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墙玫瑰 作者:鬼马星
内容简介
若干年前,高竞的好友赵胜在母亲的怂恿下骗走了高父的遗物——一支古董钢笔;若干年后,当两人再见面时,后者已成为一起血腥碎尸案的凶手。
然而,吸毒成瘾的赵胜对于案情的回忆颠三倒四,支离破碎,被害人的真实身份又无从知晓,令一切愈发扑朔迷离,出于警察的本能,高竞决定查清真相,不料却被凶手暗算,惨遭活埋,面对男友的突然失踪,莫兰再次被迫卷入三起命案。
被父亲抛弃的三姐妹,身患绝症的怨妇、噬药成狂的小镇医生,隐居乡间的富豪夫妇,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隔墙玫瑰 1.西瓜谋杀案
“嘿!”有人在叫他。
他站在原地没动。
“高竞!”那人又叫了一声。
他这才回过神来,慢慢朝屋子中央的桌子走去。
“怎么,不认识我了?”那人咧嘴笑起来。
他确实没法将眼前这个面黄肌瘦的男人跟他中学时代的好友赵胜联系在一起。
“你变化不小。”他道。
在他的印象中,赵胜虽算不上英俊潇洒,可也是个精力充沛的壮汉。想当年,赵胜还入选过区里的少年足球队,一场90分钟的比赛,跑满全场都没听他喊过累。可现在,就算让他从一楼走到二楼,都会是个辛苦的体力活。如今的赵胜不仅没了当年的体格,连牙也都几乎掉光了,小手指还缺了半截。
“我曾经向我妈发誓,以后不吸了,可后来还是没忍住……”也许是发现高竞在看自己的小手指,赵胜解释道,接着又问,“你的腿怎么了?”
高竞是拄着拐杖进来的。几个月前,在侦破一起案件时(详见《宴无好宴》),他的腿中了一枪,子弹虽被取了出来,但神经受了损伤,所以,至少有半年时间,他仍得靠拐杖助行。不过,他可没兴趣跟赵胜谈论自己的腿伤。他们早已经不是朋友了。
一个多月前的某天早晨,赵胜向警方自首,称自己因为“多吸了两口”,错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三岁的儿子。后来,警方在赵家的浴缸里发现了一大一小两具尸体,两人几乎都被砍成了肉泥。
“我以为自己在切西瓜。”这是赵胜自首时对警察说的话。
据说当晚7点左右,住在赵胜隔壁的邻居按响过赵胜家的门铃,因为赵胜家的电视音量太大,以至于他母亲的心脏难以承受。那天,他按了差不多三分钟门铃,始终没人来应门,他本打算报警的,却不料,他刚回到家拿起电话,隔壁就骤然安静了下来。几分钟后,他听见楼道里传来关门声,他确定这声音来自赵胜家。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另一位邻居看见赵胜回到公寓。整整一夜,没人听见任何奇怪的声响。
第二天早上10点半左右,那位最初想报警的邻居看见赵胜失魂落魄地冲出房门,手里拿着一把刀。那把长约40厘米的砍刀用报纸包着,可他仍能隐约看见刀刃上的暗红色。他本想跟赵胜聊聊前一天晚上电视音量的事,可他走到赵胜的面前时,后者不由分说地一把将他推开,冲出了楼道。
那天早上,赵胜奔进了离家最近的警局。
“我睡醒后,发现他们在浴缸里。”他将那把沾满血污的砍刀放在了警察的办公桌上。
法医很快就确认刀上的血迹确属两位被害人。于是,这起骇人听闻却又荒谬至极的凶杀案不出一天就尘埃落定。
高竞是在两周前接到D区分局的通知的。说实在的,当他从D区分局凶杀科科长董坤的嘴里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大致情况时,他的确是震惊万分,他万万没想到昔日的老同学,竟然会堕落到如此地步。不过,更令他意外的是,董坤来找他的原因,居然是赵胜想见他。
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就算他的确有些好奇,想看看这浑蛋现在的熊样,可一想到他将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中学时代的垃圾同学,而是一个因为吸毒过量,丧心病狂杀害妻儿的杀人犯,他就失去了兴趣。因吸毒而犯罪的人,他见得多了,他不觉得赵胜会有什么特别。在他看来,他们不过是一摊发臭的烂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离他们远点。再说,他们已经有近十年没见过面了,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他觉得折腾两个小时去趟看守所,纯粹是浪费时间。
大概是因为他拒绝得很干脆,董坤后来也没勉强他。他本来以为这事过去了。可两天前,董坤再次打通了他的电话。这一次,董坤告诉他,赵胜几度企图自杀。
“他说除非你去见他,否则他就死给我们看。这个星期他撞过两次墙。”
撞墙!高竞心想,以为我会在乎吗?
