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蜡黄的手像枯树枝一样牢牢擒着雁归的手腕,浑浊的眼睛直愣愣地瞪着她。雁归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旁,不挣脱,也不愿意再抚慰,她只是麻木地坐在一旁,感觉到那手掌慢慢变冷最后终于无力地垂落下去,生命已经从彻底老人身上流逝,她冷着脸轻轻把那还没有凉透的手放进被子里,慢慢地泪水一滴滴流下来。
她真傻,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这么多年,从懂事开始她就尽心尽力侍奉她,从没想过要图什么,只是觉得这是她的责任,她却在临终时分连她的人都认错!她只记得那个样貌普通、很少出现在面前的孙儿,她就这么伤害她。她知道她是会死的,人都有这么一天,这么活着,或许还不如死了好,可是她不是伤心这个,她为自己伤心,为自己不甘心,她又不是块木头,她的心也是肉长的,她也是个有感情的人,可为什么至亲的人就这么糟蹋她背叛她?雁归再也忍不住,流着泪走出家门。
大伟路过雁归家门口,看到有个单薄的身影蹲在墙边上,缩成小小一团,在黑夜里几乎让人以为是只可怜的、被抛弃的小动物。他迟疑一下,走过去,雁归听到声音抬起头,露出一张泪流满面的脸。大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她旁边蹲下,细声安慰。
“她走了。”
大伟默然了一下,老太太神志不清地拖了雁家这么多年,走了也不是什么坏事,可是雁归…,他只能说:“你别太伤心,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的。”
“我不是伤心这个。”
大伟很讶异:“那你伤心什么?”
“你不会懂。”
大伟想,当一个女人说你不会懂的时候,那男人就一定真的不会懂,所以他很聪明地选择了闭嘴。
雁归不肯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啜泣着,过了良久忽然问:“大伟大伟,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叫错我的名字,把我当作另外一个人?”
大伟对这个奇怪的问题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女孩本就奇怪,何况她在伤心之下问些奇怪的问题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会,我永远都认得你,你是独一无二的雁归。”
雁归认真地看着他,费尽全身细胞及精力来聆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她说:“大伟,日后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不要再让我爱的人背叛我!我受不了这个!”
大伟看雁归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一张小小的脸上几乎白得透明,那种娇弱几近妖异,又有一种阴郁,与平日里的文静贤淑大为不同,心中不由得一动,伸手揽住她瘦小的肩,让她把头靠过来。
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里仁巷很多居民过来雁家帮忙料理老太太的后事,他们看到两个孩子悲凄地依偎在一起的幕情景,心里不由得暗暗叹息。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岁的雁归悉心服侍老年痴呆的老太太这么久,遭了多少罪啊,临到人去了,换做别人松一口气还来不及呢,只有她伤心得跟什么似的,这么长情这么纯良的孩子现在哪里还有哟。
老太太的丧事办得很热闹,里仁巷的人们或许没钱也没什么素质,但却有热心和力气,大家说:“老太太过了七十才去的,也算是白喜事了。”于是雁家请了个班子来吹拉弹唱,又请辛苦了的街坊们来吃饭,弄到后来就真跟是个喜事似的。只有雁归依旧郁郁寡欢,整夜整夜跪在灵前为老太太烧纸,她的心在矛盾地挣扎着,她重重地伤了她的心,可是现在人既然都已经去了,又不希望她路上走得太寒碜。
丧事过后几天,雁归和姐姐雁茴搬进老太太那间简陋的小房间,他们原来三姐弟挤一间房,老太太的过世倒是让随着姊妹们年岁大了而越发显得尴尬的住房松弛了些。
入夜,雁归和雁茴一起躺在床上,过了一会,雁茴轻轻叫:“雁归雁归。”
雁归没有回答。
雁茴又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有反应。
雁茴蹑手蹑脚爬下床,钻到隔壁母亲的房间里,抱住妈妈睡下。
“妈,那间房阴森森的,我睡不习惯。”
“胡说,现在谁还信这个,雁归不睡得挺好?”
