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作者:尼罗

文案

一个杀手和他干儿子们之间的恩怨情仇。

PS:文案不可信。

内容标签: 民国旧影 江湖恩怨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雪征


上部

第1章 陆雪征

陆雪征这人,自我感觉一直不错。
他是名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的男子,形象有如广告画上的青年绅士像,标致的毫无特色,让人过目即忘。要说他和绅士像有何不同,那大概就是他在眼角处生了一颗小小的泪痣,——大凡一名画家在做广告画片时,大概是不会给男性人物的面孔上填加这么一个褐点的。
他觉着自己挺漂亮,这乃是他先天所得的好处;而在后天呢,他除了打打小牌跳跳舞、喝喝小酒抽抽烟之外,也并无其它过分的恶习。所以他是内外兼修、表里如一。
他的自我感觉既是如此之好,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却又绝没有任何出风头的机会。因为他是个杀手——自古以来从没有招摇过市的杀手,除非是杀手要自杀。
所以他就默默的自我欣赏着,慨叹着,幽而不怨、哀而不伤。
陆雪征十五岁入行,到今年为止整满十二年。他是有本事的人,二十岁那年便开始认干儿子——当然,本质上就是收徒弟。今年他二十七岁了,身边最大的干儿子只比他小五岁,不过没有关系,他不计较,干儿子也不计较。父子们其乐融融,正是和睦的一家。
现在可算是他事业的鼎盛时期,杀人都能杀出字号来,这也算是一绝。他在得意之余也想发展出一点副业,多赚些钱;于是在使用了种种手段之后,他在日租界码头的轮船公司里弄到了一艘船。花大钱配齐了船长水手之后,轮船满载着货物驶离码头开始了处女航,入海不久就沉了。
他这算是赔了一场大钱,然而贼心不死,并没有因此就收起了从商的心思。去年他又开了一家顶阔气的大皮货店,营业了没有三天,半夜被雷劈了仓库,一场大火烧得他血本无归。
陆雪征的资产都是他拿命换回来的,所以他心里难过极了。
在皮货店大火被扑灭的那个凌晨,他独自躺在被窝里热泪盈眶,决定以后再也不做生意了。
陆雪征自认为是个斯文人,在无人可杀的时候,他时常会隐居在某位干儿子的家中,抽出一段时间来专心读书。他不爱读翻译小说,最喜欢《红楼梦》,而在《红楼梦》中,他又最喜欢薛宝钗,因为觉着薛宝钗和蔼可亲,嫌林黛玉脾气太大,不好伺候。除此之外,他还很愿意读一读《新青年》之类的杂志,虽然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青年看待,但他算着岁数,认为自己不到而立,还是比较富有青春气息的。
读书之外,他还喜欢招猫逗狗——尤其是喜欢猫,觉着猫脸媚气。他有一只养久了的小灰猫,专会趴在人头上蜷成一团,宛如一顶大皮帽子,而且绝不会用爪子抓伤人脸。此猫是他的宝贝,名字就叫做小灰灰。
陆雪征有很多朋友,其中包括高官富商、军阀大佬。朋友们从不和他深交,可是对他相当的恭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不是人,而是一把枪;谁能使出足够的钱,这把枪就去替谁杀人,而且是一击毙命,很少失手。
他对自己这身份安之若素,觉得自己是人是枪都无所谓。因为杀人太多,他已经觉着“人”这个存在渺小得很,不值一提了。
此刻,在这个风光明媚的六月午后,暂住在金公馆内的陆雪征携着一本书,一路穿花拂柳的走去了后花园中。上方天空一碧如洗,天气虽然是热,可是热中又带有几丝凉风,让人既感受到了夏日气息,又不会汗出如浆的难捱。
