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
作者:蔡骏

内容简介:
悬疑大师蔡骏最新作,一部关于人性和命运的传奇体验。
超越极限震撼世界的当代悬疑史诗。是跨度5年的超长小说。
完全不同于以往只在十几天内发生的事情。我,从天机回到人间,却丢失了全部记忆。平庸的现实生活,每天厄运缠身,整个世界都与我为敌。
忽然,发现自己拥有神奇的读心术,一个惊人的秘密已近在眼前——兰陵王面具忽隐忽现,蓝衣社大门突然敞开。
而我,真的是我自己吗?
人间,又将何去何从…


《人间》上卷 :谁是我


与幽灵对话 (上)
2008年,一个夏天的深夜,本书作者正在家里发呆。
白天暑气难消,屋中郁闷难受,趁着夜晚凉爽,作者下楼沿河远足。
晚风徐徐吹来,夹竹桃花吐露暗香。经过潮湿阴暗的绿地,洽好偶遇一位男子。
男子面容憔悴精瘦,双目却在夜里闪光,隐隐散发着另一个世界的气味。作者仔细辨认一番,确信他是一个幽灵。
“晚上好。”幽灵谦卑地向作者问好,“我的作家朋友,在荒凉无人的河边,你怎敢独自一人散步?是否在寻找下一本书的灵感?”
“你怎么知道?”
“我无所不知。”幽灵诡异地一笑,“而且,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灵感。”
“愿闻其详。”
“如果,有一个人,能够看透他人的心,猜透他人和想法,发现所有人和秘密。”
“读心术。”
“没错。”
幽灵提供的思绪让作者兴致勃发,“真有这们的人吗?”
“我认识一个。”
“谁?”
“就在这座城市,但他正陷于深深的痛苦,因为他的这种能力,也因为他特别的身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也无法回忆起自己的过去。”
作者在河边徘徊几步,思索着说:“真是特别的人,有趣的创意,一定还有个阴谋?”
“当然,这个阴谋如此巨大,以至于流传了千年之久。”
“这次你想用哪个宝藏?”
“兰陵王!”
“你这幽灵!”作者频频点头,不知是赞是贬,“一切都给你安排好了!还有一个大反派吧?”
“双雄模式,许多电影里常有的。”幽灵飘浮着靠近作者,忽隐忽现,“不过,这个反派会在本书的中卷才出现。”
“中卷?又是一个超长篇小说,分为上、中、下三卷出版?”
“是的,容量够大吧,挑战也更大!”
“你没相过那位主人公——读心术的那位命运将如何发展?”
幽灵打量着作者的眼睛放:“他的命运,以及他的故事,将与以前截然不同。以往的故事都发生在数天之内,相对固定的地方。然而,这个故事将很漫长,跨越三到四年,从中国到美国,又将飞往全世界的每个角落。”
“谢谢,你真是个古怪的幽灵。”
“作家先生,我和你打个赌吧。”
“赌他?”
“是的,赌那个苦闷之中的年轻人。我将前往他身边,让他向我期望的方向发展。他具有成为魔鬼的一切条件,何况还有特别的能力,足以让他无比强大,甚至毁灭这个世界。”
本书的作者沉默片刻,闭上眼睛说:“不,我赌你一定会失败!”
“呵呵,那就试试吧,我们赌他的成长,魔鬼抑或英雄?”
“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在数日之内完成。我赌他将在几年之内脱胎换骨,从一个男生成长为男人,最后成长为英雄。”
“哦,这可比较难!”幽灵又凑近作者说,“你想清楚了吗?真要参加这个赌局吗?”
“是。”
“那你要冒险了,亲爱的作家先生。”
“够了,我知道你的真名实姓——梅菲斯特(最早出现在有关浮士德的民间故事中,地狱7大魔王之一,是个堕落天使)先生!”
幽灵的神色一惊,立时向黑暗中退去,但很快又浮现回来,“你猜得没错!可惜,你不是歌德。”
“我也不是上帝。”
“但赌局已然成立。”
作者沉吟道:“赌注是什么?”
“他若成为英雄,我将回到永恒的幽灵世界去;他若成为魔鬼,请作家先生再也不必写作了,与我一同周游世界探究宇宙之真理!”
“成交!”
