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什么?”吃冰淇淋的时候,从小六子的口袋里掉出来一个信封。
“嘿,别动,这是人家让我送的信。”
但他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面有张卡片,卡片上有条用黑墨水画的怪鱼和一句话:黑背鱼即将光临。
“黑背鱼是什么?”他把卡片塞进信封还给了小六子。
小六子神秘地朝他眨眨眼睛。
“是个游戏。有人让我把卡片交给一个人,然后对他们说,他们快死了。”
“死?”
“嘿,别紧张,只不过是个游戏。接到卡片的人,今天晚上会收到一份装了鞭炮的黑鱼。知道吗,我还能得到二十块钱。”小六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纸币在他面前晃了晃。
“真好玩。他只要一个送信人吗?”曾树神往起来——装了鞭炮的黑鱼,多有意思啊,他真想加入这个游戏。
小六子耸耸肩。
“他只要一个。”
“真没劲!”
“没关系,以后要是有这种事,我叫上你。那人不错,我跟他谈得来,”小六子朝前面一指,“瞧,那就是他。呵呵,知道吗,他住在地下。”
曾树只看到一个男人背影,那人没哥哥魁梧,也没哥哥高,是个很普通的人。他看见那人正在抓额头。
“什么叫‘住在地下’?”他问道。
“地下就是地下,”小六子没兴趣谈论这个,得意洋洋地说,“喂,你知道吗,收信人听说是个很嚣张的面馆老板,总是把发霉的面条混在好面条里。嘿,是该整整他。”
“那要是你被抓住怎么办?”
“我才不会!我八岁就开始送报纸了,跑得比兔子还快,而且我还有旱冰鞋。那个人也说,他是看中了这点才挑选我的。如果逃得快,我还能再得二十元。”
那天,他跟小六子分别时约定三天后在公园的游乐场见面。小六子还答应到时候请他去家里坐坐,原来他家就在公园旁边。每天早晨九点前和下午三点至五点,他都会来公园练旱冰。
“我家没人。我爸坐牢,我妈跑了,我哥在混黑社会。如果你愿意,可以来我家住几天,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临别时,小六子曾经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曾树觉得,现在正是他跟小六子团聚的最佳时机。
然而,他在游乐场周围转了好几圈,又在游乐场旁边的长凳上等了好久,始终没看到小六子的身影。于是,他只得向附近卖玉米棒的大娘打听小六子的消息。上次他看见小六子曾跟这位大娘攀谈过,想来他们应该认识。
可大娘告诉他,她已经好几天没看见小六子了。
好几天没来了?曾树觉得很奇怪。他又向游乐场旁边另外两个溜旱冰的男孩打听。其中一个男孩告诉他,几天前,他曾经看见小六子在游乐场旁边跟一个男人说话。
“是什么时候?”曾树问道。
“几天前。”那个男孩含糊地回答。
“哪一天?”
“就是前几天,我看见你们在一起吃冰淇淋来着。”另一个男孩踩着旱冰鞋从远处滑过来,在他面前站定。
“就是那天?”
“就是那天。”
“后来呢?”
“他跟那个男人在这里说话,后来就朝那边走了。”那个男孩指了指游乐场后面的树林。
“后来你们还见过他吗?”
两个男孩同时摇了摇头。
“是什么样的男人?”
两个男孩又同时摇头。
“不知道,没注意。”其中一个答道。
“那么,你们最后见到小六子,是看见他去了那边的树林?”
“是的。”
曾树知道小六子现在不可能在树林里,但他还是顺着男孩们指引的方向走去。
在行进的过程中,一个接一个的疑问不断从他脑子里蹦出来。小六子在哪里?他怎么会不来了?他自己说,公园就是他的地盘,他每天都会来。可是为什么不来了?这跟那个把刀丢在哥哥抽屉里的男人有关吗?