“雁归不怕让雁归去住好了,我要和你一起睡。”
母亲轻笑一声,在她身上拍一下:“你都了,怎么胆子还没有妹妹大?”
雁茴顿了一顿:“奶奶是不是有一枚戒指留给你?让我看看嘛。”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呢?那是老太太指名留给雁莱娶媳妇用的。”
“得了吧,雁莱才多点大,娶媳妇还早呢,以后我挣钱了还他一个就是了。我都成年了,单位上的女同事哪个没有一两件首饰,你也得让我充充门面啊。”
母亲犹豫一下:“不行,老太太临终前交给雁归让她给雁莱,雁莱年纪小倒没什么,回头给雁归看了不太好…”
雁茴一骨碌爬起来,熟门熟路地拉开床头抽屉,一伸手就把那个戒指拿出来戴进手指里:“看到就看到,有什么大不了的,您作主她能说什么?”她把手伸出来往昏暗灯光下比一比:“妈,你看看,多好看。”
母亲也坐起来,把她的手拿着端详一会:“嗯,真是好看。”
雁茴得意地一笑,把脸往母亲脸上蹭一蹭:“我像妈妈,哪里会不好看。”
母亲也笑起来,捏捏她的脸颊:“你们三个就你最像我,性子也像。这么着吧,你既然喜欢就先拿去戴着,我那里倒是还有个戒指,是你爸爸给我的,只是成色没这个好,以后留给雁莱娶媳妇好了,反正也是给外姓人。至于雁归…等过几年,环境好点再给她置办吧。”
雁茴高兴得很,一迭声说谢谢妈妈谢谢妈妈,想了想又说:“妈妈到时可别偏心,雁归有什么我可不能比她少。”_
母亲皱一皱眉头:“你说什么胡话呢?我心里最偏袒谁,你难道会不知道?”
说这话时,她的声音微微放小了点,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觉,或许她自己都对这种偏爱有些无能为力吧。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有厚薄,自己的三个孩子里,数老大最没心没肺,可长得最像自己,又是和丈夫感情恩爱时的结晶,最疼爱也是理所当然。至于老三,没生出这男孩之前,老太太也不知给她吃了多少排头,刻薄话从早听到晚,有了老三后她说话声音都能大些了,所以老三也是宝;只有雁归,那个孩子不是不好,可能就是太好了,什么话都听大人的,里里外外都是她,性子又有些沉静阴郁,沉默得不像这个年龄的小朋友,也不知道是缺心眼呢还是真聪明,倒是不讨人喜欢了。
那边娘俩说着体己话,也没留心隔壁屋里雁归悄悄睁开了眼睛,她怔怔望着天花板,角落里有个地方因为漏水形成了一块水渍,有些像一只小狐狸又像一张侧着的人脸在流眼泪。房间里透风,一阵风过来电线便不住晃动,灯泡摇来晃去,看着时间一长让她慢慢觉得头晕起来。
雁归从这天后对自家完全心灰意懒,她还是如平日里一样打点家中家务,只是寒了心。从此便加倍把心思放到大伟身上去,她是个死心眼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心里眼里便只得那一个。大伟到底是个男孩,年纪又不大,未免混沌一些,其实他能模模糊糊感觉到雁归的情意,因此隐约有一种被倚赖的虚荣感,却终是不太开窍,不过雁归细心体贴脾气又好,粘他粘得很紧,大伟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久而久之也就由着她去了。
这时他们已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巷子里的人们看着他们长大,觉得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便拿他们打趣,故意问:“大伟,你的小女朋友呢?”
