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了一礼,刚要出门,却听到他在后面说:“你我的赌,你得记着。输了,要认。到时再寻死觅活的,少爷我可懒得听。”
我想和他说清楚,转念又一想,还是先出府吧,别惹事。
杨骋风跷着腿,继续懒洋洋地说:“你帮君木头,我不管。除非他不想要他爹了,否则他翻不了身。但是你呢,别和君木头太靠近,要是下次我再看见他在你脸上画什么东西,你可别怪我,我提前把你的赌注取回来!记住,你不是君家的,是杨家的,只是暂时放在君木头那儿。”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真是个自大狂,幼稚的自大狂!
栽桐和虎子规规矩矩地站在小门口等我,他看见我的脸和头发吃了一惊,却没出声。我冲他点点头,他便垂下眼帘不说话,一同往前院去了。
一出杨家,栽桐就问:“姐姐脸上哪来的伤?”
我摆摆手,“不碍事,和眠芍打了一架。”
“吓,姐姐还能和眠芍打架,不容易!”
我笑了,“本来没想打,结果她非要挑衅,没忍住就打了。刚才碰着二姑少爷可吓了我一跳,生怕被他问出来捉了去。”
栽桐点点头,忽然又问:“那天…他没把姐姐怎么样吧?”
我的脸上有些不自在,“没什么,二姑少爷和我开玩笑呢,真要怎么着了,我今天还回得来吗!”我心里突然一跳,“栽桐,你可别回去乱说,少爷心重,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栽桐答应了,“放心吧姐姐,我又不是喜欢嚼舌头的人。”
上了车,我长舒一口气,终于离开杨家那个是非之地了!看来当初没受挟制进杨府是对的,君家不好,我在琅声苑那个小地方虽然不敢随意行动,不敢大声说笑,但也可以像乌龟一样缩着头得过且过地过日子,侍槐、锄桑、引兰可以和我说说话,君闻书对我也不赖,两个人谈书论史也有些趣味。可这个杨府,我想想就有点儿怕——阴森森的,冷冰冰的,等级森严,还有杨骋风居然…我在君家这么多年,君闻书还没碰过我一根指头呢。

我赶紧摇摇脑袋,一面暗自庆幸,到底离开了那个地方,听荷也没了,杨府的人与我再无关系,以后再也不去了,那个地方,真不是我能待的。
一路上,我不断地思索杨骋风说的“除非他不想要他爹了,否则他翻不了身”到底是什么意思。看样子,君家和杨家要起内讧了。为什么呀,杨骋风明明说他娶君闻弦就是为了钱,这才不过一年啊,便成为敌人了?我又想起听荷临死前说的“君家的事儿,你别掺和,对你没好处”,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全部事情想了一遍。
君闻书说过“二姑少爷虽是府里的姻亲,但也可能不是姻亲”“你到底想在哪边?不该你知道的,不要知道,知道了也没什么好处”“二娘幸亏死了,否则怕也过得不好”。

听荷说过“我也不知道,只是两边都待过,可能知道的比你多点儿。别掺和,你不似我,能走还是走吧。别待在少爷那儿,待不住”。
杨骋风说过“君家早晚也要姓杨…除非他不想要他爹了,否则他翻不了身”。
还有眠芍,她为什么那么恨君家?仅仅因为君夫人?那也太过了吧!她还说君闻书是掺假的少爷。不要掺和君家的事,我现在算是掺和吗?给君闻书出出小主意,算了吧!可我不掺和,日子恐怕更难过了。卷入君杨两家的纠纷非我自愿,不主动想法子,只怕会更糟糕。

算算日子,出来有十天了。走得匆忙,给荸荠的信还没寄,不知他怎样了,该考完了吧。成败别太放在心上,平平安安的就好。唉,听荷…
我纷乱地想着,一会儿想到眼前的困境,一会儿慨叹人的命运。我原来一直觉得自己很不幸,现在才知道,人各有各自的不幸。这便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意思吧。

