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了…”
欧阳透着窗户向外一看,见天地间一片晶莹,屋子里暖和,感觉不出来,但这想必是一场大雪。“所谓瑞雪兆丰年,这是个好兆头。”
来到这个时代,欧阳也好,芷云也罢,所思所想的其实都是自己,哪怕欧阳想争夺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也是因为那个位置在手,对自己和芷云的生活与修行有利罢了。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欧阳阅历加深,年复一年地看着这个世界今年旱灾,明年水涝,边疆上兵祸不断,老百姓们的生活,哪怕是在所谓的盛世,也永远是艰难困苦。其实,只要稍稍能填饱肚子,用不着忍饥挨饿,他们便觉得十分幸福了。
如今欧阳又有了儿子,这个世界,会是自己的子孙永久生活的世界,他便难免也起了几分悲悯心肠,觉得自己若真能得到那个位子,其实在冷眼旁观之余,不妨稍微使一些力气,加快一点儿这个世界进步的速度,至少,让天灾变得不是那么频繁,让国家富足,老百姓能得一温饱,几百年之后,这个国家能少些磨难…
“想什么呢?”芷云挑挑眉。
“没什么…走,去看看雪。”欧阳净了面,收拾停当,和芷云穿了样式一样的大毛衣裳,携着她的手,走出门去。
两个人在无限世界的时候,天南海北四处飘零,见惯了风雪,在大清朝更是一直生活在北方,这雪景也看了十几年,但每一次见,总觉得不够。
此时正值隆冬,天亮得晚,这会儿时间尚早,天空有些阴暗,雪光却晶莹闪烁,照亮了天地,芷云一伸手,看着雪花在掌心里融化,侍剑被唬得连忙给她撑起伞,嘴里抱怨道:“我的好福晋,你可仔细些,要是着了凉,崔嬷嬷非撕了奴婢的皮不可。”
芷云没说话,欧阳也只勾了勾唇,伸手握住芷云的素手,两个人的手都不算冷,握在一起,更是滚热。
院子里的树木都染了银霜,地上低矮的灌木丛,被大雪笼罩,结了冰,朝霞落下,红通通的宛如晶莹剔透的珊瑚,美不胜收。
这一赏雪,便误了时辰,吃完早饭的时候,来请安的王府佳丽们,早就等得不耐烦,芷云索性只略坐了坐,便让她们散了,反正,对着一双双越来越诡谲,隐含着嫉妒,忧虑,嘲讽的,各式各样的眼神儿,她自己也不舒坦。
大雪下了数日,到了正月,却放晴了。
芷云觉得有些遗憾,可府里的女人们却欢欣鼓舞,只要雪一停,这正月十五的“元宵灯节”,她们就能好生乐呵乐呵,最起码还能见一见自家王爷。
所以,到了这一日,王府从李侧福晋往下,所有的莺莺燕燕们,全都可劲儿装扮自个儿,恨不得人人拾掇得花团锦簇。
自古以来,元宵节便是传统节日,每到这日,皇宫、民间处处张灯结彩,花灯焰火照耀通宵,热闹得很,虽然满人入关,清宫没有办灯会的习俗,但有句话说得好,入乡随俗嘛,宫里不办,京城各大王府,却是早早就要备上各色花灯,请戏班,吃元宵,新出炉的雍亲王府自然也不会例外。
到了正月十五日清晨,雍亲王府中,从上到下的仆从们忙得脚步离地,皆是为着晚上宴席做着准备,芷云到不着慌,反正欧阳现在在宫里,康熙这阵子很喜欢他的儿子们在眼前扮演父慈子孝的戏码,估计一时片刻回不来了。
她搂着乐乐,在屋里消磨了大半日,又先给儿子弄了些好消化的吃食填饱了肚子,交代七月和十月照顾着些,千万别让这小子吃一些不该吃的东西,这才梳妆打扮好,走到正堂坐下。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十七章 良辰
第十七章 良辰
芷云端端正正地坐在首位,在外面吃够了食儿的雪豹阳阳,像只温顺的小猫一样窝在她的膝头,弘昊也乖乖挨着她坐着,板着脸,很沉稳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看起来到比往常多了几分活泼,手里还有一下没一下地揪阳阳的毛发,惹得阳阳数次冲他呲牙咧嘴的。
