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用掌根猛击脑袋侧面,头痛随之扩散。他又来了一巴掌,然后再一巴掌。等他打够了,他撕了几页杂志揉皱,塞到引火柴底下,接着他划了根火柴把它们点燃,看着火苗往上蹿。
他没有松开燃烧的火柴,眼睛望向打印机旁的《苦河》底稿,心想不知道把它们点燃会发生什么。焚毁《山顶小村》的时候,他离烧掉屋子还早着呢,火焰刚烤黑书房的墙壁,消防车就赶到了,但粪坑路上不会有消防车,火一旦烧起来,风暴也不可能浇灭它,因为木屋古老而干燥。古老得像灰尘,干燥得像你祖母的——
火苗顺着火柴杆烧到了手指。德鲁甩灭火柴,把它扔进熊熊燃烧的炉膛,关上炉门。
“这本书一点也不烂,而我也不会死在这儿,”他说,“是的,绝对不可能。”
他熄灭提灯,节省燃油,坐进他每晚消磨时间的沙发椅,读约翰·D.麦克唐纳和埃尔莫尔·伦纳德的平装本小说。没有了提灯,剩下的光线不足以读书。夜晚即将降临,木柴炉的火焰像一只红眼睛似的通过云母小窗向外窥视,它闪烁的目光就是房间里唯一的亮光。德鲁把椅子拉近火炉,用手臂抱紧身体以平息颤抖。他应该换掉湿衬衣和裤子,要是他不希望病情继续恶化,那就应该立刻去换。坠入梦乡的时候,他还在这么想。
21
外面传来噼啪一声响,终于惊醒了他。紧接着又是噼啪一声,这次更加响亮,接着是轰隆一声巨响,震得地板摇晃起来。一棵树倒了,而且肯定是一棵大树。
炉膛里的火烧得只剩下一层明灭闪烁的亮红色余烬了。除了呼啸的风声,他还能听见雨点像沙粒似的打在窗户上。木屋楼下的大房间热得憋闷,至少暂时如此,但外面的气温无疑已经如预测般陡降(从桌上掉到了地下),因为雨滴变成了冻雨。
德鲁想看时间,可他没戴手表。他猜他把手表留在了床头柜上,但他不敢确定。他可以看电脑信息栏上的日期和时间,但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北方森林里的夜间时分,除此之外他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呢?
他心想,有的。他需要知道那棵树会不会落在他忠实的老萨博班上,把它砸了个面目全非。当然了,“需要”用在这儿并不确切,需要是说你必须拥有某样东西,潜台词是假如你能得到它,就有可能将整体局势扭转得有利于你,然而现在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改变这个局势了。“局势”用在这儿准确吗,还是说过于笼统了?不,更合适的词语不是局势,而是情形,在这个上下文中,情形意味着你无力修补,只能——
“够了,”他说,“难道你想逼疯自己吗?”
他很确定他的一部分意识就想这么做。在他脑袋里的某个地方,控制面板正在冒烟,断路器烧坏了,某个疯狂科学家正在狂喜中挥舞拳头。他可以对自己说都怪发烧,但《山顶小村》出问题的时候,他可是一切正常的。另外两次也一样,至少他的身体一切正常。
他起身,现在疼痛似乎浸透了他全身上下的所有关节,他不由得龇牙咧嘴。他走向大门,尽量不脚步蹒跚,风把门从他手中一把抢过去,摔在墙上。他抓住门,用力拉住,他的衣服被风吹得贴在身上,头发从额头向后被吹成了一条线。夜色漆黑——黑得像魔鬼的马靴,黑得像煤矿里的黑猫,黑得像旱獭的屁眼——但他能辨认出萨博班的轮廓,还有在车另一侧的上方摇曳的树枝(应该是树枝)。尽管他不敢确定,但他认为那棵树擦过萨博班,落在工具棚上,无疑砸穿了屋顶。
