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他忽然抽了抽鼻子,扭头去问叶雪山:“是你臭还是我臭?”
叶雪山似睡非睡的侧卧在一旁,不言不动,只细细的哼了一声。
顾雄飞很狐疑的四处吸气,末了抬腿把自己的袜子扒了下来。皱着眉头将其送到鼻端一嗅,他莫名其妙的自言自语:“不是我啊。”
于是他四脚着地爬到床尾,一把握住了叶雪山的脚踝。毫不嫌弃的扯过脚丫一闻,他被熏的猛一扭头,随即骂道:“混蛋东西,原来是你!”
叶雪山近来玩得厉害,几乎就要不分昼夜,以至于一双袜子被他连穿三天,并且其间很少脱鞋放风。顾雄飞把他那双臭袜子脱下来扔到门外,然后晃晃荡荡的拧了一把热毛巾,狠狠的擦净了他的赤脚。
叶雪山不睡装睡,任凭顾雄飞为自己宽衣解带。末了一床羽绒被子轻飘飘的落下来,他在被窝里轻轻蹬了蹬腿,感觉非常舒服。疯玩了这么多天,也真累了,他料想顾雄飞言出必行,应该不会再缠自己,就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真睡着了。
他睡了,顾雄飞却是还舍不得睡。关闭电灯钻进被窝,他摸索着搂过了叶雪山。叶雪山刚刚被他脱成了一丝不挂,如今抱在怀中,正是一具火热苗条的颀长肉体。顾雄飞没有上下其手,单是把他拥到胸前,双臂松一阵紧一阵的勒着他缠着他。
他觉得叶雪山此刻很乖,很可怜。明天或者后天,他就要启程上战场去了,不知道在出发之前,叶雪山能否恢复健康。当然,他自信不会死在前线,但是……谁又敢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呢?
只是不死还不行,如果败了,同样也是无路可走。半壁江山都被革命军占领了,段巡阅使的名声则是一天坏似一天。顾雄飞时常思索天下大势,最后就要怀疑自己是在逆天而行——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顾雄飞想到这里,就彻底清醒了。一只手向下摸到叶雪山的手,他缓慢而有力的捏着捻着,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日上三竿之时,叶雪山睡醒了。
他这回可是睡了个饱足,醒了之后还留恋着不肯起。身体软绵绵的陷在床褥之中,仿佛连关节缝里的疲惫都发散了出去。仰面朝天的又迷糊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扭过头来,发现顾雄飞已然不见,枕头上面倒是摆了一双崭新的洋纱袜子。
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他穿戴整齐走出门去。仆人见他下楼来了,便上前请他去用早餐;叶雪山随口问道:“大爷出门去了?”
仆人规规矩矩的答道:“大爷天刚亮就上车走了,要去山东,说是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叶雪山听闻此言,心中一喜,暗想:“滚得好!”
然后他仰头环顾四周,想象自己此刻就是顾宅的主人。
顾雄飞一走,叶雪山反倒不急着走了。
他在顾宅连吃带喝,夜里高卧在顾雄飞的大床上,一觉接一觉的大睡不止。如此直住了三四天,他偷偷过足了顾三少爷的干瘾,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天津了。
到家之后,叶雪山没有去勾搭吴碧城,而是先去了一趟公司,和林子森见了一面。
和先前相比,办公室的内容显然是丰富了一些,起码人气旺了许多,因为总有大伙计来来往往。叶雪山坐在高高大大的皮制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把很脆的五香花生米;林子森依旧是青布裤褂的打扮,新近剃了个短短的小平头,显得匪气更重了。略略驼背站在写字台前,他将一杯刚刚倒好的碧螺春推到叶雪山面前:“少爷,咱们手里落下了五十杆步枪和三万发子弹,是现在就去联系金先生,还是另找主顾?”
