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么有本事,他们会不会找你的麻烦?” 她一直担心有人会以同样的手段对付董晟。因为她发现,被整的人几乎通通都是过去的大能人。
几乎每次他都会给她同样的回答,先是一句“我怎么知道。”接着是,“生死由命吧。”最后是,“你可以带上家里的东西离开我。”
每次听到最后,她都气得七窍生烟。一开始,她还想跟他吵,她想问问他,“你是不是想乘机抛弃我,去找你的心上人?!”可后来一想,这么问实在没多大意思。那女人她也见过,都五十多了,比董晟还大两岁,看得出年轻时也是美人一个,可到了那把年纪,再美又能美到哪里去?只见过一次,屈景兰就对这女人脸上暗沉沉的皮肤和黄褐斑印象深刻。她庆幸自己嫁给了董晟。自打结婚后,他就专心替她调养身体,不仅为她专门配置了符合她体质的美容药,还教她最简单的健身法,如今十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她就跟二十多岁时没两样,脸色白里透红,皮肤充满弹性。
“你给很多大领导看过病,你去求求他们,或许他们能保护咱们呢?”她又提议。
她想到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几乎每个礼拜都会有辆高级轿车停在他家门口,从里面下来的不是领导,就是海外华侨。难道这些有头有脸的人,关键时刻就不能拉董晟一把吗?
可是他却摇摇头:“很多人都自身难保,还是不要麻烦人家了。” 说完,他就跑到自己的书房去了。
望着他的背影,有很多次她都忍不住大吼:“那怎么办?!难道就坐着等死?难道就让他们这帮畜生爬到我们头上来?董晟!这里不仅是你的家!也是我的家!厨房有我新做的香肠!院子里有我腌的泡菜!卧室抽屉里还有我的衣服!这里什么都有我一份!……”
可是她知道,跟他说这些全是白搭。他就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能写会算,就是不懂怎么求人,要是受了什么委屈,大不了就像王老师那样撞墙死了。可她不想死!她还要活,而且,她也不允许他死,她要他陪着她,她喜欢他,一辈子都喜欢,所以她无论如何都得想办法救他,救这个家。
想来想去,她只能找莫中玉商量了。他是董晟的第二个徒弟。
想来想去,她只能找莫中玉商量了。他是董晟的第二个徒弟。
“师娘,师傅不是不会变通,是不屑于跟那些人计较。这样吧,他不干,我们自己干。”莫中玉建议她先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藏起来,“不能藏在家里,也不能埋在院子里,得找个别的地方。”她立刻想到了老家后院的那口枯井。
“那地方别人知道吗?”中玉问她。
“我哥和我嫂子住在隔壁,他们知道有那口井,但它都快几十年不用了。”她觉得什么问题也没有,可中玉却摇摇头。
“这年月,很多人都在藏东西,搞不好你哥早就瞄准那地方了。”
“那怎么办?”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藏家里那些小古董和金银首饰了。可是被中玉一说,她也觉得那口井不安全,她太了解她哥和她嫂子了,一对贪财的势利小人。当年她还是女佣的时候,寄回家给父母养老的钱,几乎全让他们抠光了,最后父母看病还是她出的钱,等董焱出生时,她真的需要钱了,向他们借,他们却置之不理。那口井就在他们眼皮底下,要是万一让他们闻出什么味道,深更半夜拿着铁锹这么一挖……那可就不堪设想。
“你们家有猪圈吗?”中玉又问她。
“有。可是爹娘死了之后好些年没养猪了。”她道。
“那就先在猪圈挖个洞吧。”
她本来以为,中玉让她在猪圈挖洞就是为了藏那些财宝的,谁知她完全猜错了。莫中玉、黄平南两人大张旗鼓地在猪圈忙乎了一阵后,财宝最后还是被悄悄安放在卧室里。莫中玉在卧室的墙上,一字排开,钉了七张毛主席像,在其中一张后面,挖了一个壁洞,由那个壁洞可以往下钻进一个大约一平方左右的地下室,所有的财宝物品就被放在那里面。
“我倒是想看看,谁敢去钻这壁洞。”莫中玉指指墙上的毛主席像,得意洋洋地说,“只要他想挖,他就得弄破这张纸。不管他是钻对了还是钻错了,我们都能让他最后吃不了兜着走,少说也得让他坐三年牢。”
至于那个猪圈里的大坑,里面储存着少量水,四周则种上了几蛛野草花,起初她不知道它们有什么用,后来她哥哥掉在水坑里后,出现严重的皮疹后,她才知道原来那草有毒,安排这个洞,其实就是为了教训像她哥哥这样的人。
在中玉的帮助下,她陆续将家里没摆出来的值钱东西搬到了老家,下一步就该考虑,怎么应付那些人的手段了。她实在不敢想象,要是那些人像对王老师那样对董晟,结果会怎么样?董晟不擅言辞,性格内向,但自尊心非常强,谁要是侮辱他,估计他也会跟王老师走同样的路。那可怎么办?
