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本事就这样跟我走到奶茶店。”
“可以啊!”因着两只手都放在宋斯南的口袋里,宋之漫现下的姿势诡异,歪着身子,步调紊乱,而且宋斯南还有意识的加快了步伐,雪天路滑,宋之漫跟的有点吃力。
穿了一条街,宋之漫终于怒了,两只手在宋斯南的口袋里摸索,找到宋斯南的大拇指,把他的大拇指往手背的方向掰。
“啊——”宋斯南停下脚步,想要从宋之漫的手里抽出自己的手。
宋之漫眨眼微笑。
宋斯南求饶:“我不走那么快了,真的,啊——宋小漫,嘶——松手松手,手指要断了,——真的要断了啊!”
宋之漫手松了一下,让他缓过劲来,问:“真的不走那么快了?”
宋斯南急忙点头保证:“不走那么快了,不走了。”
宋之漫:“真的?”
“千真万确啊。”宋斯南视死如归的看向宋之漫,再三保证:“走慢点走慢点,绝对走慢。”
宋之漫收回手,在他的口袋里手焐的冒汗。她嫌弃似的把汗都擦到宋斯南的手上,宋斯南一声不吭的接受了。
等买到了奶茶,宋之漫又不愿在奶茶店喝,非得要在外面边走边喝。
两个人在外面漫无目的的走,等到拐角的地方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一个人。
何攀。
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宋斯南定眼一看,笑:“这不是那谁吗,路放。”
路放也在其中。
路放今天是被何攀叫来揍一个人的,来之前何攀不愿意说是谁,他也没再追问,却没想到,这么巧,竟然是宋斯南。
路放挑眉,“宋斯南,今天我看我不揍的你走不动道。”
他们一行有五个人,宋斯南这边只有两个,而且宋之漫根本不会打架。
宋斯南把奶茶递给宋之漫,把她往边上一堆,对众人说:“她是女生,不参与打架。”
宋之漫拉住宋斯南的手,向他摇头,抿唇看向他。
宋斯南用力的把她的手给拂下,面色轻松的安慰道:“没事儿,打个架而已,很快的。”
“他们有五个人。”
宋斯南推她:“站边上去,别掺和进来。”
往前走了进步,宋斯南往后瞪了宋之漫一眼:“别惨和进来听到没有,往后走十步,快点!”
宋之漫不情愿的往后走了十步。
见她离自己距离远了些,宋斯南脱下羽绒服,内里只有一件线衫,他挽上线衫的袖子,朝那边的人说:“一起上吧。”
何攀见宋斯南这么轻松的神色,顿时有点怂了,他犹豫的看向路放:“放哥……”
路放活络着手脚,听宋斯南这么一说,放话:“他说了一起上,那就一起上呗,咱五个人,怕什么?”
过去路放和宋斯南打过无数场架,从小打到大,但是最近的一次也是初三那年了。
距离现在,大概也有一年半的时间。
按照以前,路放是知道宋斯南的实力的,他们两个能打一会儿,但是打久了,路放得输。可是过去这么久的时间,宋斯南每周都去跆拳道馆,现在必定比以前进步了许多。
路放有些庆幸,今天他们这儿有五个人。
五个人,还怕打不赢他一个人?
路放还真就不信了。
五个人一拥而上,宋斯南身手灵敏,动作迅速,一下就放倒一个,只是在他放倒一个人的时候,路放眼疾手快的一拳揍上他的腹部,接着伸腿就往他的膝盖处踢。
宋斯南被打的半跪下,其他几人围成一拳,把宋斯南包围住。
五个人围着宋斯南踹,外面宋之漫还在喊:“宋小四!”