他见过那个男人的背影,两次。一次是在公园里,是小六子指给他看的。另一次就是在哥哥家里。他之所以能肯定那是同一个人,是因为两次见到那个人,他都穿着同样的衣服,深蓝色的工作服、牛仔裤、蓝色帆布鞋。而且两次,他都看到这个人在做同样的动作——他在抓额头。
当这个戴着口罩的男人站在门口对他说,需要检査卫生间的设施时,他没有任何怀疑,立刻就开门让他进来了。然而,当这个自称修理工的人离开时,他无意中看见这个人在走廊里做的小动作,记忆之门突然就打开了。他意识到这个人正是他白天曾经在公园见过的。于是,等那个人走进电梯后,他立刻乘另一部电梯跟了下去。这个男人离开电梯时低着头,口罩已经解开了,那张脸清晰地映照在地砖上,正好被他看见。要不是当时那个门卫捣乱,他想他一定能把这人看得更仔细。
不过,他还是记得,当那个男人检查卫生间的时候,曾经撩起过袖子,他看见那人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疤。
其实,他还见过那个人一次。他掉进河里时,是那个人救了他。当时,他马上就认出了对方,但他知道这个人对他毫无印象,因为开门时,他脸上戴着一个面具。他本来是想吓唬妈妈的,他以为是妈妈回来了,谁知是他。
可以肯定就是这个男人将那把带血的刀放在哥哥的抽屉里的,因为这人进过哥哥的主卧室,而他并没有跟着过去看。他知道哥哥的卧室里也有卫生间,他以为那个人是要检查卫生间,而且那时候,他等的电视节目又正好开始。
那人走后,他在哥哥的抽屉里发现了刀,本来想跟哥哥说的,但没想到,哥哥一回家就想赶他们走,还把他摔在沙发上。他永远忘不了哥哥朝他扑来时脸上的表情,他真怀疑,如果当时妈妈不在,哥哥会杀了他!既然如此,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那时他巴不得欺负他的哥哥快快遭殃。
可是,那人为什么要把刀放在哥哥的抽屉里?是想嫁祸哥哥吗?一定是的。王警官发现那把刀后,不是马上就把哥哥带走了吗?所以看起来,那人一定是坏人,是罪犯!
他们说,那天小六子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会不会就是这个人?小六子说,他跟这个人很谈得来,所以他们很有可能会在一起说话。可是,小六子跟他一起走进树林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这是为什么?难道他把小六子抓起来了?他心头一紧。小六子不会有什么事吧?
他开始拼命回想小六子曾跟他说过的话。他希望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希望能回想起小六子跟他提到过的某个旅行计划——他也许去什么地方玩了!——然而,他脑子里不断闪现的却只有那几句话:
“他那个人不错。”“我跟他谈得来。”“他住在地下。”
他住在地下。他住在地下……
这是什么意思?小六子为什么说他住在地下?
会不会是地下室?他蓦然想到,假如进入这片树林后,小六子就不见了,那么这个人的地下室会不会就在这片树林里?
虽然当时阳光明媚,但他站在那里却觉得有股阴风朝他吹来。他觉得浑身发冷,而可怕的问题还源源不断地向他涌来。
地下室会不会就在这里?他会不会把小六子绑进了他的地下室?小六子现在怎么样?他还活着吗?
他的步伐不知不觉越来越慢。他尝试用皮鞋往地下猛蹬,因为他以前看过一本书,书里说,如果挖了地下室,踩上去的声音就会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然而,他在树林里踩了很久——大概有半小时吧——却什么异样的声音都没听见。终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了地上。
看来是找不到小六子了,他灰心地想,今天晚上要是没地方可去的话,就只好乖乖回家了。可是我为什么要回去看哥哥的那张臭脸!今天我把他女朋友的衣服弄脏了,他一定正等着教训我呢,就算不教训我,也会把我赶走!既然他不想我回去,我回去干什么……
他躺在地上胡思乱想,双手不由自主地狠狠向头顶旁边的杂草抓去。
咦?怎么回事?
也许是太用力了,他竟扯下一大片绿草。他迷惑地看着手里那片像绿色地毯般的杂草,忽然醒悟,这不是长在这里的草!这是铺上去的!下面有东西!
他立刻跳起来,用力扒开那堆草,果然,一扇小小的木门呈现在他眼前。
嘿,找到了!果然有地下室!他兴奋得真想大笑。
门上有个锁。他想,这可难不倒我。虽然那把万能钥匙被哥哥没收了,但哥哥一定没想到,他按照书上的图案让锁匠打的时候,做了两把。
他从裤兜里掏出钥匙,将其插入锁孔。书上说,用万能钥匙时,不仅要用手,还得用耳朵。当耳朵听到咔咔的声响时,才能转动钥匙。万能钥匙的使用规则是:小心。只有特别小心,才能一次成功。
他把耳朵贴在门上,一边倾听锁孔里的声音,一边心里在想,不知道小六子在不在里面,不知道那个人在不在里面?如果我能救出小六子,把坏人打死,我那个臭哥哥应该也会对我刮目相看了吧!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叫我废物!
