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很多事情要做,若不跟姑姑交底,恐怕做什么都不方便。
“好姑母,合该华儿有此一劫,可老天垂怜,现在华儿马上要做土地神,姑母该高兴,人生在世,谁无一死,能成神成仙的,又有几个?”
方若华细细劝慰,一点儿也不觉得摇身一变成了土地,就会吓到姑姑,笑眯眯摊开带来的礼物给她瞧,颜色鲜嫩,比贡品都好的布料,调养身体的药方,上好的药材,除了这些还有无数的奇珍异宝,用匣子装的大颗珍珠,龙凤红水晶摆件,一人高的玻璃镜子,精致漂亮的梳妆盒,里面的化妆品能让所有女子兴奋不已…
一样样数出来给姑母看,总算哄得她收了眼泪,半晌无言,长叹一声:“姑姑都喜欢,华儿费心了…好孩子,你别担心姑母,姑母知道这不是坏事。”
她只是不知所措,在陈家,她老感觉自己一直是个外人,无论怎么做,都融不进去,而且她的丈夫也靠不住。只有华儿一个和她贴心贴肉,是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要是失去华儿,她恐怕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不再有,如今华儿走上一条她看不懂的路,她也只能努力不要给孩子拖后腿了。
方若华沉默下来,忽然有些伤感,原身杀了人,惊吓过度,又想算计女主,以至于思虑过甚,竟就这般魂归黄泉,一命呜呼…她怎么就不想想自己的亲人。
哄好了姑母,送她回去休息,方若华点亮烛火,默默坐在镜前揉了揉眉心,这才从枕头底下取出一本十六开的书,搁在桌子上细读。
这是本用小牛皮做封面,四角镶嵌金箔,看起来华丽,又很普通的书籍,上面写着教育大百科全书,圣德门专用资料。
看起来简简单单,只是一本书,但却是一件法宝,里面囊括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所有修行资料,就连硕士生和博士生,也照样要继续读,是圣德门的亲传弟子专属,即使在各种修行秘籍泛滥,平民百姓也不会缺少的联邦,这也是秘传,外人轻易得不到。、
怪不得1275老说她运气好,这次任务十分划算,如今看来,的确划算得很。
方若华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怎么就有这样的好运!
土地庙快建好了,就在开封府附近,周围学子众多,国子监和太学离得都不算远,简直是风水宝地。
要知道,幼儿园招生可不是什么学生都能要的,学生要有资质才能修行,资质不好,怎么教都不管用。
在东京,汇集了天下英才,而进士,无一不是千里挑一的好苗子,想必想满足自己的招生,早一点儿培训出人才,早一点儿得到劳动力,最好还是要打进士们的主意,直接在这些未来进士们还在书院打转的时候,就敲敲边鼓,打打埋伏,应该能事半功倍。
“宋朝官员那么多,冗官严重,我帮着消耗消耗,有何不可?”
只是要吸引进士来学习,既要彰显能力,也得要朝廷认可,最好朝廷给发俸禄,才好忽悠人,这可是个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时代,她要是不想浪费时间辛苦折腾去造反,最好从善如流些。
也不知赵官家要是知道,方若华竟然想挖朝廷的墙角,脸上究竟得黑成什么模样,或许能比包公还黑?
第六十章 土地神的请柬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和马汉在身边,钻天鼠身轻如燕,彻地鼠是条好汉,穿山鼠铁臂神拳,翻江鼠身手不凡,锦毛鼠一身是胆,这五鼠义结金兰,七侠和五义,流传在民间!”
两个梳着小辫的童子坐在凳上,一边拍手一边唱歌,歌声嘹亮,虽然是童音,还怪模怪样的,可还是悦耳动听。
行人路过都不由一笑,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稚童也不免要欢喜一下。
白玉堂立在酒楼门前,僵着一张脸,看着那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一点儿都不怕生,扭过头来,同时张开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没办法,谁让他长得实在好,眉清目秀,年少焕然,任谁看了都会喜欢,就是板着脸也是个漂亮少年,只让人羡,不让人怕。
站了一会儿,孩子们蹦蹦跳跳跑走,歌声渐远,白玉堂才转身进酒楼,倚着窗户看对面开封,虽说眉宇间犹带几分桀骜,气性却不那么大了。
他一向不喜欢御猫展昭,这次途经开封,本想教训对方一顿,现在真到了地方,在酒楼里坐下,到心平气和起来。
“算开封人知道好歹!”
