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室的灯再次亮了,很多人也赶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一丝人气,冷得像是在冰窖里。有人轻轻搂着我的肩膀把我按到椅子上坐下,我看了一会才认出是静仪。


“姐夫福大命大,肯定会长命百岁,化险为夷的。”

我定定地看着她,从来不知道静仪有一天说话会这样讨我的欢心。

“是啊,为董事长主刀的医生是本市最著名的外科大夫,您可以放心。”这次是张熹,我想我要记得提醒之牧给他加薪。

时间变成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一秒一秒,一分一分地凌迟着我的心,瑛姑一夜白头原来是有道理的。中途张熹买来了饮料和食物,我勉强喝了一口又吐出来:“太难吃了。”静仪抱歉地望了张熹一眼,我知道自己不对,但是已经没办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我以为已经等到天荒地老的刹那,手术灯终于熄灭了,医生走出来。


“哪位是病人家属?”

我马上站起,又哎哟一声跌坐下去,原来腿早已麻掉,静仪连忙扶起我。

“病人内出血,肺部出现血胸,脾脏破裂,我们已经摘除了他的脾脏。因为大出血,而且病人本身对麻醉有轻微过敏,所以手术中一度有心跳停止的情况…你应该告诉我们。”他责备的望着我。


之牧对麻醉过敏?我不知道,我竟然什么都不知道,我不了解他的一切:“那…”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音竟然完全嘶哑。

“你要有心里准备。”他不带表情地望着我。

准备?什么准备?我的思维一片空白,智商降到零,完全听不明白医生的意思。医生走了,有个小护士过来拿张纸让我签字。我怔怔地望着那张纸,每个字都认识,但是合拢在一起就不能理解。努力眨了眨眼睛,我看到上面写着‘病危通知单’。


我尖叫一声歇斯底里地把那张纸往地上扔,它飘飘忽忽地不肯着地,就像我的心一样。护士惊恐地退了一步,静仪马上按住我说:“我来签吧。”

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恐怖,因为护士建议:“最好为她注射镇静剂。”

我深深吸了口气,慢慢退到椅子上坐下,把头埋到膝盖上:“我没事,真的…很快就好。”我必须冷静,必须镇定!我不能让恐惧击倒,也不能哭,因为泪水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没有人可以给我依靠--当然只是暂时没有人可以给我依靠,等之牧醒来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我可以躲到他怀里哭个痛快,但在这之前我必须独自坚强。


“大姐,你得去休息,这十几个钟头你绷得太紧了。”

原来手术动了十几个钟头,我到底有多久没有合过眼睛了?可我一点都不觉得累--他,正在生死边缘游走,我怎能有资格说累?自认识他以来,一直都是他在照顾我、保护我,现在该轮到我了。我站起来换上消毒衣走进病房。


之牧静静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脸上的颜色和枕头一个样,乌黑的头发零乱散开,薄嘴唇青白得没有一丝生气。他的鼻子与嘴里都插了管线,通向一台台跳跃起伏的仪器。我缓缓走过去,护士看我一眼:“是病人家属么?”


我点头。

“他现在昏迷,不过你可以握握他的手,或许他能感觉到你。”

我坐下来,拉住他的手,只觉得一阵冰冷,我开始哭起来:“对不起…对不起,求你发发慈悲不要离开我…”

死守在之牧旁边一日一夜后,筋疲力竭的我终于被拖去打了镇静剂,他们把我安置在隔壁病房里。昏睡了不知多久醒来时,静仪焦急地候在一边,看到我睁开眼睛,她松了口气。


我一边低下头找鞋子一边问:“之牧还好吧?”

“姐夫没事,昨晚醒了一会,医生已经把呼吸管摘下来了。”

我觉得有些头昏脑涨,于是到洗手间去洗把脸,看到镜子里的人不禁吓了一跳,惨白憔悴、篷头散发,丑得像个鬼,原来我竟是这种德行?我连忙拿起台上的梳子狠狠梳理头发,之牧一向喜欢我漂漂亮亮的,我不要吓到他。


“虽然已经脱离危险,但情况还是不太好,姐夫对麻药反应重,昨天吐得很厉害,神志也不太清醒,医生说等麻药完全醒了会更麻烦。大姐,现在这种时候你一定要保重身体,千万别…”


我的手忽然一颤,梳子上一大片黑云,我掉头发了。

“你那时候…也是像这样掉头发的么?”

静仪跟着我进来,看到梳子上、洗手盆里密密麻麻的落发呆住,然后眼泪汹涌流出。我随手找根绳子把头发绑起来,拍拍她的手:“傻丫头,哭什么,最痛的是你姐夫,他都没哭呢。”然后我往外走,静仪忽然在身后颤声问:“大姐…你其实很爱姐夫吧?”


