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还救回来两个人,都是被绑上山的,其中一个还是个洋婆子。”一说起这两个人,牛叔的脸红了一下,“咳咳,毕竟是女人,咱们都是大老粗,照顾人家不方便,还是请花大娘去看看。”
方若华也跟着去,目前两个人被安顿在客房里,打开客房的门,方若华便站了站,忽然有一种眼睛被灼伤的感觉。
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个女孩子,实在很美,漆黑的发散着,垂在肩上,小巧的,粉嫩的耳朵形状极好,若隐若现,鲜红的唇,雪白的脸,才十四五岁的模样,却让人看了都觉得不像世上人。
花大娘瞪大了眼,失声道:“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艳鬼!”
不怪花大娘想起这个,方若华这几日有空,新写了一篇小说,就叫《艳鬼》,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花大娘他们都说看了之后不敢一个人走夜路,虽然故事中害人的从来都是人,不是那一个只求一缕温暖的艳鬼。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这些年看到的美人,比我一辈子见过的都多,以前也没觉得自己丑陋,如今和他们比,简直有点儿不敢见人。”
美人总能让人心中怜爱,方若华的声音也温柔许多:“小妹妹,你家在哪儿?”
漂亮的女孩儿慢慢吞吞地喝完粥,抬头就露出一个纯洁至极的微笑,大大方方地道:“就在红安书寓。”
一口吴侬软语,分外动人。
方若华:…
“你们不要送我回去了,我是自己跑出来的,回头你们处置了刁三儿跟我说一声,他要活着我还跟他过日子,他要死了,我陪着他就是。”
方若华:…
这小女孩儿说的话平平淡淡,不像是十五岁的姑娘说的,到像是饱经风霜的老妇人。
只说了这么几句话,从此之后小女孩儿便一言不发,花大娘她们企图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无用处,别看这孩子年纪小,到仿佛极为成熟,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好在她并不要死要活地闹,该吃饭时吃饭,还会拿桌上的书读,见她识字,方若华就指给她小图书馆的位置,由着她去看书。
没过几日,查明那个刁三虽然是这帮土匪的老大,但为人单纯得很,寨子里大事小事,到多由老二,老三做主,他坐得稳位置,人家纯粹是看他功夫好,也好糊弄,身上并没有血债,相反,但凡他带队出去抢劫,到还宽容些,肯给别人留下路费,想了想,方肖就没把人送官府,直接拘了他去村子里修路,村子里的路不好走,坑洼泥泞,出入很不方便,早就应该修,只是先前光顾着庄稼田地,如今正好白捡来一些壮劳力,到替方肖省钱。
方若华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边,小姑娘高高兴兴地去,临走还大大方方地朝方若华要了一叠旧报纸。
“我喜欢读方三妹的文章,以前在书寓,阿娘不让读的。”
过了些日子,方若华偶然看到刁三背着那小姑娘,给她铺上茅草,又铺上担子,小心翼翼地搁在上面,低眉顺眼,温顺至极,终于明白为什么绝色美丽的女孩儿,愿意跟一个把她抢上山去的大老粗了。
后来熟悉起来,小姑娘气色越来越好,待人处事都大方得体,并不因为身世自卑,别人劝她再找个好人家,跟个土匪又有什么前程,她也不生气,只是笑:“土匪配娼、妓,都不清白,谁也别嫌弃谁。”
私底下喝醉了酒,却跟几个相熟的,不鄙弃她的姐妹说,“是他抢了我,我除了他,十五年没有一个人把我当人看,他们都当我是个玩物,闲情逸致地时候拿出来看看,显摆显摆,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如今他当我是人,愿意保护我,我也要回报他这片真心!”
