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爸也不是没害过我。”林仲杰瞪了简其明一眼。
简其明笑出了声:“得了,老林,那些货色烂在你肠子里早晚会变成癌细胞,还是趁早说出来的好。”
林仲杰暗自犹豫要不要畅所欲言。实际上,他自己也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某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的人好好聊聊这件案子,可偏偏对方却是记者。谁都知道这该死的职业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只要一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立刻把自己听到的一切变成铅字。
见他低头不语,简东平握紧双手,放在胸前,诚恳地说:“我发誓我对这件案子的兴趣纯属个人行为。”
“老弟,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只是这件事如果让上面知道的话……”林仲杰犹疑地解释道。
“上面?你说的就是你那个小毛头上司?他懂个屁!你理他干吗?老林,你真是越老越窝囊!”简其明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
简其明的话让林仲杰的心里五味杂陈,没错,活了一把年纪,凭什么现在万事都要听那个嘴上没毛的小子摆布?直到今天,每次想起上司让他结束调查时那居高临下的表情,他就心里窝火,也许在这位名牌大学高才生的眼里,像他这样的人早该进坟墓了吧。
林仲杰骤然下了决心:“好吧。也没什么不可说的。但要说明一点,我并不是这件案子的主办警官,我后来被调出了这个组,所以有些情况我可能了解得并不是很全面。”
简其明锐利地盯了他一眼,恶声恶气地质问道:“你被调出了这个组?我怎么不知道?为什么?”
“另有一宗杀人案发生。我们的生活就是跟着凶案跑。”林仲杰倒很平静。
“他是不是觉得你对这案子太执著了?”简其明睥睨了他一眼。
“他要结案,我提出了疑问。”
简其明嘿嘿一笑:“公然挑战领导的能力,你还是那样不识时务。”
“所以我混得不如你,这点我承认。”林仲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随后他又看了一眼坐在简其明旁边的简东平,指指桌上的录音笔说,“还有,把那玩意儿收起来,我可不想有什么麻烦。”
“OK!”简东平随即关上了录音笔的开关。
“好了,这样总可以了吧?”简其明看着林仲杰说道。
林仲杰点点头:“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首先是,被害时间。”简东平正襟危坐,摊开了笔记本。
林仲杰也从包里掏出那本皱巴巴的备忘录,同样是笔记本,林仲杰的那本是单位发的,又土又寒酸。他打开笔记本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
“根据我们的推断,女死者的被害时间应该是在那天下午的3点至6点之间。最后一次有人看见她,是在当天下午的4点左右,有位邻居说曾经看到她站在902室门口跟陈剑河说话。”
简东平一边飞速地把林仲杰说的信息记录下来,一边说:“我记得报纸上说是一个物业管理员发现了尸体。”
“不错,是这栋公寓楼的物业管理员发现了尸体。这栋公寓楼的住户多半都是上班族,所以他通常会在周末或是晚上收取物业管理费。那天晚上7点左右,他敲了902室的门,结果没人回应,他发现门虚掩着,里面还传来放电视节目的声音,他以为房间里的人没有听到他的敲门声,于是就闯了进去,这才在陈剑河的房间里发现了女死者。后来也是他报的警。”林仲杰口气平淡地说,“我们接到报警后,马上就赶到了现场。当时,女死者脸朝上躺在床上,满身是血,全身几乎赤裸,裙子和内裤被褪到了脚跟,看上去似乎曾经遭受性侵犯。”
“性侵犯?”简东平惊讶地抬起了眉毛。
“放心,这只是凶手的障眼法,后来经法医鉴定,你的女同学死前并没有遭受性侵犯。而且,她纯洁无瑕。”林仲杰扫了他一眼,略带讥讽地说。
“什么意思?”简东平困惑地问道。
“她是处女。”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断然说道。
林仲杰点了点头。
“处女?”简东平像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很稀奇吗?”林仲杰问道。
“很稀奇。”父子两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她是个26岁的大美人,而且我知道她从大学时代开始,就男朋友不断。”简东平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不易觉察的笑容。