我停顿一下:“是!对全世界所有人的感情加起来再乘以十,也不及爱他一个人那么多。”我是天底下最蠢的人,走了许多岔路兜了很多圈子,对他的爱要到这种生死关头才能察觉,原来他根本是我生命中的灵魂,我现在是自作自受了,不管多大的苦,多深的痛,多么浓烈的悔恨,我都必须咬牙吞下。


我和静仪来到之牧的病房里,原以为他还在昏睡,没想到竟是昏昏沉沉醒着的。特护喂他吃了一点苹果泥,但是他又吐出来,秽物弄到枕边和身上。特护想用湿毛巾为他清理脸上和身上的污浊,他不安分地扭动抗拒着,可力不从心。


我叹了口气,知道为什么,之牧一向有洁癖,家里的床单两天就要换,衣物穿一次要清洗,他连岳父布菜都不肯赏脸--这样的人怎么会让陌生人对他任意摆布,哪怕是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他依然反感得厉害,这个乖僻的男人啊。


“我来吧。”我走过去,接过护士手中的毛巾,用最近的距离俯下身子贴近到他耳边,轻轻说:“之牧,是我,静言。”

他侧了侧头,眼睛有些迟钝地转向我,喉咙里咕噜咕噜作响,我看到他一身的冷汗。我的眼泪猛然涌入眼眶里,几时见到过这么狼狈无助的刘之牧?而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那一刻我没有任何把握,他认不认得我?即使认得,他还愿不愿意让我陪伴?但是听到我的声音,他似乎舒了口气,不再挣扎,任我用毛巾擦拭他的脸和被单下半裸的身体,我也长长地舒了口气,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往下掉。还好,他还肯给我一个机会,哪怕只是这一瞬间。


之牧终于完全清醒过来,碍于他的体质,即使注射了抗过敏药物,对麻醉药品的使用仍然相当谨慎,他痛得时常痉挛。我日夜守侯在他身旁,不眠不休地照顾,为他梳理头发、擦拭身体、伺候他的大小便,他痛得厉害时我会把他像孩子似的拥在怀里,一边流眼泪一边柔声安慰,他痛苦扭曲的面孔会在我的喃喃低语中渐渐平静。但有一次他在抽搐之下突然一口咬住我的脖子,虽然很痛我却没有挣脱,心里还有少少欣慰,起码仁慈的上帝还让我陪着他一起痛楚,让他依赖我。那些日子里我和他可谓是水乳交融,我即是他他即是我,他痛我会跟着痛,他舒坦我便放松,如此的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我拒绝与外界的一切接触,只是单纯地守着他。有时凝视着他的睡颜会想起那首很古老的情诗:你浓我浓,忒煞情多…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泥,呵,原来就是这么回事。


咬我过后他用歉疚的目光望着我被包扎的颈边,我笑笑:“如果你从此养成习惯,或许会被送进科学院研究是不是吸血伯爵的后代。”

他转过头不理我,自从他清醒后几乎不与我说话,也没有什么好脸色对我。患难见真情,虽然过往的芥蒂在生死面前已经无足重轻,但我知道他还没能完全消气,就这么轻易地原谅我显然心有不甘,而且找不到一个光冕堂皇的理由收回曾经说过的话--更或者他并没有打算收回?我也不着急,更不敢主动提起车祸前的争吵,只要他能好起来,只要他快乐地生活在这世上,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介意。


直到有一天…

那天从医生办公室出来,我以为之牧睡着,因此放轻了脚步来到病房门口。门是阖着的,我轻轻扭动门柄,打开一条缝,特护不在,只有静仪陪着之牧在说话。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情,我停下了脚步。


“静仪,你年纪也已经不小,怎么还不打算成家?”

“是不是要爱一个人才能与他走入婚姻呢?”静仪反问。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

“那姐夫你知不知道神话故事里有一种鸟,一生都在飞翔,唯一一次着陆就是死亡的时候。我的爱情也像是那种鸟,一生只有一次。”

之牧沉默半晌:“没听说过,我在国外长大,中国神话故事听得少。”

“姐夫最厉害的本事就是四两拨千斤…”静仪轻轻一笑,笑容中蕴有无限风华:“不过姐夫也和我是同一种人吧?”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一辈子里可以爱两次甚至更多,但另外有一种人一生只会有一次真正的情感,做这种人其实很吃亏。我年纪已经大了,要改只怕不太容易,倒是你不如放弃看看其他,或许有更美好的东西也说不定。”他打了个哈欠。


静仪幽幽叹口气:“如果有人家世、样貌、学历、智慧皆为中等而且性格和蔼,还请姐夫代为留意。”

“呵,条件如此之高,难怪嫁不出去。”之牧把眼睛闭上,声音也渐渐低下去,终不可闻,似乎是睡着了,他这段日子里体力不支,昏睡的时间远比清醒的时候多。静仪站起身来,为他掩好被子。


从我的角度刚好可以看见静仪的面容,她眼睛瞪得大大的注视着熟睡的之牧,长长的睫毛不停抖动像只小蛾在扑扇着翅膀,良久,她用一种几乎是豁出去的口气轻轻说道:“之牧,容我任性一次好不好?”然后我看着她慢慢伏下身子在之牧的唇瓣上印下一个吻,动作笨拙而慌张,可以想见她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当她的唇落下去的时候,我的指甲掐进肉里,我甚至考虑是不是要一脚把门踢开破口大骂,或是一把扯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出病房,但是我什么都没做,她脸上那种义无返顾的表情震撼了我,怒火忽然化做酸楚,如果静仪还有重新选择的余地,她不会这么做,可是爱情岂能由人选择?我有些作贼心虚地闪到走廊的柱子后面,直到看着静仪离开才慢慢走进病房。