刚开始这么问的时候大伟总是会愣一下,显得有些茫然,后来日子久了慢慢的也习惯了,再有人这么说起他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你说雁归啊?她在家里写功课呢。”
大伟或许还不能完全搞清情况,柳妈妈却是个最敏感不过的女人,十几年寡居的妇人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她几乎在雁归儿时就感到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儿子的爱慕之心,对此她只是忧心而并不感到欣喜。儿子是故去丈夫所留给她唯一的财富,已经是她生命里最后的火花,甚至比她的生命更加重要,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儿子的出人头地,有朝一日风风光光地踏出里仁巷。不可否认,雁归是个好女孩,但太早谈及感情,似乎并不利于儿子以后的发展,所以她对雁归几乎是献媚的表现一直是淡淡的。
雁归很惆怅苦恼,她不止对大伟,对柳妈妈也是投了一百二十分的心血,可是柳妈妈似乎始终不待见她。平日里但凡雁归爸爸从海外寄来什么希罕东西,家里按常分成几份,她从没给自己留过,全是毫无保留的送去柳家。那时候的外国货很希罕,几乎是有市无价,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真能让人把眼睛都羡慕红了,柳妈妈却一次也不肯接受。
有一次大伟生日,她送了他一副爸爸从荷兰带回来的世界地图,上面每个国家都是用各国标志来代表,比如荷兰就是一个风车的图象,中国是长城,埃及是金字塔等等,非常精致可爱,大伟爱不释手,直恨不得晚上都抱着那副地图睡觉。
谁知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送还给了雁归:“妈妈说太贵重了。”
雁归见不得心爱人那沮丧的样子,想了想,从大伟身上拔下一个扣子:“那就不算送的,这个扣子你也当生日礼物送我好了,我们是交换的。”
大伟当然知道这建议行不通,可实在舍不得那份生日礼物,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答案带回去了。
大伟回了家,吞吞吐吐把雁归的话学妈妈听,柳妈妈心里不由得想:“雁归这孩子也真是对大伟用了心了。”
她看到儿子眼中热切的渴望,也不忍心再勉强他,便让他留下了那副地图。可是真到了两个月后雁归生日那天,柳妈妈咬咬牙,把工资拿出了一半给雁归买了外套亲自送过去,雁归捧着那外套,心里像明镜似的清楚,这是柳妈妈不愿意儿子受她的人情呢。
可是柳妈妈归柳妈妈,她自个儿归自个,柳妈妈的态度雁归就当看不见,哪怕大伟不在也照常时不时地往柳家跑,顺便帮身体不好的柳妈妈做做家务,她觉得为大伟做任何事都是快乐的。说实在的,柳妈妈并不讨厌雁归,也感动于雁归对儿子的情谊,虽然为着儿子的将来着想不愿意他早恋,可也真抹不下面子把事情讲破或者喝斥她,于是事情就这么僵持了下去。
或许是上天看到雁归的执着,竟然真给了她一个绝好的机会。
高三那年功课紧,大伟开始寄宿,而雁归因为要照顾家里,所以还是走读。高考前十天雁归开始留在家里备考,这天晚上复习完了她又去柳家串门,看见柳妈妈正痛苦地蹲在地上呻吟,脸白得跟张纸似的,一脑门的汗,雁归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她扶到床上,一问才知道是胆结石犯了。那时候药店早关了门,雁归二话不说跑回家里把自行车推出来,连背带扛地把柳妈妈扶上后座,死命蹬着车去了医院。
急诊下来的结果很严重,要住院,不然就有生命危险,雁归马上说打电话去大伟的学校把他叫回来,但是柳妈妈拼死拒绝。
她说:“我就是疼死了也不能影响大伟的高考!”