第四十章 救援
方若华听完这个叫曾经叫过陈素云,如今又叫回素云的小姑娘的故事之后,想落笔写下来,却又迟迟不曾动笔。
小姑娘的故事并没有波荡起伏,她也没有把她卖了的父母兄弟,她本就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家就毁于战火,无亲也无故,流落街头,让书寓的阿娘捡回家。
从小在书寓长大,出落得一日比一日好,略大一点儿就学说书,学唱京戏,吹拉弹唱,无一不学,从七八岁就随着阿娘敬酒,十二岁便有恩客相中,做了两个月的临时夫妻,从此正式作为书寓一员混日子,也就是一个混字,和所有人一个样。
甚至连她自己跑出来,也是轻轻松松就跑了,她阿娘没派人找她,还托人寻到她,给她塞了个包袱,里面装了十个银元,至于剩下的,就算养她十几年的生活费了。
可就是这样的平常,让方家一家,心中酸楚。
都说陈素云配一个土匪头子刁三,还是个体大腰圆,面容丑陋的,那是明珠投暗,可在她看来,想必已是足够的幸运,能得一真心人,呵护怜爱,悉心照料,当她是个女人,她还有什么可求?
方家庄的人大部分也是饱经苦难,如今生活得好,便越发养成宽容豁达的心性,对这一对儿也是视若寻常,由着他们该赎罪受罚就赎罪受罚,除此之外,却并不苛刻薄待。
却说陈素云是个意外,牛叔口中的洋婆子凯瑟琳约翰逊女士,就是纯粹倒霉。
说她倒霉也不尽然,被抢上山的第二天就让人救了,到也没受多少苦。
她的身份可不一般,丈夫是驻华大使,本身家中也富贵,一开始方若华一见她穿着打扮就吓了一跳,觉得这帮土匪要倒霉了,说不定别管该死还是不该死的都得死一茬,而且要倒霉的恐怕还不只是土匪,阳城上下政府官员,还有孙家都要跟着吃挂落,受牵连。
却没想到,凯瑟琳这人很有点儿意思,在她看来,这一次的遭遇是一场奇遇,除了一开始害怕了一下,后来那帮土匪也没为难她,到让她难得参观了一回山寨。
“方小姐,宋慈可真厉害,中国人也懂解剖学吗?”
方若华头也不抬,随口道:“早在宋朝我国法医学家宋慈就著有一部法医学著作,叫《洗冤录》,比菲德里的法医著作早三百多年。”
“my god!”
凯瑟琳一脸惊叹,她今年三十岁,却是个很活泼的女士,家里人来接她回去,她却三五不时地跑到方家庄玩,不爱和夏芬聊天,偏偏喜欢缠着方若华。
当然,方若华怀疑是自己刚把人救回来,为了怕对方胃口不好,给她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的缘故。
花大娘他们也都觉得,没什么恐惧是美食治不好的,要是治不好,再加一桌。
这位外国女士喜欢来玩,可不能只为招待她就不做正事,方若华干脆也就随她去,自己在书房里写东西,准备教案,给她一壶茶,一些点心,由着她在书房里坐着,反正她这书房目前没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
没想到凯瑟琳到对书稿特别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痴迷,她一个外国人,说中国话很熟练也就罢了,居然还能读得懂中国的文字。
“我外婆是中国人,从小我就会认中国字。”
凯瑟琳抱着方若华的稿子不撒手,“方小姐,您真是个天才,写得太好太好了,啊,对了…这个画中的幽灵是真的吗?世上难道真有幽灵存在?”