宋斯南很想站起来,可是膝盖处生疼,围着他的人还在打他。
“宋小漫……别看。”宋斯南小声说。
真的很逊啊,宋小漫,别看我啊。
☆、第二十九章
宋斯南双手抱着头,眼睛在缝隙里看着下面,突然,看到有一处的缝隙,他快速的起身,抬腿,伸手,一拳、一脚。
一个人,两个人,都被打倒。
宋斯南从那空隙中一瘸一拐的跑向宋之漫,拉着宋之漫的手往外跑去。
路放那边五个人立马追了过来。
风声呼啸,雪花还在飘,两个人跑在巷子里,刺骨的寒风刮着两个人□□在外面的肌肤。
然而此刻他们无法顾及这个了,他们听到后面的人还在追,不停的追,拼命的追。
宋斯南牵着宋之漫拼命的跑。
只是宋斯南的腿受伤了,一瘸一拐的跑的并不快,而且他俩不巧的是,进到了死胡同里。
宋斯南和宋之漫背部贴墙,看着离他们越来越近的五个人。
路放笑:“跑啊,再跑啊,宋斯南,你就认栽吧,今儿个,我非得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
“教训谁呢?”不远处,陡然传来这么个声音。
路放转头:“谁?”
“嗬。”那人冷笑,他从宋斯南他们跑来的那条路走来,一身黑色呢子大衣,内里是件蓝色的针织衫和白色衬衣,下身穿了条牛仔裤,脚上踩着双靴子。走的近了,宋之漫看清了他的面容。
如黑曜石般的眼睛微微弯着,薄唇微向上挑,他偏头,棱角分明的五官格外的……蛊惑人心。
他问:“一群高中生?”
路放双手叉腰,骂:“别多管闲事。”
那人笑,低低沉沉的笑声传来。
他往里面看了一眼,眼睛停在宋之漫身上:“宋之漫?”
宋之漫脑袋一晕,“你知道我?”
“宋鸿渊的女儿。”
他收敛了笑意,看向路放那一堆人:“五对二?”
路放:“怎么,不服气?”
他看向满身戾气的路放,置若罔闻的笑了一下,“我给你个建议,五对一。”
“五对一?”
“嗯,我和你们五个打。”
路放纠结:“不行,我们不认识你,不和你打这个架。”
他摇头,突然眼睛直视路放,声音像是冰碴子一般冷的慑人:“我说了五打一,哪有你拒绝的份。”
他手指点了一下,“五个人,一起上。”
见那堆人不动,他说:“不动?那,我先动了。”
宋之漫甚至没看清他的动作,只是寥寥数拳,便把五个人打成了一堆,五个人如叠罗汉一般叠在一起嗷嗷大叫。
宋之漫和宋斯南跟着他一起往外走去。
等到走到巷口,宋斯南和宋之漫向他道谢。
他摆了摆手:“小事。”
宋斯南拍胸膛:“今天真的谢谢你,我宋斯南也没什么能给你的,这样,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我一定全心全力的帮你。”
在听到宋斯南的名字的时候,他一愣:“宋斯南?”
“嗯。”
他说:“你的父亲是宋远征。”语气肯定。
宋斯南点头:“你认识我父亲?”
他笑,说:“见过几次。”
宋斯南问:“请问您叫?”
“顾榕。”
听到他的名字,宋斯南和宋之漫倒吸一口凉气。
天铭集团的继承人顾榕。
那个在二十岁就拿到ucla经济学和管理学双料学位的顾榕,在华尔街叱咤风云令当地美国人都害怕不已的顾榕。
真是他?
宋斯南站直了身子,向他伸手:“谢谢你。”
顾榕上下扫了他一眼,说:“没什么好谢的,把手收回去。”
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金色镶边,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
宋斯南讶异:“这是你的私人号码?”
顾榕说:“嗯。”
“你给我,这……”
顾榕:“没什么,以后有事,打这个电话。”
宋斯南问他:“为什么把这个号码给我?”
顾榕淡笑,“谁知道呢?”
他复又说:“我这人,信直觉。”
说完,他转身离开。
不过片刻,便消失在宋之漫和宋斯南的视野里。
……
宋之漫和宋斯南对着这张金色名片面面相觑。
宋之漫手指摩挲着这名片,说:“你说这是真的顾榕,还是冒充的?”