府里的女人们也难得齐聚,芷云一抬头,见大家都着新衣,打扮得或端庄,或娇柔,哪怕姿色稍嫌平庸的宋氏、武氏,在红艳艳的灯火下,也婉约明丽,别有韵味,更别说本来就千娇百媚的李氏了。
这些女人们聚在一起,自然少不了八卦,关系好的凑在一块儿,聊聊家长里短,李氏身份最高,坐得离芷云最近。
她面上笑得开怀,但是,看见芷云那数年不变,依旧娇艳粉嫩得一塌糊涂的脸,哪怕正值佳节,明知道不应该,心里还是泛起一股子酸气:“哎,不知道明年选秀,府里会不会添几个妹妹?咱们爷如今是和硕亲王,宫里的德妃娘娘才说,爷的子嗣确实单薄了些…”
言下之意,自从芷云这位嫡福晋进府之后,爷身边就再也没有添过人,芷云不是个贤惠的,有故意阻拦王府子嗣的嫌疑,现在胤禛成了亲王,宫里的主子们肯定要赏赐新人,到时候,这个家里还是不是芷云一枝独秀,那真不好说。
她在一边儿说得既温和又隐晦,可在座的都是些什么人,哪能听不出来,气氛顿时变得有些紧张,芷云隐约觉得有好几道视线偷偷地在自己的脸上扫来扫去,她却没什么表示,只当没听见,自顾自地坐在一旁享‘艳福’的同时,还逗弄三个小阿哥,和静柔。
弘昀今年九岁,已经在上书房读书几年,他算不上聪明,可也知道上进,在众王府的小阿哥里面,不算出众,但因为幸好温和,对兄长恭敬,对弟弟友爱,到是很得众人的称赞。
弘时却不一样,他今年才五岁,豆丁一般的小人,还有一年才能去上书房读书,可是已经变得很有主意,在长辈面前,又会撒娇卖乖,连太子、老八、十四几个,也说胤禛生了个好儿子。
他书读得也极好,骑射工夫因为年纪小,还看不出来,但他身体比哥哥强上许多,将来的成就,想必要强过弘昀,不过,这孩子不知道跟谁学的,自带着一股傲气,似乎瞧谁也不上眼,连对着他亲哥哥也不大有敬意,好在他还小,弘昀的性子又偏于敦厚,到没闹出兄弟不和来。
二格格静柔今年十四,长得和她的母亲很像,眼睛却酷似父亲,是个难得的美人,宫里德妃娘娘喜爱得很,经常召见,所以,在康熙面前也是挂了号的,性子有些沉默,但并不闷,女红中馈学得不错,还擅长书画,在众多皇家格格里面,也是难得的小才女,眼见马上就要到嫁人的年纪了,李氏对她也格外上心,似乎正求着德妃,不想让女儿嫁去蒙古。
众人又说了会儿话,就到了掌灯的时候,芷云拍拍手,七月下去传了句话,不过片刻整座雍亲王府瞬时亮堂了起来,灯火通明处,恍然白昼。
在花灯焰火的照耀下,欧阳从宫中回来,坐在芷云身边,受过众人的礼,随意吩咐摆了饭,今天按规矩要吃元宵,芷云和欧阳也不爱宫里赏赐下来的这种元宵,太甜太腻,只稍微沾了沾口,欧阳就吩咐众人自散去赏灯,不用拘束。
芷云坐在一旁,看着他板起脸,一身的冷然,眉宇间尽是戾气,竟吓得本来想借机凑过来说几句话的李氏踌躇不前。到是暗自好乐,笑眯眯地安抚了同样被父亲的黑脸吓到的几个小阿哥,让七月取了漂亮小巧的金鲤鱼样儿走马灯,递给几个孩子一人一个,让他们拿去玩。
这走马灯是用金箔和珍珠镶嵌制成,不但上面的图案十分新奇有趣,画得是Q版的小阿哥和小格格们,或读书,或习武,给弘昊的那一个,甚至还有长着毛茸茸的兔耳朵的形象,而静柔却是乘坐着雕刻了美丽花纹的南瓜形马车,在天空中遨游。
所有的灯笼,被风一吹,那些金箔叮咚作响,声音清脆如山泉,宛如一首大自然赋予的仙乐,一下子将小孩子们的心神全给吸引住了。
弘昀和弘时这两个自以为长大了,已经不喜欢花灯的小少年,也拿着灯笼爱不释手,雀跃不已地四处奔跑,一时间,连大人们也频频来看,府里一时间欢声笑语无数。
欧阳却携了芷云的手,没有带一个下人,偷偷溜出门去,芷云挣脱不开,无奈地嗔了他一眼,“府里的灯,比外面可不差呢,你想看,在府里不是一样?”