他用肩膀顶上门,拧上门闩。他不认为会有盗贼在这么恶劣的夜晚闯进木屋,但他不希望门在他上床后被风吹开。他要上床去休息了,借着余烬微弱的闪烁亮光,他走到料理台前,点亮科尔曼提灯。在提灯的强光下,木屋显得超乎现实,像是被一个不会熄灭,只会变得越来越亮的灯泡照亮。他把提灯举在面前,穿过起居室走向楼梯。这时他听见门上传来了抓挠声。
是树枝,他对自己说。被风吹到门口,卡在了那儿,很可能是被门口的擦脚垫卡住的,没什么。上床去。
又是一下抓挠声,非常轻,要不是狂风刚好选择在这个瞬间歇息片刻,他根本不可能听见。不,听上去不像树枝,而是像人在挠门。像风暴中的落难者,过于虚弱或严重受伤,甚至没力气敲门,只能挠门了。但刚才外面没人……不,难道真的有人?他敢完全确定没人吗?外面那么黑,黑得像魔鬼的马靴。
德鲁走到门口,拉开门闩,打开门。他拎起提灯,外面没人。然而,就在他正要重新关上门的时候,他低头望去,看见了一只老鼠。应该是一只褐家鼠,不算巨大,但也相当大了。它躺在磨秃了的擦脚垫上,伸着一只爪子,依然在抓挠空气。它粉红色的爪子出奇地像人手,仿佛婴儿的小手一样,它棕黑色的毛皮上沾满了树叶和枯枝的碎片,还有一滴滴的鲜血。它鼓出来的黑眼睛仰望着他,侧腹部起起伏伏,粉红色的小爪子继续抓挠空气。刚才就是它在挠门,发出了微弱的声音。
露西讨厌老鼠,就算见到一只田鼠跑过护壁板也会叫得声嘶力竭,对她说“别看你怕它,那只可怜巴巴、畏畏缩缩的小动物肯定更怕你”也无济于事。德鲁对啮齿类动物也没什么好感,他知道它们携带病菌(汉坦病毒、鼠咬热,这还只是最常见的两种),但他不至于像露西那样近乎本能地厌恶它们。他对眼前这只老鼠的感觉主要是怜悯。也许是因为它粉红色的小爪子在持续不断地抓挠空气,也可能是因为那双黑眼睛反射提灯而产生的两个白色小光点。它躺在那儿喘息,仰望着他,毛皮和胡须上沾着鲜血:它内脏破裂,多半快死了。
德鲁弯下腰,一只手扶着大腿根,另一只手放下提灯,想看得更清楚一些。“你本来在工具棚里,对吧?”
这一点几乎可以肯定。大树倒下,砸穿工具棚的屋顶,毁灭了老鼠先生的温馨小窝。他是不是在逃命的时候被一段树枝或一块屋顶砸中了?或者一团凝结的墙漆?老爸没法用的旧链锯从台子上掉下来,砸在了他身上?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某样东西砸中了他,有可能砸断了他的腰背。他小小的老鼠油箱里还剩下那么一丁点汽油,支撑着他爬到这儿来。
又是一股狂风吹来,卷着冻雨打在德鲁滚烫的脸上。冰屑落在提灯的灯芯上,咝咝融化,顺着玻璃向下淌。老鼠继续喘息着。擦脚垫上的老鼠需要紧急救治,德鲁心想。但擦脚垫上的老鼠已经无药可治了,不需要是个火箭科学家也看得出来。
不过,当然了,他还是能帮忙的。
德鲁走向冰冷的壁炉,路上因为剧烈咳嗽而停下一次。他弯腰去看放着一小组壁炉用具的架子,考虑了一下拨火棍,但捅穿老鼠的念头让他皱起眉头。最后他拿起了炉灰铲,心想狠狠地拍一下,应该就能结束它的苦难。他可以用铲子把它从门廊侧面扫下去,要是他能活过今晚,他可不希望明早一出门就踩在啮齿类动物的尸体上。
说来有趣,他心想,刚看见它的时候,它在我心中是个“他”,现在我决定要杀死这个小动物,他就又变回了“它”。
老鼠依然躺在擦脚垫上,冻雨开始在它的毛皮上结冰。那只粉红色的小爪子(太像人手了,真的太像了)继续抓挠空气,但动作已经慢了下来。
“我给你一个痛快的吧。”德鲁说。他举起铁铲……抬到肩膀高度,准备拍下来……但他放下了胳膊。为什么?因为抓挠得越来越慢的小爪子?像珠子似的两颗黑眼睛?