当时莫中玉给她出主意,要是真碰上这种情况,就先给董晟一棍子,把他打昏,然后她再表示跟他划清界限,用不来往。这样就既保了她和孩子,也保了董晟暂时不受侮辱。她觉得这主意是不错,但让她打他,她还真的有点下不了手。这辈子,她只懂得疼他宠他了,自从嫁给他后,她就没让他干过一点重活,连平时穿衣服,都是她代劳的,更别说那些鸡零狗碎的小事了。她实在打不了他。
于是,中玉又给了她一包药粉。“把这个弄湿了,放在毛巾里到时候往师傅鼻子上一捂,他立刻就能倒下。”
抄家的时候,她手里就拿着一块毛巾,董晟看见了,几次问她,“你没事拿着块毛巾干什么?”她只当没听见,心想,要是那些人敢动你,我就先下手为强,到时候,你一倒下,我就跟你划清界限,只要能保住你和孩子,怎么做都行。不过总算还好,来抄家的人并没有对他们怎么样。
当时负责抄家的还是医院的院长,他拿了张通告给董晟,说他们住的房子是地主阶级的剥削所得,现在收归国有了。他给他们20分钟收拾东西,勒令他们马上搬离大院,而且不准带走除了自己衣服之外的任何东西。她很庆幸自己已经提前搬走了90%的财物和董晟的手稿箱。多年来,几乎每天晚上,董晟都会伏案撰写他的《董氏药典》,那是他一生的心血,要是把它们丢了,他就算不发疯,也肯定得大病一场,所以她早就想好了,那箱手稿是她首先要转移的东西。
她还记得当她打开箱子时,莫中玉朝里一瞅,随即欣慰地笑了:“师娘,我小看你了。”
就连平时不怎么跟她说话的黄平南也朝她射来一道柔和的光。
“那是你师傅的宝贝,丢什么也不能丢了它呀。”她道,心里却在暗自汗颜,当时她也曾在首饰和书稿两边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先搬书稿,“我跟他说要把这些东西藏起来,免得让人抄家抄走了,他一开始还不乐意呢,他说他离开这箱东西就睡不踏实,后来我说平南会帮着看的,他这才放下心来。”
黄平南从小是由董晟抚养长大的,说是徒弟,其实说义子更贴切些。除了她以外,他是董晟最信任的人。
据她所知,自打黄平南搬进她老家的旧房子后,那里就成了他们几个徒弟经常聚会的地方。杜思晨的父母被驱逐到乡下劳动后,他干脆也丢下在街道工厂的工作搬了过去,辜之帆则隔三差五会到那里去喝酒。
奇怪,这大年夜的,本来说好一起吃年夜饭的,怎么过了七点半只来了杜思晨一个人?黄平南和莫中玉到哪儿去了?辜之帆为什么还没到?……她烦躁地翻炒着瓜子,同时又一次不安地朝窗外张望,这时,她看见两个人影从远处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她赶忙叫来了女儿。
“焱焱,快去看看,是不是你两个哥哥来了。”她一边说,一边把炒好的瓜子倒进预先准备好的大盘子里。
“哎!”女儿董焱清脆地答应了一声,拉门奔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看到她蹦蹦跳跳地朝那两人跑去。等他们走近时,她看清了,那是黄平南和董晟的大侄子董纪贤。这可真是不速之客,她之前没想到他会来。她来不及解下围裙就走到了里屋,董晟正在跟杜思晨聊天,见她进来,问道:“他们来了没有?”