话虽这么说,芷云心里到也想出去溜达溜达,于是,给崔嬷嬷她们使了个眼色,让几个人多照顾一下弘昊,再拍了拍阳阳,让它也留下,这才顺从地偎依着欧阳,跟着他的脚步前行。
一出府门,欧阳就拿出两个并蒂莲灯笼,塞了一个在芷云手里。
芷云莞尔,见那灯笼做得虽然不算粗糙,但也普通,上面用水墨画了芷云和欧阳两个人的身影,在烛火的映照下,影影绰绰,不是很清楚,但自有一股朦胧的甜蜜美态,显然是欧阳自己的手笔。
芷云心里高兴,拿着灯笼和欧阳的灯笼轻轻相撞,嘴里却调笑道:“你这算不算是白龙鱼服?万一让御史知道,参你一本,到时候有你好受的。”
欧阳挑了挑眉,帮着芷云重新系了一下斗篷上的缎带,笑道:“最近御史们个个装起缩头乌龟来,清闲太过了,要是万一被他们知道,给他们添些活儿干,也不是坏事。”
芷云扑哧一声,笑了,摇摇头,康熙朝的御史们可不是好相与的,经常喜欢找一些皇室宗亲,甚至是皇上的小错误,拿出去狠狠批判一番,一来,自己扬名,二来,可以给万岁和勋贵们一个显示自己虚心纳谏,知错能改,心胸大度的好机会,虽然是双赢的选择,可是,被那些御史们参奏,却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哪怕只是芝麻绿豆的小事,圣上也要酌情处罚一二…
上元节京城的夜晚,各式各样的灯笼挂满了长街,虽然比不得王府里红绸装点,金碧辉煌,那些灯笼,也比不得府里的精致华丽,但是热闹的气氛,还是让芷云一向趋于平淡的情绪,稍稍高涨起来。这繁华热闹的古代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来说,果然不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生活。
两个人携手在爆竹声中慢慢地闲逛,偶尔在小摊子前面买两个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一对儿挽手走在一起,到和寻常夫妻没什么不同了。
芷云买了两根糖葫芦,也不吃,只是觉得圆圆的,红红的,沾着冰糖的山楂,穿成一串儿,分外喜庆可爱。
偶尔有路过的男女老少,看着芷云和欧阳,男子英俊,女子秀美,又都是眉眼含笑,亲密非常,还以为两个人是新近成亲的小夫妻,都报以善意的笑容,他们寻了一个卖汤圆的小摊儿,结果,人家老板心情好,居然免费奉送两碗,还祝福两人举案齐眉,偏偏欧阳这人居然嬉皮笑脸地应下,说了一大堆吉利话,把那摊主哄得眉开眼笑,三个一碗的元宵,立马加倍,到把芷云逗得哭笑不得——
芷云自己就不说了,十八岁,也许在二十一世纪还是花样年纪,可是,在这个大清朝,却绝对算不上多么年轻,如果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还没有成亲或者定亲,恐怕都嫁不出去了,至于欧阳,他这个外皮年过三十,在这个朝代已经算是中年男人了,居然还敢扮嫩?要是让那些朝廷大员们看到他们畏之如虎狼的冷面王的这一点童心,估计京城的棺材铺老板就要高兴了。
不过,也难怪别人误会,两个人也太得天独厚了些,岁月似乎完全拿两个人没有办法,这么多年过去,芷云还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差不多,欧阳也一样,看起来只有二十一二岁,往常他板着脸,又因为皇家的阿哥们本就保养得当,他的面相还不大显老,别人看不出端倪,但今日,他一身常服,走在大街上,和寻常百姓站在一块儿,就显出不同来了。
吃完元宵,芷云就想找个茶楼歇歇脚,她的体力虽然不错,但毕竟是施法者,和身强体壮的战士不能比,走得久了,还是会疲倦。
走到一座茶楼前面,整座茶楼从上到下,挂满了彩灯,里面的客人不少,显然茶水是不错的,芷云刚想灯楼,欧阳却在大门口儿停下,看着两侧的对联,笑道:“这字儿,有点儿眼熟啊。”
芷云借着灯光一看——上联是‘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下联为‘低点花炮震大地,响,气吐冲天。’
点点头,芷云道:“对联这东西,我虽然不会对,但欣赏一下还没问题,这一联对仗工整,天衣无缝,算是妙对了…这字,写得也好。”看着墨迹未干,显然是新写的,京城里有才气的人不少,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上的。
旁边站着迎客的小二见状,立即喜盈盈地笑道:“夫人真是好眼力,这可是‘父子双学士’的张英和张廷玉两位大人吃过茶,在小店门前新写的…”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上)
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上)
“哦?”