天气晴好,回君府倒也顺利。琅声苑还是静悄悄的,君闻书正在书房写字,我悄悄进去行了个礼,“司杏回来了,见过少爷。”
“唔?”君闻书站起来,手上还握着笔,眼睛亮晶晶的,脸上却笑了,“回来了,累吗?要不要回去歇歇?”
我摇摇头,低声说:“听荷…没了。”
君闻书慢慢坐正了,徐徐地说:“没就没了吧。”
他的漠然在我的意料之中,可我还是觉得不舒服。再一想,算了,人家毕竟是主子,在他们眼里,我们这些人死了也不算什么。
我从他身后绕过要往书库去,他说:“二姑少爷…说什么了吗?”
我停下来摇了摇头,他竟似松了口气,然后挥挥手,我便下去了。
我越来越感觉到君家和杨家之间的暗流汹涌。从亲耳听杨骋风说他娶君闻弦的秘密开始,我就知道他绝对在打人家家业的主意。若是以前,我根本不管,但君闻书于我算是有恩,我既看出来了,如果不管不理,未免太无情义。看君闻书的反应,也不像一点儿都不知道,可他明显瞒着我,或者因为我是个下人吧。算了,人家的家事我还是少打听,君闻书用得着我,我便帮他,用不着我,我也不必大献殷勤。

无论他们之间有什么纠葛,毕竟,他们是亲家。
荸荠给我来信了!我在兴奋和担心中颤抖地拆了信,看了之后,才舒了一口气坐到椅子上,忽地又跳起来,在屋里又哼又唱的。
荸荠在信上说,因为他的胳膊断了,十分疼痛,没考好,不过还是过了解试,明年又要考州试了。多好的消息啊!真是好荸荠,真不错,配得上我这世外高人,哈哈!我把信贴在胸口,左转右转的,当做拉着他跳舞,一边跳一边喃喃自语。就是,哪有那么容易消沉,谁能不受点儿挫折,这不也过去了吗。哈哈…好荸荠,让我省心。

我大汗淋漓地坐下,满脸堆笑地在信纸上画了一个又一个鬼脸,还觉得意犹未尽,又在信的背面画啊画的。我忽然想起用电脑打字,一个冒号,一半右括号,就变成了一个小笑脸。我拍了拍脑袋,错乱了错乱了,真是穿越时空错乱了。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很习惯宋朝的生活,或者说适应了君家的生活。没有电脑、电视、电话,没有每日挤公交挤地铁的狼狈,日子好像也可以这么过下去。
我来君家六年了吧,来琅声苑也四年了。难以想象,我和君闻书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四年!那么,将来呢?
前世,自从我独立以后,我的每一步都要算计得很清楚。可是现在,我的每一步路都看不清楚。我的生活空间就这么一点儿大——琅声苑。我认识的就这么几个人——除了荸荠,就是琅声苑的几个小厮,引兰,培菊,君闻书,哦,还有杨骋风。

我把君杨两家的关系盘桓了一下,惊觉自己已经陷入他们的纠结之中,空费精力而没有出路。我突然有些怀疑,事情有君闻书说得那么严重吗?不去君家就去杨家,杨骋风会那么认真吗?他把我弄去干什么?那个笑嘻嘻的绿影子浮现在眼前,什么人啊,要赢我,幼稚!我就不相信,我真离开君家,他便会把我抓回去。我悄悄地溜…不行,我总得去找荸荠,上次就是被杨骋风给抓回来了。不管他了,到时候再说。但是君闻书怎么办?还有,他面临的是什么困难呢?

