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尔现在对丁未的态度,倒真的是基于礼貌的客气。当然她的双手都占着,所有的客气也只能在言语上体现。
丁未没接她的话,只是扬头用下巴向前轻点,示意她快走,别啰嗦。
卷尔撇撇嘴,这个男生真幼稚,竟然还装酷。随便他好了,人家愿意学雷锋,有什么道理非不给他机会呢!
冤家路窄(3)
去水房打水,要经过男生的一栋宿舍楼,这栋楼的男生习惯于在供应开水的时间里,挤在窗口居高临下地看经过的女生,点评她们的身高、相貌以至走路姿势,竞猜女生的籍贯以及她们所属的院系,互相打探女生的姓名。C大的女生本来就少,漂亮女生更是凤毛麟角。所以一旦有漂亮女生经过,胡闹一点儿的男生就起哄,反正一群人瞎喊、吹口哨之类的,女生一般也当做是恭维,一笑了之。
陆卷尔从来没被起哄过,军训的女生穿着军装、戴着帽子,从上面看来,也就是一个个绿豆豆,分不出个数,更别提分辨漂亮与否了。卷尔开学初就曾看到过整面墙的男生都伏在那里,齐声喊一个女生名字的盛况。那个女生一个人拎着水壶,目不斜视,当没听见。卷尔真佩服她的定力,这么大的阵势她觉得自己手里的壶都被震得发颤呢。当然也有比较随和大方的女生,走过去的时候,挥一挥手。再大胆开朗些的,就回一声口哨,或者跟着一起穷喊。男生们得到鼓励,就会更齐心协力搞更多的花样,比如一起有节奏地鼓掌,场面喧闹非凡。
卷尔初时不大适应,“这些男生好无聊啊!”
罗思绎倒是很理解的样子,“学习压力大,女生又少,在这里跟苦行僧似的,多多理解吧。”
卷尔很自然地想到了高莫,他就住在这栋楼里。开学以后她来这里找过他几次。不知道他压力大的时候,有没有在这里喊过别的女生的名字。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再听到那栋楼的任何声音,不但没心情理解,反而更心烦了。她经过这里都要低头疾行,避免自己心里的疑问疯长。
今天午后,似乎比较安静。有的窗口坐着拿书的人,阳光灿烂得耀眼,不知道是在晒人还是在晒书。卷尔已经放弃了午休,所以慢慢地踱着步向回走,在经过大树覆盖的阴凉下时,数着地上透过来的圆圆的光亮。小时候,她不敢看天上的太阳,总觉得很刺眼,可是还是忍不住想看。妈妈就带她到楼下的大树下,让她看这些小亮点,哄她说这些都是太阳的宝宝。她那时学数数儿,好像就是为了数清太阳究竟有多少个宝宝,怎么可以一下子那么多个一起出来玩。当然她从来也没数清过。
丁未在她身后也耐着性子跟她挪动,以他的步宽走成这样,其实还是挺愁人的。这自然很快引来众人侧目,打破了楼前的静谧。
楼上突然传来敲打铁盆之类的声响,“丁未,打了水就快回来,等你的水泡馒头呢!”听声音丁未就知道,是同宿舍的侯维源。他这个人看似搞怪,其实最是个认死理的主儿,非C大不读。他所在的省份高考竞争可以用惨烈来形容,他虽然成绩不错,可愣是考了三年才上了C大。在宿舍自我介绍的时候,他要大家叫他侯三,说是以此纪念他的不懈拼搏。不过大家都尊他一声“三哥”。他年龄大,人又义气,很得人心。
他抬头果然看到三哥坐在窗台上,正一边冲屋里招手,拉更多的人过来,一边把勺子放在茶缸里乱晃,制造声响。他看着丁未,还一脸的坏笑。他那杯子可有来历,上面有红星,据说是他爷爷长征时用过的,现在是他们家的传家宝,因为他考上C大光耀了门楣才正式传给了他。不过看他这么使用,也没多珍惜。
卷尔是头一次见到男生被点名,觉得很新鲜也很有趣。看来丁未同学也是一被成名,招来这么多的围观。她想想自己,幸好长得小点儿,不像他鹤立鸡群,想不记住都难。基于些许同情,她对丁未说:“你先回去吧,不是等你的水下饭呢吗?”她的语气里少了些距离,压根儿没意识到丁未所受的瞩目,根本原因在于她。
冤家路窄(4)
丁未摇摇头,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都要烧起来了。他皮糙肉厚的,什么大阵仗没见过,被取笑也就当是被人挠痒痒一样,不着痕迹。可这个陆卷尔上午他是领教过的,碰了一下就那么大反应,要是她觉察出他们在笑他俩,还不彻底拒绝往来了!这个女孩看着像个娃娃,却似乎很不好说话呢。