之牧正躺在床上睡着,他本就白皙的脸如今更加不见血色,嘴唇惨淡无光,面颊也瘦削得凹陷下去,我理了理他的头发在旁边坐下,把脸颊熨贴在他的手上,不知何时泪水已经爬了满脸,然后沁入到他手中。他为我落到现在这般凄惨的模样,一切都是我害的。之牧也是个傻子,他竟然苯到爱上我,如果当年他选的是静仪会幸福很多吧?但他和静仪一样对自己的情感无能为力。


之牧微微动了一下,我连忙把泪水在被单上擦干,抬起头;“你醒了?”帮他从床上半坐起身。

他看了我一眼,有些不耐烦地把手抽出来,他的眼睛乌黑精亮,一点也没有昏睡过后的混沌,而且我注意到他不着痕迹地抬起手背往唇边擦了一下。我有些怀疑,他刚刚是真的睡着,还是故意装糊涂?我心里有数,但是没有细究,有些事情原本不必细究。


“我…刚刚去了医生那里,他说你复原情况不错…”我随便找了个话题。

他的回答是把头扭到一边看窗外的景色。我突然很沮丧,在床边半跪下去,把头埋进棉被里。我的鼻子里满是酸意,终于忍不住像个孩子似的抽噎起来:“对不起…我把你害成这样,你一定很生气…可是我知道错了,你也不肯再原谅我吗?”


“你知道我有时候又苯又固执,一直都在为了莫名其妙的骄傲而大错特错,我甚至看不清楚自己的感情…但是不管你还要不要听我都要告诉你,之牧,我真的很爱你…很久以前就开始爱你了,可是我太苯,竟然一直都不知道,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和夏单远,就像你说的,即使没有你,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分开…只是当时我气坏了,我觉得你什么事都瞒着我…”我从床边爬起来,试着想收起眼泪,但是不成功,终于号啕大哭:“我不要离婚,不要…你别抛下我一个人,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决不能没有你。如果你已经不爱我,我没话说,但我们既然还在相爱,你为什么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什么见鬼的自尊骄傲我统统都不管了,只要能和他永远在一起,哪怕是去地狱也甘心,我抽搐得厉害,以至不能正常呼吸,全身开始发抖。


之牧一直冷冷地看着我发疯,既不安慰也不劝阻,过了一会,他淡淡地说:“是吗?那真遗憾,我们像两列同时出发的火车,可是方向不同。”

看着他的神情,我觉得绝望而委屈,心痛得像是有人戳了一刀再淋上盐巴:“如果你一定要离婚,我就死给你看!”说完之后,突然觉得这种台词很熟悉,电视连续剧里每天都有人在重复,当时笑得前仰后俯,可是原来她们的心情和我一样。


他被我戏剧性的话逗得无可奈何地笑起来:“得了,得了,被外人看到还以为我这么神勇,卧病在床还能打老婆。”这是他醒来后和我说过的唯一一句玩笑话,虽然很丢脸,我依然抹干眼泪去抓他的手:“之牧…”


他不耐烦地把身子往后靠,疲倦地闭上眼睛:“让我睡一下,累死了。”

我不敢再说什么,垂头丧气地擦拭着未干的眼泪退到一边。过了一会,闭眼躺着的之牧动了动嘴唇,轻轻说出一句话让我含着泪水笑起来。

“蠢!要离早离了,还等得到今天?”

我欢笑一声扑到他旁边,把他圈进怀里,一边笑着一边流泪,把他整张脸吻了个遍,他皱着眉头承受,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唇边终于弯起了一个弧度。

 

 


尾声


之牧像医生讲的那样恢复得很好,主治大夫夸奖我:“刘太太功不可没,似乎从没有看她回过家。”的确是没回过家,我已经让静仪搬回静园,所需物品都由她取来。


之牧笑说:“是,赶都赶不走,真麻烦。”我做发怒状,大夫则一脸羡慕。

“不过,你的肺部已经留下隐患,而且免疫能力减低,必须把烟戒掉。”真是个好医生,非常负责。

“当然当然,我会监督。”我连忙一口应承,然后对着之牧扮鬼脸。

“刘太太也要戒掉,二手烟危害更大。”我错愕,换成之牧心花怒放的笑。

随着消息封锁不住,很多人专程坐飞机过来看望之牧,本来公公也要赶来,不过被之牧劝阻住,但是他被迫同意出院后马上回多伦多修养。

公公说:“世上的钱哪有赚完的一天,只有自己身体最紧要。”

之牧肃然,他这次的确被整惨,明白越简单老套的话越是真理。

病房被花篮、果蓝堆满,各式礼物千奇百怪--甚至有一套精装的童话书,我懒得和之牧商量,直接让护士把它们送入老人和儿童病房。最奇怪的是公公竟然送了一匹马,他告诉我们养在加拿大的牧场里,等着我们回去取名字。我觉得莫名其妙,但是之牧显然对自己不按常理的父亲已经习惯:“随他去吧。”


我想了想:“或许爸爸是要送给快出世的孙儿?”

之牧的瞳孔猛然张大,白瓷般的脸一下涨红了,他瞪着我的腹部好半天不出声,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砰砰地心跳声,似乎是经过一番长时间调整后他终于问道:“什么时候知道的?”