欧阳笑了笑,压低声音在芷云耳边道:“张老大人和衡臣的嘴向来挑剔,这一回居然愿意给这家茶楼写对联儿…咱们不如进去解解渴?”
茶水果然不错,当然不能同芷云植物园里的茶叶比,较王府里圣上赏赐的茶叶也差得远,可是,茶博士的手艺好,也用心,还有个须发花白的老先生在前面说书,环境也热闹,哪怕不是最顶级的好水好茶,喝在口中,也别有滋味而了。
“那是何清开的店吧?”
斜倚楼头,欧阳惬意地品茶,随意地向下面看去,东面街上一座精巧的二层小楼前,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笼,火光相接,形成了两个古朴大字——‘仙宝’。
芷云看了眼小楼门前热闹的景象,笑了笑:“那孩子是个机灵的,魔法学的虽然比不上佟辉快,但在浮空城也算佼佼者了,而且,他脑子灵活,不似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子弟,总认为商贾乃低贱之事,不屑一顾,这小子来浮空城的第一年,见到了那一堆报废掉,只能分解回收的学生练习作品,就动了脑筋,联合了几个贫民子弟,缠了七月半天,想要在天津开一家仙宝店,出售这些废弃品。”
“七月与我说了,我琢磨着总有一天浮空城的东西要面世,先让这些孩子们试试水也没什么不好,就答应了,没想到,这才两年的工夫,他居然把店铺开进了京城…”
欧阳失笑:“并不奇怪,猎奇本来就是人的天性,你那么大的一座仙岛戳在半空,偏偏保密做的极好,让人难以窥视,忽然有了这么一个出售仙岛上东西的地方,那些贵人们哪能不趋之若鹜。”
虽然说,他们卖的东西都是废品,但是,炼金作品哪怕废了,也会有它的不凡之处——比如说,浮空城最常见的一级作品,琉璃灯树,属于魔法植物学的应用,小盆栽上开出来的花,结出来的果子,形成菱形的琉璃样结晶,一到夜晚,自动发光,光芒呈七彩,还能调节光亮程度,是很有意思的装饰品,偶尔也被用来照明。
培植琉璃灯树并不难,但是,因为是一级的学生,初来乍到,成品率也只有百分之十五,大部分不是不能发光,就是光泽太暗淡,在浮空城一帮挑剔的学生眼里,当然是废品,但换成一般人,一准儿会当成宝贝高高兴兴地买回家…
这一夜,两个人一边赏京城夜景,一边饮了一肚子茶水,结果精神倍增,玩到街上的人群都散了,才恋恋不舍地回家休息。
昨夜睡得太晚,今天芷云也难免有些精神不济,天大亮了,才让七月服侍她盥洗净面完,换了身银红色金丝花绉绣五彩丹蝶连裳旗袍。
坐在妆台前面,由着七月给梳好头,懒洋洋地摸了摸鬓角,沐浴着难得温暖的阳光,芷云笑道:“今儿可是起的晚了些。”
七月从首饰匣子里拿了一支金镶玉的蝙蝠簪子斜插进芷云的发髻根部,又拿起几只米粒大小的粉红珍珠攒成的珠花,小心翼翼地为自家主子戴好,左右看了看,才笑道:“哪里算晚,爷起的时候特意嘱咐过,说要主子多睡些时候,让奴婢门别打扰呢。”
她的音调里带着几分轻快,显然知道自家主子很得王爷爱重,心里高兴。
芷云笑了笑,没说什么,不一会儿,十月摆好了饭,芷云用了一碗普普通通,却透着珍珠白,馨香四溢的米粥,加了几口嫩春笋,然后就坐在正堂里等着众人来给她请安。