“祝你写作顺利,再见。”
幽灵微笑着隐入黑暗,夹竹桃花一阵颤抖,泥土上沾满粉红色花瓣。
本书作者却心怀不安,快步离开河边绿地,回家打开电脑,写下本书的第一页…
我的故事,
从一千多年前开始。
而我全部的记忆,
却只有一年零十个月。
不是前生也不是今世,
而仅仅是重生的记忆。
重生…重生…重生…
又将面临毁灭…


第一章 重生的记忆
这是最长的一夜。
也是最短的一夜。
掘墓人。
他的眼睛,在黑暗的地道,闪烁着野兽般的光。
这头野兽已沉睡许久,就像一具在地底冰封的骨架,连同肌肉与毛发早已变成化石,经历过无数个冰川世纪,突然被这个世纪的人类唤醒。
唤醒他的人是我。
我。
我是谁?
这并不重要,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是一条地道。深深地埋在大地之下。
不,不仅仅是一条,而是无数条地道在岩石中交织,密如蛛网盘根错节,仿佛死神的肠道,不断蠕动着将任何生命消化殆尽。
这是西部的大地,曾经被上帝遗忘的伊甸园,曾经是亘古荒凉的坟场,见证过不同时代灭亡的物种,也埋葬过一个悲惨的民族。
现在,我的头顶五米之上,是一座戒备森严的监狱。
这座监狱已在此矗立了一百多年,吞噬过几千条无辜的或死有余辜的生命,留下过许多只有在深夜里才会听到的传说。
不知道狱警们是否已经发现?
C区58号监房,平白无故地少了一个人,正匍匐前行在通往自由或者毁灭的通道中。
没错,我是一个正在越狱的囚犯。
我,也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在这座西部荒漠的监狱中服刑。我的刑期是终身监禁,罪名是一级谋杀罪。
今夜,越狱的理由——我是被冤枉的。
这是一条足够充分的理由,但不是足够充分的原因,因为你们还不了解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重要的不是能否逃出这里,而是在我被关进这座监狱之前,经历过的那此事那些人,那些不可思议的瞬间,那些无法启齿的陈年往事,还有至今仍然空白的记忆。
本书的读者们,和你们中和许多人一们,我是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有过梦想与欲望,也有过痛苦与彷徨。但和你们不一样的是,从前我的命运并不操纵在我自己手中,从一千年前的某个夜晚,便已注定了今夜的越狱。
我曾经在一家世界500强的外资企业工作,也干过其他卑微的或高贵的工作;我曾经对自己一无所知,甚至怀疑我究竟是不是我?怀疑身边的一切是否都属虚构?我曾经失去过对他人的信任,从太多人的眼睛里看到谎言,也受到过某些深入肺腑的伤害,结果令自己一无所有,乃至天失去最爱的亲人。
现在,最长的一夜,我正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在监狱黑暗的地底穿梭。仿佛回到许多年前出生的时刻,穿越母亲温暖、潮湿而又危险的产道,随时可能在分娩时窒息,或被自己的脐带勒死…
对大多数人来说,越狱是第二次出生。
对我来说却是第三次。
对掘墓人来说是第N次。
因为,他早已经死去过无数次。
或者,已经永生不死。
掘墓人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
其实,我和他的眼睛并没有什么分别,甚至整个的我也与他没有本质不同。也许我也即将成为下一个掘墓人?
他眼睛里的意思是:我们已走到最后一个岔道了。
眼前的地道分为了两条。
一条通往地狱。
另一条也通往地狱。
整个后半夜,我和掘墓人,穿过了二十多个这样的岔道口,幸运的是每一次我们都有没走错。这些数十年前遗留下来的地道,至今仍几乎保存完好,静静地等待我们光临然后埋葬。层层交错,密密麻麻,到处是岔路和死路,几乎把整个监狱地下掏空,以至延伸到外围几公里的大地深处。自打钻进这条地道,我便感觉仿如进入一座古老的陵墓,抑或精心设计的迷宫。
此地的每一任典狱长,只要翻开历任的卷宗,都会对自己脚下的世界惊叹不已,同时猛擦额头的冷汗,成为每晚噩梦的主题——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弄清楚这些地道的路线,哪怕是一只老鼠被扔下去,也很可能永远都转不出来。假如有哪个囚犯昏了头,一头栽进地道的深处,典狱长不必担心他越狱,只要担心如何写报告:一个囚犯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在监狱里消失?
除非…除非…除非他遇上了掘墓人…
我遇上了掘墓人。
最后一个岔道口。
掘墓人选择了左边的路,要命的是他总是选择左边的路!
