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陵跺了一下脚:“我就是现在想喝!等你买回来熬得了,我又不稀罕了!”
杜文仲看他像个小姑娘似的耍刁蛮,不禁皱了眉头:“那我带你到咖啡馆喝去,如何?”
金世陵从胸前口袋里掏出怀表看了看,随即一摇头:“我不出门。我还要等——算了,你给我弄杯热茶过来,我喝点茶好了。茶总有吧?”
杜文仲见他把咖啡撂下了,便对着小桃一招手,示意她去沏茶。
这小桃是个初次到人家中做工的女孩,处处小心勤谨,领命去了不一会儿,便用托盘端了一杯热茶送了过来。金世陵端起茶碗嗅了嗅,觉着除了带了茶香的热汽之外,并无异味,才小小心心的吹了吹,抿了一口。
他安安静静的喝完了这杯茶,刚是探身要把茶杯放回托盘中,就听见外面有汽车响,这可让他立刻站了起来——却又不动,就只是蓄势待发的站着。
杜文仲看了奇怪,便走过去开了大门,只见一辆汽车停在那半开的院门前,而桂如雪已经穿过院门,正飞快的向自己这边走来。双方相望,那就不能躲闪了,只好满面春风的问候道:“桂二先生来了?”
桂如雪晓得他的身份,所以只在经过他之时淡淡的点了一下头,然后就直奔金世陵而去:“世陵贤弟,我这是来晚了。让你在家中好等,实在对不住。”
金世陵见他像个炮弹似的冲了进来,倒有些讶异,心想他这初次来的客人,进门倒是痛快,问都不问一声便往里闯,不怕走错了人家?
“那倒不会,要不然我也是没有事做。”
桂如雪一侧身:“不如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毕竟路途不近。”
金世陵等的就是他,此刻当然应允。可杜文仲是个蒙在鼓里的,就有些摸不清头脑:“三爷,你这是要去哪里?”
金世陵随着桂如雪且走且答:“我同桂兄去趟西山,你好好看家吧!”
杜文仲追着问:“什么时候回来呢?”
金世陵跟着桂如雪,不得不加快脚步:“你甭管,乖乖在家等我就是了!”
杜文仲停止追逐,眼望这二人上了汽车,心想桂二不会是又勾着他去赌钱了吧!
第12章
金世陵随着桂如雪上了汽车,因前面还坐着个司机,所以便加意收敛了言行,规规矩矩的只聊些闲话。
他同桂如雪,因为在生活上极少有交集,此刻又不敢随意乱说,顾虑之下,那共同语言就更是少的可怜。偏这一行的路途又是颇远,从金宅到城门口,要三十多分钟,从城门口驶到西山,又要四十多分钟,加起来这一个多小时中,金桂二人只在起初时略谈了几句,余下的时间内,都是默然无语。
车子到了八大处,在山脚下的一片空场上停了。二人下了车,金世陵见那司机坐在车内,并没有跟下来,心里就觉着轻松了许多,不由自主的就扭头望着桂如雪一笑。桂如雪同金世陵两个走在一处,身边并没有一个认识的人,也觉着有种奇异的自在,又见天色尚早,便更生出了一份闲适悠游的心情。
二人走了两步,只见前方就是西山饭店,桂如雪便问道:“世陵,你累不累?进去坐坐吧!”
金世陵听了他这句问话,心中忽然生出种异常的亲近感觉来,这让他觉着很有趣,忍不住就点头笑道:“贤弟呢?”
桂如雪同金世陵在一起,似乎也是笑的时候比较多一些:“明知故问。”
两人缓步走到了西山饭店门外的露台下,找了副茶座相对坐了,又向茶房点了一壶茶同两碟点心。一时东西送上来,桂如雪见周围无人,便提壶给金世陵倒了一杯茶:“前几天,我同一个朋友来这里走了一趟,虽然现在不是正经秋天,可景致也已经很不错。一会儿我们可以到处看看。”
金世陵闻言,倒是有些吃惊,不假思索的就问道:“你是真的要游西山?”
