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傅致一之前说过的,进入收藏这一行,不会的,他可以教她。
现在,他不过是帮她小小地开了个路子而已。
“致一。”忽而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与暮回头,就见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的叶凡正向这边走来,他手上拈着一杯红酒,不时冲迎面而来的女人露出迷人的微笑。
那杯装有红色液体的高脚杯是被他拈着的,与暮没有看错,很符合他平日里的一贯漫不经心的作风。
“你终于来了,我耳朵都快被那些老古董问出茧
了。”一走过来,叶凡便抱怨,脸上却是懒散的笑容,“真该听小倩的话不要这么早一个人过来的。”
小倩是与暮上次见到的那个要她陪傅致一去健身的女助理。
从叶凡朝这边走来初始,与暮便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劲,此时一看,才知道在这些都携带女伴入场的大老板里,只有他是独身一人过来的。
很早时,她跟李瑶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李瑶是偶像剧迷,有次指着电视上一个独身来参加宴会的男人说:“与暮,我告诉你,如果有一个男人,每次参加宴会都独身不带女伴的话,这说明在他心底一定隐藏了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
后来,她每次都没陪谭勋去参加宴会的时候,总会在家里想,别人会不会也认为在他心底有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
那叶凡呢?也是如此吗?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个男人的话题已经转移到她身上来了。
“小傅爷对这个新助理很满意吗?上班第二天就带人家来酒会了。”
“满意?”傅致一挑眉,像听见什么笑话似的,道,“今天朝大小姐还把我最宝贵的相框打碎了,如果这也能算是满意的话。”
原来他还挂记着这件事!与暮撇撇嘴巴,小声替自己辩解了句:“我又不是故意的,还有……我不是跟你道过歉了吗?”
“你看看她……”傅致一笑了,“做错了事,还不让人说。”
“与暮,你可知那相框里的人可是致一最重……”
叶凡话没说完,便听见傅致一冷冷一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叶凡一愣,随即笑出声:“好好,不说不说。既然你对我和与暮这么多抱怨,不然你把与暮借给我带带好了,这会场想跟你说几句话的人太多了,我怕你抽不出空来帮她介绍。”
连他都知道,傅致一带与暮来的目的,让她学会在职场上最基本的人际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多话。”傅致一直截了当地说,“她待在我身边会更容易让别人看熟眼。”
“你这不是变相说我的知名度没你高吗?”叶凡举了举酒杯,“好了,跟你开玩笑的,那你们慢慢应付,我看看有没有在会场上迷了路的小羔羊。”说完转身离开。
“迷了路的小羔羊?”与暮疑惑。
却见傅致一嘴角一勾:“这样的酒会,艳遇会很多。”
与暮刚想说话,迎面就又来了几个老总,看样子早已经盯到这边了,叶凡一离开,他们便趁着空当走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应酬,与暮已经渐渐习惯,也能熟络地跟对方说上几句话,都是虚伪的赞扬之类的。
以前的她因为很讨厌这种商场上的虚假,所以才不愿参加这样的酒会。现在体验多了,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大家马屁拍来拍去,谁都不会当真,也没人怪你太假。
在谈话的间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
边赞扬:“表现不错。”
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
样地离开。
Part3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可最后,世界没有抛弃她,先抛弃她的人是他。
她回过神,发现路过这边的人见两个人怪异的举止都忍不住回头看,她笑笑:“谭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还能怎样?”这话,是问他的,也是问给自己的。
“也是
。”他笑,“不过半个月,你就投入了别的男人的怀里。看样子,你对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说的那么深。”
每次只要他生起气来的时候,说话总这么难听。
就像最初两人在一起,他给予她的爱总是轻描淡写,爱里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时候她是微博控,喜欢在微博里记下自己的感受。她知道他从来不会主动关心自己在做什么,自然也不会来看她写的东西。
可意外的一次,他看完了,朝她发了好大的脾气。他保持一贯优雅的姿态,嘴里的话却是伤人至极,他说:“你看看你自己,表现出一副怨妇的样子,朝与暮,你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吗?”