方若华:…
当然没有,她这一篇写得是古代推理小说,又不是灵异故事,小说套路对她来讲有点儿老,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男人假死,他的情人帮他故弄玄虚,制作他死亡假象的小故事。
那位漂亮的女情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已经死亡这件事很自然地暴露出来,弄出一个画中显灵的把戏,就是魔术师的绝活,欲水则显出男人身影,且不同角度的男人表情动作都有所不同,仿佛真正的活人,让人以为爱人的灵魂附在画上,给她带话来了。
虽然若华觉得这手法太复杂,在真实环境中轻而易举就能拆穿,应不会出现,但这个后世人读来,觉得似曾相识的故事,此时到让人倍感新颖。
只看凯瑟琳的表现也知道,这篇小说应该写得还是很可以,虽然只能做消遣。
和凯瑟琳越发熟悉,方若华也很喜欢她,这人难得是个中国通,很尊重中国人的习俗,即便是面对方家庄里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她也客客气气的,从不表现出一点儿傲慢。
只从这一点儿就看得出来,这是个十分有修养的女士,连方肖和夏芬也对她印象不错。
这日,凯瑟琳难得不在,方若华可以安安静静地读一点儿不适合让外人看到的书。
那位女士和她的朋友们去参加舞会去,她特别喜欢舞会,还想邀请方若华一起,可惜,跳舞这个技能点儿,方若华是真没有点亮,也就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学了一些交谊舞,实在算不上喜欢,如果是需要应酬,没有办法,方若华偶尔参加一下到无妨,专门为了玩而去舞会,那可没有必要。
正看书看得入迷,花大娘忽然过来,步履匆匆,神色焦虑,在外面时她还勉强保持镇定自若,分毫不漏,一见方若华,神色就骤变:“方小姐,刚才接到了紧急联络暗号,让大家伙儿撤走,刚收到信号,金先生和小少爷就联络不上了,我怕,我怕…出了事。”
一开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里带了哭腔,话语也是语无伦次,不知道说的都是什么,她向来是个很坚强的女人,自己男人死的时候,她也没有哭,把儿子送走时,她也没有哭,此时却被恐惧抓住心神。
方若华脸上一白,脑子里嗡了声,一时间不知所措,她有什么时候遇见过这等大事?
一抬头,看花大娘满脸的期待,她甚至没有去找自己的父亲,母亲,直接找到她这儿,方若华知道,那是因为花大娘真心真意地把她当做自己人看待。
“别急。”
强迫自己冷静,方若华脑子中还一片空白,她本来就什么都不知道,脸上已经有了很郑重,很沉稳的表情,“我来想办法找到金先生他们,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们这样的人,想必都有自己躲避危险的方法,无需别人置喙。
目送花大娘慌乱离去,方若华就先翻开宇宙商城,把能买的各类伤药买了一些,想了想,又一拍头去看屏幕,她都忘了,因为顾美人足够吸粉的缘故,她特意选了一个摄像头跟着那位采集素材,要找人大约不太困难…
一地的猩红的血。
方若华第一次觉得有一回牢狱经历也不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至少她看到这种场面没有恶心地吐出来。
漆黑破旧的老庙,外面一点儿声响都没有,金先生看起来还好,腿上可能受了伤,正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息,低着头,脸上雪白,仿佛没有呼吸。
花大娘那个假侄子程强蹲在门口直抹眼泪。
这是月老庙?
方若华一眼就认出地方,连思考都来不及思考,翻箱倒柜翻出她父亲的旧衣服穿戴整齐,戴上帽子,围上个灰扑扑的旧围巾,想了想终究还是喊上牛叔,要是牛叔都不可信,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路直奔,风驰电掣,冲进月老庙,金先生抬头看她,第一时间叹了口气,摇头晃脑,满脸唏嘘:“道路阻且长!”
方若华:…
行了,也别瞎酸,捋起袖子来,先看顾长生的伤,肩膀上的伤好像还好,胸口上那一枪真是够受的,她又不是医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相信宇宙商城的药。
“必须马上走,我们的人引开了追兵,但是糊弄不了他们多长时间。”
方若华叹气,再一次感叹自己怎么就不是个大力士,她和牛叔连拽带抗地把两个人都弄上马车。
“有内鬼,所有据点都不安全…东洼村那边恐怕已经失陷。”
“那就只能回方家庄。”虽然和东洼村毗邻,但最危险的地方,岂不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她很笨,想不到更好的藏身地点。
方若华叹气,都已经插手,也就顾不得连累不连累,可是她还是很害怕,心里直打鼓,是不是应该和爸妈商量一下?是不是应该通知爸妈一声,让他们离开阳城避一避?