宋斯南一脸纠结:“不知道,要不,上网搜一下?”
“对对对。”
两个人马上跑到书房去,宋之漫开电脑,在上面的搜索栏里输入c市顾榕几个字,接着,一连串的关键字跳了下来。
两个人找到了一张照片,愣了几秒。
宋斯南倒在贵妃椅上,宋之漫靠在电脑椅上。
两个人沉默了良久。
之后,宋斯南开口:“真的是顾榕。”
宋之漫:“如假包换。”
宋斯南:“今天真是赚大发了。”
宋之漫突然站了起来,大步走到宋斯南边上,“你的膝盖!”
宋斯南这才想起自己的膝盖处的伤,原本没提及时感觉不到什么,现在一杯提起,感觉疼的骨子里,他叫:“宋小漫我疼!”
宋之漫连忙下楼去拿医药箱:“你等着啊!”
……
一直到高二结束,宋斯南和宋之漫也没有提起过顾榕的名字,两个人心照不宣的把这件事给藏了起来。
高三开始,整个年级像是陷入沼泽之中,氛围压抑低沉。尤其是宋之漫和宋斯南所在的尖子班,班上的人无不懈怠的开始复习功课,日以继夜的做卷子。
甚至连向来吊儿郎当的宋斯南都开始认真复习、听课了。
如果人生有再来一次的可能就好了,再也没有像学生时代那样,满心满意的只有一个目标,周遭没有太多的憎恶和烦恼,那个时候的我们,心怀坦荡、正直善良,一心热切的憧憬明天。
可惜再也没有了。
那些心无旁骛满心欢喜的岁月,那些一心学习坦率天真的笑容,所有诸之于口付之于心的满心欢喜,哪怕是被所爱之人拒绝也毫不动摇的喜欢他,年少时的喜欢,是真的喜欢,没有纷杂世俗的牵绊,没有金钱利益的瓜葛,只是在午后的某个瞬间,你抬头,看到他站在阳光下对着你笑。
于是,心就跳了一下。
你想,哦,原来是喜欢。
班里面的气氛越来越压抑,却在某个晚自习时,班主任气势冲冲的跑到讲台上,大手一拍,惊得所有人都抬起头,不敢说话。
陈建斌指着两个人,让他们站起来。
宋之漫不明所以的看向那两个人,就坐在她的前面,同桌,一男一女。
男的叫刘峰,女的叫陈满。
陈建斌在台上苦心教导:“这都是什么时候了,高三了,我之前说了什么,高中最重要的就是学习,至于别的情情爱爱的东西都给我抛到一旁!高一高二的时候你们不跟我闹,等到高三了,轰轰烈烈的谈了朋友,啊?谈恋爱是现在谈吗?”
听了好一会儿,宋之漫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陈满和刘峰原来是在谈恋爱啊。
她经常看到陈满和刘峰下课的时候一起出去,再回来的时候两个人脸颊通红。
也在校外看到两个人在一起吃饭;
陈满拉着刘峰的袖子撒娇;
冬天,陈满把冻到发抖的手放在刘峰的衣袖……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吗?
可是,宋之漫想:她和宋斯南,向来都是这样的啊。
她以为,陈满和刘峰也是如她和宋斯南一般的关系。
然而并不是。
讲台处,陈建斌还在苦口婆心的说着些什么,宋之漫却神游到天外去了。
她的脑袋,有一瞬间发白。
如果,那就是恋爱?