雍亲王府的每一日都没有什么不同,不是芷云不想回浮空城去,只是今年五月的木兰秋狝,康熙特意下了旨,要胤禛带芷云同往,现如今已经过了年,芷云这一次一出去就是五个月,弘昊又要留在王府里,总要安排一番才是。
于是,一向懒散的四福晋难得勤快起来,把应该敲打的那群莺莺燕燕狠狠地敲打了一顿,又给自家儿子弄了好几个强力护身符,还整了一堆的各类应急用魔药,结果弄得欧阳哭笑不得,一再说弘昊身边有他特意安排的人手,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再说,他从初来这个朝代,首先就是整治后院,可以说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雍亲王府更安全的地方了。
可惜,话不能说得太满,欧阳刚下了保证,第二天,三阿哥弘时就让人打破了脑袋。
“福晋,你可给奴婢做主啊,万一弘时有个好歹,奴婢可不活了…”
“混说什么,三阿哥乃天潢贵胄,自是有福气的,哪会有什么万一”芷云怒斥了句,头疼地看着哭得眼睛都肿了,满面憔悴的李氏,再看看满头鲜血,睁着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是倔强又是羞恼地瞪着弘昊的弘时,又反过头来,看了一眼偎依在她身边,懵懵懂懂地眨着眼,浑身上下只透露出‘无辜’二字的宝贝儿子乐乐,咳嗽了一声,哭笑不得地道,“赶紧的,请太医来给三阿哥看看,千万别留下疤…”
不一会儿,太医来了,只说三阿哥的伤口看着吓人,实际上并不算重,上了药也不会留疤,折腾了半日,好说歹说,给弘时外敷内服,安顿他睡下,才将李氏给安抚住,打发走。
等到李氏离了正院,七月扑哧一声,乐了。
芷云摇摇头,看了一本正经地坐在一边,头也不抬的绣花的十月一眼,咳嗽了声,道:“行了,别幸灾乐祸,你这丫头,真该和十月学学…还有乐乐,额娘是看你稳重,才由着你小小年纪就跟哥哥姐姐们学着玩那些东西,在家里,千万把你那些玩具们全收起来,听见没有”
一见自家娘亲板起了脸,乐乐脑袋一耷拉,小脸儿一下子红了,讷讷地点点头。
芷云没觉得什么,到是把崔默默心疼得不行,一把搂过去,亲啊,肉啊的哄了半天,“福晋,这怎么能怪咱们小阿哥,小阿哥好好地在自己的屋子里滑旱冰,是三阿哥不问自取,拿了小阿哥的旱冰鞋去玩,这才不小心磕墙上,摔的头破血流,关咱们小阿哥什么事?”
芷云叹了口气,乐乐玩游戏的屋子,光外围就有二十多个法阵,日日运行,哪里是弘时一个小孩子能轻易进去的?肯定是这小子显摆,把弘时带进去玩了,这才出了意外。
一抬头,芷云见乐乐的眼神也有点怯怯的,显然已经知道错,于是叹了口气,拉了他的手,呼噜了一下光溜溜的小脑袋瓜,低声道:“好乐乐,你是聪明孩子,你要明白,你的房间还有你的游戏室,那都是私密地方,额娘之所以给你专门修建了独立的屋子和游戏室,而其他小阿哥小格格只有一个公用的,就是为了你的安全,你以后,千万别随便带人进去,尤其不能把从浮空城带回来的东西给别人看见,听见了没有?”
区区一个旱冰鞋,不过是浮空城上那一帮学生们觉得好玩,做来游戏和代步的工具,连魔法都没有施加,当然不是什么要紧东西,给了弘时都没关系,可是,谁能保证随着弘昊越来越大,他房子里的东西永远是这种玩具,万一有每一样危险的魔法道具给别人看见或者碰到,岂不是很容易招祸?