她几乎没有考虑,就下定决心救顾长生和金先生,不只是觉得他们是胜利的一方,不会有事,应该提前抱大腿这等功利的想法,更是她自己愿意。
爸妈想必也愿意救人,这是个真实的世界,不是虚假的,人和人之间有情义在,当然,方若华不觉得孙家会对自家动手,方家如今是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身为阳城大学的教授,方家三人都有名望,有地位,孙家不会毫无必要地得罪他们,至少不用担心有生命危险,这本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规矩。
可即便明白这一切,她还是免不了害怕,手也发抖,腿也发抖,心里直哆嗦,果然,她承受压力的能力还是太弱,说白了是本身不够强大,于是就会恐惧。
第四十一章 试探
方若华一路抄小道儿回家,把两个人藏在了自家的地窖里,地窖还有一个隐秘的出口,通往后山一片枣树林,出了枣树林就是下山的小径,外人都不知道,还算安全。
从一来到这个世界,方肖就带着人挖的地窖,他也不知能不能用得上,想着有备无患罢了。
半空中阴云密布,雷声未至,雨水将落、
方若华特别害怕,可她家爸妈都十分镇定,一点儿异样也没有表现出来,方肖还照旧出去逛街看各种古董文玩,去看戏,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招待他的朋友们。
“凯瑟琳来了,姑娘陪她去看看新给你做的那几身衣服和首饰。”
夏芬正领着学生在院子里侍弄青菜,一看凯瑟琳进门,便轻笑道,在她这儿,是真把学生们当子弟使唤,当年在家都没让跟她的那几个研究生帮着端茶倒水,这回连种菜都要拎着学生们一块儿。
按照她的话讲,这也是锻炼,不能教出四体不勤的懒学生。
方若华只能应了,领着凯瑟琳去看衣服。
别看夏芬不讲究穿戴,但在女儿身上却是破了例,特别喜欢打扮自己的女儿,这些日子和学校里的老师们熟悉起来,被介绍了好几个老裁缝,还有一个听说祖上给宫里的娘娘做过衣服,都是好手,干脆就带着女儿去量身定做,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旗袍袄裙西装,做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手头有钱,这也是个败家的,还去搜刮了好多金银首饰。
对于这些首饰,方若华也很喜欢,虽然暂时不能带回家,但放在家里看看也欢喜。
凯瑟琳更是一见就移不开眼,抱着首饰们对镜梳妆,一套一套地换过去,半点儿不嫌麻烦。
方若华一边看着她臭美,一边担忧地窖里的人,那位金先生是个厉害的,居然不要医生,自己给顾长生动刀子,要不是她留下了许多药,恐怕顾长生的小命真保不住。
“若华。”
夏芬忽然推门而入,神色淡淡,“项君来了。”
“啊?他来干什么?”方若华挑眉,以那人的性格,应该不会乐意到自己家来才对,先有些惊讶,却陡然间心中一跳,半晌才道,“我去打发他…金先生和顾长生在我们这儿的消息,先不要暴露,若是需要通知他,等金先生做决定。”
夏芬失笑:“我们姑娘也长大了,知道谨慎。”
现在谁敢不谨慎?
一到客厅,方若华看见项君,心中更是不确定,这人的衣着整齐,特意修理了胡子头发,靴子也擦得雪亮,好像特意装扮了一番似的,以现在的情形,他怎么还有心思装扮自己?
项君也看到方若华,嘴角动了动,扯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来,他神色古怪,似乎愧疚又后悔,纠结抓狂,犹豫不定,种种复杂,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夏芬嗤笑一声:“奇怪,你不是挺振振有词,挺理直气壮,一点儿也不觉得家有贤妻还另结新欢哪里不对,还说是追求进步,现在还装出这副德性,装给谁看!”
项君讪讪一笑,低声道:“伯母说笑了,是我对不住若华,这次过来,也是想问问若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听说我们那位顾少爷给您几位添麻烦了…哎,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我可以一直把她当我的亲妹妹!”
“滚蛋,我们可不敢要你这样的儿子,怕九泉之下没脸见祖宗!”
