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水忍不住滴下来,正好落到楼下的花丛中。底楼的灯光下,映照出一个熟悉的背影。
钱灵---不用看脸就知道是她,正蹲在一株梅树底下,似乎在土里挖着什么,又把某样东西埋进土中。她知道钱灵最喜欢的是梅花,以前她俩常在这梅树下散步,冬天还能欣赏凌寒绽放的梅花。
好像心有灵犀,梅花树下的钱灵仰起头来,正好看到把头探出寝室窗口的小麦。
“不!不要!”
钱灵恐惧地大喊起来,她以为小麦想要跳楼自杀吧?
小麦却关了窗户回到床上,不想再让更多人注意她。
一分钟后,钱灵回到寝室,直接掀开小麦的蚊帐,曾经的死党,南明高中的两朵校花,沉默地注视对方。
还是钱灵打破了沉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麦继续蜷缩在床上,“你刚才在楼下干吗?”
“我在埋葬。”
钱灵脱了鞋跳进小麦身边,像从前躲在一个蚊帐里那样。
“埋葬?”
小麦放下了蚊帐,里面成为了两个女孩的小世界。
“你还记得我床头的大头贴吗?”
“我们两个人的合影?”
“是,”钱灵停顿了片刻,仰头叹息,“我把大头贴埋到了我最喜欢的梅树下。”
“为什么?”
小麦感到一阵悲凉,就像自己的青春也被死党埋葬了。
“既然在你的心里,我已不再重要,何必再留着我们的大头贴呢?”
“钱灵。”小麦战栗着抓住她的手,“不,你在我的心里永远重要,谁都不肯能代替你。”
“你的心里只有他。”
钱灵把手挣脱了出来,怨恨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我不能失去你。”
小麦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到这种众叛亲离的地步,她仍想挽回与钱灵的友情。
看着她真实而单纯的眼神,还有顺着脸颊滑落的泪水,钱灵也心软了下来,噙着泪花问:“真的吗?”
“真的!”
小麦紧紧抱住钱灵,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生活,如同无法想象失去秋收的生活。
可是,她却难以衡量,天平两边哪一个更重?
两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蚊帐里相拥大哭一场,直到寝室熄灯陷入黑暗。
眼泪,打湿了枕席。
她们挤在狭窄的床上,互相抚摸对方的发丝,交换口鼻呼出的气息。
钱灵在她耳边说起悄悄话:“告诉你一个秘密,高二那年暑假,我喜欢上了邻居家的男生。那是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还爱摆酷,简直和流川枫一模一样。可是,我和他只持续交往了一个月,等到我们重新开学的时候,原来那种感觉就彻底没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不会吧?那说明你们爱得不深。”
“当时爱得也死去活来呢!可是,只有三分钟的热度,这就是绝大多数的初恋。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此影响未来一辈子。你还有太久太长的人生路要走,会遇到更多更好更适合你的男孩子,给自己留更多得机会吧。”
小麦却背过身去淡淡地说:“为什么,你的口气那么像老师呢?”
“好吧,我不说这些了,只要你还把我当做死党。”
“嗯,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黑暗无声的女生寝室,田小麦靠在钱灵的身上,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她梦到了秋收。
第二天,小麦刚去食堂吃早饭,就有个老师盯在旁边,一直盯到早上第一节课。
一天一夜,她像蹲监狱似的失去了自由,只能来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学校派三个老师轮流盯守她,更严禁她踏出校门半步。
终于,她憋不住对老师说:“我有这么可怕吗?”
“对不起,这是校长的指示,也是你爸爸的要求,我们必须对你负责。”
就这样熬到星期三,小麦已三天没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会不会同样痴痴地等在学校门口?最不敢想象的,就是秋收可能觉得她变了心,突然之间就要一刀两断。
每个夜晚她都心如刀绞,趴在寝室窗口直到熄灯,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噩梦。幸好有钱灵陪伴左右,否则自己一定会疯的。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会拉着钱灵说悄悄话。她把自己内心所有的秘密,包括对秋收的看法都告诉死党。
钱灵耐心地开导她,告诉她那只是少女的幻想,并不能模糊两个世界的分界线----这条泾渭分明的鸿沟,是谁都无法跨越过去的,至于那些爱情小说里写的,爱情歌曲里唱得,都只是一些幻觉----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东西。
小麦承认她说的每句话都有道理---可是,如果是幻觉的话---为什么,她感觉得如此真实呢?