对于反反复复伤害她的话,她早已习惯,火气上来很快,但被她平静地打压下去。她说:“是啊,原来离开了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并不是那么深刻。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你的出轨,让我看清自己对你的感情?”
“我出轨?”他依旧是冷笑的态度,“你能这么快就跟另一个男人好上,谁知道在这之前,你跟他没有过什么——”
“啪!”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与暮扇了一巴掌。
与暮的手几乎都在颤抖,她指着他的鼻子,狠狠地道:“谭勋,我真后悔我怎么会爱上你这种男人。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对感情不忠?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玩感情游戏,也不是每个人都经不起诱惑。你有什么
资格这么说我?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
失败的爱情是不是都是这样?两个曾经相爱的人用任何可以伤害对方的话去辱骂对方,这样他就快乐了吗?难道曾经的心真的就不会再为了对方而疼了吗?
这一刻,她好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她宁愿那个时候她没有主动去追求,至少……至少他还是那个她仰慕的少年,也许她会胆小地暗恋他好久好久,可至少他在她心里宛如神一样高贵,这样不好吗?
不想再这样争吵下去了,她想离开,可是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却被他拦腰抱住。
他的双臂有力地从后面紧紧地抱住她,仿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似的,他轻叹一声:“与暮,对不起,是我不好,不该说刚才那些话伤害你。原谅我好吗?”
“不要再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无聊话。”她挣脱他的怀抱,“我还有事,要先走了。”
他却不放开,更用力地抱紧她,那样的用力,几乎勒痛了她的腰:“我们有过那么多美好的日子,你都忘记了吗?你怎么能轻易放弃?这么久以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为什么不能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眼泪流到嘴巴里,真的是苦涩的,她能够感受到他言语里隐藏的隐忍和疼痛,但是——
“勋,我很怕痛。”
我很怕再次发现真相,再被你逼得痛彻心扉。
如果你们真的没什么,为什么会
一而再再而三地一起出现在我面前?
“与暮,相信我。”谭勋将她的身子扳过来,正对着他。
那样的语气和当年他说的那句“与暮,相信我,我会努力创业,给你一个好生活,总有一天你会以我为豪”时一模一样。
是啊,他做到了,她的确以他为豪,靠着自己将一个公司创了起来。
感情呢?在感情里他就像是任性的孩子,爱情是他手上的玩具,他想起来就拿在手上玩,不想的时候就把它丢在一边,可是却不准别人把它丢弃了。
看着他的神情,一瞬间,她竟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然而,错觉只是错觉,永远不可能成真,就像他口口声声说自己跟沈书枝没什么,偏偏总要让她看见他跟沈书枝之间有什么。
想起刚刚在酒会上两人亲昵的姿态,理智不断催促她离开,她推开他,渐渐清醒了过来。
与暮深吸一口气,朝他露出一抹笑:“你告诉我,在以前我没有陪你来参加的每场酒会,那个陪在你身边的女人是不是她?”
他一怔,没吭声。
沉默代表默认吗?
与暮的心彻底死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她发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震惊,也不会忘记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需要靠安眠药才能睡着的生活。
“这就够了。”
她说完,转身要走,竟看见站在不远处拿着手机一脸恼火的沈书枝。
沈书枝冲过来,伸手就要朝与暮脸上打去:“你这
个贱人!”
沈书枝的手在半空被与暮抓住,与暮反手给了她一巴掌,那股力道好像是把自己在分手时受的委屈都打了出去似的,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爽。
“沈小姐,这一巴掌是教会你什么叫作适可而止。我从来没见过有像你这样不要脸的女人,在抢了别人的男朋友后还反过来喊别人贱人。真正配得上‘贱人’这个词的人,这世界上不多,我眼前的你便是其中之一。”
沈书枝被打蒙了,怔怔地说了句:“你居然敢打我?”
