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两人说完,他在办公室窗户前踱了几步,突然抬头说:“凶手很可能就住在公园正门附近。”
“为什么?”欧阳若和方可奇同时发问,实在不明白队长为什么会从他们的汇报中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我问你们一个问题,”龙毅看着两名属下问,“凶手偷走孩子的时候,走的是后门,这个可以理解,因为作案地点离后门更近,而且后门口基本没人,她抱着孩子走后门,可以防止被别人瞧见。但是她进入公园的时候,为什么也要走后门呢?其实那时候公园正门口也很冷清,而且公园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就算她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入,也绝不会有人特别注意她。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绕个大圈儿,从公园后门进入呢?”
方可奇想了一下,说:“这个可能是因为心理作用吧,就像小偷明明知道正门没有人,但还是喜欢从后门潜入作案一样。”
“你觉得呢?”
龙毅把目光转向欧阳若。
欧阳若思索着说:“会不会是凶手知道便利店门口有监控摄像头可以拍到公园正门?”
“对,凶手很可能知道这一点。”
方可奇也明白过来,说:“这样说来,凶手应该是一个经常到那家便利店买东西的人,要不然是很难发现便利店这个小秘密的。”
龙毅说:“所以我才推断,凶手极有可能就住在那家便利店附近。我们下一步的工作:第一,走访便利店店主,看他是否对嫌犯有印象;第二,围绕那家便利店四周一公里范围内展开摸排调查。”
“还有,”他想了一下,又补充说,“尤其要重点排查便利店周边的出租屋,我有一种预感,凶手很可能是外地人。”


第三章 失踪租客

欧阳若和方可奇来到明珠公园大门旁边那家好宜佳便利店,把疑犯的几个特征跟老板说了,问他对这样一个女人有没有印象。
老板想了一下,摇头说:“好像没什么印象,就算她真的来过我这里买东西,我这里一向顾客比较多,也不一定能记住。”
方可奇补充说:“她可能不是本地人。”
店老板就笑了,说:“住在这周边的外地人多了去了,有的已经在这里买房,有的是租房住,我这店主要就是做外地人的生意。”
欧阳若换了一个问题,问店主道:“那有谁知道你门口的监控可以拍到公园正门?”
老板搔搔后脑勺说:“这个就不太清楚了,我们店监控视频显示器就放在柜台里边,你也看见了,顾客来付账的时候,只要稍微留心一下,就能看到三个监控摄像头所拍摄到的画面。如果有心,我想谁都不难看到其中有一个镜头一角刚好拍到了公园正门。”
方可奇还是不死心,他把便利店内外监控近几日拍到的视频都用快进的方式播放查看一遍,并没有发现可疑人物。事实上他心里也清楚,如果凶手真的来过,她也不可能正好穿着作案时穿的那件蓝色外套,背上还背着那只黑色背包。只要她身上没有这两个明显特征,那他就算在视频中看见了这个女人,也无法确认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走出便利店,他对欧阳若抱怨道:“师姐,现在我们仅仅知道凶手是一个中年女人,穿蓝色长外套,背黑色背包,没有一点儿其他具体的线索,再找下去也只是浪费时间。”
欧阳若笑着拍拍他的头说:“别泄气,其实我们警察办案,百分之九十九的工作,都是在浪费时间,但如果没有这百分之九十九的付出,就永远不会得到那百分之一的真相。”
方可奇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说:“听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有些道理。”
欧阳若拿出地图,以明珠公园为中心,划定周围一公里的范围,然后和方可奇分头展开行动,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调查,尤其是外来人口聚集区,更是问得小心细致。
走了一大圈儿,问询了几百户人家,欧阳若并没有得到半点儿线索,眼看天色将晚,正准备下班,明天再接着调查,忽然手机响了,一看,是方可奇打来的。还以为这家伙要请自己吃晚饭,谁知他却在电话里兴奋地说:“师姐,我好像发现了一点儿线索,但我自己摸不太准,你能不能过来一下?”