桂如雪听了这话,没有回答,只是垂下眼帘微微一笑。金世陵随即反应过来,顿时那脸上也一层一层的透出了红晕,低声解释道:“我是说……怕天气太热,随便走走就是了。”
桂如雪把一只手放在桌上,轻轻的握了那白瓷茶杯。手白,简直和茶杯是一个颜色,中指上戴着个翡翠戒指,瞧着绿阴阴水汪汪的,倒是好看的很。他晓得金世陵心直口快,把实话给说出来了,所以现在窘得很——也不怪他诧异,他们两个但凡凑在一起,好像就是为了干那一件事,事毕了便立刻分开,各过各的日子去。所以虽说是认识许多年了,关系也已经是很密切了,可走出去总像是陌生人,至于像今日这样对坐饮茶,相约游山,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呢。
他低低的笑了一声,追着金世陵的话头说道:“好兄弟,不急这一刻,我在北平还要呆些日子,我们有的是时间。”
金世陵搭讪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略觉羞愧,可也羞愧的有限。脸皮还是红着的——皮肤白而薄,略动点血气就要长久的泛红。
清了清喉咙,他转了话题:“你来北平做什么?”
“生意上的事情。”
金世陵听了,忽然想起来这样一个问题:“你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晓得你是个商人,可也没见过你开什么买卖门面。”
桂如雪笑微微的低下头,用手指把茶杯向前轻轻推了推:“我是做什么生意的?说了你也不懂。”
金世陵的脸色渐渐恢复正常:“我才不感兴趣。”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金世陵睨了他一眼:“明知故问!”
桂如雪觉着金世陵方才那一眼,黑眼珠子悠悠一转,仿佛是有点卖弄风情的意思,然而又不像是有意为之——真是骚的毫无目的。
二人在茶座上又坐了十来分钟,此时周围就渐渐上了客人,三五成群的,又以洋人居多,环境也随之嘈杂起来。桂如雪同金世陵在一起,总感觉像是在偷情,而且是很禁忌的那种,绝对见不得光的,所以便有些坐不住,仰头望了望天,自行就起了身:“是个半阴天,正好不晒,我们往山上走走吧!”
金世陵对于上山这件事,既嫌热,又怕累,实在提不起兴趣,可是见桂如雪已然站起来了,就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盯着他,只怕他一旦拔脚,就要立时走个无影无踪。
在这夏末秋初的季节,自然界的风景其实正是大有可观的。桂如雪沿着山脚的一条小路前行,就见两边的树木郁郁葱葱,那叶子绿的几近苍老,偶尔又有几片泛了黄的点缀其间。草是长到小腿那样高了,很有规律的东倒西歪着,很像一铺厚实的绿毯。
因为没有阳光刺目,所以周遭这景致瞧着格外清晰鲜明。桂如雪觉得眼前这一切都很对心思,又见周围无人,便回身握住了金世陵的手,放缓了脚步与他同行。
金世陵的手,因为从来不曾辛苦操作过,所以柔软细嫩的很。桂如雪握了他的手,心内忽然生出一种不可言说的悸动——他非常想就此捏碎金世陵那纤细的手骨。
这样漂亮的一只手,实在是应该对它多下点力气的!
这个想法让他骤然兴奋起来,斜眼望向身边的金世陵,他低声道:“不走了,回去吧!”
金世陵故意拿乔:“你不是要游西山吗?这才看了几棵树,就不走了?”
桂如雪把他的手掌捻了一下:“装模作样!”
金世陵也觉着自己方才那句话有些拿捏作态了,便笑了笑,率先转了身:“不装了,跟你走就是了!”
这回两人达成共识,又心照不宣的有了共同的目标,便一路兴致勃勃的下了山。此时已是下午四五点钟,一般游山的人也都三三两两的回到这山脚,有汽车的开汽车回家,没有汽车的便雇洋车,一时很是纷乱。桂如雪背着手站在停车场外面,先是观望了一会儿,然后转向金世陵:“我们现在去吃晚饭如何?下午出门到现在,只喝了点茶,也饿了。”
金世陵望了望场上余下的三两辆汽车,问道:“你那司机还在吗?”
“早走了。”
这个回答可出乎了金世陵的意料:“走了?我们晚上不回城吗?”
