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贤儿会相信自己不是媚娘所生呢?”天皇李治担忧又烦恼地说道,“这种闲话明明就没有证据。那些人总是喜欢给朕生事,他们的心思是不是始终都在三哥那里?父皇说三哥‘儿英果类我’,他们就记得牢牢的。就算三哥的母亲是前隋的公主,可朕才是父皇和母后的儿子,是嫡子!唉,要是舅舅在就好了,舅舅从来认为,只有朕才有坐上这个位置的资格……”
凤九垂下眼眸,他不能让对面的九五之尊察觉此时他心中的荒谬感——太宗第三子李恪,文武双全,血统高贵,在李氏皇族中备受尊敬,因为卷入高阳公主谋反案而死,但事实上后来查出的一切都证明,李恪根本没有谋反,他是被诬告拖下水的。至于为何有人诬告,诬告又怎么能轻易让一个封王被杀死,当然是又一件与李治有关的不为人知之事。
“陛下为什么不干脆拔掉那些碍眼的钉子呢?”凤九尽量忍住心中的嘲讽之意,问这个问题时只展现出了他的困惑。
“你不懂,”李治摇摇头,“虽然有时候麻烦了一点,但他们到底是忠于李氏的。只要忠于李氏,就必须要忠于朕,那么他们不管做了什么,始终不敢在朕眼前搞得太过分,留着他们是有用的。再说,真相未必就如媚娘所愿,就让那个孩子去查吧!”
“去吧!朕累了……这桩案子也拖得太久了,而且朕也很想知道,贤儿这个孩子,到底有没有胆子杀人。”李治悠悠地道。
凤九收起匣子,对皇帝陛下叩首后推门而出。在他身后,天皇李治自言自语:“如果不是贤儿,又会是谁呢?不过不管是谁……嗯,反正明崇俨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鬼……”
孤身一人伫立高高山巅,云雾溶溶脚下浮动舒卷。白昼昏昏暗暗如同黑夜,东风飘旋神灵降下雨点。译文引自屈原:《楚辞》,陶夕佳注译,三秦出版社,2016。
等待神女怡然忘却归去,年渐老谁让我永如花艳?在山间采摘益寿的芝草,岩石磊磊葛藤四处盘绕。抱怨神女怅然忘却归去,你想我吗难道没空来到。译文引自屈原:《楚辞》,陶夕佳注译,三秦出版社,2016。
仵作是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仵作行人指从事仵作这一行业的人。实际上,“仵作”之名始于宋代(也有说始于五代),文中内容仅为虚构。
无花薄纱。
唐太宗第十七女,专横跋扈,曾经与高僧辩机私通,事发后,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高阳公主怀恨在心。唐高宗继位以后,高阳公主、房遗爱便笼络与唐高宗不和的薛万彻(娶唐高祖第十五女丹阳公主)、柴令武(霍国公柴绍的次子,驸马,娶唐太宗第七女巴陵公主),打算发动政变,废掉唐高宗,拥立荆王李元景(唐高祖的第六子,唐太宗的六弟)为帝。但计划败露,这几人均被逮捕。唐高宗派长孙无忌审讯此事,长孙无忌借机将自己记恨的吴王李恪也牵连进来,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被处斩,李元景、李恪、高阳公主、巴陵公主被赐死。
隋唐道士。字子真,贝州宗城(今河北威县东。《旧唐书·隐逸传》作“赵州赞皇”)人。隋大业(605—618)中,有道士刘爱道者,见而奇之,谓:“三清之骥,非尔谁乘之?”时王远知为隋炀帝所遵礼,爱道劝其师事远知,远知尽以道门秘诀及符箓授之。未几,随远知至茅山。后隐居嵩山之逍遥谷,积二十余年,据说但服松叶饮水而已。唐上元三年(676年),唐高宗召见,问山中所须,答曰:“茂松清泉,臣之所须,此中不乏。”唐高宗甚为叹异。调露元年(679年)又敕于逍遥谷建崇(隆)唐观,岭上别起精思院以处之。卒赠太中大夫,谥“体玄先生”。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79—680年。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80—681年。