“是平南来了,纪贤也跟他一起,是不是你叫的他?”
“纪贤?”董晟一脸困惑,但随即又面露喜色,“是纪贤啊,快叫他进来。没想到他会来,来了更好,大家一起吃团圆饭。”
可是她心里却有点不安。这倒不是因为董纪贤前一天才刚在郊区埋葬了他那个跳楼自杀的父亲董越,身上还带着晦气,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不喜欢董纪贤。几年前,当董纪贤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曾经亲眼看见他把一只猫吊在树上,先用药毒哑了它,然后用钳子拔去它的爪子,最后将它活活解剖了,而那只猫只不过偷吃了一块厨房的香肠。事后,不管董晟怎么向她解释,她对这件事都无法释怀,如果他只是踢猫一脚,或者砍它一刀,她还能把这理解为“一时气愤”,但他如此有条不紊地一步步进行残杀凌虐,那就不是什么单纯的愤怒了,那只能说明,他是个冷酷无情,没有心肝的人。用莫中玉的话说,董纪贤“非常邪恶,是穿着白衬衫的魔鬼”。董纪贤偏好穿白衬衫,还喜欢穿军裤和军鞋。
“你没叫过他,他怎么会来?”她没好气地问道,她最看不惯董晟这没有是非观的好好先生脾气。难道是你弟弟的儿子,就一定是好人?
董晟看出了她的不快,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拍拍她的胳膊,轻声劝道:“大过年的,他能来,我们应该高兴啊。再说,董越他……”
“呸呸呸,别说了,越听越晦气!”她啐道,一扭身又回到了厨房,这时正好董焱推门进来。
“妈,你看谁来了,是堂哥。”董焱朝董纪贤回眸一笑。
她也敷衍地朝董纪贤笑了笑。
“纪贤,你来啦。”
“呵呵,伯母你好啊,先让我洗个手,”董纪贤欢快地应道,他抢在黄平南前面冲进厨房打开了水龙头,屈景兰看见他手里还拿着一个快啃完的苹果芯。“伯父最近身体好吗?”好像看出了她的困惑,董纪贤将苹果芯顺手朝垃圾桶里一丢,问道。
“还不错。就是心情有点……”她说到一半,话就停在了嘴边,她看见黄平南进门时阴沉着脸,而他的右边脸上有两道明显的抓痕,“平南你这是怎么啦?”她问道。
黄平南没回答她,径直也走到水龙头前,洗起手来。不知是不是屈景兰的错觉,她感觉黄平南和董纪贤两人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接着就由董纪贤接过了话茬。
“伯母,那是我干的。刚刚我们在路上碰到,他在背后拍我一下,我还以为是坏人呢,一转身就这么一下……哈哈,想不到……你没事吧?平南?”董纪贤似笑非笑地歪头看着黄平南脸上的抓痕,声音悦耳得像春天树上的黄鹂鸟。
屈景兰感觉董纪贤在说谎,那两道抓痕都已经结疤了,明显不是刚刚抓的,再看两人的神色,一个兴高采烈,一个忧心忡忡,她敢肯定,20分钟前(也许更早)一定发生过什么,要不是两人曾经打过一架,就是黄平南遇到了不测。“最近董纪贤常跟大师兄在一起,他们两人好像在密谋什么事。”这是昨天辜之帆跟董晟聊天时,她偶尔听到的一句话。他们会不会在干什么违法的事?这是她当时的第一反应。