外面三更的梆子响过,飒飒风起,勾起我的思乡之情。我平躺下来听着,什么树叶在沙沙响?梧桐、杨树还是木莲?在宁静的秋夜里,这沙沙的声音显得分外孤寂。
我翻了个身,拉紧被子蜷缩起来,忽然觉得十分孤独。
他们怎么都离我如此远呢?
有多久没有这种小资情调了?
很久了。我一个人走得太远了,太远了。
日子静悄悄地流过,荸荠照常来信,说说他生活中的如意或不如意。虽然荸荠的信平平常常,但我总觉得信里带着阳光——外面的阳光。每次拆信,我都要捂着胸口转几圈,看到“司杏如晤”这几个字,常常觉得幸福要溢出来似的,一封信常常看十几遍、二十几遍。我也给他写信,“长跪读素书,书中竟如何?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和他说什么呢?我爱你,我想你,我喜欢你?我自己都脸红了,悄悄地摇头,不是。加餐饭就行了,别的不用说那么多,他就活在我心里呢!嘿嘿,他是笨荸荠。笨好,安稳。像杨骋风那样鬼灵精怪的,我也看不上。我忽然想象荸荠在我身边,我把头靠过去,呵呵…我幸福地笑了,笨荸荠。

无论我和荸荠有多么远,内心深处,只要想到他,我就觉得很温暖。我握着拳头来到这个朝代,怀着恐惧带着伤痕,是荸荠给了我温暖。我相信,即使全世界都离我而去,荸荠也不会伤害我。他像一支定海神针,给我温暖的支撑。我很想再见见荸荠,可是怎样才能见到他呢?

君闻书明显有心事,却不和我说,我也只是跟他去布店,当个说哑语的智囊。腊月二十,吃了早饭,君闻书说:“司杏,今年要不要买些东西装饰屋子?”
商量的口气,我有点儿受宠若惊。
“是的,奴婢也觉得该添点儿喜庆。”
君闻书点点头,“今儿去店里收账,顺便买买东西?”
我十分敏感地看了他一眼,逛街?和他?我本能地不想去,和一个不是我男朋友的男人逛街。
“少爷,不妥吧,带个丫鬟出去,怕被人看了嚼舌头。”
“你不是叫‘耕竹’的小厮么。”
“那是骗人的,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况且,我能不说话吗?”
“你只和我说便是了。”
我的心一缩——你只和我说话,去年…荸荠…心酸的感觉排山倒海般地涌上来。
“怎么了?”君闻书发现了我的异样。
“啊,没…我只是觉得这样不妥,哪有少爷亲自上街买这个的,下人去就好了。要不,哪天不收账的时候我和锄桑去?”
君闻书一脸的不悦,“你就是不愿和我去,是吧!”
“奴婢不敢。”我赶紧说。
“那便去,没听说哪家少爷不让出门的。”君闻书抖了抖袖子,有点儿气势踊踊。经过这阵子的磨炼,他的胆量倒是见长,举手投足间倒有点儿男人气了。
账房王叔现在对君闻书明显客气了许多。君闻书对他,也由最初怯生生的尊敬变成了有点儿傲慢的客气。力量对比就是如此有趣,此消彼长。君闻书曾对我说,和下人就是要端着,否则无威严,那么就镇压不住,容易生乱子。我是恬淡性子的人,哪一世都尽量平易近人。想起前世我的老板说:“你不是个好兵,因为你看到的比领导都多。你也不是将才,因为你缺少弹压的手腕。但还是不得不使劲儿用你,因为你最知道怎么干活儿。”原来,差距在这里。

君家的信用政策是有限制的赊账,额度和期限是根据你和他的交易量,以及你本身的资产程度来定的,有点儿类似于现代金融的授信。每个赊账人都有自己的授信额度,每家店也有自己的授信额度。年底一清算,真发生呆坏账,也不会有很大风险——看来,君如海还是有两下子的。

年关就是要账、收账。君家的生意做得比较大,现结的很多,真正够赊账级别的都是些老主户。所谓年关清账,也就是年结,在家里坐着数银子罢了。
在店里吃了中饭,我们便出来了。我最怕在那儿吃饭,王叔要陪君闻书,可怜我这个不敢说话的小厮,也不敢和店里的伙计同桌,迫不得已,只得半恳求半威胁地要锄桑或侍槐和我一起躲在车上吃饭。锄桑有一次不耐烦地说:“何苦呢,丫鬟又不是出不了门,你天天打扮得跟我一样做什么?”我连忙掩住他的嘴,差点儿没把他憋死。

