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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伤一怔,本能地随着他的话转头,下一刻意识到不对,回手伸出长杆,他出手要快得多,可到底耽误了时间,两根长杆同时挑起帷帽,只见帷帽飞落,露出下面一张略带了几分迷茫的俏脸,耀眼的宫灯,丝毫也无法掩盖那张脸上绝代倾城的颜色。
高哲微微笑起来,笑得十分纯良无辜:“啊,我看错了。”
第五十九章 逗趣
“…”
高伤一口气憋住,上不去下不来,好半晌,才轻轻把竹竿收回,慢慢勾出一抹笑:“我必须承认,你这人还真是讨厌。”
高哲又笑了。
“多谢!”
高伤这位飞将军,向来是个冷静人,他二十一岁就能做忠王府虎贲军的首领,可不是个容易犯浑的,怎么想也不会随意去得罪一位,他的主人正处于不知该拉拢,还是要消灭的男子。
他今日直言直语,必然是早知道高哲不会因此生气,也说明他重视高哲,早早进行了调查。
能让飞将军费心思查探,难道还不该道谢?
这俩人逗咳嗽,春意茶楼这边可傻了眼,只有一盏宝塔灯,现在有两个人同时掀起女孩儿的帷帽,更为难的是,俩人还掀对了。
高伤可不管春意茶楼的烦心事,他的目光落在许薇姝身上,一触及退,脸上不可抑制地露出几分羞赧,哪怕是台下的围观群众,都能看得出他对姝娘不同寻常。
深吸了口气,高伤皱眉看了高哲一眼:“难道你是个高手?”
高哲:“…”
“看着确实不像,但除了内力深厚,眼力强于常人数倍,谁能在这样的夜里,在这样一群小娘子中间,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出…她?”
高伤的神情间多多少少隐藏了一点儿困惑。
高哲略微沉吟,低声笑道:“或许是因为,我根本不必用眼睛…”
他的目光在许薇姝身上流连,那是一种真正的温柔缱绻,台下的人看不到,但看到的人,例如高伤,几乎忍受不了突然而来的颤栗。
“…所谓相思使人瘦,我想她想的九日内瘦了十斤,要认出她,何必用什么眼睛?”
高伤顿时无语。
而且——他妈的这混蛋还真是瘦了一大圈儿!
作为奉命执行监视任务的飞将军,是亲眼看着这人一点一点消瘦下去,还是不知原因的,茶饭不思,莫名瘦了。
许薇姝:“…”
大约也只有当事人,许薇姝姑娘能听懂这人的言下之意——喂喂,再不投喂,你就要变成杀人凶手!
许薇姝叹气,所以,她还是老老实实站在一边做一只安静的美女子,别搀和进男人们展现羽毛的游戏里去比较妥当。
说了几句话,高伤忽然一跃而起,转眼间便取了那盏半人高,精致到极处的宝塔灯,举到许薇姝的眼前。
“送给你。”
声若蚊蝇,细小到可怜。
许薇姝:“…”
话说,她要不是还有点儿力气,真要是孱弱的闺阁千金,这么重的灯往怀里一塞,非得被压趴下不可,就是她能拿得到,一盏宝塔灯,也把她整个人都给挡住了。
所以哪怕高伤低着头蹭一下钻入人群消失不见,她也来不及道一声谢。
反而是人家高哲做好人,把侍卫拎过来,让侍卫帮忙拿灯,自己做护花使者,护着许薇姝离开。
深吸了口气,高哲的脸上隐约露出一点儿惬意。
许薇姝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不是脂粉的香气,说不出是什么,但是只要闻见,就会觉得口水横流,肚子也咕咕直叫,这种感觉,高哲已经有十几年没有感受过,还真是新鲜的很。
不徐不疾地走着,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直把许薇姝送回她家侍女下人身边,让袁琦将宝塔灯好好安放在他们的马车上面,才彬彬有礼地告辞而去。
宝琴看了高哲的背影好半晌,纳闷道:“长得确实挺俊美,但形容消瘦,肤色苍白,不妥不妥。”
她最近也是为自家小娘子的婚事发愁,愁到日思夜想,见到个郎君就要分析一二的地步。
这边儿热热闹闹,傻了眼春意茶楼,连掌柜的都出来抹了把冷汗。
“万事大吉,好歹没闹出大事儿。”
店小二也点头:“就是高伤高公子有些点儿背!”
