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效坤仔细看着怀里的孩子:“是你养的吗?”
“是我找人养的。”
金宝儿不怕生,对着金效坤眨巴大眼睛,小嘴唇湿漉漉的红。金效坤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看到最后,俯下身去嗅了嗅他的额头。
“奶妈子呢?”
“奶妈子辞工不干了。”
金效坤“唉”了一声:“应该留她再帮几天忙的,难道这一路上,让我来照顾他吗?”
说到这里,他对着金玉郎皱了眉头:“你先吃晚饭,然后我们连夜出发,先用汽车把你送去天津,然后我再抱着金宝儿上火车去段家。”
“这么着急?”
“还是尽早送去得好。你辛苦一点,明天到了天津家里,再好好休息吧。”
“我不是怕累,我是觉得坐汽车去天津太慢,不如明早坐火车。”
“听话,快去吃晚饭。”
金玉郎现在就服金效坤这个大哥的派头,金效坤一让他“听话”,他这以好孩子自居的人,就当真吃晚饭去了。


第127章 雪夜血夜
金效坤在出发之前,对着怀里的金宝儿,动了好些脑筋。
他想要尽量的让这孩子吃饱穿暖,把孩子摆在小棉被上,他琢磨着亲自动手,将金宝儿包裹成了一口小水缸。金宝儿长时间的没有看到奶妈子,后知后觉的哭了起来,金玉郎凑过去,轻轻亲他的脸,又呢喃着哄道:“别哭别哭,爸爸在这儿呢。”
说完这句话,他抬手一蹭眼角,是被自己那句话勾出了眼泪。这孩子是他心里的一块软肉,这些天金效坤向他大讲道理,讲得头头是道,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应该把金宝儿送给段人凤,可道理归道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一见这个孩子,他就想哭。
他舍不得金宝儿,有时候他甚至感觉如果有金宝儿和他作伴,那他这一辈子都可以不再恋爱结婚,反正他寻来觅去,也不过是为了找个“伴儿”。
金效坤推开了他,俯身抱起了金宝儿。金宝儿一有人抱,就止了哭泣。金玉郎也直起了腰:“我来吧。”
金效坤单手抱着金宝儿,摇了摇头:“不行,怕他碰了你的伤。我抱得动,不用你管。你把那个网兜拎上就好。”
金玉郎“哦”了一声,拎起了屋角的一只网兜,网兜里装着奶粉罐子,饼干筒子,一沓子尿布,两个围嘴,和个花布缝制的小玩具,也不知道缝的是猫是狗。随着金效坤出了门,他迎着风走,很快又是眼泪汪汪。他想自己不能就这么算了,有朝一日还是要把金宝儿抢回来,只不过,他会抢得文明体面些,因为他已经洗心革面了,他不能再杀人作恶了。
汽车停在大门外,车屁股上装了个木炭箱子,散发的热量可以温暖车内。金家兄弟并肩坐在了后排,前方的汽车夫原来是果刚毅手下的汽车兵,副驾驶座上坐着小宋,小宋是金效坤的跟班,说是“小”宋,其实人高马大,原来是果刚毅身边的卫兵,一点也不小。
有着这样的汽车夫和跟班,赶夜路去天津便不成了问题。金宝儿在金效坤的怀里睡了,金玉郎委顿在一旁,也犯了困,但是困得安然,像深夜里做客归来的小孩子,疲倦而又笃定的只跟着大人走。
歪了脑袋靠向金效坤,他闭了眼睛,打算闭目养神,没想睡,然而神魂一阵一阵的向梦里飘荡,他不睡不睡还是睡了。
睡眠很浅,他一直是在梦境和现实之间徘徊,依稀听到金效坤唤了一声“宋”,他没动,但迷迷糊糊的等着下文。
结果金效坤和小宋都没有再说话,反倒是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
寒气让他睁了眼睛,正看到小宋推开车门跳了下去。这让他坐直身体揉了揉眼睛:“怎么了?”
话音落下,小宋已经绕过来,打开了他身旁的车门。他莫名其妙的扭头向外看,然而未等他看清楚,小宋俯身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臂,不由分说的就把他拽下了车。他一屁股跌坐在雪地上,惊惶的望向了车内的金效坤:“大哥——”
他没有说出后面的话来,因为他看见金效坤正漠然的看着自己。
一瞬间,他全明白了。
挣扎着爬起来,他还是不敢置信:“你骗我?”