夏芬难得爆粗口。
方若华到是客客气气地笑了笑,还大大方方地安抚了他几句:“其实我当初嫁你,也是稀里糊涂的,为你坐牢,为你付出,不过是作为妻子应有的本分,不是有多深的感情,如今和你分开,才知道咱们本就不适合,强行扭到一处对双方都有伤害,这样很好,来坐下喝杯茶,以前的都过去吧,虽然再做朋友很尴尬,可当成普通认识的人,还是能相处。”
亲自给他倒了茶,方若华又笑,“说起来,那位顾少爷可有些时日没到我这儿玩,连我画画他都不教了,对了,你和他相熟,知道他家中可有亲眷,成了亲没有?”
一边说,方若华故意做出一点儿小女儿的姿态来,项君一愣,咬了咬牙,半晌才低声道:“为了你好,你仔细想清楚,有些事情千万不能沾,你什么都不懂,更不懂政治,这不是闹着玩的!”
“什么意思?”
方若华一脸的懵懂无辜,“他不是你的朋友?上次他被孙家抓了去,也是因为误会,后来误会不都解除了?我记得他说过,孙少帅还请他喝了回酒,两个人关系不错,难道是忽悠我的?”
项君愕然,神色凝重,欲言又止,却终于转了话题。
方若华陪他东拉西扯了半天,还是项君自己屁股跟有针扎似的坐不住,没多一会儿就告辞离去,她一走,夏芬都略微变了脸色:“这人可能有问题。”
“…他可是男主角!”
方若华无语,哪怕项君如此生疏的套话,自己连假装不知道都难,还是不敢相信这位会出卖他的那些同志们,毕竟是男主角,哪个男主能做出这等事?但项君的愧疚是真,而且不可能是给她方若华的,这点儿自知之明她还算有,项君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他自己甩掉的女人心存愧疚?
回过神,摇头叹道,“我去找金先生,让他和顾长生赶紧走…”
走了两步,方若华又顿足,“不对,现在不能动,太危险。”
她生平第一次面对这般复杂的事情,也是生平第一次进退失据,恨自己不能智商超群。
“要不是我腻歪这人,从来不关注,说不定也不会如此被动!”
方肖登时笑起来,眼睛眯起:“闺女,咱们方家庄上下青壮五百,个个以一当十,就是硬杠上,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至少逃跑问题不大,何况那位孙少帅又不是傻子,疯子,何苦跟我们一介平民百姓计较,再说,真非逼迫我们,还要平白得罪一众社会名流,何苦来哉?”
话音未落,夏芬往茶几上放了一大盆面,笑眯眯地喊:“若华,过来帮妈包饺子。”
最后包饺子的不只是方若华,夏芬的几个学生,几个闲着无事的村妇,还有凯瑟琳。
凯瑟琳不会包,但擀得一手好皮,又薄又圆,速度也极快,水饺下了锅,滚滚热气蒸腾。他们人多,手脚都很利落,一煮就是一大堆,就家里这几个的战斗力,肯定远远吃不完的。
方肖乐呵呵地让人端到门口去,请路过的乡亲们一起吃。他自己到盛了一大碗饺子,溜溜达达出去找人下棋。
香味一飘,大家伙就三个五个的结伴儿过来,拿碗来吃饺子,连汤一起吃。
“羊肉大葱的,还是白面,实惠!”牛叔笑道,吃得满嘴流油,他们村子里的日子好过了,可别说肉,就是细粮也不能时常吃,不是没有,纯粹是舍不得,他家攒下的细粮,除了尝尝鲜,剩下的都拿去换钱攒起来,他媳妇还打算再盖两间大瓦房,给儿子娶媳妇用。
正好刁三背着陈素云从外头回来,方若华就喊了他们一嗓子。
眼看着刁三吹凉了饺子,往素云的嘴里投喂,她吃着一个,他就吹着一个,认认真真,好像再做一件天大的事,方若华忍不住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许默。
许默可没这么有眼力,但他会因为自己说一句学校的包子难吃,就一个人大半夜坐四个小时的火车去天津买,也不知怎么拿回来的,送到她手里时还是热气腾腾,他什么都不说,自己也只知道吃。
还是好几年之后,许默那个小迷弟开玩笑说,当年他神仙老大发了疯,天南海北,坐火车坐飞机,买回来了半屋子的包子,一份一份的尝,一天三顿地吃,最后挑出一份据说最好吃的,再去买来送给他的小女朋友,当时小迷弟都无语,有这工夫有这钱,钻戒都能买一打,居然就送个破包子!