但愿他没错。
转过一条更加狭窄的缝隙,手电光束打出一圈黄晕,铺满眼前深深的地道,屏牢呼吸咬紧嘴唇。仿佛有人就站在我们头顶,吹响警哨惊醒整个监狱。荒野上响起警犬的狂吠,还有子弹的呼啸声。
突然,掘墓人停住脚步,我也跟着趴在地上,战栗着倾听可能的脚步声。
没有,没有任何声音,寂静得如同坟墓——也许本来就是坟墓。
我们已经到了哪里?掘墓人的眼神告诉我,已经超出了监狱地下的范围,前方再也没有任何岔路或障碍,只有一个古老的秘密出口,不为人知地隐藏在荒漠深处。
自由已在咫尺之间。
再次迈动脚步,在手电光晕的探射下,似乎窥到了什么在晃动。
又一滴汗水从额头滴落,我知道那就是逃生之口,已经可以让人快跑起来时,掘墓人却被迎面打中了一拳,沉闷地摔倒在地。
同时,地道内响起一记清脆的枪声,震得我的耳膜隐隐作痛。
淡淡的火药气味飘过,我低头用手电照了照地上,才发现在掘墓人的眉心,多了一个硬币大小的红点。
一枚子弹从此射入贯穿大脑,在他的第N次死亡之后,再也不会复活了。
不死的掘墓人终于死了。
我颤抖着俯下,伸手,看着这张表情平静的脸,轻轻合上死者的双眼。
此刻,另一道白光直射而来,一个黑色的影子,直插入我骤然缩小的瞳孔。
黑暗幽闭的地道里,白光刺得我后退几步,才渐渐看清那个人。
居然——是,他?
不,果然是他!
那双眼睛,让我不寒而栗的眼睛。
他的身影穿过地道彼端,笔挺地来到我的面前,左手提着一盏白色的大灯,右手握着一支黑洞洞的手枪。
没有人能够杀死掘墓人,除了他。
他的眼睛,他的枪口,都指着同一个方向——我的眼睛。
我看到了。
秘密。
他也看到了,随即扣下手枪的扳机。
撞针干脆地敲击出火花,第二枚杀人的子弹,旋转着飞向我的眼睛…
就像胎儿被推出宫缩的母腹,在来到今生今世之前,我将开始前世的回忆。
我的故事,从一千多年前开始。
而我全部的记忆,却只有一年零十个月。
不是前生也不是今世,而仅仅是重生的记忆。
重生…重生…重生…又将面临毁灭…
面对那双骇人的眼睛,还有从枪口飞速旋转出膛的子弹,我开始深思自己并不漫长的一生,以及更为短暂的重生记忆。
我的故事。
一年零十个月前——
我是谁?
从混沌的大黑暗开始。
那是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奇点”,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
突然,一片白光从头顶盘旋,烘托出幽暗曲折的道路,是分娩时收缩的产道,将我痛苦地挤压。羊水早已破裂,身上沾满腥味,低头再也找不到脐带,或许依然缠绕脖子?努力在白色光晕中睁大眼睛,回首孕育我往昔的温暖口袋,已是另一个世界。无助地往前挣扎,湿漉漉的产道,剧烈抽搐收缩并挤压,义无反顾地把我推向外面不可知的天堂或地狱。
白光,还是白光,白色的光,越来越强烈,犹如刺穿层层浓云的旭日,放射出万道利剑般的光芒。
那是一个出口。
我已无能为力,唯有被命运的产道挤压向前,迎着致命的白光,穿破无尽黑暗的潮湿。
那道光!那道光!
那道光越来越强,宛如太阳就在眼前,直到彻底撕裂恐惧的瞳孔,以及昏睡了整个春夏秋冬的顽强心脏。
终于,我出来了。
可是,我感觉我早已经死了。
睁开眼睛。
白色的光,变成白色的世界,那白得让人心疼的天空,还有带着粉刷污迹的墙壁,以及透着柔和光线的窗户。
接着看到一双眼睛,年轻女人的眼睛,还有被映出的我的影像——不是初生的婴儿,也不是死去的尸体,而是一个刚刚苏醒的男人。
从她的那双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眼睛,平淡无奇的眼睛,嘴巴和鼻子,都是那么陌生,包括我的整张脸,似乎从来都没见过。
我看到她的眼睛在说话,虽然除了呼吸听不到任何声音,却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她眼睛里的话——“天哪,他居然醒了!哇!还在眨眼睛!奇迹啊!”
但这双眼睛迅速消失,变成一个白色的背影,婀娜多姿地冲出房间。
她该叫什么来着?努力搜索自己近乎空白的大脑,许久才想起一个词:护士。
还可以加上一个定语:女护士。
居然知道这个,说明我并不是婴儿,也不是白痴,至少有些智商。
这是哪里?