叶雪山端起茶杯啜饮一口,然后摇头答道:“不必急着向外卖,看看情形再说。那边大爷带兵上战场去了,新来的师长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求人不如求己,你们把枪留在手里,路上用来壮胆也是好的。”
林子森一点头,随即又道:“也有手枪,比利时的花口撸子,挺好看的,少爷要不要留一把玩玩?”
叶雪山一听这话,来了精神:“枪在哪儿呢?我瞧瞧去!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摸过枪!”
林子森答道:“在我家里。少爷要是不嫌脏,就过去看看;否则我把枪送到公馆里去也行。”
叶雪山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绕过了大写字台:“不用送,你带我走一趟。”
林子森住在日租界里,独自占了一套小院,听着像是挺阔,其实小院非常小,院内房屋材料差劲,各方面都很不高明。叶雪山在林宅门前下了汽车,吃着五香花生米往院内走,结果一步刚迈进去,他便被门旁的大黄狗吓了一跳。定睛再一细瞧,他发现大黄狗趴在地上,竟然正在嗑瓜子!
他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狗看,大黄狗抬起狗头,也是一边咀嚼一边迎着他瞧,地上散了一大片瓜子皮。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一脚将狗踢开,然后引着他向房内走去。
林子森人挺干净,住所也不凌乱。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木箱,他打开箱盖,从中掏出一支手枪给叶雪山看。叶雪山接过手枪掂了掂,末了却是交还了回去:“子森,你留着吧,我要它实在是没有用。”
林子森把枪放回原位,又将木箱锁好推回床下,耳中就听叶雪山向外走去。拍着手上的灰尘站起身来,他扭头望向窗外,发现叶雪山正在逗弄自家黄狗。
慢慢的迈步踱到院内,他笑了一下:“少爷还和小时候一样。”
叶雪山把最后一粒花生米扔进狗嘴,然后答道:“我小时候,倒是真享了几年的福。可惜自打没了娘起,日子就是越过越惨淡了。”
林子森听他提起了娘,眼中倏忽间闪过一线黯淡的光:“太太……是怎么没的?”
叶雪山漫不经心的答道:“先是病,爹总不来,所以又加上了疯。断断续续的闹了两三年,就没了。”
话到这里,他转身面对了林子森,语重心长的说道:“疯子缠人哪!我要是爹,我也不来。”
然后他继续去逗黄狗,林子森则是静静的看着他,屏住气息,一言不发。

第22章 他的时光

叶雪山亲自出了一趟远门,一是生意不能全部撒手交给伙计,隔三差五要去查看一番;二是带了几样漂亮礼物,顺路又到北京拜访了贺占江师长。双方乍一见面,他微笑着问道:“贺师长,还记得在下吗?”
贺占江对他一拍巴掌:“你不是那个谁吗?”随即用手指头戳向他的鼻尖:“那个谁——老顾的亲戚,姓叶,对不对?”
叶雪山不着痕迹的避开了他的手指头,点头笑道:“贺师长好记性,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已,竟然记得如此清楚。”
贺占江大摇大摆的一屁股坐下去,得意洋洋的说道:“你挺好认,一笑就——”他抬起手来,食指拇指分别在自己嘴角下方一戳:“有俩坑!”