官名。三国魏置。中书省属官,与通事共掌收纳、转呈章奏,员一人,七品。南朝齐以后,为舍人省长官,名虽隶于中书省,实则听命于皇帝,故品阶虽低,权任甚重。北朝时专掌草拟诏令。隋改为内史舍人。唐武德三年(620年)复为中书舍人,员六人,正五品上。侍从朝会,参议政务。六员分押尚书省六部,协助宰相批复公文。以资深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日常事务。开元后(713年以后),渐成闲职。北宋元丰改制后,复为职事官,主管中书后省,掌草拟制敕。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直省舍人置,隶中书省。十三年,废中书省后仍置,简称“中书”。清代沿置。乾隆时改称“中书”。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74—676年。
绘有功臣图像的高阁。唐凌烟阁在长安太极宫东北隅,位于三清殿之侧。贞观十七年(643年)二月二十八日,唐太宗为表彰功臣,自写赞词,褚遂良题额,阎立本画像,共绘开国功臣长孙无忌、杜如晦、魏徵、尉迟敬德、程知节等二十四人图形,挂于凌烟阁。阁内分三隔,内层挂功高宰辅,中间挂功高侯王,外层挂功臣。画像都面北而挂,以体现为臣向君之礼。
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627—649年。
李恪,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三子,善骑射,有文武才。李世民曾打算立李恪为太子,但遭到长孙无忌的强烈反对而作罢。


第四章 血染胭脂古林鬼火
又一次来到大理寺第三处殓房中,谢阮一面因冰寒至极的空气不停跺脚,一面翻阅着手里的帛书案卷,借着空当,还时不时地偏头去瞧正在检验尸首的李凌云。
“莫非大理寺全寺上下一起吃错了药?”谢阮瞥一眼躺在绳椅上的司徒仵作,压低了嗓音,“这还算是偷案卷吗?都准我们进来验尸了,根本是让敞开了查。”
“明少卿说到底也是大理寺仅有的两个少卿之一嘛!”司徒仵作闭着眼,“准你们查就行了,虽然没有明确的文书,但行个方便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你们这些孩子,事情有的做就对了,反正已经拿了好处,刨根问底也没意思。”
谢阮当然知道司徒仵作这话没毛病,但她心中还是充满不解。她皱着鼻子走到尸首旁边。或许是李凌云改良过的口鼻罩效用斐然,又或是谢阮真的吐啊吐的就习惯了,看见这具脸面稀烂的腐败尸首,谢阮不但没有作呕,还评价起来:“这尸首瞧着可真是够烂的……”
李凌云一旦开始验尸,精力就集中在尸体上,他简单地回答:“案子发生在城郊,加上当时大理寺颇为忙碌,就循例先交给了东都负责的县府处置,结果因雷雨天,尸首被水浇过,又是在炎热夏季,县府那边保存不善,送交大理寺时就腐败成这副模样了。”
再度充当记录人的明珪抬头瞄了谢阮一眼,欲言又止。由于李凌云已拿出那怪异的封诊尺开始测量尸首的重要尺寸,他也只好集中精力,记下李凌云的每一句话。
“死者身高五尺七寸三分三厘,脚长七寸三分三厘,从臀部骨盆形状看,是个男子……”李凌云拨开腐肉,戴着油绢手套的手摸索着尸体各处的骨骼,“嗯,从骨骼的粗厚程度看,死者年纪在四十上下……”
李凌云又捏捏尸首,摸着没彻底腐坏的腿和胳膊道:“肉头极厚,浑身肌肉发达……腿骨脚骨都很粗,可见他身体很壮,下盘也颇为稳健。”他又伸手摸摸尸首腹部。“腹上的肉很紧,触之形状分明,大约有八块。”