那么她和宋斯南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不、不是爱情。
也不是友情,是……是亲情吧。
但是,她脑海里乍现了一个吻。
那天她坐在宋斯南的怀里,秋风温暖,吹得她满面温和。
她转身,碰到了他的唇角。
慌乱之下,她转回身去。
当时的感受已记不清了。
现在再回想起来,恍若隔梦。
像是一场梦,梦里他嘴角带笑,接受了那个并不能称之为吻的吻。
宋之漫心里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像是……春日百花盛放、春水初涨,心尖直跳。
……
下课之后,宋之漫和合欢趴在走廊的栏杆上闲聊。
合欢前几天偷偷的去做了指甲,少女的指甲盖圆润饱暖,酒红色的指甲油在阳光下泛着点点光晕。
宋之漫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人突然叫了声合欢的名字。
她看过去,是隔壁班的班长,詹言侨。当初在竞赛班的时候,这个人就坐在宋之漫后面,解题思路清晰,能用最简便的解法算出答案。在上次的全国奥赛时崭露头角,拿了一个一等奖。
学校布告栏里贴着他的照片,上面写着,被清华所录取。
宋之漫不是很明白,他现在来学校的意义。
直到他站在合欢面前,原本自信满满的少年,此刻战战兢兢的说着对面前少女的爱意。
合欢的脸一点点变红,在詹言侨的一个问句中,她微点了下头,接着,宋之漫就看到詹言侨旁若无人的牵住了合欢的手。
远处就是班主任的办公室,宋之漫一个侧身就挡住了他们两个牵在一起的手。
苦笑:这不是春天啊,怎么一个两个的都恋爱了呢?
等回到教室,她把合欢堵在位置里,要她坦白:“说吧,你俩怎么认识的?”刚刚两个人的熟稔程度,像是认识了很久一般。
合欢双颊微红,未施粉黛的脸上浑然天成般的姹紫嫣红,她小声的说着她和詹言侨认识的过程,最后,小心翼翼的看着宋之漫说:“之漫,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不管我怎么觉得,你们不都在一起了吗?”宋之漫摊手,“合欢,现在是什么时候了,高考的重要关头啊,老陈头那一通话都白说了吗,谈恋爱会影响学习的你知道吗。詹言侨已经被清华录取了,他一点都不在意高考了,可是你呢,你还有,”宋之漫抬头看了下教室前边的黑板,边上写着的倒计时的日子,“你只剩143天了合欢。”
像是用尽力气却只是对着一团面发火一般,任宋之漫再矫揉造作都无济于事。
合欢柔声说:“可我就是喜欢他啊,很喜欢很喜欢。之漫,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不知道。”在她这么多年的认知里,爱情太虚无太缥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给她指点,跟她解释爱情的定义。
她对于爱情茫然不解。
合欢转眼看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木繁盛,光从四周洒向窗边,她的声音像是最温暖的太阳一般,细说着:“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可是之漫,和詹言侨在一起,我很安心。他对我很好,我和他在一起啊,总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年少的时候,一旦提到了爱情,总会想到这些渺茫的词。
爱的时候是死心塌地、是万般柔情,是想把所学到的最好的东西都给那个人。
☆、第三十章
宋之漫顿觉无力:“合欢,要高考了啊。”
“我知道啊,可是之漫……高考和谈恋爱,是一件事吗,不是啊。是谁说高考就不能谈恋爱的?”合欢笑着说,她的笑容像是向日葵基地中吸收最多阳光和水分的向日葵,看向谁就照亮谁,她说:“我就想试试,我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我得试试,要不然……之漫,我不想错过这份来到眼前的爱情。”
“如果到最后,你会发现这不是一段爱情呢?”
“走不到最后,谁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合欢怅然若失道。
走不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它不是一段爱情;
爱情需要时间的见证吗?不需要。
爱情是两厢情愿,是倾心相付。
是在繁花盛世之中,哪怕有再多的鲜花你都不会流连,你只钟情你眼前的花。
而且,最关键的是,如果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那到底是不是一段爱情呢?