他们这些人都知道,虽都说宝塔灯是茶楼制作的,但其实并非如此,今年的宝灯,乃是人家高伤高将军花费了好些时日,亲手制作,连上面的仙女图,也是高将军的手笔。
本来是为了讨佳人一笑,结果临到头上,让旁人插一脚,想必高伤也挺郁闷。
幸好结果不是特别糟糕,宝灯还是到了他想送的人手中。
店小二假假地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掌柜的,你不觉得宝塔上翩翩起舞的仙女,和人家姝娘长得神似?”
许薇姝却不知道还有那些隐情,懒得理会叽叽喳喳的小丫头,斜了一眼还立在不远处看热闹的毛孩儿,给他使了个眼色。
毛孩儿便利利索索地钻出人群,一溜烟跑到许薇姝眼前,笑眯眯地双手奉上自己的本子。
“姝娘,我们打探到一点儿夜行人的消息,您看看,就记在四十五页。”
他的本子是个牛皮纸封面的小本,只有巴掌大小,里面的纸张都是平日里做功课剩下的,他自己裁好缝好,收在身边,每逢从市井之中打探到有趣的消息,再不然从宝琴那儿搜集到豪门大户的秘闻,都要记录下来。
许薇姝本对他这种毛病颇有微词,主要是以前还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看了不少小说,但凡是有这类毛病的,只要不是消息贩子,就大部分是反派,还个个下场凄惨。
奈何毛孩儿就是喜欢八卦,还喜欢记录,许薇姝只好随他去,不过还是教给他使用各种暗语暗号,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乱来。
这小子年纪还小,功课又繁重,到没惹出什么乱子,最多在市井之中打探点儿小道消息,许薇姝也就放了心,干脆就由着温瑞言开发这孩子的特长。
前些日子,因为许薇姝的大舅舅偶然提起夜行人,大概是有些关系,她便提了一句,想知道点儿夜行人的情况。
没想到毛孩儿还真去打听了打听,许薇姝摇摇头,打开他的本子看了一眼,所谓消息,也就是些简单的介绍,大路货而已,不过总结归纳的还行,看来毛孩儿在读书做文章上,也不是没有天分。
第六十章 下厨
夜行人,本是隶属于皇帝陛下的特务机构,由皇帝亲自挑选培训的暗卫组成,分为内司和外司,内司有天、地、玄、黄四旗,外司有黑、白、红、蓝四旗,具体的人员构成,组织结构都无人所知,只知道现任皇帝上位之前,夜行人便划拨给齐王指挥,后来齐王谋反,夜行人组织也自行解散。
据说,当年的‘夜行人’大部分散去各地,自谋生路,也有一小部分投了忠王,义王。
就是些套话,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当然,真正有用的东西,许薇姝家的小孩儿,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查得到。
她曾见自家那位大舅满脸感慨地说——夜行人监察天下不义之事,对世上掌控权力的贪官污吏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如今烟消云散,实在可惜!
只因为这寥寥数语评价,许薇姝才有点儿好奇,却也没想着真能弄清楚一个秘密组织的始末。
到是毛孩儿私底下没少羡慕那些‘夜行人’的‘潇洒’,看样子如果有机会,他都想加入。
哎,真是个笨蛋…熊孩子!
叮嘱熊孩子莫要让街市上的拐子给叼走,许薇姝便带着婢女下人,继续赏玩。
半路,许薇姝还瞧见许爱丽的马车,家里这位大姐姐似乎没有什么游兴,整个人都心不在焉的模样。
肖氏已经开始为她选择夫婿,按照宝琴的说法,候选人不是很多,有一部分大家族的庶子,还有几个是国公爷目前正准备拉拢的寒门子弟,但多多少少,总有不足之处。
许爱丽到像是认命的模样,这几日呆在屋子里养病,深居简出的,听说还开始绣起嫁妆来。
许薇姝见她确实想一个人静静,就没过去打扰,带着小丫头们一路玩,纵容她们也得了好几盏花灯,好歹不负此佳节良辰。
“啊,又是君卓!真讨厌!”
