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青菡轻轻叹了口气,明白了澹青芜今日所来必然是受了凌玄素的唆使,可事到如今,便只能大方承认道:“我不甘心酒楼被拒,便一路尾随你们的马车,想找个机会接近裴将军,却正巧遇见你们身中埋伏。”
裴瑾恍然大悟,脸上露出一抹明媚的笑意:“原来如此,大哥,不过是仰慕你的女子罢了,我们可不要再小人之心了。”
裴瑾的话说完,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至门外缓缓走了进来,他面容冷峻,剑眉朗目,不怒自威,正是这将军府的主人,裴晟。
澹青菡对上裴晟那双犀利的眸子,才一眼,便默默垂首,为方才的谎言心虚。
裴瑾自然认为澹青菡是害羞,便笑道:“这世间真难得有肯为了大哥你不顾生死的女子,容貌出众,功夫了得,家世还不错,大哥你可考虑娶青菡为妻。”
此言一出,澹青菡当即大惊,挥着手道:“不不不,虽然我一直仰慕裴将军,但我一个庶女的身份如何配的起裴将军,我私心想着,只要能与他成为朋友,便心满意足。”
裴瑾看她一脸惶恐的模样,当即道:“我们裴家从不在意所谓的嫡庶之别,最重要的是两情相悦。”
澹青菡继续摆着手,有些尴尬地想继续开口,却见一直沉默不言的裴晟朝澹青菡走近了一步,紧抿的唇锋勾勒出一抹浅浅地弧度,算是笑吧。澹青菡看着他唇边的笑意,顿觉一股寒气直逼全身。
“那就成亲吧。”裴晟一语,惊了在场三人。
裴瑾本是戏言调笑,可此时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澹青芜愣愣地看着裴晟,下巴都快掉了下来。
澹青菡从床上弹坐起来,瞪圆了眼睛,几次想要出声,却只是蠕动了嘴唇,嘴角抽搐。
第12章 临阵逃婚
澹青菡要与裴晟成亲了。
这个消息瞬间便在整个将军府内传开,下人皆是一阵唏嘘,虽不知哪家姑娘竟有幸竟能成为裴将军的妻子,但他们心中都清楚,这个姑娘是裴将军与裴小姐的救命恩人。
这么多年来,一直有王公贵胄想与裴将军攀亲,可都被他婉言拒绝,如今突然有了成亲的打算,想来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才以身相许的。否则,眼高于顶的裴将军,怎会迎娶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子。
澹青芜得到这个天大的的喜事后,匆匆离开将军府,回去告知裕王。
裕王闻言,大喜,没想到这澹青菡这么有本事,不仅仅接近了裴晟,还将嫁给裴晟成为将军夫人,看来今后裕王府与裴晟的结盟还得指着这个澹青菡了。
倒是凌玄素的脸上没有一丝喜悦,静坐在案,眸中飒飒光芒,似在思虑着何事。
在将军府养伤半个月了,澹青菡的伤势已逐渐好转,能下床自如走动。
可今夜的澹青菡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无法入睡,脑海中回想着的正是今日管家对她说的话。
“将军听闻澹二小姐的伤势好转,如今可迎您的父亲来帝都,商量婚期。”
管家的话,让正在喝茶的澹青菡呛的不轻,她一直以为那日裴晟说的话只是戏言,可没想到他竟然来真的,一时间让她傻眼。
她与澹青芜编造的爱慕谎言,根本无从拒绝这桩婚事,只得笑着应了声“好”。
她本以为谋划好一切,进入将军府,胜利便指日可待,可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裴晟竟然要和她成亲?
想想这个冷面战神,都快而立之年还未娶妻,却突然冒出了要娶她的想法,难道是一见钟情?抑或是为报恩以身相许?
她虽然心心念念的要接近裴晟,可她却从未想过要嫁给他,拿自己终身幸福来为裕王府牵线搭桥这桩买卖是亏还是赚呢?
窗外,忽闻一阵布谷鸟的清脆之声,澹青菡立刻明白这是凌玄素来了,这是他们之间的暗号。当即从窗口翻了出去,在院内的一颗大树之上找到了一袭夜行衣的凌玄素。
澹青菡飞身上树,一脸凝重地对凌玄素道:“你知道,裴晟要娶我的事吧?”
