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弟,有一件事情,我要向你坦白了。就是周丽娜(我知道你对她是很反感的)同我已经私下订婚了。我晓得她一定是有着许多缺点的,可是我这双眼睛已经被爱情彻彻底底的蒙蔽了,虽然心中明白,可是眼前却只看她如同我的女神一般。我希望可以用我的爱去感动她,让她与先前那种生活决裂,同我一起创造美好的未来。所以,也请你试着来接受她吧!时间久了,你会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子。至于先前的沉沦,也都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的。
我现在除了写剧本之外,偶尔也会上台演个小配角,玩票罢了。给你寄一张照片,让你看看我在台上的样子。是不是很像大哥?对了,大哥让我问你钱够不够用,还让你给爸爸写几封道歉的信邮过来,他虽然上了年纪,可还是有点孩子脾气,你也要哄着他才行。
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大概不能团圆,真是遗憾之极。希望重阳节你总可以回来了!也好同我在这喧闹的家中作伴。
信就只写到这里,落款是个很潦草的“流”字。金世陵读第一段时,还不觉着怎样,心想家里乱套,我大不了住到曼丽那里去就是了;待看完了第二段,他气的一拍腿,自己便开口骂道:“这蠢货!这就让人给骗去了!还订婚!”
杜文仲在一边站着,见他忽然气愤愤的变了脸色,就紧张起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怎么了?”
金世陵不理会,继续向下看到末尾,然后才抬头答道:“二哥和姓周的订婚了!我早看出来了,他是写剧本写昏了头,早就预谋着要搞一场什么罗曼司呢——可是南京的好女孩子那么多,他怎么就能看上了那个暗娼?”说到这里他扔下信纸站了起来,很焦躁的来回踱了两圈,口中只道:“这可不成!我可不能让他娶那个暗娼!文仲,你去给我拿纸笔,我要给他回信!”
杜文仲答道:“这家里哪有好信纸?你等等,我现在出去给你买几本回来。”
金世陵一挥手:“快去快回!一会儿我的灵感就没有了!”
杜文仲晓得金世陵的灵感素来有如流星一般,百年难遇,来去无踪。所以急急的出了门,先去了胡同口的一家杂货铺内看了看,见那信纸薄而粗黄,定不能如了表弟主子的心意。便又坐了洋车,去百货公司买了两本精致信笺回来。到家时,发现那金世陵已经卷起衬衫袖子,做好了大写一场的准备。
因为楼内并无书房,所以金世陵就坐在客厅中,就着那茶几书写。这第一封信是给金世泽的,在信中他详细讲述了金世流的荒唐恋爱,让他大哥务必干预。因为是兄弟之间通信,没有言语上的讲究,所以写的很痛快,洋洋洒洒便写了几张纸。这封信收了尾,他又拿了一张信笺过来——这才是写给金世流的。
他同金世流的关系最好,照理那要说的话也应该最多。可是如今他提了钢笔,对着信笺,竟是犹犹豫豫的不肯落笔。
那信笺是粉红底子打着隐隐的白格子,四周又画着嫩绿的枝叶,散发着扑鼻的香气。他思索了许久,还是只在首行写下了“二哥”两个字。
“我现在无论说什么,想必他都不会听了。”
想到这里,他索性把订婚一事不提,只在纸上写了许多闲话。
两封信写完,他把杜文仲叫到身边坐下,然后把纸笔都推到他面前:“文仲,替我给爸爸写封信,就说我知错了,求他原谅我,让我回南京。还要写我很想念他,听说他遇刺,担心之极。最后祝他中秋节愉快。写的要委婉一些,文雅一些。“杜文仲笑了笑:“三爷,我们的笔迹不一样啊。要不然我写完,你再抄写一遍如何?”
金世陵甩了甩手:“我方才写了这么多字,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哪里还有力气抄写?没有关系的,爸爸根本不认识我的笔迹,你好好写就是了!”
