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师父应该没有死!
或者说,他的确死了,但是他和上次那黄山龙蟒一般,同样是借着神魂逃遁了,不过这一回可惜的是他找不到适合的载体,只有寄存于鲲鹏石里面。
对啦,对啦,这样一想起来,我顿时就全部都理通了。
原来师父一早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他甚至在我被关进去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他传我的口诀,并非是修行的手段,而是借助着我的力量,把他的残魂融入在了鲲鹏石里。
不过……
等等,除了法诀,他好像还叮嘱了我别的事情。
容我想一想。
“修行之路漫漫长,孤独才是最终的伙伴……”
“你本为福缘深厚之人,天资聪颖,却明珠暗投,蒙尘至今,你的命数比我更加艰险,故而在生下蛊胎之前,不可与之前的任何人交集……”
“连老鬼也不能告诉……”
我终于想起来了,师父之前嘱咐过我,说我这人的命数艰险,容易贻祸他人,所以让我在蛊胎生下来之前,千万不能跟之前的任何人有交集,甚至连老鬼都不能告诉。
他的意思,难道是让我独自离开?
我犹豫了一下,按理说,我现在最好的选择,是跟随着大部队一同离开,这样子就不会被独南苗寨的人给追到,然而师父的话语却不断地在我的脑海里回响。
师父的话,会是错的么?
断然不可能。
我从当初的事发以来,这世间对我最好的人就只有两个,一个是在惠州地牢里认识的老鬼,他带着我逃离了黑袍人的追杀,并且一路相伴,而另外一人,则是我师父南海剑妖。
他教会了我一身本事,带我踏上了修行道路,而且为了我,身陷敌营,最终身死魂飞。
所以说师父是绝对不可能骗我的,他说的一切,应该都是为了我好,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按照着他的话语去做就好了。
想到这里,我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果断来。
我没有跟任何人商量,顾不得浑身的污秽,就头也不回地朝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
我扛着师父的遗体,在林中穿梭着,之前融入经脉之中的盘蛇祖丹在此刻终于体现出了神效来,使得我双腿矫健,有源源不断地力量贯通了出来,师父那百十斤的重量在我的肩上恍若无物,没有一点儿停留地飞奔。
一开始的时候,我身后还不时传来大呼小叫的喊杀声,到了后来,整个山林中,除了呼呼的山风,再无他物。
我不知道跑了多久,不知不觉间,周围的林子突然稀疏起来,也没有感到有人在追我,方才停下,左右一看,瞧见这是一个山坳子,远处则已经有人家和水田。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将师父的遗体给放了下来,靠着树木,想了好一会儿。
我如果想走,不可能背着师父的遗体一路离开。
既然我确定师父并没有身死魂消,而是藏身于我的这鲲鹏石之内,那么我背着这一副皮囊,不过就是累赘,所以必须想办法处理好。
怎么办?
我左右一看,感觉屁股下面的这个地方好像还不错,如果把师父埋在这里,也不算是辱没了他的身份。
想到这里,我没有再多犹豫,将他先平放倒地,然后跑到了远处的人家去。
半夜三更,我跑去做贼,先是在晾衣杆那儿弄了一套衣服,接着偷了一把铁锹,又卷了一捆草席,然后回来。
我奋力挖了一个大坑,将师父卷在草席之中,埋入里面,填平土,我将其恢复得妥当,然后弄了一块木板,在上面刻字,写上“南海剑妖之墓”,落款不肖徒弟王明。
我处理这些,花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然后找到了附近的村子,顺着道路行走,到了小镇一看,才知道自己到了排羊乡。
之前我们有研究过这一带的地图,所以我晓得排羊乡在雷公山的北麓。
我走到了附近的公路边趴着,等了一会儿,有一辆货车路过,我没有任何犹豫地一下子就蹿到了车后面来,纵身一跃,攀上了货车,然后悄不作声地摸到了上面去。
我坐在货箱里面,躺在一包包袋子上面,安然而眠,根本不管这货车接下来将去往何处。
睡觉之前,我还想了一下老鬼他们。
依照当时的情况,我感觉那两个穿道袍的男人虽然不一定能够战胜得了神风大长老,但是绝对能够掩护众人离开的。
而只要他们离开了,按照黄胖子的说法,上面的人一旦认真起来,真正调集了全力,神风大长老一帮人除了搬家,恐怕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而这样一来,他们的安全就不用我来担心了,唯一让人发愁的,是我如何跟这些朋友断绝联络。
据我所知,别的人不谈,就我那便宜师姐,她的能量可是巨大,不但在政府里面的有关部门做过,而且自己家里的来头也挺大的,那个什么荆门黄家,一听就好像吊炸天的样子。
她若是要找我,我未必能够离得脱。
不过事在人为吧,我尽量地脱离大家的视线,不让他们找得到,至于便宜师姐,如果我真的被她给找到了,至少不会要我性命吧。
再说了,他们一定会找到我师父坟墓的,如果看到我立的墓碑,知道了我的平安,或许就不会太过于执着。
这般想着,我再无心理压力,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我是被人给捅醒来的,睁开眼睛,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怒气冲冲地瞪着我,说你小子是谁啊,干嘛跑到我车里面来睡觉啊?