林仲杰皱着眉头瞥了一眼简东平,其实这问题也让他有些吃惊。
“我们发现她的人际关系相当复杂,男朋友很多,而且风评不佳,所以,对此我也有同感,这的确不太正常。”林仲杰说。
“风评不佳?”简东平问道。
“说难听点,大部分人都认为她是个人尽可夫的交际花。”林仲杰答道。
“但她却是个处女。”简其明微微一笑,“这的确耐人寻味。”
林仲杰向简其明投去一个赞同的眼神。
“那么李今的真正死因究竟是什么呢?报纸上说她身中30多刀,而且还被割了舌头。”简东平继续问道。
林仲杰一边翻阅笔记本,一边回答他的问题:“死因是颈动脉大出血,说通俗点,就是凶手割断了她的喉咙。其实用‘割’这个字并不确切,根据伤口的形状和深度分析,我们判断凶器应该是一把剪刀。后来我们果然在现场的厨房案板上找到了凶器,跟我们的判断分毫不差,是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刀口非常锋利,像是事先被磨过,上面还留有被害人的血迹。凶手就是用它在被害人身上留下了43处刀伤,所以我们看到尸体时,她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43处?”简东平皱了皱眉,好像这个数字刺痛了他的神经。
“对,43处。一开始以为是30多刀,所以我们只给了记者一个很模糊的数字。但后来经过仔细清点才发现一共是43处,身上和脸上的42处,外加脖子上真正致命的那一刀。”林仲杰口吻平淡地说。
“43刀。”简东平咀嚼着这个数字。
“三十几刀和四十几刀原则上没什么差别。”简其明呷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说,“不过,可想而知,清点这些刀伤你们一定费了不少功夫。”
林仲杰一言不发地看着简其明。
简其明一接触到林仲杰的目光,就意识到自己可能猜错了:“难道不是吗?通常凶手处在这种精神混乱的情况下,乱砍一气,给受害者造成的刀伤的分布都会很凌乱。”
“这件案子完全不同,刀伤的分布很有规律。从脸部一直延伸到小腹,每两刀组成一个叉的图形,所以清点起来一点都不麻烦。”为了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林仲杰用手指在笔记本的面上画了一个“×”
“有意思!”简其明饶有兴趣地说道。
简东平表情凝重,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
林仲杰继续说下去:“每一刀的长度大约是五厘米,深度也就是两三厘米,这些刀伤沿一条直线往下,看上去非常整齐,但它们都不足以致命,而且据我们所知,凶手在一口气留下了这42刀时,死者应该还没断气。”
林仲杰停顿了一下,“当然最可恶的就是,死者的舌头被剪掉了一部分,看上去是凶手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的舌头暴露在嘴巴外面,然后他就一刀剪了下去。我们后来在马桶里发现了没有被冲走的那块舌头。”
“天哪!”简东平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呼。
“真是辣手摧花。”简其明在一边也唏嘘不已,“这些上次你为什么不说?”
“没有结案,我只能说这些。”林仲杰摊了摊手。
“又是你那该死的纪律!”
“凶手为什么要割她的舌头?”简东平像是自言自语。
“我也想知道。”林仲杰无奈地看着他,“我们猜想可能是他行凶时,死者曾经对他破口大骂,惹怒了他。”
“很明显,凶手要么对她恨之入骨,要么对她爱得死去活来。”简其明说,“要不然不用这么大费周折,一刀毙命就可以收工了。”
“不错,我们的判断也是仇杀或是情杀。但是我们发现她既没有仇人也没有情人。案发前一个月,她刚与前任男友分手,由于他们两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所以分手后,死者就辞职了。我们调查过她的这个男朋友,他的不在场证明非常完美,那天他参加了公司的一个重要会议,这个会议从下午3点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半左右,有十几个人可以证明在整个会议期间,他没有离开超过五分钟。案发现场与这家公司相隔比较远,他根本没机会中途跑去杀人,更何况还要玩那么多花样,所以我们排除了他的嫌疑。转而把焦点对准了陈剑河。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首要嫌疑犯。”
“为什么?”简东平问道。
林仲杰皱了皱眉,心想这还用问吗?这不是明摆着吗?