金效坤开了口:“宋。”
小宋从腰间拔出了手枪,枪口指向金玉郎,他将子弹上了膛。
在小宋拔枪的这个空当里,金玉郎不假思索的向车内一扑,想把金宝儿抢过来抱到怀里。金宝儿是他的护身符,他不信金效坤敢连他带金宝儿一起杀。手指抓住了金宝儿的厚襁褓,他惊出了金宝儿的一声哭叫,而金效坤先是向后躲了一下,后背撞了车门,随即他硬扯开了金玉郎的手,而小宋这时也一手拎枪,一手把金玉郎拖了出来。
将金宝儿小心的放上了座位,金效坤推门下了汽车。手杖杖尖点上雪地,他快步绕过车尾走到了金玉郎面前,先关严了汽车车门。金玉郎坐在雪地上,仰起头气喘吁吁的看他,忽然爬起来跪好了,他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金效坤的腿。
“大哥,你别杀我。”他带着哭腔哀求:“我知错了,我一定改,我以后一定好好的做人。我们毕竟是亲兄弟,看在爸爸的面子上,你别杀我,你再给我一次机会……”他死死的抱紧了金效坤:“你不是说了要带我好好过日子吗?你不能说了不算……我已经在改了,我已经在学好了……”
他语无伦次的哭诉着,心中除了巨大的恐慌,就是巨大的悲哀。原来那光明的未来全是假象,原来他并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没有人愿意救他,这个世界对他除了恨、就是害。
而与此同时,金效坤低头看着这位弟弟,既不动心、也不动容,只想:“金宝儿怎么可以有这样的一个父亲?”
紧接着他又想金宝儿这个名字也偏于庸俗,不过拿来做乳名倒也没关系,将来再正式的给他起个学名就是了。
金玉郎依然紧紧的贴着他,隔着层层的裤子与衣服,他能感受到他的颤栗。这一刻,他并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感,也许是因为这一切都已经筹划得太久太细,所以到了这大仇得报的时刻,反倒感觉是理所当然,没了喜悦的滋味。冬夜确实是冷,金宝儿还在车里嚎啕,所以他低头最后看了金玉郎一眼,然后抬头望向了小宋。
小宋怕误伤了主人,所以上前一步出了手,要把金玉郎从金效坤身上扯下来。然而就在他伸出手的那一刹那,金玉郎忽然放开金效坤,起身扭头就狂奔向了远方。
汽车所停之处是一片荒野,四野茫茫,黑不可测。小宋向着金玉郎的背影开了一枪,然后拔腿也追了上去。金效坤拉开车门上了汽车,先将冰冷的双手用力搓了搓,然后才把金宝儿抱了起来,轻轻悠荡着哄。
远方又响起了枪声,清脆到了刺耳的程度,于是他捂住了金宝儿的小耳朵,怕再次吓哭孩子。
金效坤等了许久,才等回了小宋。
这不是小宋的风格,小宋办事向来崭截利落。回来了的小宋没有立刻上汽车,而是先就地抓了大团的雪,把裤脚和皮鞋擦了又擦。金效坤隔着车窗向外望,就见他像是刚在泥涂里趟过,从膝盖往下都是泥水淋漓。
然后上了汽车,他回头报告道:“办完了。”
“检查了吗?”