还是扬州城的街道,想起我那次逃跑的情形,不禁心中感叹。我再也没找到过上次逃跑的那条街,也许当时太慌乱了。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就这样被人打破了。
满街全是人,吆喝声此起彼伏。锄桑被吩咐看车子,他撇撇嘴一脸的不情愿,看着我,露出酸溜溜的表情。我也撇撇嘴,我倒希望被留下来看车子。对于谈过恋爱的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和一个男人逛街很正常。可荸荠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呢,还拉过手的,想到这儿,我的脸红了。

君闻书走走停停,我在后面亦步亦趋。走了一小会儿,他停下来,“司杏,你倒是四处看看啊,老低着头做什么?”
我哪知道你要买什么?
“上次那个窗花你在哪里买的?”
“唔,少爷,夫人不是说…”
“今年是今年,再买一个。”
我答应了,两眼四处搜寻着,忽然发现一个笑眯眯的胖娃娃,拱着手,胖胖的双脚并拢着,左脚的大脚趾还微微有点儿跷起,憨态中带着顽皮。
“少爷,那个好么?”我指了指。君闻书也停下来,脸上现出一抹笑容,“倒也可爱,你去买了吧。”
我把胖娃娃抓在手中,瞧着他还要继续逛,便不敢问还要买什么。
“花呢,要不要再买些花?”
“少爷要什么花?”
“你看着办吧。”
“府里不是有水仙么。”
“再买几盆别的。”
“哦,少爷,那我们往回走吧,得叫锄桑来拿。”
“那就等等,我们再看看别的。”
街上人群穿梭,我有些累,一个人逛街很惬意,跟着君闻书逛街却很拘束。
“你怎么不说话?”
“回少爷,奴婢不知该说什么。”
君闻书转过身来,似有话说,却又转了回去。
路过一个摊子,花红柳绿的,一看都是些女儿用的首饰,君闻书停下来,似乎有点儿窘,“你…要不要买一件?”
我?我大吃一惊。除了挽头发用的簪子,我就没有戴首饰的习惯。
“少爷,不必了吧,平时要干活儿,叮叮当当的,不怎么方便。”
君闻书低下头,“买一件不好么?”
“这个…真没必要,你见我戴过什么了?我这样子,戴着也不好看,还得拾掇。”我赔笑。
君闻书抬头看着我,“买一件吧!要不买支钗,二娘那支许久不见你戴了,其实…样式也有点儿老,不大适合你这个年纪。”
我大惊,二娘的钗落在杨家了,当时捅得杨骋风全身是血,我不敢拿,再去找就没了,杨骋风说他给扔了,我也不敢再问他。
我觉得有些尴尬,毕竟我是个女的,一个男人给我买首饰,总是有点儿…我干笑两声,“我随便挽个发也挺好,横竖我也不会挽什么花样。”
君闻书不说话了,走到小摊前,轻轻地说:“老板,麻烦你拿那支钗来给我看看。”
老板扫了我们一眼,“这位公子,您是给…”他瞄了我一眼,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傻,这些做生意的人都很精明,什么人没见过,我这样女扮男装,估计账房王叔早看出来了!

君闻书不置可否,我在旁边看着看着突然有点儿想笑,君大少爷是第一次给女人买东西吧?呵呵。我小声说:“少爷,要不您旁边站站,我来挑?”
君闻书不满地瞅了我一眼,“我连支钗都买不了?”我不敢吱声,退到后面。小老板来回瞟着,把几支钗推到前头来,“来来来,公子,这几支钗成色好,式样新,您挑挑。”

我一看,算了吧,都是花式的,看着太女人了,我别着这样的钗别扭死了。我盼着君闻书赶紧推回去,没想到他看来看去的,样子还有几分拘谨。
我提心吊胆地看着他,生怕他真挑了个花的,难以想象我戴着那样的钗…
“少爷,”我不得不悄悄地说,“要简单点儿的,这些花花绕绕的,看着很啰唆。”君闻书看了看,点点头,“是有些脂粉气,不合适你。老板,还有吗?”
老板找了个小筐,盛了一堆钗,堆到我们跟前。说实话,挑女人的东西我也不在行,我宁可跑一万米,也不愿意逛一下午街。君闻书挑来挑去的,依旧选了一支银的,上面雕了点儿小花儿,看着还行,最起码挺简单的。