陆雪征穿着单薄的衬衫长裤,衬衫袖子整齐的挽到肘际,看起来好像洋行内的一名中等职员。步伐轻快的走到一处精致凉亭内,他先在那洁净石凳上坐下了,又将手中这本《灯草和尚》摊开来放到面前石桌上,然后就低下头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
此地十分幽静阴凉,陆雪征周身舒适,不知不觉就消磨了许久时间。正是读的有趣时,他忽然下意识的猛一抬头,结果就看到有人踏上了不远处的一座小小木桥,正在向自己这方走来。
那人是西装打扮,生的高大魁梧,麦色皮肤,剃了个光头,乃是这公馆中名义上的主人,他的众多干儿子之一——金小丰。
陆雪征漠不关心的低下头去,继续读书。
金小丰腿长步大,片刻后就走到了凉亭外面。很谨慎的停住脚步,他声音不大不小的呼唤了一声:“干爹。”
陆雪征点点头,并没有正眼看他。
金小丰迟疑了一下,随即试探着走进亭内。高高大大的站在石桌前,他深深的弯下腰去,轻声说道:“干爹,韩棠把事情弄砸了。”
陆雪征微微歪头扫了他一眼,依旧是不说话。
金小丰咽了口唾沫,垂下眼帘,不敢近距离的正视陆雪征:“我说用枪,他非要下毒,结果叶竟成早做了防备,提前就把那毒给试出来了。现在叶家紧张得很,韩棠就越发没有机会下手了。”
陆雪征缓缓合拢书本,若无其事的抬头答道:“叶家那边先放一放。你和韩棠不用管了。”
金小丰还保持着鞠躬姿势:“干爹,不要韩棠,我自己来吧!”
陆雪征摇摇头,随后站起来平静说道:“叶竟成的命值十万大洋,十万大洋不是容易到手的。现在已经是打草惊蛇了,我们只好是等等再看。”
金小丰挺直身体,垂头说道:“干爹,对不起。”
陆雪征直到这时,那脸上才渐渐的露出了一点笑意。伸手摩了摩对方的光脑袋,他颇为和蔼的答道:“没有关系,我的罗汉。”
然后他拿起自己那本艳情小说,绕过石桌向亭外走去,又头也不回的命令金小丰道:“去把韩棠叫过来,我要见他。”
金小丰本是紧盯着他那背影的,如今听了这话,当即答应一声,而后拔腿就跑,一阵风似的便从陆雪征身边掠了过去。
陆雪征走的很慢,过了木桥后他还驻足在小溪边,低头看了一会儿蛤蟆戏水。等到他出了花园走入洋楼,罪魁祸首——韩棠,已经乘坐汽车抵达了金公馆。
韩棠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生的十分白皙俊俏,身上还带着一点儿文气,乍一看简直像个大学里的男学生。随着佣人走进房里,他规规矩矩的在地中央站住了,对着坐在前方沙发椅上的陆雪征唤道:“干爹,我来了。”
陆雪征将双手搭在椅子扶手上,不动声色的发出询问:“听小丰说,是你坚持要用毒?”
韩棠苍白着一张脸,无言的点了点头。
陆雪征顿时就变了脸色。一按扶手站起来,他快步走到韩棠面前,扬手就是一记响亮耳光。而侍立在一旁的金小丰伺机而动,这时也赶了过来,一脚踹到了韩棠的腿弯处。
韩棠应着力道跪下去,半边面颊上浮出了通红的五指浮雕,可见他那脸皮是相当之嫩。
金小丰踹完这脚就退了下去,而陆雪征环绕着韩棠走了一圈,口中低声怒道:“上次就是你失手,上上次也是你失手。韩棠,你到底想要怎样?”
韩棠嗫嚅着,并不能给出一个清晰的解释。于是陆雪征居高临下的伸手指了他的鼻尖,咬牙切齿的质问道:“听说你现在和叶家三小姐走的很近,你是不是因为这个,舍不得下手了?不要穿上两件好衣裳就忘了你的出身,你既然喊过我一声干爹了,就别想再脱身去做有钱人家的上门女婿!”
说到这里他骤然抬腿,当胸一脚蹬在了对方的心口上——也不知他是使了多大的劲,只见韩棠向后一仰,竟是整个人都飞跃着摔在了地上。神情痛苦的一手捂住胸膛,韩棠挣扎着爬起来重新跪好,口中断断续续的挣出了声音来:“干爹,我再、再也不敢了。”
陆雪征面若冰霜,在韩棠面前慢慢蹲了下来。
一只手抬起韩棠的下巴,他恶狠狠的一直看到了对方的眼睛里去:“再有一次,你就死吧!”