“没有。那边有个冻住了的水塘,他跑上去后中了弹,我正想过去再补一枪,没想到冰面太薄,我走到半路就裂了。我赶紧跑回了岸上,眼看着他沉下去了。”
金效坤不置可否的向后一靠,对着汽车夫的后脑勺发了话:“开车。”


第128章 如愿
上午时分,傲雪独坐在小客厅里读杂志。她是半年前被金效坤送来天津的,因为战场毕竟是太危险,不适宜她那样一个女子久留。
这半年来,她就活在这一处半中半西式的小公馆里,起初心里还暗暗的打鼓,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是糊里糊涂的就跟了金效坤,也不知道金效坤究竟要如何的对待自己。没名没分是不行的,她想,她虽是名义上结过婚又离过婚,但本质上还是个黄花大姑娘,金效坤要是低看了自己,那自己可得跟他说道说道。
心中的小鼓打了半年多,打到最后,她渐渐觉出了自己的可笑与无味,金效坤与她的联系,就是每月的一封书信,信中没有任何甜言蜜语,他单是像个老大哥一样向她报个平安,再问问她的近况。
如果金效坤当真只是她的哥哥,那倒也好了,他是个完美的哥哥,她也可以做个安安稳稳的好妹妹。可他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成兄妹了?谁发起的?谁同意了?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傲雪也知道,自己若是个有头有脸有志气的,这时候就该甩袖子走人,他不跟她说个明白,她就和他一刀两断。然而她空有志气又有何用?她没有亲人,无处可去。北京的连宅是她永生永世都不敢进的了,施新月就死在那里啊!
这半年来,闲着无事,也没有家务让她操劳,她除了做些针线活儿,就是翻来覆去的看书看报,高深的学问她没有,她只能看些个青年杂志和妇女杂志,从杂志上,她得知了不少的新词语和新思想,然而没用,她没觉着自己受了什么压迫,也没有要奋发的劲头,她单只是茫然。
茫然到了此时此刻,她照例又是翻开了杂志,看那上面的蛋糕制作法,琢磨着自己也去买些材料,回来做一锅试试。正掂量着哪样材料买多少,她听见了外头的人声车声,立刻就一挺身站了起来。抬手摸了摸头发,又扯了扯旗袍,她迈步向外走去,走到门口想起了外面天冷,自己得穿大衣,于是临时拐弯到了衣帽架前,一边穿衣服,一边又清了清喉咙。
然后她推门出去,刚走了没几步,就迎面看见了金效坤。脸上的五官一起动了动,她有点不知如何调动表情——哭自然是不行,板着脸也不合适,可她又含着一点怨气,不愿意给他笑脸。及至见到金效坤单手抱着个挺大的棉被卷子,她莫名其妙的迎了上去,暂时忘了表情的事:“大哥,你这是抱了个什么行李回来?”
金效坤的脸色发灰,薄嘴唇没了血色,抱着棉被卷子的手也有点哆嗦。勉强向着傲雪一笑,他答道:“进去再说,外面太冷。”
傲雪跟着他进了客厅,金效坤直奔了沙发而去,抱孩子的手臂弯得太久,已经发僵,他须得深深的俯下身去,让孩子直接落在沙发上。而傲雪跟过来看清楚了,见那棉被卷子里分明是藏着一个奶娃娃,便是一惊:“哟,哪来的一个孩子?”
金效坤一转身,脱力一般跌坐在了金宝儿旁边:“坐了一夜的汽车,累去了我半条命。”
抬头见傲雪怔怔的看着自己,他想起了她方才的问题,立刻答道:“哦,你问孩子。”他扭头望向金宝儿:“孩子是金家的孩子,我抱回来抚养,往后他就算是我的儿子。”
傲雪听到这里,因为惊诧到了一定的地步,所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金效坤慢慢的伸展了手臂,他自己是累得半死不活了,但眼看金宝儿恹恹的也是半死不活,他便强打精神,对傲雪说道:“二姑娘,劳驾你让人到门外汽车里,把车里的网兜拎回来,里面有代乳粉和饼干,是用来喂孩子的。”
傲雪糊里糊涂的出去叫仆人拿网兜,又找来热水冲了一碗代乳粉,把饼干放进去泡了个稀软。金效坤手哆嗦着,亲自喂金宝儿吃了半碗,金宝儿腹中有了新食,喜新厌旧,立刻连拉带尿,将襁褓里弄了个一塌糊涂。
若是倒退几年,金效坤面对此情此景,手足无措之余,定然要一边作呕一边逃离。但是在监狱里守着马桶睡了一年之后,他现在很镇定的先脱了外头大衣,然后挽起衬衫袖口,摘下手表,自自然然的解开襁褓,开始为金宝儿收拾残局。一边收拾,他一边仔细看了看金宝儿的身体,越看越是满意:这孩子长得大而健壮,是个完美的婴儿。
他不怕脏,但是缺乏经验,收拾得笨手笨脚。傲雪站在一旁,则是看得呆了住。好容易把金宝儿收拾干净了,他把脏了的襁褓尿布卷起来,让女仆拿去扔掉,然后自己抱着金宝儿重新坐下来,说道:“得赶紧找个奶妈子回来,要不然,我就什么都别想干了。”
傲雪在对面的沙发椅上也坐了下来,看着金宝儿的面貌,她迟迟疑疑的说道:“这孩子和你有点像。”
“是玉郎的儿子。”
傲雪立刻抬了头:“他?”