杜文仲见他不在乎,就不多说,提笔便写,毫不为难的便一气写了满满三张纸。自觉着文采斐然,很是得意。金世陵在一旁伸头看着,也是说好:“够了够了,别写的太多,顶好再加几个错别字,这样逼真一些。文仲,你了不起啊!”
杜文仲心想我写封家信,有什么了不起的。话说回来,我纵是这样的了不起,不也要伺候你这只会写白话信的家伙吗!
这三封信既然都写完了,杜文仲便找来信封一一装好,然后亲自出去邮寄。金世陵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端着杯热咖啡,边喝边想着心事。
“这么多年了,他哪次都是小小心心的,生怕弄疼了我,这回怎么就忽然发了疯?这么着更过瘾吗?”
金世陵在床上是个温和派,所以无论如何不能理解桂如雪的做法。他的身上现在还残留着青紫的瘀伤,一碰就疼。照理他应该和桂如雪拼命的,不过念在此人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也就既往不咎了。
想到这里,他放下杯子,抬起手挡在眼睛上,向后靠了过去,抿嘴一笑。
中指上的翡翠戒指莹润坚硬的压迫着他的右眼,手凉,所以戒指也凉,好像一滴水落在了他的眼皮上。
这本是桂如雪手上的玩意儿。
当时桂如雪把这戒指摘下来硬套到了他的手指上,又把他的戒指强行撸下来戴到了自己手上,嘴里还说:“哪,咱们这就算是订婚了,再让我逮着你在外面不三不四的给我戴绿帽子,我非打断了你的腿不可!”
他听了这话,当场笑倒在床上,还伸着一只手指了他道:“还没过门儿呢,你就要给我立规矩了?”
桂如雪一把抓住他的手,半真半假的笑道:“迟早的事。”
后面是怎样的对话,就记不大清了,总之是很有意思的,比同黄鼠狼等人在一起扯淡要开心的多。他先前难得有机会同桂如雪这样轻松的聊天,竟不晓得他会是个如此有趣的人。
“回了南京,就不能这样自在的同他在一起了,真是可惜之至。”他惋叹道。
杜文仲把信扔进了街边的邮筒中,然后双手插进衣袋里,忽然觉得无所事事。
金世陵没回来时,他总担着心,时时刻刻想要看到他;如今晓得他就在家中坐着了,倒不愿意回去伺候敷衍他了。只想在街上走一走。
他信步而行,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条小街口处,遇上一个耍猴儿的,便挤进人群中,出了几个铜子儿,跟着看了半天热闹。先头见那猴儿又会立正又会敬礼的,还觉着好笑;看到后来,再无新意了,便又离了人群,慢慢的向家中踱去。
他先走来时,因为抱着一种散步的心态,所以也未在意远近,如今打算回家了,才晓得路途遥远,竟是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进门之时,发现金世陵已然吃过午饭,回房睡觉去了。偏那小桃迎了上来,笑道:“杜先生,刚才三爷吃午饭时嫌没有汤,现在厨房把汤做出来了,三爷偏又上楼了。你帮我去问问他,这汤还要不要再喝点了?”
杜文仲走的双腿酸痛,便问:“这事也要找我?怎么不自己去问?”
小桃红着脸低下头:“杜先生,还是你去吧。我刚才上去一趟,三爷正……还是你去吧!问一句就成。”
杜文仲无法,只好拖着双腿上了二楼,推门进了金世陵的卧室后,见他已经躺进被窝里了,便道:“要睡了?还喝不喝汤了?”