欧阳若问他在哪里,他说在县前路104号。
县前路是一条老街,就在明珠公园东边不远,街上都是老房子,里面的住户大多已经买了新房搬出去住了,而旧房专门用来租给那些做生意或打工的外地人。
欧阳若来到县前路,104号是一栋三层小楼,一、二楼开着一家小餐馆,从厨房里冒出的油烟早已将整栋房子熏得油腻腻、黑乎乎的。方可奇正带着一个戴老花镜的老头儿站在台阶上等她。
方可奇指着老头儿向她介绍说:“他是这栋楼的房东柄伯。”
这栋三层小楼是柄伯名下的房产,他在这里住了五十多年,现在已经搬出去跟儿子住,这栋楼如今已经全部租出去,一、二楼租给人家开餐馆,三楼装修成三个单间,分别租给三个租户居住。其中有一个叫向春枝的女租户,本来住得好好的,前天,也就是上个星期六早上,突然打电话说要退房。
柄伯说:“这个女人已经在这里住了大半年,并且已经提前交完两个月房租,这个月才刚刚住到一半,就突然退房,还说多交的房租和押金都不用退了。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儿奇怪,所以这位小伙子来问我的时候,我就跟他说了。”
方可奇说:“当时我一听,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异常。柄伯跟我说,这个叫向春枝的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是外地人,而且她退房的时间,正好是乔谦家孩子出事的那天早上。我觉得这也太巧了。但是这个女人是不是喜欢穿蓝色长外套,柄伯就不知道了。”
“这确实是一条重要线索。”欧阳若把头转向老人,“柄伯,你刚才说三楼共有三个租户对吧?那么除去这个突然退房的向春枝,还有另外两个租户,麻烦你带我们上楼看看。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们。”
柄伯说:“行,没问题。另外两个租户,一个是单身打工妹,也是外省人,一个是从我们市下面镇上进城陪儿子读高中的中年夫妻,在附近街上卖羊肉串。”他看看表,“这个时候,他们都应该在家里吃晚饭吧。”
柄伯一路絮絮叨叨地上楼,欧阳若和方可奇跟在后面。
楼梯连着三楼阳台,阳台被改成一个小走廊,三个房间的门都向走廊开着。
欧阳若站在走廊里看了一下,中间的房门是锁上的,两边房间的门都开着。
柄伯说:“中间那间房,就是向春枝住过的,因为暂时还没有人要租,所以我也一直没来看过。”
欧阳若让柄伯拿钥匙打开中间的房门,在门口打开电灯。
屋子有二十来平方米,里面摆着床、衣柜和桌子等一些简易家具。
方可奇抬脚要往里走,欧阳若拦住他说:“这屋里应该还留有那个女人的脚印,千万别被我们破坏了。你赶紧打电话,通知老毕带技术科的人过来,看看她留在房间里的脚印是不是跟我们在菜地孩子尸体被发现的现场找到的脚印相同。”
方可奇立即走到一边打电话,欧阳若拿出两个白色塑料袋裹住鞋子,沿着墙边小心走进屋,屋子里胡乱扔着几件衣服,还有一些生活用具,看得出那个女人离开得很匆忙。
她戴着手套在房间里翻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从向春枝的房间走出来,来到隔壁房间,一个穿灰色工作服、背上印着某某制衣厂字样的年轻女人,正在用电饭锅煮饭,看见房东领着两个警察走进来,不由得吓了一跳。
欧阳若朝她摆摆手,示意她不用紧张,接过她递来的凳子坐下后问她跟隔壁房间住的向春枝熟不熟。
年轻女人摇摇头,说:“不熟悉,只是偶尔在楼道里相遇时打过招呼。”
再问她:“知道那个女人做什么工作吗?平时有没有什么人来找过她?”
年轻女人说:“她好像没什么正式工作吧,整天都在这附近大街上闲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人来找过她。”
“前天早上,她退房离开时你知道吗?”欧阳若问。
年轻女人摇头说:“不知道。我白天要上班,一般很早就出门了,傍晚才下班。如果她是早上走的,那我应该不在家。”她把饭勺在电饭锅里搅一下,又说,“你们去问问另外一个租户,他们晚上才出去摆摊,一般白天都在家的。”
欧阳若向她道过谢,来到另一个租户家。
那一对中年夫妇已经吃过晚饭,扛着烧烤工具,正准备出门摆摊,欧阳若向他们道明来意。
这对夫妻回忆一下后,丈夫说:“那个女人吧,确实是前天早上离开的,是早上八九点钟,具体时间我记不大清楚。当时我正在走廊里穿羊肉串,看着她下的楼。”
“她走的时候,穿的什么衣服,是什么样的打扮,你还记得吗?”