“他……我不知道他如今是死是活,大概是死了吧。从今往后,当着孩子的面,你我都不要再提他了。”
“他和那个段的孩子?”
金效坤点了点头。
傲雪没了话,伯伯收养没人要的小侄子,理所当然,绝不稀奇。可一想到金玉郎其人,她就连带着厌恶了那个孩子——那孩子无精打采的趴在金效坤怀里,双腿蜷着,像只小而肥的青蛙,胖脚丫蹬着金效坤的肚子,蹬得理直气壮。


第129章 心病
金效坤在天津住了下来。
他给金宝儿腾出了一间屋子,里面收拾洁净了,床上扔了几个布娃娃,墙上贴了几张五颜六色的贴画。奶妈子也请来了,是个二十多岁、刚生了娃娃不久的小媳妇,这小媳妇专门负责养育金宝儿,另外还有个老妈子,负责洗洗涮涮之类的粗活。原来在白宅,金宝儿的娱乐乃是被胖奶妈子抱着,看白宅上下怎么请客怎么跳舞怎么打牌,如今他彻底的换了世界,每天清清静静的跟着新奶妈子,偶尔听听留声机里的西洋音乐,或者看看墙壁贴画上的彩色动物。
金效坤的动作很快,几天之内便布置好了这一切,然后他坐下来,给段氏兄妹写了一封长信。
这封信写得流利诚恳,讲他如何将金玉郎带回了北京,如何从白宅接回了金宝儿,半路金玉郎又是如何的反悔,如何的想要抢了金宝儿逃之夭夭,而他又是如何的当机立断开了枪——本意绝不是要杀人,只是为了震慑那个混账小子,没想到这一开枪引起了混乱,最后那混账小子在逃命途中掉进了河里,幸而金宝儿安然无恙。
安然无恙归安然无恙,但是那么小的孩子,经了冻和吓,还是变得有点病恹恹,而他在天津还有几件公务要办,既无法——也不应该——立刻带着金宝儿又顶风冒雪的赶长路。所以他打算先不南下,等过完年了,天气好些了再说。
写到这里,他又格外的请段人凤放心,说自己已经给金宝儿找了奶妈子,金宝儿是自己的唯一的侄子,单从血缘上论,自己也绝不会亏待了他。
这封信写得堪称是无懈可击,段氏兄妹读了它之后,也确实都认为金效坤从头到尾,全办得对。兄妹二人夸了金效坤一顿,然后各自闭了嘴,谁也没提金玉郎——嘴上不提,不代表心里没想,但是那金玉郎宛如一枚鬼胎,单是想上那么一想,都会让人生出罪恶感,仿佛和魔鬼有了什么联系似的。
所以兄妹二人难得的藏了心眼,全是分头偷着想。
段氏兄妹那一边,金效坤不是太担心,在他落下最后一笔之时,就已经预料到了段氏兄妹的反应。不是什么人都有这种令人无限信赖的本领,所以他平日的和蔼和亲切都是有用处的,他的信誉和他的体面,也都是有用处的。
然而生活中还有一个难题,就是傲雪。
他这回留在了天津,自然免不了要和傲雪朝夕相见。傲雪现在已经不再向他流露出任何情意了,但双方一味的这么互相冷淡下去,终究不是了局。
他是个善于交际的人,见了谁都能谈笑风生,唯独对待傲雪,他没了主意。而傲雪终究还是体谅他的,不肯让他为难到底。这一天,她主动的进了他的屋子:“大哥忙着吗?”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一如既往的亲切:“不忙,年前这些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接下来等着过年就是了。”
傲雪笑了笑:“那……大哥刚清闲了点,我就又要给大哥添麻烦了。”
“客气话,有什么事情要我做?”