他急于离开,走上前两步伸手拎她手里的壶,催促卷尔道:“快点儿,都给我。”他本来想控制音量的,但身后的噪声太大,于是他不自觉地就提高了音量。而此时周围诡异地安静下来,似乎所有人都摒住呼吸等着看戏,因此他的声音显得异常大。随后那面墙上爆发出一阵哄笑,在三哥勺子加缸子的指挥下,他们异口同声地大喊:“快点儿,都给我!”喊过了之后,又爆发出更响亮的笑声。
丁未见卷尔迟迟不动,便夺过水壶就走。他送佛送到西,总不能真的停在这里。这些臭小子,上午的账还没跟他们算呢,真当热闹是那么好看的啊!想看多大的热闹,就会付出多惨痛的代价。
卷尔回味着刚才那些男生重复的那句话,觉得怎么有点儿恶意调笑的意味。看丁未不自在的样子,虽然不大知道有什么值得笑的,可也知道他们不怀好意。陆卷尔两手空空站在那里,脑子飞快地转,丁未忍辱负重地走了,她可没那么好欺负。
她指着上面挑头的那个人,“请问,您怎么称呼?”
她此言一出,那些男生顿时噤声。他们也就是凑凑热闹,得罪这里熊猫一样珍稀的女生,是极其不明智的。要知道熊猫是群居在一起的,负面效应会呈几何数级般被放大。
被点名的侯维源此时也有点儿慌神,他为人其实非常腼腆,没有多少和女孩子打交道的经验。但陆卷尔的手定定地指着他,总不能现在缩回屋内,只有硬着头皮上,“我叫侯维源。”
“侯委员?”卷尔被他的名字雷得愣了一下,怎么给孩子起这样的名字呢?望子成龙也不是这个做法。
“你们屋的水,丁未已经打好放在水房门口了,等不及就自己拎上来。”卷尔见这个“侯委员”连连点头,很虚心受教的模样,也就省略了后面讽刺挖苦的数句。她刚到C大,还是要保持形象。何况高莫还住在这里呢,替这个丁未出头,也要适可而止。
再看看丁未,拎着六壶水还走得飞快,就快失了踪影了。卷尔摇摇头,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就只能卖力气,挨了欺负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奇异的是卷尔倒是没觉得他窝囊,反而觉得他太老实才会挨欺负,甚至有点儿激起了她同仇敌忾的义气。
卷尔快步走回自己宿舍楼下,丁未已经坐在花坛那儿似乎等了有一会儿了。
“辛苦你了。”卷尔将丁未定性为老实孩子,自然态度好了很多,“放这儿就行了,我自己慢慢拎上去。”
“不着急,我等你。别自己拎,上去叫个人下来。”他一个男生,多干点儿没关系,何况水房距他们近,就是楼上楼下的事儿。可这些女生让陆卷尔这么瘦小的一个人跑那么远打六壶水,这事儿办得就不大厚道了。
“没事,你都帮我送到这儿了,我自己能行。她们这会儿都累得昏倒了,哪像你们宿舍的,那么有精神,却只想着使唤你。”
“你倒是好说话。”
卷尔笑了一下,“你不也一样,咱们谁也别说谁。”
“是啊,这不是个讲奉献的年代嘛!”丁未见卷尔态度没有异样,也放松下来。
卷尔伸了下舌头,她才没那么高的觉悟,她的人生信条最高尚的一条也就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纯奉献的境界太高,不是她能企及的。她拎起水壶向楼上跑去,速度快一点儿的话,好像还能躺个半小时。
她的信仰(1)
卷尔轻手轻脚地打开宿舍门,孙木南迎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水壶。
“这两壶水大家先喝着,剩下的四壶等下午军训结束,再一起带回来好了。”让卷尔自己去打水,她总觉得不妥,所以卷尔一出门,她就想追出去。
罗思绎却说:“她也只能拎两壶回来,剩下的我们下午自己去拎好了。谁能真舍得使唤她啊!”孙木南想想也有道理,就一直坐在下面等卷尔回来。
“剩下的四壶水在楼下呢,我下去拎,很快上来。”
“你自己怎么拎回来的?!”孙木南以为卷尔已经往返于水房与宿舍几次,把水都打回来了,心里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忙跟她下楼。
“是别人帮我拎回来的。上午那个和我一起被训话的,有印象没?他不也没参加急行军吗?所以也被指派过去打水,他先送我回来了。”她们两个边下楼边聊着。卷尔很喜欢孙木南,单是她不午睡等她的这份心意,就让卷尔很感动,所以有什么说什么,并不避讳她。
“是丁未吗?”