我揉了揉眼睛,整个人清醒了许多,想起自己从那苗寨里逃脱生天,整个人就是一阵神清气爽,冲着这个暴躁的男人咧嘴一笑,说大哥,咱这里是哪儿呢?
男人一愣,下意识地说道:“黔阳!”
哦,到了省会城市里来了。
我像老朋友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越过他,纵身从车厢上面跳了下来,不理后面大声咆哮的家伙,朝着卸货场远处跑开。
我只不过是搭了一路便车,也没有偷什么东西,所以那司机也没有过来追我,任我离去。
我出了堆货场,到了附近一家士多店问了一下,才知道这儿是黔阳花溪附近的城区里,我这一身灰头土脸的,身上穿着的是在农村随手弄来的蓝布衣,又土又不合身,在街上晃悠着实在是有些醒目。
我之前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独南苗寨的人给搜刮一空,什么都没带,自然也没有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摸着干瘪瘪的荷包,一时间发了愁,别的不说,我这一路折腾,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发花,可是又能咋办呢?
我在大街上胡乱晃荡着,脑袋有些发晕,不时闻到路边传来的香味,口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
正宗花溪牛肉粉,那味道,可真香啊……
好饿啊,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我饿得两眼冒光,恨不得想要冲进店子里去吃白食的时候,突然间瞧见人流之中,有一个人动来动去,眼睛顿时就是一亮。
哎呀,机会来了!
第066章 呆呆
能让我眼前一亮的,不是大长腿美女,而是一个相貌猥琐的男人。
这个男人踮着脚、弓着腰,在人流中挤来挤去,不时伸出手,手上则有一根镊子,时不时地探到了人家的兜里去,夹出些东西来。
他出手迅速,在寻常人看来,就如同闪电一般,所以几乎无人能够察觉。
这是三只手的偷技。
而在他的旁边,我隐约能够瞧见两三个人在打掩护,当我瞧过去的时候,他的镊子正伸向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人兜里去,夹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来。
我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直接冲了过去。
之前在梁溪的时候,为了找寻一字剑,我和老鬼就曾经干过这种事情,当时有老鬼在身边,我可以说是意气风发,从来没有想过别的事情,然而此时此刻,却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儿了。
我能够干得过这帮人么?
这个疑问在我心中一掠而过,然后我的手就紧紧地抓在了那人的手腕之上。
那人刚刚夹到一个厚实的钱包,心中正高兴呢,手腕一紧,心中顿时一惊,抬起头来,看到一身破烂、脏兮兮的我,脸色顿时就是一变,露出凶戾的表情来,狠狠瞪着我,说小子,你别多管闲事!
这话儿一说,周围立刻有人围了过来。
现在的偷儿都是集体行动的,即便是被捉住了,也从来都不惊慌,三五成群,就能够将那不开眼的人给吓走。
见义勇为是件好事,然而因此而受伤,如果没有医保,那就只有自认倒霉了,这使得见义勇为的成本变得太高,甚至连扶跌倒老人这种事情都变成了炫富,方才使得更多的人会选择冷漠对待。
然而我却并没有走,而是将这嚣张的家伙给一把按倒在地,然后一把抓住前面的那个眼镜男,问你钱包是不是丢了?