“肚子上的筋肉竟有八块?而且下盘极稳的话……我说,此人平日应该习武健身吧?寻常百姓哪怕做的是粗重活,肚子上也未必有八块筋肉的。”
谢阮还在琢磨,此时李凌云已摸到了死者后脑,他边触摸边若有所思地道:“后脑处的骨头碎得相当厉害,应该是由钝物造成的。”他掉转头颅方向,露出后脑伤处,仔细观察片刻。“多处伤口击打得很深,足以致命了。”
李凌云手指一处后脑伤。“你们看,这个伤口是方形的,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拿的是一把方锤,”他拿起封诊尺,测量了一下,“子璋记一下,伤口长两寸,宽也是两寸,凶手拿的应该是一把打铁用的方锤,这种锤子小巧,便于携带,市面上倒是很常见。”
他又仔细看看死者面部,叹道:“面部稀烂,但仍能看出一些方正的伤口痕迹,骨头已完全破碎,看来凶手不但用这锤杀了人,还用它给死者毁了容。”
说完,李凌云做双手虚握一锤状,朝死者头部挥去,随后停下动作。“锤伤多集中在右前脑,且伤口受力方向朝后脑倾斜,如果凶手站在死者身后,用力击打他,那么伤口应该朝死者面部方向倾斜。但这名死者的伤口恰恰相反,也就是说,凶手是站在死者面前,面对面击打其头部的。如果凶手惯用右手,落力点应在左边的头部上,而这具尸首则截然相反……”
说到这里,李凌云突然转身看向明珪,神色严肃地道:“凶手是个左撇子,而那个砍你阿耶头的家伙也是个左撇子。两人都是与凶手面对面地被害的,另外,这个死者的手上,除铁钉穿刺伤外没有其他伤痕,更没有抵抗痕迹,我推测,本案死者恐怕也中了迷药。”
“……莫非,当真是同一个凶手在杀人?”谢阮闻言大为兴奋。
“还不能这么早下结论。”李凌云掰开死者的嘴看了看,从封诊箱中取出一根纤细的铜棒,这根铜棒尖端被做成一个挖耳木勺模样。李凌云将铜棒伸到死者口中,在牙齿上刮弄数下,殓房内顿时响起了令人牙酸的吱吱声。
“牙齿上有许多牙垢。”李凌云小心地拿着铜棒。谢阮皱眉道:“宫中都用青盐柳枝漱口,百姓却不怎么用,有牙垢也不稀奇。”
“有牙垢,就能从其中看出死者近期吃了些什么……”李凌云说着,开始拨弄封诊箱。那个已被两人看习惯了的怪箱子又开始发出细密的机关声,伴着咔咔的声响,箱子就像鸟儿展开翅膀一样朝两边层层张开,中间一个黄铜制的筒状物逐渐露出身形。此物被李凌云取出时,谢阮和明珪才发现,它的下面还连着一个沉重的底座,底座上又额外接出一个向上的圆形托盘来。
李凌云把铜棒上附着的牙垢小心地弄下来,放置于圆形托盘正中。他又叫谢阮端来一盏灯,放在那怪东西前方照亮,接着取出两根极细的银针,双手各握一根。
谢阮仔细一看,发现那黄铜筒上覆着一层极薄的透明水晶镜,之前她就对那个黄铜柄水晶镜印象深刻,记得它能让东西看起来变大,此时她推测道:“咦,莫非这个东西,也能把细小的痕迹弄得看起来很大?”
李凌云没回应,操持银针把那坨牙垢戳开翻看,大致心中有数后,他才把谢阮喊了过来。谢阮只是朝那黄铜筒瞥了一眼,顿时惊讶无比,原来通过筒孔看去,托盘上那只有芝麻粒大小的牙垢竟变得无比清晰,其中夹杂着一些朱红色,还有一些发灰的碎块。
“要不是跟你混熟了,我真觉得你们封诊道个个都会妖法!”谢阮长吐一口气道,“那么一点东西,在这个水晶镜下居然可以变得硕大无比。”
“这是我们封诊道的‘幽微镜’,体积细小的幽微之物,通过此镜看去,就会显得巨大无比,用它来查看细小痕迹最可靠不过。”李凌云皱眉道,“牙垢中有红、灰碎屑,这种牙垢通常出现在服食各种丹药的人口中,成分多为朱砂、铅之类的,它们都是炼丹常用的东西……”
“习武又服丹,莫非死者又是个术士?”明珪微微一震。却听李凌云否定道:“达官贵人或修道之人都会服丹,眼下还确定不了死者到底是哪一种。”
李凌云回身抓起死者的双手,看看手腕处,道:“他的手腕骨骼上,被钉入了两根拇指粗细的铁钉。”他又看了看死者小腿。“小腿骨骼上,也被钉入了这种钉子……”
李凌云向司徒仵作问道:“已验过尸首,钉子为什么还留在死者身上?”