第2章 叶崇义

陆雪征站在窗前,眼看着韩棠佝偻了身体,一步一步艰难走出公馆前院,又在门口连滚带爬的上了汽车。
韩棠是名可爱的青年——起码在陆雪征眼中是这样的,然而他那所作所为却是可恨之至!陆雪征一度很喜爱韩棠,他就没想到韩棠会这样不给自己作脸!
所以他在教训这小子的时候,下手格外要狠一些,因为是恨铁不成钢,心里失望。
转回身来背对了外面,陆雪征半倚半坐的靠在窗台上,微微的喟叹了一声。
金小丰在一旁察言观色已久,这时就迈步走上前去。他比陆雪征要高上小半个头,说起话来总要特别留意的躬着点儿腰,以便和对方视线齐平:“干爹,您别生气,气大伤身。”
陆雪征先是若有所思的并不说话,半晌后才轻声开了口:“韩棠要起外心。”
金小丰站在他身旁,大着胆子放出目光,凝视了他那线条流畅的侧影:“那我立刻派人跟上他。”
陆雪征抬起一只手,做了个“不必”的手势;然后他顺势看了看腕上手表,发现此时正是下午五点多钟,晚饭时间。
于是他迈步走到桌前拿起电话机,要通了叶公馆的电话号码。
叶公馆,叶竟成公馆。
叶竟成今年五十多岁,是这天津卫里有名的一位大富豪,名下不但有产业无数,而且和军界要人们也是往来极密,新近又担任了商会会长,一时间风光无两,真有烈火烹油之盛。叶竟成共有两儿两女,其中大少爷、二小姐早已婚配,过着安稳富贵的生活,三小姐还在求学,只有这四少爷身为最受宠的小儿子,天生性情诡谲浪荡,是个五毒俱全的坏种。
陆雪征找的就是这个坏种。
他一手握着电话听筒,一手玩弄缠绕着电话线。听筒中叶四少爷的声音是温文尔雅的,其中又蕴含着一点隐秘的笑意:“是你?”
陆雪征欠身坐在了桌子上:“是我。”
叶四少爷发出和悦的疑问:“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房门微微开合了一下,一只通体浅灰的小猫走了进来。陆雪征盯着这只小小活物,口中做出了言简意赅的回答:“想你了。”
叶四少爷哈哈的笑了起来。
小灰猫步伐敏捷的跃上沙发椅,又辗转的跳到了桌面,伶伶俐俐的继续上蹿,它最后轻轻巧巧的盘在了陆雪征的头顶上。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它那绒绒的厚毛,在叶四少爷的笑声中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四十分钟后,利顺德见!”
然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脚踏实地的重新站回地面,他用眼角余光扫过伫立在窗旁的金小丰,忽然发现这青年正在定定的望着自己。
陆雪征以为他是在看自己的小灰灰,所以并没有在意。顶着小猫转身走向门口,他一边开门一边背对着金小丰吩咐道:“让李纯准备汽车,我要出门。”
李纯今年刚满十六岁,也是陆雪征的干儿子之一。
他是个很漂亮的少年,明眸皓齿的。陆雪征认为他那相貌太出众了,引人注目,很不适合去搞暗杀,所以就把他当成了随从使唤。而李纯出身很苦,幼时饱受欺凌,所以现在得了陆雪征这座靠山,就十分的死心塌地,恨不能活成主人的一条狗。
陆雪征很尊重李纯的意愿,他想做狗,就让他做去。
陆雪征回房换上一身笔挺西装,又梳了梳短头发,掸了掸裤子上的猫毛。揽镜自照了一番,他对着镜中人一点头,口中轻声赞道:“一表人才。”
然后他就心情平静的走出房门,下了楼梯,穿过大厅,走向院中,进入了金小丰的视野。
金小丰像根威武的柱子一样立在窗前,眼看着陆雪征步态从容的向外行走,一边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墨晶眼镜戴了上。
陆雪征不但面孔生的像广告招贴画上的人物,身材也是一样的标准,肩膀端正、腰细腿长,天生适宜穿西装。金小丰目不转睛的盯着他那挺拔利落的背影,自己的神情则偏于阴郁,是一尊悲伤又冷酷的罗汉。
在利顺德楼上的一处雅间里,陆雪征等来了叶四少爷。
当时桌上菜品已经上齐,叶四少爷进门时,陆雪征正举着筷子给自己夹菜。两人对视了一瞬,叶四少爷就笑了:“你这也算是个请人吃饭的态度?”
陆雪征放下筷子,上下打量着叶四少爷的形象,同时简单答道:“崇义,我饿了。”
叶四少爷大名叫做叶崇义,生的身材颀长,是个俊美的公子哥儿。自行拉开椅子坐下来,他在周身那香水气息的包围下出言笑道:“你这电话打晚了,我其实已经吃过了晚饭,简直没有肚量可以再奉陪。”
陆雪征放下筷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抄起手边的洋酒瓶子,他起身绕过圆桌走到叶崇义面前,亲自为他斟了半杯白兰地。
叶崇义并不动手,只是仰脸对着他微笑:“陆兄,今天你很给我面子嘛!”
陆雪征本来攥着酒瓶子作势要走的,听了这话后他停住动作迟疑一瞬,忽然回身低头,在叶崇义那嘴唇上飞快的亲了一下。
叶崇义显然是一怔,随即就低下头轻轻笑了一声,白嫩的面颊上也透出了一点儿红晕。
陆雪征这时已然坐回原位。抬手向上一指,他轻声说道:“我开了房间。”
叶崇义伸手端起酒杯,送到唇边抿了一口,然后才微笑着感叹了一声:“唉,我真是贱哪!”
陆雪征没理会,抄起筷子继续吃。
陆雪征吃东西很快,然而举止倒不狼狈。叶崇义仰靠在舒适座位上,翘着二郎腿欣赏对方那大嚼的模样。后来他忍不住起身走到近前去坐下,拿起筷子也夹起了一点菜,底下又用个小碟子托着,双手送去了陆雪征嘴边。陆雪征看了他一眼,张嘴凑过去吃了那一口菜。
叶崇义放下碟筷,伸手拍了拍陆雪征的面颊,口中笑道:“可爱。”
陆雪征也抬手在对方那脸蛋上轻轻扭了一把:“漂亮!”
叶崇义微微颔首:“我知道。”
陆雪征抄起餐巾又擦了擦嘴:“你知道我这是客气话?”
叶崇义笑着蹙起眉尖,抬手摸着下巴向后靠去,他懒洋洋的摇了头:“你这人,贫嘴的很讨厌。”
陆雪征端起杯子喝了两口酒,而后手按桌边站了起来。低头向叶崇义递了个眼神,他无声的做了个口型:“走。”
叶崇义仿佛是有些为难。不甚情愿的起了身,他似笑非笑的低下头后退了一步:“你先请。”