一棵树砸烂了老鼠的家,砸伤了他(又变成“他”了),他想方设法拖着残躯爬向木屋,只有上帝知道他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而他得到的奖赏就是这样?身上再挨一下,这次一劳永逸地结束痛苦?德鲁这几天觉得自己也快被压垮了,说来也许可笑(未必如此),但他确实感觉到了某种共情。
另一方面,风吹得他浑身发冷,冻雨噼里啪啦地打在他脸上,他又开始打寒战了。他必须立刻关上门,但他没法让这只老鼠在黑暗中慢慢等死——而且还是躺在一块该死的擦脚垫上。
德鲁放下提灯,用炉灰铲把它铲起来(代词的流动性还真是有意思)。他走到火炉旁,把老鼠倒在地板上,粉红色的小爪子继续抓挠。德鲁用双手扶住膝盖,使劲咳嗽,咳到干呕,光点在他的眼前飞舞。这一阵发作过去之后,他拎着提灯走回来,重新坐进阅读椅。
“来吧,死在这儿好了,”他说,“至少你摆脱了坏天气,能暖暖和和地等死了。”
他熄灭提灯,现在只剩下了火炉里将熄余烬的黯淡红光。红光的明灭闪烁让他想起粉色小爪子的抓挠……抓挠……抓挠。他看见小爪子还在抓挠。
我该在上床前生一堆火,他心想。否则的话,明早这儿会冷得像是格兰特陵园[1]一样。
但要是他现在站起来,他喉咙里的痰液就会跟着他一起动,此刻暂时平息的咳嗽肯定会卷土重来。另外,他累了。
再说了,老鼠就放在火炉旁。你带它进屋是为了让它自然死亡,对吧?你不是要活活烤死它,明早再生火吧。
风在木屋四周呜呜作响,偶尔化作女人尖叫般的厉声,随后又平息变回呜呜声,冻雨叮叮当当敲打窗玻璃。他听着这些声音,它们似乎开始融合,他闭上眼睛,旋即又睁开。老鼠死了吗?刚开始他以为它死了,但小爪子又轻轻慢慢地挠了一下。所以还没死。
德鲁闭上眼睛。
睡着了。
注释
[1] 第十八任美国总统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及其妻子朱莉娅·格兰特的长眠之地,于1897年落成。
22
又一截树杈咚的一声砸在屋顶上,惊醒了德鲁。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可能十五分钟,可能两个小时,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火炉前的老鼠不见了。老鼠先生受的伤显然没有德鲁想象中那么严重,它恢复过来,这会儿正躲在屋里的某个地方和他做伴呢。他不怎么喜欢这个念头,但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毕竟是他把老鼠请进门的。
你必须邀请,它们才能进门,德鲁心想。吸血鬼、座狼、穿黑色马靴的魔鬼,你必须邀请——
“德鲁。”
听见这个声音,他受到了巨大的惊吓,险些一脚踢翻提灯。他环顾四周,借着炉膛里行将熄灭的火光,他看见了那只老鼠。楼梯底下,老爸的写字台上,他坐在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之间。事实上,他就坐在《苦河》的底稿上。
德鲁想说话,但只挤出了嘎的一声。他清清喉咙(喉咙很疼),重新开口:“我觉得你刚刚说话了。”
“是的。”老鼠的嘴巴没有动,但声音确实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而不是出自德鲁的大脑。
“我在做梦,”德鲁说,“或者是烧到意识不清了。也许两者都有。”
“不,这是真的,”老鼠说,“你醒着,也没有意识不清,你的热度退下去了。你自己摸一摸就知道。”
德鲁抬起一只手放在额头上。确实凉一些了,但这并不完全可信,对吧?他毕竟正在和一只老鼠交谈。他从口袋里摸出厨房火柴,划了一根,点燃提灯。他拎起提灯,希望看见老鼠已经不见了,但他还在原处,就坐在两条后腿上,尾巴绕着臀部,古怪的粉红色小手举在胸前。
