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上A12公路前,我顺道先去了一趟伍德布里奇。我带的衣服在酒店里尚可穿,凯蒂也不在意我穿什么,但我可不能穿着那些衣服去吃高级法餐或者出现在克雷格家。伍德布里奇的老广场附近有几家令人意外的精品服装店,我挑了一条及膝的深蓝色礼服和一件拉夫·劳伦的棉外套(七五折)。这钱花得有点超出预算,但我提醒自己劳伦斯还欠我调查费,但愿这笔钱能在下次信用卡还款期限之前收到。
我把装着衣服的袋子塞进后备厢,再次踏上了南下的路途。然而就在离开伍德布里奇几英里处出现了一个环形交叉路口,那里立着的路牌上写着“马特尔舍姆荒原”。一股冲动驱使着我按下指示灯,在第三个路口转弯、驶离了公路。不管愿不愿意——说实话我真不怎么愿意——该见的人还是得见。不能再拖了。
萨福克郡警察总部所在地是一栋极为丑陋的现代化建筑,离主路不过短短五分钟的路程。钢筋水泥搭建的四方形建筑物上中规中矩地安装着平板厚玻璃窗,几乎完美避过了所有建筑艺术审美。真不知道马特尔舍姆荒原的居民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一边是难看的警察局大楼,另一边还有英国电信公司那造型可怖的研发中心,摧毁了乡村的天际线。不过还好,我想,这两栋建筑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不少工作岗位。
我走进警察局大厅,申请和高级警司洛克见面——不,我没有预约。为了什么事?关于塞西莉·特里赫恩的失踪事件。身着制服的女警员一脸疑惑,但还是为我拨通了电话,我在一旁的塑料椅上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介绍萨福克郡生活的小册子翻了翻,发现那已是五个月前的了。我并不确定洛克会不会见我,从打电话的警员的动作,我甚至看不出他是否接了电话。因此,当几分钟后,他步出电梯时,我倒是吃了一惊。他一出电梯便径直朝我走来,那股毅然决然的气势让我感觉下一秒就要被他抓住胳膊、戴上手铐、关进监狱。这人就这种风格……时刻处在实施暴力的边缘,仿佛感染了某种罪犯的暴力病毒。我知道他不喜欢我,这一点我们上次见面时便很清楚了。
然而,从他口里说出的话听上去竟带着一丝调侃的意味。“哎呀呀,赖兰女士,在酒店里看到你时,我就知道这不是个巧合。后来他们说你来了,我完全不惊讶。这么着吧,我能给您五分钟,这层楼有间空办公室,我们可以去那儿谈……”
看来我对他的判断有误。在酒店里擦身而过时,他注意到我了,只是故意不理我而已。我跟着他走进一间空荡荡的正方形房间,只有正中间放着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房间里有一扇窗户,外面是大楼周围的林地。他站在门边让我进屋,等我坐下后,立刻关上了门。
“别来无恙啊?”他问。
这个问题让我讶然:“我很好,谢谢。”
“我听说你上次来是为了调查艾伦·康威的死因,还差点遇险。”他竖起食指摇了摇,“我警告过你别被卷进来的。”
我可不记得他说过任何类似的话,但没有反驳。
“那么,你这次重回萨福克郡,还特别住在布兰洛大酒店又是为了什么?不不,不用告诉我,艾登·麦克尼尔已经打电话跟我投诉过了。挺有意思的,是不是?要我说,艾伦·康威的事之前就已经够让你头疼了,但你就是不肯放过他。”
“应该说是他不肯放过我吧,洛克高级警司。”
“他活着的时候就是个讨厌鬼,现在死了也一样。你真的相信他在书里留下了什么线索吗?又有秘密信息……这次是关于弗兰克·帕里斯的?”
“你看过了?”我问。
“是的。”
“所以……?”