乐乐乖乖地点了点头,他年纪虽小,其实还是极稳重的,只要芷云开口说了,无论是理解还是不理解,这孩子总是会好好记着。
第二天,芷云先是罚乐乐小豆丁写了五百篇大字,又让七月和十月拿出一大堆好玩的东西,什么旱冰鞋,小跑车,三个轮子和两个轮子的滑板,送给弘昀和弘时,教给他们怎么玩耍,而何清的仙宝店,也干脆出售起这些玩具来。
日子渐渐过去,天气一天天变得暖和,木兰秋狝的日子到了。
康熙四十九年,五月初一,昨天落了雨,今日到是晴朗。
芷云带着七月和十月,坐在华丽的马车上,隔着窗,向外望去——澄碧的天空,透白的薄云,莺燕的歌语,芳盛的春草,一幅生机勃勃,花明柳媚之象。
正欣赏美景,却见欧阳凑过来,压低声音道:“我也想上车…”
芷云愣了愣,见他穿了身青色裘质行褂,身量笔挺,骑着褐色的高头大马,甚是威武,一侧过头,避开外人的视线,却是呲牙咧嘴:“唔,这马是皇上赐的,骑着不舒服…”
芷云捂住嘴,勉强把笑声吞回去——好吧,哪怕是自家无所不能的大*OSS,也并非真正马背上长大的皇子,这些年出行,有的时候用传送阵,有的时候乘坐飞车,飞屋之类,哪怕是出门办差,跟着皇上南巡或者去木兰秋狝,也是乘坐马车,或骑自己的马,那马都是专门驯养出来的骑兽,会自动调整身体,让主子觉得舒适,但这一次嘛…康熙算是好心办坏事了。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中)
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中)
大驾卤簿逶迤数里,前后不能相望,还是如往年一般,可谓是浩浩荡荡,大气磅礴。
可康熙的心情并不太好。
人老了,总是更加地重视感觉,一代君王也是一样。
过去两年,对自己亲手抚养长大,寄予厚望的太子的废与立,似乎一下子把他的身子骨给掏空了。
康熙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精力大不如往前,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他当了一辈子的皇帝,为这个大清朝劳累了一辈子,无论喜欢不喜欢,做一个皇帝,合格的皇帝,已经成了他的唯一。
所以,他才不希望有一个闲散的落寞的余年,所以,看着这些长大的儿子们,他的感觉才会如此复杂…
康熙拿出一只银质酒壶,喝了一口药酒,缓和了心口隐约的闷痛。
可惜,现实毕竟是残酷的,哪怕不愿意,不服老,到底岁月不容情,就连天上的仙翁都说,君王的寿数乃是天命,天命不可违…看来,他也到了应该好好考虑继承人的时候了。
胤禛是个聪明的孩子,康熙喜欢他,作为君喜欢,作为父也喜欢,虽然一开始没打算将他培养成储君,但,最起码,这孩子将来也要是如二哥福全一般,扶持君主的贤王。
正因为期许,所以难免要求得严格了些,就像他给那个孩子四个字——‘戒急用忍’, 苏轼说:“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就是因为希望那孩子行得稳,走得远,所以,才隐隐切切地嘱咐了这四个字。
康熙越思,越觉得心头儿有些悲意,忍不住念起身边的老臣们,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曹寅,曹寅小小年纪就入宫做了他的伴读,十七岁时,又成了他的贴身侍卫,忠心耿耿,相伴相随十多年,于他来说,曹寅已经不仅仅只是个臣子了,而是亲密的家人。
记得去年十二月,两江总督噶礼,递密报,参奏曹寅,说曹寅和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足足三百万两,请求严惩。康熙接了密报,一个人在养心殿彻夜未眠,心里酸痛,他当然知道曹寅那亏空大部分是怎么来的,多数是他南巡造成。
可是事关重大,迟早要有处理的一天,想了许久,想到当年曹寅外放离京,君臣依依不舍,那是冬日天寒地冻,曹寅响当当一条汉子,哭得眼睛通红,跪在雪地里给自己磕头,磕在冰碴子上,划了一道又一道的血印,自己扶都扶不起来,走时更是一步一回头…
康熙还是叹了口气,压下了奏折,只是私下谆谆告诫,希望他们能尽快设法补上所有的亏空。
御驾走走停停,连续坐了十几天的马车,大家伙儿第一觉得骨头都有了散架的趋势,这几天日头又大,可谓骄阳似火,暑气更是让人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