“就算你是真的老鼠,也请从我的底稿上下来吧,”德鲁说,“我写得很辛苦,不想看见你把老鼠屎拉在标题页上。”
“你写得确实很辛苦。”老鼠赞同道(但毫无想换个地方坐的意思)。他挠了挠一只耳朵的耳根,现在看上去很有活力了。
砸在他身上的东西肯定把他砸傻了,德鲁心想。当然了,前提是他真的在那儿,从一开始就真实存在。
“你写得很辛苦,刚开始也很顺利。你完全上了轨道,跑得飞快,状态特别好。但后来就出了岔子,对吧?和前几次一样。别难过,世界各地有很多想写小说的人,他们都撞过同一堵墙。你知道有多少部写到一半的小说锁在写字台抽屉或文件柜里吗?几百万部。”
“生病让我状态变差了。”
“你回忆一下,诚实一点,生病前就已经不对了。”
德鲁不想回忆。
“你失去了你的选择性知觉,”老鼠说,“每次都是这样——至少是写长篇的时候。这种能力的丧失不是立刻发生的。随着书稿越来越长,有了自己的生命力,你必须做出越来越多的选择,这时你的选择性知觉就受到了侵蚀。”
老鼠放下前爪,跑到写字台边缘,重新坐起来,姿势就像小狗在乞食。
“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癖好,让自己走上轨道的方法也各不相同。他们以不同的速度写作,但想要产出长篇作品,你必须长时间聚精会神地叙述故事。”
我听过这话,德鲁心想。每个字都一样的原话。在哪儿听到的呢?“在这些聚精会神的时间里,你仿佛坐上了想象力的航班,其中的每一个时刻,你都必须面对至少七个选择,可能是字词,可能是表达方式或者细节。有天赋的作者几乎不需要思考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他们是头脑赛场上的职业篮球运动员,能从场地内的任何一个角落发动进攻。”
哪儿来着?是谁说的?
“持续性的筛选过程在不断进行,这就是所谓创意写作的基础——”
“弗兰岑!”德鲁叫道。他坐了起来,一阵剧痛刺穿了他的脑袋。“这是弗兰岑演讲里的一段!几乎就是原话!”
老鼠没有理会他的插嘴。“你有能力完成这个筛选过程,但只能做到短时间内的爆发。假如你尝试写长篇小说——就像短跑和马拉松的区别——你往往会无以为继。你能看见所有可选的表达方式和细节,但难以做出合乎逻辑的筛选。你失去的不是字词,而是选择合适字词的能力。它们看上去都可以,但又都不可以,非常可悲。你就像一辆车,拥有马力强劲的发动机,但传动系统坏了。”
德鲁使劲闭上眼睛,直到眼前冒出金星,再猛地睁开双眼。他的风暴难民还在写字台上。
“我能帮助你,”老鼠大声说,“当然了,前提是你愿意。”
“而你这么做是因为?”
老鼠侧了侧头,像是无法相信一个按理说很聪明的人(大学英语系教师,在《纽约客》上发表过短篇呢!)居然会这么愚钝。“你本来想用铲子拍死我的,为什么没动手呢?我毕竟只是一只卑贱的老鼠。相反,你把我带进了家门,救了我的命。”
“所以,作为奖赏,你可以满足我的三个愿望。”德鲁微笑道。他熟悉这个游戏:安徒生、多尔诺瓦夫人[1]、格林兄弟,这几位作家的书中均有提及。
“只有一个,”老鼠说,“非常特定的一个。你可以许愿完成你的小说。”他抬起尾巴,拍了拍《苦河》底稿以示强调,“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必须死一个你在乎的人。”
情景更加熟悉了,看来这个梦是在重演他和露西的争执。他解释说他必须完成这本书(解释得不太好,但他已经做过了学院派的尝试),他说这件事对他来说非常重要。露西问,写书难道比她和孩子还重要?他说不,当然不可能了。接着他问,非得二选一吗?
“我看就是,”她当时说,“而你已经选好了。”
“所以这并不是什么魔法愿望的设定,”他说,“更像是一场商业谈判,或者浮士德式的交易。反正肯定不是我小时候读过的那些童话故事。”
老鼠挠了挠耳朵,天晓得他在挠耳朵的时候是怎么保持平衡的,令人敬佩。“童话故事里的愿望都要付出代价,但另外还有一个故事叫《猴爪》。记得吗?”