周四,高考前在学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她依然趴在寝室的窗台,眺望朦胧不清的黑暗荒野,期望能看到某个光亮,无论是手电筒还是篝火,她都相信那是秋收给她的讯息。
可是,随着熄灯时间到来,她被迫回到蚊帐里,再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丝光。
昏昏沉沉地睡到后半夜,听到窗外响起什么声音,她警觉地睁开眼睛,推了推身边的钱灵:“你听到了吗?”
“哪?没....好困....睡吧....”
小麦刚躺下,心里就被深深刺了一下,下床打开窗户,果然听到了那个声音。
窗外,女生宿舍楼下,那堵高高的围墙的后面,就是凌晨荒芜的视野。
学校围墙的背后,传来一阵吉他弹奏声---分明就是那把破旧的木吉他,是秋收的手指弹出的声音,没有什么花哨的旋律,只有流浪汉似的不羁节奏,响彻了校园的这个角落。
寝室里的女生们都醒了,楼上楼下很多人都听到了,钱灵也下床跑到她的身后,摸着小麦的肩膀说:“我也听到了,你没事吧?”
她却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趴在窗台上,听着黑夜里传来的吉他声,听着秋收的歌声-----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粹的爱,是飘飘的愁---”
为了能让寝室里的小麦听到,又为了避免自己的声音被吉他声遮盖,秋收唱得特别疯狂特别大声,几乎惊醒了南明高中所有的女生。
小麦紧紧地咬着嘴唇,无法抑制的泪水,大颗地从窗口滴落而下。
凌晨的夜空,继续飘荡着吉他的弹唱---
“不要说你我,都无法挣脱,只要闭着眼睛,你就会感动。将一个天空,画上一道彩虹,有绿绿的树、和暖暖的风。给我一杯酒,轻轻地说,只要忘记曾经,你就能自由。是谁将我的梦敲破,太阳下地河水,它不停流....”
茫茫的黑夜里,始终看不到秋收,但它的吉他和嗓音,却像无所不在的空气,渗透到学校里的每个角落。也渗透到这个夜晚每个人的记忆里。
她伸出手触摸着空气,宛如触摸着他的琴弦。
听到副歌部分,竟连钱灵也被打动落泪。但她紧紧抱着小麦,以防在窗边有什么意外。
看不到的墙外,秋收的声音早就嘶哑,却依然在向天空诉说愿望。他知道小麦一定可以听到,荒野里所有的幽灵也能听到。
也许,还包括死在马路对面的妈妈....
第三十三章
2010年,12月18日。
淀山湖畔,寒冷冬夜。
看着窗外一片虚无的黑色,小麦抹去脸上的泪花。
耳边,却仍回响十年前炎热的夏夜,那首少年用吉他弹唱的歌。
许多年后,她才知道这首歌是《美丽新世界》,原唱是位摇滚诗人,他的名字叫伍佰。
独坐到十点钟,忽然有人敲门,她小心地在猫眼里一看,却是男朋友的爸爸。
他来干什么?
小麦整理了一下头发,才缓缓地打开了房门。
“伯父,有什么事吗?”
眼前高大魁梧的男人,先露出周润发似的微笑,又皱起浓密的眉头问:“小麦,你和盛赞是不是出了些问题?”