宝琴刚得了盏灯,抬头便看到君卓立在桥上,他身边的侍女正拿着帕子替他擦拭额头上的汗水,顿时扫兴,嘟了嘟嘴。
许薇姝失笑:“大大方方过去便是,咱们不和他搭话,却也无需躲避。”
说来奇怪,明明夜市上人挤人,连正脸也不一定能看得清楚,许薇姝她们却三次偶遇了这位状元郎。
要不是知道不可能,许薇姝说不得都得怀疑,状元郎是专门跑这儿和她偶遇来着,实在是那位看过来的目光,虽然清清淡淡,存在感却强烈的惊人。
没办法,有些人你即便不喜欢,在人群当中,你第一眼,也只能关注他。
许薇姝没多理会,领着家里人玩到尽兴,一直到夜市散了,一行人才回家休息。
君卓也没和她交谈,一低头间,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一点儿复杂。
他的侍女阿碧微微一笑,压低声音道:“公子爷,薛娘子在春意茶楼等您。”
君卓脸上的神色一暖,低声笑道:“走吧。”最后看了一眼国公府的马车,扭头而去。
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君卓从没有后悔,也不会让自己的后悔。
许薇姝的马车顺顺当当回到家门口,四个下人抬着宝灯回府。
一路上招来无数羡慕的目光。
许薇姝也扫了灯座一眼,若有所思,那是个莲花灯座,宛如玉质,晶莹剔透。
别人也许看不出,她却觉得,此灯哪里都好,就是底座上的梵文有些多余,虽然有这些梵文装饰,整个宝塔灯更显得神秘,可通体的感觉就是不大对。
只有许薇姝一个人较真,别人都说,这盏从茶楼得来的宝塔灯,实在很美,也很大,丫鬟下人们瞧着都很欢喜。
“小娘子,要不要收回库房?”
宝琴着迷地盯着宝塔,轻轻碰了碰,灯塔转动,里面的仙子便随风而舞,舞姿曼妙,吓得她一缩手,啧啧称奇。
许薇姝沉吟片刻:“还是罢了…”
她还是觉得,这东西要是就此压箱底,未免浪费…可挂在院子里,又有显摆的迹象。
如今府里小娘子们之间的气氛刚显得融洽些,许薇姝也想着低调点儿,再说了,还有个肖氏在,也就别刺激她。
送给老太君到是个好选择,但刚刚送过去,老太君看了看新鲜,原封不动又给她送了回来,还说这琉璃灯制作的手艺很难得,她一老太太拿着未免浪费,非让许薇姝自己把玩。
最后没辙,许薇姝稍微一考虑,干脆直接挂自己卧房,反正她在卧室读书写字的时候多,挂一大灯,颇有二十一世纪吊灯的风格,瞧着漂亮,又很实用,且是私密地方,没什么客人进门,也就不至于过于显眼。
就是有一点儿麻烦,因为这灯点亮了之后,又是琉璃所造,坠的珍珠流苏更是名贵,珠光宝气的,令秋爽斋几个丫鬟打扫起来束手束脚,连耗费的时间也延长了一倍。
反正不管怎么样,许薇姝得了宝塔灯,自然是挺开心,第二日便兴致勃勃地下厨。
过年了,厨房里准备的新鲜吃食一大堆,毛孩儿他们一口气给她送来好几筐江鲜。
许薇姝最爱那几条黄鱼,还活蹦乱跳的,特别的新鲜,在清水中喂了几日,已经吐干净尘沙,她便选了两条,处理干净,切成小段儿,又用吉水特制的酱酒郁了半个时辰,小心沥干,在锅里爆炒。
她一炒,那香味扑鼻而来,十里飘香,连秋爽斋外的下人们闻见,也是口水横流。
再用豆鼓,甜酒,秋油滚了滚,加入卤汁,汤汁,再加上点儿瓜果和姜块儿收汁,做好摆盘,雕了两枚萝卜花放上去。
一看便是色香味俱全。
许薇姝自己一尝,满意地点头,口感浓郁,滋味十足,至少在这个大殷朝,绝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用如此多的调料,做如此美味的黄鱼。
府里果然是人人大爱。
就是消耗的太快了,宝琴每次帮自家主子端菜,都忍不住翻白眼,即便是那位‘老顾客’给的银钱越来越多,连宝琴自己得的赏钱,都够她置办一套价值不菲的头面,可她还是觉得亏得慌!