那个男人摸摸被油烟熏黑的脸说:“当时……她好像穿着一件蓝色衣服,背上还背了一个包,对,是一个黑色背包。”
欧阳若和方可奇对望一眼,两人心头一阵狂跳,警方调查了这么久,这是第一次明确从被走访群众口中听到“穿蓝色衣服,背黑色背包”这几个字。
方可奇目光闪动,朝师姐露出会心一笑,似乎终于明白那种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最后终于找到百分之一的真相的感觉。
这时楼下开来一辆警车,老毕带着技术科的人赶到了。
欧阳若指着中间那间房说:“这就是犯罪嫌疑人住过的房间,你们看看能不能从里面找到她的脚印、指纹或其他线索。”
她忽然想到什么,又拿过柄伯的手机,查看前天早上的来电显示,发现那个女人是用一个本地号码跟柄伯通话的,再一查,该号码竟然来自县前路的某个磁卡公共电话亭。
欧阳若又问柄伯:“当初这个向春枝入住的时候,有没有跟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柄伯说:“签了的。”欧阳若问:“那她有没有在合同上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柄伯一拍脑袋说:“瞧我这记性,都忘了这茬儿。有的有的,当初她确实把身份证复印了一份交给我。”他立即打电话给家里的儿子,叫儿子把那份合同送过来。
不大一会儿,柄伯的儿子开着摩托车把合同送来了。欧阳若看了,合同后面确实有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从身份证上看,那是一个圆脸微胖的中年妇女,叫向春枝,今年42岁,是湖南省吉首市人。方可奇说:“有了这个身份证,就肯定能把她揪出来了。”
欧阳若说:“这倒未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乐观得太早了。”她把那张身份证复印件用手机拍下,发给局里户籍科的同事,请他们查了一下,结果身份证号码与真人相片严重不符,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冒用他人身份证号码的假身份证。
方可奇看她对这个查询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不由得问:“师姐,你早就知道这个身份证是假的?”
“是的,这也是意料中的事了。”欧阳若点头说,“如果这个女人是有预谋的犯罪,当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线索让警方轻而易举就能追查到她头上。”
“预谋犯罪?”方可奇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说,“这房子是她大半年前租下的,那时候丁剑兰的孩子还没出生呢。难道孩子还在娘胎的时候,就被这个女人盯上了?”
欧阳若耸耸肩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
“大半年前就开始预谋杀死丁剑兰肚子里的孩子,这得跟他们家有多大仇多大怨啊?”方可奇忽然一拍巴掌说,“哎,你看会不会是这样的。那个乔校长不是出身乡下农家吗?会不会是他小时候在村里有一个恋人,后来他进城读书遇上丁剑兰这位官小姐,就把乡下情人给抛弃了。现在许多年过去,他那个乡下情人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最后决定杀死他和丁剑兰的孩子,以此来报复这个乔校长的薄情寡义移情别恋?”
欧阳若“扑哧”一声笑起来,说:“我们这是在查案子,可不是在编电视剧。”
两人正说着话,老毕从屋里走了出来。
欧阳若迎上去问:“怎么样,有线索吗?”
老毕说:“幸亏这女人离开之后,房东没有进去收拾房间,现场保护得很好。屋里只有那个女人一个人的生活痕迹,我们提取到了她的脚印和指纹。但具体结果如何,还要等技术科的人回去比对后才知道。”


第四章 来迟一步

星期二早上,向春枝的脚印和指纹比对结果出来了。
她留在出租屋的脚印,与在菜地粪池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凶手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由此可以断定,在菜地粪池边丢弃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个向春枝。
而技术科通过她的指纹比对,更有新的发现。他们在警方指纹数据库里,居然比对到一枚跟这个女人一模一样的指纹。
这个向春枝,竟然是一个有案底的人。
经查,向春枝真名叫向欢芳,今年40岁,户籍地在与南州市仅一江之隔的江海县罗伏乡。八年前,她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入狱五年,后来因为减刑,大概只坐了四年牢就被放出来了。
方可奇说:“原来这个女人是个惯犯,怪不得作案手法如此娴熟,连我们警方也难寻到一丝线索。”
欧阳若说:“只是有一点我想不通。按说这个向欢芳是个人贩子,偷走孩子当然是为了卖钱,可是她为什么要将孩子捂死后丢弃呢?”