“刚刚!恭喜你六个月以后要做父亲了。”我愉快地回答,能欣赏到刘之牧的惊慌失措真是件赏心悦目的乐事啊。看他似乎一下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我得意洋洋地在他身边坐下,抓过他的手放上小腹:“笨蛋,避孕药从静园晚宴那天开始我就没再吃了。”我停了一下,轻轻地说:“还有就是--谢谢你,谢谢你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了我和孩子,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新家。”


“你说静园?”

“不,是你自己。不管在世界的哪里,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我现在说起肉麻话已经脸不红心不跳。

之牧把头搁在我的肩膀上,长长吁了口气,他想了想:“我要送一份礼物给这个孩子。你去告诉夏单卡--不用担心了,我决定不起诉夏单远了。”

“什么?”我惊讶得跳起来。

“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些日子你背地里和夏单卡在商量些什么?还算你聪明,没有自做主张,我本来打算让他们夏家这辈子也别想过上安生日子,不过现在--”他笑眯眯地看着我的肚子:“看在宝宝面上,算啦!”


我高兴得猛亲他的脸:“就知道你最宽宏大量…”

他拉开我:“帮旧情人求到人情别这么高兴好不好?我会吃醋。”

我马上对他展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献媚地说:“你明明知道这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就算肚子里这个也只能排第二。”啊,好肉麻!

但有人很吃这一套,之牧肯定而得意地说:“那当然!”

注视着他已经逐渐恢复往日神采的脸庞,我突然觉得浓浓幸福感觉弥漫在周边。我展开一个灿烂的笑颜,曾经以为可望而不可及的幸福竟然离我如此近!


我给静聆写信:现在我总算知道,珍惜才是保有幸福的秘诀…

小小龙女 于2003/5/1

 

关于我


很多人对我的评价是:那个女孩神神落落的。是的,我是个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做些莫名其妙事的人,我爱玩爱闹,爱漂亮、爱时尚、阅读、音乐、摄影、泡吧一切新奇有趣的事我都喜欢,当兴致来时,我甚至会一个人背上背包走出城市。


很想当一名作家,但是学不来文人为春花秋月悲鸣落泪的气质;想做女强人,又没有大刀阔斧、咄咄逼人的气势;考虑过去乡村当希望小学的老师,可是家人说我吃不了那种苦;我甚至想象不到自己嫁人的样子,因为我还不会做家务。


但是不管将来如何,起码现在这一刻,我把自己最大的热情投入到了写作,书中的人物能掌握我的悲喜,跌宕起伏的情节能控制我的情绪。我想这样就够了,我会让电脑里的文字跳动到灵感不复再有的一天。

 

 

 