“你认识他?”
“嗯,我知道他。”
丁未高中的时候是四中校篮球队的,人长得帅,球打得也好。当时他们和孙木南所在的附中进入了高中联赛的决赛,一共要比三场。三场下来,许多附中的女生都临阵倒戈,给四中加油,冲的就是丁未在球场上的魅力。孙木南自己虽然没敢公然坐在附中的方阵里给丁未加油,可最后四中获胜的时候,她也过去跟着混了个签名。在实力决胜的年代,不能太狭隘不是?
她们到了楼下,卷尔跑到丁未旁边,“给你介绍,我们屋的孙木南。”
丁未点了一下头,打了个招呼,“你好。”然后对卷尔说,“水都在这儿了,我先走了。”
卷尔忙说:“谢谢你啊!” 看丁未往回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追过去,“那个侯委员应该把水拎回宿舍了,你直接上楼就行。”
丁未停下,“什么侯委员?”
卷尔睁大眼睛,“就是那个带头起哄的男生啊,他不叫侯委员吗?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啊!”
丁未闻言哈哈大笑起来,“侯委员,还委员长呢!你的耳朵啊,他叫侯维源,维护资源。我们都叫他三哥。”
卷尔摇摇手,“还是侯委员比较好记。反正就是他,你知道就行了。他要是答应了却没干活,你记得告诉我,我找他理论。”
丁未挥挥手,“好,要真有冤情,一定找你伸张正义。快回去吧,下午见。”他现在急着赶回去,要针对侯维源同志的问题,展开深刻的批评。同时他要让侯维源同志展开更深刻的自我批评。
卷尔和孙木南往回走的时候,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明明围绕这个丁未有很多话题可以展开,但谁都没有开口。卷尔是对丁未的印象前后变化得太剧烈,对这个人的整体评价时时在变,一时间也不知道先说点儿什么好。孙木南是从丁未对卷尔的态度中看出了点儿什么,这两个人的关系以后或者会很微妙,她还是当听众吧。
初识之后,似乎就很容易再遇见。卷尔与丁未也遵循了这一定律。他们在操场上、在食堂、在路上,甚至在超市,都会偶然遇见。由于丁未的态度热情,卷尔也是个随和的人,所以遇到了就顺路走上一段,彼此说些同学间的趣事。刚刚开始的住校生活,使他们有很多话题,也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只这么频繁接触几日,两个人就熟稔得犹如老友一般。
周五晚上,军训拉歌晚会喊得所有军训新生嗓子嘶哑,头部缺氧。第二天上午休息,下午三点才集合点名。不过,一点点的休养生息便足够振奋他们的军心了。
她的信仰(2)
卷尔个子小,本来是需要坐在连队前排的,可她心里的头等大事是明天同高莫的约会,心思不在拉歌上,连对口型都对不上,就趁着月黑风高后排就座了。连长他们忙着和别的连队联合或者叫号,对她的小动作根本无暇顾及。
卷尔坐在后面,只在排长绕到后边组织大家呐喊的时候,张开嘴呼应几声。其余的时候,她都目视前方,对震耳欲聋的喊歌声充耳不闻,一心一意地盘算着明天的行程安排。两个人见面之后的行程,当然不用她操心,听党的话跟党走就好,高莫就是她的信仰。
她考虑的是明天要起早出去洗澡,把自己打扮得香香美美地才好出现在高莫面前啊!她还有个重要问题是穿哪身衣服、配哪双鞋。她带来的衣服大多是新买的洋装,这几日陆续试了试,穿在身上都觉得很不自在,总感觉像是偷穿了妈妈的衣服,根本没勇气穿出门。鞋就更是了,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跟脚,可她觉得自己在上面摇摇晃晃地随时有摔倒的危险,偏偏她们还说什么走起来藤萝摇曳,很有风情。