金世陵吃饱了饭,正困的迷迷糊糊,听了这话就不耐烦的一翻身,背对着杜文仲含糊答道:“不喝,要睡觉。”
杜文仲也猜他不会为了口汤起床,转身刚要走时,却忽然发现他那棉被散开一角,露出了颈下一小块后背,上面赫然一道青紫。
他吃了一惊,一言不发的走近低头仔细看了看,发现那果然是块瘀伤,不知是掐出来的还是撞出来的。
他不敢乱动,怕惊扰了金世陵,只若无其事的低声道:“睡觉怎么不盖好被子?”然后就着话音儿,双手抓了被沿轻轻掀了一下,就在那一瞬间,他发现金世陵竟然浑身是伤。倒未破皮,全是淤痕。
这可让他大吃了一惊,又听金世陵微微的哼了一声,便不敢逗留,转身快步走了出去。心中七上八下的,仿佛是窥破了什么大秘密一般。
金世陵一觉睡下去,直到傍晚时分才起了床。穿戴之后下了楼,半闭着眼睛,毫无目的性的大喊一声:“文仲!”
无人回应。
他运了一口气,把声音提高了一个音阶:“杜文仲!”
这回杜文仲在外面院子里先应了一声,随即匆匆走进来:“三爷醒了?”
金世陵用手捂着嘴,轻描淡写的打了个哈欠:“叫你也听不见,又聋了?晚上我是不吃饭了,一会儿咱们一起看电影去吧!看完电影,再上北京饭店跳舞去!”
他说完这句话,就等着杜文仲的回答。哪知久等不至,只好把双眼完全睁开,向杜文仲瞪去:“你傻看着我干什么?给汽车行打电话,要辆汽车过来!”
杜文仲这回答应了一声,可是在打电话之前,却又很多嘴的问了一句:“三爷,你怎么不去逛胡同了?”
金世陵不疑有他,只随便的一挥手答道:“身上不舒服,不想去!”
“不舒服还能去跳舞?”
金世陵歪着脑袋望着他:“你哪来这么多废话?老子今天懒得嫖,要你管?”
杜文仲不敢多说,赶忙打电话去了。
当晚,金世陵果然在平安电影院内消磨了半个晚上,然后便去了北京饭店的西厅舞厅。舞厅内的灯光自然是五颜六色的,光芒映在镜面般的地板上,正是一个流光溢彩的世界。他同杜文仲坐在一桌,先是心平气和的一边喝啤酒一边东张西望,十分钟之后,他便同一位颇有姿色的舞女看对了眼,互相搂抱着到舞池中间摇摆去了。
金世陵虽然为人放荡,但却并非登徒子之流。此刻他既然是来跳舞的,就绝不对那舞女上下其手的占便宜——当然,眉来眼去还是少不了的。
一曲完毕,二人手拉手的回到位子上坐下,杜文仲很有眼色的起身让了地方,自行重新找座。金世陵又要了两杯可可,二人边喝边聊。那舞女名叫梦妮,见金世陵不但生的俊俏,又是一身阔少的派头,心里就很喜欢,那话也格外的多:“金先生,听你说话,不是本地人吧?”
金世陵顺嘴答道:“不是,从南京来的。”
“那是有事在身,还是只为游玩呢?”
金世陵晓得她问这话的用意,便答道:“事情是没有了,不过要说旅游呢,也不大确切。其实我家先前也在北平住过几年的,搬走后就一直没能回来。现在我得了点空闲,就想回来看一看。若问住多久,那也没有定准,一月两月也可,十年八年也可,兴许我一高兴,就不走了呢!”
梦妮一听,虽不十分相信,但也认为对于这条大鱼,可以放个长线。便更加殷勤起来,笑着问道:“我不信,难道你家里不想念你吗?”
金世陵答道:“我家里的兄弟多得很,不差我这一个。”
梦妮又压低声音道:“后面那位先生,是你的朋友吗?”
金世陵晓得她是在问杜文仲,很不在意的摇了摇头:“他是我的……跟着我的人。”
梦妮听了,就回头望了一眼,见杜文仲独自坐了一桌,守着一杯啤酒发呆,看起来是很寂寞的样子。倒是骤然就生出一点恻隐之心。
这时音乐声又响起来了,金世陵便拉着梦妮又跳了一曲。这次再回来时,发现旁边的空桌上坐了一男二女三个人。金世陵在这北平,人生地不熟,没有遇到朋友的可能,所以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不想其中那男子在同他目光相对之时,忽然微笑着点了点头,仿佛是在打招呼一般。
金世陵以为他是认错了人,或者是在对着自己身后的人致意,所以也没理会,径自坐下继续同梦妮低语。二人浓情蜜意的又谈了一会儿,梦妮忽然起身,表示要出去几分钟,让他稍等。金世陵知道这是女士要去洗手间补粉画嘴唇,所以也不多问。梦妮一走,他便回头望了杜文仲道:“喂,你怎么单是傻坐着?”