“我昨天出门,见了一处公寓出租房屋,公寓是洋楼,屋子在二层,一共是一间半,电话线自来水全有,价钱也不贵。我看着挺好,想租下来搬过去住。”
金效坤怔了怔:“二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傲雪又是一笑,非笑不可,为的是显着自己心底无私,是坦坦荡荡的真想搬家:“大哥,我是……我这可不是和你赌气,或是赶在大年下的故意闹事,我是早就想搬,可一直也没遇到合适的房子。我要搬家,也并非是你亏待了我,是我想着,你我毕竟不是亲兄妹,是两家的人,我总这么住在你家里,日子久了,对你不好,对我也不好。”
金效坤沉默了片刻,有些话,他原本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的,可是事到如今,他把心一横,决定实话实说:“二姑娘,我并不是负心薄幸之徒。我有我的苦衷。”
傲雪听到这里,脸上还是笑着的,然而泪水涌了出来。何必呢?她想,何必还要编造个苦衷来敷衍她呢,她是不会纠缠他的啊,她也是不会恨他的啊。
金效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话说了下去:“我之所以收养金宝儿,是因为我……我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
傲雪猛的抬了头,就见金效坤照例是站得笔直,然而一张脸褪了血色,嘴唇都是惨白的。
“我是……在牢里受了伤。”
他说得艰难,一字一句都讲得迟慢:“这是我的难言之隐,我永远都不愿提它。可你这样年轻,我不能耽误了你一生一世。”
傲雪上前几步,一把拥抱住了他。把两眼泪水蹭上他的胸膛,她就感觉自己胸中积了半年的冰山,瞬间融化成了滔滔的热泪:“我不在乎,没儿女就没儿女,没儿女的夫妻多着呢,不也都是照样的活?你要是没看上我,你就直说,我不会赖着你。”
金效坤抬了抬手,想要回抱住她,然而抬到一半,又放了下:“你还小,你不懂。”
傲雪仰了涕泪横流的一张脸,气咻咻的喘出热浪:“我怎么不懂?你不就是怕我守活寡吗?我乐意守,无非就是一辈子不干那个事,有什么了不起的?不是我不懂,是你不懂,你不懂我的心。”
金效坤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心里知道她终究还是年轻,只懂爱情,不懂欲望。等再过些年,她就会懂了。一旦懂了,对他就要嫌了、恨了。
尤其是,他还比她年长了十四岁,他无法永远风华正茂风度翩翩,他一定会先她一步的老去。
但他领了她这份情了,他摸着她的头发,低声说道:“谢谢你。”
然后握住傲雪的肩膀,他轻轻的将她推开了一点:“我们还是不要立刻结婚,你要好好的考虑考虑,考虑一年考虑两年都可以,因为这是一生一世的大事。这几年你受了很多苦,我希望你接下来可以活得安安稳稳,生活里再也不要起任何波澜。”
傲雪抬手擦了眼泪,鼻音很重,齉齉的回答:“嗯,你也看着我的吧。”
金效坤那一番话,解除了傲雪的心病。
她不在乎金效坤是穷是富,即便金效坤缺了条胳膊少了条腿,对她来讲,也照样是没关系。她就怕他心里没她。她从小就喜欢他,爱他爱得看不够,爱他爱得心痒痒,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过日子,她便能心花怒放。
至于男子的“那东西”,男女的“那件事”,她真没太往心里放。二十年了,她一直一个人睡,不是也挺好的?一辈子当老姑娘的人也是有的,没见她们受什么苦楚呀!倒是像她大姐傲霜那样三年两胎,才叫吓人。
她给她大姐伺候过月子,她知道女人生孩子,要受多么大的罪。
没了心病的傲雪,立刻就有了精神。
她喜气洋洋的涂脂抹粉,虽然偶尔想着自己此生不会有儿有女,心里也要难受一下子,可她这个年纪的姑娘,还没到想孩子的时候,难受也难受得有限,并且通常就只是那么“一下子”。
况且,家里已经有了个现成的金宝儿。因为没有金玉郎对照着,所以所有人见了金宝儿,都认定了他是金效坤的亲儿子。奶妈子初来乍到,一直没摸清金宝儿和金效坤的关系,索性自作主张,一见了金效坤,就告诉金宝儿“这是爸爸”。
金效坤没有纠正这个叫法,同时他冷眼旁观着兴高采烈的傲雪,也暗暗的头痛,没有办法。
金宅渐渐有了过大年的气氛,果刚毅来了一趟,得知了金效坤对金宝儿的企图与计划,很不赞同,认为小畜生留下的破崽子,根本不值一养。金效坤没了法子,只好把自己那难言之隐又拿出来晾了一遍,说的时候他是羞愤得要死,果刚毅听了,一时间也哑巴了。
最后,果刚毅向他拍了胸膛保证,说自己一定帮他保住这个孩子,如果将来姓段的敢来抢,他就亲自出马、去揍姓段的。


第130章 还魂
北京,白宅,腊月,风雪夜。
守门的老听差听到了拍门声后,骂骂咧咧的披了棉袄推门出去,骂的声音很低,不敢让人听去,但心里确实是有怨气,因为这个时候来的,定是不速之客。大门的门板上有个方方正正的门洞,他从门洞里向外望:“谁啊?”