她嫁到董家时,黄平南还是个口齿不清,眼神歪斜的少年,14年来,她是看着他在董晟的悉心治疗下一天天变成一个正常人的,她对黄平南的了解并不比董晟少。她知道,生性孤僻的黄平南向来跟谁都不亲,假如他愿意跟谁走得近,那并不是因为他喜欢那个人,情况恰恰相反,他可能非常讨厌此人,正在寻求作弄对方的机会,还有种可能,就是他想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他想从董纪贤那里得到什么?屈景兰实在想不明白。
另一方面,董纪贤乐意跟黄平南在一起也很奇怪。因为她知道,他一向就对不修边幅的黄平南有点轻视。她还记得有一年春节,董越一家来董晟家吃饭,正好黄平南从山西回来,,当时董纪贤望着衣衫破烂,双腿沾满烂泥的黄平南立刻就露出一脸不屑,并随即表示自己不想跟一个“斜眼乡下人”一起吃饭,当时他还小,所以大人也只是训斥了他几句,大家过后都把这事忘了,但她对这件事还是印象深刻,因为她自己也是他嘴里的“乡下人”。没想到,他现在居然肯屈尊跟黄平南交往。真是天大的怪事。
“妈,你愣着干吗,这瓜子炒好了吗?”女儿董焱的说话声惊醒了她,她连忙把装瓜子的盆子递给女儿。
“炒好了,快端进去吧。”她说道,心想,自己可能是想太多了,大过年的,何必费那心思,管他们干了什么,反正跟她没关系。
“好嘞!”女儿双手捧着瓜子盆,笑着对董纪贤说,“哥,进去吃瓜子吧,这是我二哥从山东老乡那里弄来的,个儿特别大!”
这句话似乎提醒董纪贤了,他停下脚步,问屈景兰。
“伯母,中玉还没来?”
“还没呢。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屈景兰看了董纪贤一眼,又加了一句,“不过他说来一定会来。”她知道董纪贤什么人都不怕,就怕莫中玉。14年来,董纪贤曾经三次败在莫中玉的手里。
第一次是12年前,当时董纪贤12岁,莫中玉14岁。事情听上去有些小儿科,董纪贤隔壁住着一个六十多岁的孤老太。有一天,老太太发现煮好的汤锅里有一只臭鸡蛋,她认定有人作弄她,于是拿着汤锅就上了居委会。跑到半路,她一不留神摔了一跤,汤锅摔在地上,恰好那时,董晟带着莫中玉去看他弟弟,汤汁溅到了董晟身上。董晟好心问老太太有没有伤着,老太太却坐在地上哭起来,两人问明原委后,便把老人送回了家。一进老人的家,莫中玉就自说自话跑进了厨房。他很快发现,以老太家的厨房格局,是不可能有人站在窗外直接下手的,因为厨房窗外堆着很多杂物。他认为臭鸡蛋是被人用一个长长的物体送进厨房的汤锅的。后来,他只用了两分钟就找到了“凶器”——一根一端被削过的竹竿,而它就在隔壁的董越家院子里,上面还晾着不少衣服。董越家除了董纪贤,不可能还有别人能干这事,董纪贤的弟弟也揭发,曾经看见他削过竹竿,但董纪贤自己自始至终都没承认过。后来屈景兰从他弟弟纪光那里了解到,有一次他们把球踢进老太的家,老太没收了那个球。
第二件事发生在一年后。有一天,董越突然气冲冲地打电话给董晟,说自己看戏回来,发现原来挂在客厅墙上的一幅名画不见了,听他的口气,他是怀疑董晟拿走了那幅画,因为董晟非常喜欢这个画家的作品,而那天晚上,他也的确去过弟弟家。董越的言下之意让屈景兰气不打一处来,恰好那天,莫中玉晚上在师傅家学习,她就让莫中玉跟去看看。结果莫中玉到了董越家后。不出20分钟就在董纪贤的房间的床底下找到了那副画,这让董越十分尴尬。莫中玉还当场给董越作了一番分析:画挂得很高,任谁都得脚下垫东西才能够到,而家里的椅子却没有搬动或被踩过的痕迹,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小偷踩了别的东西去拿画,二是小偷偷完东西后将椅子恢复了原状。莫中玉认为这两种可能都不可能,因为一般的小偷一定会选择椅子,因为那最方便,大不了脱了鞋踩上去,免得留下脚印,而且他是不会将用过的椅子恢复原状的。无论是刻意选择不易被觉察的东西垫脚,还是将椅子重新放好,这都说明,这不是普通的小偷,而是家贼。