“这个呢?”
“行行行。”我赶紧说好,有支钗用得了,我最丑的样子荸荠都见过了,再打扮给谁看呢。
君闻书看了看我的头,小声说:“你…要不要试试?”
“少爷,这里人来人往的,不用了吧。”
君闻书有点儿不情愿地转过身去,问了价格,还没还价就给了人家钱。他拿着钗,低着头塞到我手里。
我掂量了一下,这么个破东西要七两银子?银钗还真值钱,只怕变现时,可收不回这七两的本钱。
“镯子你要不要?”我一哆嗦,不必了吧,弄得那么女人干什么?我前世有过一块鸡血石,没几天上面就出现了断纹。听人说玉裂是挡灾,裂了再戴,灾难就会传到人身上,吓得我再也没敢戴。

“少爷,”我赔着笑,“多谢少爷的好意,只是奴婢一向手粗,晃荡晃荡的,戴着那个倒有点儿拘束。”
君闻书点点头,迈步走了,我终于松了口气。路过灯笼铺子,我买了几个杂色绢花团,过年了,总得图点儿喜庆。我又买了些小剪纸、小灯笼,最后去花市买了几盆金橘、瑞香和水仙。我最喜欢花,每次逛花铺,怎么也看不够。我也曾想着学学园艺,可最终还是学了法学。

君闻书见我流连忘返的样子,便笑道:“你就那么喜欢花?”
我点点头,犹豫了一下,“少爷,要不要买点儿玉簪花种子?明年种在窗下,刚好书房下有片阴凉地儿,当年就能开花。”
“好。”君闻书一脸的笑意。
我挑了几包玉簪花种子,顺便问问老板含笑怎么分株。老板摇头说这季节只能买新的,我回头望了望君闻书,他点点头,我便又买了盆含笑。我的房前就有含笑,我喜欢看它盛开时的美人唇。

老板说:“这位小哥儿,芍药和绣球要不要?芍药看着喜庆,绣球看着热闹。”
我虽然十分喜欢,但毕竟不是我的家,钱花得也太多了,犹豫了一下,轻轻地摇头,“不要了,太多了。”
“你喜欢就买吧,反正家里地方大,多种点儿也没什么。”君闻书说,“一样拿两包。”我拦住他,“芍药府里有,就要绣球吧。”君闻书瞧着我不说话,老板依言拿了,我又扫了一圈,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回到府里,我便忙开了。今年没有二娘,全靠我一个人操持。我把君闻书的帐子、帘子全换成新的,花儿也一一摆上。瑞香肥肥的绿叶子很养眼,水仙恬淡,还有喜庆的金橘,屋子里顿时生机勃勃。环视四周,我很满意,不是因为君闻书的房间,而是因为我的花儿——在冬天里,还能自在开放的花儿。