叶雪山看了他这做派,心中立刻有了计较。自动的在贺占江对面落了座,他把手上一摞捆好的精致小礼盒放到花梨木茶几上,然后笑道:“初次登门,也不知道贺师长喜欢什么,所以就忖度着带了一点薄礼,贺师长别见笑,只算我聊表敬意吧。”
贺占江一摆手:“不用不用,没多大事,你别客气。”
叶雪山继续说道:“客气二字,我可是太不敢当,若是真讲客气,我也不敢如此贸然的登门。说老实话,自从大——顾师长走后,我就全靠着贺师长帮忙,心里感激之极,想要报答,可是贺师长什么没有?所以我思来想去的,只盼着贺师长能让我常来走动走动,如果贺师长肯去天津玩两天,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那就更好不过了。”
贺占江翘起二郎腿,坐没坐相的歪在大沙发上,倒像有点为难似的:“哎呀……你那点买卖,还不就是我一句话的事情?”他抬起一只手,接二连三的摆了又摆:“不算什么,实在不算什么。”
贺占江的言语内容,既像谦逊,又像不屑,仿佛叶雪山的生意全是屁大的事,所以万万不要放在心上——反正他是没往心里去。
叶雪山本也不是斯文人物,然而在贺占江的粗鲁面前,还是败下阵来。两人缠杂不清的直谈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开始有了条理。如此又过了两个钟头,气氛变得其乐融融,贺占江决定接受叶雪山的邀请,去天津玩一趟。
叶雪山与贺占江相处得久了,发现这人有点像驴,犯起浑来简直没治,专和旁人拧着干,对错可以放在一边不管,拧着干才是第一位。好比旁人说枪能打死人,他就敢对着自己扣动扳机,宁可搭上一条命,也要犯倔犯到底。
对于这样一位手握重兵的混蛋丘八,叶雪山无可奈何,只得哄着他顺着他,小心翼翼的陪他在天津玩了一个礼拜。及至贺占江心满意足的回北京了,他竟是累得病了一场。
他近些年来很少闹病,只在北京顾宅发过两次烧,吃过药后睡一觉也就好了。可是这次昏昏沉沉的躺在大床上,他连着歇了两天都没见好。
这日傍晚时分,他似睡非睡的蜷在被窝里,脑子里一阵一阵的轰鸣,不但身上寒冷,而且动一动便是天旋地转。正是难熬之时,忽然感觉有人走进了房内。陌生的气息越来越近了,最后是一条手臂扶起了他。
他犯了糊涂,很坚定的认为这就是顾雄飞,因为这一年里,给他喂药的人就只有顾雄飞。闭着眼睛噙住药片,他梦游似的又喝了两口凉开水。瑟瑟发抖的躺回被窝,他下意识的喃喃说道:“我病了……别缠我……”
一个声音在上方响了起来:“是,少爷。”
叶雪山沉默片刻,却是慢慢睁开眼睛,哑着嗓子问道:“子森来了?”
林子森细高细高的站在床前,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所以他看起来面目模糊:“少爷怎么病得这么严重?”
叶雪山又问:“有事?”
林子森微微弯下了腰:“少爷睡吧,没急事,醒了再说也来得及。”
叶雪山闭上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吧,我虽然病了,但是心里清楚。你不说,我还惦记着。”
林子森把腰又弯得深了一些:“真没大事,就是金先生把款子送去了公司,你不在,我接下了。”
叶雪山对于自己那点既不好说也不好听的事业,是非常的看重,忍着眩晕的痛苦开动脑筋,他又拼命挣出了声音:“数目都对?”
林子森答道:“对。支票也验过了。”
叶雪山半死不活的哼道:“钱你先收着,其它的话,明天再说吧。”
林子森没有走,在客厅内的沙发上对付了一夜。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他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上楼去看叶雪山。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林子森迈步进门,扑面便是一股子郁闷温吞的热空气。昨夜未曾合拢窗帘,如今阳光透过大玻璃窗,尽数照射在了床上。叶雪山仰面朝天睡得正酣,羽绒被子都被蹬到了脚下。
林子森蹑手蹑脚的走到窗边,缓缓拉拢一半窗帘,随即转身拎起被子,向上盖到叶雪山的胸口。手背轻轻贴上对方额头,他发现虽然隐隐的还是热,但温度显然比昨晚低了许多。
林子森放了心,悄无声息的下楼回家去了。
叶雪山中午醒来,就觉浑身松快了好些,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心里想起林子森昨晚给自己喂水喂药,他好像是有些感动,也好像是无所谓——不知道,懒得想。
洗漱过后,他换上一身宝蓝色夹袍,自认为挺精神,便打算出门去趟林宅。哪知汽车开到半路,他却是遇上了林子森在街上和人打架!