“高竞,你有时间的话,还是来一趟吧。”董坤几乎是在恳求他。
“可我真的没时间啊,董哥。你也知道我的腿伤还没完全好,现在没办法开车……”
“那我派车来接你。”
董坤是铁了心要促成这事。
“董哥,其实铁证如山的话,走程序不就完了?管那么多干吗……”高竞尽量掩饰口气中的不耐烦,毕竟比他大二十多岁的董坤是他的前辈。
“高竞,”董坤沉吟了片刻,说道,“那天我们赶到现场时,两位被害人就躺在浴缸里。浴室的地板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和零星的碎肉,我们把那孩子移出浴缸的时候,他的手掉在了地上……是我把它捡起来的……那孩子不过3岁。我孙女跟他同岁。”
高竞不明白董坤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但他已经预感到自己可能会让步。
董坤又沉默了两秒钟,接着道:“高竞,我觉得像赵胜这样的罪犯,自杀太便宜他了。我认为应该让他接受审判,这是我们当警察的职责。对被害人的家属来说,这也是个交代。你说呢?”
“对……”
“所以,只要是审判前,他有什么合法的愿望,我们就得尽量满足他。我希望他能活着接受审判。我可不想让他死得太轻松!你说呢?”董坤问他。
高竞在赵胜对面坐了下来。
“听说你想见我。”他道。
“没错。”
“什么事?”
“还不是为了那件事吗?”赵胜笑嘻嘻地看着他,“我知道你还在为那事生气。我承认那时候我是个浑蛋,我……”
“别说废话!有什么就快说!”高竞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那支笔在我妈的房间里。”赵胜道。
高竞心头一震,但他没开口。
赵胜接着道:“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妈藏东西的怪癖……”
他瞪大浑浊的眼睛盯着高竞,想确认这位老同学是否如他所想,记得他所说的话。可高竞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对待审问对象,他一向不会有太多的表情。赵胜看了他几秒钟后,终于沮丧地垂下了头。
“好吧,随便吧,反正那支笔就在我妈的房间,如果你仔细找的话,应该能找到。弄堂口小卖部的老王那里有我家的钥匙,是我给他的,我常常忘记带钥匙。你得快去!要不然就让赵欣拿走了!”说到最后,他的语气变得急促起来。
“那支笔不是在温玲那里吗?”事情来得太突然,高竞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
赵胜阴险地笑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哪能送给温玲?”
赵胜所说的那支笔是高竞的曾祖父用过的一支老式金笔。当年高竞的父亲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高竞。父亲去世后,高竞常常把它带在身边。有一次,赵胜看见了它,当他得知笔的来历后,便提议拿给他舅舅鉴定一下,因为他舅舅是个开古董店的。高竞对笔的价值也颇为好奇,便爽快地答应了。赵胜告诉他,当天晚上他舅舅会去他家吃饭,他可以把笔拿给舅舅看。高竞本想跟着一起去的,但因为赵胜的母亲吝啬得出了名,他怕自己在吃饭时间出现在赵家会遭白眼,所以他就答应让赵胜独自将那支金笔带回了家。
当时两人说好,赵胜第二天一早就物归原主的,可那天早上,赵胜却没有出现在约定地点。后来连着几天,高竞去赵胜家找他,他都避而不见,有一次赵胜的母亲还出来挡驾,说赵胜不在本地。那时候,他们都已经高中毕业,上了不同的学校,大家平时各忙各的,本来就联系不多,所以,直到一年后,高竞才最终在赵胜常去的一家羽毛球馆将他逮住。可赵胜却说,他已将金笔送给了女友温玲,而温玲已经出国留学,并且两人早已分手,失去了联系,言下之意就是他没办法再拿回那支金笔了。
其实高竞一直怀疑赵胜当年是在说谎,那支笔可能从未离开过赵家。现在看来,事实正是如此。他还记得有一次,他把赵胜逼到家门口,赵胜的母亲心急火燎地挡在儿子面前,一边叫嚷着,那支笔根本不是古董,分文不值,一边拿了十元钱硬塞在他的口袋里。同时她还威胁他,要是他敢再来赵家要笔,她就到他就读的警校去“找校长”。那时,高竞正面临毕业分配,对于无权无势又无父母庇荫的他来说,一份好工作,是他今后生活的唯一保障,他怕这女人的胡闹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再说,他既没任何证据证明那支笔价值不菲,又没证据证明它是被赵胜侵占了,他知道警察也不会有这闲工夫来管这种小事,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退让。
那支笔是高竞的父亲留给他的唯一纪念品,高竞永远都无法原谅赵胜的行为。两人也因为这事从此彻底断了往来。
“这么说,它一直在你家?”高竞问道。如果不是在看守所,他真想一拳把赵胜打到墙上。
赵胜避开了他的目光。
“我舅舅说,那东西有些年头了,留着它一定会升值。所以我妈她……”他没说下去,只是朝着高竞苦笑,“你知道,我妈向来就爱贪点小便宜……”
“你妈这不是贪小便宜,是抢劫!”