“这是怕丢了,故意塞回去的。”司徒仵作回答道,“你不必用钳子,拿手就能取出来。”
李凌云果真徒手将其拔掉,他把拇指粗细的钉子并排放到一起。“没有钉帽,倒像是四根圆柱形的铁棍被截成四份后直接打磨而成的,而且四根钉子一样长。”
他又拿出那黄铜长筒镜,将钉子一根根仔细看过。“钉子前端的打磨用料和手法痕迹极为相似,一般人无力将这么粗的铁棍截成四等份,需要用专门的工具才能完成,这四根钉子,应该是凶手在某个铁匠铺定做的。”
“既然作案地就在东都郊外,钉子又是特制的,那么工具没必要从远处带来。铁匠铺多半就在东都城里,这件事可以交给凤九郎去查。”
谢阮快人快语,等李凌云用封诊尺测过钉子的长短粗细,她便请司徒仵作把她放出了殓房,说是要托话给凤九,让他尽快查出那铁匠铺的底细。
谢阮没了人影,李凌云手上却不停,他扒开了放在封诊罐中的腐败内脏,并一一用水晶镜看过,接着又转头在那剖开的胸腹中查探起来。
明珪在旁边看着李凌云的操作。李凌云有些男生女相,再加上他专心致志做事时脸上露出的那种淡漠的神情,看起来很有寺庙中观音造像的美感;可他的双手偏偏插在腐败的尸首的胸腔里,不断地摸索,这幅画面,又让明珪联想起了封诊屏上的那幅地狱变相绘卷。
李凌云摸了半天,总算从胸腔中艰难地扒拉出一些已霉变的食物残渣,他又拿到灯下用水晶镜看过,奇怪地道:“是葡萄籽,而且有许多,只是发霉了粘在一起……”
“新鲜葡萄非常罕见,都是从西域传过来的,普通人家很难吃到,死者吃了这么多葡萄,看来他还是个有钱人?”李凌云道。
“新鲜葡萄百姓自然不容易吃到,但真想要弄到手也不会太难,通常来说,葡萄在宴会、酒席、青楼等地均可寻觅,近年来种得多了,在大街上也有售卖的,不过百姓那点银钱,要吃得起这个,还是很不易的。”
“原来如此,可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吃的,却也不得而知。”李凌云低头看死者双手,口中喃喃道,“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此人手中肯定不缺银钱……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从手上或许能察觉端倪。”
李凌云捏住死者双手看了看。“指甲很长,不劳心干活的人才会有这么长的指甲……咦?指甲缝隙中有许多红色膏泥?”
他弯下腰,从封诊箱中又取出一根铜棒,这根和此前那根取牙垢的极为相似,但前端被打造成了扁扁的小薄片。
李凌云用此物将指甲缝里的膏泥挑出,又拿到那幽微镜下观察,看清为何物后,他把膏泥拿出来捻了捻,并放在鼻端嗅了嗅,这才道:“嗯……是女人用的胭脂和香膏。”
“香膏?香膏的话,良家女子却不常用。”明珪刚要凑过去,便听见身后赶回来的谢阮问:“嗯?什么良家女子?”