眼镜男一摸兜,说哎呀,还真是。
我将刚刚被镊子夹出来的钱包丢给他,眼镜男接过来,一看,又是点头又是鞠躬,说还真是,谢谢,谢谢。
我们这边在说着话,旁边的人就挤了过来,有人伸手来拉我,说哎呀,大兄弟,你咋打人呢?又有人伸手过去拉贼儿,说别打人,打人犯法啊……
三四个人围过来,也不打我,只是把我跟那人给隔了开来。
我手紧紧拉着贼儿的衣服不放,另一只手则将他兜里的四五个钱包给摸了出来,他的同伙看得恼怒,有人趁着我不注意,从我身后突然捅来了一刀。
当时忙乱,我的意识不足,只注意到了前面,没顾得上后边,一直到那刀尖刺到肌肤,方才反应过来。
我身子猛然一扭,那匕首贴着我的腰间划过,将我的衣服划出一个大口子来。
我心中又急又慌,感觉自己真的是阴沟里翻船来,抬腿就是一戳,正中那人的胸口处,那人“啊”的一声,应声飞起,旁边的人一瞧,吓了一大跳,喊了一声练家子,拉着贼儿和拿刀人一哄而散。
我其实还想追的,不过周围看热闹的人有点儿多,一下子围上来,我走都走不脱。
将那帮人走了,我掂量着手上的钱包,也没有追,想着随便一个,都应该够我今天这一天的生活了。
然而还没有等我欢喜劲儿过,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就走到我跟前,小心翼翼地说:“叔叔,这是我的钱包……”
叔叔?
这小姑娘有十七八岁,我比她也只是大了七八岁,至于叫叔叔么?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才发现这一路折腾,我竟然长了一脸胡子,不觉就有些显老了。
好吧,叔叔就叔叔吧,老王我好人做到底,还你就是。
没成想我这钱包一还,其余的失主也找了过来,一通混乱之后,只留下一身破烂衣服、两手空空的我站在大街上发愣。
等等,什么情况啊,你们这些家伙,失主就失主吧,老王我帮你们找回钱包,你们就不意思意思,给俺十块八块的,当做是奖励?
老子不要谢谢,请给我一碗花溪牛肉粉,好不?
给口汤喝也成啊?
我有些傻眼,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想着这好人真难当,到手的四五个钱包,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到最后,还是得饿肚皮。
那帮贼儿在哪儿呢,我要不然过去黑吃黑吧?
我胡思乱想着,而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有一个怯怯的声音对我说道:“大、大哥,你吃饭了没得?”
我回过头来,瞧见说话的,正是刚才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原来他一直都没有走,就跟在我旁边啊,我本来想矜持一下,然而肚子这个时候也凑巧抗议,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我双手一摊,说我很想说吃了,不过肚子却抗议。
眼镜男哈哈一笑,说大哥,你帮我拿回了钱包,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早餐了。
恭敬不如从命,我是饿慌了,一点儿都不客气,点头说好,算你有良心。
眼镜男叫呆呆,当然这是小名,大号他没说,我也懒得问,他带着我来到黔大附近一家叫做王记的店子里,两人各点了一碗,当端上来的时候,多髓牛骨熬成的鲜浓原汤,加上爽滑的蒸气米粉,配以醇香的牛肉,添上开胃的泡酸菜,点缀以新鲜芫荽,最后再加上香炒辣椒面,我恨不得不用咀嚼,直接倒进肚子里去。
呆呆瞧见我像是从大牢里放出来的饥荒贼一般,吃相那叫一个恐怖,连忙又给我点了两碗,然后笑,说大哥你慢点,不要急,咱管饱。
他吃得斯文,我连吃了三碗,感觉肚子终于没有那种饥饿感了,方才摸着肚子,说几天没吃饭了,这回可算是安生了。
呆呆一愣,说大哥咋回事呢?
我没有告诉他实话,于是就编了一个谎言,说我是过黔阳这边来打工的,结果半路的时候遇到小偷,把我行李和钱包全部都给卷走了,弄得我落魄街头,无家可归。
呆呆说原来如此,难怪你瞧见那帮小偷,就跟见到仇人一样,那你在这里,就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么?
