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报仇,根本不可能寄希望于这个时代的法律。

所以,她不需要他坐牢,她只要让他身败名裂就够了。只是,在这个连杀妻都只是小节的时代,想要让一个背景深厚的男人身败名裂,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既然杀妻只是小节,那什么才算是大义呢?

安然忽然想起,原本的历史上,他杀妻之后为了逃避罪责,曾经倒打一耙指责妻子是地下党,偷窃他的机密文件。脑中灵光一闪,瞬间领会了所谓大义的含义。

全面抗战的时候,当局开释了所有除政治犯以外的在押军官,连杀人放火都可以既往不咎,独独没有开释政治犯。可见政治这个问题在当局眼中是多么要命。

与其冥思苦想试图用别的办法扳倒他,不如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他跟地.下党扯到一起。他为什么能够跟某点文男主一样左右逢源,平步青云,就因为他出身黄埔,是中央嫡系军官。但就算是中央嫡系,政治也一样是躲不开的死穴,一旦有了通共的嫌疑,再有经国济世之才,前途也到了头。

想明白这一点后,安然嘿嘿一笑,小声对云河道:“哥哥,想办法偷偷传出消息,就说他是地.下党,他想杀我,是因为我不小心看到了他手里的一份文件。”

这个时代的人都知道那个所谓的大义问题有多么的要命,虽然不至于毁家灭门,却也差不多了。云河做梦也没想到妹妹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这么狠辣。闻言,顿时僵在了当场,半天没回过神来。

他低头凝视着妹妹的眼睛,眼中满是震惊,那眼神甚至仿佛有些不认识自己的妹妹。

安然也知道这是一个毒计,一旦使用了必定不死不休,但她却没有丝毫犹豫。见云河皱眉不语,她只好解释道:“我想给他活路,可是,他给过我活路吗?传出那种流言,他根本就没打算给我活路。既然他无情,就别怪我无义!他想让我死,我又不想死,那就只好让他去死了。”

在让张明虎去死,还是让妹妹去死之间,云河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问题是,这种话说出去会有人信吗?”事关重大,一个不好就会引火烧身,云河终究还是有些惶恐。

安然却是一脸从容,笑着答:“会有人信的。”

说完,见哥哥依旧一脸愁容,她又幽幽补充道:“就算没人当回事也没事。”以当局对所谓大义的看重,哪怕只是一点嫌疑,也已经足够毁掉张明虎的前途了。这世上疑心病重,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的人又不是只有他张明虎一个。她可是十分期待自恃才高,又眼高于顶的张将军郁郁不得志的模样。那想来必定十分有趣。

在云海水性杨花,背着丈夫偷男人的流言面前,云海是因为不小心看到了某份文件才被丈夫追杀的消息就像是落入大海里的一滴水,根本就激不起多少涟漪。

安然倒也不在意,如果这样的消息都能传得沸沸扬扬,她反而要开始担心了。

八卦是人类的本能,能够跟同类互通有无获取经验教训是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的关键。云海被丈夫追杀的另一个理由虽然没有偷男人那么刺激人的感官,令人浮想联翩,却也同样有着吸引人眼球的要素。想想后世007的故事有多么风靡就知道了。

所以,这个理由虽然没有像第一个理由那样被传得沸沸扬扬,却也一直悄悄在小城百姓的口耳相传中流传着。因为牵涉政治,甚至更多了几分说不得的阴私与诡秘。

就在张明虎为云海的名声已经烂大街而欣喜不已,觉得出了一口恶气之时,一直没什么反应的当局终于派人找到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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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枪下亡魂(7)
因为没有证据,来人开始并没有透露来意,对张明虎也十分客气,只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些问题。只是随着问的问题越多,对张家上下的了解越深,来人心中的疑团却仿佛滚雪球般越积越大了。

为什么每次提起云海,张家上下的反应都会怕成那样?身为情报人员,最擅长的就是揣摩人心,来人只一眼就看出,张家人在云海的问题上的反应绝对不是家里人看待一个出轨的媳妇。

那种反应,与其说是厌恶,不如说是恐惧。云海区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到底又是因为什么,能让张家上下怕成那样?