洛克伸了伸腿,想了一会儿。我忽然意识到,今天的他竟格外有礼貌,甚至友好。说起来,他的抱怨一直都是冲着艾伦·康威的,而不是我,当然他完全有理由那么做。艾伦请他帮忙为自己搜集素材,结果却在某部小说里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略显滑稽的角色——雷蒙德·丘博。“丘博(Chubb)”和“洛克(Locke)”都是英文中表示“锁”的词,懂了吧?不仅如此,他还在另一本小说《邪恶永不安息》中以洛克的太太为原型,创作了一个滑稽的丑角,尽管我从没见过他的太太。或许因为艾伦的死,洛克决定原谅我这个部分参与了小说创作的人,也或许是因为那个以他为原型的丑角没有出现在《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中,让他的心情有所缓和。
“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另一本胡说八道的书。”他平静地说,“你知道我对侦探小说的看法。”
“你确实明确表示过自己的态度。”
虽然毫无必要,但他还是重复了一遍:“像艾伦·康威之流写的这种侦探小说,和现实根本相差甚远。如果读者相信他们的鬼话,那就更蠢了。这世上哪儿有什么私家侦探,最多不过有人帮你查查青春期的儿子每天都在做什么,或者你老公到底跟谁上了床。而且偏远的农舍或者豪华的古宅里通常并不会发生凶杀案——海边小村里也不会。什么《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你能从这本书里找出一处——哪怕就一处不是胡说八道的地方吗?好莱坞女演员跑到鸟不拉屎的地方买了一栋别墅;还有那颗钻石;酒店桌子上的刀——我的意思是,拜托!看见桌上放着刀的时候你就该知道,它早晚会插进某人的胸膛。”
“这话是契诃夫说的。”
“你说什么?”
“一位俄罗斯剧作家。他曾说过,如果戏剧的第一幕里,墙上挂着一把枪,那么第二幕中,就必须有人开枪。这话是用来说明,故事里的每个细节都必须有目的性。”
“他有没有说还必须把故事编得十分离谱并加上一个荒谬的结局?”
“这么看来,你并没有试着去找故事里的线索?”
“根本懒得试。我看那本书是以为它和塞西莉的失踪有什么关系,结果发现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这本书在全世界的销量达到了五十万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艾伦的书说话,或许我只是想为自己辩护。
“唉,你是知道我的看法的,赖兰女士。你们把谋杀变成一场游戏,还让人们参与其中。那本小说里的警探叫什么名字来着?黑尔(Hare)。我猜那是因为他的脑子就跟野兔(hare)一样,是个大笨蛋,是吧?什么事都猜不对。”他用指节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桌面,“你一定很自豪吧,这种小看犯罪、贬低法治的哄小孩的烂书竟然卖了五十万册。”
“尽管你心意已决,但我还是要说,你对犯罪小说一直有所误解,洛克高级警司,还没恭喜你升职呢。我认为艾伦的书从未害过任何人,除了我以外。读者喜欢他的书,也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他们知道这些并非纪实文学,而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而我们谁敢说自己不需要呢?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新闻播报;假新闻;自身本就不干净的政客们却互相攻击、泼脏水……或许人们只能通过一个可以逻辑自洽且会带你发现绝对真相的故事,才能获得一点安慰。”
然而对面的人根本没打算听。“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呢,赖兰女士?”他问。
“如果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来马特尔舍姆荒原的话,我是希望能请你让我看看当初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原始调查报告。事情已经过去整整八年,应该已经没人关心了吧。我想看看尸检报告和审讯记录——所有的信息。”
他摇头:“那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是保密文件!这些都是警方的工作记录。你真以为任何人只要上门要求,我们就会把犯罪调查报告公布给他吗?”
“可如果斯蒂芬不是凶手呢!”