第六十一章 猪肉
许薇姝可一点儿也不介意,一下厨到来了兴致,往日她也懒,就偶尔做点儿简单的吃食,多数时候就是动动嘴,自然有掌控自家厨房的赵师傅下厨。
难得像这几天似的,时常泡在厨房中琢磨新鲜吃食。
秋爽斋里的老老少少算是享福了。
只有一点儿,许薇姝不止做黄鱼,还让赵师傅帮忙从庄子里弄了两头猪,回来吃杀猪菜。
在大殷朝,民间到也吃些彘肉,可贵族人家,多食羊肉,鸡鸭也用,猪肉却是以为是下等人的吃食,轻易不肯动。
当年有传言太后娘娘爱吃猪肉,还不敢光明正大地享用,特意遣派心腹宫女去宫外买来偷食。
肖氏和阿蛮她们一听说许薇姝要吃猪肉,顿时无语,肖氏到皮笑肉不笑地嘲讽了几句。
阿蛮只是忍不住相劝——“姝娘,要是让旁人知道你喜欢吃这种东西,一定会笑话的。”
许薇姝不以为意,光明正大的很。
先做了一大盆红烧肉,用的自制的酱油,也加了糖入味,好的不能再好,猪头肉自然也不会浪费。
她还想了半天随园食单,琢磨了个新的吃法,让赵师傅帮忙弄了一只大木桶,中间用铜镰给隔开,猪头洗得干干净净,加上葱蒜八角百合一类的调味包,整个焖在里头,再加上秘制汤底,慢慢蒸熟,要一口气蒸足一个半时辰,蒸到腻味彻底泄出来为止。
那味道,简直让人尝一口就欲罢不能。
其它的什么杂七杂八的猪爪,猪蹄,猪肺,猪腰,各有各的做法,尤其是猪蹄,赵师傅尝了后,整个人都醉了,直呼为‘神仙肉’,连老太君也给迷得一口气吃了大半个大猪蹄,吓得她身边的仆妇丫鬟们差点儿冲过去抢夺。
还是许薇姝担心老人家年纪大了,又食素比较多,再怕伤了她的胃口,特意不肯多送来,这才让老太君改成小口小口地品尝,没狼吞虎咽地去下人。
肖氏一听说许薇姝还给老太君送这个,登时也急了,她自从参加过皇宫夜宴后,对老太君正上心,结果赶过去一看,只看到老太君吃的满嘴流油,早忘了她一直茹素礼佛的事儿。
“老太君!”
那声音几乎可以说尖利,显见肖氏是真惊得不轻,“这等腌臜的东西,您怎么能吃?”
老太君笑了笑,也不恼,叹道:“就是这些,寻常百姓也吃不着,当年你们爹爹在的时候,我跟着他走南闯北,什么苦头都吃过,他就喜欢弄天南海北的新鲜吃食,连蛮夷们喜欢吃的菜式,他也不忌讳,别管是什么,适口的就是好东西。”
想了想,老太君目光悠远,特特把许薇姝叫到眼前温声道,“好孩子,你脑子灵,在厨艺上有天分,像这类猪蹄猪爪猪肚,往日都无人食用,大为浪费,你算是做了一桩好事。”
她身在国公府,却也知天下不太平,百姓们生活艰辛,连天子脚下的百姓,日子也不好过,要是猪杂也能吃,也许有些家里条件不好的百姓,就能多一点儿油水。
许薇姝到不觉得有大用,却也想过,便笑道:“老太君说的是,孙女便写了食谱,托人传唱出去。”
这话说的云淡风轻,让老太君更是高看一眼,在大殷朝,私家食谱那是要秘藏传承的东西,每个世家大族的世妇,如果没点儿压箱底,能摆出来的食谱,都算不合格,怎么可能随意外传?