就算云海真的出轨在先,张明虎真的需要半夜举着枪追杀妻子吗?就算他真的想杀妻,这世上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的方式多了,举枪追杀无疑是最愚蠢的方式。更别提后来,他又当着七大姑八大姨的面,意图掐死云海。

他不信张明虎一个黄埔毕业的高材生,会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没有。他在云海问题上的反应,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丈夫嫉妒的范畴。

云海提出离婚后,他的反应更是不可思议。家丑不可外扬,一般男人就算真的被戴了绿帽子,想办法遮掩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像这样大肆宣扬?他的确让云海臭名远扬,但是他自己面上也不好看。他张明虎为什么要如此迫不及待地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他被戴了绿帽子?

除非……他有更加不想让人知道的隐情!

情报人员最擅长的就是分析推理,从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拼凑出整件事情的真相。来人先入为主,原本就怎么看张明虎怎么觉得可疑。他做梦也不可能想到,张家上下所有的不正常反应都是因为云海的起死回生。

他只看到了张家上下对云海不正常的恐惧,张明虎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毁掉云海的决心。自然而然就向着云海是不是抓住了张家某个致命的把柄的方向去想了,于是,越想越觉得是那么回事。

如果不是被抓住了致命的把柄,哪个男人会拿着枪追杀自己怀孕的妻子,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掐死她?

如果不是心里有鬼,张家上下为什么会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如果不是真的遇到了生死攸关的问题,张明虎的原配又为什么会疯?这一切,仅仅只是用云海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根本不足以解释。

当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还剩一个时,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来人思来想去,最后唯一合理的解释竟真的是云海不小心看到了某份要命的文件。

于是,原本正准备着结束假期,回到军中继续当他的团长的张明虎惊恐地发现自己被一伙上面来的情报人员控制住了。罪名还是等同于封建时代谋反的通共。毫无心理准备的他当即就吓呆了。

“是云海!一定是云海!她陷害我!”张明虎并不知道,他真相了。可惜的是,那帮已经先入为主在心中替他定了罪的情报人员又怎么可能相信?

“她是你妻子,她为什么要陷害你?”

“因为……因为……”张明虎郁闷地发现自己词穷了。

“因为她不守妇道?有了别人的孩子吗?”情报人员的脸隐在一片黑暗之中,但张明虎依然看到了对方脸上一抹嘲讽的笑,“我们都调查清楚了,她跟你说的那位副官只见过三次面,每次见面还都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这样都能怀孕,那么,这世上的女人怀孕就不需要男人了。”

张明虎哑口无言,他当初只顾着向云海兴师问罪,听到她的反驳更是怒不可遏,认定了她是在狡辩,想也没想就一枪毙了她,根本就没想过要查证事情的真相。此时,猛然听到云海是清白的,她流掉的那个孩子还是自己的骨肉,顿时惊得连呼吸都忘了。

黑暗中的那人只把他此刻的表情当成了演技,见状,不屑地嗤笑了一声:“你难道不觉得,身为丈夫非但不保护自己的妻子,还帮着外人一起欺负侮辱自己的妻子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吗?让我来告诉你原因吧!”

那人冷冷一笑,朗声道:“因为,在你的眼里,你的妻子已经不是你的妻子了,而是生死大敌。你死我活的那种生死大敌!只有杀了她,你才能继续高枕无忧地当你的团长,只有杀了她,你才能继续平步青云,渗透我党我军!”

那人说到这里,猛然间从腰间拔出了手.枪,杀气腾腾地顶住了张明虎的脑门:“说!你到底是哪个部门的?同党在哪里?接头方式?联络暗号?”