这句话彻底打破了洛克的耐心,他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危险。
“听着,”他说道,“当初负责调查的是我,所以你刚才的话,说白了,就是对我的一种侮辱。案件发生时,你根本不在现场。你不过闲坐着,让你那会下金蛋的鸡把它写成了一个天方夜谭罢了。在我看来,科德莱斯库为了赌博偷钱,并杀掉弗兰克·帕里斯这件事铁证如山。他认罪时所在的房间就跟这间一样,在楼上,当时他的代理律师就坐在身旁。没有刑讯逼供。”
“科德莱斯库是个职业惯犯,招这样的人去酒店工作本就很疯狂。你要是对犯罪这么感兴趣,不如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真实的故事。布兰洛大酒店杀人案发生的一个月前,我所在的分队刚好捣毁了伊普斯威奇的一个罗马尼亚黑帮团伙。那帮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讨饭的、暴力袭击的、抢劫的,简直像是从什么专业犯罪学校统一培训出来的一样。我可不是在开玩笑,他们真的有教材,教他们如何躲避电子探测器、隐藏DNA之类的。”
“经调查发现,他们的最大收入来源是拉文斯伍德的一家妓院,里面最小的女孩才十四岁。十四岁!她被人贩子卖到那里,被迫一晚上接待三四个男人。要是不听话,他们就揍她、不给饭吃。你觉得你的读者会喜欢这样的故事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每天被人轮奸?或许你应该派阿提库斯·庞德大侦探去查查那件案子!”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说,“你说的案子的确令人发指,但和斯蒂芬有什么关系?”
“没有——”他盯着我,那神情好像在说我根本没听懂。
“那你的意思是,就因为他是个罗马尼亚人,所以弗兰克·帕里斯肯定是他杀的!”
洛克近乎冷笑地站起身来,他的动作太快,要不是椅子被固定在地上,只怕已经被掀翻了。“滚。”他说,“不只这里,滚出萨福克郡。”
“我本来就打算开车去伦敦。”
“很好。因为如果让我发现你阻碍我调查塞西莉失踪案,我会立刻逮捕你。”
我站起来,但并没有立刻离开。“你认为塞西莉出了什么事?”我问。
他瞪着我,但还是回答了问题:“不知道。我推测她已经死了,或许是他杀。凶手可能是她的丈夫。或许他们吵架了,丈夫一怒之下拿刀捅了她。但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在他身上或者任何不寻常的地方找到塞西莉的DNA。也有可能是那个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值夜班的怪人干的。说不定他暗恋塞西莉。也说不定凶手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那天恰好经过德文郡的河边,一时鬼迷心窍。”
“我们或许永远无法知道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凶手绝不会是一本八年前的白痴侦探小说里的角色。这一点请你记清楚,然后打道回府吧。不要再问东问西,我可没耐心再警告你第二次。”
劳伦斯·特里赫恩
我在伦敦城外的服务区稍作休息,查看收到的邮件。还是没有安德鲁的消息。詹姆斯·泰勒回邮件确认了时间:晚上七点半Le Caprice见;劳伦斯·特里赫恩回复了一封长邮件,我就着咖啡和一只可颂面包读着。那只可颂又硬又不新鲜,这玩意儿在法国根本不可能卖得出去。劳伦斯的邮件来得十分及时,用单数人称写道:“以下是对在布兰洛大酒店发生的一切事件的按部就班的详细记录。”其中部分信息我已从这几日的调查中知晓,但从不同的视角再看一次,感觉很奇妙。明天早上和莱昂内尔·科比见面时可以作为参考。
以下便是邮件内容。
*
发件人:劳伦斯·特里赫恩〈Lawrence.treherne@Branlow.com〉
发送时间:2016.6.21 BST 14:35:20
收件人:苏珊·赖兰〈S.Ryeland@polydorus.co.gr〉
邮件主题:塞西莉
亲爱的苏珊,