莫中玉在角落的一叠报纸上找到一个鞋印,根据鞋印的大小,很快就找到了与之向匹配的人。自然,这件事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董纪贤咬死不承认,董越则对这件事从此闭口不谈。后来还是纪光偷偷告诉屈景兰,董纪贤是因为无意中把那幅画弄坏了,怕父母责怪,才会出此下策的。可屈景兰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她认为,如果董晟那天没有去过他弟弟家,董纪贤是不会想到把画藏起来的。
第三件事发生在5年前的暑假。当时,董越和他妻子一起到北京探亲去了,家里就剩下纪贤纪光两兄弟。半夜两点,董纪贤突然跑到莫中玉家,请他去看看自己的弟弟,他说纪光自晚饭后一直就不舒服,吃什么吐什么。莫中玉赶到董纪贤家后,果然发现纪光脸色苍白,浑身无力,可问过之后,也没发现纪光吃过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由于父母不在,两兄弟的晚餐十分简单,就是两个豆沙面包,莫中玉检查了纪光吃过的面包,什么问题也没有,纪光也说,他回家后没吃过别的。当时,莫中玉的直觉是,纪光可能中毒了,可如果找不到毒源,就算想到了这点也无济于事。正在一筹莫展间,纪光突然咳嗽了两声,莫中玉连忙问他有没有感冒,纪光这才想起,晚饭前,他曾吃过几颗纪贤给他配来的咳嗽药丸,莫中玉连忙找来了药瓶,他在里面发现一颗不同色泽和气味的药丸,经他确认,那是蟾蜍皮丸剂。他连忙用半夏、陈皮、茯苓、甘草煎了一碗解毒汤让纪光喝下,两个小时后,纪光的中毒症状才逐渐消退。
这件事过后一个星期,董越来董晟家作了解释,他认为,两兄弟感情深厚,不存在哥哥故意谋害弟弟的可能,那应该是药厂的疏忽,正好把蟾蜍皮丸剂混进了咳嗽药丸中。而纪光也帮着哥哥说话,他也不相信哥哥会在自己的药里做手脚,至于董纪贤,他更是大呼冤枉。然而,屈景兰却跟莫中玉看法相同,药丸一定是董纪贤放进去的,但这次他想对付的不是他弟弟,而是莫中玉。当时莫中玉刚刚开始在中医院工作,如果一旦配错药,致人病情加重或死亡,对他以后的前途会有很大的影响。
虽然,董纪贤给弟弟服下的蟾蜍丸剂量不大,远远不足以危及生命,但从这件事上,屈景兰看出来,董纪贤对任何人的生命都不怎么在乎。
“他怎么还没到?”董纪贤又自言自语了一句。
这时杜思晨一步跨到了厨房。“喂,你还在这里啰嗦什么,师傅在里面等着你呢。”
“他在问中玉怎么还没来。”黄平南突然咧嘴一笑,不阴不阳地插了一句。
“你问他干什么?哪次他不是最后到?现在三哥都还没来呢,快进去吧。”杜思晨拉着董纪贤的袖子就朝里走。在董晟的四个徒弟中,杜思晨跟董纪贤关系最好,因为他们从小学起就是同班同学,杜思晨的父亲是董越的顶头上司,所以,两家不仅孩子走得近,大人也关系密切。
他们进屋后,屈景兰听见屋里传来董晟兴高采烈的声音:“纪贤,快里面坐!饿不饿?马上就开饭了。”董焱蹦蹦跳跳地跑到厨房。