接着沈书枝冲上来便要还击,与暮哪里是那么好惹的,她一向讨厌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个女人争打不休,尤其还是为了一个她不想为的男人。
与暮抓着沈书枝伸过来的手一扭,沈书枝疼得尖叫,与暮冷笑:“不好意思,你的男友大概没告诉你,姐姐在学校里学过点防身技术,本来是防色狼的,没想到倒是被你先用上了。”
“就你长成那样子,有哪个色狼会瞎了眼看上你?”
与暮轻笑:“不好意思,你现在的男友就正巧看上了我,刚才还在劝我说不要离开他……姑娘,你要搞清楚状况,不是姐姐离开他,你还不知道要用多少年才能上位!我成全了你,还不懂感恩,老在我面前撒泼,要点脸行吗?”
不想再跟这个女人有什么肢体接触,与暮也相信经过刚才那一闹,至少在手脚方面她会收敛一点,便放开了她,没想
到她一爪子向自己挥了过来,幸好与暮反应快,否则脸上非被她的爪子抓出伤痕。
这女人是智障吗?下一秒不会要像疯狗一样出来咬人吧?
与暮咬牙提醒:“沈小姐,请你现在最好照照镜子看下自己的样子,长得不好看的人还能去整形医院里整整,你现在这样,估计整形医院都拿你没辙。一个人长得不好看没关系,若是碰见一个没修养的,就很恐怖了。”
话音未落,她便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与暮……”
Part4
与暮望去,便见一个挺拔的身影正往这边走来。
他不急不缓地朝这边走来,给人一种淡定从容的感觉。
傅致一本就生得极好,加上气质太强,让人一瞬间难以移开眼。
与暮发现,每次只要傅致一一出现,沈书枝的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与暮本就不愿再待着,见他走过来,想跟他一起离开,却见他忽而伸手,将她额前的发丝撩到耳后,温柔地说:“总是喜欢到处乱跑,我刚才找你很久了。”语气里颇有担心的意味,认真的神色让与暮失神。
他垂眸,轻轻将她的手执起,在上面印上一个轻吻,道:“与暮,刚才是我不对,不应该忽略了你的存在,我们现在回家好吗?”
与暮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像是要酥化了,呆呆地点了点头,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往走廊尽头走去。
沈书枝突然大声喊道:“小傅爷,你别被这个
女人骗了!这女人心里一直喜欢的是我男友,你知不知道啊?”
与暮此刻连生气都不屑了,只是惊奇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沈书枝这么极品的女人出现。
见傅致一停下脚步,沈书枝更多了几分得意:“你看他们已经分手了,她还一直缠着我的男友,我只不过是说了几句,就被她打,你看我的手上……还有抓痕。小傅爷,你可别被她给骗了,也许她看中的不过是你的钱而已。”
与暮:“……”
“哦。“傅致一淡淡地说,“只要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即使只是看上我的钱,也没关系。如果她想要,整个四海阁拱手相送,也没问题。”
沈书枝:“……”
直到出了走廊,与暮才从他的话里完全反应过来,她忍不住几次打量身边的傅致一:“我发现要是有天小傅爷不想当收藏家了,可以考虑去当演员,刚才你的演技实在是太好了。”
傅致一睨她一眼,好心提醒:“我好像是在帮你。”
“嗯,我知道,谢谢你啊。”与暮望了望已经走得零零散散的酒会现场,问,“酒会已经结束了吗?”