可以转动眼球了,这是个白色的房间,窗外有绿色的树叶。墙边粉色的柜子,摆放着一些奇怪的器具。能感到身下是柔软的床铺,鲜红的血液在血管里循环,从左心室流出,经主动脉到身体各处的毛细血管网,再经上下腔静脉回到右心房。
知道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四肢和身体都有感觉,身上盖着白色的薄被子。渐渐转动头颈,看到床边挂着一个输液的架子——输液,这是我知道的又一个专用名词,可惜架子上什么都没有,否则身上应该插满了管子。
现在,知道这是哪里了。
医院病房。
也许你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对我来说却是件太困难的事,我对自己一无所知,脑中最大的问题是——我是谁?
白光,一道白光又从脑中掠过,但白光过后却没有任何答案。
如此重要的问题,却一片混沌,痛苦地皱起眉头,努力思索一个字——我?
我?
该死的!
没有…没有…没有…
“我”什么都没有,或者说什么都没有“我”,真是荒谬绝伦!在并不怎么大的脑袋里,找不到任何与“我”这个字相关的内容。
病房大门又开了,激动的女护士冲进来。接着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戴着金丝边眼镜,披着白大褂,领子里藏了根领带。还有一男一女同样全身白衣,拎着几样仪器,表情各异地来到我的床边。
“你终于醒了!”
四十多岁的男人,俯下身来讲话。我刚想发出声音,就感到喉咙里干得要命,仿佛要烧起火来。
“他还不能说话。”他难掩激动地对别人说,“但毫无疑问他听懂了我的话。”
“奇迹!”
“是啊!深度昏迷了整整一年,竟毫无预兆地醒了过来!”
他们拿出一套量血压的器具,抓过我的胳膊绑起来。清晰地感受到胳膊的压力,我居然还能配合着握起拳头,这也让医生们颇为惊讶。
“院长,血压一切正常!他完全有知觉,可以活动身体了。”
原来他是这家医院的院长,不敢再看他的眼睛了。另一个医生给我贴上许多小东西,仪器屏幕闪烁出奇怪的曲线。
“院长,心电波和脑电图也没有异常,他的大脑已基本复苏。”
院长再度盯着我的眼睛,“是的,他已经彻底醒了。”
他的眼球里映出一张模糊的脸——我已铁定不是刘德华那样的帅哥了!
我竟然知道刘德华?脑中泛出《无间道》,在遐想香港黑帮电影前,强迫自己回到那个最重要的问题,费劲全力咽着口水,浇灌早已干涸的声带,痛苦地吐出那三个字——“我…是…谁…”
随后,我像点火后的大炮,胸中呼出一股热气,张大嘴巴呼吸起来。
医生护士们都吃了一惊,院长面露喜色,“果然是奇迹,刚醒来就能说话了。”
在院长的示意之下,护士端来一小杯纯净水。我尽量小心地吮吸杯中水,以免呛到气管,像刚出生的婴儿,抓着母亲的乳房吃奶。
院长耐心地问:“你不知道自己是谁?”
这句话问得多么巧妙而富有哲理: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茫然地瞪着并不怎么大的眼睛,“我是谁?”
一小杯水如沙漠甘泉滋润了喉咙,我终于能流畅地说话了。毫无疑问我的母语是汉语,我用汉语思维和交流,也可能掌握其他一些语言,但不能取代汉语的地位。
“那你还知道什么?”
该死的院长还未回答我的问题,却继续加深我心底的苦恼。
还知道什么?
“我知道这里是医院,我知道你是这家医院的院长,我知道我刚刚醒过来,我知道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还知道地球是圆的!”
也许,我什么都知道,但不知道自己是谁。
“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闭上眼睛思考许久,无数白色碎片擦过脑海,却始终想不起那两个或三个字。
“不!”
“你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吗?”
“不!!”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躺在这里吗?”
“不!!!”
我的三个“不”,一个喊得比一个响亮,看来喉咙已完全恢复了。
院长回头对两个医生说:“我的估计没有错,他丧失了全部记忆。”
“丧失记忆?”
几乎要爬起来了,年轻的护士抓住我的手,让我继续躺在可怜的病床上。
“还记得你的父母吗?”
父母?我知道“父母”这两个字的意思,可是脑中关联到“父母”的却是空白,连一滴墨迹都留不下来。
“那你知道你自己多大了?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数学题,很遗憾我连这样的加减法都做不出来,不知道自己几岁,或许十几岁,或许几十岁?但愿不要太老。
他知道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接着问下去:“记得自己的职业吗?读书还是上班?”
“不知道,起码中学毕业了,否则有些知识不会知道。”
“没错,你什么都忘记了,关于自我的记忆——你自己的名字、父母、家庭、学校、单位,关于你自己的一切,你都一无所知。更确切地说,你的大脑里已经没有了自己。”
院长的描述令我无比恐惧,“我失忆了?会不会变成白痴?”