第3章 露水情缘

陆雪征领先进入了房间之中;叶崇义为了掩人耳目,则是故意和他拉开一段距离,殿后而来。
叶崇义进门时,陆雪征已经端坐在了床上。两人相视一笑,叶崇义随手就锁好了房门。自行走到靠窗的一张椅子前坐下来,他下意识的又翘起二郎腿向后依靠过去,两边手肘则是软绵绵的搭在了椅子扶手上,而双手就交握着放在了大腿处。
窗外那夕阳余晖斜照了他的半身,深浅光影格外清晰的渲染出了他那俊美轮廓。慵懒的侧过脸望向陆雪征,他漫不经心的一笑。
陆雪征仿佛受到了某种感召一样,缓缓起身走到了他的面前。弯下腰直视了对方的眼睛,他用温和轻柔的声音说道:“良宵苦短,不要浪费时间。”
叶崇义长久凝望着陆雪征的面孔,最后就抬起手来,用指尖一点他眼角处的那颗泪痣:“你这占便宜的,还要劳我亲自宽衣解带么?”
陆雪征探过头去,在对方那眉心上很虔诚的吻了一下,举止神情仿佛都带有了一点宗教气息:“崇义,你说的对极了。”
陆雪征力大无穷的把叶崇义拦腰抱了起来。
转身把人扔到床上,他随即跟上前去坐在了床边。慢条斯理的伸出双手,他一粒纽扣一粒纽扣的去解开对方那西装衬衫。白皙的身体渐渐袒露出来,郁郁的香水气息越发浓厚了。
陆雪征忽然咬牙切齿的抱怨道:“我真是受不了你这味道!”
叶崇义垂眼望向他,慢悠悠的答道:“一百二十法郎一瓶的香水,你懂个屁!”
陆雪征站起身来,背对着叶崇义连做了两个深呼吸:“混蛋!你这是要熏死我!”
陆雪征把叶崇义送进浴缸里冲洗了一通,然后他脱掉衣服也抬腿进入水中,两人就在那芬芳的泡沫中成就了好事。陆雪征大概是很有一点手段,能把这生活在万花丛中的叶崇义干到求饶。而叶崇义求饶归求饶,身体却是扭动的积极,并不示弱。于是陆雪征盯着对方的屁股,一时心中做痒,抬手就在那屁股蛋上狠拍了一巴掌,给他来了个脆响。
叶崇义笑着呻吟出声,感觉陆雪征真是个畜生,一点怜香惜玉的姿态都没有。
事毕之后,两人简单清洁了身体,一同回到房中床上休息。
此时外界已然天黑,房内不曾打开电灯,所以光线极其黯淡。陆雪征倚靠着床头半躺半坐了,摸黑为自己点上了一根烟。
火头的橙红光点在黑暗中闪闪烁烁,他深吸两口之后叹息一声,然后把烟取下来送到了叶崇义的嘴边。
叶崇义本是个仰卧着的姿态,就着陆雪征的手,他慢慢的吸完了那根烟。
翻过身去抱住了陆雪征那结实苗条的腰身,叶崇义梦呓似的含糊说道:“大半夜的我有家不回,送上门来给你干,真是贱哪!”
陆雪征用那烟头的余热为自己又点了一根烟卷。这回他从从容容的吸上一口,而后低头对着叶崇义吐出一线青烟来:“小贱货。”
叶崇义在黑暗中笑了,低声又问:“我贱成了这个样子,你是心疼,还是暗笑?”
陆雪征一手夹着烟,另一只手用力把叶崇义拖上来横抱在了怀里,仿佛对方是个大号婴儿。腾出空来又吸了一口烟,他十分平静的答道:“我很高兴。”
叶崇义在他怀中磨蹭着点点头:“好,原来你是把我当成乐子了。”
陆雪征一口接一口的吸烟,在烟雾缭绕中答道:“废话太多。”