凌玄素点点头,“裴晟已命人去江州请你父亲来帝都了。”
澹青菡的手紧了紧,低声问:“父亲与裕王是什么意思?”
凌玄素道:“自然乐见其成。”
澹青菡眉眼黯了黯,不再说话。
“最重要的是你愿不愿意。”凌玄素话音至此,已隐约有了几分叹息,“你不觉得很奇怪吗?裴晟为何要娶你?”
澹青菡点头:“自然奇怪,可是我却什么都不能做,现在的我是个爱慕将军的女子呀。”
凌玄素摇头,肃然道:“裴晟没有那么简单,我担心……你继续待在将军府,性命堪忧。”
“你的意思是,裴晟知道我们的计划?”
“不能确定,但你现在必须随我走。”
“可这一走,就等于暴露了。王爷那边,我们如何交待?万一就此断了与裴晟这边的联系,裕王府怎么办?”
“那你是想嫁给裴晟?”
“其实,当将军夫人也不错。”澹青菡说到这里,轻轻笑了出声,遥想当初与段韶成亲,她虽然对段韶欣赏有佳,可却并非是爱,但因为父亲与责任,所以她也能接受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如今只不过换了一个人而已。
“我知道你心里有一个秘密,但你自问,为了这个秘密而放弃自己一生的幸福值得吗?”凌玄素一字一句的质问,原本那玩世不恭的眸子中,亦有几分矛盾。
“可是,我们的计划。”
“我们不止有裴晟这一条路。”
次日,一名丫鬟匆匆奔至裴晟的书房内禀报着:“将军,今儿个一大早,奴婢本要伺候澹二小姐洗漱,可屋内却空空如也,奴婢们找遍了整个将军府都不见其踪……”
裴晟手执书卷,眉眼也未抬一下,只是淡淡地应了声:“知道了。”
丫鬟很是惊讶,将军不是要娶澹二小姐吗?为何人不见了,他却没有丝毫情绪。心中虽然有疑,却不敢多问,匆匆退了下去。
书房内,裴晟依旧认真翻阅书卷,忽然看到一处,嘴角不经意流露出一抹淡淡地笑意。
澹青菡与凌玄素趁夜溜出了将军府,将军府外有朝夕正在接应着,她见二人安然出来,这才松了口气。虽说二人都有功夫,可将军府也是戒备森严的,他们这样擅闯若是惊动侍卫,只怕是又会起一场风波。
朝夕雇了辆马车,便乘夜驾车带着二人离开了帝都城。
澹青菡看凌玄素一副早有打算的表情,忍不住问:“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凌玄素简单且明了地说:“豫州。”
“去豫州做什么?”
“律文灏奉了皇命在豫州镇压暴乱。”
澹青菡听到律文灏的名字,眼皮一跳,喃喃道:“看来,你已打算放弃裴晟这条路了,但我要告诉你,律文灏比起裴晟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楚亲王是想与裕王府结盟的,只是律文灏从中干涉,导致上回晚宴的不欢而散。这一次,我们去的目的就是要让律文灏感受到我们的诚意,让他明白与裕王府结盟这笔买卖只赚不亏。”凌玄素说的深沉,嘴角的笑意却那样自信。
澹青菡话到嘴边,却还是咽了回去。
凌玄素瞥了眼她的神情,挑眉问道:“你似乎很了解律文灏?”
“没有,只是听说。”澹青菡缓缓闭上了眼睛,掩去了眸内一切情绪,低声道:“我好累,想歇息,不要吵我。”
凌玄素撇撇嘴,也不再追问,却深深凝望着澹青菡那沉睡的容颜,忽然间,他的心中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烦躁感油然而生。
他猛然揭开马车的帘幕,便朝驾马的朝夕身旁一坐,投身于漫漫黑夜,感受寒风夜露侵袭而来。
“世子爷不歇息?”朝夕惊讶于凌玄素突然出了马车。
“睡不着。”
朝夕被澹霖送至裕王府内当差多年,这些年对凌玄素也算了解,一眼便看透了他的心思,便笑道:“是因为澹二小姐?”