还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场群殴。叶雪山放眼一望,也分不清敌我,就认得一个林子森。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回头请他的示下,然而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车内,只是透过车窗默默观战。
叶雪山认为林子森可能是属螃蟹的,看着一身骨头,其实骨头里面全是肉,拳脚打得虎虎生风。忽然被人一棍子抡到头上了,他也不在乎。抬手抓住木棍向怀里一带,他迎面一拳挥出去,当场打得对方口鼻喷血。
人家挂了彩,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线鲜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滴滴答答的染红了他的衣领。叶雪山看到这里,便不声不响的推开车门下了汽车。弯下腰去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抬手在嘴边围了个喇叭,拼了命的骤然喊道:“巡捕来啦!”
说来也巧,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路口那边果然赶来了一队高丽巡捕。街上混混见状,立刻闹着要散;而林子森一路连推带搡的跑过来,很识相的一步迈进汽车。叶雪山随后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车!”
叶雪山坐在车内,开口问道:“子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子森不住的抬手擦血,一边擦一边看了叶雪山一眼,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出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道:“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爱动手?”
林子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头脸。
及至到了家中,他洗出两盆血水;叶雪山则是站在院内,一边逗狗一边问道:“程武还在热河吗?”
房中的林子森终于找到了头上的伤口,对着镜子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水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精明,一舌头把糖卷进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出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子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热河呆着吧!”
林子森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说道:“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身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下头去,头顶皮肤能够感受到叶雪山的呼吸。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
林子森记得她也曾经温柔的善待过自己,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她就向那青肿伤处轻轻吹出凉风,呵气如兰,正如此刻。
很美丽的开始,很糟糕的结束。那样一份不得见光的爱情,对于她可能只是个寂寞时的消遣,对于自己,却是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她真是不好对付的,一时恼了,一时笑了,他愿意为了她去死,可是她忽然想要改恶从善,就冷酷无情的把他撵了出去,并且从此再不见他。
抬起头面对了叶雪山,他语气淡然的问道:“少爷吃早饭了吗?”
叶雪山看过林子森那混合了药粉的伤口之后,已经没了食欲:“吃是没吃,可也不饿。要是有粥,我就喝一碗。”
林子森听他这话,竟是要在自己这里吃饭的意思。一言不发的转身走去厨房,林子森开始淘米煮粥。

第23章 心有灵犀

林子森作为一名单身汉,家里缺盐少醋,难得开伙。找出两只粗瓷大碗洗了又洗,他盛出米粥晾在灶台上,然后便要出门买几样熟食小菜回来。叶雪山从后方撵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你算了吧!头破血流的还乱跑什么?我又不饿,随便吃点就行。”
林子森转过身来说道:“少爷,家里连咸菜都没有,就只喝粥?”
叶雪山把他往院里拽:“就只喝粥,别的不要。”
林子森翻出一包白糖,捏起一撮撒进碗里,把粥拌得又烂又甜。如今正值下午,太阳晒得地上暖洋洋的,叶雪山搬了椅子坐在院内,捧着大碗低头喝粥。林子森自己也喝了一碗,锅里还剩了一些,全倒出来喂了大黄狗。
一锅米粥填饱了院内三个活物的肚子,两人一狗全出了汗。叶雪山无欲无求的发着呆,感觉此刻十分适合想些心事,可是想什么呢?他心里实在是没事。
这个时候,林子森忽然开口说道:“少爷这么大了,该娶亲了。”
叶雪山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娶个好的,倒也罢了;娶个坏的,甩都甩不脱。我还年轻,犯不上给自己套枷锁。”
林子森不再说话,心里知道他是一匹野马,在外面玩还玩不过来呢,哪里需要家庭?