我摇头,他又问我打不打算回去呢?
我告诉他,说家里穷,出来就是打算混出个模样来的,除了衣锦还乡,就不回去。
听到我的这满口胡诌,呆呆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来:“王哥,你要是觉得行,就先在我家里去凑活两天,你看怎么样?”
免费的食堂送上门,我简直是太同意不过了,不过还是装作为难的样子,说这样不好吧,会不会耽误你工作?
呆呆说我其实不是这里人,过两天要去渝城,我家在那有个酒吧,父母准备让我去管一下,所以我这几天也是闲着没事儿……
渝城?
我并不想在黔阳久留,就是因为这儿离独南苗寨并不算远,但如果是去渝城的话,或许可以在那里久留一阵,我心思一动,问他说那你的酒吧还要不要人呢,我可以当服务员,也可以干别的,给口饭吃就行。
呆呆笑了,说行啊,我正愁过去没帮手呢,你跟我去也好。
这小子不但懂得感恩,而且还有些单纯,连我的来历都没有确定,就开口答应,脑子实在简单。
不过我喜欢。
吃完早餐,呆呆带我回他家里去,路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地问我,说王哥,你身上什么味儿,怎么感觉怪怪的?
我这才想起了,昨天夜里我可是拉了一裤裆的翔,后来虽然随便偷了套衣服换上,但一路奔忙,连个澡都没有洗,味道自然独特得很,回味绵长……
我连忙掩饰,说这几天露宿街头,也没有个讲究,你要是有衣服,借我一套。
两人走着,路过黔州大学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脚步,深呼吸,然后对我说王哥你等一下,我看到一个朋友,去打个招呼。
我点头,而他快步走到了一个长发女生的面前去,满脸笑容地喊道:“黄菲,好久不见啊?”
长发女生回过头来,我发现长得挺漂亮的,柔美之中,又有些英气,不过她对呆呆好像并不热情,勉强聊了几句话,就指着怀抱里面的书本,歉意地笑,然后离开。
长发女生离去之后,呆呆垂头丧气地走了回来,我问他那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呆呆摇头,说不是,是相亲对象,原来是个警察,现在在黔大读研究生,双方家长都挺满意的,他自然也是满意得很,只可惜人家女生对他不冷不热的,总不爱搭理他……
我说你走这么远,不会就是过来看她一眼的吧?
呆呆叹了口气,说我马上就要去渝城了,这回过来,就是看她最后一眼的,只可惜,她好像一点儿也不觉得伤感,反倒弄得我蛮伤感的。
我摸着肚子,瞧着这个陷入感情漩涡的男子,不由想起了自己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归宿,而我的,又在何方呢?
第二卷 蛊胎出世
第001章 隐居渝城
渝城,又称山城、桥都、雾都,在抗战的时候,这里是国家的陪都,是一个充满了风情和韵味的城市,而我则随着呆呆一起,来到了江北区一处不算繁华的街道,随他一起接手了一个酒吧。
当然,他是老板,我不过是一个服务员而已。
事实上,当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货车,最后晃荡在黔阳街头的时候,我已经是走投无路,无家可归了。
我不知道当初在广南那边被抓进监狱,紧接着越狱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通报到上面去,对我进行通缉,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罗平或者黑袍人这样的家伙在找我,单是师父“遗言”里让我在处理好蛊胎之前,不得与之前的任何人联系,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不得不放弃所有的社会关系,自谋出路。
诚然,我或许可以凭借着刚刚学得的本事,顺手牵羊,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一来这些年来我受到的教育,让我无法迈出那一步;第二则是瞧见了便宜师姐,我也知道咱们政府里面,也有专门处理像我们这帮人的有关部门,而且十分强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过分,留下案底,说不定就真的是随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当呆呆提出帮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就应了下来。
紧接着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西南的心脏城市里,在他刚刚接手的酒吧里,做起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来。
其实这并不像他所说的,是他家在这里有一个酒吧——这酒吧是刚刚转手的,呆呆的姐姐从别人的手里接过来,然后转给呆呆的。至于为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相亲女神黄菲是他姐给介绍的,结果后来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给陷进了里面去,这使得呆呆姐十分内疚。
当得知老弟准备离开黔阳之后,他姐姐就买了这么一个酒吧来,给呆呆经营,以作补偿。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简直就是跪了——尼玛,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怎么就没有人送我一酒吧来玩玩呢?