拿枪指着别人脑袋的感觉有多爽,被人拿枪指着脑袋的感觉就有多糟。突然被冰冷的枪口顶住太阳穴,又面对着一连串根本无解的问题,张明虎只觉得自己仿佛在瞬间坠入了冰窖,浑身僵硬,呼吸困难,彻骨的寒意从心底直蔓延到全身。

再硬气的人面对枪口也硬气不起来,此刻的张明虎已经完全没了往日的嚣张跋扈,就像一个被恶霸欺辱的小媳妇:“不是这样的!我不是……校长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对党.国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不愧是胡师长嘴里百里挑一的将才,嘴还挺硬的!没关系,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你开口。哦,为了让你死得心服口服,我决定好心让你见见你的妻子。”

那人显然期待着夫妇二人能有一场气势汹汹的对峙,可惜,云海明明进来的时候还好好的,一见张明虎,竟吓得瘫软在地,惊叫连连。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在围观群众眼里,作为一个曾经被丈夫拿着枪追杀的可怜弱质女流,见到丈夫会是这种反应也在情理之中。只有张明虎知道,这是她装出来的。

“云海,你这个杀千刀的臭婊.子!你陷害老子,你不得好死!”张明虎原本就是暴脾气,不然也不可能一怒之下杀妻,现在身陷囹圄,又百口莫辩,看到心目中的始作俑者又怎么可能若无其事?暴怒之下,他竟一把扯断了身上的绳子,扑过去,死死掐住了妻子的脖子。

两人距离拉到最近的时候,安然忽然俯到他耳边,低声补了一句:“我已经不得好死了,你忘了吗?”

就在张明虎倒吸一口凉气,一动不动的时候,她口中的声音已再度变成了抽抽搭搭的求饶声:“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就在张明虎回过神来,准备继续掐下去的时候,旁边的人已经上前,将他从那个依旧在抽抽搭搭的女人身上拉开了。

“张明虎你好啊你,就算到了这种地步,也依然想害自己妻子的性命!难道你心中的所谓理想,真的比家人的性命更加重要吗?”

听到这话,张明虎才猛然间意识到现在不是想着该怎样弄死云海的时候,尽快洗脱罪名才是正事。

“不是这样的!事情真的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他想要把一切都和盘托出,话到嘴边,才猛然意识到事情的真相竟比对方已经认定的事实更加离谱,只得悻悻闭嘴。

“不是这样的?那是怎样的?”那几名情报人员原本正等着他的下文,没想到他话说到一半就闭了嘴,顿时有着被戏耍了的感觉。有脾气暴躁的,甚至忍不住上前,狠狠踹了他一脚。

张明虎脾气暴躁,对部下非打即骂,因为身居高位,又有着黄埔门生的光环,部下敢怒而不敢言,从来只有他打别人,像这样被人打却是头一回。这一脚踹得他虾米般弓起了身体,后背冷汗淋漓,半天缓不过劲来。

他不知道的是,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为了逼问出他嘴里的口供,对方很快就让他所能想到的所有酷刑都享受了个遍。鞭打、吊拷、老虎凳、竹筷夹手指、脚趾、拔牙齿、辣椒水……各种酷刑轮番上阵,他很快便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原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当然无论当局再怎么用刑都不可能问出个所以然来。偏偏当局认定了他有罪,又见惯了各种宁死不屈的硬骨头。问不出来,第一反应想到的不是他是被冤枉的,而是他对革.命理想忠贞不二,视死如归。

于是,酷刑开始了一次次的加码。可惜,再严酷的刑罚也不可能强迫一个人说出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那些酷刑除了将他折磨得血肉模糊奄奄一息,根本没从他嘴里撬出半点有用的东西。

