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原亮,1969年生于千叶市。不知道父亲是谁,五岁时母亲因卖淫被逮捕,他被鸭川市的亲戚家收养,后来从当地的一所中学毕业。树原亮与收养他的亲戚家关系不好,因经常有小偷小摸和恐吓别人等不良行为,受到过监护观察的处分。成年后在千叶市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后因从他打工的快餐店的收款机中盗走现金被逮捕,受到缓期执行的有罪判决,同时受到第二次监护观察处分。由于他的担保人——他小学时代的班主任住在中凑郡,所以他就搬到了中凑郡。后来,宇津木耕平担任了他的监护人。
一年后,树原亮因涉嫌杀害监护人夫妇被逮捕。
纯一发现这个死刑犯跟自己是同一年代的人,树原亮比纯一大四岁,事件发生的时候是二十二岁。
纯一觉得这个案子很奇怪,因为至今都没有发现凶器,只是推定为斧头之类的大型利器。但是,一个刚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会使用这种大型利器吗?纯一想:假如是自己的话,应该会用匕首或猎刀之类的小型利器。
还有没有其他值得怀疑的地方呢?纯一想到这里,继续翻阅诉讼记录,翻到证据部分就仔细阅读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刻着“宇津木”三个字[2]的印鉴的复印件,看样子是本人在银行登录时盖的印鉴的复印件。一看那简单朴素的字体就可以知道,这枚被从犯罪现场拿走的印鉴,不是在政府机关正式登录过的“实印”,而是一枚非正式的“认印”[3]。
接下来的一页是标题为《检证调查书(甲)》的文件。上面有胜浦市警察署警官的签字和盖章,看来这份文件是现场检证报告书。首先是标有宇津木耕平宅邸具体位置的地图,接下来是标题为《现场状况》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详细地记载着房屋的结构,但没有明确提到家里是否有台阶。不过,有一句“厨房地板下面有储物空间”这样的简单记述,叫人闻到了存在台阶的味道。于是,纯一仔细看了附在调查书末尾的房屋平面图。进入大门以后,右侧就是厨房,厨房的平面图中央画着一个方框,方框里写着“储物空间”几个字。但是,这里也没有关于台阶的记载。
纯一继续往后翻,想看看有没有更详细的说明,突然看到了一幅意想不到的照片。
照片上是倒在血泊中已经断了气的宇津木耕平的尸体。
纯一急忙将视线移到别处,但是那个凄惨的景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大脑里。
我看到他们的时候,脑浆正从父亲的额头流出来——纯一想起了宇津木启介的话。
纯一恢复了正常呼吸以后,忽然想到现在看这些文件是自己的义务。他再次把视线落在了现场的照片上。
彩色照片用真实的色彩记录了现场的惨烈。浅黄色的脑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头盖骨……纯一这时才意识到,今天,被害人的儿子表现得已经相当克制了,也明白了他为什么没有说到母亲的惨状,因为下一页上贴着宇津木康子的照片,康子的前额受到沉重的打击之后,连眼球都……
从纯一的喉咙深处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正在厨房做饭的南乡好像停下了手里的活,但他什么都没说。
纯一不由得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忘掉了自己犯过杀人罪,诅咒起抢劫杀人犯来。
这不是人干的事!
如此残虐的行为,绝对应该判处极刑!
法务省矫正局宽敞的会议室一角,坐着三个男人。天花板上一排排荧光灯只点亮了一半,就像是为了专门照射他们三个人似的。
“已经收到了拘留所所长的报告。”参事官说完,看了看矫正局局长,又看了看总务科科长,“服刑记录的复印件明天就能送到。”
局长和总务科科长表情苦闷,低头看着桌面。参事官心想,这种工作无论做多少次都不会习惯的。
“拘留所所长的报告没有谈到什么问题吗?”总务科长问。
“除了不接受教诲师的教诲以外,没有什么问题。”
“不接受教诲?”
“是的,还是因为丧失记忆。”
总务科科长领会了参事官的意思,点了点头:“树原亮还是说不记得自己杀过人吗?”
参事官问道:“丧失记忆不能成为停止执行死刑的理由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等到他本人恢复记忆?”
“至少应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吧?”
这时,局长插话了:“我认为停止执行是不妥当的。是不是真的丧失了记忆,记忆恢复没恢复,只有他本人知道。如果他继续丧失记忆的表演,那我们就永远不能执行了。”
“也就是说,他有装病的可能性?”