《静园》番外——我的眼里只有你


周末我和庄臣约了一起打球,他问我:“嗨,之牧,你真的打算去开拓中国市场?”
我回答说是。
他做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可是你知道内地法律尚未完善,怎么能保证我们利益不受损害?”
我低头轻轻挥动球杆:“只是派先遣队去做小规模试探,又没有什么大动作,有什么好怕的?”
他耸耸肩:“那里一切都落后加拿大最少十年,随便派个人去就已经足够,你何必亲自去受苦?不过呢…”他似乎转念想一想,忽然间自以为聪明的恍然大悟:“我听说江南美女众多,呵,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我微微一笑,这没脑子的二世祖。
回去我同爸说:“我让刘氏五年内在加拿大华人三大家族里拔头筹怎样?”
爸正用绒布细心擦拭书桌上的古董细瓷瓶,听到我的话也不抬头:“庄家那个傻孩子又怎么让你开心了?”
我往沙发上坐下:“没见过那么不动脑筋的人,知道我要去中国,惊讶得要死。除开欧洲美洲,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是蛮荒之地,就算庄家家财够他吃十世又怎样,一停步马上被其他人赶上,庄家只怕再不能如以前风光了。”
爸微微叹了口气:“你为进中国市场私底下至少已经花了两年的时间筹备,他真的现在才知道?一点都没察觉?怎么会这么懵懂?老庄年轻时可不是这样,想当年…。”
我心里感叹,老爸果然是老了,只有年纪大的人才爱回忆过往。
我笑说:“你放心,我儿子以后不会像他。”
我的话让爸十分烦恼:“你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孤僻,也不爱交朋友。就拿小庄来说,跟人家从小玩到大,可是什么事情愿意跟他说?所以你连个固定女朋友都没有!这样下去你什么时候才能结婚?或者你便娶了关文文,她也很不错,不要把机会让给小庄,庄、关两家结亲的话我们会很麻烦。”
我深悔自己说错话,想法同爸解释:“不告诉是小庄是因为他对赚钱并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有怎么可以更快速的花钱;再说了,难道我已经沦落到要卖身求荣?”
爸无奈地望着我,说:“如果你能找到这辈子最爱的人,我当然再高兴不过,哪怕她是街边拣破烂的也没什么。不过如果实在没有合适人选,关文文也可以考虑。”
我避开这个话题,起身往自己房间走:“放心,刘之牧这辈子总不至于讨不到老婆。”
看他闷闷地样子,我叹了口气,他始终还是不开心的,事实上自母亲死后十多年里他再没有真正开心过。真可怕,一个人竟然可以这样爱着另一个人。
他是个可怜人。
当然有人会说:“他可怜?得了,如果我能像他那么有钱,死十个老婆又有什么关系?”
也许还有人会说:“他只是不愿意娶而已,其实他并不是那么伤心,他太太下葬那天他一滴眼泪都没掉。”
这世上除开妈,只有我明白他。
我们的眼泪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流,因为我们不是要哭给别人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妈过世那天晚上,他的卧室里传出那种撕心裂肺地哭泣声。我当时害怕极了,那年我还只有十二岁,我很怕明天会同时失去爸和妈。
第二天早上他穿戴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知道有多欣慰,扑到他怀里对他说:“爸,你还有我,妈在上帝身边也会变成最美丽的天使看着我们。”但是他望我一眼,然后慢慢把我推开,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有些尴尬,真蠢,很显然他并不需要我的安慰。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明白在不知道对方心意之前不可以随便扑到别人身上,更不可以随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心情,否则难堪的只能是自己。
后来他好像复原了,变得很沉默很平静,又像以前那样满世界的飞,我很难见到他,圣诞、生日、寒暑假,我都见不到他,一日一日,一月一月。我非常想知道自己到底被忽略到了什么程度,于是不再领用秘书定期打到我帐户里的钱,并且不让秘书告诉他。爸倒是的确没让我失望,半年后也没发觉,如果不是庄臣告诉他爸我骑自行车送牛奶和报纸,并且把别人用旧的电脑修整后当新的卖,而庄臣爸爸又告诉他,他可能还要更晚一点才能发现原来已经有这么久没有和我好好说过话。
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我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等他,他看到我一把揪住我问:“你在怪我,对不对?可你为什么不怪你妈妈?是她丢下我们,不要我们!天哪,你的眼睛和她那么像,我受不了,真的受不了!”
那时我个子还很矮,不能很轻易推开他,只能任他抓住我摇晃。
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只好费尽力气把他背到床上,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有水珠从他眼角里沁出来,看着他这一年里老了十岁的脸我几乎立刻原谅了他。
那天爸醒来后装作没有这回事,只是问我:“听说你骗了学校里很多同学的钱?”
我老老实实说:“我没有骗,只是卖东西给他们。”
爸想了想问我:“你打算以后干什么?大学准备读什么专业?”
我回答:“计算机或者建筑,再不就是汽车。”
他说:“随你,但是为什么你不加多一个金融类课程。”
我不置可否,他对事物总是很挑剔,是个很难开心的人,世界上唯一能让他高兴的人已经不在了,如果这会让他开心一点,那么我就读金融好了。
但是他很狡猾,把我辛苦攒了一年的钱骗去买股票,又不给建议,害我亏得一分不剩,我恼火得很。不过后来他又借了一些钱给我,到我15岁时终于开始慢慢赚钱了,谢天谢地,天知道那段时间我的日子过得有多紧。
我去英国读书前劝他续弦,他说:“后妈虐待你怎么办?”
我很光火,他对来说项的人都是这么回答,好像我是白雪公主,弄得大家看我的眼神怪得很,其实知情人都知道是他自己的原因。于是我懒得再理他,挥挥手一个人去了剑桥。
他始终也没再结婚,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关系好了很多。有的时候,他也会寂寞,偶尔也交女朋友。
我15岁时他交往了一个时间很长的女朋友,几乎有一年,我记得她姓马,比我大十多岁,很温柔懂事,手很温暖,笑起来像个小太阳,气质也很好。我以为她也会像其他女人那样很快不见,所以开始没怎么理她,但是后来发现无论我对她怎么不热情,她永远都会好脾气地望着我笑,我慢慢对她印象开始好起来。爸对她似乎也有些特别,我以为他们会结婚的,还偷偷去看精品店里的礼品,准备买来送给他们。
当然没结成,我直到最后也没能有个虐待我的后妈。
他们分开和我有些关系,有一次我和马小姐逛街给爸买生日礼物,售货小姐说:“你们这对姐弟长得好像,都这么漂亮精致。”
马小姐当场脸色就变了,谁都知道我长得不像爸,我的五官酷似母亲。我像做错事般偷偷看她,她叹了口气,我知道她伤心了。