“高竞。”赵胜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他,“如果没有她,那东西早让我卖了。我那时候见什么就卖什么。她为了阻止我卖掉它,还被我打过……”
“活该!”
“你这么说有意思吗?她人都死了!”赵胜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这叫报应!如果她有点良心,就应该在临死前把它还给我!”
赵胜闭上眼睛,一副精疲力竭、不想跟他争论的神情。
“随你怎么说。高竞……总之,我现在把那东西还给你!你自己去找。它就在我妈的房间。你应该知道在哪里。”
高竞没说话。
“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希望在临死前做件好事,我们毕竟是朋友,至少过去是……”
高竞横了他一眼,他立刻笑起来。
“呵呵呵,好吧,我没那么好心,我只不过是不想让我那个不要脸的妹妹赵欣拿到它罢了!对了,你妹妹现在怎么样?”
“去新加坡了。”高竞不太情愿地回答。
“去新加坡了?混得不错啊。”赵胜拍了一下桌子,“呵呵,赵欣跟你妹妹一样大。你知道她现在怎么样吗?大学毕业后,又回去念研究生……结果认识了个男人,是个什么实习医生,家里是农村的,底下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赵胜鄙夷地摇头:“从那以后,她就变了个人,成天从家里挖钱去倒贴那个小白脸。我妈死的时候,她还跟我妈吵架,说我吸毒,早晚房子得让我卖了,她要我妈把房子留给她。我妈那时候在病床上,活活就让她气死了。不过,到最后,房子还是没留给她……嘿嘿……”赵胜得意地抖起腿来,但他很快意识到,高竞对他的家务事不感兴趣:“得了,兄弟,我说正经的。我知道我犯的是什么罪,我怕是活不了多久了。我死之后,那房子多半得归赵欣。我不想让她捞到便宜。所以,趁我还有一口气,你去把你那支笔找回来。”
“也许她已经拿走了。”高竞始终不太相信赵胜的话。
“她没钥匙。再说,就算她有本事进去,也未必能找到。我妈藏东西有一套,我记得我过去跟你提过我妈藏东西的怪癖……”赵胜再次以探询的目光注视着高竞,但迎向他的仍是一片空白。“好吧,”他叹气,“不管你记不记得,你至少应该比赵欣有头脑,你是个警察。去找找吧,你能找到。那是我欠你的。”
“也许你妈已经把它卖了。”
“不可能。”
高竞看着他。
“好吧,我去看看。”他站了起来。
赵胜一惊。
“你要走了?!等等……高竞,再等等。再等几分钟吧……我有事要问你。”赵胜哀求他。
“还有什么事?”高竞冷冷地问。
“你还记得廖珊吗?”
“谁?”高竞对这名字毫无印象。
“还记得十五年前我的生日聚会吗?在文化宫楼上小厅的那次?”
“这我记得。”高竞永远不会忘记那次生日聚会,他就是在那天晚上第一次见到莫兰的,从那以后他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直到现在。
“我那天给你介绍了个女的,你还记得吗?”
“有吗?”
“那个女的就是廖珊。她是我那天晚上给你介绍的女朋友,她是温玲的同学,长头发的。你还记得吗?”赵胜充满期待地看着他。
高竞努力在记忆里搜索,但几秒钟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他实在不记得有这么个人了。
赵胜满怀期待盯着高竞的脸,但最终,他泄气地低下了头。
“我就知道你他妈的想不起来了!你那天晚上像条疯狗一样盯着我堂妹的同学莫兰,满世界追她!人人都他妈的在笑你!”他两眼盯着桌子低声吼道。
“这跟你有关系吗?!”
“妈的,廖珊至少满18岁了!莫兰当时才15岁,说得更确切点,她才14岁半,你这恋童癖!”赵胜大声道。
恋童癖!高竞顿时气得满脸通红。这算什么狗屁话!他跟莫兰才相差五岁而已!而且,就算当初他们认识时,莫兰是小了点,可现在她已经是他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了。虽然还没登记,但她父母已经承认了他们的关系,也已经在替他们准备婚房了。这个该死的杀人犯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
高竞骤然转身去拉门。
“你就不能听我把话说完?”赵胜在他身后嚷起来,“我还能跟你说多少话?你有什么屁事这么忙?你这个瘸子,能追犯人吗?”