白玉堂挑眉一笑,看来他们五鼠的名声比展昭大得多,东京这些老百姓们都知道,连孩子唱的歌谣里也有他们的名字。(若是方若华知道,自己哄着孩子们玩的恶搞歌曲,竟也能给展南侠减少几分,来自白耗子的小麻烦,一准儿要得意洋洋。)
不过…点了壶酒,白少侠舒舒服服坐下,他们兄弟可没那么想不开,去给官府卖命…好像包黑子还算能做点儿实在事儿,偶尔帮帮他到不是不行。
唔,忽然这般吹捧他们兄弟,不会是有疑难案子需要他们帮忙?
也是,展昭那货能顶什么用!
旁边跑堂的店小二,看白玉堂笑颜如花,一时差点失手打碎了酒壶——阿弥陀佛,这不知是哪里来的山精水怪,长成这副模样!
展昭可听不到白玉堂的腹诽,他今天带着张龙和赵虎巡逻,刚刚回来,同样听见了歌声,脚步停顿了下,这首歌最近好像老听见,都是些孩子们在唱,据说连宫里的陛下都知道了,还打趣他们开封府来着。
张龙叹了声,忍不住咕哝:“怎么只有王朝和马汉?我和赵虎在哪儿呢?”
赵虎也叹气:“咱俩也就算了,明明展护卫和公孙先生才是官人的左膀右臂。”
这歌也不知是从何处流传来的,好像最近老听见附近的童子们唱,因为调子简单,朗朗上口,连他们听了都有一种跟着唱几声的欲望。
“听这歌的意思,难道五鼠想进府衙当差?听说他们武艺很好,也是侠义中人,咱开封府正缺人手,他们要是有心,让咱们府台引见引见,到也不是不行,皇上求贤若渴,也许还真能谋个一官半职。”
展昭不为区区一首歌多费心,目光从开封府后衙对面绕了一圈,看到高高的青砖围墙围起来的那一片地方,神色纠结。
“…自陛下降下旨意,于此修土地庙,差不多有小半个月了吧?”
张龙闻言猛然回神,还心有余悸,点点头小声道:“可不是,大家伙儿都关注着,昨天陈大官儿还亲自来了一趟,但一直没有大动静。”
他们几个身为府台的亲信,大都知道那方家小娘子的事,那日展护卫和裴护卫回京之后,第二日陛下就让府台给方小娘子送了一封圣旨,只是并未召见她。
陛下本来是特别好奇,非常想召见一下,但府台不同意,毕竟当时都知道方小娘子乃是一介女鬼,传说中与女鬼接触,会被饮食阳气,陛下身份尊贵,不比寻常人,谁敢让他冒险?
“官人。”
展昭沉思间忽听人喊,一回头,就看到个长得玉雪可爱的小男孩儿,努力板着脸,昂首挺胸走到他面前,展昭心中好笑,半蹲下身,柔声道:“小郎君唤展某何事?”
“这是请柬,请官人代为转赠皇帝陛下,包府台,公孙先生等人。”
一叠请柬递过去,小娃娃神色严肃又正经,好像在做一桩大事。
展昭先是失笑,接过帖子一看,到愣了愣。
帖子材质充满了金属质感,花纹繁复,相当华美,封皮上的字更是铁画银钩,到像是刀刻,打开一看,清香四溢,而且每封帖子的香味都有不同,展昭只选出自己的看了看,愕然无语。
居然是方家小娘子下的请帖,大意是七月十五,中元佳节,受封土地,特此宴请贵客同乐云云。
除了这些请柬,还有一封信,是方若华写的,字迹飘逸,极有风骨,展雄飞自己的字都远远比不上人家,可见这位方家小娘子绝不是传闻中那般不学无术,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信中语言诙谐,说是诚邀他们开封府众人过去吃顿便饭,庆祝一下,以后要做邻居,总得打好关系,至于陛下,送请柬只是礼貌,陛下日理万机的,不想来只送礼也挺好,到把展昭逗得莞尔。
“…呵呵。”
这土地神可真亲切!