爱情得以成全,大都来自于彼此的果敢。
宋之漫云里雾里的,她总觉得爱情不真实,觉得学生时代的爱情太脆弱,就像陈满和刘峰,被老师发现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吵架、闹分手。
看吧,所谓的爱情多脆弱啊。
宋之漫想,合欢和詹言侨一定不会长久说不定明天就会分手。
……
只是一天又一天过去,詹言侨来他们班上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饶是不问世事的封嗣都察觉到了。
周日下午回校的时候,宋之漫一个人在外面吃饭。刚好,封嗣也在那家餐馆,两个人就坐在一起吃了。
等菜的时候,封嗣给她清洗餐具,问:“宋斯南呢?”
宋之漫心不在焉的回答:“打球去了,他说好久没碰球了,今天必须去打一会儿,要不然得憋死。”
想到宋斯南最近的改变,封嗣点头称赞:“他是有好些日子没去打球了。”
菜一下就上来了。
宋之漫戳了戳碗里饭,没有胃口的放下了筷子。
几乎是她一放下筷子,封嗣就关切问道:“怎么了,菜不好吃吗?”
“不是。”宋之漫满面愁容的。
“那是怎么了?”
原本是想说,“我觉得合欢和詹言侨一点都不合适”的,但是话到嘴边,宋之漫及时改成:“阿嗣,你对于爱情,有什么看法吗?”
封嗣夹菜的动作一顿,他抬头看她:“爱情?”
“对,爱情。”
像是想到了什么,封嗣把筷子放下,身子靠在椅子上,似笑非笑的看着宋之漫,悠悠开口道:“你是想问,合欢和詹言侨的事吧?”
一下子被猜到了自己的小心思,宋之漫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挠挠头:“你能别说的这么白吗,怪不好意思的。”
封嗣偏头想了一下,“该怎么和你说呢?其实,在我看来,谈恋爱这种事情,无论是十岁还是一百岁,都是再正常不过了。”
见她一幅不解的表情,封嗣接着说:“谈恋爱是因为什么?因为太喜欢了,喜欢到,一定要把那份喜欢说出口才行。詹言侨喜欢合欢,所以要向她表白,合欢喜欢詹言侨,所以答应了他的表白。”
“爱情,有的时候讲究的是缘分。有的时候,一眼就是一生。有的人十岁的时候就遇到了爱情,而有的人等到垂暮的时候才等到爱情,在很多时候,爱情依靠的是缘分。”
在这个喧嚣嬉闹的小餐馆里,周边都是一群和他们一样穿着一中传统校服的学生,宋之漫听到坐在她后面的人讨论着期末考试,几个人附和道不想考试;她的边上坐着两个小姑娘,在讨论周末新买的衣服如何如何的好看;还有与她临近的一桌,几个男生说着游戏时谁谁谁的走位如此风骚……
在她的周边,都是一群十六七岁的人,他们讨论着关于青春期里该有的东西:游戏、打扮、考试……
而只有封嗣,他满脸认真的和她讨论着爱情。
封嗣向来都是认真的,但是宋之漫总觉得,今天的封嗣,有点不一样。
可到底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出来。
面前的饭菜逐渐冷了,封嗣用手指点了一下桌面,说:“说了这么些,也不知道你听懂了多少,还是先吃饭吧。”
想到还有三节晚自习,宋之漫皱着眉还是把那些饭给吃了。
回去的路上,大雪纷飞,寒风肆虐。宋之漫感觉风从脖子里灌到身体的各处,冷飕飕的,她伸手往脖子处摸,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并没有戴围巾出来。
然而也只是几秒的工夫,她就感觉到有一团柔软温暖的东西贴上了自己的皮肤。
她吃惊的一看,封嗣把自己的围巾给摘了下来,一圈一圈的给她围上。
宋之漫连忙拒绝:“阿嗣,不用了。”
封嗣却很强势的给她围上,眼里有着星点的笑意,语气还是如同往常一般随和,他说:“我一个大男生,不怕冻。倒是你,不是很怕冷的吗,怎么忘了戴围巾了?”