“妈,爸爸说别等了,炒菜吧,我们边吃边等。”
“知道了!”屈景兰没好气地朝通往里屋的门帘白了一眼,她一边点上煤气,一边心里埋怨董晟:有了侄子!连徒弟都忘了!你还有两个徒弟没到呢!辜之帆今天可是奉你的命,特地到五十公里远的山上去给寺庙的方丈送礼物的!就凭这份心也等他啊。至于中玉,唉,杜思晨说的对,他的确是老迟到。哪次聚会,他都是最后一个到的。
她正看着火,心里想着,是先烧鱼还是先烧素什锦,厨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了,辜之帆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
“哎呀!之帆!你总算来了!”她几乎叫起来,再低头一看,见他手里提着一大包东西,“这是什么,你没见到方丈?”那个大布袋是早上她交到他手里的,里面装满了蘑菇和素食。她心想,没见到方丈也好,包里的面筋、烤夫正好可以作为今晚桌上的一道菜。
可辜之帆的话立刻就让她的小算盘宣告落空。“哪儿啊。我见到方丈了,方丈还给师傅写了封信让我转交呢。正好方丈的师弟空明大师也在,他们看见包里的东西都喜欢得不得了,两人都馋,一打开就吃上了,他们还一个劲地夸师娘的手艺好呢。”辜之帆把那个沉甸甸的大布包丢在地上。
“那里面是什么?方丈送的?”屈景兰好奇极了,她弯身打开包,发现包里有两条黄鱼、一串大闸蟹和一块腌好的咸肉,“这是……”她惊呆了,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她心里明白,这肯定不是方丈送的,庙里的和尚都不沾荤腥,再说他们都穷得叮当响,哪有钱买这么金贵的东西。
辜之帆笑嘻嘻地脱下沾满尘土的大衣挂在衣架上。“师娘,那是中玉托我带来的,下午他在我下山的地方截住了我,偷偷塞了这包东西给我,让我捎给你。”
“中玉?他人呢?”屈景兰禁不住朝窗外望了一眼。
“他不来了,他说他有事。”
屈景兰一愣。
“他有什么事?”
辜之帆捞起一块蒸好的香肠丢在嘴里,笑着嚼了会儿,悄声说:“师娘,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不远处站着个女的,年纪嘛,大概二十岁上下,剪短头发,穿的是皮鞋,那个女的不断回头瞄我们,因为中玉说话说得急,再说我那时有点累,脑子也没转过弯来,后来我想想,……那可能是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这可真是新鲜事。
“什么样的女孩?”屈景兰马上来了兴趣,可这时董晟一脚跨进了厨房。
“之帆,快进去!”董晟命令道。
辜之帆应了一声,对她说:“这事等会儿再跟您说。”他钻进了门帘。等厨房里就剩下他们夫妻俩的时候,董晟走到她身边,问道:
“你怎么还不炒菜?”
她白了他一眼,不作声。她还在为他对董纪贤的特别优待生气。真不明白像他这么温柔善良的人,怎么会对董纪贤这么欣赏。
董晟看出了她的情绪,走到她跟前,看看她,又回头看看门帘,然后用胳膊肘挤了她一下。这大概算是在哄她了。“他不是我请来的,但他既然来了,当然得以礼相待,你别忘了我弟弟刚刚……”他轻咳了一声,又朝门帘望望,“多蒸点香肠吧。”他轻声道,同时用手敲了一下她的手背。
香肠也没多少了,凭什么为了他就得多蒸几根?