七月十五,中元节
展昭天还没黑就进了宫,接陛下出来,又回开封府捎带上包拯和公孙策,一起去土地庙。
土地庙被高墙围拢,看不见里面,朱红色的大门前面挂着两个大红灯笼,这到不像是庙,反而像是大户人家的住宅。
赵祯遥遥看去,难得有那么一点儿激动,虽然身为皇帝,可也从来没见过土地神,列祖列宗们估计也都没见过,他算是大宋开国以来,第一个会见到神仙的皇帝了吧,也不知会不会青史留名。
当然,他心中也不是没有疑虑,纵然深信包卿,但这种事,不亲眼见一见,总是不敢全信。
思虑间,大门洞开,门上走下两个门神,齐齐开口:“神荼、郁垒,见过陛下,请贵客入内。”
赵祯:“…”他终于知道为何展卿说起那一次行程,总是满脸古怪。
稀里糊涂地进了大门,一进去,就看到光华万丈,于小小庙宇中映照出来,耳边仙乐缭绕,外面一丝一毫都不可见,不可闻,好像一扇门隔开了两个世界一般。
进入庙宇,一切都很寻常,就是普通土地庙的模样,只是定睛一看,灿烂的光芒便刺痛了人烟,一条五彩斑斓的光汇集在一起,成了蜿蜒而上的长梯,上面居然站着好些人,还有小孩子跑来跑去,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声音。
第六十一章 土地神的晚宴
赵祯一行人满心震撼,不自觉也跟着踏了上去,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瞬间身体一轻,神清气爽,好像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展昭甚至觉得前些日子肋骨的伤,一点儿都不疼了。
身体不用动,就被长梯带着上行,梯子上不少人互相拱手,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穿着打扮都很奇特,他们还看到两个弓腰驼背的老人家,穿着珍珠串起来的长衫,长着绿色的头发。
认识的都在窃窃私语,说的话古里古怪。
包拯低声道:“陛下还请小心些,我看这都不是些…人,都挺奇怪的。”
也就那几个小孩子看着比较正常,有的衣着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小脸到很圆润干净,其中一个还是陈家的十一郎,是陈双宜的亲弟弟,刚刚五岁,正是可爱的时候。
看来方若华和陈家姐弟的关系并不算坏,也不知为何传言中他们表姐弟犹如寇仇。
赵祯点头,更是好奇。
不多时,长梯停住,赵祯愣了愣,就见一座金属质地的原型高台之上,一女子身着彩衣,头戴金冠,两只手交叠于胸前,微微躬身。
似有霞光从天上来,直直照在她头上,仙乐声声,半空中还有仙娥起舞,空中浮现出斗大的金字,只是不知是什么字,赵祯不认得,却觉得那女子本不算多美丽的脸,居然逐渐变得神圣起来,有些像庙中的观音,仙气十足,超凡脱俗。
女子忽然樱唇轻启:“小女方若华,上启诸天万神,今承继土地之位,必然竭尽全力,佑护一方,不敢懈怠。”
话音未落,天上就落下一金册,一玉玺,飘在那女子身前,徘徊良久,竟化作一道金光,飞入她的眉心,女子头上的金冠也瞬间变化,更为鲜亮夺目,身上的彩衣笼罩上一层金光,秀发陡然变长,竟拖在地上。
等金光散去,周围客人纷纷兴奋交好,恭贺声无数。
赵祯目瞪口呆,瞠目结舌,还没回神,就听左边一人道:“汴河龙王恭贺方小友,今奉上薄礼,还望小友笑纳。”
所谓薄礼,竟是珠光宝气,不只有珍珠玉石,还有无数首饰。
其他人也纷纷送礼,不多时,高台上竟然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赵祯,包拯等人,一时间竟不知自己来的这是土地庙,还是藏宝阁了。
说话间,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地下一阵震动,升上数个玉石桌子,上面放着诸多托盘,香气正是由此而来,无数美食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上,还有各色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水果。