桂如雪扭头看看四周,压低声音道:“难得有这个机会,何必还要回去!”说着又笑了笑:“你跟着我就是了。听话!”
金世陵倒是素来都很听他的话,一是因为自己是个处处都无所谓的人,没有什么主意;二是因为桂如雪毕竟大他十多岁,经验和智慧都是值得信任的。
二人在西山饭店一楼吃了晚饭,然后便让茶房去楼上开了两间房。这饭店内的房间多的是,要找两间挨着的空房,那是很容易的事。二人若无其事的各自进房,只见这房内安置着一张大铜床,床单被褥都是整齐雪白。靠墙是两张沙发椅同一张桌子,窗子本是关着的,此刻让那茶房打开,顿时就有一阵清凉晚风吹进来,倒是使人精神一振。
到了这时,金世陵可是真的不急了。他先去浴室内洗了把脸,然后便拉过一把沙发椅,独自坐在窗前,眼睛望着前方远远的青山,心里想:“不知道家里怎样了……二哥怎么也不给我写封信?大概是没有想我,可我却是有些想他呢。等桂如雪走了,可以让他来北平住一阵子,顺便再给我弄点钱过来。”
他心里惦念着金世流,出了好一阵子的神。此时天色渐暗,空中忽然乌云密合,眼看着就是要下雨的光景。金世陵赶忙起身把窗子关了,暗想不会这样凑巧吧?好容易出来过次夜就要赶上大雷雨——只要外面响了雷声,他就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想到这里,他又打开了窗子,伸头出去观了观天象,发现那天已然黑成了锅底,一道闪电从云上直劈下来。他赶忙缩回脑袋关拢窗子,几乎是与此同时的,天边传来喀嚓一声大响,吓得他向后跳了一步,不禁就自语道:“这也太吓人了!”
暴雨之前的雷电,来势自然是很凶猛的。金世陵抬手捂着耳朵,在屋内来回走了两圈,忽然又是一个响雷传来,他那身体一哆嗦,顿时就非常非常的想念金世流了。
当然,隔壁还住着一位桂如雪,可以去他那里暂时避一避雷。不过金世陵总觉着自己同桂如雪没有那样熟,不好在他面前失态。况且二人本来是怀了鬼胎才来这里住下的,自己若是这样早就跑过去,只怕桂二未必会以为自己是真的怕打雷,而是要怀疑自己太过急色了。
因为这个缘故,金世陵终于是挺着没有出门,只扑在床上,把头用被子蒙了——这回视觉用不上了,只剩耳朵捕捉着外界的声响,那听觉神经就异常的敏感,把每次雷声都相应的放大了许多,直接送进了他的脑子里去。
两分钟后,金世陵忍无可忍,起身下床,慌里慌张的推门去找桂如雪。
桂如雪正坐在桌前,就着台灯的光亮读一份晚报。见金世陵忽然推门进来了,就笑着指指身边的空沙发椅:“过来坐。”
金世陵随手关了门,然后大步流星的走过去坐下,语速很快的咕哝了一句:“下雨了。”
桂如雪把报纸折好放到桌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拉了窗帘。回头再看金世陵时,发现他正大弯着腰,双肘支在膝盖上,两只手则是捂着耳朵。
桂如雪觉着奇怪,就问他:“世陵,你这是怎么了?”
金世陵依旧低着头,只抬起一只手指了窗外:“我刚才看到闪电了,怎么还没有雷响呢?”