咔咔——
声音来了。他轻轻转动钥匙,门锁动了起来。一阵微风吹来,他觉得额头好凉,用手一摸,才发现自己满头大汗。正当他低头准备继续向门锁进攻时,忽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这么想进去?”
他手一颤,钥匙掉了下来。
“小树哪儿去了?小树哪儿去了?你说,小树上哪儿去了?”罗黛琳知道这句话自己已经问了快二十遍了,但她就是忍不住,她不能不说,她得让谷平知道发生了什么!自从跟着他这个哥哥离开后,已经快两个小时了,现在天都黑了,小树还没回来。
“我找过了,他不在游乐场。”谷平双手叉腰,闷闷地说:“其实那里已经没人了。就算有人看到过他,那些人也都回去了。”
林小姐从另一边走来,得知小树不见后,她就一直在帮着寻找。
“怎么样?”她急切地问。
林小姐摇摇头:“都说没见过。可能就像谷平说的,见过小树的人都已经同去了。”
“天哪!那怎么办?”罗黛琳快哭了,眼泪在她眼眶中打转。她不敢想象小树竟会在她眼皮底下消失,真的是太大意了!她以为他跟着谷平,谷平会带着他的!想到这里,她就恨不得冲上去撕扯谷平的衣服,狠狠揍他几拳,但因为有外人在这儿,教养最终让她忍住了冲动,而且她知道,寻找小树其实还得依靠谷平。
“谷平!我只想对你说,他是你弟弟!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他毕竟是你弟弟。他还那么小,求你帮我找到他。”她恳求道,眼泪不知不觉掉了下来。
林小姐走过来,搂住了她的肩,“伯母,别担心,小树会回来的。”她轻声道。
谷平则充满歉疚地望着她。
“我知道了,妈,我会继续找他的,”他茫然地朝咖吧后面的一片草地望去,“我想他可能是因为生我的气,故意躲了起来。”“故意躲起来?”
“这是我猜的。”谷平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
“你要打给谁?”林小姐问道。
“我得找人帮忙,就我们几个不行,”谷平看看罗黛琳,声音沉稳地说,“我找老王帮忙,看看能不能找人来搜索整个公园。”他躲到一边对着电话说起话来。
“林小姐,你说小树会不会有事?”罗黛琳忧心忡忡地问。
“不会的。伯母,小树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我想他可能只是暂时迷路了吧。”林小姐小声安慰道。
“你说我怎能不担心,我四十岁才生的他,我生他的时候……”一个人影在她眼前一闪,她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在她的不远处,有个男人正在指挥服务生收拾桌子。
“那是谁?”林小姐问她。
“他就是小树的救命恩人。”
她撇下林小姐径直朝那人走去,心想,看来又得请这人帮忙了。他熟悉这家公园,也许他知道该怎样找到小树。“沈先生。”
“哦,是你。”那人看见她,露出几分惊异,又轻松地问道:“那孩子今天没来?”
这句话正好戳到了她的痛处,她的眼框立刻就湿了。
“沈先生,小树来了,可是他不见了。”她哽咽道。
“不见了?”那人很诧异,但也似乎并不十分想知道答案,他望着她身后的谷平,问道,“那是谁?”
“那是我的大儿子,小树是我的小儿子。今天小树本来是来找你的,他想送你礼物表示感谢,但是……他突然就不见了……啊!”她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他会不会掉进河里了?”
“他去过河边吗?”
“我、我不知道。”罗黛琳眼泪汪汪地望着他,极度的焦急使她站立不稳,幸好林小姐及时赶过来扶住了她。
“怎么了,伯母?”她轻声问。
“你说,小树会不会掉进河里?”
“我去河边问过,那里的人都说没见过他。我想他应该没去过那里,但是,也可能见过他的人,都已经回去了。”林小姐的语气里充满了不确定。
罗黛琳求救般把目光转向小树的救命恩人。
“好吧,”那人爽快地说,“我把这里的事交代一下就去河边瞧瞧。”
这时,谷平已经打完电话走了过来。
“老王给我们找了些帮手,他们马上就到。这位是……”他看到了罗黛琳身后的男人。
罗黛琳无精打采地介绍道:“他是小树的救命恩人,这个咖吧的老板。”
“你、好,我叫沈均。”男人向谷平伸出了手。
谷平跟他握了一握。
“你好。”
曾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冰凉的地板上,双手和双脚都被捆得死死的,嘴上还贴了一张封条,这种情形令他联想到电视里被绑架的人质。我是人质吗?我在哪儿?