“嗯。”
与暮在心底惊讶,刚才竟跟谭勋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我以前没参加过这样的酒会,所以没能掌握好时间。”
“没关系。”不用演戏的傅致一,总是一副冷冷淡淡,让人很难接近的样子,“我们也该回去了。”
从出会场
到停车场,他们一路走得并不算是很顺利,早有很多在角落处仔细观察了傅致一举一动的各个集团老总,站在外面等候,一见他出来,便一一上前告别。
没有什么很实质性的谈话,都是马屁拍来拍去。
好不容易上了车,与暮感觉如同逃难。
傅致一倒是一如既往的镇定,看得出他对这样的状况早就习以为常。
就在车子将要驶离停车场的时候,车内响起了“砰砰”声,傅致一将车窗摇开,一张倾城绝色的脸映入眼帘,她朝傅致一妩媚一笑,因为穿着低胸礼服又弯着腰,那两团硕大而挤成的沟诱人无比,只见她递了张名片过来,道:“小傅爷,这是我的名片,有空要联系我哦。”
名片上香水味十分重,远远地,与暮都能闻到有些刺鼻的香。
本来以为以傅致一的傲气是不会接的,谁知他顺手捻了过来。
直到车子行驶在公路上,在上高速时,他忽然停下车,将名片丢进路边的垃圾桶中。
“唉……”与暮轻叹一声,“人家不是还等着你的电话吗?你怎么把名片给丢了?”
“香味太浓,污染空气。”
“那你刚才干吗还要接受人家的名片?”
“这是种礼貌。”
“……”
许是她脸上的不屑表现得太明显,傅致一挑眉:“不相信?”
“不是不相信,是压根就不信。”她问,“那刚刚亲吻人家手背呢?也是出自礼貌?”
他回答她的,是一句在
男人圈里很经典的话:“任何一个聪明的男人都不会拒绝主动送上门的女人,尤其是美女。”
她想,谭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他可以为了创业忽略旁边所有的人,即使是对再有感情的她,他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可沈书枝呢?其实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拒绝吧。
那种若即若离的态度只会愈加让人离不开,最后东窗事发,也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在别人的身上。
这般想着,她的心情一下子又低落了下来。
很久,她都没说话,傅致一也没有说话,车厢里一股沉默在蔓延。
等到与暮看向窗外的时候,才发现车停在了海边。
“下去走走吧。”傅致一说完,开了门,走下车。
他对这里很熟悉,很快走到一块巨大的岩石边,坐在上面,脱去了累赘的外套,穿一件白衬衣,拿出一根烟点燃,海风轻撩过他的发,露出狂浪不羁的俊颜,一派公子哥儿的模样。
公子哥就是公子哥儿,从不顾及别人的想法。换成其他男人,此时应该征询女方的意见,问介不介意他抽烟。
与暮一直都觉得这个男人太过高傲,还带着别人讨厌不起来的小自私。
两人坐在海边吹风,谁也没说话。
忽而,与暮眼角余光一瞥,就在傅致一的车子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两辆车,车边站了五六个人的样子,隔得太远,只能看见一片黑色的人影。
她心一悸,忽然拉着傅致一
的手将他从岩石上给扯了下来:“跟我走。”
傅致一没想到她会忽然来这招,心里有些讶异,但脚步却是随着她而奔跑了起来。
耳边是疾驰的海风,凉凉地袭击着脸颊,手上却是暖暖的温。
还有什么比此刻更浪漫的吗?
与暮第一次拉着男人的手这样跑,有种想要私奔到天涯海角的错觉,她亦感觉到那只被她牵着的手,在不经意中越拉越紧。
她拉着他一直跑到一个比较阴暗的角落,才虚脱般靠在墙上喘息。
好久都没有跑得这么欢畅淋漓了,有些泄压,也有些累得忘了悲伤。
待到她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身边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她好奇地抬头望去,只见傅致一一双墨色的眼正注视着她,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
“笑你,明明不擅长跑步,还要拉着人跑。”
“我是在帮你好不好!”
“帮我?”傅致一挑眉。
与暮探出小脑袋往外面看了看,确定没人跟来才把刚才看见的景象对傅致一说了一遍。
像他这样的人物,应该是别人整天都蠢蠢欲动想要绑架的人吧。
不料,傅致一听了这话之后,笑得更厉害了:“朝与暮,你是傻瓜吗?那些都是我的私人保镖。”
“……”
与暮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做了一件极傻的事情,不由得懊恼加脸红。怎么能这样啊,总是在他面前做一些丢脸的事情。
朝与暮,你真是够了!