杜文仲冲着他摇摇头:“我不爱跳舞,宁愿傻坐着。”
金世陵见他不肯娱乐,只好把头转过来,就在这一转之时,他的目光又与旁边那桌的男子相遇,那男子又是笑悠悠的一点头。
金世陵回头看了看身后,又看了看那男子,脸上就流露出很诧异的神色,可因那是个生人,不想多说,便回应似的也笑了笑。
不想他这个笑容刚刚挂到脸上,那人就开了口:“真是有缘啊,又遇到金先生你了。”
金世陵听得糊里糊涂的,又见他能叫出自己的姓氏,便怀疑这人或许先前真是认识自己的,不过自己对他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万一让他晓得了,那岂不是很失礼?
无奈何,他只得犹犹豫豫的答道:“呃……是啊!”
那人又笑道:“金先生还记得我吗?当时不过是一面之缘,恐怕不曾留意吧?”
金世陵笑着支吾了两声,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
那人看出了他的窘态,便起身走过来向他伸出手:“敝姓温,温孝存,那天夜里同桂二先生在一起时,曾见过金先生的。”
金世陵望着这温孝存,见他不过三十来岁的年纪,一身西装打扮,生的倒是五官端正,鼻梁上又架了副金丝眼镜,瞧着像个银行经理的模样。便愈发困惑,心想自己的的确确是不认识这人啊。
第14章
金世陵在北京饭店,莫名其妙的遇上了这位温孝存。经过你来我往的几句谈话之后,他愈发的一头雾水,而且此时梦妮也回来了,他恋着要同她跳舞,哪有心思同这么个陌生男人纠缠。便对着温孝存一味的微笑,对方说什么他都点头称是。后来温孝存也觉出他的敷衍了,便预备告辞回座,还说道:“等金先生回了南京之后,一定赏光到我家中坐坐。”
这句话听着客气,内容可却是突兀,金世陵愣了一下:“府上是……”
温孝存很谦逊的微笑答道:“寒舍地处城郊,我又常年都是在北平这边,那边就拜托桂二先生看管打理了。说起来,那房子偏僻的很,金先生一定是不曾晓得的。”
金世陵一怔,脱口便问道:“温公馆?”
温孝存一笑:“什么公馆,乡居罢了。”
金世陵想了想,终于反应过来。
所谓温公馆者,就是让他一夜输掉三十万的那个隐秘赌场了。早知道那里是桂如雪的一位朋友的房子,原来那朋友就是这位温孝存!
金世陵回想往昔,顿时就有点头疼。皱着眉头对温孝存笑道:“这样说来,府上我倒是去过一次的,也是同桂二先生在一起,玩了几把梭哈。”
温孝存笑道:“桂二这人嗜好不多,赌梭哈算是一样!我那地方又僻静,就让他给改成个梭哈俱乐部了。金先生,你可不要同他学着胡闹,其实这个赌博,实在不是一项好消遣。”
金世陵听了这话,非常赞同,连连点头:“温先生说的有道理,我对这个是深有体会。”
温孝存哈哈一笑:“金先生一定是在桂二那里栽了跟头,是不是?”
金世陵承认不是,不承认也不是,只好继续发笑。
二人又就此谈了十余分钟,温孝存才回了位子。金世陵同梦妮又下了场,梦妮便问道:“金先生同温九爷十分熟吗?”
金世陵低声答道:“实不相瞒,方才你离开之后,我才同他相识的。你说这交情算是几分熟呢?”
