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查出来了。交换用的自然是那些东西。”少女不客气地拍了拍小狼的肩膀,后者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交给李凌云。
李凌云从布包里倒出了几粒药丸,发现大小色泽各有不同。
小狼道:“这些笔墨纸张极为罕见,在市中市也只有两三家专营文房四宝的铺子有售,查来并不困难。九郎一一询问他们,发现这些玩意儿售价极为昂贵,在市中市里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唯独其中一家老板对修道颇有兴致,允许术士以他们珍藏的药丸换取这些贵重的笔墨纸张。”
李凌云手中的药丸共有四颗,他拿起那颗最大的暗红色药丸嗅嗅,一股酸香挤进鼻腔。
小狼在一旁解释:“这是道家的消渴丸,并不少见,只是这颗用料都是极品,老板说曾有人用此丸换取过纸。”
李凌云又拿起第二大和第三大的药丸,分别为金色和青色。小狼又说:“金色的名叫保真丸,以多种贵重药材制成,长期服用可令人白发变乌,上了年纪的妇人服用一段时间后,也能怀孕生产。”
“至于青色的,是生发丸,专治秃头。”说到这里,小狼忍不住笑起来,“老板有一个老妻,一直没有生养,偏偏老板还跟老妻感情极好,所以愿用纸来换保真丸。至于会要生发丸,是因为他还秃了头……”
“那这一颗呢?”李凌云拿起最后那颗漆黑的药丸,放到鼻前,一股甜腻的香味冲进鼻腔里。
小狼凑近看看,道:“这颗叫作逍遥丸,用法是焚烧后闻香,说是可以强身健体,提神醒脑。那个老板好奇,所以就留了下来。据说来换纸的人给了一小葫芦这种药丸,对了,那纸极少见,所以当时除了笔墨,他第一次所换得的纸只有四张。”
“这颗估计就是加了阿芙蓉膏的药丸,不是有一小葫芦吗?怎么现在只剩一颗?”李凌云把药丸递给明珪,明珪验看后也觉得是阿芙蓉丸。
小狼狼嘴一张一合地道:“这逍遥丸老板自己一直在用,说嗅完之后觉得无比欣喜,身体变轻,好像能够飘起来。他老惦记那个感觉,所以根本停不下来,剩下的也就只有这么一颗了。”
“原来如此……”李凌云沉吟道,“凶手杀了这么多人,他一时间也不会停手。既然用笔墨纸张作为诱饵非常见效,接下来他一定还会使用同样的方法作案。还请告诉九郎,只要再有人来换取贡纸,就追着他跟上去,兴许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的老巢。”
小狼连连点头。“知道了,大郎放心,只要发现那人的踪迹,我们便会让人追踪,也会尽快知会你。”
李凌云看向猞猁少女。“他的事说完了,你来又有什么缘故?”
“你不会觉得,那些天竺艺人个个都会讲大唐官话吧?”少女说着,领李凌云和明珪进了第二重院落。
院中铺着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一群身穿绚丽服饰的天竺艺人神情惊慌地坐在地毯上,一瞧有人到来,纷纷伸长了脖子朝他们看去。
“他们住在龙门附近的感德乡,东都城里的胡人太多了,天后就把这些人都迁到了那里,他们白天进城做生意,晚上就被撵回去。”少女俏皮地跳着步来到地毯前,天竺艺人中领头的包头大胡子连忙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对少女露出祈求的表情。
少女与他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挥挥手。大胡子抬手捂着胸口,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少女转头对李凌云道:“你到底要他们做什么?说就是了。他们方才以为会要人性命,所以才那么紧张。”
“我想要他们做幻戏时用来焚烧的药丸。”李凌云说完,少女便跟大胡子叽里咕噜又说了几句,大胡子轻轻摇了摇头。少女似乎有些生气,面上的猞猁面具突然獠牙毕现,露出狰狞的表情,吓得大胡子就地滚倒,再爬起身来时忙不迭从袍子里拿出一枚水晶瓶,倒出不少药丸递给少女。
少女这才收起獠牙,却嫌弃地没伸手去接,嘴里说了两句,示意大胡子把药丸交给李凌云。
得到药丸之后,李凌云先是闻了闻,随后对明珪摇头道:“与阿芙蓉不是一种东西,味道不一样。”
明珪接过去嗅嗅。“是不一样。”少女在一旁有些不耐烦地问:“你们还有别的事吗?”