其实我从来就不是个多话的小朋友,但是看她那么黯然,我不得不在回去的路上努力安慰她,把她和我妈做比较(希望妈在天上能原谅我):“我妈有洁癖,从来都不下厨房,但是你能做很好吃的菜;我妈爱耍小性子,生气就把我爸关到门外面,但是你从来都不会;我妈…”我忽然感到一阵哽咽,说不下去,小时候我摔倒妈妈不会扶我,不管我多么狼狈永远都让我自己爬起来,有的时候还会咬我,让我很痛,可是我那样想她。
马小姐温柔又哀伤地看着我:“可是你们都永远不能忘记她,也永远不能再接纳其他人,你爸除开她不会再爱上别人。”
我犹豫一下:“如果你和我爸结婚,我可能没办法叫你妈妈,但是一定不会像别的继子那样让你受气。”
马小姐的泪水哗一下涌出来,她说:“之牧,我知道你是为了你爸爸…你真是个好孩子,不过我可能没福气做你的妈妈。我是很爱你爸爸,但是还没能爱到为了他来这样委屈自己。”
马小姐从那次以后消失,爸给她开了一张金额颇大的支票,她去别的地方了,真是件遗憾的事情。
我跟关文文说,你要你妈不必再为我爸介绍女朋友,他要再结婚,那个女的必须多才多艺,首先得学会怎么下降头。
关文文一脸愕然。
其实关文文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我们两家都很希望我们能成为一对。加拿大的华人世家,不过是刘、关、庄,她可供挑选的余地似乎不大。
她经常大剌剌地走进我的办公室,以女朋友自居,或者逼婚:“之牧,如果我们三十岁都没有结婚,不如你就娶我吧?”
我说:“好!但是我不希望有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另一个女孩躺在我的床上,别人会把你的情人误会成我的。”
她被揭穿真相,恨恨说道:“得了,刘之牧!你以为除开我还有人敢嫁你这家伙?说话尖酸刻薄,面孔比自己的老婆都漂亮,鬼精鬼精的从小骗人钱,嫁给你简直是活受罪!”
我很庆幸:“谢谢,谢谢夸奖!”
关文文气得差点疯掉,她对长辈隐瞒得很好,但其实她的性取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如果不是这样,我或许真的会娶她。
当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爱,但刚好我们身份又很合适。看到爸那么痛苦,让我有些害怕。爱这个东西,费心费力,成本又高,往往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为什么我要跳进去?这辈子像我伯父也不错,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活得很开心,玩赛马和猎狗,把它们看作自己的孩子,顺带做生意,活得风声水起,不知多消遥。他过世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留给我,马和狗送给爸。
他去世的时候爸有些唏嘘,他说刘家的人就这样,要么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要么就是一生一世,伯父的爱人或者被他错过了——我暗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希望自己也能够错过。
但是女朋友还是照交不误的。
我16岁开始交第一个女朋友,是个法籍加拿大女孩,长得很美,身材也很棒,头发是那种晒干的稻谷一样的金黄色,白皮肤兰眼睛,学校里爱慕她的人很多。有次我和庄臣打篮球,我故意拿球丢到她旁边,然后说:嗨,金发女郎!拣一下球怎么样!她望着我笑起来,我和她约会时很多人都羡慕我,尤其是庄臣,要知道亚洲人能找到校花做女朋友几乎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她不太聪明,成绩很差,我经常要为她补习,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太蠢的女孩——我们交往了三个月。
接下来我陆续和一些女孩交往,这些女孩里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伊莲娜。她是我在剑桥时认识的一个华裔女孩,据说是当年的华裔健美小姐。那年爸正好去伦敦谈生意,顺道看我,他看到那个女孩。
他说她很丑:“皮肤不够白皙,嘴唇却够厚,切下来可以做菜;肩膀又太宽——刘家不需要做苦工的媳妇。”
我抗议:“伊莲娜这种美是当前最时尚的!英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想和她长得一样,那种铜色皮肤很困难才能像晒得她那么匀称。”
“那她们都应该去工地上做苦工,这种肤色和身材很容易练出来。”爸飞快接口。
“你的审美早已过时了。”
“是吗?我心目里你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谁敢说我这种审美观过时?”
我无话可说,妈真是个美人。我永远记得小时候,她穿嫩绿的连衣裙,皮肤如白色细瓷,身材轻盈,乌黑油亮的长发结成辫子落在腰上,那条腰,细得两只手合在一起就可以握住。
“但是,妈那种美人,几十年也只有一个。”我只得回答。
“就算比不上她,最起码也要能看的下去。”
换言之,就是伊莲娜根本让人不能忍受,爸飘然而去,留下一堆烦恼给我,我不知该怎样跟伊莲娜启齿。
伊莲娜是个极有趣的姑娘,她在我爸走后问我:“那个高个丑陋的中年人是谁?”
我觉得很好笑,其实他们两人应该很合称才对,他们的眼光那么像,互相都觉得对方不好看,我告诉她那是我父亲。
伊莲娜大惊,频频向我道歉。
过了半个月,有一日中午我不小心打翻伊莲娜的手袋,里面有一叠照片掉落出来。全部都是关于我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伯父留给我的加拿大牧场。
我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认真仔细地看完这些照片,还有我的身世报告,然后抬起头看着伊莲娜,她神色紧张地望着我。
我说:“嗨,亲爱的,相片拍得不错,不过如果你想知道些什么为什么不直接问我?找私家侦探其实是很贵的,而且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对我不是很尊重么?”
她的脸绷得很紧,看我像看一个敌人:“你会告诉我?告诉我你是卡尔刘的儿子?如果你存心要让我知道,就不会我和你在一起已经半年了,还让我一直认为你只是个普通华侨的儿子,那种家里有点小钱,省吃俭用送儿子来剑桥光宗耀祖——而不是等到你父亲从那么华贵的轿车上下来,我才知道原来你那么有钱。你一直瞒着我,为什么?”
我觉得无辜极了:“因为你从来都没问过我父亲是谁。至于你问我家里干什么的,我说做买卖,这也是事实…而且说实在的我从不觉得卡尔刘有什么了不起。”
“不!不是这样!”她突然怒吼:“你对我根本不坦诚,你怕我爱的只是你的钱,而不是你的人,所以你不告诉我!你一直算计我!”然后她就大哭起来。
我哭笑不得,只好点了支烟保持沉默,让她自己平静下来。她整个人倒在沙发上,拿我递过去的纸巾不住擦眼泪和鼻涕,哭泣、指责、控诉,在她嘴里我是个无情的人,心眼深,她很恨我——女人真是容易激动,尤其当她要掩盖自己的错误时。