他只记得在地下室的门口,那个人朝他脸上挥了一拳,接着自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我是不是昏过去了?为什么刚才好像还闻到一股炸鸡的味道?这是什么地方?是那个男人住的地方吗?小六子,小六子会在这里吗?
他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个很小的房间,没有窗,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小木桌,而当他把视线移向那张床时,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那里竟然躺着一个女人!她平躺在床上,跟他一样,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只不过,她嘴里塞了团破布。
她死了吗?曾树恐惧地问自己,她看上去真像个死人,脸色苍白,身体僵硬,但是她真的死了吗?曾树从来没见过真正的“死人”,他踌躇了半天,终于,好奇心克服了恐惧,他决定爬过去看看。他匍匐着向那女人的方向移动,当他快接近床边时,忽然,那女人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咕咕”的声响,吓得他刚直起的身子又差点摔倒在地上。
“啊!”他在心里大叫一声,随即一个答案在脑子里蹦了出来,“她还活着!这女人还活着!”毫无疑问,她也是被绑架的。这个笨蛋!被绑架怎么还能睡得着?不行,得弄醒她!她醒来后,也许能互相帮忙解开绳子,然后在那个人回来之前想办法逃走。他开始用身子狠狠朝后撞床。砰!砰!砰!他连撞了三下,那个女人发出一连串模糊的呢哝声,却没有醒。
砰!砰!砰!他又撞了三下。但这次,这女人动都没动。她是怎么啦?
砰!砰!砰!砰!砰!砰!……他又不知撞了多少下,一直撞到眼冒金星,精疲力竭,这女人仍然没醒。等到他再也没力气继续下去的时候,他想,她一定是吃了什么药,不然不会睡得像头死猪,看来是没办法叫醒她了。
可是,如果没人帮忙,他该怎么逃走?绳子又粗又大,屋子里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它的工具,以他的力量也无法解开。怎么办?这里是地下室,现在八成是晚上了,公园里没什么人,就算喊破喉咙,又有谁能听得见?怎么办?
他会把我怎么样?他会不会把我杀死?小六子在哪里?会不会已经被他……
现在他开始后悔了,手腕的疼痛,不能动弹的难受,心里的委屈、恐惧,以及肚子饿一齐向他涌来,眼泪开始在他的眼眶里聚集……
妈妈、哥哥,你们在哪里呀,快来救我呀!他无声地抽泣起来。
谷平首先注意到的是沈均的额头。多年的法医生涯,让他习惯于对人体身上的各种疤痕、斑点及伤口保持警惕。所以当他的目光一接触到那条隐藏在额头深处、刘海下面的伤疤时,他立刻就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有刘海?答案是,为了遮盖那条伤疤。但是,当一个人流汗时,头发会粘在一起,那时再怎么遮掩都没用。
刚才他和沈均到河边去找曾树,他们绕着河边走了一大圈,两人都出了一身大汗,沈均的头发也因为出汗粘在了一起,这让他得以清楚观察到那条伤疤的走向。他估计,那条伤疤可能一直延伸至头顶,而且从色泽观察,已经有些年头了。
“坦白说,我在警方的档案里见过你的名字。”谷平一边说,一边故意朝公园的路灯下走去。他必须把对方引到某个合适的地方站立,才能做进一步的观察。不知道是不是他太多心了,一看见那条伤疤,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常冒文对陈展庭受伤位置的描述。
“他的脑袋上缝了十五针,从额头一直到头顶,有很长的一条疤。他走的时候,头发都是剃光的,我还给他买了个假发套。他的手臂上有一条十公分左右的口子,还有左边小腿和右边大腿上各有一条十至十五公分的疤。”
沈均毫无戒心地跟着他的脚步来到了路灯下。
“你看见过我的名字?”他道。
“你曾经为秦天作证。”
“啊,那个。我只是把我知道的说了出来。秦天是个好人,他这辈子做的最坏的事,就是曾经把公园里的花偷偷带回去给他妈。”
“是吗?”谷平笑笑。
“是的。不过,你不能说出去。这事只有我知道。”
“我明白。”
“我们现在在等什么?等你的警察朋友?”沈均道。
“对,等他们到了,我们再商量怎么继续找人。”谷平站到一块石头上,假装朝远处张望,“我估计他们就快到了。”
灯光正好照射在沈均的头顶上,以谷平的位置,能很清楚地看见伤疤的走向。它从额头一直到头顶边缘,的确是很长很深的疤。是什么造成的?他在心里问道。
“你弟弟会不会已经不在公园了?”沈均问他。
“不会,我问过门口的保安,都说没见过他。我弟弟穿得挺鲜艳,而且时间隔得不长。如果他走出公园,我想应该有人能记得他。现在几点了?”谷平问道。
看见那条伤疤后,他就悄悄把手表脱下来塞进了口袋。
沈均看了下腕上的手表,正要报时间,谷平猛然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的手表不错啊。”谷平假装赞叹他的手表,眼光却钻进了他的袖子,一条伤疤!他看见一条伤疤蜿蜒向沈均的胳膊肘上方延伸。
“很普通的表!没什么了不起的。”沈均抽回了自己的手臂,当他抬起头迎视谷平的目光时,两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一阵凉爽的夜风吹过。
沈均笑着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谷平注视着沈均,过了会儿才问:“沈先生,你来这里开店多久了?”