国公府的一干人等算是享了福气,那些下人却不觉得吃彘肉有何处不妥。
在外面,就是赶上丰年,也不一定能得点儿彘肉吃,就连因为没什么肉,最不受欢迎的小猪排,无论煎烤烹炸,一做好就有各位主人的丫头来套近乎求取。
许薇姝做得过了瘾,剩下的就是赵师傅的活儿,老头不嫌麻烦,也不小气,好好用美食又在府中刷了一遍好感度,至少最近,姝娘在下人面前的人缘好到不能再好。
其他人也高兴,估计今年算国公府上下最高兴的一年了。
福王府
这座府邸距离皇宫最近,甚至在被划出来之前,就属于皇宫。
方容不太喜欢府里的气氛,自己那位父王,终日莺歌燕舞,沉醉在脂粉香中,无论他是真颓废,还是假颓废,可弄得家里乌烟瘴气到是真的。
身为三王子,方容住的院子比较偏僻,不过,他能住的日子也不长了,过了年,他便会和他大哥一块儿搬进宫里去住。
按照当今陛下的说法,就是陛下想要享受天伦之乐,特意把福王的俩儿子弄进宫去陪自己解闷。
大臣们为此东猜西猜的,连忠王和义王心里都犯嘀咕,要不是谁都知道,福王现在差不多算彻底废了,恐怕又要起风波。
袁琦蹲在窗棱上,手里捧着一瓷罐,里面是鲜美的汤羹,其中的黄鱼肉味道最美。
他喝上一口,就要闭着眼睛陶醉片刻。
“…你能不能不在我面前显摆自己胃口好?”
方容坐在书桌前,略略蹙了蹙眉,摇头伸手拿起小剪子,剪了剪灯芯。
袁琦失笑:“你喝了两大碗,还觉得不够?”他这个整日想着往自家主子肚子里填食物的,都觉得最近主子吃的有点儿多了。
方容白了他一眼,决定早些干完活儿,再去把炉子上煨着的羹汤吃掉当夜宵,也许是有了念想,他速度加快一倍不止,把桌上半张拓写下来的梵文,折叠剪切,又铺在一块儿打着孔洞的木板之上,飞速地抄抄写写。
差不多过了有一盏茶的工夫,他才把手里的东西一口气扔进铜盆中,一把火烧了,脸上却带出几丝愁绪。
“英国公府恐怕要不太平了。”
袁琦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当年的英国公掺和到皇族争斗中也就算了,那是位能耐人,就是整日作死,人家也有作死而不死的本钱,现在他一去,他弟弟又撑不起门面,偏偏还不安分,底子都让人家给套得一干二净,谁还能有顾忌不成?
“恐怕不只是忠王,义王对前任英国公留下的东西感兴趣。”袁琦叹了口气,伸手替自家主子搭上一件披风,低声道,“姝娘会平安无事。”
英国公府他不管,可谁敢碰自家主子的‘命’,谁就得死!
第六十二章 祈福
十五花灯节一过,新的一年开始,国公府上上下下,到还是老样子,除了家学里的气氛紧张而有序,还算生动有活力,其它地处总带着一股子陈腐气息,让人心生不喜。
当然了,这也就是许薇姝私底下的一点儿感觉,别人可没她那么敏感,日子照过。
这日,难得气温比较高,许薇姝就禀过老太君,打算去白云观上香祈福。
许家另外三个女孩儿也一起去。
这些女孩子到并不算真正的道家信徒,只是天教是国教,她们多少也关注些,更多的却是为了游玩。
身在国公府,每日辛苦读书,也是会累的,难得能找到偷懒的借口,还能出府去,就算是最爱和许薇姝唱反调的许爱春,也不可能去拒绝。
一行人乘车上山。
白云观中客似云来,游人甚多,许薇姝一扭头,还瞧见好些小猴子在屋檐上,山壁树丛中,到处跑动,也不怕人。
门前有两个道士设坛做法,只看他们身上穿的法袍,便知一定是受戒道士,起码也有六品。
大殷朝推崇天教,但对入教的管理十分严格,只有寥寥几位法师,才有资格为道士受戒。
如今两个受戒道士设坛,旁边围观的人络绎不绝,一时间都堵塞道路,许薇姝也驻留停步,远远看了两眼,不过,没感觉到当真有什么祈福的法力存在。
以前许薇姝是学医的,人们都以为学医的不应该信神佛,其实他们不知道,越是当医生当的时间长,她反而越发愿意相信,也希望世间有神佛存在。
她在急诊呆的时间最长,有时候,同样伤情的病人送过来,同样的医生抢救,有人就活了,有人就得死去,她当时便想,也许是天命,是神佛管着人间生死。
听起来很悲哀,可她还是希望,那种不科学的东西存在。