门外站着个瑟瑟发抖的人,那人说道:“我姓金,来找白小姐。”
“我们小姐前天就上上海去了,不在家。”
“那……那劳驾你开门,让我进去过一夜好不好?我是白小姐的老朋友,今晚刚进北京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
老听差暗暗冷笑了一声,心想你连白小姐的行踪都不知道,还敢说是人家的老朋友?这不定又是哪里来的一个落魄小子,自己可不能放他进来,要不然家里要是少了什么东西,自己这把守大门的,还得担责任。
“那不行。”老听差告诉门外的人:“这我可不敢。您还是自己另找地方吧,想见白小姐,您年后再来,白小姐说了,年前不回来了。”
然后他关闭小门洞,静等了片刻,末了开了门洞再向外瞧,就见外面白雪飘零,已然没了人影。
老听差打了个冷战,忽然有了一点见鬼之感。
在老听差怀疑自己见鬼的两小时后,在北京城的另一边,又有一扇大门被拍响了。
这一扇大门后的听差,没有再次将金玉郎拒之门外,因为门内的女主人,是陆淑媛。
陆淑媛一直以为金玉郎也死在前线了,只不过是没有确切的消息,所以还不便立刻给他发丧。所以今晚忽然听闻丈夫回来了,她和白宅的老听差产生了同感:见了鬼了。
及至她披着衣服走去客厅,当真见了金玉郎,她也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丈夫活着从前线回来了,妻子自然应该是喜出望外的,然而面对着金玉郎,她只觉得这个丈夫,其实真死了也行。
原来她爱金玉郎,一是受了大哥的影响,二是看上了金玉郎的好模样,可如今大哥已经死了,徒有其表的金玉郎没了靠山,就变成了个要吃她喝她的小白脸,身价立刻大贬,况且此刻站在她面前的这个金玉郎,连“徒有其表”四个字都挨不上了——以陆淑媛的眼光来看,他的形象,简直是堪称恐怖。
他的脸是惨白颜色,额角鲜红的烂了一片,细看又不是烂,是一片皮肉伤。身上裹着一件看不出形状的破棉袄,棉袄下头露出了大衣的下摆,可见这棉袄并不是他的。直勾勾的盯着陆淑媛,他轻声唤道:“太太,我回来了。”
然后他直挺挺的栽了下去,陆淑媛慌忙过去查看,发现他已经陷入了昏迷。
陆淑媛发现小家庭也有小家庭的难处,仆人太少,就只有一个大丫头和一个老妈子,老妈子白天还告假走了,总得到了明天才能回来。看门的听差或许有把子力气,可那老头子一直只负责看大门和扫院子,她嫌他脏,不愿意让他踩着新地毯走进来。
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对当下的生活心满意足。在陆家的大内战中,她算是高瞻远瞩的一个,自知斗不过那几位兄弟,所以趁着众人没反应过来,她先搜罗了一切能到手的财物,然后提前退了场,只说自己是嫁出去的姑娘了,到了如今这个时候,没有理由再继续赖在娘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