“案发现场就是他的房间,案发后他又不知去向,而且又有人看到他在那天下午4点45分左右急匆匆地离开公寓。据那个人回忆,当时陈剑河看上去非常紧张,脚步匆忙,在门口两人还差点撞在一起。他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匆忙?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我们觉得最好的解释就是,他是凶手!从当时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他的确具备了成为凶手的一切条件,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地点,又有动机。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越是那种性格内向、看上去有些猥琐的人,就越可能成为凶残的杀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而且这样的人也通常没办法发泄心理的情绪,所以只好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你看吧,杀人凶手里面,十个有九个是性格内向的。”林仲杰说。
“那你还怀疑什么?”简其明插嘴道,“既然一切都那么合情合理。”
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东平又抢先问道:“警方认为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追求不成,因爱成恨。”
“有证据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朝他微微一笑:“不错,这就是问题之一,的确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跟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个男子说,陈剑河暗恋女死者,但实际上,他也举不出什么实际的例子,好像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他曾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这两个人连在一起。而我们在对陈剑河的房间进行搜查时,也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东西,我是指照片、内衣、头发之类的东西。一般某人暗恋另一个人,总会在身边放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些。”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不过,我们在他的衣柜里发现酒瓶,而且他的房间非常乱,所以我们当时怀疑他是酗酒之后行的凶。”
“房间很乱?”简东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乱,很脏,抽屉全被打开了,草稿纸散了一地。”林仲杰说。
“而且衣柜里还放着酒瓶?”简东平再次问道。
“这是什么怪癖?如果这是他自己搞的,那么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的确不健全。”简其明说。
“警方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东西吗?”简东平问道。
“没有。”
“有没有笔记本、照片之类的东西?”
“没有。”
“便条或是留言簿呢?”
“没有。”
“日记呢?”
“也没有。”
“那请问你们在他的房间里都找到了什么?”简其明问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机、几张音乐CD、几本原版小说和十几本旧的英语杂志,仅此而已。没有照片、没有摆设,也没有纪念品,他的生活看起来简单得要命。”林仲杰看着笔记本上的记录说道。
“那么他的房间里难道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映出他的感情生活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看着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映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个能喝酒的人。”简东平用肯定的语气说。
“也许他偷偷地喝。”林仲杰说。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矛盾,一边是杂乱无章的房间,另一边却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个人生活,好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简其明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林仲杰叹了口气:“我有同感。”
“你有没有想过究竟缺了什么?”简其明盯着林仲杰的脸问道。
林仲杰微笑地摇了摇头:“如果我知道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疑问吗?”
“我想,”简东平突然说,“缺的应该是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林仲杰不知道这个毛头小子究竟在说什么。
简东平笑了笑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
林仲杰略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吧,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其他的细节?”简其明接着问道,他一边将烟灰弹在烟灰缸里,一边好奇地盯着林仲杰手里的破笔记本。
“我们在洗衣机里找到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衬衣,后来证实那上面的血迹是被害人的,在厨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迹。洗衣机的启动按钮开着,但没有启动,后来我们发现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几天了,陈剑河那天上午还曾向门卫打听,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上门修理洗衣机,这可以认为是他在慌乱中忘了洗衣机已经坏了的事实,他把衣服扔进去,企图洗去血迹,掩盖痕迹。”
简东平顺着林仲杰的话说下去:“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带离现场,然后找个地方烧了或是埋了,这样不是更干脆吗?”