“是的。”
参事官心情抑郁地将话题拉回到报告上:“除了记忆问题以外,报告上没有提到情绪不稳定的问题。”
“行了。”局长说完不再说话,总务科科长和他一起陷入了沉默。
参事官一边等着他们两个人开口,一边在心中暗自希望这个死刑犯得精神病。如果死刑犯得了精神病,死刑执行就可以停止。如果医生诊断这个得了精神病的死刑犯永远不能恢复正常了,统计上就列入“已结案”,在“确定不能执行”一栏记入数字“1”就可以了。
虽然这样做对本人来说也很可怜,但总比在本人不记得自己杀过人的情况下被处决要好。死刑犯得了精神病,至少对于跟执行死刑有关的三十名左右的工作人员来说,轻松得多了。
在笼罩着抑郁气氛的会议室里,参事官在想,为什么死刑犯都能保持精神正常呢?很久以前他就有这个疑问。死刑犯每天早上都要面对“接你来了”的恐怖,就像抱着个定时炸弹,过着看不到未来的日子。但是在参事官所知道的范围内,死刑犯发疯的事例很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昭和二十六年[4],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的事例。
生活在贫困底层的她杀死邻居家的老婆婆,偷走了很少的一点钱,被起诉后判处了死刑。宣判那天,由于舍不得就要死别的孩子,她疯了。行为举止完全不正常,甚至在洗澡时用滚烫的热水往自己身上浇。结果她被免于执行死刑。她捡回一条命,但这个喜讯并没有使她恢复正常,最后一直作为精神病患者在疗养所终老天年。
每次想到这件事,参事官心里都非常不舒服。因为参事官觉得,她犯罪的动机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的家人搞到必需的食物。
“尊敬的天皇,尊敬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尊敬的麦克阿瑟元帅……”这是当时的审讯记录里记录下来的她所说过的话,“大家都是我的恩人……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的丈夫,我接受这神圣的恩惠。”
然而,虽说她是抢劫杀人,但被害人只有一名。如果放在现在肯定不会被判处死刑。还有一个案例他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邪教集团的男人,他参与恐怖袭击,杀死了十二个无辜的人。仅仅因为法庭认定他是投案自首的,就只判了无期徒刑。为什么这个男人没有被判死刑,而五十年前的那个女人却被判了死刑呢?是不是可以说,刑法用它的强制力来保卫的正义,其实并不公正呢?在参事官看来,完全可以这样说: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如果本人一直强调不记得自己杀过人,就不能申请减刑吗?”局长终于开口说话了。
参事官从一个普通市民的思维中回到了自己的立场上:“是的。”
“议案书呢?”
“在这里。”
参事官这才把刚从刑事局转过来的《死刑执行议案书》递交上去。在两厘米厚的文件封面上,已经盖上了审查过文件的刑事局参事官、刑事科科长和刑事局局长批准的印章。
“等树原亮的服刑记录送到了,再审查一遍。”局长对参事官说,“然后再交给我审查,我审查完之前,拘留所所长的报告不要中断!”“明白了。”参事官答道。
-2-南乡开车去胜浦市警察署的路上,一个劲儿地咬牙忍住哈欠。昨晚他没有睡好。旁边卧室里的纯一整个晚上都在做噩梦,说梦话。也许是因为看了诉讼记录中的现场照片,也许是因为他自己的犯罪事件还在他的脑海里兴风作浪。
南乡偷偷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纯一,也是一副困倦的样子,南乡忍不住笑了起来。为了驱赶睡意,南乡打开驾驶座这边的车窗,问纯一:“吵得你没睡好吧?”
“什么?”纯一反问道。
“我老婆说,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说梦话。”
“南乡先生昨天晚上确实说梦话来着,”纯一笑了,“我也说梦话了吧?”
“你呀,说了整整一夜!”南乡觉得自己决定租有两个卧室的公寓太英明了,否则的话,两个大男人晚上睡觉时互相在对方耳边说梦话,谁也别想睡觉。
“我以前就有这个毛病。”南乡又说。
“我也有这个毛病。”纯一说。不过,关于为什么有了做噩梦说梦话的毛病,他什么都没说。“对了,南乡先生有太太吗?”
“有啊,老婆孩子都有。不过,目前正在分居。”
“分居?”纯一话刚一出口就收住了,觉得问下去不合适,便将下面的话咽了回去。
南乡打算满足纯一的好奇心,就说:“快要离婚了。我老婆不适合当管教官太太。”
“此话怎讲?”
“当管教官就要住管教官宿舍,而管教官宿舍就在监狱的高墙里。”
“你在松山也是住在监狱的高墙里吗?”
“是啊,有时感觉自己就跟囚犯一样,而且宿舍里住的都是管教官,世界就更小了。有的人很快就能习惯这种环境,有的人永远也习惯不了这种环境。”
纯一点头表示理解。
“我本人也觉得工作压力太大。”
“南乡先生要辞掉管教官的工作,就是因为这个吗?是因为考虑到分居的太太?”