梦妮笑道:“瞧你们说的热闹,我以为你们是老朋友呢!”
金世陵摇摇头:“我不认识他。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吗?”
梦妮忖度了一下方答道:“温九爷在北平倒是很有名气的。他是不管什么生意,只要赚钱便做,不赚钱了就立刻收手。所以你要问他到底做什么,那我可答不上来,因为不一定呀!”
金世陵答道:“真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那位朋友,瞧着也有点这游击商人的意思!他们两个凑在一起,大概是很容易发财的了。”
金世陵在北京饭店内跳完舞后,又请梦妮去吃了夜宵,等到回家安歇时,已是凌晨时分了。他也是累的很了,一头躺在床上,立时便睡的有如死了一般。杜文仲趁此机会,偷偷溜进他的房中,掀开被子仔细检查了他那身上,越看越是狐疑,依稀也能猜到一点端倪,可又觉得万分不能相信。后来他索性大了胆子,把金世陵的双腿分开,发现他那大腿根部也有伤痕,就想:“哪有女子掐男人这里的?莫非真让我猜中了?我的天!”
他为金世陵重新盖好了被子,又把手伸入被中,在他那腰上臀上摸了两把,心想以他这个模样身体,又是这样轻的年纪,就算是招惹来男子爱慕了,那倒也说得通。只是胡闹也要分个对象,桂如冰在南京已经同金老爷子撕破脸皮了,你怎能还同桂如雪勾勾搭搭呢?再一个,平时略磕碰一下都要喊痛的,如今被人玩弄成这个样子,也不见怨言了——这不是贱么?
想到这里,他抽出手来叹了一声,起身关灯走了出去。一路回房,一路又把手抬起来凑到鼻端嗅了嗅。金世陵的皮肤仿佛是被香水沤透了,光着身子也带了点香气,又混合了肉体的气息,闻起来简直有点催情的作用。
翌日中午,金世陵照理懒洋洋的睁眼,打滚儿,起床,洗漱。然后下楼坐在客厅内的破沙发上发呆,吃午饭,喝咖啡。杜文仲在一边冷眼旁观着,也不理他。
他现在实在是百无聊赖,只想同桂如雪在一起鬼混——然而又不能够。
桂如雪回南京去了,他也想回去。但不是为了要见桂如雪——他是惦念金世流。
金世流是金家的一个异类,简直纯情的莫名其妙,大概是爱情小说读的太多了,受了毒害。金世陵急欲回去棒打鸳鸯,将那个周丽娜从金世流的心中驱逐出境。不过家中的老父实在刁蛮凶悍,又有点任意撒疯的孩子脾气,万一见了自己,又挥起手杖暴打一顿,那可是够受的了!
“文仲!”他忽然唤道。
杜文仲答应了一声,并没有走过来。金世陵也不在意,自行起身找到了昨天未用完的信笺放到茶几上,然后坐到一边,拍拍沙发道:“你过来,再给爸爸写封信。要言辞恳切一些的,多用写感情。内容还是同昨天一样。”
杜文仲走过去坐了,从胸前口袋里抽出钢笔拧开:“昨天刚写完,今天又写?”
“这封发快信。然后你再去给爸爸打个电报。还是祝他中秋快乐,把话说的好听一些。”
杜文仲晓得他这样密集的拍马屁,是急着要回家了。便依言坐下写了,旁边的金世陵则探过头把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很认真的看他写字。
一时写完了,杜文仲便拿信出去邮寄。回来的路上,因想到明日就是八月十五了,便盘算着如何度过这个中秋节。由中秋节家家团圆,又想起了承德老家的父母,便忽然灵机一动,心想此去承德,距离实在不算远,若是从金世陵那里告个假,岂不就能同父母一起过次节了?说起来离家这么多年了,一直随着金家东奔西走,到了南京,更是没有机会回去探望双亲,这次的机会,倒是不能失却了!
杜文仲怀着很激动的心情,去向金世陵请假。
金世陵窝在沙发里,两条腿长长的伸在地上,歪着脑袋,蹙着眉头:“你走了,那我呢?”