陆雪征连吸几根香烟过足了瘾,然后才专心致志的托抱住叶崇义的上身,和对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闲话。
打情骂俏的玩笑了片刻后,两人又有些兴起,就在这床上又欢喜了一场。因有了前次作为铺垫,所以这回陆雪征放开力量,压迫着叶崇义狠干不止。
房内一片黑暗寂静,只有肉体撞击声在“啪啪”的回荡不止。叶崇义向来是不大叫的,这时也有些忍无可忍了,极力的回手去阻挡陆雪征那动作:“够、够了。”他气喘吁吁的在枕上摇头:“你停、停一停。”
陆雪征果然做出暂停。就着交合的姿势俯身压下去,他喘息着沉默不语。
如此停歇了片刻,陆雪征自作主张的起身继续大抽大弄,而叶崇义张开双腿,哼也无力哼、动也无力动,整个人都“酥”在了床上。
这一度春风可是吹的长久,直到凌晨时分,陆雪征才下了叶崇义的身。
因为其间两人也曾歇过几次,所以此刻倒是没有疲惫的瘫软如泥。一同下床去洗净了身体,这回陆雪征拉上窗帘打开电灯,开始在一片光明中穿衣服。
叶崇义见状,只好也跟着穿戴起来。低头系好腰间皮带,他赤着上身轻声抱怨道:“不舒服。”
陆雪征听闻此言,扭头打量了他一番:“不舒服?”
叶崇义抚摸着自己的屁股,半嗔着望向陆雪征:“也不是疼,只是……感觉有些怪。”
陆雪征笑了笑,顺手把领带挂到了脖子上:“多做几次,习惯就好了。”
叶崇义一挑眉毛,斜着目光睨了陆雪征:“你以为本少爷的屁股,是谁都能碰得的么?”
陆雪征这时已经给自己打出了一个饱满整齐的领带结。一手捏住领带,一手向上推了领带结,他扭头面对叶崇义,风度颇好的微微一笑:“承蒙厚爱,在下若有言辞不当之处,还请多多原谅。”
叶崇义也找到衬衫披在了身上,仿佛忽然就要赌起气来:“其实你也不配!”
陆雪征穿上西装外衣,对着墙上镜子梳理头发:“这一点,我可是不敢苟同。”
叶崇义无缘无故的真生气了:“你不要和我贫嘴!”
陆雪征在灯光下对那镜中人满意的一点头,随后背对着叶崇义答道:“你以为本大爷的贫嘴,是谁都能听得的么?”
叶崇义见他还得意上了,登时就有一股怒火涌上心头——胸口在短暂的郁闷壅塞之后,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又渐渐恢复了镇定。
默然无语的穿好了西装,他站在陆雪征身后出言问道:“是你先走,还是我先走?”
陆雪征扯了扯衣领袖口,头也不回的答道:“我先走。”
然后他伸手打开房门,当真是毫无留恋的先走了。
叶崇义留在房内,被陆雪征这无情行径气了个半死——不过他很快又想通透了,承认自己和陆雪征之间并无什么情分,无非是凑在一起,玩个新鲜罢了。
在叶崇义忿恨之际,陆雪征快步下楼,直向外间走去。
他是个危险分子,对于黑暗,他总是比旁人存有更高的警惕性。神经末梢在凌晨的清凉风中苏醒战栗了,他毫不停留的直奔自己那汽车而去。
伸手拉开后排车门,他对前方那值更不力的李纯呵斥了一声,而后伶伶俐俐的跳上车中,又“咣”的一声关上了车门。而李纯从梦中惊醒过来,这时就连忙揉揉眼睛打起精神,随即发动汽车,一路往金公馆开去。