傅致一也是第一次
遇见这么有趣的事,心情不由得大好。
再看向那个傻傻的小女人,脸红如火。
女人往往不知道自己最美的一面,就是她无意中展露出自己心情最诚实的表情时。在男人眼底,越是单纯的女人就越有吸引力。
“我想吻你。”他忽然道。
与暮没反应过来,他一个翻身,将她压住,低下头,薄唇贴上了她的。
与暮大抵觉得自己是疯了,她正在和自己的上司发生关系。
可一想到谭勋,她又不禁气恼,凭什么男人就可以在外面乱搞,女人就要待在家里像个傻瓜似的独守贞洁?
连李瑶都不相信,她跟谭勋同居了三年,两个人居然连那种事情都没有做过。
她是个保守的女人,一直觉得将女人一生最宝贵的东西,交托给结婚的那一夜是最幸福的事情。
那么,她现在又在做什么呢?
思绪因为他越来越疯狂的吻而开始混乱,耳边只有彼此的喘息声,还有她的裙摆被撕扯的声音。
那可是刚花了上万块钱的裙子,即便有钱也不是这样浪费的啊!
“你别……”她刚呜咽出来的声音被他的吻给再次袭击。
与暮最后的理智都快要被销毁了,脑海里不停地传来一个声音:“算了吧算了吧,贞洁算什么呢?你为谭勋保留了那么多年,人家不是照样不屑吗?不就是一层膜,能有多宝贵呢?”
这般想着,她仅有的理智已经完全被磨灭了。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在这样的环境下,与暮的耳朵极其敏感,好不容易挣脱了傅致一的吻,喘息地说了声:“有人……”
Part5
此刻的傅致一哪还有闲情管有没有人,直到一声“小傅爷”传来,他才动作极其迅速地转身,将与暮藏于宽大的胸膛内。
那闯来的保镖本是确保他安全的,谁知道会看到这么火热的场面,忙转过身去,一向冷峻的脸上有抽搐的神情。
靠在傅致一怀里的与暮忍不住在他身上恶意地咬了一口,傅致一低头,便见她很用力地瞪着他,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都怪你”三个大字。
回去时,与暮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是傅致一将她抱回车上的。
她的脑袋晕晕乎乎的,直到回了家,开了灯,见到趴在地上饿得两眼昏花的迪欧,才回到了现实。
喂迪欧吃东西的时候,她才发现傅致一那件很值钱的西装,一直都披在她身上,若不是有这个实物,她会以为刚才那一切不过是场梦。
她没喝酒,没中迷药,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迷失了自己?
幸好老天在最后的关头让她不得不打住,否则,她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后悔。若是真的跟傅致一发生了些什么,在办公的时候她又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他?
在她没有搞清楚之前,傅致一明显已经做出了举动。
那天过后,一连三天,与暮都没有见到傅致一的踪影。她是他的私人助理
,他的行程她自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他从早到晚的安排都不是经她之手,他身边带着的私人助理是小倩。
之前她还能在每天清晨替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见到他,之后就是从早到晚她与他碰不到面。
原来,他先决定躲着她。
宁市深秋的天暗得很早。
傅致一随手拨了个电话过去,只嘟了一声那边便接了起来。
总是这样,他随时打电话,只响一声,那边就会被接起。
“舒菲,我待会儿去你那里。”
“好。”没问原因,名为舒菲的女人好像早已习以为常了,道,“早点过来,我做饭给你吃。”
“嗯。”
挂了电话,傅致一慢慢开着车在公路上。
舒菲是个很听话的姑娘,从来不向他要求什么,也从不无理取闹。
他想她的时候她会出现,他不需要她的时候她永远都不会主动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傅致一对她的印象挺好,偶尔会想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