不过这酒吧并不算大,位于中信大厦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驻场大学生主唱之外,也没有什么刺激性的节目,不过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许多白领和大学生,生意倒也还算是不错。
酒吧以前的老板要不是着急出国,未必肯出手。
我跟着呆呆过来的,不过因为不敢暴露身份的缘故,所以也没有敢使用王明的称呼和学历,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给的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这身份证是别人遗失的,证是真的,我是假的,原主人叫做王福贵,而我则直接用了下来,谎称自己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别人都叫我王二,没有读过什么书,初中毕业就出来混了。
鉴于这样的资历,呆呆就让我当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
人有亲疏,我又不想跟呆呆走得太近,于是自己在酒吧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购用了一些简单的物品,然后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定居下来。
酒吧是夜生活的一种形式,我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或者三点下班,生活倒也还算规律。
在这里待上一个多月,我发现开始渐渐地喜欢上这个空气里都弥漫着火锅底料气味的城市——它没有争斗,没有拼命,没有刀剑,更没有密密麻麻的毒虫和长蛇,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
日落而作,日出而息。
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一个美女聚集的城市。
这一点太重要了,特别是对于呆呆来说,作为一个刚刚受了情伤的男人,让他最快走出来的,莫过于就是快速开启另外的一段恋爱。
一开始呆呆是拒绝的,然而过了没几天,当瞧见来酒吧玩儿的美女一个比一个乖,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比起呆呆来说,我却显得十分的收敛。
并不因为他是老板,而我仅仅只是一个服务员的关系,而是我的肚子,开始越来越大了。
真的,蛊胎长得很快,四五个月,我的肚子就已经藏不住了,我不得不买来宽松的衣服,而且还得装成一胖子,方才能够瞒得过周围的人。
肚子里面的那个小家伙,每天在我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时不时地翻身动一动,每一次我摸起她的脑袋或者屁股时,总是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情感出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母性?
我的天!
除了蛊胎渐渐长大,胎灵小米儿也开始越来越活泼了,她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太多的好奇,正是会趴在厚厚窗帘的背后,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
她依旧不会说话,每天都瞪着一双眼睛,有的时候会和我玩儿,如果我在休息,或者打坐修行,那就会坐在我从二手店里花了一百多块钱收来的小彩电跟前,认真地看着电视。
和大部分的小朋友一样,她不喜欢看新闻或者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是喜欢看动画片。
什么喜洋洋灰太狼,还有熊大熊二之类的,认认真真。
有一天她看见电视剧里面,女主角亲男猪脚的画面,一双眼睛瞪得大大。
她拉着我的手,不停地摇,似乎要我解释一下为什么。
我能解释么?