“就算是在做梦,”德鲁说,“我也不会用我老婆或任何一个孩子,交换一部毫无文学野心的西部地摊小说。”
这句话刚一出口,他就意识到了,这正是他坚定不移地紧紧抓住《苦河》的点子不放的原因:这部情节驱动的西部小说永远不可能摆在拉什迪、阿特伍德或夏邦的下一本书旁边,更不用说弗兰岑的下一本书了。
“我也不可能要求你那么做,”老鼠说,“事实上,我考虑的是阿尔·斯坦珀,你以前的系主任。”
德鲁顿时沉默下来。他望着老鼠,老鼠也用珠子般的黑眼睛盯着他。风在木屋四周呼啸,偶尔强劲得足以晃动墙壁,冻雨噼里啪啦作响。
德鲁说阿尔体重掉得厉害时,阿尔说他得了胰腺癌。但他同时也说没必要现在就起草讣告,医生发现得相对较早,他们挺有信心。
然而看着阿尔——菜色的皮肤,凹陷的眼睛,没有生命力的头发——德鲁一点也没有感觉到信心的存在。阿尔话里的关键字是“相对”。胰腺癌很狡猾,它会偷偷潜伏下来,确诊几乎等同于死刑判决书。假如他真的死了呢?人们肯定会哀悼他,纳迪娜·斯坦珀肯定会是那个最伤心的人——他们已经结婚差不多四十五年了。英语系的成员肯定会戴一个月左右的黑纱,讣告会很长,突出阿尔的诸多功绩和赞誉,也会提到他关于狄更斯和哈代的著作。他今年至少七十二岁,可能已经七十四岁了,没人会说他英年早逝或壮志未酬。
与此同时,老鼠还在盯着他,粉红色的小爪子蜷缩在毛茸茸的胸口。
管他娘的,德鲁心想,这只是个假设性的问题,而且还是在梦里问我的。
“我猜我会接受条件,许这个愿。”德鲁说。无论是不是做梦,是不是假设,这么说都让他觉得不舒服。“他反正快死了。”
“你完成你的小说,换斯坦珀的一条命。”老鼠说,像是想确认德鲁明白了。
德鲁对老鼠使了个狡黠的眼色。“这本书能出版吗?”
“假如你许下这个愿望,那么我有权答应你,”老鼠说,“但我无权去预测你的文学生涯的未来。要我猜的话……”老鼠歪了歪脑袋,“我猜你能出版。如我所说,你是有天赋的。”
“好的,”德鲁说,“我写完小说,阿尔死。他反正要死,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不是完全没问题。“能让他至少活到读过我的小说再死吗?”
“我说过了——”
德鲁举起一只手。“你无权预测我的文学生涯的未来,我知道。咱们谈完了吗?”
“我还有一件事要做。”
“要我用鲜血在契约上签字?那咱们就算了吧。”
“当然不是,先生,”老鼠说,“我饿了。”他跳到写字台前的椅子上,再跳到地上。他跑到厨房的台子底下,捡起一块牡蛎饼干,肯定是德鲁吃烤奶酪和西红柿汤那天掉在地上的。老鼠坐起来,用前爪抱着牡蛎饼干开始啃。饼干几秒钟就不见了。
“很高兴和你聊天。”老鼠说。它跑过房间,钻进没生火的壁炉,消失得和牡蛎饼干一样快。
“见鬼了。”德鲁说。
他闭上眼睛,又猛地睁开,感觉不像做梦。他再次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他第三次闭上眼睛,这次没有再睁开。
注释
[1] 法国童话作家。
23
醒来时他在床上,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床的了……还是说他整个晚上一直在床上?这个可能性更大,考虑到罗伊·德威特和他的鼻涕手帕把他害得有多惨。整个昨天感觉就像一场梦,他和老鼠的交谈只是其中最栩栩如生的一小段。
风还在呼啸,冻雨还在拍打玻璃,但他感觉好多了。毫无疑问,热度不是正在消退就是已经退完了。他的关节依然酸痛,喉咙也还在难受,但都不像昨晚那么严重了,昨晚他甚至认为自己会死在木屋里。在粪坑路上死于肺炎——这个讣告倒是很有看头。
他只穿了一条拳击短裤,其他衣物扔在地上,他也不记得自己脱过衣服了。他穿上衣服下楼,炒了四个鸡蛋,这次全都吃完了,每咽一口就喝一口橙汁。大90只有浓缩冲调的橙汁,很凉,也很好喝。