雁归见她态度这么坚决,无奈之下只能应允,她说:“那好,大伟不在我来照顾您。”
说完这话她就回了家,柳妈妈头先还当她说客气话,没想到过不了多会她就把换洗衣物都清了过来。柳妈妈见她来回奔波得汗都粘到身上,不由得大吃一惊:“雁归你这傻丫头,你也得考试啊,还不给我回去。”
雁归理也不理,只当没听见,径自到床边检查了下柳妈妈的输液瓶就开始叫:“护士小姐,号床病人的点滴快打完咯。”
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柳妈妈先是劝阻,劝阻不了就给她脸色看,最后甚至开始骂起来,雁归都当作是耳边风,日夜陪伴在医院里,等柳妈妈睡着了才把书拿出来看看。她照顾过老太太有护理经验,性子又细心温存,经常会认真询问医护人员什么能吃什么要戒口,问了还仔细拿本子记下来,不知情的人都直夸柳妈妈生了个好女儿。
柳妈妈看着雁归忙进忙出,急得不知如何是好:“雁归啊,你这么对我,我要夭寿的哦。”
雁归说:“您别急,这都是我心甘情愿的,等您好了我就走。如果到时您还是不想我跟大伟走太近,我决不耽误他。”
柳妈妈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终于叹了口气。
高考结束后,柳大伟高分进入毗邻B市最好的大学,雁归却只考入了本市一个中等师范学校。
雁归家里对此并不失望,姐姐雁茴考了个中专,分配了个营业员的工作,弟弟雁莱成绩也是差强人意,雁归以后再怎么不济也是个小学老师,已经算是家里最好的了。雁归本人也不很失望,高考虽然输了,没能跟大伟一个学校念书,但是她彻底赢得了柳妈妈的心。
以前柳妈妈虽然不至于千方百计阻挠她来自己家,但是一直待她客气得不得了,总让人感觉怪怪的,就像是任何一个慈悲好客的主人对客人那样。但是现在她没那么礼貌了,有时候会吩咐她:“雁归,待会陪我去菜市场买菜,篮子怪重的,提不动呢。”
又会把她找来,给她量尺寸:“天气冷了,我得跟你和大伟一人织件毛衣才行。”几乎像她自己妈妈一样,那种把她看作自家人的感觉让雁归心里几乎要乐开花来。
无限失望的只有大伟,他万分愧疚地说:“雁归,要不是因为我,你可以念更好的学校。”
雁归轻快地笑笑:“有什么关系,分那么清楚干吗?”
雁归现在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大伟家里登堂入室了。她经常待在柳家,柳妈妈身体不好,她就把粗活重活全包揽下来,周末和柳妈妈一起等大伟回来,听他讲学校里的新奇事。
里仁巷里的居民们都把她看作是大伟的准媳妇,还有多事的人问柳妈妈几时能吃到他们的喜糖,柳妈妈一反以前讳莫如深的态度,思考一会后笑呵呵回答:“可能还得过几年,总得毕业了工作稳定下来吧,到时有喜事少不了还要麻烦街坊邻居啊。”
邻里们热情地回应着柳妈妈,都羡慕柳家预定了个这么出色的媳妇,雁归得到长辈鼓励,大伟对她女朋友的身份似乎也从不反驳,于是她开始想象着自己穿喜服的模样,有时候对着镜子也会笑出来,成为大伟的新娘,已经成为一道最甜美的诱饵,时刻蛊惑着她的心。
想一想,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第五章 雁归1
雁归进入大学后开始了寄宿生活,个人一间房间,她没过过这种亲密友爱的群居生活,一切都觉得新鲜有趣。
靠窗的下铺崔成英是个北方女孩,高大健美,爽直泼辣,说话清脆动听,一开口便像放连珠炮。雁归很少认识这么直率的女孩,在成英面前她的个子显得很娇小,崔成英说话非常喜欢用大幅度的夸张手势,甚至有时一激动起来会伸手把她搂到面前说:“嗨,你听我说…”_
雁归每每这时便会汗颜:“我在你面前像只鸟似的。”
成英咯咯笑着问:“那么小鸟儿似的雁归有没有男朋友?”
雁归不习惯这么直接的问话,不由得张目结舌,但还是含羞点头。_
成英很神往:“什么样的男孩才配得起你?”
雁归笑着不肯说。
成英说:“嗯!那小子太有福了,如果他以后敢对你不好,我咬死他!”