不能,我甚至都不确定这个小东西,到底能不能听懂人话,虽然我可以通过南海降魔录来传达指令,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并不愿意强迫她。
如同我那便宜师姐所说的一般,压迫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反抗。
唯有爱,才是这个世间永恒的存在。
随着我跟小米儿单独待的时间越来越多,我开始发现越来越喜欢这个小东西,也越来越离不开她了,我很享受这种被需要的感觉,而且也开始把对于米儿的情感寄托,放在了她的身上来。
然而我终究还是记得一点,那就是一旦小米儿,也就是我肚子里面的蛊胎出生,那么我也将会死亡。
这一点,是蛊胎的特性,根本就更改不了。
这事儿才是我最应该着急的事情,然而随着时间慢慢过去,我却越来越开始回避起这个问题来,有的时候,甚至想要将眼睛蒙上,不去想任何的事情。
与此同时,藏在鲲鹏石的师父,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我的生活很简单,夜里做服务生,养家糊口,白天的时候,就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
我没有网络,没有电脑,甚至都不用手机,除了工作之外,隔绝于世。
修行是我那段时间里最永恒的主题。
鲲鹏石、蛊胎和盘蛇祖丹,这三样东西让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开始迅速地接触到了我以前做梦都无法攀登的世界,而有着这些作为基础,我开始慢慢地尝试着师父当初传承给我的法门和手段。
二十五种法门说起来很多,但实际上并非样样都有用。
这二十五种法门里,其中包括南海降魔录在内,有三种修行练气的方法,南海降魔录是根基,南海观澜术是冲击至高境界的法诀,而另外一种则是给精怪妖族修行的;另外格斗拼搏的法门有十六种,适合人类的只有九种,包括南海龟蛇技、玄武金刚劫、十三层大散手这三种最适合我修炼的功法,另外还有南海剑技,一袭御剑。
最后的六种法门,分别为传音入密、御兽术、御水术、控灵之法、通灵以及玄水丙罡炼法。
林林总总,囊括万千,若是真的有心钻研,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够通透。
所以我在寻思了一下之后,决定选定几种,心法基础为南海降魔录,另外南海龟蛇技为奇诡之道、玄武金刚劫塑造身体、十三层大散手为搏击手段,是我最为感兴趣的东西。
至于其他,则先行落下。
出租房内,我一个人默默地修行,仿佛与整个世界都隔离了一般。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在来到渝城的第二个月,我发现酒吧突然有些不太正常,每天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女人会出现在这里,点一杯酒,或者饮料,然后一坐就是一夜,一直到凌晨一两点钟,方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一开始我以为是钓鱼的妹子,来这儿不过是来放纵,或者找一些愿意付费的酒吧浪荡子。
毕竟她长得还算是不错,衣着打扮也时尚,在美女如云的酒吧里面,也算是中上姿色。
然而我发现她并没有如同我想象的一般轻浮,对于那些不断上前搭讪的男人,也基本上不假辞色,不但拒绝喝别人请的酒,而且也很少与人搭话。
她有的时候一个人来,有的时候会和一群朋友来,不过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够瞧见她。
见得多了,我才发现一件事情,那就是很多时候,她都会将目光聚焦在我的身上。
这件事情在别人看来仿佛是艳遇,却让我有些彷徨。
终于有一天,她找到了我,对我低声说道:“王二哥对吧,有没有时间,我想跟你谈一谈。”
第002章 一个故事
此刻若是刚刚开始学会放纵的呆呆,或许就会毫不犹豫地迎了上去,然而我本来就心里有鬼,哪里敢招惹这小姑娘,赶忙做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往后退了一步,避开她扑鼻而来的香水味,一本正经地说姑娘,你需要什么,酒或者是饮料?
女子望了我一眼,说什么都不要,我就想跟你聊聊天。
我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拒绝了,说对不起,我现在是上班时间,没办法陪您聊天,还有事情做,先走了。
女子着急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说嘿,我出钱,花钱买你的钟好吧?
我苦笑,说您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只是一个酒吧的服务员,又不是KTV的公主,小姐你放尊重一点好么?
听到我似乎有一些生气,女子这才放开了手,不过仍然不甘心地问,说那你什么时候下班,你下班的时候,我们能坐下来聊一聊么?
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回答她,说看情况吧。
我既没有急着拒绝,也没有答应,而是继续干起了自己的事情来,一直忙活到了凌晨两点多,酒吧的客人开始三三两两的散去,有的回了家,有的相互搀扶去了附近的酒店,而我则和其他人一起收拾起凌乱的吧台,等稍微好一点儿,这才发现女子居然还没有走。
呆呆是老板,可以不用忙活,坐在调酒台后面的位置,冲我招呼,说王二,那美女盯了你几个晚上了,可以啊,不声不响的,下手还挺快。
这厮做了老板,说话就没轻没重了,我耸了耸肩膀,说漂亮吧,漂亮的话你搞定她,我下班了。
呆呆摩拳擦掌,说好啊,让你瞧一瞧我泡妞的本事。
说着他就起身,朝着坐在角落里的女子走了过去,我则笑了笑,没有再管,而是继续忙活完手里的活,然后去后面洗了一把脸,正准备跟老板打招呼离开的时候,却瞧见呆呆和那女子联袂而来,找到了我。
呆呆走到我面前来,冲着我说道:“王二,给你一个任务,送这美女回家。”
我瞧见他幸灾乐祸的表情,顿时就有些不乐意,说凭什么啊?