赵祯不觉享受地眯了眯眼,他的生活虽说比较质朴,可到底是皇帝,算是吃过无数珍馐美食,可此时此刻,还是忍不住腹中馋虫翻滚,口水横流。
“诸位,食物都是食神的新作,水果也采自天宫,请尽情享用。”
方若华当先敬一杯色如金黄的葡萄酒,众人就纷纷开始享用美食。
赵祯带着包拯一干人,到有些不知所措,见众人都仿佛极为习惯这般场合,各个拿着托盘,用公共筷子夹了食物来吃,干脆也学着自己去夹菜。
陈大官张口语言,想了想到底没有扫陛下的兴致,他已经确信这里的主人不是凡人,又怎么会莫名来害陛下?只是规矩还要守,他只好自己抢着先给陛下试菜。
方若华拿着酒杯慢步过来,笑着和赵祯见礼,并无半点儿拘束,到是颇有仙风道骨:“陛下能来,实乃小仙之幸,还未谢过陛下,若无陛下援手,小神还不知等到何时才能享这人间烟火。”
赵祯也显得很是轻松,朗声一笑:“朕反而要谢方姑娘给朕机会,让朕长了见识。”
他此时显出几分少年人的心性,对于一切都很好奇,探问了许多关于天宫,地府之类的事情,还想看看方若华刚刚收入体内的金册和玉玺。
方若华半点儿不为难,从善如流,很是满足了一番皇帝的好奇心,还柔声介绍:“前面那几个都是地府公务人员,坐着喝酒的漂亮女子是孟婆姐姐,穿白衣的是谢必安,黑衣的是范无救,今天城隍们都没来,他们几个也不能久呆,毕竟是中元节,全忙的很。”
包拯和展昭听得入迷。
赵祯更是兴致勃勃,听方若华挨个介绍,简直看得目不暇接,盯着那些‘神仙’瞅个不停,不知道脑补什么去。
包拯都有点儿担忧自家这位明君也会闹着修仙问道去。
方若华全不知包卿家的烦恼,“…也就这种场合大家能来人间一趟,天亮就要离开,仙凡有别,隔着重重阻碍,有这般机会,就不免放浪形骸,还请陛下不要介意。”
当然不介意,事实上,皇帝觉得很是有趣。
正笑闹,孟婆款步走来,看了赵祯一眼,含笑行礼,却未曾搭话。
在场的众人,除了小孩子等凡人,仿佛都很忌讳和赵祯深入交流,不说避而远之,却也小心谨慎。
“若华。”孟婆搭上方若华的肩膀,低声道,“今年你是第一年受封土地,又得允准,可常驻人间,大好的机会,多做出些功德,以后升职还便利些。”
“我知道的,孟婆姐姐。”
方若华莞尔,“小妹也想过,打算看看有没有资质不错的年轻人,教其修行,不为别的,先把我师门放出来的三百多妖怪抓回去才是正经。”
赵祯闻言,眼睛都开始放光,一个土地神亲自教人修行,皇帝也要心动的,可惜他没有儿子,只有一女,身子还不好,不知女儿能不能跟着学一学,哪怕学不出什么结果,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歌燕舞。
到天放光明,赵祯一行人亲眼目睹那些客人们,说说笑笑,便羽化登天而去,消失在半空中,半晌,赵祯双目迷离,摇头失笑:“真像做了一场大梦。”
包拯也笑:“醒来酣畅淋漓。”
方若华彬彬有礼地送皇帝他们走,一直送到大门前,冲展昭笑道:“展护卫,我看你身上有些不妥,如今七月半,鬼门开,每逢此时总有孤魂野鬼误了时辰,不肯回地府,你这几日务必小心。”
这回可不是忽悠,她只是转述1275的话,而且,自家那本百科全书也有提示。
展昭登时通体寒凉,总觉得这几天他会很不想值夜班。
送走客人的方若华,却是无事一身轻,长长吐出口气,连皇帝都忽悠了一遍,看样子忽悠的很成功,从今日开始,立足东京,当无问题。
唔,花费是大了点儿,可既然能报销,自然无所谓。
这些美食佳肴都是名厨做的,价格高昂,对身体也大有好处,再多打包一份回去让姑姑尝尝好了。
第六十二章 十一郎
陈家
陈双宜倚在榻上,看桌上的一碗睡莲,睡莲是十一郎给她拿回来的,米白色的花瓣儿,娇嫩可爱。
看着睡莲,想到十一郎迈着小短腿儿,也不要奶娘抱,一小步,一小步,稳稳当当地走到她身边献宝,她心里就安稳了许多。
正想到十一郎,十一郎就来了,手里拎着食盒,一溜小跑,跑来献宝。
“这是鸡油卷,杀乌骨鸡制的鸡油,阿方说了,常吃能让姐姐的头发又黑有亮,对身体也好…”
粉面玉雕的小人儿,板着一本正经的小脸,脆生脆气的说话,陈双宜爱得不行,忍不住抱在怀里好生揉搓。
姐弟俩说了好一会儿话,陈双宜就放了他出去玩,回头就见阿郑怔怔地看着十一郎的背影,面色忧虑。
“阿郑?”