“李大郎说死者指甲中有胭脂和香膏,我告诉他,香膏良家女子平日用得少。”明珪解释了一句。
谢阮点点头。“不错,胭脂是女子常用来染面的,但用香膏的人却不多。通常胭脂里本就要用到花卉,自带一股香气;香膏虽香,却过于俗丽了,只是胜在香味比胭脂水粉要持久,所以一些教坊歌妓之流,因需要时不时外出为客人演奏,倒经常会用。”
“……死者被害前吃过许多葡萄,现在已在指甲中发现胭脂和香膏,”李凌云道,“我怀疑他在被害前,可能近过女色。”
“何以见得?”谢阮问道。
“如此大量的胭脂香膏被刮入指甲内,可不是简单接触一下,摸摸女子的脸,就能留下的。可见死者在被害之前,只怕是与某位女子在床上翻云覆雨了一段时间,唯有这样才能留下此物。”
“就算推测出他经历过这些风月之事,对查案又有何用处?”谢阮抱臂,“又不能查出凶手到底是谁。”
“封诊查案,从来不问痕迹类型、线索大小,无论有用无用都要记录。”李凌云回答道,“凶手行凶,不可能不留下痕迹,然而所有的痕迹线索中,可能只有极小一部分直接与凶手相关。记录越充足,便越有可能推衍出与凶手直接相关的那些线索。许多案子,破获之后才会明白,之前看似无关的痕迹其实大有用处。封诊道收集痕迹线索,就像收集豹皮的斑纹,集得越多,越容易拼出整张皮子来,到那时,那豹子便无所遁形了,而案子也一样,真相会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谢阮觉得“痕迹豹纹说”颇有道理,便点头道:“那大郎你又推出了什么线索呢?”
李凌云闻言,看向明珪。“那就要问子璋了,妓女和恩客会在什么地点交欢,你能不能说一说?”
明珪不假思索地道:“死者既然跟风尘女子行房,那就有好几种方式能选。可以在自己家里;也可以是朋友宴请,在朋友家中;当然更有可能是在青楼里。”
“葡萄籽是在死者胸部食道所经部位附近发现的,可见他死时,这些葡萄籽尚未进入胃囊之中,也就是说,他与女子欢好后不久,便被杀害了。”李凌云皱起眉头,“按理说,女子在他受害时应该也在场,换句话说,他就是在女子身边失踪的……可如果是在自己家中交欢,凶手带走家主,极有可能会惊动家人。再说,家主突然消失,家人寻找无果一定会报官。可这桩案子发生后,东都之内的官府并未接到类似的报案。”
“在朋友家就更不可能了,举个例子,如果是明子璋设宴,邀你李大郎到自己家中狎妓,那他一定会很注意客人的举动,怎么也不可能客人失踪了还不闻不问吧!”谢阮摇头道,“案卷我看过,尸首被发现后,县府也好,大理寺也罢,都在京中贴过布告,描述了死者的身高、体形、年岁等特征,更对比过同期报案的案卷,但至今仍不知死者是谁,也没有人前来报失踪。”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种了,”李凌云道,“死者独自出门前往某妓户嫖妓,他是个富人,不会没有家人,但家人并未报官,多半因为他经常在外行走,长时间不回家,家人已经习惯了,再报官时只怕也与案发时日错开来了,所以官府的认尸布告才无人认领,而同期案卷里,也找不到相应的报案记录。”
“这个说法倒是颇有可能……”明珪抬头问道,“你有几分把握,本案与其他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约莫五分。”李凌云道,“我要再想办法确定一下,死者被钉在树上时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的话,我才能肯定他是中了迷药。”
李凌云吩咐谢阮:“劳烦三娘你再跑一趟,让凤九查查洛阳附近有多少家妓院可以提供葡萄这种果品。另外,死者是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长期服用丹药,身形健硕,有八块腹肌,曾去青楼嫖妓,这种体格应当比较容易给风月女子留下印象,所以不妨让他再问问那些妓户,看看有没有经常光顾妓院的客人突然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上门。”
谢阮应声离去。李凌云又将那把奇形柳叶小刀拿了出来,从死者四肢伤口处下刀,在被铁钉钉入的地方削下一些骨片,放在幽微镜下查看。
“嗯,这骨上有血。”李凌云把明珪叫过来。明珪看完,道:“骨头里这些是血吗?”
“是,骨质本身并无颜色,但骨上有膜,上面有许多血脉通路,这膜可以让骨从细小逐渐长得粗壮,人骨折后,也是依靠这种膜才能让断骨重新长合到一起。虽然这些血脉极为纤细,但里面是有血液的。人骨一旦受损,这些纤细的血脉就会破裂,血液渗进骨中,洇出血片,这样的情形,我们封诊道便将它叫作‘骨洇血片’。”
“这能说明什么?”明珪问。
“这说明,那人被钉在树上时一定是活着的,死人的血脉怎么可能流血?”