李凌云正要摇头,明珪却插话道:“方才门外大秦庙那边有人拿着刀往同伴身上捅,他的同伴却好像丝毫无损,烦你问问,这也是幻术吗?”
“这与案件可相关?”少女歪头道。
明珪瞥一眼李凌云,温厚地笑道:“大郎在门口看得出神,我也觉得有趣,所以问问。”
“原来你注意到了,”李凌云恍然,“我是有些想知道。”
猞猁少女只得又问大胡子。大胡子双手比画着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少女听完对二人译道:“他说那个不是幻术,是他们天竺的一种修行,据说叫作苦行之法,读作‘瑜伽’,要是修行到了某种地步,内脏都会移位,所以即使刀枪进入身体,也并不会受多大的伤。而他们的幻戏,通常是努力使看客眼花缭乱,在药丸香气的诱惑下精神无法集中,注意不到他们的手段。这幻戏看似极为神妙,说穿了其实也不过就是障眼法。”
说完猞猁少女又问了一遍李凌云,得知他再没有其他事要了解,便拍手叫来人,将那群天竺艺人带了出去。
李凌云环视小院,发现院落看起来虽破旧,但打扫得颇为干净。小狼见状道:“此处只是九郎名下一处宅院而已。他在每个坊中都有产业,这些屋子是打探京中动向所用。”
明珪似乎早就知道这些房屋的用途,帮忙解释:“光靠金吾卫是打听不到太多细节的,而且有的人一见是官府的人便不肯开口。所以要安插人手,在这里冒充百姓、富商之类的身份,便于查探。”
“这里究竟用来做甚,我其实也没有太大兴趣,只是想知道可不可以用用这房子?”李凌云补充道,“我想试试天竺药丸。”
“想用便用,里面各种用具一应俱全,要人伺候就到门口去喊。”猞猁少女摆摆手,突然盯住李凌云道,“你这人好生呆板,刚才看大胡子要死要活都面色不变,九郎还说你有趣,我看他根本就是骗我来给你们做翻译的。”
说着,猞猁少女莫名其妙地生起了气,径自朝外走。小狼追在她身后连连叫道:“阿平,阿平去哪里?”二人一个走一个追,很快便没了踪影。
直到听不见小狼的叫喊声,李凌云才对明珪道:“子璋要留下来吗?”
后者露出一个云开雨散般的浅笑,点点头。“既然你要试试看那药丸,我又怎能不在呢?”
二人越过后堂进了屋,发现里面胡床、席子、小几等物一应俱全,屋里甚至还贴心地准备了瓜果、烤肉、酒等吃食饮品。
“果然是九郎用来盯人的地方,这些准备可让那些人足不出户,只需待在这里,就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明珪掩了门,在席上坐下,顺手提起一旁冒烟的博山铜炉打开瞧瞧,又递给李凌云,“现在焚的是檀香。”
李凌云取出一颗天竺药丸塞进铜炉,烟气里很快有了浓厚的香味,烟雾也变得不怎么容易散开,渐渐萦绕在屋内。
明珪给李凌云递了杯水,后者摇头拒绝,却取出一个药盒交给明珪道:“这是我们封诊道的唤醒药,你涂一些,不要被这烟气影响。”
明珪闻言打开药盒闻了一下,连忙把药盒推开,哭笑不得地道:“什么东西这么臭?真是直冲斗牛,叫人肝颤。”
“臭才能让人清醒,”李凌云解释,“虽说这药中没有阿芙蓉,但它既然能乱人心智,就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东西,子璋你得清醒着,要是发现我有不对,也好马上唤醒我。”
“明白,这事交给我。”明珪点点头,又问,“你打算不吃不喝吗?”