凌玄素嗤鼻一笑:“这世上还没有女人能影响到本世子的心情。”
朝夕一听便知他是嘴硬,耸了耸肩,也不拆穿,只道:“澹二小姐是个好姑娘。”
“头一回听你夸一个女人。”这倒让凌玄素有些诧异。
“能文能武,有气魄,有远见,有胆识,这样的女子怎能不让人钦佩?”朝夕说的是真心话,在得知澹青菡是姚丹青的身份后,心中便不自觉地燃起一抹钦佩,姚丹青十二岁便随姚明轩出征,在战场上敢拼敢闯,只可惜了是个女儿身,若是男儿,必然又会是战场上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
朝夕叹了声,挥起长鞭抽了马背一下,小声提醒道:“世子若想成就大业,澹青菡便当得起世子妃之位。”
凌玄素的目光一凛,“若要成就大业,澹青菡便更当不起这世子妃之位。”
“可你喜欢她。”朝夕一针见血,“若你能舍,今夜便不会忤逆裕王而带她离开将军府。”
“裴晟没那么简单。”
“那又如何?只要裕王府能与将军府结盟,牺牲区区一个澹青菡又如何?”
“是,我承认我有些喜欢她,我活了二十多年,头一回遇见这样一个不像女人的女人,刚烈、骄傲、泼辣、暴力,没有一点大家千金的风范,的确引起了我的兴趣。”凌玄素想起与澹青菡在一起的种种,会心一笑,“可那又如何?待这阵子兴趣失去了,便会觉得无趣。最重要的,还是权力,是裕王府在这朝廷的长盛不衰。”
“我明白,世子爷早有自己的打算,不然这些年又怎会刻意塑造纨绔子弟的模样给帝都人看。”
“朝夕,这几年在裕王府果真没有白待。”
朝夕轻轻一笑,脸颊上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还是王爷与世子调教的好。”
第13章 凌玄素的苦逼日子
赶了三日的路程,估摸着不出两日便可抵达豫州,豫州虽然地处西北荒地,却是个要塞,与北胡只隔了几座城池。如今豫州暴乱,若是遭到北胡入侵与挑拨,只恐危险。此次能派了律文灏前来镇压,想必暴乱必然严重。
一望无际的黄土之上,荒寂苍凉,忽闻一阵阵哭声传来,隐约夹杂着清脆的婴儿啼哭声。
“朝夕,前面怎么了?”凌玄素满心疑惑地问。
朝夕眯着眼朝声源处细看,禀报道:“似乎是一群难民。”
“去看看。”凌玄素吩咐了一声。
愈往前走,哭声便越多,越密集,放眼望去,约摸有百来个男女老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孩子在母亲的怀中大哭不止。稍微健壮些的男子正在刨着地里的野草,给孩子充饥。
凌玄素跳下马车,站在一名妇人面前,低声问:“你们从何处来?”
“我们从豫州逃出来的。”妇人有气无力地回答着。
“豫州?听闻皇上已派太尉大人去镇压暴乱了,为何你们还要逃?”澹青菡十分不解地问。
“不逃的话,我们都要死。”妇人说到这里,便呜呜地哭了出声。
一名被嗮的黝黑的男子愤愤不平道:“这太尉来了也只是封锁了城门,打算以暴制暴,可惨的是我们这些无辜的百姓,被那些暴民烧杀抢掠……那些暴民都是不怕死的,而官兵又个个怕死,几乎要镇压不住了。满城杀戮,我们这些无辜百姓只有逃,否则只会是暴民与官兵的刀下亡魂。”
“朝夕,快把马车上的粮食给他们分一分。”澹青菡闻言,只觉如今豫州的情况恶劣到了极致,蹙着眉头吩咐着,随后便瞅了眼凌玄素问道:“你身上带钱了吗?”