“哦。没什么,只是一些过去的事。”她赶紧让开一步,“请进来说话吧。”
盛先生很有礼貌地走进来,像慈父那样坐下:“如果,盛赞做了什么错事,请你告诉我。”
“没有---”小麦踌躇了几秒钟,看到盛先生亲和有力的眼神,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还是咬咬牙决定说出来,“几天前,我在好朋友钱灵的葬礼上,看到了伯父你和盛赞。”
“嗯,你也知道,钱灵是我公司的重要员工,我应该去参加她的葬礼---至于盛赞嘛。我可以向你坦白,从前他和钱灵谈过恋爱。”
她没想到盛先生如此坦率地承认了:“谢谢。”
“你一定觉得很伤心,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事情,钱灵和盛赞都没有告诉过你?你觉得自己被关系最好的两个人欺骗了?”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父亲,小麦悲伤地点头:“是的,伯父。”
“两年多以前,我就知道钱灵和盛赞在谈恋爱,当时我既不支持也补反对。但是一年多以前,钱灵主动提出要跟他分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我知道自从他和你谈恋爱以后,就再也没提到过钱灵半个字,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那种轻浮子弟。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育他为人不能欺骗,无论对他爱的人还是爱他的人---当然,他不该对你隐瞒,但至少他没有背叛过你。”
他说了一长串为儿子辩护的话,也可看出这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不希望儿子因为这种原因,再次失去最喜欢的女子---而这个女子也深得他们夫妇的欢心,似乎已注定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
“好吧,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们能够幸福。”
盛先生微笑了一下,即便到了这把年纪,依然有成熟男人难掩的魅力。
“我会耐心听他解释的。”
小麦把盛先生送到门口,他却突然转回头说:“对了,盛赞说你最大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
心底不由得一阵紧张,是有钱人瞧不起宅女的兴趣?但以前不就说过了吗?她决定还是继续坦白下去:“是的,因为网上购物又便宜又方便。”
“其实,我也不觉得网购是什么丢脸的事,也请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难以接近。小麦,我会支持你的!加油!”
盛先生给了她一个淳厚的微笑,便退出房间下楼去了。
重新关上房门,小麦摸着狂跳的心口,嘴里默念着“魔女区”....
只安静了十分钟,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从猫眼里看到的是男朋友盛赞。
打开房门放他进来,小麦平静地说:“是你让你老爸来求情的?”
“我父亲从没欺骗过任何人,从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他说的话,别人是不会不相信的。”
看来他还蛮有把握,觉得只要老爸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看得出,你父亲是个优秀的男人。”她还是有些失望,“可是,你自己就不能跟我解释吗?”
“我说了啊,可你不信。”
“不是不信,而是感到难过。”
盛赞从背后搂住她,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鸡啄米似的亲吻她的耳朵,喃喃耳语:“对不起,亲爱的,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害怕失去你。”
恐怕,任何女人都受不了帅哥这样的攻势,小麦也感觉坚硬的心渐渐融化了。
她无力地倒在床上,看着眼前英俊的脸庞,竟像做梦一样,不知还可以麻醉多久?
突然,盛赞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盒子。
看到那个玫瑰色的盒子,小麦便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恐惧地蜷缩在床头。
他故作神秘地打开盒子,拿出一枚耀眼的钻石戒指,小麦眼前闪烁着一片光芒。
小麦认出这是卡地亚的最新款,因为淘宝上有类似的仿品---尽管如此,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仍然让她感到意外。双眼被刺痛的瞬间,却已怦然心动。
盛赞的双手不住颤抖,似已排练过好几次,但说话还是结结巴巴---
“小麦....虽然....我知道....知道....这有些....突....突然....但我....我不想再....再等待了....嫁....嫁....嫁给我吧!”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目光里闪烁的激动,再看他手上闪烁的钻石,仿佛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只是一场太过真实的幻觉。
三个月前,盛赞向她求过一次婚,记得那时他拿的是另外一款卡地亚。当时,小麦泪流满面地答应了,没想到他不久后却提出了分手,而她立即将那枚钻戒还给了他。
这一次,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在她沉默不言的时候,盛赞却再次坚定地大声说:“田小麦,你愿意嫁给我吗?”
田小麦几乎就要投降了,慌忙中却想到了一条理由:“可是,我身上带着重孝,过几天还要去给父亲下葬。”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似乎早已预料到小麦会这么说,不慌不忙地抓住她的手,“小麦,我们可以一年后再结婚,但希望你现在答应我!”
他求婚的样子真的很帅,就像传说中得白马王子,也像一个无情的职业杀手,哪个女人都逃不过他手心。瞬间,小麦被他的眼神刺中要害,深深钻入心底,似乎已没得选择。
终于,她投降了,缓缓伸出了手指。
盛赞牢牢握紧她的左手无名指,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带上去。
就像为她定做似的,尺寸居然一分不差!小麦在心底叹息一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男友热烈地抱住了她,不停吻着她的脸和嘴唇,她却是默默的承受。
他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由忠地笑着说:“明天上午,我们全家要去看松江的独栋别墅,那将是我们的新房---放心,父亲只会给我出首付的钱,以后的贷款全部由我自己来还。我会加倍努力地工作,让那套房子真正属于我们两个。”
“其实,等你爸爸退休以后,他的整个公司不都归你了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也不能守株待兔吧?”他压根就没听出讽刺的意思:“何况,至少现在我仍是一个外科医生。”
“好吧。”
她淡淡地笑了一声,又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真是要了命的漂亮啊。
盛赞又吻了她的额头,刚想要继续吻下去,却被她温柔地推开了。
“今晚,我还想一个人独处。”
明显是赶他出去的意思,但她都戴上了婚戒,盛赞也不再担心什么了。
他规矩地退出房间,临出门给了她一个飞吻:“晚安。”
田小麦再次靠在门后,将戒指放到嘴里轻轻咬着,难道自己就要嫁给他了?