搞笑的是,因为他的“宁死不屈”,那帮心狠手辣的情报人员竟对他肃然起敬,纷纷敬他是一条好汉,越发坚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虎归山的决心。
第8章 枪下亡魂(完)
张明虎本来就是硬脾气,深知他的秉性,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在当局的预料之中。不得不承认,张明虎的确有些将才,不然,原本的历史上也不会如此受上峰看重,以致弄到后来连杀妻都被变成了小节。可惜,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才干反而成了他的催命符。

猛然发现自己一直看重的青年才俊竟是敌方埋在自己手底下的一颗棋子,想也知道现在当局高层是怎样一种心情了。如果不出意外,张明虎这辈子都不用指望能出狱了。

如果他罪有应得也就罢了,至少还能寄希望于同志的援救。可惜,这只是一桩冤案,得知当局自毁长城,折腾自家将领,真正的地.下党高兴还来不及,不落井下石帮他坐实这个罪名已经不错了,哪里还会画蛇添足,出来澄清。

张明虎入狱之后,张家上下倒是曾经拼命四下活动,试图靠着关系将他从狱中捞出来。可惜,他生性多疑,又刚愎自用,虽然因为有些将才很受上峰看重,但因为自恃才高,为人嚣张跋扈,跟同僚的关系却极差,加上治军极严,动不动就枪毙下属。出事之后,竟然没有一人愿意为他求情。

没人为他求情也就算了,一些曾经在他手下吃过亏的下属看看他翻身无望,甚至还落井下石,买通了狱卒,故意给他特殊照顾。

这一世,他的牢狱生涯可就没有当初因为杀妻入狱时那么享受了,典狱官别说以礼相待了,牵涉到政治问题,生怕跟他好言好语都会受到牵连,自然是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日子过得甚至连恶贯满盈的江洋大盗都不如。

张明虎从小顺风顺水,没受过什么苦,虽然外表看着强悍,但其实内心根本就不堪一击。面对着这从天堂到地狱般的巨大落差,没过多久就因为想不开疯了。

听说一直在狱中哭着喊着说自己真正的妻子早已被他一枪毙掉,埋在了自家的菜地里,现在的这个是从地狱里爬回来向他索命的恶鬼,他是受了恶鬼的陷害才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当然,没有人会把一个疯子的话当真。

得到消息的时候,安然正领着女儿小云在街上闲逛。随着张明虎入狱,她当初被他追杀的真相也不言自明。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纷纷忏悔不该听信谣言,人云亦云,流言散去后,大家反而开始同情她不幸嫁了个连怀孕的妻子都能下得了手的冷血丈夫。现在出门,已经不用再担心面对众人的指指点点了。

她刚刚替女儿买了串糖葫芦,牵着小家伙的手转身准备往家里走,忽然感觉腰上一紧,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竟已被一名一身西式骑装的少年抱住了。

“然姐姐,又找到你了!”少年旁若无人地将脸枕在她的肩膀上,脸上的笑容仿佛一只刚刚捡回了主人扔出的飞盘的狗狗。

张明虎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安然现在也算是小县城的一个名人,忽然当街被个陌生少年抱住,顿时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

“少爷!”连少年的随从都被众人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一脸尴尬地出言提醒,然而那少年却依旧我行我素,抱紧了安然,就是不肯撒手。

既然能够准确地叫出安然的本名,这个少年跟安然自然是认识的。安然跟这个名叫苏磐的小家伙的孽缘还要从当初刚刚穿到民国时说起。那时候她刚刚成为安家的小姐,因为没能完全继承安家小姐的记忆,对眼前的一切两眼一抹黑。不幸把当时还只是个孩子的苏磐当成了自己的便宜弟弟,因此照顾有加。

她当时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看着平平无奇的男孩竟然会是称霸一方的苏长清苏大帅的儿子,更没有想到他竟能在自己死后,一次次找到借尸还魂的自己。