“不仅仅因为这个。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原因。我不想离婚,一想到老婆,就觉得还是她在我身边让我感到踏实。”南乡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纯一,发现他正在微笑,连忙补充了一句,“不是爱恋也不是离不开,是因为不想伤害孩子。我们一直在一起生活,两口子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
“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十六岁了。”
纯一不再说话了。从表情上看,他陷入了回忆。大概又想起了他上高中时离家出走那件事吧。
过了一会儿,纯一也打开副驾驶座这边的车窗,南房总的清风大量涌进车里。
“等辞去了管教官的工作,咱们这个工作也结束了,那以后南乡先生打算干什么?”
“开一个面包房!”“开面包房?”纯一完全没有想到南乡会这样回答。
“你忘了以前我跟你说过的话了?我父母就是开面包房的。”南乡笑着说,“不但要做面包,还要做蛋糕、布丁什么的。要开一家孩子们都喜欢的面包房!”纯一快活地笑了:“店名叫什么呢?”
“南乡糕点铺。”
“太正式了吧?”
“是吗?”南乡认真琢磨起来。这时他感受到吹在脸上的海风,就说:“南风,对了,南风英语怎么说?”
“South Wind。”
“就是它了!South Wind糕点铺。”
“我认为这是个好名字。”
南乡和纯一同时大笑起来。南乡又加上了一句:“带着全家回老家去开一个糕点铺,是我现在的一个小小的梦想。”
他们来到紧挨渔港的胜浦市警察署,南乡把本田思域停在停车场,自己一个人下了车。他认为向刑事打听事情,以管教官的身份比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更有利。纯一理解他的意思,老老实实地坐在副驾驶座上等着。
走进大门,南乡在传达室打听刑事科在哪里,一位女警官问明来意之后让南乡上二楼。
刑事科所在的办公室很大。在宽敞的空间里,总务科、交通科和刑事科在一起办公。
写着刑事科的牌子吊在天花板上,刑事科的区间有不到十五张办公桌,刑警们大概都出去执行任务了,只有三个人在刑事科办公。
南乡向里面靠窗的科长办公桌走去。身穿短袖衬衫的刑事科科长正在跟一位客人谈话。
南乡用目光向科长打了个招呼以后,就在旁边等他们谈话结束。与科长谈话的男人三十多岁,胸前别着检察机关的徽章。
作为管教官,跟检察官的关系比跟警官的关系更近些。南乡松了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科长终于抬起头来问南乡:“您有什么事?”
“唐突来访,失礼了。这是我的名片。”南乡向和自己同龄的刑事科科长鞠了个躬,递上自己原来的名片,“我是从四国的松山过来的,我姓南乡。”
“您从松山来的?”科长吃惊地问道。他透过眼镜片盯着名片看了好一阵儿。坐在一旁的年轻检察官也掩饰不住好奇心向这边张望。
“我是刑事科科长船越。”对方也把名片递过来,“您有什么事?”
南乡打算虚实结合展开进攻:“其实呢,我是想打听一个十年前发生的事件,也就是树原亮事件。”
一听到树原亮这个名字,船越的脸色突然就变了,不只船越,连检察官的脸色都变了。南乡趁着对方还没从惊愕中回过神来,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意思。他说自己是个即将辞掉工作的管教官,过去曾在东京拘留所工作,认识树原亮,现在有件自己非常关心的事情需要联系他,等等。
“非常关心的事情?是什么事情?”船越科长问道。
“我想问问他案发现场以及现场附近有没有台阶。”
“台阶?没有。”船越这样说完以后,又客气地问了那位年轻的检察官一句,“没有台阶吧?”
“没有。”检察官说完站起来,满面笑容地递上名片,“我是千叶地方检察院馆山分院的中森。我刚到任不久,就负责处理过树原亮事件。”
“是吗。”南乡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想,遇到这样一个检察官,运气不错。
“你为什么要问有没有台阶?”
南乡说,死刑犯树原亮恢复了一部分记忆,其中提到了台阶。中森和船越听了马上对视了一下。
“据检证调查书记载,那所房子里有一个地下储物空间,那地方没有台阶吗?”
“听你这么一说,我们也不敢肯定有没有了。”
南乡点了点头,马上又开始提问,因为他知道,必须一口气突破难关:“在法庭上没有公开的证据中,有没有可以看出第三者存在的物证?”
中森和船越都愣住了。
“哪怕是很小的东西都可以。”南乡说话的声音很客气,但要问出点什么来恐怕是不可能的。因为南乡的问题触及了跟刑讯逼供一样的,可以产生冤案的结构性问题。在日本的法庭上,警方搜集到的证据,无须全部公开,也就是说,警方认为没有必要公开的证据,可以不公开。如果警方故意将某些证据视为没有必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就有可能被隐瞒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