龙毅说:“我想孩子的死亡,应该是个意外。她不是把孩子装在背包里吗?也许什么地方出了问题,结果让孩子在背包中窒息而亡。她自然不敢带着一个死孩子赶路,只好就地丢弃。”
这样一来,案情就基本明朗了。
这个叫向欢芳的人贩子,坐牢出来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半年多前,她来到南州市,用假身份证租下房子,然后整天在明珠公园附近转悠,寻找下手目标,后来她盯上了丁剑兰的女儿乔雅思。经过一番谋划,她终于在上周六上午10点左右将孩子偷到手,并放在背包里带走。
当她带着孩子走到那片甘蔗地附近时,却发现孩子已经在不透气的背包里窒息而死,一时心慌,于是将孩子丢弃在附近的粪池里,然后仓皇逃走。
“看来我们得去江海县走一趟了!”龙毅站起身,对两名属下说。
欧阳若和方可奇知道案情即将水落石出,都显得有些兴奋,跟着队长跳上了一辆警车。
司机一踩油门,警车快速驶出公安局机关大院。
江海县在南州市西北边,两地以长江为界。
警车驶出南州市城区后,一路向西,越过新建成的长江大桥,就到了江海县地界。罗伏乡是该县一个边远乡镇,警车又行驶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罗伏乡。
路上,龙毅给江海县公安局的领导打电话说明案情,江海警方答应由当地派出所派员协助调查。
警车来到罗伏乡派出所,派出所派出两名警员同行。
从犯罪嫌疑人向欢芳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来看,她住在江海县罗伏乡一个名叫千树坪的村子里。
警车驶出乡道,再往下开,路就变得难走起来,一路颠簸,让方可奇觉得胃疼。
他挪了一下屁股说:“龙队,要是那个女人犯案后并没有躲回家,那我们岂不是白跑这一趟?”
龙毅看了他一眼,说:“你放心,肯定不会让你白跑一趟的。第一,这个女人租房时用的是假身份证,她肯定以为就算案发,警方也不可能找到她的真实身份和住址。江海县跟我们南州市相距并不太远,她犯案后躲回老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第二,身份证上的这个地址,是我们警方目前唯一有可能找到她的直接线索,所以就算她没有回家,我们也能从她的户籍地查起,直到把她揪出来。”
警车开到千树坪,已经是下午时分,一车人都没有吃午饭,但为了不耽误办案时间,也顾不了这么多。
罗伏乡派出所派来协助调查的两名民警,一个是小宋,一个是老郭,两人以前曾到村里办过案子,对这一带比较熟悉。一行人在村口下车,由小宋和老郭带领着,往村里走去。
进村不远,看见路旁水塘边有一个男人在钓鱼。小宋上前用本地方言向他打听向欢芳的住处,那男人回头看见这几个人都穿着警服,眼中露出惊疑之色,抬手指了一下,说:“你们沿着村道往前走,大约500米,门口有一棵大苦楝树的那一家,就是她家了。”
龙毅等人沿着村道往前走了几百米,果然看见不远处有一棵又高又大的苦楝树,树上结满了苦楝子。
大家快步走近,却发现苦楝树下那户人家门口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屋里传出阵阵哀乐。
龙毅有点儿意外,穿过人群走进去,却看见那户人家的台阶上坐着几个穿灰色长袍的道士,正在敲锣打钹画符念经,屋里摆着一具棺材,地上插着一些香火。这是一幅乡下人家有人亡故之后做法事的场景。
方可奇已经意识到什么,嘀咕道:“不会这么巧吧,难道这棺材里装的就是……”
看见警察上门,从屋里走出一个男人,大约四十岁年纪,头发蓬乱,手臂上缠着一块白布,脸现悲色,迎上前问:“你……你们有什么事?”
龙毅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想找向欢芳。”
那个男人怔了一下,回头朝屋里棺材望了一眼,说:“我是她丈夫,有什么事你们跟我说吧。”
欧阳若说:“我们必须找到她本人。”
“她……她已经死了!”男人悲声说。
尽管龙毅等人进门之前就已经预感到了,但此时听男人这么一说,还是不由得心头一沉。
龙毅感觉到情况不妙,问:“她是怎么死的?”
男人低头拭泪,说:“是被车碾死的,就在村口。”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昨天中午。”
据这个男人说,他老婆向欢芳是上周六下午回家的。她对丈夫说这次回来,可能要在家里住一段时间,男人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他老婆长年在外打工,平时很少回家。女人具体在外面做什么工作,他这个当丈夫的也不知情,反正每个月她能寄些钱回来够他生活和看病就行了。男人在老婆坐牢的那几年里,因为卖血染上了艾滋病,现在已经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全靠向欢芳在外面挣钱养他。
向欢芳这次回来后,就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出过门。昨天中午,她接了个电话,说是有事出去一下,不想刚走到村口,就被一辆迎面驶来的农用车撞倒,车轮从她身上碾过。男人闻讯赶到现场时,他老婆已经死了。农用车司机吓坏了,把他拉到一边央求他不要报警,愿意跟他私了。最后司机给他赔了15万元了结此事。
男人拿了钱就没有再追究司机的责任,把老婆尸体抬回家,装进棺材,按照农村习俗,请了道士来做法事。为避免老婆的尸体被拉进城火化,他正准备今天晚上找个地方悄悄把她埋了。
龙毅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
向欢芳犯下命案躲回家才两三天,正当警方要找她时,她就被车撞死了。这也太巧合了吧?