她问过他原因,他的回答是他跟她之间已经被命运连到了一起,无论她变成什么模样,出现在哪里,他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这个答案当然无法令安然满意,但是不满意也没办法,她根本就找不到别的合理的解释。当初安家被灭门的时候苏磐刚好在安家,算起来,她也是为了保护他才死的。既然她能一次次借尸还魂,她以生命为代价救下的苏磐能一次次找到她也不奇怪。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让她能够安之若素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如果苏磐真有什么坏心,她根本就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

几个月不见,苏磐果然一如既往的孩子气。安然苦笑着挣脱了面前少年的怀抱,哭笑不得地道:“你找到了我又怎样?我还是一样会死。”

借尸还魂,为天道所不容。不替原主报仇,她用不了多久就会再度被杀,但是,就算替原主报了仇,也不意味着她就能以现在的身体继续生活下去了。

她一共才成功复仇了三次,前两次多活了几个月,最多的一次也不过多活了一年。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够以云海的身份活多久。所以才趁着还活着的时间,准备努力给云海的女儿小云创造一些美好的回忆。

“那我就再找到你。”苏磐说着,又是一个大力的熊抱。

感受到周围无数道灼热的目光,安然真的快要哭了。她好不容易才替云海洗脱了水性杨花的罪名,他这一抱,必定又前功尽弃了。

“别搂搂抱抱,你现在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我不管!”听到安然的抗议,苏磐非但没松手,反而搂得更紧了。

两人刚刚遇到的时候苏磐不过十二岁,长得又瘦骨伶仃的,看着就是个小屁孩,安然当初摸头,捏脸,玩得不亦乐乎,现在却已经十五六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抽条的时候,除了长手长脚,比例有些不协调,乍一眼看去已经跟成人没什么区别了。

安然知道这只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心爱的姐姐的小屁孩表达内心喜悦的一种方式,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眼里却显然不是这样。

“恶少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淫.妇水性杨花当众勾.引良家少男”……脑海中YY着围观群众脑海中可能的标题,不想再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安然连忙一把推开苏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拎住了他的一只耳朵。

“大家别误会,别误会!这是我一个远房族弟,从小留洋在外,沾染了一些洋人不好的习气,让大家见笑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就把他拎回家。”

耳朵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拎耳朵永远都是对付不听话的熊孩子最有效的方式。苏磐被捏住了要害,想挣扎又挣扎不能,憋得满脸通红,只能顺着安然的牵引往前走,那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此时,围观群众也终于看清眼前的这位根本不是什么纨绔恶少,而只是个半大的孩子。于是,现场画风陡然一变,从原本令人浮想联翩的恶少调.戏良家妇女变成了长辈□□熊孩子。

“姐,姐,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轻点……”

害怕这臭小子再出幺蛾子,安然当然不可能放手,就这么一路拎着他的耳朵把他拎回了云家。

看到自家小妹拎了个男人回家,云河开始还有些紧张,待到看清苏磐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后,瞬间释然了。

安然给苏磐的身份是,一个曾经帮过她小忙的小朋友。

刚刚在客厅坐定,连茶都还没来得及喝一口,苏磐就抓着安然的手,目光灼灼地道:“然姐姐,这次又遇到了什么坏人?我来帮你弄死他!我刚刚拜了青帮通字辈的大佬陈厚生做老头子,现在黑白两道通吃,只要不是太有来头的家伙,小爷我一只手就能摁死。”

苏磐说话的时候一脸的得意,就像一个正在向小朋友炫耀新玩具的孩子。

安然虽然不忍打击他,但还是只能实话实说:“不用你帮忙,事情已经结束了。”

“啊?这么快?我才刚到!”苏磐果然一脸失望。

“等你到了再动手,黄花菜都凉了。”安然说的是实话,她运气不错,穿过来的时候刚好碰上雷雨天,那个时间又正是张明虎最害怕的时候,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再来一次,她可不敢保证还能有之前的效果。

苏磐撅着嘴,显然依旧不服。安然却没理他,盯着庭前的影壁愣愣地发起了呆,半天,才幽幽道:“仇已经报了,婚也离了,拿回来的嫁妆刚好给孩子当抚养费,孩子的舅舅一向护短,肯定不会让她受委屈的。就算我现在离开,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苏磐闻言皱眉,赶忙喝止:“喂,别说这种话,听着好像在安排后事!”