雁归由衷的喜欢这个干脆利落的女孩。
另外还有个女孩叫钟爱,也是个很抢眼的女孩。
“钟爱。”雁归刚进宿舍的时候对着自己上铺贴着的名字标签好奇地念了好几遍,名字都这么钟爱,想也不用想肯定是家里的宝贝了。
正想着,几个家长模样的人提着大包小包簇拥着一个漂亮得像洋娃娃般的女孩走进宿舍,其中一个衣着富态的妇女看到钟爱的床铺马上喧哗起来:“怎么会是上铺哦?还是靠门的上铺!多不方便,小爱晚上最喜欢翻身,掉下来怎么办?”
那女孩皱了皱眉头,拉拉自己的白色公主蓬蓬裙不做声,她的面颊略带一点点婴儿肥,皮肤吹弹得破,皱眉的同时小小的嘴唇会撅起来,可爱得不得了。
钟爱妈妈不肯善罢甘休,又问旁边的中年男子:“你怎么搞的啊?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不是给学校说好了么?”
她那带有明显南方腔调的尖细声音让周围的人包括钟爱都尴尬了起来,雁归低头安静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拿出床单准备把床铺铺好。
“哎,小姑娘,你是我家小爱的下铺哦?”
“嗯。”雁归点点头。
“这样啊,同学,我跟你商量个事情啊。”钟妈妈马上凑过来:“同学之间是要互相友爱的,是不是啊?我们家小爱身体呢不是很好,晚上经常要起身的,她睡上铺不方便哦…”
雁归不等她说完,马上主动说:“我跟她换吧。”
“不用不用。”钟爱觉得不好意思,着急起来。
钟妈妈连忙抢到她前面:“哎呀,那就太谢谢你拉,到底是大学生拉,素质很高的哦。”
后来成英很不屑钟爱的妈妈,悄悄骂雁归:“你怎么这么笨,别人说什么你就是什么,凭什么跟她换。”
雁归笑了笑:“又不是吃什么大亏,算了。”
成英拿手指尖戳雁归的额头:“你这个人啊…”
几个年龄相仿的女孩住在一起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她们经常会在一盏绿色的玻璃台灯下彻夜长谈。成英总是活泼的,她特别爱笑,笑起来嘴边会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宿舍里因为有了她气氛也欢乐了很多。成英说话时手上也静不下来,台灯上那个透明的开关被她捻开关上捻开关上,有时候又把脸搁到台灯上吐出舌头扮女鬼吓人,那桔色的光线一明一灭晃到对面钟爱的眼睛上,让她睡不好觉,钟爱只好郁闷地从床上爬起来加入到大家的谈话中。成英还会故意就着这么诡异的光线说鬼故事,弄得整个寝室发出哀鸿遍野的惨叫声,又或者竟然说两个荤段子出来,听得女生们一个个面红耳赤。雁归看着她们嬉闹,竟然有一种比家里还要自在友爱的感觉,对于这种难得的感觉她决定一定要好好的珍之重之。
师范学校里女生多,男生少,偶尔有几个出类拔萃的自然是所有女生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在夜晚的女生秘密谈心时间里,体育系的李政是被谈论次数最多的。
“哗,身材多漂亮。”
“别的篮球队员傻高傻高的,只有他个子高还那么灵活,篮球不知打得多漂亮。”
“嗯,而且他的脸也很英俊。”
男人的话题是女人,女人的话题也只有男人,雁归笑一笑,这个问题她不参加讨论。
崔成英说:“你不觉得他很帅?”
雁归说:“我觉得他运气很好,很多女孩爱慕他。”
“你说他最后会选谁?”