院内越来越静,只有偶尔的风声掠过。叶雪山向后一靠,发现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也养过大黄狗,也有过林子森。林子森那年才十几岁,可是已经长得很高,像个成年小伙子。叶雪山记得林子森在娘那里总挨骂,挨了骂也笑嘻嘻的不恼;还记得林子森时常抱着自己在院子里来回走动着晒太阳——那时住的是一套大四合院,院里有花有草;林子森走着走着,就把自己放在一把高高的大椅子上。自己懒洋洋的在上面坐了许久,末了开始赖唧唧的哭泣,因为林子森不见了,自己晒得周身难受,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前胸后背的衣裳都潮湿了。
思及至此,叶雪山就要慨叹时光如水,滔滔而逝,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林子森活成了那个样子,娘呢,干脆是死了。
双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叶雪山转向林子森说道:“我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晚上我要请金鹤亭吃饭,下午如果有事找我,直接往吴公馆打电话就行。”
林子森早已熟悉他的行踪,他便不说,也能知道。认认真真的答了一声,他走到门口踢开拦路黄狗,叶雪山装着一肚子热粥,就此向外走了。
叶雪山在吴公馆消磨了一个下午。吴碧城的房内放着几份英文报纸,他拿起最新的一份浏览一遍,只能勉强看懂标题。新闻讲着中国南北的大事,仿佛山东已经开战了。
说起山东,自然也就要想起顾雄飞。叶雪山满心漠然,因为现在有了贺占江做靠山,所以就觉得顾雄飞已经没什么大用,死了也行。顾雄飞没家眷,要是真见了阎王,北京的宅子大概就归自己了。除了房屋,恐怕还有存款。军阀不分大小,没有穷的。他很冷静的算了笔账,认为顾雄飞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上百万也很正常。
吴碧城见他对着报纸发呆,便走过来跟着瞄了一眼,然后问道:“你在担心战争吗?是不是令兄上战场了?”
叶雪山一点头:“是啊是啊,我正在惦念着他。”
说完这话,他满怀厌恶的笑了,感觉自己像是说了脏话,而且是奇脏无比,听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在叶雪山和金鹤亭花天酒地之时,顾雄飞盘腿坐在一铺大火炕上,一手拿着一支镀金钢笔,一手拿着一本粗糙信纸,正在犹豫要不要给叶雪山写一封信。
他是位学院派的军人,在日本德国的大学里都学过军事,兼之天生的器宇轩昂,简直堪称军人的标准形象。可是,他没真上过战场。
自从随着段巡阅使到了山东,他便住在这座县城里面,也没有仗打,也没有事做,永远都是待命的状态,想去济南玩玩,段巡阅使又坚决不许。
于是顾雄飞无所事事,唯一的消遣便是晚上听一段山东大鼓。他的副官见他成天郁郁寡欢,以为他是想女人了,有心拉个皮条。然而当真找个大姑娘送过来了,他又不要,说是没那个心思。
他的心思,就是想要偷偷回趟天津——不是做逃兵,到天津住个一宿半天就回来,绝不会耽误了正事。
把信纸垫在大腿上,他开始低头写信。哪知刚刚写出“子凌吾弟”四个字,笔尖就没了墨水。他抬手轻轻一甩钢笔,然后再写,依旧划出一片空白,把笔尖送到口中呵了一口热气,还是没用;他不耐烦了,猛的用力一甩,随即就叫起苦来——身边简直是下了一场墨雨,叠好摞起的被褥上面斑斑点点,连墙壁都没能幸免。
顾雄飞自己把自己惹生气了。将手中信纸向下一掼,他不写了!
顾雄飞把勤务兵叫到房内,换了干净被褥铺好。脱光衣服钻进被窝,他无所事事,只好早睡。然而入睡之后,却又做起了梦。
他梦见叶雪山又病了,身体热得火炭一样,赤条条的就躺在自己身边。自己一掀棉被下了大炕,满世界的找药给他吃,一边在外乱走一边急着回房,急着急着猛然睁眼,结果发现已然天亮。
这个梦也让他十分沮丧,他想发烧又烧不死人,自己在梦里乱窜什么呢!垂头丧气的打了个哈欠,他正想闭上眼睛再补一觉,不料门外忽然响起了副官的声音:“报告师座,枣庄发来急电,让师座速速带兵赶去支援!”