他话音刚落,就听窗外一声霹雳,震的他浑身一颤——倒是可以把这份等待暂时放下了。
桂如雪这才明白过来,倒觉得好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又拉了他一只手道:“走,我们到床上坐着去。”
金世陵摇摇头:“等一会儿,等下一个雷打过去。”
桂如雪见他有点发神经,便独自走去墙角处的小玻璃橱柜前,从中拿出了个高脚杯子同一瓶白兰地。他将白兰地的瓶塞打开,倒了浅浅小半杯酒,然后放下酒瓶,从口袋里掏出个小药瓶来拧开,倒出一粒药片扔进酒中。只见那白药片遇酒即溶,很快便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他端着这杯酒,慢悠悠的走回了金世陵身边:“我弄了点美国来的药,很好用,也不伤身体。”说着,就微微俯下身,把那杯酒直递到金世陵的面前。
金世陵心惊肉跳的接过酒,抬头先望窗外,然后才看向桂如雪:“你总给我吃这些春药干什么?我们之间,要吃也应该是你吃。”
桂如雪翘起嘴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我想让你更热情一些。”
金世陵笑着摇摇头,似乎是很不赞成,然而下一秒,他便将杯口凑到唇边,仰头就把杯中那点白兰地一口喝下。
桂如雪站起来,从他手中接过高脚杯子送回玻璃橱柜上,又仔细锁好了房门。随即便一边解长衫纽扣一边走回来。金世陵见了,也起身脱了西装外衣扔到旁边的空椅子上,待要低头解裤子时,桂如雪忽然抬手在他肩头推了一把:“别脱!”
金世陵喝了那掺了药物的白兰地后,很迅速的就觉出了些许眩晕。此刻他随着桂如雪的力道坐回沙发椅中,不禁笑道:“好,那我等你伺候我脱。”
桂如雪把长衫胡乱的也扔到了那把空椅子中,露出里面雪白的丝绸褂子。他站在金世陵面前,先摘了腕上的手表放到桌上,又挽了两边的袖子,然后就双手扶了椅子的把手,弯下腰专心致志的凝视着金世陵。
金世陵被他困在椅子里,不明就里,哭笑不得:“喂!你看什么呢?要给我相面吗?”
桂如雪不言不动,就只是看他。
金世陵先还回应似的也盯着他的眼睛,然而过了不到半分钟的光景,那药劲借着酒力,便在他身上极快的发作了。只见他骤然变得面红耳赤,不但目光发直,连呼吸都紊乱起来。身体在椅子里难耐的转圜了两下,他闭上眼睛开了口:“桂二,我们到床上去!”
桂如雪摇摇头:“不,你真是个尤物,我还没有看够呢!”
金世陵又气又笑,抬起手软绵绵的打了他一下:“别胡闹了,若是想看我,就别给我吃药。”
说到这里,他便作势要起立。不想桂如雪忽然伸出一只手按住了他的肩膀,沙哑了声音道:“坐着!”
这桂如雪瞧着是个文弱之人,其实力气很是不小。金世陵这吃了药的人,脚下无根,被他这样一按,立刻就又坐回椅子里。这回他可是有点急了,抬脚向桂如雪的小腿上踢了一下:“你干什么?我这样难受!”
桂如雪挨了这么虚飘飘的一脚,毫不在意,自顾自的把手覆到了金世陵的双腿之间——那里是鼓胀而火热的,温度已经透过了薄薄的布料。
“世陵,既然这么难受,那应该怎么办呢?”他引诱似的说道。
金世陵合着窗外新一波的电闪雷鸣,颤抖着用手解开了腰带,随即便脱力似的向后仰靠在了椅背上。
他的眉尖脆弱而迷茫的蹙起来,表情也是无奈而幽怨,可手上的动作却是急迫的很。那裤子只是被解开了腰带,并未退下,所以他的手可以藏在裤子里上下活动摩擦,伴随着偶尔的低低呻吟——这是一场掩人耳目的自渎。
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因为被抽空了灵魂,所以瘫坐在椅子上时,显得格外柔软。处处都是柔若无骨,只有胯下那一处是硬的。
桂如雪观赏着这幅寂寞而煽情的春宫图,身体内的血液一阵阵的涌进脑子里,他简直怀疑自己会随时发作脑充血。
金世陵不好受,他也同样的不好受。
金世陵紧紧的闭上眼睛,歪着身子窝在沙发椅中,手上的动作开始加快。桂如雪见他已是浑然忘我了,便腾出一只手来,给他从下向上解了衬衫扣子。待衬衫前襟大敞四开了,他便用手指捏住了那粉红色的乳尖,用力的一扭。
金世陵兴奋难耐的哼了一声,那药让他的身体变得无比敏感,然而痛觉神经却迟钝了许多。这显然是很和桂如雪的心意了——他总肖想着要狠狠的蹂躏他一番,可惜又怕,怕把这娇生惯养的漂亮小子疼跑了,吓跑了。
在这次自慰射精之后,金世陵的意识就变得很模糊了。
他也不晓得自己这一夜被桂如雪到底搞了多少次。一切记忆都是朦朦胧胧的,仿佛隔了一层毛玻璃向回看,无论如何都看不清,不过总之很快活就是了。
不过翌日上午他醒过来时,就觉着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那种疲惫直从关节中透出来,让人略一动弹,便产生出一种肌肉拉伤般的痛苦。
他呻吟了一声,半睁着的眼睛看到那窗帘还是拉着的,便失去了时间的判断。
“桂二!”他懒洋洋的唤了一声。
桂如雪坐在床头的沙发椅上,他早起来了,觉着很饿,可是因为金世陵睡得正酣,他不好独自下楼去吃早饭,所以只得默默的端了杯隔夜的冷茶,一口一口的喝着。
“醒了?”