他望向房间对面老爸的写字台,考虑要不要坐下码字,从笔记本电脑换到打字机,以节省电量。但他把碗碟放进水槽之后拖着沉重的步伐上了楼,重新躺在床上,一口气睡到了下午三四点。
再次起床的时候,风暴还在袭击木屋,但德鲁不在乎。他觉得自己差不多恢复了正常。他想吃个三明治,他有大红肠和奶酪,吃完之后他想继续写作。埃夫里尔警长正要偷天换日蒙骗持枪匪徒,德鲁觉得他已经休息够了,迫不及待地想去写出来。
楼梯下到一半,他发现壁炉旁装玩具的箱子翻了,里面的玩具散落在拼布地毯上。德鲁心想,肯定是我昨晚梦游上床的时候不小心踢翻的。他走过去跪在地上,打算先把玩具放回箱子里再去写作。他一只手拿着飞盘,另一只手拿着弹力超人,这时他忽然愣住了。一只毛绒老鼠玩具侧躺在斯泰茜光着上半身的芭比娃娃旁边。
德鲁捡起老鼠,觉得脑袋里的血管怦怦直跳,看来他的感冒还没好利落。他捏了一下老鼠,老鼠没精打采地吱吱叫。只是玩具而已,然而考虑到种种因素,他感觉有点瘆人。同一个箱子里就有一只体健貌端的泰迪熊(是个独眼龙,但除此之外一切正常),为什么会有人想给自己的孩子一只毛绒老鼠呢?
喜好没法解释,他心想,然后大声说完母亲的口头禅:“老女仆这么说着,亲了一口母牛。”
也许他在发高烧时看见了毛绒老鼠,由此触发了那个梦。不是也许,而是很有可能,甚至可以肯定。他不记得他一直翻到了玩具箱的最底下,但这什么也说明不了。妈的,他都不记得他是怎么脱衣服和上床睡觉的了。
他把玩具塞回箱子里,泡了一杯茶,开始写作。刚开始他还自我怀疑,犹豫不决,甚至有点害怕,然而除了刚开始犯了几个小错之外,他坚持了下来,一直写到天黑得不点提灯就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九张纸,他感觉自己写得不赖。
相当不赖。
24
皮埃尔不是一场肆虐三天的风暴,它持续了四天。风雨时而减弱,但随即卷土重来。偶尔有树被吹倒,但都不如砸坏工具棚的那棵树近——至少这个部分不是他在做梦,他亲眼看到了那一幕。尽管那棵树(一棵巨大的老松树)基本上没碰到萨博班,但倒伏之处也还是太近,扯掉了乘客座外的后视镜。
德鲁没怎么注意到这些。他写作,吃东西,下午睡一觉,起来继续写。他时不时会打一阵喷嚏,时不时会想到露西和孩子们,焦急地等待他们的消息。但大多数时候他根本不会想到他们。这么做很自私,他知道,但他不在乎。他现在住进了苦河镇。
他偶尔不得不停下,等待合适的字眼冒出来(他小时候有个魔法黑八球,摇一摇就会有文字从小窗冒出来,两者的情形差不多),偶尔也不得不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思考该怎么流畅地从一个场景过渡到下一个。但他不会惊慌,也不会觉得受挫,他知道字眼必定会冒出来,它们也确实如此。他从球场上的每一个角落发起进攻,从最遥远的地方进攻也不会失手。他现在改用老爸的旧打字机了,他敲打按键,直到手指酸痛,然而他不在乎。这部小说曾经装在他的脑袋里,当时他站在一个路口,故事的点子从天而降,现在是小说带着他疾驰了。
何等痛快淋漓的一场兜风。
25
他们坐在阴冷潮湿的地窖里,没有阳光,只点着警长在楼上找到的煤油灯,吉姆·埃夫里尔在灯的一侧,安迪·普雷斯科特在另一侧。提灯橘红色的灯光下,年轻人看上去顶多十四岁,一点也不像那个轰掉了少女脑袋、半醉半疯的年轻蛮子。埃夫里尔心想,邪恶是个非常怪异的东西,不但怪异,而且狡诈。它找到一条路钻进头脑,就像老鼠找到办法钻进屋子,吃掉你因为太蠢或太懒而没有收起来的东西。它吃饱肚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嗜血的老鼠离开之后,给普雷斯科特留下的是什么呢?就是这个,一个惊恐的少年。他说他不记得他干了什么,埃夫里尔相信他。但他还是一样要上绞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