她的服装展示,招来了临近寝室的很多女生。大家一起唧唧喳喳地给她出主意,很快就混熟了。她们听说她有约会,都积极地出谋划策。当然,有的是好点子,有的是馊点子,这与各人经历不同有关,总之都想把自己的设想在卷尔身上实现。卷尔的个性其实还是偏低调的,但由于自己太过憧憬,实在低调不起来,对于大家这么热心的参与和支持,她通通笑纳。大家一致认为她穿洋装比较好看,有的还提供饰品给她搭配。她才知道,原来女孩子有这么多零七碎八的小玩意儿,而她全部的头饰,只是几根被她们指为老土的头绳。有个手巧的女生,甚至还帮她弄了一个发型,说是在什么约会宝典里面偷师的,和她的气质和装扮最搭配了。卷尔穿着洋装、高跟鞋,顶着那个在她看来比较写意的头型,在众人的要求下颤巍巍地走了一圈,终于崩溃,笑倒在床上。她要是这个样子出去,以高莫的风格非得把她揪到哪里重新改造一番不可。小时候,她有一次贪玩,涂了妈妈的唇膏,就是被他拉到水龙头下面,用冷水愣是给洗干净了。卷尔至今都不涂有颜色的唇膏,都是那次记忆太深刻的缘故。
卷尔之所以对待这次约会这么郑重其事,也是因为两个人太熟了,从小玩在一起。谁找谁出去,似乎只要过来打个招呼就行了,都是临时知会一声,随叫随走的。出去了也是一帮住在一个小区的发小玩在一起。她需要一次正式的约会,改变两人之间相处的格局,让两个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下去。
高莫家与卷尔家里算是世交,他们的父亲大学时代就是好友,毕业后就职于同一家医院,一个在普外,一个在肾脏外科。他们的妈妈彼此也是手帕交,从恋爱、结婚,到同在异地工作定居,住在一栋楼,他们两家就像是亲戚一样经常往来。所以卷尔从小就喜欢跟着比她大近四岁的高莫跑来跑去。高莫去哪里玩,都得带着她;不领着她,她就会在家里哭个惊天动地,不哭到高莫来就不算完。而高莫也不是好惹的,有一次她哭得太凶,他领她出来,她还在那儿哭个没完,他拉过她的手就打。说也奇怪,高莫打她,她反而渐停了哭声,眼泪含在眼里强忍着不敢流下来,可能是心里明白,如果再哭他就真会不理她了。
她的信仰(3)
从那以后,高莫倒也尽可能地带着她。虽然他不当那些玩伴的头,但有一定威信,渐渐地大家也都习惯了带个小丫头四处疯玩。小时候,他们会一起爬山,找山洞,爬树掏鸟窝,冬天会放爬犁,抽冰猴。总之玩的东西,四季都不重样儿。长大以后,他们一起去踢球、打球,虽然卷尔的运动神经不大发达,但捡球总是会的,她可以做边裁。他们也会一起去游戏厅打游戏,去网吧联网,也会去大排档喝啤酒,会夜里跟一群人在街上游荡。一伙人固然有一伙人在一起的乐趣,可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卷尔再怎么大方,也不好在这些人面前流露出一点儿对高莫的仰慕。他们的群体相处模式就是互相拆台、互相揭短,对谁也不可以手下留情,女孩子也不例外。卷尔从来也没觉得他们把自己当女生看。当然过了很多年她才明白,这群朋友对她是多么悉心爱护,让她有那么愉快的童年、少年时光,让她可以单纯、积极地生活,并且始终充满信心。
周末的夜晚,卷尔第一次失眠了。她定好闹表后就上床躺下,充满雄心地要睡一个美容觉,可睡神却迟迟不来造访她。耳边听到别人陆续地躺下、酣睡,何布甚至还很刺激人地说了两句梦话,卷尔先是紧闭着眼睛,希望能有点儿效果,可直到她觉得眼睛因太过用力,都有点儿酸了的时候,她还是了无睡意。
她睡不着,躺在那里也躺不住,频繁地起来去厕所。她每次都想着这次回来总能睡着了吧,可是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因为睡的是上下铺,罗思绎睡在上面,卷尔怕影响到她,自己翻身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总是先翻动上身,然后慢慢地把腿和脚移动跟上。她的动作虽然是慢动作,但被拉长了时间的一次翻身,距离下一次也变得更近,反而显得频率很高。