在教室里,宋之漫总是抱着个暖手袋,有一次,她撕贴在身上的暖贴贴的时候,封嗣在她的位置上给合欢分析题目。一转身,便看到宋之漫扯下了五个暖身贴仍在桌子上。
宋之漫拢了拢围巾,深吸了一口气,感觉鼻息间都是他的味道,有些许的忡楞。
封嗣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脖子上因为没有围巾而显得空荡荡的。
大雪纷飞,宋之漫回想起早上的新闻,据说今天是今年最冷的一天。
雪花落在她的围巾里,瞬间消融。
两个人往学校走回去。
封嗣突然问道:“我听合欢说,你今年才十五岁?”
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问,宋之漫愣了一下,点头:“嗯,”她拍了拍围巾上的雪粒,说:“我上学比同龄人早一年,后来又跳了级,所以才十五岁。”
“原来是这样。”
“怎么了?”
封嗣轻笑:“没什么,只是问问。”
他继续往前走,心里却在想。
十五岁,真的小,太小了。
难怪对于爱情一知半解。
可是如果要真的等到她对于爱情熟悉透彻的时候去表白,她会答应吗?
不会。
封嗣很确定。
到那个时候,她一定会发现宋斯南对她的心意,也一定会知道,她对宋斯南,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态、让她甘愿自己和他耗在一起这么久。
封嗣手心微动,突然问她:“我记得,你的生日是在二月。”
“嗯,二月三号。”宋之漫的声音闷闷的,她用围巾把自己都裹住,只剩下一双眼睛,看他:“怎么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他柔声说,低头看她,两个人骤然对视。
他的眼底是细碎的光,是万般的柔情,是冬日难得的阳光,他声音温柔,沉醉的难以附加:“之漫,二月三号,我陪你过生日吧。”
宋之漫想拒绝,但是他眼底的温柔太深,她艰难的从那温柔冢中抽出身来,说:“我答应了和宋小四一起过生日的。”
封嗣眼底有一瞬间的失落,那一瞬间,宋之漫觉得自己像是无意中伤害了他一般,可她只是说了一句话而已。
下一秒,封嗣嘴角上扬,他说:“嗯,你们一起过生日……之漫,给我一个小时,我只需要你在那天晚上给我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好。”
“啊……”宋之漫想了下,“白天其实都可以啊。”因为和宋斯南约的是晚上。
封嗣却说:“不,我想要你晚上的一个小时,十二点之前。”
宋之漫面露难色:“那大概会有点晚,可以吗?”
“可以。”只要是答应了,封嗣就觉得够了,他说:“那到时候我到你家楼下等你。”
宋之漫啊了一声,“我家住哪儿你知道吗?”
“大院啊。”她围巾上都是雪粒,封嗣忍不住伸手,帮她轻拍掉,边拍边说:“我家里有个亲戚和你住在一个大院,到时候我给他打个电话就好。”
雪粒都拍完,封嗣心里又不想收回手。
可这到底还是在学校周边,他不敢做的太明显。
封嗣说:“我记得离你家不远处有一颗大樟树,我在那儿等你。”
宋之漫吸了吸鼻子,应道:“那你到时候晚点来,我估计着得到九点才能结束,宋小四特闹腾。”
终于走到了教室,宋之漫跑到教室后面把自己出校前充的暖手袋给拔了,双手伸进去焐热。
恰好就在这个时候宋斯南从教室后门进来,他一开门,带来满身风雪。
宋斯南原先是面带笑容的,只是在靠近宋之漫的时候,脸色越来越僵,到最后停在宋之漫面前的时候,是有点恼怒的。
他一把扯下宋之漫的围巾,语气不好:“谁的!”
“啊……忘了还他了。”宋之漫放下暖手袋,想要从宋斯南的手里把围巾给拿回去还给封嗣。
围巾却被宋斯南死捏着。
宋之漫看了看他的表情,满脸怒意,心里慌慌的,她慌忙解释:“是阿嗣的,我刚刚出去的时候忘记戴围巾了,阿嗣见我冻的全身发抖才把围巾给我戴上的,宋小四你别乱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