“你自己在家里住上三两天,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我一个人过节?”
“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节日。”
金世陵一蹬腿:“不行!”
杜文仲满心欢喜的打算要回家了,没想到金世陵这样的难说话,也有点发急:“做学徒的还有回家的日子呢!我又没和你签了卖身契,怎么就不能回家了?”
金世陵本来就心中烦乱,忽然听他要走,便也要特别的犯别扭:“你身价多少?我买下你就是了!大过节的抛下我一个人,亏你说的出口!”
杜文仲听他那语气很是轻狂,话里话外都透着看不起人,就也气愤起来,冷冷说道:“你想买,我还不卖呢!”
金世陵瞪着他:“除了我,谁又肯买你?百无一用是书生!你连奴才都做的这么没有眼色!哪天回家不成?就非得中秋节?现在养活你的是我们金家,不是你那对爹妈!你不许走!我不让你走!”
杜文仲跟了他好几年,虽然也知道自己不过是个跟班的身份,可是面子上说起来,总还算是金世陵的表哥,人家也都称他一声杜先生。那层纸不捅破,他就也能安之若素的生活下去,觉着自己还能勉强维持着那一点尊严。可是方才金世陵的一番话,让他骤然正视了现实——其实他这个终日侍奉跟随的表弟主子,从来就没有把他当成个人来看待!
“我好端端的一个人,到哪里不能挣碗饭吃!何必要为了几个钱,把人格都完全丧失掉?”
他想到这里,当即就横了心肠说道:“金三少爷,我从今往后,不做你金家的狗,也不吃你金家的饭了。你我就此别过吧!”
他说完这话,转身便向门外走去。金世陵愣了一下,起身作势要追,然而终于也没有抬脚,只大声怒道:“你滚吧!难道我离不得你吗?滚了就再也别回来!”
杜文仲脚步不停,已经走到院子里,显然是去意已决,下狠心要同金世陵分开了。
金世陵眼睁睁的望着他走出院门了,忽然一跺脚,自言自语道:“你走吧!走吧!全都不听我的话,你们这些蠢货!”
在杜文仲愤然离去的六小时后,金世陵又出现在了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
“离开谁我都能活!”他低下头,对着自己的心口无声说道。
他像打麻将似的,连着跳了四圈,额头上都出了汗,并且气喘吁吁,不知是气的还是累的。
当晚他也没有回家,而是在饭店内开了一间房——他在舞厅内喝了两杯白兰地,不算多,可是莫名其妙的就醉了。幸而遇到了温孝存,把他连搀带扶的送入房中。
后来,就出事儿了。
据温孝存说,是金世陵抱着他连亲带咬的不让走,搞得他很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并且他还展示了证据——脖子上的一个牙印儿。金世陵听了,当即冷笑一声,说我就是酒后乱性,男女总还能分得清的,不至于搂着您温先生亲热吧。温孝存耸了耸肩膀,说金先生的心思我怎晓得,我是看在你盛情难却的份上,才不得已为之的。金世陵歪着脑袋盯着他,说真是胡说八道,你不要得了便宜卖乖。压也压了干也干了,还在这床上一觉睡到大天亮,你还真是不得已的很啊……
这二人进行这番对话的时间,乃是翌日清晨;地点则是房间内的大床之上。二人光了身子,各披着一条薄被,摆出坐而论道的架势,细掰这场糊里糊涂的情事。
温孝存似乎是个有涵养的,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纵是挨了骂,也并不动容。就只是翻来覆去的讲述自己那点“不得已”。而金世陵倒也没有觉出失身的痛苦,就是觉着乱——处处都乱,心乱如麻,心慌意乱。
说到最后,金世陵忍无可忍的一挥手:“算了算了,我不和你讲了,反正是没有对证的事情,就当我让狗咬了!我问你,你没有什么病吧?”
温孝存扶了扶眼镜:“我是有点近视眼的!这不能算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