“是你说要提防凤九的啊?”
明珪看看四周,笑道:“不光如此,难道你就不怕我会趁机对你不利?”
“子璋与我阿耶很像……”李凌云渐渐开始觉得眼皮有些沉重,歪着头对明珪道,“我阿耶也像你这样儒雅,说话温声慢气的,好像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他在,我心里便觉得安稳妥帖……”
李凌云缓缓在席上趴下,手撑着头继续道:“若子璋真是我的叔叔就好了……”
明珪见他渐渐合上眼,连忙伸手挑起一点臭药抹在鼻下,被那味道弄得打了个冷战,抬头小声喊:“大郎?大郎?”
起初李凌云还能回答两句,之后他便沉沉睡去,开始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明珪起身到他身边,伸手从他怀中拿出天竺艺人用的药丸瞧了瞧,浅笑道:“这些天竺人就爱使这曼陀罗,多少年了,也不换个方子。”
说完,明珪扶起李凌云的头,拿出一个富有光泽的玉石小瓶,拔去瓶口木塞,伸出两指堵住他的鼻孔,见他不由自主地张开嘴,便朝他口中滴了两滴透明液体。
收了瓶,明珪贴在李凌云脸旁,听见他的呼吸声变得更加沉重悠长,这才起身端坐一旁,端详起李凌云来。
“辛苦了……”明珪温声说道,“有我在,不妨好好睡上一觉。”
在黑暗中,李凌云缓慢地睁开了双眼。
一片赤红血色直直地杀进了他的眼中。他又一次发现自己站在血泊里,身边人影憧憧,耳边扰攘不已,虽然分辨不清细节,但能听出那些声音都是人的咆哮声。在他脚下,仍旧躺着那不知姓名的女尸。
“你又做梦了?又做那个梦了?”不知从哪里来的声音,温柔平静地穿越杂音,进入他的耳中。
“是……”似乎无法抗拒那个声音,李凌云喃喃地应答道。
“你只是站着吗?就不想做点什么吗?”
“我……我想……”李凌云低头看着人群脚下,视线无法从朝自己伸出的那只苍白的女人手上挪开。
“你想做什么?”那声音问道。
李凌云慢慢蹲下,朝那只手靠近。“我想看看她……那只手的主人。”
“手的主人?”
李凌云茫然回答:“嗯,她应该已经死了……可是我想看看她……”
声音开始鼓励他:“那就看看,看看她是谁。”
李凌云跪在血泊中,他试图去抓那条纤细的胳膊,可就在他碰触到那只手的一瞬间,他发现自己的手骤然变成了肉墩墩的孩童小手。
“啊……”他抬眼望去,终于看见了手的主人:一个云鬓散乱的女子,额上贴着花黄,她长得很美,而且看起来格外亲切。此时她双眼大大地睁着,血从圆润的额头上流下来,汩汩不绝地注入地面上的血泊里。
“我认识她。”李凌云痛苦地说道,“我一定认识她……”
“她是谁?”那声音问。
“母亲……”李凌云刚说完这两个字,他就听到人群发出疯狂的笑声,女人的尸体在他眼前被无数条胳膊抓住,七手八脚地快速拖进黑暗之中,唯独留下他跪在血泊里。
“不——别带走她——”李凌云声嘶力竭地叫喊,同时为耳中听到的声音感到惊讶,因为那叫喊声并不是现在的自己的声音,而是一个男孩的尖叫声。
“谁带走了她?”声音问道。
李凌云抬手捂住耳朵。“他们……是他们……”
“他们带走了你的母亲,他们还可能杀了她,你不想要做点什么吗?”那声音穿透双手,直接进入李凌云的耳中。
“想……”他轻轻回答。
“你想做什么?”那声音极温柔地在他耳边抚慰,“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来,告诉我,你想做什么?”