高竞真恨不得冲过去把赵胜的头拧下来。
“你有什么破事就快说!”他回头吼道。
“我就问你一件事,你到底记不记得廖珊?”
又是这个问题,赵胜的脑子是不是被毒品熏坏了?
“好了,我知道你不记得了。”赵胜瞥了他一眼。
“她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就是死在我家浴缸里的女人。”
高竞一惊。
“她是你老婆?”
赵胜露出复杂的神情。
“怎么说呢?这只是名义上的。我们没登记过。几个月前,我偶然碰到她,她带着个孩子……”
“孩子?”高竞听得有点糊涂了。
“就是浴缸里的那个孩子,她叫他小新。”
“他不是你儿子?”
“当然不是。我早就没那能力了。我吸了快十年了,该有的能力差不多都快没有了……”赵胜猛捶了一下桌子,愤恨地吼道,“高竞!这都怪你!如果当初你没死盯着我要那支破笔,我就不用东躲西藏!我就不用整天担惊受怕!如果我不是那么紧张,那个浑蛋就不会引我吸第一口!如果我没吸那玩意儿,我老婆就不会跟我离婚,我也不会跟廖珊搅在一起!也许现在我的生意已经做得不错了,也许我还会有自己的孩子……可现在,什么都没了……这都得怪你!高竞,这都得怪你……”说到最后,他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高竞懒得跟他争论。
“你干吗问我记不记得廖珊?你是什么意思?”他不耐烦地问。
“我想请你替我找到廖珊的老妈跟她说声‘对不起’。本来我以为她在养老院,我经常听到廖珊打电话给一家什么明日疗养院,找一个姓杨的,我问过她,她说那是她妈,她千真万确是这么跟我说的,可现在,警察说没在疗养院找到她,他们还说,她身份不明……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赵胜眼神呆滞地看着前方,“我只希望,你能帮我找到她,替我向她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那么做的……”
高竞不想管这种闲事。
“既然是被害人家属,那办案警察应该能找到她。至于你说的那些道歉的话,我建议你干脆写封信给她。不过,我看这也没什么用……”
“高竞,你不明白!如果不跟她说这句话,我一天都睡不着。就像……那一年……”赵胜盯着高竞的脸,眼睛里满是泪水,“我很长时间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你这浑蛋的脸,我后来真他妈的后悔,可已经来不及了……高竞,行行好,找到这个老太婆,替我说声‘对不起’……”
高竞说不出自己心里现在是什么感觉,好像有点幸灾乐祸,又有点难过。他眼前又闪过当年他跟赵胜一起在学校操场上踢球的情景。如果没有那件事,他们会不会至今仍是好朋友?
隔墙玫瑰 2.无名氏小姐
莫兰锁上店门时,发现高竞已经在路灯下等她了。
自从她的悠然书店开张以来,高竞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等她打烊。但今天的他跟平时有些两样,若是平时,他早就一瘸一拐地逛进店里来了。通常,他都会兴高采烈地向她炫耀自己当天复健运动的新纪录;可今天,他却自始至终站在店门外的树下发呆。
她知道下午他去看守所探望过一位旧同学,而这位故人她也认识。赵胜是她初中时代的好友赵蜜的堂哥。她至今不敢相信,当年向她夸口说要成为华人首席足球明星的赵胜,现在居然成了一个杀人犯。
“嘿!”她走到他身边轻拍了他一下。
高竞回过神来。
“今天生意怎么样?”他问道,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
“营业额一千块。”
“那算多还是少?”
“不多也不少。毕竟,这里地方就这么点大。再说,你永远别指望书店的生意会有多火爆。”虽然不算忙,可她还是觉得浑身腰酸背痛。她举起拳头捶捶自己的肩,心想,肯定是平时闲惯了,所以一下子忙起来,就适应不来了。
高竞腾出一只手来帮她按摩肩膀,莫兰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她听见高竞在对她说话:“你光卖书不就行了?为什么还卖小吃啊?那多麻烦!”