您来信询问我对婚礼当天的记忆。我在太太的帮助下写了这封邮件,若有言词枯燥无趣之处还请见谅,我并不善于写作。艾伦·康威那本小说里的故事和二〇〇八年发生在布兰洛大酒店的事是非常不同的,我不清楚这些回忆能对您有多少帮助。不过,把我所能记得的、至今为止发生的事实写下来也没有坏处。
您或许会对艾登和我女儿相识的过程感到好奇,所以我打算从这里说起,因为我相信这也是整件事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切始于二〇〇五年八月初,塞西莉还住在伦敦,她不想继续在酒店工作了。之前我也说过,虽然这让我感到痛苦,但她和姐姐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太好,不过我希望您不要过度解读这件事。两个女孩子天天待在一起,肯定会为了一些小事争吵,比如喜欢的音乐、裙子、男朋友等等,我的两个女儿亦是如此。丽莎总觉得我们更喜欢塞西莉,但这不是事实。她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对我们来说,两个女儿都一样亲。
当时,她俩都已长大,并且同在布兰洛大酒店工作。我们是希望将来把酒店交给她们共同经营,但因为两姐妹关系不好,这个愿望看起来不大可能实现。她们之间有很多摩擦,具体就不细说了,因为就是一些日常工作中芝麻蒜皮的小事。但结果就是塞西莉决定退出酒店,独立创业。从小到大她都没离开过萨福克郡,所以想去大城市闯闯。我们提出要给她在伦敦买一套公寓,这听起来可能很奢侈,但其实我们已经考虑很久了。我们都很喜欢去伦敦看剧、听音乐会,长远来看,在那儿买套公寓才是更经济的考虑。
塞西莉在东伦敦看中了一套房子,觉得样式挺不错,而艾登正是那家房地产中介的职员,是他带她去看的房子。他们一见钟情,很快就开始恋爱。艾登比塞西莉小两岁,但他工作和生活都经营得很好,还存够了钱在伦敦埃奇韦尔路买了一套公寓,就在大理石拱门附近。尽管只是一个单间,但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两人聊天时,塞西莉发现那天恰好是艾登的生日,于是坚持要和他去见见他的朋友,一起为他庆生。塞西莉就是这样的性格,做事当机立断、积极主动,她后来跟我说,其实当初第一眼见到艾登时,她就知道两人一定会很般配。
我们很快就见到了艾登,也很喜欢他。说实话,他的出现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因为就像塞西莉迫切想要离开这里去伦敦闯荡一样,他正迫切地希望离开伦敦,并且说服了塞西莉继续留在布兰洛大酒店。他不喜欢大城市的喧嚣,并判断塞西莉也不会喜欢。不过他俩决定保留艾登之前的公寓作为偶尔抛开工作、休息度假的避风港。事实上,自从他来到这里,塞西莉和丽莎之间的关系就变好了许多。毕竟身边多了一个支持的人,塞西莉从艾登那里找到了自信。
对了,我随信附上几张塞西莉的照片。您或许之前在报纸上见过她的样子,但那些都不是很贴近本人的真实样貌。她是个美丽的姑娘,和她母亲年轻的时候很像。
艾登和塞西莉在结婚前六个月搬进了布兰洛农舍。之前一直是丽莎住在那里,但我们劝她搬到我们在伍德布里奇买的一座房子去了。这样比较合理,尤其是罗克珊娜出生以后。艾登接管了酒店公关部的工作,负责设计刊印宣传册、新闻推广、广告和组织特别活动等工作——他做得很好。就在那时,我和波琳觉得孩子们已经可以胜任一切,便决定退休。丽莎的能力也很强,尽管那天晚餐时她说话很难听,但我不认为她真的讨厌艾登。我还盼着艾登能劝劝她,让她也找个对象结婚。
言归正传,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五日,举行婚礼的那个周末。
我仔细回忆了整个过程的所有细节,从那个星期四开始,包括中间出现的各种大小问题。首先是和负责婚礼帐篷的商家在电话里吵了一架。他们用来运送的货车半路抛锚了,所以要迟到,这简直是我听过最敷衍的借口。最后,帐篷一直到星期五中午才送来,更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赶上时间把它搭好。塞西莉当时状态也不怎么好,因为她的一个伴娘患了重感冒,不能来了,从我这儿借的一支钢笔又找不到了。那是一支一九五六年产的万宝龙 342号笔,金色的笔尖,放在原装的盒子里,很是精致,也从来没用过。我对丢笔这件事其实非常生气,可当时什么也没说。总之,我愿意把笔借给她是因为那正好满足婚礼“有旧、有新、有借、有蓝”的传统。