“好几年了。”
“几年?”
“五年。”谷平点了点头。
“你知道秦天是因为什么案子被警察怀疑的吗?”
“不太清楚。”
“你每天早上都是六点就开始准备咖吧一天的食材吗?”
“差不多吧。”
“每天六点半,秦天都会来你这里扫地?”
“没错。”
“他在扫地,你在干什么?”
“我也在忙,有时候我在收拾买来的食材,有时候做点别的,杂事很多……”
“也就是说,你并不是时时刻刻看着他。”
“当然。”
“这么说,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你。”
沈均笑了。
“可以这么说。”
“你在哪里买食材?”
“附近的菜场。”
“怎么去的?”
沈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朝他笑。
“你会买些什么?鸡蛋、蔬菜、水果、调料、鸡鸭鱼肉?”
“差不多吧。”
“如果买那么多东西,徒手拿未免太累了,总得有个交通工具吧?你是用自行车、助动车,还是小货车?”
“我……有时候会骑车。”
谷平在他面前站定:“秦天喜欢戴口罩和鸭舌帽?”
“是的。”
“我打个比方,假如有一天,你故意打扮成他那样,戴上口罩和鸭舌帽,然后骑上自行车,到公园外面去办事……会怎么样?我想很多人都会以为那是秦天。”
沈均看看他,笑道。
“想得真多啊,法医先生。”
“这只是假想下,”谷平盯了他两秒钟,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照片递给他,“看看这个人你认不认识。他们是同一个人。”
沈均接过了照片。谷平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虽然沈均很懂得掩饰,但看见照片时那一霎那的惊讶还是被谷平逮到了。
“这个人本名叫赵春云,过去是毒贩,其实所有的案件都是因他而起的。为了逃过警方的通缉,他找整形医生替他改变了容貌,随后他又杀人灭口,杀了医生夫妇。本来他们想斩草除根的,不料却让医生的儿子逃脱了。就是这个疏漏,让他们最后都死在了医生儿子的手里。怎么样,整容后,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了吧?”谷平道。
沈均把照片还给了他。“的确认不出来了。”
“你父亲的技术不错。”谷平随口说道。他能感觉这句话像急冻剂一样,迅速将他们之间的谈话气氛降到了零度以下。他还能察觉到沈均的眼神中蓦然闪现的凶光,但是,他一点都不怕,因为他看见王立正朝他走来。
沉默。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沈均低声道,显然他也看见王立了。
“没什么,我随口说的,我只是觉得你跟一个人很像。请问你是陈展庭吗?”谷平直言不讳地问道。
沈均似乎被这个问题吓到了,但马上又笑起来。
“不,我不是。”
“看来是我认错人了。”
“肯定是。”
谷平想,只要把照片上的指纹跟那本书上的指纹作比对,马上就能知道你是不是陈展庭。如果不是,我自然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你身上。但是我觉得世界上没有那么巧的事,不太可能同时有两个人,在身上的相同部位有差不多长短的伤疤,而且,你还是秦天的证人。是你证明秦天的工作时间的,可其实,你在给秦天作证的同时,秦天也在给你作证。
两个人要相互作证,而不露出破绽,他们之间必然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不会仅仅是同事那么简单。
所以假如沈均是陈展庭的话,一切就会变得顺理成章。照秦太太的说法,虽然父母不太赞成两个男孩交往,但他们的关系还是维系得很好,秦天很依赖陈展庭。秦天的智商不高,陈展庭看起来要比他聪明得多,所以,两个人如果合作,毫无疑问一定是陈展庭占主导地位。这样的话,假如陈展庭要求秦天协助他说谎,或者充当一次“送心人”,秦天会反对吗?不会。因为秦天没有其他朋友,他需要陈展庭这份友谊。——所以,他得尽快把照片交给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