“我想……”李凌云注视着自己的手,不知何时这双手又变回了成人大小,“我想要……”他说着,突然间发现自己手里多了一把直柄、刀尖部分呈弧形的诡异小刀。
“封诊刀?”李凌云不知不觉地握紧了手中的刀子。
“难道,你想剖开他们吗?”那声音惊讶地问。
“很吵……他们很吵。他们在说什么不应该,什么违背天理……他们在诅咒谁,说着该死,该死,该死,一直在说,真的好吵。”李凌云凝视着手中的刀,摇了摇头,“可是阿耶说……封诊刀,不能用来杀……”
突然,一股臭味袭来,李凌云闭眼打了个冷战,再睁眼时,他发现在自己眼前的是被晨光照亮的幽深屋梁,耳边响着院里的鸟鸣声,还有从坊内大秦庙里传来的他听不懂的胡语祝祷。
“好臭!”李凌云边说边抬起手,手中空空如也,并没握着封诊刀。
“你睡得太久了,足足七个时辰,我怕你出事,就用药叫醒你。”明珪收起药盒,递给李凌云。明珪看起来有些疲惫,晶亮的眼睛也显得浮肿。但看见李凌云时,他的笑容仍显得非常温和。
“我说过吗,你真的很像我阿耶……”李凌云爬起来,接过药盒放进怀里。
“我可没和女人偷生你这么大的儿子。”明珪掩着嘴打了个哈欠,“我看天竺人的药丸里的就是一种迷药,用量小一点可以让人昏昏欲睡,只是你的用量大了,你就一直睡到现在。”
“我又做那个梦了。”李凌云说,“不过这次有些不一样……”
“哦?什么不一样?”明珪来了精神。
“这次我看到死的女子是谁了。”李凌云缓缓地讲述起梦境,等到他说完时,外间天色也已经大亮了。
“所以,梦里的女子是你母亲?”明珪奇怪道,“在你的梦里,她是被那些不断怒骂的人杀死的?”
“嗯……可我阿耶和姨母都说阿娘是病死的。”李凌云摸了摸下巴,揪住几根刚钻出来的胡须拉了拉,好像要以痛感来区分梦境与现实,“或许这只是个梦,要不是做梦,我怎么可能想拿封诊刀对那些人……”
“你想对他们做什么?”
李凌云放下手,凝视明珪温和明亮的眼眸,话语里有许多迟疑。“我……想剖开他们,我觉得是他们杀了她,我看见我阿娘的额头在不停地流血。”
“在梦里……你这样做了吗?”明珪小心地问道。
“没有,”李凌云皱起眉头,“我阿耶叮嘱过,这把封诊刀能剖的,只有死人。”
说到这儿,李凌云突然又问:“我睡着时,你跟我说话了吗?”
“不曾说过,你都没说梦话,我为何要跟你说话?倒是一夜不睡饿得慌,吃了不少东西。”明珪手指一旁的几案,上面果然堆积了一堆果皮、羊蹄骨之类的玩意儿。
李凌云若有所思。“那到底是谁在梦里一直跟我说话呢?”
“不过是个梦罢了,兴许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已,你天天办案,看多了各式各样的死人,自然而然梦也变得古怪恐怖起来了。”明珪递给他一个半红半青的苹婆果,劝道,“先垫垫,一会儿出去买碗热馎饦,吃了顺顺气。”
李凌云接过果子咬了一口,嘴里酸得厉害,人也清醒了几分。他依然对那梦境有些疑惑,尤其是梦里的声音,越是回想,越觉得与明珪有几分相似。
只是他并没机会继续深思,有人在外面用力敲起了门。明珪起身开门,那人一头闯了进来,正是猞猁少女。只听她兴奋地对二人喊道:“用逍遥丸换纸的那家伙,可算是被我给找到了——”
二人对视一眼,李凌云问道:“子璋,馎饦还用吃吗?”
“自然是要吃的,”明珪笑道,“没有力气,怎么追踪凶手?”