金世陵掀开被子,咬牙忍痛的坐了起来,低头一看,顿时就愣住了。
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上,从胸口到大腿,满是鲜红青紫的瘀伤——他是个行家,辨的出来哪一处是牙咬的,哪一处是手掐的。而乳头和下体,也都是红肿着的。
他是从不受伤的人,在自己身上忽然见了这幅情景,就有点吓着了:“你……这是怎么搞的?你把我怎么了?”
桂如雪端着茶杯,很心虚的又喝了一口冷茶。
他本来在床上就是个暴君似的人,又遇上个发情发的一塌糊涂的可心人,所以昨夜里就有点行为失控了。清晨起床时,他早把金世陵翻来覆去的研究了一遍。研究完毕后,他觉着自己是有点闯祸了。
金世陵没有得到他的回答,便要伸下一条腿去地上找拖鞋,不想这条腿刚一动弹,就觉着后庭处一阵剧痛。他“哎哟”的大叫了一声,随即伸手去摸了一把,触手之处是黏黏的,再一看手,竟是蹭了半手掌的血渍。
见血可是了不得的了!他立刻就带着哭腔骂了起来:“这……桂如雪!你个王八蛋!你把我玩坏了……你、你……我宰了你!”
桂如雪放下茶杯,走过来坐在了他的身边,开始赔罪。然而金世陵又是害怕又是愤怒又是疼痛,哪里肯听,抬手就给了他一个嘴巴:“你这疯子……你这是给我用刑呢?我饶不了你!”
桂如雪在近十年来,这是第一次挨嘴巴,可也没有话说,只是一味抬手抚摸着金世陵那赤裸光洁的后背:“世陵,是我错了,我下手没轻没重,弄伤你了。随便你怎么罚我都成。别哭啊……好好好,想哭就哭吧。”
金世陵用力的推他:“走开,别碰我!我的衣服呢?我要回家!”
桂如雪随他推搡着,并不起身:“世陵,过两天再回家吧。你身上有伤,不如就在这里养一养。我也好能照顾你。”
金世陵抬手又给了他一个嘴巴,厉声喝道:“我稀罕用你照顾!我要回家!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你了!你我就此一刀两断!疯子!神经病!”
桂如雪挨了这第二个嘴巴,也有点冒火,可是不舍得同他翻脸,索性一把抱住他往床上一滚:“我的三爷,给点面子不成吗?这样,一会儿我伺候你沐浴更衣,然后喂你吃午饭。等你吃饱喝足有力气了,咱们上山找个僻静地方,让你用刀子把我零碎剐了出气,好不好?”
金世陵被他压在身下,因为身上有伤,不能乱拱着挣扎,只好恶狠狠的斗嘴:“你当我不敢?我就是要剐了你!”
桂如雪察言观色,晓得这事儿有松动了,便又用力搂了楼他:“好好好,三爷刀下死,做鬼也风流。你别哭别闹了。全是我的不是,我给你赔礼。”
金世陵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滚蛋!”