顾雄飞登时坐起——终于有事做了!
顾雄飞忙碌起来,把夜里那个遗憾的梦抛去了脑后。与此同时,叶雪山缠着满头绷带坐在家中,虽然没病,但是受了重伤,倒也略略的应了梦中内容。
他是夜里在外面遭了袭击。当时已是午夜时分,他带着吴碧城走出电影院,想要回家安歇。可是就在上车之前,忽然有个黑影疾冲上来,抡着斧子就往他头上劈。他吓坏了,当即一躲,只让斧刃划过头皮,算是死里逃生。
刺客一击未中,回身又砍。这个时候汽车夫拎着一只大扳手冲上来了,吴碧城也叫得宛如防空警报一般。叶雪山急了,跟着汽车夫一起去打刺客。刺客见状不妙,立即逃之夭夭。
叶雪山气喘吁吁的站住脚步,眼睛都红了,是要和人拼命的样子,冷不防后方的吴碧城“嗷”一嗓子又叫起来,竟是把他吓了一跳。回头怒视了对方,他很不耐烦的吼道:“你嚎什么?又不是来杀你的!”
吴碧城满眼含泪,伸手指着他只是哆嗦。汽车夫也惊慌失措的发了话:“哎哟,少爷,血、血啊!”
叶雪山的头皮被斧子割开长长的一条,简直快要横贯后脑勺。鲜血淋漓的进了医院,他在良久之后出了来,已经被医生剃成秃瓢。
吴碧城跟着他回了叶公馆,林子森和几个管事的大伙计也到了。众人见叶雪山没死,便七嘴八舌的商议要不要去报警。叶雪山默然无语的坐在沙发上,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大哥要是在这里就好了……”
随即这个念头被他击成粉碎:“怎么?你还卖身卖上瘾了?”
他把顾雄飞从脑海中驱逐出去,然后开口说道:“报警就不必了,我们的生意也不是那么光明正大,说多了反倒要惹麻烦。今天晚上先这么算了,有事明天再说。都回去睡吧,子森留下就行。”
然后他转向身边的吴碧城,声音温柔了一点:“你也上楼去,明天让汽车夫送你去学校。我还有点事情要做,你别等我。”
吴碧城今夜实在是受了大惊吓,愣愣怔怔的站起来,他也没说什么,直着眼睛往楼上走。待到其余伙计也散尽了,当着林子森的面,叶雪山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叹了出来。
抬头望向林子森,他开口问道:“你说,这事会不会是金鹤亭派人干的?”

第24章 百惑丛生

叶雪山怀疑是金鹤亭暗恨自己在日租界大发其财,所以派人下了狠手。但是怀疑归怀疑,他并没有确实的证据。在沙发上坐得越久,后脑勺上的伤口越疼——先前把一颗心提到喉咙口,光顾着惊恐了,他简直忽视掉了疼痛。
他觉得林子森是个“家里人”,虽然中间也分开了十几年,但毕竟是从自己家里走出去的,总像是比外人更亲。垂下眼帘盯着地面,他把嘴唇抿成一线,是在全神贯注的忍痛。
林子森拧了一条热毛巾,很小心的给他擦净了脖子耳后的血渍。水蒸气热腾腾的一熏,房内立时起了血腥气。林子森极力放轻了动作,不肯将他皮肤牵扯分毫。
如此擦过一遍之后,林子森放下毛巾,就见叶雪山的耳朵粉红粉白,是薄而鲜嫩的半透明。若是当时斧刃划得再猛一点,也许半个耳朵就要没了。
这时,叶雪山背对着他开了口,声音有一点颤:“货栈里的烟土,这几天先压下来别动。我们都不要多说什么,你去街上打探打探,看看能不能听些线索回来。”
林子森答应一声,悄无声息的转到了他的前方。
叶雪山没有看他,继续说道:“我记得小张好像是用扳手打了他的脸,小张手重,扳手也沉,总该留下一点痕迹,你就依着这个记号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