“我怎么知道,反正不会选我。”
“为什么呀?雁归,其实你挺好看的,人品又这么好,就是太不爱打扮,南方女孩很少你这样的,你要打扮起来,不比钟爱差。”
“我没时间也没钱,而且我也不喜欢他。”
“得了…我把化妆品给你用,啊,等等啊,雁归…”
雁归并不是开玩笑,她的确既没时间也没钱。大伟在大学选的科目是国际贸易,成绩优异,不久又进了学生会,在一次英语辩论赛里勇夺第一,很快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雁归喜悦地分享着他的成功同时也分享了柳家的经济负担,大伟没时间去打工,她默默地做了两份家教,帮柳家贴补家用;除此之外,她还要努力学习,大伟那么优秀,她不敢让自己有丝毫倦怠,也不允许自己丢大伟的脸。为了他,辛苦也是一种快乐。
李政最后的选择是钟爱,大二那年,他们公开走到了一起。这个结果并不让大家意外,钟爱本来就是系里最漂亮的女生,也最会打扮,说起话来像她妈妈一样带着糯糯的南方口音,娇得像个洋娃娃。她和李政在学校里是一道漂亮的风景线,男的高大英挺,女的娇小美丽,每当钟爱撒娇发嗔时李政便手忙脚乱,让女孩们羡慕不已。
钟爱因为家境富裕,从小娇生惯养,本来在宿舍里就娇气,现在交了出色的男朋友,越发故作矜持起来。甚至到了吃饭的时间,雁归若叫上她一起,她会说:“你们去吧,食堂人太多,我才不耐烦排队——待会李政会给我送过来的。”
成英有些不服气:“她有什么?李政眼神不好。”
雁归说:“你喜欢他?”
成英不屑一顾:“我才不喜欢眼神不好的男人。”
成英后来也加入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她个子高挑修长,穿起篮球短裤露出两条小麦色的长腿,令所有的女生妒忌也让所有的男生的眼光跟着她转。
雁归问她:“这么多人追求你,你挑哪个?”
成英笑笑说:“最起码要高大、帅气会打篮球的。”
雁归也笑了:“那放眼望去岂不是只有一个,可是你又说了他眼神不好。”
成英神秘地冲雁归眨眼睛:“他如果换个女朋友,我就不会说他眼神不好了。”
过了没多久,李政真换了女朋友,成英做了让雁归和所有人张目结舌的事情,她把李政抢了过来。
成英的行为让雁归又震惊又恼火,虽然说爱情是无罪的,但是没有什么爱情可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她不能制止她,但是起码可以不再理她。
成英追着向她解释:“我知道不该瞒着你,可是你若知道一定不会同意我这么做。”
雁归说:“你不必向我解释,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成英犹自挣扎:“雁归,大学里面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雁归淡淡回答:“是吗?所以你抢别人男朋友需要向我汇报?不,我不用知道,我也宁愿不知道。”
成英很沮丧:“雁归,你没必要抱有这么强烈古板的正义感,李政和我更加吸引,我们有一样的爱好,彼此了解。”
“但是他们盟约在先。”
“可那是个错误。”
“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誓言负责,这不是一句错误一声抱歉就可以偿还的。”雁归的思维几乎要混乱,她不清楚为什么成英放着那么多追求她的男孩不要,偏偏要去抢朋友的。
雁归和成英的友情淡了下去,因为觉得被难得的友谊背叛,她开始过起独来独往的日子,但是她同情钟爱,时常会去安慰她。她认为像钟爱那种完美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受到这种打击会一蹶不振、痛不欲生,可奇怪的是除开最初的震惊后,钟爱并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雁归原以为她必须要一年半载才能恢复,但是钟爱落落大方地对大家说:“他选别人是他的损失,大把比李政好的男生追求我,我可以尽情挑选。而且我也不会怀恨他们,没有这个必要,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她的口气里充满遗撼,却没有任何怨恨。
虽然以前钟爱不讨人喜欢,但弱者总是让人同情的,何况她这次这么落落大方,很有大将之风,大家都开始对她刮目相看,由衷的敬佩起来。成英本来觉得抢人男朋友并不丢人,现在也觉得自己不磊落,宿舍里见到钟爱总是讪讪的。
只有雁归敏锐的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她有些不安,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只觉得事情总是蹊跷。钟爱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其实经常在梦里啜泣,有次甚至哭出声来,雁归从床上爬下来递给她一张纸巾,钟爱终于忍不住搂住她的肩膀饮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