桂如雪因为图那一时的痛快,结果在第二天挨了一顿暴骂。
他是个颇有身份的人,常年没人敢对他说一句重话的,如今站在浴缸旁边,一面给金世陵洗屁股,一面被骂做是狗娘养的混账,那感觉就很奇妙,不知是该愤怒还是该苦笑。
其实挨了金世陵的骂,他倒是不大生气的。因为在心理上就没有把金世陵当作是与自己同等的对手,所以听了那污言秽语,也全当是狗叫,觉着其中并不包含侮辱性。
金世陵后来也没有去山上剐了桂如雪——因为在吃午饭之时,他们就和好了。
桂如雪按电铃让茶房送了午饭上来,然后就关了房门,当真用勺子舀了饭菜去喂金世陵。金世陵穿戴的整整齐齐,端坐在床边,表情严肃,做凛然不可侵犯状,坚决不肯吃饭。桂如雪见了,就放下勺子,笑微微的继续哄他。
十分钟后,金世陵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被攻破。这全线溃败的表示,就是他“扑哧”笑了一声,然后低头说道:“你少跟我贫嘴!别以为我是你花钱买来的,可以乱搞一气!再有这么一次,你看我是不是真剐了你!”
桂如雪听了这句话,就松了口气,心想这一场总算是搪塞过去了。
二人和和气气的吃了午饭,因为金世陵不便行动,桂如雪也只好留在房中陪伴。如此又过了两天,二人终于决定回城之时,那种关系已经今非昔比,亲密的如同真正情人一般了。
第13章
金世陵没有汽车,所以桂如雪理所当然要送他回家。汽车停在金府门口时,正赶上杜文仲在荒芜的院内孤单徘徊,忽见有车开到院门口停下了,登时就拔脚迎上来:“三爷?”
此时车门打开,金世陵跳下车向他招招手:“文仲,我回来了!”然后回身向车内一点头:“再会吧,桂兄。”
桂如雪坐在里面,并没有露面,只是在金世陵转身欲走时,才忽然开口唤道:“世陵!”
金世陵立刻就把头又伸回汽车内:“什么事?”
桂如雪压低声音说了几句话,其内容自然是旁人所不能知道的。金世陵听了,满面笑容的直起腰来,向车内很狡黠的一挤眼睛:“你走吧,我们南京再见!”
等到汽车开走了,杜文仲忍不住开口发问:“奇怪!他怎么对你只称名字,把贤弟二字给去掉了?莫非游了趟西山,你们就成了好朋友了?”
金世陵看了杜文仲一眼:“你这耳朵倒是长!”
杜文仲还在一门心思的疑惑:“不是我耳朵长,是天下叫你世陵贤弟的,只有他一个人。其实这个称呼听着有点怪,不知道他是怎么琢磨出来的。不过不叫世陵贤弟固然好,但是骤然改口为世陵,是不是又显着有些太亲近了?”
“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嘛,哪来那么多的讲究!世陵总比金三听着好听多了吧?”
杜文仲不是钻牛角尖的人,疑问过后,便转入正题:“三爷,你这是刚从西山回来?”
金世陵且答且走:“那是自然。”
“你就只去了西山?”
“难道你以为我还抽空跑了趟天津?”
“不是不是。可这西山也不值得连逛上四天不回家啊!”
此时金世陵已经进了楼内,脱下外衣扔给跑过来的小桃:“上山啊,下山啊,看看风景啊,一日三餐啊,哪样不需要时间?就这还不够用呢!我要喝……咖啡买回来了吗?”
杜文仲从茶几上拿起个大信封递给他:“你回来的正好,二爷从南京来的信,今早上刚送来的。”
金世陵连忙接过来,然后小心翼翼的坐在沙发上——身有暗伤,不得不处处在意:“二哥这没良心的还记着我呢?”
杜文仲发现他这语言有点偏于曼丽的风格了,就不搭茬,自去打发小桃去厨房传话煮咖啡。
金世陵撕开封口,从信封中倒出两张折好的信纸同一张照片。他先看那照片,却是一张舞台照相,上面是金世流做长袍马褂的打扮,嘴唇上又粘了一抹小胡子,仿佛是金世泽重新焕发了青春的样子,不晓得是在扮演什么。再打开信纸,只见上面稀稀疏疏几行大字,全是白话。其文如下: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