最后她终于慢慢停止了哭泣,我松了口气:“伊莲娜,我从没有存心骗过你——不管你信不信。从认识你到现在,我一直认为这段时间妙极了,就是这样,所以我怎会骗你?”
她抬头看着我,因为刚刚的哭泣还有些哽咽,但是听了我的话她显得很开心:“你不会怪我?”
我说:“不,不会了。我想也许错的确在我,我没有一开始就坦诚我的父亲是谁。虽然我以为和你交往的人是我,并不是我父亲。”
她迟疑了一下:“接下来怎么样?”
我偏偏头,作个询问的姿势,她微微把头侧到一边,有些羞涩地说:“我已经见过了你父亲,而且我们相互也了解了这么久…我们是不是应该…”
我沉默了一会,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最后我选择了直截了当:“伊莲娜,我想我错得很厉害,给了你一个很大的误会。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感觉是不错,但是如果哪一天,你不愿意和我再在一起,我也不会遗憾…你明白我的意思?”
她终于听懂,因为流泪的缘故黑眼睛清凉透彻,她坐直身子冷冷问我:“你是否接下来要说你从未爱过我?”
“应该说我暂时还未爱上任何人。”
伊莲娜先是低头不吭声,然后突然尖叫一声,把书桌上的纸镇朝我大力扔过来。我侧身躲过去,那个会下雪的纸镇掉在地毯上又滚到壁炉前打破了一个角。我拣起来觉得很心疼,那是妈留给我的。
我把书桌收拾好,对低头饮泣的伊莲娜说:“亲爱的,我想可能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我会搬出去,这个公寓是我买的——虽然以前我也没告诉你,但是现在你可以住下去,爱住多久都可以。”
我只好收拾东西另外找房子住,剑桥的冬天很冷,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穿梭在雪地里开始后悔,其实一开始我就应该和伊莲娜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说来说去错还是在我。
我找到新住所以后,伊莲娜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让我去拿剩下的东西。她穿着一双灰色羊毛袜子在地毯上走来走去,为我煮咖啡,我靠在落地窗前喝香浓的咖啡、抽烟——像以往一样。
伊莲娜把我的东西装好拿出来,我连忙向她道谢,体力活总不应该由女孩来做。
她在我旁边坐下,和我一起饮咖啡,问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就打算与我分手?”
语气平静,看来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但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话题敏感,如果照实回答就太蠢了。
“也许是我太傻,是我一定要搬进来跟你一起住,甚至不跟你打一个招呼,让你措手不及。因为我以为你会和其他男人一样,会不顾一切爱上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爱上了你,而你没有爱上你。”
我只能继续保持沉默,这个时候,沉默是高贵的。
“我住进来那天你已经打算要和我分开,对不对?不过你不知道该用一个什么好点的方式不伤害到我——谢谢你,之牧,你总是这么讲礼貌,礼貌得让人几乎想揍你,其实你应该更早一点告诉我——这样我就不会为了你放弃和唐人街餐馆老板儿子约会的机会。顺便问一下,你让我住另外的房间是因为你很讨厌我么?或者…”
我不得不开口打断她:“伊莲娜,其实是我有很多不良的习惯,比如:洁癖,不愿意用别人用过的东西,不喜欢把自己的空间、思想和别人分享,等等。这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是我的原因。”
她听了这话,显得好受很多:“可是你以后的太太怎么办?现在又不是中世纪,夫妻还是得住在一个房间里。”
我只好含糊地回答:“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她把脸贴到窗户上,看外面屋檐上的雪花,显出一副很神往的样子:“之牧,不知道你以后会爱上什么人,会娶什么人。我希望…她能够狠狠折磨你——就像你折磨我一样。爱情,你想躲避它,它却将和你如影随形,以前我或许不太明白,现在却彻底懂了。”
我镇定地让她把话说完,然后一口把咖啡喝光,起身拿外套:“吉普赛姑娘,谢谢你对我未来生活的祝福,希望我不会让你失望。但是现在,我得先走了。”
她站起来叫住我:“嗨,听我说,现在这么说也许晚了点,但是我要让你知道,不管你是谁的儿子我都一样爱你,是真的。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见你的时候,你在靠窗的座位上看书,把灰色毛衣搭在肩膀上,太阳照在你身上,真是漂亮极了。你知道,我一向喜欢像你这种…”她努力偏头想了个词汇:“怎么说来着,对,贵公子!就是这个形容词!是我自己弄砸了这一切是么?”
我笑了笑:“并不太糟,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谁让你有半年的时间认为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她也爽朗地笑起来,露出雪白牙齿和闪闪发亮的眼睛:“谁让你迷惑我…没有哪个富人的孩子会像你一样开普通汽车,不花天酒地,不请佣人,衣柜里半年也不添置新衣,穿来穿去只有一打白衬衣和五套深色西装。”
我耸耸肩膀:“没什么特别的,我一向都只愿意做我想做的事,自己觉得舒服就好,为什么要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
她点点头:“我以后眼光会好点,不会把钻石和石头弄混——我在找到新男友之后会搬出去,但之前可能要占用这个屋子了。”
我微笑着看她,伊莲娜果然是个叫我欣赏的女孩,我在她面颊上亲吻了一下:“把它当作你的家。”
然后我离开了,下去拿车的时候,我没有抬头望那扇窗户,因为我觉得那是件很没必要的事情,不管对她还是对我。既然已经决定分手,再看最后一眼又何必?
和伊莲娜分手后我决定配一副眼镜来带,她总是强调我的五官很秀气,眼神又太锐利,显得很不协调。配好以后,大家都认为很不错,我想其实她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最起码可以做我的形相设计师。但是如果我真的娶了她,除了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我还能给她什么?她不像关文文那样没心没肺,得不到她真正想要的,她会很失落,也许除开财富我额外能给她的只有眼泪。
我甚至在结婚以后还怀念过她,那个干脆利落的女孩(以至给我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我太太是个厉害人物)。她从小家庭环境不是太好,很多东西要靠自己去争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的日子很辛苦,顶着健美小姐的桂冠却要去普通的家庭里做保姆是件让她不能容忍的事情。有时候我能清楚看到她眼里那种怨懑,而这种怨气,是静言没有的。事实上,我希望在我的保护下,能让静言乌黑娇气的眼睛里永远都不会有这种神情。