呆呆大义凛然地说怎么,不乐意啊,人家曼妮小姐这段时间天天来咱们酒吧,算是特别照顾咱们的老顾客了,这点儿小忙你要是都不能帮,让人家以后还咋来咱酒吧?
我不知道这王呆子到底是抽了什么疯,还在想理由拒绝,结果他一把将女子推到我跟前来,说顾客就是上帝,你不能让上帝满意,小心我炒你鱿鱼啊!
我和这女子几乎被呆呆推出了酒吧门口,容不得我有一点儿拒绝的意思。
出了门,大街上已经是一片冷清,清风吹来,有一些寒冷,我下意识地紧了紧衣服,瞧见那女子也挺尴尬的,于是负起了男人的责任,朝她友好地点了点头,说你叫曼妮啊?
她点了点头,说对,这是我的英文名。
我没有跟她绕圈子,而是望着她的眼睛,很直接地问道:“好吧,你赢了,那么我想知道,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
曼妮望着我,说你觉得呢?
我耸了耸肩膀,说总不可能是看上我了吧?
曼妮笑了,说怎么不可能?
我叹了一口气,说小妹,我忙了一天了,现在十分需要休息,你要么告诉我你找我有什么事情,要么告诉我你家的地址在哪里,这样子大家都可以各自回家睡觉了。
曼妮瞧出了我的不耐烦,沉默了一下,然后对我说道:“其实我找你,就是想跟你讲一个故事。”
我一愣,说故事?
曼妮点了点头,而我则完全有一些懵了,一女的,长得还不错,看着穿着品味也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然后持之以恒地来酒吧大半个月,就是为了给一个小小的服务生讲一个故事——这事儿说出来,实在是有些让人起疑。
我满肚子的疑惑,不过抱着赶紧解决问题的态度,答应下来,说好,前面街心公园有椅子,我们去那儿坐一坐,我倒是想听听你有什么故事要讲。
两人多走几步,来到公园前的椅子前,挨着坐下,我伸了一下懒腰,说你说吧。
曼妮点头,说好。
然后她开始讲述起了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来。
故事里的曼妮是一个家庭优越,自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孩子,读的是一路名校,最后从对外经贸大学毕业之后,回到渝城,在家族企业里任职,按理说她应该是属于无忧无虑的天子骄子,然而事实却并不如此。
曼妮读高中的时候,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虽然家教甚严,但还是交了一个男朋友。
少年人对于异性,总是充满了年少慕艾的天真期冀,所以那段时间里,她几乎把整个心神都投入到了那个男朋友的身上去,还初尝了禁果,导致成绩大幅下滑,最后被家里人发现了。
曼妮的父亲算是国内第二代民营企业家,家族里从政的人颇多,所以有许多的资源,故而混得风生水起,在九十年代那一场瓜分国有企业的盛宴中也分了很大一杯羹,故而十分有钱,性格也强势,派人做过调查,才知道自家女儿是恋爱了,而且对象居然是一个出身于下岗工人家庭的穷小子。
尽管那个穷小子是市里重点中学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但是他与曼妮之间,几乎隔着整个银河系的距离,于是提出了反对意见。
可以想象得到,那个时候的曼妮,对于纯洁爱情的信仰和大家庭的叛逆有多强烈,她当时甚至想到用绝食来抗争。
然而一切的坚持都被爱情的背叛所打破,那个对她信誓旦旦的穷小子,最后居然脚踏了两条船。
得知真相的曼妮,至此心灰意冷。
她被父亲安排转学之后,发愤图强,最终考上了对外经贸这样的国家级重点。
故事听到这里,不过是一个很狗血的爱情故事,然而曼妮凝望着我好一会儿,突然又说起了故事的后半段来……
当她拿到大学通知书的那一刻,终于有了心思,跟原来的同学打听,才得知一件恐怖的事情。
那个男生,失踪了。
莫名其妙,突然有一天就没有来学校了,后来家里人找来了学校,才知道自己儿子不知道去了哪儿。
后来学校报了案,然而一直都没有找到,为此,那小子的家人还跟学校打起了官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