凌玄素一眼便看穿了她的意图,压低了声音道:“就带了几个金豆子,那可是我们的盘缠,不能……”
凌玄素的话还没说完,只见澹青菡便将手伸入他的衣衫内掏了掏,他立刻去抓那只猖狂的手,无奈她的动作实在太快,瞬间已将他的钱袋带出怀。
“澹青菡!那是我的钱!”凌玄素朝她扑了过去,欲从她手中夺回钱袋。
澹青菡见他扑来,一个侧身便躲过,笑着说:“你的就是我的。”于是打开钱袋,只见里边有着一袋金灿灿的金豆子,她从里边掏出一颗,冲凌玄素道:“看你可怜,给你留一颗吧。”说完便将金豆子朝他丢了过去。
凌玄素稳稳接住,却拿澹青菡没有办法,只得站在原地气得直摇头,“好,你就赶紧把钱财都散光,我看你这一路上吃什么,住什么,到时候可别哭着喊着说你错了!我可不会同情你的!”
“青菡,我错了!”在一个小镇的酒楼外,凌玄素拽着澹青菡的衣袖,一脸愁苦地讨好着澹青菡。
“嗯?世子爷错了?”澹青菡任他拽着衣袖,一脸不屑一顾。
“我不该那么小气,那些灾民比我们更需要钱财救命。”此时的凌玄素像是没了脾气一般,不断地对澹青菡赔着笑。
“好吧,看在你知错认错表现良好的份上,我勉为其难带你吃一顿。”说着,便迈步走近酒楼。
一旁的朝夕见此情景,抿着嘴偷笑,这一路上,虽然匆忙赶路,却时时刻刻能听见凌玄素与澹青菡的争吵声,每一次都是凌玄素气得哑口无言,十次争吵,十次败下阵来。
就像这一次,澹青菡将凌玄素身上的金豆子全部分给了那些难民,就连最后留给他的那颗金豆子都夺了回去,凌玄素功夫不如她,自然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金豆子离他远去。
与那些难民分开后,凌玄素气得一整日都没说话,也对澹青菡不理不睬。
澹青菡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在经过这幽水镇时,吩咐她停下马车,从怀中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在他们面前甩了甩,“朝夕,赶了一整日,我们去饱餐一顿吧。”
那时的凌玄素已傻眼,朝夕瞧着他那怔愣的模样,顿时很想放声大笑一场,这么多年了,她可是头一回见到堂堂世子爷如此憋屈的模样,看来这世上也唯有澹青菡有这个本事治住凌玄素了。
进入酒楼后,三人寻了个位置坐下,凌玄素恨恨地盯着澹青菡,一字一字,咬牙切齿:“卑鄙,奸诈,无耻!”
澹青菡反问:“我哪里卑鄙,哪里奸诈,哪里无耻?”
“你哪里都卑鄙,哪里都奸诈,哪里都无耻!”
“好啦,世子爷,既然我们还有钱傍身,就别再计较了。”朝夕适时开口制止他的怒吼。
“你倒是说说看,她明明有钱在身,为何要用我的金豆子散给难民?好人我来做,恶人你来做,真是卑鄙!”凌玄素用力拍了拍桌案,怒气未消,忽感身后有人轻拍了下他的肩膀。
“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见世子爷。”温淳的声音将凌玄素的怒气浇灭。
凌玄素回首,但见来人,收起了脸上的愤怒,露出一脸平和的笑:“我当是谁,原来是段大人。”说着,便邀他于对面坐下。
澹青菡的目光精锐地随着他入座的身影,眼中有着难以言喻的冰冷。
他也感受到澹青菡的目光,有些疑惑地侧首,对上了她凌厉的眸光,有些诧异。
“这位是当朝都尉,段韶。”凌玄素出声介绍了他的身份,同时也在提醒失神的澹青菡。
澹青菡收回眼中凌厉,嘴角轻扯一抹轻笑:“小女江州刺史之女,澹青菡。”
店小二上了菜,凌玄素与段韶二人相谈甚欢,很是熟稔。
澹青菡明白,当年太子殿下有恩于段韶,段韶一直是太子信任的门生,而裕王府与太子府走的近,凌玄素便与段韶有交情也不足为奇。可如今裕王府已开始疏远太子,这段韶应该对这裕王的两面三刀感到憎恶,为何却与这凌玄素相谈甚欢?
“你不是饿了吗?怎么不吃?”凌玄素这才注意到始终未动筷的澹青菡。
澹青菡这才拿起筷子,可望着满桌菜肴,却发觉一点儿也不饿,再次将筷子放下,朝段韶望去,“敢问都尉大人此次来豫州所为何事?”