第4章 线索

陆雪征派出人马,终日窥探尾随着叶竟成的行踪。而在找到对方破绽之前,他这一边只能是无为而治。
他一边要杀叶竟成,一边又隔三差五的要和叶崇义见面。叶崇义常年出没于烟花柳巷、舞厅赌场中,想要制造一个双方偶遇的机会,对于陆雪征来讲,那是相当容易的。
身边再没有能和叶家拉上关系的干儿子了,这让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花一点心思来维持自己和叶崇义之间的感情。而且以他的审美观来看,叶崇义也的确是很迷人——就因为太迷人了,所以他先前总是留心和对方保持距离,生怕自己一个不慎,会坠入爱河活活淹死。
这日上午,陆雪征正在公馆书房内看电影画报,忽然金小丰回了来,鬼鬼祟祟的向他禀告道:“干爹,刚才我在中原公司附近,看到韩棠和叶三小姐在逛大街。”
陆雪征盯着彩页上那金发碧眼的美丽女郎,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
金小丰知道陆雪征是很反感韩棠和叶三小姐相好的,本拟着他听了这话会大为光火,哪知他表现的漠不关心,就十分失望的告辞退了下去。
待到房门紧关、金小丰那脚步声也渐行渐远之后,陆雪征忽然沉下脸来,抄起那电影画报狠狠掼向了桌前地毯上。趴在屋角打瞌睡的小灰猫被吓的一激灵,当即站起来喵喵叫了两声。
一屁股向后坐在了椅子上,他愤愤然的暗想:“他妈的!挨了打还要继续找那个娘们儿约会,我真是控制不住他了!”
然后他起身绕过写字台,在那屋子中央疯狂的来回踱了几圈,忽见窗台上的一盆兰草都枯黄了,就端起一杯热茶,走过去尽数倒在了花盆里。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金瓶梅》夹在腋下,他又从桌上果盘中拿起一只大梨。
拉开房门进入走廊,他一边向楼后小门走去,一边把那大梨送到嘴边,吃人一般“咔”的咬下一大口。小灰猫在后方一个箭步蹿上去,把陆雪征当成了一棵树,一鼓作气的就爬上了肩膀处。
陆雪征大步流星的走去了后花园中。
这一路他吃光了那个拳头般的大梨,过木桥时又踩扁了几只小蛤蟆。最后在那凉亭中坐了下来,他先是从肩头撵下小灰猫,然后摊开那本《金瓶梅》,因为心中不悦,也读不进去,就只是一页一页的找那插画来看。
如此消遣了片刻,他终究是不能忘怀韩棠。抬手对着石桌猛拍一掌,他口中自言自语的怒道:“这个混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