欧阳若看他一眼,说:“龙队,这事有点儿蹊跷啊!”
龙毅点点头,朝那男人亮一下自己的警官证,说:“我们是从南州市来的,因为怀疑你妻子跟我们正在侦办的一起命案有关,所以才一路找到这里。现在我们要看看你老婆的尸体。”
男人有点儿犹豫,说:“这样不太好吧,我老婆都已经装进棺材了。”
欧阳若说:“如果你不同意开棺,那我们只好叫法医车过来,把你老婆的尸体拉进城去进行尸检。”
男人这才慌张起来,知道老婆的尸体一旦被拉进城,肯定免不了要火化。乡下人对火葬还是比较排斥的,家里有人亡故,大多悄悄找地方埋了了事。他搓着手说:“既然这样,那你们自己去看吧。”
龙毅找来铁钎,把钉好的棺材盖撬开,看见棺材里躺着一具女尸,身上穿的居然正是一件蓝色长外套。男人显然对妻子的遗体做过清理,尸体看上去很干净。女人的脸形并没有多大改变,看上去与警方查到的她的身份证上的照片基本一致。
龙毅戴上手套,掀开衣服仔细看了女人被车轮碾轧过的部位,然后抬头说:“她身上有被第二次碾轧的痕迹。”
欧阳若和方可奇都怔了一下。
“也就是说,她第一次被碾轧时可能还没有死,所以又被司机开车第二次碾轧?”欧阳若问。
龙毅点头说:“很可能是这样。”
“那这就不是车祸,这是谋杀!”方可奇叫起来。
龙毅摘下手套问那男人:“撞死你老婆的那个司机你认识吗?”
“认识,他叫二昆,是个单身汉。”男人说,“他就住在我们村里,平时靠开农用车给村里人拉活儿挣钱,他的驾驶技术一向都很好的,开了好多年车从没有出过事,想不到这次竟然把我老婆给—”
“这个二昆,他住在什么地方?”龙毅打断他的话问。
男人走出门,往左手边指一下,说:“从这里走过去,第七间屋就是他家。”
龙毅从他家里出来,拐个弯儿向左边行去,走到第七户人家门口,果然看见那间红砖瓦屋前停着一辆农用车,想来就是二昆的住处。
一行人走上生满苔藓的台阶,看见屋里有一个男人,大约三十岁年纪,正坐在那里一边就着一小碟花生米喝酒,一边看着电视。电视机声音开得很大,好像是故意要让屋里闹出些动静一样。
龙毅用力敲一下门框,那个男人这才回过头来,看见门口站着好几个警察,顿时脸色一变,马上站起身,膝盖碰到面前的小桌,一个玻璃酒杯滚落在地。
“你……你们干什么?”他警惕地问。
“我们……”龙毅一开口,声音却被电视机的响声压了下去。他皱皱眉头,示意对方把电视关掉。
男人手忙脚乱地找出遥控器,把电视机关了,屋里顿时安静下来。
龙毅盯着他问:“你是二昆?”
对方打个酒嗝,点头说:“是,我是二昆。”
龙毅问:“向欢芳是你撞死的?”
二昆说:“是……是的。但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一个意外,而且我已经赔钱给她男人,他说好不报警的。”
龙毅自己在屋里搬来一把凳子坐下,偏头看着他说:“说说看,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
二昆说昨天自己在外面拉活儿回来,因为已经是中午,村里人都在家里吃午饭,路上没什么行人,所以他把车子开得有点儿快。不想在进村的时候,向欢芳突然蹿出来,他想打方向盘,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车头撞到向欢芳,她立即倒在地上。他想刹车,但车子没有完全刹住,还继续往前开,结果就从她身上碾过去。这个女人当场就死了。
二昆说:“我承认自己当时把车开得有点儿快,但绝对没有超速,是这个女人自己突然从村道上冲出来的。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已经倒在地上,我刹车不及,才碾到了她。我也学过交通规则,这个事绝对是对方负全责。”
“既然是对方负全责,那你还当场赔钱给她老公?”
二昆搓着手说:“我呢,当时主要是想快点儿了结这事,而且我看她男人得了那种病,也挺可怜的,所以最后还是于心不忍,赔了他十几万,算是做件善事吧。”听他这口气,他给向欢芳丈夫的那十几万元,不像是车祸赔偿款,倒像是他捐出去的善款。
“你说谎!”方可奇忍不住道,“我们已经看过向欢芳的尸体,她身上明显有被第二次碾轧的痕迹。如果只被碾轧一次,她根本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