“好了好了,你到里面去,别在这里碍事。我马上就开锅了。”她懒得跟他啰嗦,把他推到屋门口。
他回头看着她,过了会儿才说:“这件衣服你穿得很好看。”
这件衣服我都做了快三年了,你居然才注意到!真是个呆子!读了一辈子的书,连自己老婆都不会哄!
“行了,快走吧,我要关门了。不然油气都钻进屋子里去了。”她催促道,心里有气,却又忍不住笑起来。
沈晗其实是去看热闹的。自从去年年底被调离刑事科后,他就很少再涉足犯罪现场。要不是今年大年夜,正好轮上他跟刑事科的好朋友李泰一起值班,要不是他们两人正好多喝了几杯,要不是刑事科又确实人手不够,他是不会跟着李泰出门的。
十分钟前,消防队的人打来电话说,他们在西田巷320弄18号的火灾现场发现四具烧焦的尸体。本来火灾不归他们管,但消防员说,他们只管火灾不管死人。李泰和消防员在电话里来来回回讨价还价了好几分钟,最后终于答应去看看。
“在火灾现场,不是烧死的,还能怎么死的?”一放下电话,李泰就怒冲冲地嚷道,“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这时候死,我到哪里去找人给他们收尸?”李泰原是交通警,因为曾经在马路上亲手抓住两个小偷而受到嘉奖,恰好那时候,局系统内部正在做职位调整,有人提出应该把“跟正苗红”的警员调到机要部门去工作,而那些出身有问题的人,则应该从机要部门清除出去。于是,他这个出生于地主阶级的刑警被调到了档案科,而出身贫农的李泰则顺理成章地成了刑事科的副科长。
“妈的,两个法医都不在局里,一个上北京开会去了,另一个也去了乡下!”李泰烦躁地在房间里踱步
“你慢慢想,我先走一步。”他站起身,把那瓶喝了一半的二锅头塞进口袋,他准备回宿舍自斟自饮,可李泰却叫住了他。
“喂,你过去不是当过法医吗?”
他没作声。他已经再也不是刑警了,在哪里死人都跟他没关系。
“怎么样?跟我一起走一趟吧?”李泰上前拉住了他,同时把那瓶二锅头从他口袋里拿了出来,“哥们,等我们回来,我再陪你喝,怎么样?跟我走一趟吧。”
他当刑警的时候,还是交通警的李泰曾多次向他提供过方便,所以,只要李泰求他,他总觉得很难拒绝。
“我们那是县公安局,我那个法医也是兼职的。”他低声道。
“嗨,是法医在哪儿都是法医。再说,你爸妈不是也常跟死人打交道吗?你有那天分,总比我强!”李泰已经在穿鞋了,他每次喝酒都要脱去鞋袜和外衣。
解放前,沈晗的父母是小镇上有名的棺材铺老板。不过,卖棺材并不代表就是跟死人打交道,然而他也懒得纠正李泰,他现在只想推掉这趟莫名其妙的差事。
“你可以打电话到别的分局去借一个法医,我不是法医,再说我觉得……”他的话说了一半,就被李泰推出了门。
“得了吧,你差不多就是个法医!你以为去北京开会的那个张法医就很正宗吗?告诉你吧,他三年前还在屠宰场切肉。快走!”
他还想说话,一顶帽子歪歪斜斜地戴在了他的脑袋上,李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报告毛主席!我带沈晗去现场了!像他这样的人就该戴罪立功,为国出力!请毛主席放心,我会在思想上、行动上及时教育他,纠正他的错误。”李泰正对着墙上的毛主席像念念有词,接着他拍拍沈晗的肩道:“看见没有,我说带你去现场,毛主席没反对。所以你必须去。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