“豫州乱,我前来看看。”段韶答的云淡风轻。
“据我所知,太尉大人也在豫州,段大人这一次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澹青菡别有所指的笑了笑。
段韶被看穿心事,也未掩藏,只是举杯吮了口茶,“我承认,我是来见太尉大人的。不过,世子爷应该与我的意图一样吧?既然都是一个目的,那又何必五十步笑百步,你我正好可结伴上路。”
凌玄素早就猜到段韶此次是来找律文灏的,只是未想到,澹青菡问的这么直接,而段韶也回答的这么干脆。
澹青菡再次想起当年的初次见段韶,他一个穷酸书生,在寺庙内侃侃论政的风采,如此高风亮节,得幸于太子赏识,才有了如今的地位。想当年,她与段韶的婚事,是由太子亲自前来说项,可见太子对段韶的赏识与信任。
可如今,太子才被圈禁,这段韶便倒戈于楚亲王,想来是可笑。
父亲与她都看走了眼,这段韶也不过如此。
“狡兔死,走狗烹,大势已去,段大人寻求自保,也是人之常情。”澹青菡不屑地笑了笑,睇了眼脸色不太好看的凌玄素,“但裕王府可与段大人不同,你是太子的心腹,是近臣,而裕王不过是太子的一个外臣。段大人可不要将我们与您混为一谈,去豫州,还是各走各的好。”
凌玄素的脸色这才稍微好了些,笑道:“青菡说的不错,本世子与段大人本就不是一路人,还是各走各的好。”
段韶没有说话,只是开始重新审视面前的澹青菡,自打初次见面起,她便对他有着莫名的冷凛,话语间无不暗藏讥讽与轻视。他倒是记不起,何时与澹家有过交集,竟得罪了这样一个咄咄逼人女子。
澹青菡从怀中掏出那张一百两的银票放至桌上,“段大人,这顿便由世子爷请了,您慢用。”说着便起身,与凌玄素潇洒的朝酒楼外走去。
朝夕有些恋恋不舍地望了眼那张银票,却还是咬了咬牙,紧随其后。
凌玄素则一边朝外面走一边低声问:“你好大方,那一百两可是我们最后的盘缠了。”
澹青菡冷睇他一眼:“那你干嘛不让店小二找零,反倒是大摇大摆的同我走了?”
凌玄素哼哼:“你都走了,我难道不跟着?我可是堂堂世子,在段韶面前可得有点骨气。”
出了酒楼,朝夕终于忍不住开口,有些为难地问:“我想问,今晚我们住哪?”
澹青菡与凌玄素停住步伐,回首看着朝夕,异口同声道:“你为什么不叫小二找零?”
朝夕被二人这一架势吓得一愣一愣的,委屈道:“我,我……你们也没吩咐我找零啊。”
第14章 故人已逝
没了钱的三人站在黑漆漆的夜空之下,风中凌乱。
“叫你摆阔!”凌玄素有些愤愤不甘心地冲着澹青菡发脾气。
“叫你骄傲!”澹青菡也不甘示弱,回顶了他一句。
二人相互指责了一句,随即陷入一片沉寂,朝夕看着寂静的深夜,荒无人烟,喃喃道:“世子,小姐,我们……”
二人侧首盯着朝夕,齐声斥道:“叫你不找零!”
朝夕抚了抚额头,叹息道:“好,都是奴婢的错,可是现在最重要的是这几日我们该怎么到豫州,没钱了,我们一点钱也没了。”
“天无绝人之路。”澹青菡垂首思附片刻,笑道:“我们可以去当铺。”
“当铺?当什么?”朝夕疑惑地问。
澹青菡一边笑,一边朝凌玄素望了过去,他顿时觉得她不怀好意,脸上一阵抽搐:“你该不会想当我吧?”