“这儿,这儿,亲爱的……”莫兰指指另一边肩膀,“啊……谢谢……我开的不单单是书店,而是一个可以供大家喝喝咖啡,发发呆的小书吧。告诉你,他们都很喜欢吃我做的茶冻和桑葚果酱,今天乔纳带着她的同事来,我还让她们尝了我爸昨晚做的薄荷茯苓糕。有个女警听说那能祛痘痘,还把剩下的六块都买走了,十五元一块,她眼睛都没眨一下……”莫兰正说得兴致勃勃,发现高竞好像没在听,忙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喂,你在想什么呢?有没有听我在说什么?”
“我听见了。你在说你爸做的那个什么糕,昨晚我看见他做的。我站在旁边才看了一眼,他就对我说,一百年前,像我这种偷看的人是要被挖眼珠的。”
莫兰笑着挽起他的胳膊朝前走。
“我爸有些地方是很老派的,他不喜欢别人看他配药,也不喜欢别人看他做药膳,以后你就机灵点,看见他在捣鼓药,马上躲得远远的。对了,你今天怎么样?看见赵胜了?”她知道高竞今天之所以心事重重,一定跟下午的会面有关。
“见了。如果在路上碰到,我一定认不出他来。”
“他变化这么大?”
高竞叹着气,点点头。
“他到底为什么要见你?”
“他想把那支笔还给我。他让我去他家。”
“真的?!”莫兰停下了脚步。
关于那支笔的恩怨,高竞前一天晚上才告诉她。过去她只是疑惑,高竞和赵胜这对好朋友怎么突然不来往了。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因为选择了不同的职业彼此疏远了。而高竞所说的旧事让她大吃一惊,她真没想到,她认识的赵胜竟然还做过如此卑鄙的事。
“你去他家找过了?”莫兰问道。
高竞点头。
“没找到?”莫兰紧张地望着他。
“不,找到了。他过去告诉过我他妈藏东西的怪癖。他妈喜欢把东西藏在窗子附近。”高竞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旧钢笔递给她。
“这就是你爸留下的钢笔?!”她惊讶地看着它,虽然除了旧之外,她一点看不出这支笔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明白,这支旧钢笔对高竞来说意义非凡。“那你为什么还这副表情?应该高兴才对啊……”她嗔怪道,“怎么了?”高竞的神情让她有些疑惑:“笔被弄坏了?”她拉开笔套,但没看出有任何严重的损伤。
这时,高竞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这封信跟笔一起被放在窗台下面的两块石头中间。”
“给谁的信?”莫兰好奇心顿起,连忙接过信,她发现信封上赫然写着“高竞收”三个字,而更令她意外的是,信封里除了那封信外,还有一个绿宝石戒指。
“戒指?这是他给你的战争赔款?”她笑着问,心想,也不知道这戒指是真是假,最好先拿去鉴定一下。
“先看看那封信。”高竞道。
看高竞的表情,莫兰猜想这戒指八成不是给他的。
好吧,先看看这封信写了些什么。
〖高竞: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给你写信。
我已经快二十几年没写点什么了。上一次我用笔写字,是在医院的门诊大厅。我要在病历上写自己的名字,可我用了好几分钟才想起自己叫什么。我的手抖得厉害,我写的时候,还傻乎乎地哭了起来,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上中学时候的事。我想,如果没那事,你跟我可能现在还是朋友。我们或许还会常常出去喝酒。
我最近的身体状况很糟糕。常常无缘无故地咳嗽、头晕、拉肚子,有时候,还会看到一些不存在的东西。一个月前的一天,我睡在马路中央,差点被车轧死。当然,很快有人发现了我,我躲过一劫。我被送到家的时候,还在昏睡。等我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急诊室。可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走出家门的。我一直以为自己就睡在家里的床上。
两个月前,我在街上遇到过去的老邻居,她曾是我妈的朋友。我跟她聊了很久。可是,等我回来后,我突然想起,她已经在三年前去世了。
十几天前,我杀死了邻居家的猫。那天,我发了一通火。我感觉有什么东西不断在我头顶盘旋,还听到一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我烦透了,就用拳头不断打沙发,我想把沙发打烂,可是等我醒来,发现有只猫躺在沙发上。我就这样在迷迷糊糊当中,把它杀死了。它是邻居家的猫,有时候会溜进我家来玩。我并不想杀它,我还喂它吃过鱼片干,我不是那种会杀动物的变态。可我现在就是变成了这样。
今天,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只不过更加可怕。
我发现,廖珊和她的儿子被我杀死了。前一天晚上,我感觉自己在切西瓜。可等我醒来,我发现,他们躺在浴缸里。那把西瓜刀就在我的床上,我的手边,上面都是血。我不记得听见过喊叫,更不记得看见过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只是切了几片西瓜而已。可是等我醒来后,我没找到西瓜,哪儿都没有。我想,我可能没切过西瓜,我切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