在她抬起手臂又要翻到另一侧的时候,上面的罗思绎突然出声,“我说,你给我个痛快的吧,你这么个半身不遂的翻身法,让我觉得我像是睡在海上,已经有点儿晕船了。”
卷尔坐起来,“对不起啊,我会注意,你快睡吧。”她看看摆在枕边的小闹钟,已经快两点了呢。她躺下找了个自认为还算舒服的姿势,等待睡意袭来。可越是想睡,越觉得躺在那里怎么都不舒服。她又不好再翻身,眼睛索性睁开,看着上面的床板,痛苦地体验当僵尸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罗思绎又说道:“你还是翻吧,别挺着了,咱们一起翻。”
卷尔如蒙大赦,忙活动活动,侧身躺好。罗思绎在上面也轻轻地翻了一下身。如果对孙木南卷尔是觉得亲切的话,对罗思绎则是很自然地想亲近。罗思绎是一个明快而有魅力的女孩,她对问题的见解犀利而独到,话不多,却很令人信服。她对人的关心照顾,往往也不会太着痕迹,但卷尔能感觉到她若有似无的关爱。罗思绎的明快并不是毫无内容的透明,她给卷尔的印象是有点儿神秘的。她什么都略知一二,也参与大家晚上的卧谈会,但是唯独不谈她自己。屋里的哪个不是冰雪聪明,几次聊起来都被她轻描淡写地拨开话题,大家索性也不问了。
“陆卷尔,就那么兴奋?”罗思绎低声问她。
“我没觉得兴奋啊,可就是睡不着。脑子里有另外一个陆卷尔,已经把明天的事情按步骤演练了数遍,连怎么扣纽扣似乎都已经反复了几遍。”卷尔抱住自己的头,她想穿的那件衬衫有六粒纽扣,真不是普通地折磨人哪!
她的信仰(4)
“睡不着的时候,你非要睡,也是不成的。”罗思绎的声音中有一点儿伤感,卷尔很想看看,这样的她是什么样子。罗思绎的个头比卷尔高很多,但她和卷尔一样瘦,而且骨感中有点儿病弱的样子,让卷尔觉得很女人。她的美不算健康,可似乎能夺人心魄。她在同龄的女孩间,很容易就脱颖而出。卷尔这种对相貌要求顺眼就好的人,初见罗思绎的时候,目光都在她身上流连了好久。这屋里随便哪个女生都各有千秋,可罗思绎最动人,反正卷尔是这么觉得的。
“那我怎么办?明天不是要顶着鱼泡眼出去了啊!”卷尔是真苦恼,可惜了她们赞助的面膜,自己睡不好,皮肤怎么会好?!原计划是早起去洗澡,不知道会不会晕倒。她的血压早上的时候总是有点儿低。打算得再好,看来都要被她自己给搞砸了。
“没事的,”罗思绎刻意放低的声音似乎有安定人心的力量,“你们又不是认识一两天,也不是要相对一两次,总有机会给他看你的最佳状态。”
“也对啊,我装一次行,装两次行,要我次次都这样,不要了我的小命了!”卷尔真想放下包袱,旋即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可是,明天很重要啊!”她是想明天和高莫表白,她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她不知道自己确切动心的时间,可似乎每年过年敲钟时候许的心愿,就是要永远和高莫在一起。怎样才能永远在一起呢,她长大以后慢慢知道,做他的女朋友、成为他的妻子、成了他的家人,就能永远和他在一起了。
她以前不说,是觉得没同他站到一个高度,还没资格表白。现在她终于跨进了有他的这个校园,自己都觉得是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此时不说,她怕她的勇气在等待与怀疑中会消耗殆尽。高莫给她的感觉始终是那么近又那么远,她几乎知道他的所有事,但却不敢说自己真的有多了解他。
“冲杯牛奶?”罗思绎建议。
“喝了怕会去厕所,更睡不好。”
“听CD?”