“难道不安排后事,人就不会死了吗?”安然苦涩地一笑,神色黯然地低下了头,“不知道这一次,还能再活多久……”

她一开始还以为复仇后的死亡只是特例,可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也就成了惯例。上一次的时候她还存着侥幸心理,这一次却不行了。只有安排好了身后的一切,她才能安心。

她原以为这一次也跟之前一样起码能再以云海的身份活上几个月,没想到死亡来得比想象中更快。她刚刚把苏磐送出门去,转身准备回屋,却忽然感觉眼前一黑,接着便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等到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她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泡在了冰冷的江水里,不远处地平线的方向则是一片不停闪烁的耀眼霓虹……
作者有话要说:
剧透一下女主和男主的年龄差
初见:16-12
死别:17-13
枪下亡魂:20-15
沪上沉香:22-16
迟暮狂花:55-18
后宅遗恨:12-21
名媛血泪:17-21
……
男主在一点点长大,但女主的年龄却全靠运气。
男主兼耍帅,卖萌,充当装逼神器等等一系列功能,偶尔还客串女主的金手指。当然,女主如果穿得好,也可以成为男主的金手指。
男主其实也挺不容易的,每次都要替女主收尸……
第9章 沪上沉香(1)
刚刚还好好的站在平地上,却突然被丢入江水之中,是个人都会惊慌失措,安然猝不及防之下呛了好几口水。所幸她在现代的时候曾经学过游泳,镇定下来之后终于成功浮出了水面。

已是晚上,头顶又阴云密布,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黑黝黝的江面仿佛一个黑洞,随时会把周围的一切都吞噬进去。幸运的是,不远处地平线的方向却是一片霓虹闪烁。

短暂的惊慌过后,安然深吸一口气,向着黑暗中那一片唯一的光源奋力游了过去。只在小时候上过几节游泳课,她的游泳水平并不好,值得庆幸的是她所在的位置距离岸边并不远,总算是赶在她精疲力竭之前游到了岸边。

她先抱着码头的桥墩子喘息了片刻,稍稍恢复体力后,才终于攀着一根断裂的铁链子爬出了水面。

夜色的掩护下,没人注意到岸边不知何时已多了一个人。场景转换得实在太过突然了,安然此时依旧没回过神来,顾不得身上又湿又冷,只是一个劲地打量周围的环境。

习惯了乡下的煤油灯,忽然看到眼前那一片耀眼的霓虹,她的第一反应竟是,自己是不是穿回了现代?直到看清路上明显属于三十年代风格的老式车辆才悻悻打消了自己这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远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街头霓虹闪烁,亮如白昼,虽已入夜,街上却车水马龙,汽车,电车,黄包车不停呼啸着从身旁驶过。直到看到身旁有穿着旗袍披着狐皮大氅的时髦女郎挽着西装男子款款走过,安然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上海。

这里是上海,素有东方巴黎之称的上海。

可惜,这里的十里洋场,三千繁华给她带来的却只有无尽的痛苦。就在看到那名时髦女郎的时候,她已经成功获得了这个身体原主的记忆。

这个身体的原主名叫于木兰,东北沦陷后,跟着少爷丈夫王守信带着一双儿女来到上海。家里原本还算薄有资财,可惜丈夫却是个败家子,不仅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还不事生产。在老家的时候勉强还能靠着几亩薄田支撑,来到上海后,物价陡升,丈夫又被眼前的纸醉金迷晃花了眼,进赌场,捧舞女,很快便在几个狐朋狗友的撺掇下把那点不算丰厚的家底败了个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