把它扔下山崖。
所以,谁能相信,他竟然怕猫,而且连不足两个月的小猫咪都怕呢?简直要笑死人了。
郑谐早就察觉到筱和和在鬼头鬼脑地研究他,又遮了她的画不让他看,一脸心虚状,想来是没干好事。
和和只穿了宽肩带的麻质印花小背心和牛仔短裤,曲着一只腿缩在沙发里。他一直觉得和和虽然瘦,但是并不算矮,如今才发觉,她长得真是十分的小,小鼻子小嘴,细胳膊细腿,手和脚也比正常女子小一个尺码,而且腿和脚都非常的白,白到几乎刺眼,大约因为她夏日都只穿牛仔长裤和运动鞋,没机会见到阳光。此刻她正把身子七扭八歪地折在沙发里,甚不端庄,另一只脚搭在沙发扶手上晃呀晃,晃得他犯晕。
郑谐扭头看了她的脚一秒钟,没说话,又收回眼。和和立即极配合地把脚收回去拢成淑女状,撇撇嘴:“这里又没别人。”
郑谐还没发话,和和又先发制人:“又是这部老掉牙的戏,你都看一百遍了。”过一会儿又自言自语:“其实张大胡子那一部,比这个时尚多了。这一部看着多土气。”
“小孩子懂什么?”
“只有老人家们才抱着老东西不放。” 见郑谐不理她,觉得甚无趣,放了画本探身推他:“看奥运会吧,你怎么这么跟时代脱节啊。”
“我向来只要结果,过程不看也罢。”郑谐向侧斜了斜,成功将自己退到和和的魔爪之外。
“错。师太说了,姿态不好看,赢了也是输。所以过程比结果重要多了。”
“师太?灭绝老人家说过这话?”
筱和和无语。
“你要知道,这话本身就带一股酸意,因为不服气别人赢了,只好给自己的输找点漂亮借口,也就骗骗你这种没涉世的小孩子。”
和和张了张嘴,又闭上,再张开,终于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声:“代沟啊。”
然后和和继续作画,郑谐继续看他第一百零一遍的射雕英雄,只是在电视角落里开了一个奥运直播的小小画面,方便和和随时掌握比赛情况。
电视上,穆念慈正被杨康花言巧语地哄着,郑谐低声说:“傻妞。”
和和插嘴:“穆念慈才不傻呢,人生在世,难得找到一个爱自己的人,杨康虽然不是好人,但对她是真心的。”
郑谐顿了一下:“你这什么审美观啊。”
“你的审美才成问题。你喜欢的大英雄郭靖,又笨又呆,愚忠愚孝,他爱妻子和女儿又怎样,当初为了守约差点抛弃了黄蓉,幸亏他运气好,后来又为了信义要砍郭芙的胳膊。黄蓉多有灵性的女子,嫁了他之后就变得面目可憎了,而且生了郭芙这么没天分的孩子,真是人间悲剧。他只顾做他自己行侠仗义的大英雄,家人都变成他的牺牲品。”筱和和难得遇上辩论机会,一鼓作气。
郑谐很久都默不作声,和和突然意识到,她似乎犯了郑谐的忌讳,但说出的话又无法收回,只好嚅嚅地补充:“呃,说着玩而已。其实杨康是混蛋,我喜欢黄药师,多完美的极品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