林仲杰看了简东平一眼:“另一方面,凶器、衬衫和洗衣机按钮上都没有指纹,好像是被人用心擦过了。”
“一方面慌张地把作案的衣服都忘记在已经无法启动的洗衣机里,另一方面却小心翼翼地擦掉指纹。”简其明又点起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看来这个姓陈的家伙有点顾此失彼。”
简东平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还有一点。”林仲杰感觉自己已经谈出兴致来了,“就是洗衣机里的那件衣服。”
简氏父子同时抬起头专注地看着他。
“难道他当天穿的不是作案用的那件白衬衫吗?”简其明猜道。
“不错。”林仲杰不由得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这家伙的反应还真快,“我曾经问过好几个人,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不清具体他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陈剑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衬衫,这一点后来我曾经向他姐姐证实过。他姐姐说,那天陈剑河跟她见面时的确穿着件深蓝色的衬衫,这是前不久她刚刚为他买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但是这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换衣服呢?他没必要专门为了作案故意换一件衣服。”
“也许他特别喜欢那件衣服,不想弄脏它。”简其明道。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真是个冷静得可怕的凶手。”简东平叹息般地说道,“不过我对他多少有一点了解,我相信他应该不是那种会对衣服很在意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对穿衣打扮从来都不感兴趣。”
“的确,我们检查过他的柜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样也很少,衬衫大约可以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就是深蓝色的。听他姐姐说,他的所有衬衫都是他姐姐为其购置的,她曾经一口气给过他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蓝色衬衫,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身上穿的那件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林仲杰低头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了大半。
简其明盯着林仲杰,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着一个闪亮的ZIPPO打火机:“你是不是认为有别人进入了现场?因为生怕血迹弄脏自己的衣服,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换了陈剑河的衣服作案。”
“这样解释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林仲杰不无遗憾地说。
“所以陈剑河对他姐姐说,他并没有杀人,仅仅只是打了李今一记耳光,这一点是可信的,是不是?”简东平说。
林仲杰眨巴着眼睛,平静地看着他。
“不,他没有打过她,她的脸上没有掌印,也没有指纹。相反,我们通过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有一些迷药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实,但应该不是受到攻击,而是被人下了药。她倒下的时候额头撞到了桌角,流了点血,但伤口很小。”
简东平吃惊地盯着他,眼睛炯炯有神:“被人下了药?”
“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迷药,过去我们曾经破获过一些用迷药抢劫的案子,用的就是这种东西,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并不难,通过网络就可以。”简东平说。
“有这个可能。”林仲杰赞同地点了点头。
“我倒想知道,他是怎么把她药倒的。”简东平说。
“桌上有两罐咖啡饮料,我们在那里面都提取到了迷药的成分,后来我们仔细查看过那两个罐子,发现在罐子的顶部有一个很小的针孔,所以很可能是有人用注射器把迷药注入进了咖啡罐子。也就是说,很可能是陈剑河请被害人喝咖啡,然后被害人在服用之后产生了昏厥。”
“就算是这样,有一点很奇怪,如果他想到要把指纹都擦干净,那为什么不把含有迷药成分的咖啡倒掉,或是带走?为什么把它留在现场,让警方掌握这么有力的证据?咖啡究竟被喝掉了多少?”简东平用笔敲打着笔记本说,脸上现出思索的表情。
“一半。”林仲杰看着简东平说道,“我说得再具体一点,一听咖啡是300毫升,我们找到的那听咖啡里面还剩下150毫升左右。你也许是想问喝这点咖啡,药物的量是否能起到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那些药物足以药倒一个200斤的大汉,死者才不过110斤而已。而且经过分析,那些药物起效非常快,简直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咖啡留在现场?难道是想告诉警方,他做了什么吗?要知道,如果他把咖啡带走,到时候他完全可以说,他并不知情,他可以说,是被害人在来他房间之前就被人下过药了。”简东平说。
简其明朝着儿子嘿嘿一笑。