二人这番对话有些没头没脑,猞猁少女听不明白,打断道:“在说什么呢?”二人相视一笑,一同绕过猞猁少女出门……
东汉以后在地主阶级内部形成的各地大姓豪族,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享有特权。
4世纪末至6世纪末,宋、齐(南齐)、梁、陈四朝先后在我国南方建立政权,叫南朝(420—589)。
学官名。东汉以博士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为博士之长。西晋咸宁年间立国子学,置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北齐为国子寺长官,与九卿地位相当,主管全国教育行政。隋代沿置。先后为国子学、国子监长官。唐代沿之,从三品,主管全国教育行政,总领七学和地方学校。
故意杀害。区别于误杀。
官署名。二十四司之一,为户部所辖之第二司。魏、晋始置度支尚书,掌天下财用。南北朝以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等郎曹。隋文帝时改度支为民部,度支遂为民部之子司。唐代仍循隋制,据《旧唐书·职官志二》记载,度支郎中、员外郎“掌判天下租赋多少之数,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途之利。每岁计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转运征敛送纳,皆准程而节其迟速”。宋代又将度支司分为五科,分别为:度支、发运、支供、赏赐、知杂。元、明以后,户部以下,按省分司,度支即取消。清末改制,又将户部中的财政部分划出,再设度支部以掌之。
隋唐洛阳城里坊区的里坊。立德坊位于今洛阳老城区东南隅的立德坊,人文荟萃,扼大运河之中枢,被称为神都第一坊,坊内有胡人胡寺。
笼络,联络。《史记·司马相如·索引》:“羁,马络头也;縻,牛纼也。”秦、汉、唐朝对西南少数民族采用羁縻政策,对其酋长、首领封授一定官职,由酋长、首领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每个朝代都有官话,相当于现在的普通话,便于不同地方的人进行交流。唐代官话以长安话为主。
一种水煮的面食。
第十一章 大凶绝地无皮血尸
路边馎饦摊上,明珪与李凌云吃着热腾腾的碎羊杂馎饦,依旧是一个慢条斯理,一个狼吞虎咽。少女在一旁瞧了片刻,抬手招呼店家:“店家,再来一碗,要羊肉的,多放一些韭菜。”
“一碗羊肉馎饦,多韭菜啦——”店家话音刚落,羊肉馎饦就上了桌。羊骨白汤上浮着烫熟的翠绿韭菜,冒着醉人的热气。少女抬手在猞猁面具上敲了数下,面具之内传来轻微的轧轧声。少女张开玉手,就见那面具从她脸上坠了下来,正好落入掌心。
明珪跟李凌云都被她的动作吸引,看向少女抬起的脸,只见猞猁少女面上不施一点脂粉,额前碎发零落,漆黑眉头弯弯,双唇不点而朱,一双眼如含桃花,眼角微红,别有一种明眸善睐的青春美丽。
少女白了二人一眼,端起馎饦用竹箸搅了搅,小口香甜地吃起来。李凌云觉得少女面相莫名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忍不住去看明珪,后者仿佛有心通的能力,适时地在桌下抓了李凌云的手,在掌心写下“凤九”二字。
李凌云再看少女时,总算察觉出那少女眉眼竟有许多地方与凤九相像,心道原来是凤九的亲戚,也明白了少女对那狼面童子的傲气任性的缘由。
他正想着,少女却边吃边问:“之前查得那么紧,好不容易等到凶手又来市中市换纸,怎么这回却不着急跟了?”