丽莎一直认为是斯蒂芬偷了那支笔。他在房间里进进出出搬东西,而那支钢笔就放在桌上。我跟警察说过此事,可他们并没有找到笔。最后塞西莉只能匆匆忙忙地用两块硬币、一枚波琳的胸针和一条丝带代替。
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呢?塞西莉整个星期都没怎么睡觉,可能是既紧张又兴奋吧。我给了她一些安定用来安神,可她不愿意吃。艾登和波琳坚持让她吃,我们不想她婚礼当天走红毯的时候看起来形容憔悴。大喜的日子她一定要美美的,用最好的心情和状态出席婚礼。至少当天天气不错,那个星期五可以说是晴空万里,天气预报总算说对一次。客人们陆续到场,大帐篷也总算搭了起来,我们都以为可以松口气了。
弗兰克·帕里斯登记入住时我并不在,那是星期四的下午,我在索思沃尔德的家里。星期五一大早开车来酒店时,和他匆匆打过一次照面。那时,他正要上出租车。我看见他穿着一件轻薄的浅黄褐色西装外套和一条白色长裤,他有一头微卷的银色头发,有点像米莱斯[1]油画里的小男孩的头发——如果您知道我说的是哪幅画。关键是,当时我就已经觉得这人怕是很麻烦。事情发生以后这么说可能很容易,但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跟出租车司机吵架,那个司机经常来我们酒店接送客人,很可靠,那天只不过晚来了两分钟,他却一副像是坏了大事的样子叱责对方。在我看来,他和艾伦·康威是一类人。
那个星期五的晚上,我们举行了员工派对。希望借此感谢员工们的辛勤付出,当然也是提前犒劳他们第二天的繁重任务。派对在泳池边举行,那天晚上很热闹,就是有点热。我们准备了气泡酒、开胃小菜、鸡尾酒,塞西莉还发表了一个致谢演讲。大家都很开心。
我猜您可能想知道都有谁参加了派对。基本上酒店所有的员工都去了,包括主厨安东、莱昂内尔、娜塔莎、威廉(他负责照看酒店周围的土地)、塞西莉、艾登、丽莎、波琳和我,当然还有斯蒂芬。我没怎么邀请亲戚,但我记得好像波琳的哥哥那天也在。艾登的母亲真是一位和蔼的女士,临睡前还来这里待了十多分钟。这本来就是一场酒店内部的活动,而不是婚礼庆祝的一部分。如果您需要,我可以把那天的名单发过来,总的来说,一共有二十五人参加。
现在我需要跟你聊聊斯蒂芬的事了,首先我想说的是,尽管后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我却一直很喜欢他。他很安静,工作努力,彬彬有礼,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他对于我们提供的这份工作很是感激。塞西莉和我想法一样。您也知道,一开始,塞西莉特别激动地为他辩护,后来斯蒂芬认罪时她很失望。只有丽莎怀疑他,她坚信斯蒂芬手脚不干净。最后发现丽莎的看法竟然是对的,还令我很是难受了一阵。如今我只后悔当初没有听她的话,如果让斯蒂芬离开就好了,但现在再说这些也没用了。
其实,婚礼前一天丽莎和斯蒂芬见过一面——就是星期四的时候,她把辞退信交给了斯蒂芬。所以周五参加泳池派对时,斯蒂芬已经知道自己必须离开酒店了。我们给了他一笔慷慨的遣散费——整整三个月的工资,所以就算离开,他也不会挨饿。可即便如此,这个变故或许还是可以说明后来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那天晚上他喝得挺醉,水疗馆经理莱昂内尔把他扶回了房间。不知道是不是那时,他便决定要偷客人的钱来弥补自己被解雇的损失了。我也不明白丽莎为什么偏选在婚礼的前两天辞退他,明明可以选个更好的时间。
关于泳池派对,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德里克·恩迪克特那天没来。那天晚上他情绪有些奇怪,我想找他聊聊,但他看起来心不在焉,像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的,但之前都忘了,这会儿写着写着才想起来。波琳说他看起来像是见了鬼!