“我听了一会儿了,听那些歌词就更紧张。”
“噢,他就那么可怕?”
“本来还不那么可怕,可是分开了两年,现在我又别有所图,就觉得他有点儿怪兽的感觉。我一闭上眼睛,他的模拟形象都是怪兽一样的。”
“你别有所图,不应该你是怪兽?”
“嗯,”卷尔老实地回答,“我是小怪兽,他是大怪兽。”
“小怪兽要吃掉大怪兽?”罗思绎逗她。
“要是能吞得下就好了。”卷尔说着,不知道是因为夜里饿了还是怎么回事,还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本来细微的声响,被静寂放大了数倍,连她自己都觉得好大声,忍不住缩了一下脖子,掩饰了一下。
罗思绎轻笑出声,“你未免也太心急了。” 罗思绎不知道陆卷尔的这份心意对方会不会珍惜。可在她看来,男生多是不大看得上找上门的买卖的,可能是因为缺乏挑战,失去了征服的乐趣,或者是来得太轻易总会有货不对板的担心,而暗恋他们的女生,往往就是他们年少时遇到的第一笔这样的买卖。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心急怕是什么豆腐都吃不着,还白沾了一身的豆子腥。”
罗思绎的话似有所指,但卷尔在和她对话间,觉得眼皮渐沉,只应道:“怎么会腥呢?他的味道和他的人一样,那么清爽。”
卷尔说完就沉沉睡去,罗思绎见她再无动静,也不再说话,心里对卷尔竟然隐隐生出羡慕。那个一直让她看到清爽一面的男孩子,应该也是真心对她吧!
凌晨才勉强入睡的陆卷尔自然是没能早起。闹钟的狂响和同屋人陆续的起床,都没能打断她的美梦。大家都犹豫着要不要叫醒她,屋里的喇叭已经响了起来,“陆卷尔,陆卷尔,415,陆卷尔在不在?”门卫阿姨的大嗓门骤然响起,把她们几个都吓了一跳。再看陆卷尔同学,还抱着她的枕头睡得很投入。
“在,在!”何布替卷尔应了一声,“她马上下去!”
孙木南看看卷尔,只好说:“我叫她,你们谁下去和高莫说一声吧。”她们当然对高莫的名字耳熟能详,但这么快就能正面接触也是没料到的。
何布马上举手,“我去吧,让他一个人站那儿等着不好。”
罗思绎躺在床上还没起来,“等着不怕,怕的是被你吓跑。”何布的性格有点儿鬼马,一般人真是领悟不了她异于常人的幽默。
“我们俩去吧,”楚菲萍说,“我和小舞刚好要去吃早饭。告诉他多等一会儿是吧?” 她和齐舞两个人都是很爽快的个性,所以常常一起行动,步调很一致。
何布马上说:“我也去,就让我近距离看看这个高人吧。”
孙木南说:“快去吧,帮我带个鸡蛋回来。”她已经在推卷尔了。这个陆卷尔,竟然把她的手推开,翻身到床里继续熟睡。
她没办法,只好凑到卷尔的耳边大喊:“陆卷尔,高莫来了!”
卷尔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你说谁来了?”
“高莫在楼下呢,你快起来吧。”孙木南扶她坐起来。
陆卷尔骤然清醒,抓起床头准备好的衣服,就往自己身上套。
“别急啊,你的扣子扣错了。”孙木南完成叫醒任务,坐在桌边看她胡乱地穿衣服。
卷尔低头一看,可不是,看来所有的预演都是无用的。穿衣、洗脸、刷牙、穿鞋出门,总共没用上十分钟,因为她没梳头发,她只是用手拢了几下,扎上就下楼了。她三步并做两步地下楼梯,最后几阶都是直接跳下去的,可就是这样还是觉得楼梯绕啊绕地怎样都下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