阿郑早些日子受了些惊吓,身体还没完全康复,陈双宜心疼她,让她歇着,只这也是个闲不住的,一缓过来就到小娘子身边伺候。
“七娘,咱们小郎君这几日是不是和表姑娘走得太近了些?”
她脸上忧虑的神色更浓,隔着窗户看过去。
陈双宜顺着她的视线向外张望,登时笑起来。
方若华坐在蓝馆外的大青石上,十一郎也学她的模样,坐在石头上,两腿悬空,却是坐得笔直笔直的,特别肃穆端正,只是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瞄方若华,还要努力不让自己的急切表露出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的好七娘,你可别只顾着笑,小郎君最近嘴里老念叨表姑娘,表姑娘长,表姑娘短的,你也不怕…不怕她带坏了咱们十一郎。”
陈双宜又笑,她知道阿郑是什么意思,也知道阿郑是为她好,自从母亲去了,父亲又再娶妻,她对父亲的观感本也不算好,如今相处时更像隔了一层,她与十一郎,才是真的相依为命,阿郑一心为她,自然害怕别人把十一郎笼络过去。
阿郑似是也觉得自己这样,好像在挑拨姑娘和表姑娘的关系,不大妥当,连忙掩饰道,“表姑娘是个小娘子,一门心思爱玩也无妨,咱们小郎君将来可要读书光耀门楣的,和一个小娘子总在一处,哪里妥当?我还听小丫头们说,表姑娘老讲故事给小郎君听,迷得他吃完晚饭就往怡美园跑,功课都不肯好好做了…”
自家小娘子只有十一郎一个亲弟弟,父亲又是个靠不住的,阿郑觉得怎么在意都不过分,终于顾不上规矩体统,小声咕哝,“小娘子,您也到了年纪,马上要说亲,将来嫁了人,怕是娘家只有小郎君能给您撑腰,可不能和咱们十一郎生份,您就管束着他些,别让表姑娘把人拉拢过去,您是亲姐姐,怎么也比一个外八路的表姐亲的多。”
拉过阿郑的手,打断她的忧思,陈双宜轻声一叹,笑起来:“自从十一郎跟华儿妹妹玩在一处,活泼了许多,我尤其喜爱他此时的眼神,明亮有光。”
实在是没想到,华儿居然和十一郎处得很不错,十一郎和她交好,也变得快活多了。
她是疼爱十一郎,可也只会关心他的饮食起居,教他写字,可也做不了其它的,那孩子羞涩腼腆,一天到晚的一句话也不说,对着她这个亲姐姐还好些,却没少被那个当父亲的责骂,说他蠢笨,不堪造就。
十一郎一天比一天更沉默,她却束手无策…如今这样就很好,她喜欢淘气的十一郎。
“你该相信我们十一郎,他最疼我这个姐姐。”陈双宜幽幽道。
隔着大门,隐约传来男孩子细声细气的声响:“我也要学画画,画米老鼠,画唐老鸭,画好多好多,三胖子想要就给他,不用他抢的。”
方若华大笑:“你真可爱。”
“我是男子汉,不能说可爱!”