如果有神佛,那在医术无能为力,医生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好歹她也不至于直接告诉病人,你就连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没了。
也许正因为许薇姝爱胡思乱想,等到一朝穿越,去了开皇王朝,她接受那一切也比较快速,没有多少纠结,还顺利地认同了自己归墟守门人的身份。
她学了那么一身法术,到现在还能控制吉水,如今自然更不敢说,此世没有法力神通,但这三年里,翻阅各种道家典籍,也去天教的道观拜访过,还真没遇见什么真修。
许薇姝百无聊懒地揉了揉眉心,忽然就感觉到一股恶意,好像有一双眼睛,在暗处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转了转身,人太多了,根本分辨不出,许薇姝皱眉,这种恶意,明显已经不是一般的‘宅斗’,就连见到肖氏的时候,她也没感觉到类似这样宛如实质,让人锋芒在背的恶意。
皱了皱眉,一时找不出来,她也不急,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庭广众之下,对方又能做出什么。
许薇姝干脆继续自己的行程,去正殿,偏殿都挨个行礼,正殿天尊殿里出来,又去了四御殿。
一进殿门,许薇姝一眼便看到后土的坐像。
举目望去,白云观中的后土坐像,乃是女身,身着黑衣,面容端庄年轻,头戴金冠,颇具神韵。
许薇姝一时晃神,呢喃道:“大悲大愿,大圣大慈…”
一行礼,许薇姝忽然闻到一股异香,浓郁至极,她来不及提醒,便眼前发黑。
她的神智是清醒的,但整个精神,仿佛一下子被肉体给弹开了一刹那。
一刹那间,许薇姝被扑面而来的阴郁和黑暗给挤得简直恶心欲呕。
她仿佛是回到穿越之初,不过,看到积攒了一世怨气的那位原主。
原主就睁着一双空空洞洞的眼睛,瞪着铜镜里的女子。
眨眼间风云变幻,她失去一切,就连她以为会保护她一生的君卓,连见她一面也不肯。
作为定亲信物的玉钗没被退回,居然折换成了银子!
一箱银子,好大的手笔。
许薇姝冷笑,多好笑,宝琴还说,等到孝期过去,要拣些宝石,加上金子,给她打几套头面,再把二婶送的那些头面重新拿去炸一炸,正好当嫁妆。
她是谁?
千年世家,礼乐书香的许家嫡长女,她从小到大首饰上如果让别人碰过,哪怕雕刻的再精细,工匠修复的手艺再高,她也嫌恶心,就是她的大丫头,也不会佩戴旧物。
何况,还是金银等俗物打造的首饰。
现在,父母皆亡,叔父成了许家的当家人,她的未婚夫也莫名其妙就丢了。
她怎能容忍从前必须仰视她的那些人,用同情怜悯的目光注视她。
父母死去才两个多月,她还在热孝里,那些人,包括坐在龙椅上的那一个,再加上叔叔、婶婶两个血脉亲人,就堂而皇之地告诉她,她青梅竹马的爱人君卓,再也不属于她。
她又能怎样,陛下说,她的未婚夫不是君卓,是,也只能不是了。
谁让当年父亲疼她,不肯早早订下,谁让现如今当家做主的是她的叔父,谁让她再骄傲,也只是个女儿身?
以前父母俱在的许薇姝,在皇帝面前,也得低头,何况是如今?
少女认命了。
她不再现身人前,由着婶婶磋磨,甚至老老实实地嫁给了她最讨厌的一个男人,君卓的弟弟,一个君家庶出的孩子,日子每一天都像在地狱里煎熬。
在这个‘家’里,她就像一个可有可无的装饰品,独自幽居深宅,眼睁睁看着她曾经为之骄傲的国公府,树倒猢狲散,她应该幸灾乐祸的,可她却笑不出来。
唯有眼泪千行,流也流不尽。
好像连寻死的勇气都没有,她要是寻死,岂不是说,这近二十年的光阴是白熬下去的,要是死的话,还不如死在她最美好的年月,她的少年时光。
挨了不知道多久,度日如年之下,她甚至连时间观念都快消失了,终于,她的生命走到尽头,再向前走一步,就是解脱,永远的解脱,可是她恨,恨好人没有好下场,恶人自在逍遥,恨这老天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