“你是失忆了,但不会变成白痴,请相信我的判断。”
“请你告诉我,我究竟是谁?”我绝望地企求他,“假使你知道的话。”
他苦笑了一下,“高先生,你能醒来就是奇迹了,真为你感到高兴!我当然要告诉你。”
“我姓高?”
“是。”
女护士拿出挂在我床边的一张卡片,有一张证件照片,我却完全记不起照片里的自己,还印着我的名字——高能。
“我叫高能?”
这个名字对于我的大脑而言,实在太过于陌生,高能是谁?是我吗?
卡片下面印着病人的年龄:24.“今年二十四岁?”
“这张卡片是在你去年入院时填写的,所以你今年是二十五岁。”
听起来还算年轻,谢天谢地!
“你说我在去年入院,那么说我已经在这里躺了一年?”
“没错,就在去年差不多的这个时间,你已在这张床上深度昏迷了整整一年!”
“所以说我的醒来是一个奇迹?”
院长看起来也有些激动,摸了摸我的头发,“是的,孩子。”
为什么要用“孩子”这个称谓?
“高能,你在一年前遭遇了严重的车祸,那场灾难让你头部受到撞击,虽然生命被抢救了下来,大脑却陷入深度昏迷。原本以为你会变成一个植物人,没想到你自己醒了过来,得到了第二次生命。相信我,你是一个奇迹。”
“车祸?死里逃生?昏迷?植物人?奇迹?”
所有的一切都那么陌生,又那么熟悉得像一部好莱坞电影——去他妈的好莱坞,我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还能记住遥远的好莱坞!一股悲凉涌上心头,为什么奇迹发生在我头上?为什么醒来后什么都忘了?既然如此何必再醒来?
“我连时间都忘了,今天是哪一年?是几月几号?”
女护士赶快拿来了一张挂历,封面是2007年,她把挂历翻到11月份,用圆珠笔在24日上画了一个圈。
“2007年?”这才想起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括弧公元后,“11月?24日?”
2007年11月24日这是我昏迷一年之后突然醒来的日子,也是本书真正开篇的时间,但绝非这个漫长故事的开头,真正的起源在遥远的千年之前…
我叫高能。
感谢造物主,没有再昏睡过去。
寂静的房间被黑暗包围,宛如重生前经历的产道。身体有些麻木,或许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从活动脖子开始,然后是手腕与脚腕,虽然全身肌肉绵软无力,起码车祸没让我缺胳膊断腿。
第一次坐起来。
足尖触到地面,却没有鞋子——长期昏迷的病人,当然不需要什么鞋子。脚底没什么力量,摇摇晃晃地与地心引力斗争,还必须依靠双手支撑。第一步就悲惨地摔了下去,膝盖摔得很疼,又坚持爬起来迈出第二步。
一、二、三、四、五、六、七…想起曹植的七步诗,看来古典诗词学得不错。轻轻翻起百叶窗,苍凉清幽的月光透过玻璃,射入昏睡已久的瞳孔。
重生后第一次见到月亮——魔法师的气息吹入心底,打不开那把锈死的大锁。往昔岁月,完整记忆,都被牢牢地囚禁其中。视线穿过窗格与玻璃,穿过法国梧桐的宽阔枝叶,穿过一片虚无的阴冷空气,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想不起当年月光下的自己,只剩那片令人眩晕的白光。但今晚这沧桑的月光,一定照亮过当年的眼泪。
墙边是个小卫生间,每个单人病房都配备的,尽管对昏睡一年的我毫无意义,但卫生间里的镜子对我却有意义。
镜子。
第一次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脸。
再次遗憾地说,我不是帅哥,当然也不是丑八怪。我有一双中等大小的眼睛,眉毛还算浓密,鼻梁不挺也不塌,嘴巴稍嫌大些,但整个脸的轮廓比较端正,至少没有奇形怪状。脸色特别苍白,双眼没有精神,头发凌乱不堪,下巴爬满浓密的胡楂。院长说一年前的车祸很严重,但很幸运没留下伤疤。
“你——就是我?高能?”
脑中丝毫没有这张脸的记忆,但从今天起必须记住这张脸。把这张平淡无奇的脸,同“我”这个概念紧紧合在一起,还得加上“高能”两个字。
我=高能=这张平凡的脸。
脱下病号服赤裸上身,长期卧床让我肌肉萎缩,既不强壮但也不瘦弱。尝试着做了一个健美运动员的动作,发现镜子里的裸男真可笑。把裤子也脱了下来,整个身体赤条条地暴露在镜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