我喜欢花儿,喜欢它们灿烂的生命。因为有了花儿,世界才绚烂。
正收拾着,君闻书进来了,“嗯,好了?”
“差不多了吧,少爷看还有没有自己可心的要再添点儿?”
“窗花呢?”
“年没到呢,过年再贴,大红的,喜庆。”我突然想到,一个大男人的房里贴着胖娃娃窗花,似乎…
“少爷,那窗花…是不是不太妥当?”
“呵呵…”君闻书笑了,“你才看出来?我一个男子,房里贴胖娃娃?”
我的脸红了,不早说!君闻书瞧着我,又呵呵地笑了。
“少爷早觉出来了,也不吩咐一声。”
“不是你喜欢吗?”
我心里一动,别说我喜欢啊,弄得很暧昧。
“那个,要不我再去买?”
君闻书摇摇头,“贴上吧,反正我房里除了自己,也就是你来,你喜欢就好。”
这话更说不清了,我不敢回答,找了个借口,“少爷先歇着,我下去把花籽儿收拾了。”
“等一会儿吧,难得今儿都高兴,再说会儿话吧。”君闻书一脸温和,“一个丫头,不喜欢首饰却喜欢花,你倒也特别。”
我笑了笑,“似我这种不好看的人,也只好喜欢花了。”
君闻书笑道:“确实是一个小丑丫头,而且还不爱打扮。”
“不会打扮,但知道什么是美就好了。”我也放松下来。
“哟,你这个丫头,还挺有道理。”君闻书大笑起来,“你且说说,连发髻都不会挽,你知道什么是美?”
“那不尽然,”我来了兴趣,“这花鸟鱼虫,哪个不美?非要我美,或者拿别的东西装点我才算美?再说了,它们都尽管去美,我不美也好,它们都供我欣赏。”
君闻书笑得更响亮了,指着我说:“你这丫头,好大的口气。”
“本来就是嘛,天地间不仅仅有人,也不仅仅只有我自己,美或不美,还不是自己看。反正我看不到自己,不用美了吧。”
君闻书笑得更厉害了,过了一会儿静下来,带着笑意问道:“刚才你为什么不要芍药?”
“园子里的芍药不算少了。绣球花花枝细弱,花朵儿沉,有不胜娇柔的丰满态,又不像芍药那么俗艳,好看着呢。”
君闻书点点头,“我以为…也是,你也不是那种小心眼儿的人。”
两人站了一会儿,他忽然问:“过了年,你便十六了吧?”我点点头。“我也十七了。”沉默片刻,他叹道,“司杏,你若不是丫鬟…该多好。”
我低着头,不敢说话。君闻书的意思我懂,可我不敢接话。
他环视屋子一圈,“这儿不那么干枯了,终于有点儿像家了。”他顿了顿,“要是把这里当成家,你愿意么?”
我迟疑了一下,这个问题,他还是问了。
“少爷,我只是个丫鬟,而且还是个丑丫鬟。”
君闻书看着我,“所以我说,你若不是个丫鬟该多好。”
“少爷,我就是个丫鬟。”
君闻书低声道:“我知道,其实委屈你了。”
“少爷想想,我是个无德无才的丑丫鬟——少爷明年也该定亲了吧?”
君闻书愣了一会儿,似十分努力地说:“你,就不能委屈一下?”
我笑着轻轻摇头,眼泪突然涌上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很心酸,莫名的心酸。我就不能委屈一下?对生活如此高傲地昂着头,为了什么?
君闻书也叹了口气,“我就是想要一个有味儿的家,人娶得进来,家呢?”
我沉默了,我也想要一个家,哪怕只是个地窝子。
君闻书抹了把脸,“明年我们都大了,家里要给我娶亲,也许会是个家里为官的,或者是有钱的。你不想委屈自己,我呢,又何尝愿意委屈自己?”他说到最后,声音竟有些颤。

我勉强一笑,“少爷也不必多想,多少人的婚姻不都是这样么,娶进来便好了。”
他摇了摇头,“是你,你愿意吗?”
我沉默了,我不愿意。我这么执著地护着自己,就是因为爱惜自己,不肯委屈自己。我宁愿吃苦,都不愿勉强自己。
“爹娘不许,我娶了只会让你…爹娘选的人,我娶进来干什么,难道我少人服侍吗?”
我帮不了君闻书,虽然我十分同情他。人和人有千万种不同,但最根本的便是思维角度不同。思维角度是由你从小的环境造成的。可有时候不是你选择了生活,而是生活选择了你。换成我是君闻书,我会怎么做?背叛家庭?不,应该也不会吧。君家就一个儿子,背叛家庭就是背叛了父母,为了个人的幸福,我做不出来。忽然想起前世的一个故事:女孩儿的父母不愿意她离得太远,男孩儿就放弃了大城市的工作,去了女孩儿的家乡做派出所的民警。他不后悔,他说每当半夜醒来,看见她在身边,他就可以再安心地睡下。这种感情太奢侈,我向往,却不敢承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觉得爱情不可能超越一切。或许我太老了,已经不相信小说里玻璃般的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