澹青菡当然不会当凌玄素,她还没那个胆子,只是凌玄素出来的匆忙,身上也没带贵重物品,倒是有一身绫罗绸缎,当场便被澹青菡拿去当了十两银子,开了三间上房。
次日,澹青菡的衣服当了,买了些路上吃的干粮与马粮。
再次日,朝夕的衣服和剑当了,又住了一晚。
最后,他们就这么凄凄惨惨的到达了豫州,三人因当了衣裳,如今穿着破旧的粗衣麻布游走在豫州大街上。他们所见之处皆是一片安宁,看来这几日来,暴乱是镇住了,可这青天白日的,四周却见不到几个人,看来时局还是不太明朗。
“我们已经没银子了,今夜若是太尉大人不肯收留我们,我们就要露宿街头了。”朝夕一脸憔悴,连日赶路,已是满面风尘。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条街很奇怪?”澹青菡敏锐地审视着豫州城的主道,街道上虽然人烟稀少,可叫卖的小贩却未减少,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怪异。
“朝夕,给我十文钱。”澹青菡从朝夕手中接过钱,便径自走向街道一侧的一名小贩,摊子上摆放着胭脂水粉,她满脸欢喜的左挑右选,最后挑中一盒胭脂。
“这个怎么卖?”
小贩看了一眼,便道:“一钱。”
“可是我只有十文钱,老板能不能便宜些卖给我?这是我打算送给娘亲的礼物,最近接连暴乱,我们的钱财都没了……只剩下这些。”澹青菡说的可怜兮兮。
小贩将一身粗衣麻布的澹青菡扫了一遍,脸上有些不耐,挥了挥手道:“行行行,拿去吧,别挡着我做生意。”
“谢谢老板!”澹青菡将十文钱递给小贩,便欢喜的拿着胭脂离开了小摊。
凌玄素看澹青菡拿了钱就捧了盒胭脂回来,一脸嫌恶道:“你跑豫州来就为了买盒胭脂?”
“我这不是为了今夜的住宿有个着落吗。”澹青菡手中把玩着那盒胭脂,精锐的目光有几分凌厉,“走吧,找太尉大人收留去。”
三人到了豫州浣月行馆,凌玄素亮出令牌后,侍卫才请了他们三人进去,三人进去时,正巧遇见正堂的律文灏正在与几位官员商议豫州暴乱之事,他们不好打搅,只得站在堂外等候。
“律大人,这数日来已抓了近五百名暴乱分子进监狱,若是再继续,只怕是关不下了。”豫州刺史江子华哀叹连连,一边捋着胡须,一边摇头,眼中满是无奈。
“这次的暴乱十分奇怪,已先后爆发了四次,每次镇压后没隔几次又爆发,像是有预谋。”说话之人是段韶,他表情凝重,对豫州的事也略微了解一些,看来此次并非普通的暴乱,有些棘手。
“江大人,你是豫州刺史,难道你查不出此次暴乱的原因?”律文灏一袭玄色便装,目光精锐,神色淡然。
江子华的目光闪了闪,微微一顿后才道:“那些暴民都是无理智的,我猜都是受人唆使,烧杀抢掠,为的不过是一己之私。”
澹青菡在外听着江子华的片面之词,冷笑连连,凌玄素用手肘碰了碰她,问道:“你笑什么?”
澹青菡捏了捏手中的胭脂盒,稍一犹豫,便大步朝正堂内走去,“暴民是不是为一己之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豫州城内遍布北胡人。”
在场众人皆因这突然闯入的女子而感到惊诧,纷纷将目光投递至她身上,虽是一身粗衣便服,却难掩其身上光华与出众的气质。
“你怎知豫州城内遍布北胡人?”段韶眉头微蹙,再见澹青菡,她依旧是如此,自信且锋芒毕露。
“方才在豫州大街之上,人烟稀少,可小贩却未减少,城内随时可发生暴乱,难道他们不怕吗?于是我用十文钱买了盒胭脂,”说着,便将手中的胭脂置于掌心内,呈现在众人面前,“这盒胭脂卖一钱,可是我只说了几句可怜话,他便十文钱卖给了我,试问一个做生意之人怎会做这样的亏本买卖?所以他们根本就不是小贩。”
段韶笑了笑,继续开口质问道:“那也不能判定这些人是北胡人。”
澹青菡开始回忆买胭脂时的情况,“买胭脂的时候,我仔细观察了他们的谈吐与口音,并非本国人。他们健壮,彪悍,粗犷,尤其是他伸手接钱时,他的手臂上隐约闪现有虎头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