方若华正想着这些琐碎,隔着屏幕,许默正在切牛肉,动作舒展优雅,不急不缓,眼睛却盯着屏幕上细嚼慢咽吃饺子的女孩儿。
唔,集市上没有新鲜羊肉,要不他走一趟内蒙看看?
一个饺子尚未吃完,方若华就听见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军靴踩着青石路,踢踢踏踏,富有韵律,刁三猛地站起身,全身肌肉紧绷,牢牢护住陈素云。
“牛叔,孙少帅带了人过来,护庄队的兄弟们都到位,只是方老爷刚才在呢,没让全拦着。”
方若华看着孙少帅一身军装,腰上别着枪,身上披着黑蓝的斗篷,不疾不徐地迎着晚霞走来,只当看不见他身边跟着的项君,估计换了别的女孩子,会真的看不到旁人。
“孙少帅,我女儿方若华,您有什么话,自可直接问她。”
方肖是跟着这位少帅一起来的,慢慢走到女儿身边站定,看也不看项君一眼,不紧不慢地道。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就抢先一步:“若华,你和这些事情没关系,快把金先生交出来,你也别心存侥幸,强子已经跟我交代,就是你昨天下午亲自去带走的金先生。”
第四十二章 从容脱身
“啊啊啊啊啊!”
“大反转,大反转,我错过什么了,男主什么时候变反派的?”
“不过两天没看直播而已…”
“本来不是一直在看街景,看街景,看街景?这什么意思!”
“别管是什么了,有美男子还堵不上你们的嘴?”
方若华对屏幕上的字幕视而不见,一瞬间希望自己影后附体,略略一蹙眉,静静地看着项君,面露疑惑:“什么意思?金先生?哪个?就是你那表叔?”
项君一愣,一时懵懂,难道金先生说他是自己的表叔?一晃神,随即又看着方若华,厉声道:“别顾左言他,我刚刚见过强子,他总不会对我说谎,你马上把金先生交出来,想必看在你父母的面子上,少帅愿意给你一条活路!”
一开始神色迷惘,半晌,方若华的视线一点一点地转移到孙少帅的脸上,又看他身边的谢言,登时脸色骤变,仿佛从心底深处冒出一股怒气,转头死死盯着项君,恍然大悟。
“项君,我以为你好歹是个君子,还想着咱们做不成夫妻,最起码能做熟悉的陌生人,不至于有深仇大恨,没想到你竟是如此卑鄙小人,我又没有妨碍你和谢小姐,你何苦还要牵连我,把我扯进你那些烂事里面,告诉你,我方若华不是傻子,不会让你一次又一次利用!”
她声音尖锐,目光如刀,语速飞快,“你说我藏了你表叔?什么时候?怎么藏的?”
项君心里一颤,不知为何,一听这卑鄙二字,便心慌气短,连声音都带了些微颤抖,勉强道:“昨日你去城南月老庙,救了被少帅追捕的金先生,强子亲眼所见,你不必多言了…”
“哦?我去的?亲自去?”
方若华似笑非笑。
项君皱眉,犹豫半晌道:“当然不是你一个人,你肯定带着人一起去。”
她身为弱女子,显然很难孤身一人去完成这场救助行动。
方若华也不理会项君这点儿小心眼儿,沉默片刻,状似伤感,趁着低头的机会,迅速小声道:“昨天下午四点左右有人看到孙少帅在做什么?快找!”
她这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转得飞快,比以前二十多年转得都快,也是第一次感谢自己女人的直觉,幸好她昨日去救人时就感到不安,一直开着直播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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