可是,她又极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十年前。
2000年的记忆,第十章
2000年,夏天。
周五,高考前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凌晨时分,整个女生宿舍都能听到墙外的吉他弹唱,小麦流着眼泪趴在窗口,直到秋收的歌声越来越微弱。
忽然,管理员闯入寝室,命令所有人回床睡觉,又把窗户重新关紧。
钱灵搂着不住战栗的小麦,两个人一同流泪到天明。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麦听到几个男生聊天---
“昨晚,那个鬼嚎得我没法睡觉!”
“你不知道吧?后来,那小子想要翻墙进来,结果被值班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打得好!我也想揍他一顿呢!”
几个男生说话特别大声,似是故意要让小麦听到。
她愤怒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却被班主任老师在门口拦住。
“老师,求求你了!我只想去看他一眼,只要五分钟,好不好?”
“不行!”班主任像典狱长,板下面孔命令道:“哪也不准去,给我回教室!”
小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她绕过老师跑出教学楼,向着学校大门狂奔而去。
身后响起班主任的尖叫:“快抓住她!抓住她!别让她跑出去!”
就像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狂喊群众们要抓住小偷。
小麦穿过开满鲜花的园林,爬过空旷无人的足球场,袜子和裙摆上沾满泥土,扎马尾的皮筋也掉了,头发如瀑布倾泻在脑后,像一个公开越狱的囚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住她。
然后,就在她冲到校门口的时候,却被魁梧的门卫紧紧地抱住,如同抱住一只小鸡,任凭她如何拼命地挣扎叫骂,都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好几个老师冲了过来,两个抓手两个抓脚,小麦的身体完全横了过来,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硬生生地抬回了教室。
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小麦披头散发地沉默着,衣服和裙子早已弄脏,像古井里爬出来的贞子,她双目凶狠地低沉下来。老师们上课也感到害怕。连钱灵都不敢和她说话,同学们纷纷远离她,似乎谁靠近都会惹上一股怨念。
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所有高三学生都要回家---他们将在家里复习一个星期,迎接决定命运的高考。
田跃进坐着警车来到学校,从老师们手里接过女儿,看到她那副可怕的样子,班主任抢先解释道:“这孩子还想着对面的小流氓,老田你回家可要继续管好她,千万别再让她溜出来了!”
“谢谢!”
他像抓犯人一样,把倔头倔脑的女儿关进警车。
驶出校门的刹那,小麦转脸看着马路对面,小超市里只有店主大叔一人,没看到秋收。
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车子飞快地远离学校,远离空旷的南明路,远离这片郊外的荒野。
回到市区家里的时候,她的眼泪差不多也流干了。
田跃进一句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他能做的只有老本行---看管犯人!
第二天,上海下起多年罕见的暴雨。
在这高考前复习的关键一周,老田向局里请了事假,这也是十几年来破天荒第一次。领导爽快地批准了这个请求,反正女儿高考一辈子就一次,慕容老师的命案暂由其他人负责。
老田在家里多装了好几把锁,从里面把大门反锁起来,钥匙都在他手中,没有钥匙就没办法出门---学校是监狱,家里仍然是监狱,这是比死刑更要命的惩罚。
父亲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家,一切吃的喝的全由亲戚送来,整个家族出动为她的高考服务。小麦却是心乱如麻,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想不了---想到秋收就忍不住大哭起来,索性逼迫自己不要再想,打开书本复习功课。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高考成绩没问题,收到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她就可以再回去找秋收,他们仍然可以好好地在一起。
于是,她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秋收。
直到高考结束的那天。
酷热的七月。
重获自由的小麦,虽然不知道分数多少,但预感成绩还不错,父亲重新投入了案件,不会再像对待罪犯一样看着她了。她再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女大学生那样,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公交车。
回到南明高级中学,学校已彻底放假,大门紧闭宛如坟墓。
小麦不想再走进这道门,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独自穿过寂静的南明路---那是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就像茫茫沙漠中的绿洲,辽阔大洋上的岛屿。
可是,小超市的铁门同样紧闭。
大概是因为暑期的缘故,没有学生因此也没有生意了---她在外面用力拍打着喊道:“喂,有人吗?秋收!秋收!”