陈双宜弯了弯嘴角,嗯,确实很可爱。
方若华从大青石上跳下来,远远地望了陈双宜一眼,做了个口型:“我带十一去吃饭。”
陈双宜含笑点头,一脸欣慰。
方若华就这么相当大气地牵走了人家的宝贝弟弟,和姑母说了声,领着他回土地庙,至于他爹,孩子多得很,对这个相当不待见,所以也无所谓。
不是她脸皮厚,是这孩子一眼就能看到她那本百科全书上有字,虽然还看不清楚,但他年纪小,很有发展潜力,为了这么个好苗子,她也只能厚着脸皮拐带女主的弟弟了。
刻意近乎了几日,方若华才发现十一郎有点儿自闭,应该是后天造成的,尚不是特别严重,但若放任不管,很容易出大问题,当年方若华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开了一家孤儿院,遇见过不少因为各种原因患自闭症的孩子,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要是把这孩子养好了,估计能刷高女主的好感度。
唔,这对她吸引力蛮大的。
当然,孩子本身也极讨人喜欢。
土地庙外观很传统,二层这会儿没了那日宴客时的神秘,不过还是专门按照未来的格调装修,除了两间客房,一间书房,一个小花厅,还有一个吧台,一个游戏娱乐室,一个大厨房,两个卫生间。
哪怕在战火纷飞的民国生活了十多年,方若华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宅属性,总想把家弄得舒舒服服,要有那种能让人住到地老天荒的魅力才好。
十一郎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自动自发,乖乖巧巧地走进书房,到他专用的小书桌前坐下,一脸期待地看着方若华,方若华笑眯眯:“今天先画画,然后吃东西,再讲故事。”
“阿雾和童童不来了吗?招娣姐姐也不来?”
十一郎没有抗议,画画也很好,他很喜欢,只是转头看了看,小伙伴们没来,不免耷拉下脑袋,有点儿不开心。
“也许一会儿就来了。”
方若华眨了眨眼,想了想,推开窗户,向外张望了张望,没有看到招娣。
招娣是开封书会会长王全德的女使,说是女使,其实是当亲孙女看待的,直接让她叫翁翁。
王老丈经常带着她去勾栏瓦舍说书,虽说有些上不得台面,但贫寒人家的孩子,能有一口饭吃就该知足,哪里有那么多讲究。
第六十三章 这样的锦毛鼠
方若华在开封安家以后,最常去的也是这些娱乐场所,毕竟整日窝在家里看电视,看电影也无趣,这可是繁华的东京,至此一游,若不见识见识汴梁风月,那才是遗憾,于是经常带着几个使役出去。
说起来,大百科全书上的术法,方若华现在还没学会,如今用的都是制式法术,充值使用,其中‘使役’算是最简单的法术,能力不高,却可以用来打扫做饭当跟班,经济又实惠。
未来人可真会玩,连法术都能定制模板贩卖出去,怪不得人们都不大重视自身修行,都要什么有什么了,普通人也能享受修行的成果,谁还在乎自身实力?
方若华一边也享受各种便利,一边还不忘吐槽几句。
没多久,她就发现十一郎特别羡慕,眼巴巴地盯着大门,渴望的不行,干脆就领着他一块儿去。
姑母疼她,又很乐意她和家里的小郎君们亲近,所以也不肯多管,至于那个姑父,自方若华来了之后,竟从未见过,那人也对十一郎毫不关注,自然不会介意。
从此方若华就多了一条小尾巴,十一郎也变得开朗许多,还在外头结交了些小伙伴,其中就有王招娣。
招娣是年纪最大的一个,十六了,比方若华还大两岁,温柔体贴,又会说书,很讨人喜欢。
方若华也极喜欢她,相熟以后,也把她和另外几个小孩儿当班底培养,展示了些许神奇之处,小孩子们还好说,尚怎么明白,却把招娣给吓了一跳,不过招娣也是个极喜欢幻想的姑娘,如今幻想变成现实,到兴奋不已。
现在她盯着的目标只有小猫三两只,且尚不知成效如何,可万里之途也要一步步走,不能着急。
自从上次宴请,还有皇帝和开封府那一大家子给背书,小伙伴们就越发从容起来,很有些骄傲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