李凌云抬碗喝干肉汤,“咚”地放下碗。“术业有专攻,你说安排人跟上去了。我只会剖尸查案,追踪行迹这事我也做不来,不如吃饱再说。”
李凌云话音未落,阿奴便背着封诊箱大步朝这里走来。铁塔一般的昆仑奴浑身热汗,显然是一路狂奔。到了跟前,阿奴朝李凌云、明珪弯腰一礼,胳膊上漆黑的皮肤在朝阳下熠熠生辉。猞猁少女盯着他看了许久,笑盈盈道:“宫里的昆仑奴,可没有比他生得高的。”
明珪闻言停箸,抬眼仔细看看少女,若有所思地又低下头吃起来。李凌云在一旁和阿奴比画了一下手语,回头道:“子婴马上到。”
“他来做什么?”明珪放下碗,用手巾擦擦嘴角,见李凌云嘴上贴着片菜叶,伸手指了一下。后者用手抓掉,皱眉道:“说是有急事,见面再说,这孩子不肯让阿奴递话。”
明珪若有所思地敲敲桌面。“应该是不想让外人知悉,才会如此谨慎。”
等少女吃完馎饦,子婴正好赶到,他同样跑得满头大汗。少年面色微青地来到李凌云面前,匆匆一礼,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对方。
李凌云迷惑地抽出信纸展开来看,只见一张光彩熠熠的信纸上写着“多管闲事,于君无益”八个大字。他一个激灵,忙从怀中摸出油绢手套戴上,拎着纸看了看,又凑过去嗅闻字迹。
见李凌云如此作为,明珪道:“是凶手来的信?”
“笔不是一种,因为这字更大,但墨、纸却属同类。再看字迹,应该是同一人所写。”李凌云把信纸插回信封,又把信封小心放进封诊袋里。
“老师,莫非咱们是被盯上了?”子婴紧张地问道。
“看来我之前的感觉无误,的确有人一直在盯着我们。”
似有些害怕,子婴抓着李凌云的衣袖问:“老师,会不会出事啊?”
李凌云抬手拍拍阿奴的胳膊。“有阿奴在,他力大无穷,我不会有事。六娘来了吗?”
“六娘姐姐驾着封诊车,走得慢些。”
李凌云点点头,转而对少女道:“能否让九郎的人为六娘引路?他们应该认识我家的车。”
少女不知何时已重新戴上面具,张开猞猁嘴,露出獠牙嘲笑道:“何必用凤九郎的人?用我的人就够了,市中市本就是我的……”
说完,少女的猞猁嘴猛地闭上,她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们方才听到什么了吗?”
“你说市中市是……”李凌云刚要回答,明珪伸手捂住他的嘴,笑道,“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说完,明珪附在他耳边小声说:“别说出来,不要惹事。”
李凌云心中虽有怀疑,但他对明珪从来是言听计从,心里也拿定主意,准备待会儿直接问明珪。
结了账,众人朝着最近的城门走去。到了城门口,李凌云发现猞猁少女不见了,抬头一看,果然发现她远远地站在一旁,便问道:“你不一起去吗?”
猞猁少女面露希冀神色,却摇了摇头。“我不能轻易出去的……阿娘叮嘱过,我要听话。”
李凌云觉得她年纪颇小,家人不愿她出门也属正常。他也未多问,谢过那猞猁少女,便跟明珪等人一同策马出城去了。
众人刚行不远,就瞧见一人牵马在路边等待。
此人身份并不陌生,正是上一桩案子凤九派来帮忙寻找水源的何权。
何权对几人打过招呼,又道:“追踪凶手行迹的是我兄弟,他一路追去,暗中留下了许多印记,这些印记外人看不懂,所以九郎命我来给大家引路。九郎还让我转告,说谢将军一会儿就会赶来,与各位在道中会合。”
说罢何权上马加入了队伍,带头走在前面。
李凌云对明珪道:“凤九郎做事极为细心,连这都预测到了,只是猞猁脸的小娘子好像不太把九郎当回事,可看年龄,她分明是他家的后辈,却不知她到底是什么人?”
明珪苦笑道:“那是公主!”
“什么,公主?”李凌云吃了一惊,“公主为何会在宫外乱逛?身边还没跟着人。”
“相处这些时日,你又不是不知,凤九郎在哪个坊中没有暗线埋伏?保护公主的人一直就在咱们附近,不过是你我察觉不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