几分钟后,店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把眼睛贴着玻璃向内看去,却发现所有货架都是空的!收银台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好像整个小超市一下子被搬空了。
小麦焦急地站在店门口,一个钟头过去,却见不到半个人影,烈日暴晒下她几乎中暑晕倒。
她知道附近还有居民区,便带着浑身汗水走过去,总算找到了居委会。
秋收家的小超市,也是这里唯一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居委会阿姨们都认识店主大叔。
听说小麦要寻找秋收父子,阿姨们长吁短叹起来:“小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破人亡了啊!”
“啊?”
居委会阿姨娓娓道来---就在小麦离开学校不久,秋收悄无声息地失踪了。店主大叔焦急地四处寻找儿子,几天后的暴雨之夜,他在南门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少年至今仍然无影无踪,店里遭到一伙流氓洗劫,还是居委会帮忙给小超市关的门。
小麦一句话都没再说,顶着烈日回到小店门口,站在树荫下等待她的秋收。
从上午等到傍晚,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直到夜幕完全笼罩了她,泪水才汩汩地流下来。
深夜,她回到家里,又抱着枕头哭到天明。
2000年的暑假,田小麦再也没有见到过秋收。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南明路,发现小超市已被其他人盘下,人们已忘了那对来自西部乡村的父子,似乎他们从没来过这里。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她无聊地闲在家里,等来了大学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她也学会了用电脑上网,第一次在“榕树下”网站读到了今何在的《悟空传》,就像电影《大话西游》一样,再次让她泪流满面。
两个月后,小麦成为了大学生。
虽在不同的学校,钱灵依旧是她的死党,两人却始终未能恢复到高中时代的亲密。
田跃进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他仍未破获慕容老师的凶杀案,第二条致命的紫色丝巾,还躺在公安局的物证库里。
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麦从回忆中醒来,恍然若失许久,才确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打开晕黄的台灯,看着镜中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脸,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头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亚钻戒。
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从坟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遗忘的记忆,挖掘出十八岁芳心破裂后的碎片,这才明白这么多年来痛苦的源头,也明白了难以治愈的抑郁症的病根---还有,那个站在深沟前的梦的缘起。
也许,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弃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个少年私奔,本可以远远逃离学校和父亲---可是,身为高三学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这是命运注定的。
她不敢面对那道深深的伤痕,害怕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自拔,更不敢面对自己曾经的怯懦,担心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宽恕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遗忘。
她不是不能回忆,也不是不愿回忆,而是不敢回忆。
在十年漫长的无意识中,她抹去了记忆中关于秋收的一切,似乎这个身世凄凉的少年,从未来到这个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个梦却永远都遗忘不了,就像一个无法删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启动。
这辈子再也走不出这个噩梦了。
凌晨三点,小麦再也无法入眠,听着窗外淀山湖的波涛声,她穿戴整齐,想要出门走一走。
因为,她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回忆起来?发生过的这一切,还是彻底遗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楼梯,屏住呼吸打开大门,来到寒冷的月光下,别墅大门正对着湖岸,不时吹来寒冷刺骨的风,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条围巾,瑟瑟发抖地来到湖边小径。
虽是凌晨,湖边却亮着一排路灯,不知是给人用还是给鬼用得。
小麦一身白色大衣,孤独得像个幽灵走过。湖水就在脚边拍打,她渴望这样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冻心底的记忆,不要再跳出来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灯底下,躺着一双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断打到鞋尖上,两只鞋差不多都已湿了,再看四周并无半个人影---难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这么寒冷的水里游泳不是自杀吗?
小麦越想越奇怪,蹲下来仔细看那双鞋子,若是正品起码得上万元。皮鞋尺码也比普通人大一些,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风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钱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