方静言——是我的太太,也是伊莲娜成功的诅咒里的那个人。
命运让我在中国遇到她,她是我生命中的灾难——甜蜜的灾难。

第一次看到静言,她从高高的院墙上跳下,像个小猴子一样,毫无淑女气质,和她两个乖巧文静的妹妹简直没有一点可比。但是当她扬起眉梢时,眼中那抹促黠狡诈的光芒让我愣住,这种眼神我只觉得太熟悉,却一时想不起出处。
我弯下腰问:是静言吧?
她的眼神骤然变成了厌恶嫌弃。
厌恶?嫌弃?这辈子还没有别人用这种眼光看过我。奇怪我却不生气,本来对静言父亲的谄媚姿态早已厌倦的我决定留下来。
吃饭的时候我好整以暇地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她的表情生动灵活,洗净了手和脸,换上淑女装的她又给了我一副惊艳的外表。
她的话并不多,眼睛偶尔瞥向我也是一触即开,她的心思不在我身上,但是我的心却不知何时起开始流连于她。
为一个女人陷落自己的感情,赔上一生,这种傻事我想世界上只有父亲会做,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也有遗传自他的这份基因。所以纵使可以在商场纵横,得之天下,我还是不会觉得快乐和满足。也许,静言才是我唯一的敌手,唯一的克星。
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用尽手段,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知道爱人的痛苦,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觉得心力交瘁。这条路,或许是错了,我反复责问,如果当初认识她之后我就远远躲开,而不是追随她那乌黑灵动的眼神丢了自己的心,我不会过得这么惨。伊莲娜如果在我结婚之初的几年遇到我,大概也会笑话我总有这一天吧?
“被姐姐折磨会不会成了你生活中的一种乐趣?”有一次静仪冷冰冰地问我。
“你高估了我的审美趣味。”我哼了一声,对于静言的这个妹妹,偶尔我会觉得有些亏欠。其实我亏欠的女孩子并不只她一个,但因为她是静言的妹妹,所以我总有些放不下。
与静言结婚后,我曾背着她查寻静仪的行踪。没想到那个心高气傲,娃娃般精致地静仪竟然会沦落到饭店大堂弹琴赚钱。于是即使我身在异国,还要屡次打电话给静仪,劝她们姐妹和好,又将她安排到我在国内的一套高级公寓中入住。我知道,静言虽然是刀子嘴,但是对这个妹妹并非绝情绝义,我也不可能任由静仪在外面自生自灭。
静仪其实和我有些相像,一般情况下喜怒不行于色,总是冷冷地看着世间大众,骨子里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但是我与她,最多是朋友,知己,不可能是爱人。
“你之所以会那么深刻地爱姐姐,是因为她是你唯一一个倾尽所有都不能征服到手的女人。”
“你又低估了我的眼界心胸。”我拍了拍静仪的肩膀,“我与她的事情你不能明白。”她不明白,我也不会讲给她听,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深陷在这样的婚姻泥沼中,我享受着的到底是什么?
静言没有给我多少好日子过。一开始她不知道我背着她做的那些事,她只是有很深的自责,常常半夜惊醒,说梦话也会念到另一个男人的名字。我没有别的安慰方法,只能给她掖掖被角,或是将她自恶梦中唤醒,送一杯放了安眠药的冰水到她手上。
她对我为她做的事情全无感激。从未感激。甚至连一句真诚的“谢谢”都未说过。算了,其实我为她什么事都肯做,所想听到的却不是“谢谢你”这三个无情无义的字。
终有一天,我认命地决定,带她回去,回到中国去,回到那片让她恶梦中无法忘记的土地,让她去面对她的心魔,也让自己面对我们之间潜藏的汹涌暗流。
果然,她回到静园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