“那也可以解释为罪犯在首次犯罪过程中,由于过度紧张导致的粗心大意。单凭这点就想证明陈剑河是被人栽赃是不可能的。相反,情况会更糟。因为如果是下药的话,就说明他所做的一切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还说明他的确对那女孩居心叵测。我想这一点对他相当不利。是不是,老兄?”简其明说到最后一句时,转过头来看着林仲杰。
“的确,这一点非常致命。”林仲杰承认。
“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人比他更像凶手。”简其明幸灾乐祸地说。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问道:“跟陈剑河同住的那两个人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翻看着笔记说道:“他们两个人,一个叫张兆勇,案发时他说到电影院去看电影了。哦,对了,当初就是他告诉警方,他认为陈剑河暗恋李今的。另一个名叫袁桥,他说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一个人去逛大卖场了。两人都找不出证人来。所以也可以认为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记得这两个年轻人,张兆勇中等身材,衣着光鲜,额前的一簇头发被染成了白色,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感觉是个友好、热情、开朗的时髦青年。而袁桥呢,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说话冷冰冰的,看上去心机颇深。凶杀案发生后,林仲杰奉命封锁现场,当时这两个人就站在楼梯口看着警察在自己的房间里出出进进,都不怎么说话,但有趣的是,面对这样的惨剧,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特别吃惊的样子,这一点一直让林仲杰耿耿于怀。
后来,林仲杰也曾经单独约两人见过面,张兆勇很乐意合作,不仅一口答应随时都可以找他,并且还一再承诺自己会积极配合警方,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后来他果然一见面就侃侃而谈,但林仲杰觉得他说的那些多半都没什么价值,所以有时候林仲杰不得不截住他的话头,早早结束会面。
袁桥则完全不同,很明显,他对警察没什么好感,也不打算跟警方合作。为了约他见面,林仲杰费了不少功夫,起初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回避推脱,后来实在躲不掉真的见面了,他也还是那套模棱两可的说辞,根本不想多谈。
事发后不久,两人很快就搬离了那套公寓。虽然当时也留下了他们的地址和电话,但自从结案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跟那两人联系过,所以对两人的近况,他自然是一无所知。不过他能够猜到,看上去有些轻浮的张兆勇一定会到处吹嘘自己认识这个杀人犯同学,而袁桥则可能会对此只字不提,这都是性格使然。
简东平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我知道还有两个女生跟李今住在一起,她们两人也是我的同学。一个名叫郁洁,另一个名叫王盛佳。警方有没有找过她们?”
“的确有这两个人。”林仲杰努力从记忆里搜索简东平所提起的那两个女孩。他对她们印象模糊,他唯一记得的就是,面对警察的提问,两人抱在一起,哭得一塌糊涂,讯问几度无法进行下去,最后只能找女警先安慰她们,稳定她们的情绪。不过平静之后,警方也没从她们嘴里捞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据我所知,有别的警员找过她们,她们好像对这件事的了解还不如你的那两个男同学,她们没提供任何线索,她们对两人的关系一无所知,只知道案发前陈剑河曾经给李今打过电话,仅此而已。案发时,两人都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也无从查证。”林仲杰说。
“又是两个无从查证。”简东平低声说。
“案发时间是下午4点至6点,正好是下班时间。”林仲杰答道。
“你不觉得奇怪吗?与死者有关的四个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简其明斜着肥胖的脑袋,意味深长地看着林仲杰。
“你想说什么?”
“如果陈剑河不是杀人凶手的话,那么没准凶手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如果是外人作案的话,应该不会搞得那么复杂。另外泛泛之交也不太可能下这么重的手。”简其明十拿九稳地说,“这件案子让我看到的是仇恨,疯狂的仇恨。那么谁会跟她结那么深的仇?当然是亲近的人,熟悉的人,至少是认识的人。而那女孩只不过在那栋公寓住了几个月而已,我猜她唯一熟悉的就是她的同学们,所以那几个人都逃不掉干系。你可不要告诉我,这栋楼里还藏着某个精神变态者,一直偷偷对死者垂涎三尺。这种事不太可能发生。”
的确,林仲杰曾经认为,在这栋楼里真的有个精神变态的家伙在偷偷觊觎着死者,为了找出这个人,他曾经独自排查过整栋楼的男人,但结果一无所获。由于入住时间短,仅仅只有几个人对死者略有印象,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她。所以现在,他也越来越觉得凶手应该是个熟人。但是,会是谁呢,他们每个人都显得那么“正常”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包括女生?”简东平回过头去看着他的父亲。
此时,邻座突然发出一阵喧闹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别过头去,正好看到一个穿蓝色套装的年轻女郎,将一杯咖啡猛地浇在她对面的男子脸上,随后她抓起桌上的挎包,怒气冲冲地快步走出门去。那男子呆若木鸡地坐在原地,他的脸上和衣服上满是咖啡沫,看上去十分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