明珪想象了一下,喃喃道:“大活人被用铁钉钉在树干上,是何其痛苦的事情,死者却没挣扎,恐怕和那被挖眼的一样,都处在昏迷状态,所以……这次凶手作案,也是用了迷药?”
“是,我想已经可以认定此案跟你阿耶的案子,以及那死水湖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只是我还有一些问题无法想通。”李凌云难得地面露愁容。
他拿出一根棉花裹的小棍,在死者被砸烂的鼻道里转动片刻,取出来给明珪看。“迷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鼻子突然大量吸入,导致昏迷;另外一种是食用的,就像死水湖案,用的是酒水。可是你看,本案死者鼻腔内并没有烟灰粉末,说明凶手用的并非气状迷药,而只可能是食入性迷药。可胃囊腐败严重,除了几颗葡萄籽,食糜已混在腐水中无法辨别,迷药到底拌在什么东西里无法确定。另外,凶手能让死者食入迷药,二人多半彼此熟识……”
“或许正如之前推测的,凶手是一名医道,用自己酿造的药酒下药。”明珪思考道,“我阿耶因为吃了食物,加上自己也酿酒,所以很难判断他到底中的是哪一种迷药。”
“是啊……而且这一次,凶手割掉了死者的阳物,按他一贯的作案手法,阳物肯定也是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被割掉的。可凶手要这个东西做什么用?如果说砍你阿耶的头是为了掩盖你阿耶的身份,那也是说不通的,你阿耶这么有名,即便无头也不会认错人。还有那死水湖案里,被活生生挖下来的眼珠……如果这些都是突然被刺激后的泄愤举动,那凶手绝不可能提前让铁匠铺打造铁钉,也不会提前准备砍树的大斧……有预谋行为的人,绝不会因为冲动杀人。”
说到这里,李凌云笃定地道:“这些案子都是凶手精心策划后才实施的。虽然凶手的作案动机现在还捉摸不透,但每一次凶手对死者的凌虐手段都匪夷所思,这方面极有共性……头颅、眼珠、阳物……如果接下来的第四桩案子也是如此,我觉得除了凶手是在进行人祭这种可能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是什么?”
李凌云有些迟疑,但还是对明珪道:“我看,凶手……恐怕不是个正常人,更像是个冷静的疯子。”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心思这么缜密的疯子?我看李大郎你是想多了。”
置身于洛阳城西面的古老木林中,谢阮一边说一边环视周遭,发现旁边都是枯掉的巨木。
她来到一根枯木旁,用刀鞘拨去一片树皮,一丛细小的蘑菇从里面露了出来。“这里就是案卷记载的和尚发现尸首之处,此地距离我们进入的城西树林边缘足足有十里之遥。要在妓院把死者迷晕,还要带出这么远,疯子怎么能做得如此隐秘?”
谢阮手指众人来时经过的路,路上到处都是树木,盘根错节,不论牛车还是马车都不可能进来,于是她道:“这么难走的路,也多亏那个和尚是个苦行僧,否则谁愿意往这里跑?想想他跑得也真够快的,居然能赶在雷击木的火被大雨熄灭之前就来到这里。”
李凌云轻声道:“这是由于人有着不为人知的潜能,人在心急如焚时,有可能会爆发出异常的力量。贞观年间,长安西市有一胡商运送货物的马惊了,在大路上飞奔,险些撞到一名小儿,小儿的母亲平日手无缚鸡之力,此时却手疾眼快地把孩童从马蹄下救出,之后这个妇人手足瘫软,浑身无力,在家中整整休息了三日,才能下床重新行走。那个苦行僧能这么快跑过十里地,也是因为他心中焦急,要争那根雷击木。”
“照此说来,在战场上有些士卒能够挣脱重重包围,想来也是因为在生死关头爆发出了身体的潜力喽!”谢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