那天晚上轮到德里克值班。波琳和我大概十点半离开酒店回了家。据警方调查,弗兰克·帕里斯是在午夜过后不久遇害的,在十二号客房里被人用锤子砸死了。我们后来才知道出事了。
波琳和我第二天上午到酒店准备参加女儿的婚礼——十点钟。我们和婚礼宾客一起喝咖啡、用了些小点心。婚礼在玫瑰园举行,也就是酒店的南边,对面是那片外有壕沟的矮墙。中午时分,在萨福克郡议会来的司仪的主持下,婚礼按计划进行。午餐于十二点四十五分在帐篷里供应。共有一百一十位客人、八张餐桌。十分丰盛。开胃菜是一道泰式腰果黎麦沙拉,然后是清蒸三文鱼和法式白桃奶油杏仁派。当时我很紧张,因为要演讲,而我对于在众人面前讲话从来不怎么擅长。结果最后一句话也没说成,谁也没来得及讲什么。
最早意识到出事了,是听见酒店外有人高声尖叫。虽然隔着帐篷,声音有些模糊,但那个动静绝对是出了大事。然后海伦冲进帐篷。她是客房服务部主管,是个可靠、沉稳的女人,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事能让她失态,可那天她整个人明显十分慌乱。我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着火了,否则她不可能这样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开始她还不肯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让我赶紧跟她走一趟。虽然第一道菜马上就要上了,我知道我必须去。
娜塔莎就等在外面,她看起来状态非常糟糕,一张脸惨白如纸,泪流满面。就是她发现的尸体。现场相当可怖,弗兰克穿着睡衣躺在床上,没盖被子,脑袋被砸得稀烂,根本认不出样子。房间里到处是血,还有骨头渣子之类的东西。太可怕了。海伦已经报警了,这是正确的,但您也能想象,那意味着婚礼得草草结束。我还在帐篷外的时候,就已经能听见从A12公路上传来的警笛声。
接下来的事真是一言难尽。一场完美的英式婚礼瞬间就变成了一场噩梦。四辆警车停在酒店外,来了有十几个警察、探员、犯罪现场摄影和法医,在酒店和外面的庭院里四处搜证。第一个到达犯罪现场的是一个叫作简·科雷根的警督。不得不说,她的现场指挥调度做得相当不错。有些宾客忍不住从帐篷里出来,想看看到底怎么了,是她把所有人都请回了帐篷,然后做了一些解释,安抚他们的情绪。
她对现场情况的判断非常敏锐,处理的方式也很专业,可无论如何,最后的结果就是婚宴被迫中止,但没人可以离开。一分钟前大家还是座上宾,一分钟后却变成了嫌疑人或者可能的目击证人,婚宴帐篷则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拘留室。但最令我感到遗憾和难过的当然还是塞西莉和艾登。本来他俩已经订好了伦敦的酒店和第二天去安提瓜岛度蜜月的机票。我跟科雷根小姐求情,但她还是不允许他们离开。他俩不可能会和这桩凶杀案有任何瓜葛,他们都不认识弗兰克,也从没见过他,最多就是婚礼前一天打了个照面。但她还是不允许。最后我们只能找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退了预订的钱,让他们换成几个星期后去加勒比海度蜜月。但就结婚而言,这个开端可算不上美好。
我隐约希望那天娜塔莎晚一点再进十二号客房就好了,这样说不定艾登和塞西莉就可以顺利离开酒店,等他们走了以后,人们再发现尸体。娜塔莎八点半上班,去月光花那一翼途中必须经过十二号客房。当时她很确定,经过那间客房时,看见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所以决定先打扫完其他房间再回来。等她回来的时候,时间刚过下午一点,门上的牌子已经不见了,后来被人在走廊远处的垃圾桶里发现,应该是被什么人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