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刘”喜欢和人单挑,每次打架,即使带着再多的兄弟,也不需要人家动手。他叉开双腿站在路中间,然后从背后抽出菜刀,自己握一把,另一把丢在地上,说:“捡起来,咱俩一对一。”
绝大部分人就被这一招吓跑了,有几个亡命之徒,想要试试“菜刀刘”是不是虚张声势,真的就捡起菜刀。
“菜刀刘”还是很有江湖规矩的,说到做到,等着对方捡起菜刀,摆好阵势,才开始动手。“菜刀刘”当过兵,胸肌硬得跟石头一样,三招两式就让对方挂彩了。一来二去,“菜刀刘”就声名鹊起,往地上丢菜刀,成了他的招牌动作,往往不需要动手,便把事情给解决了。
“菜刀刘”出来混的时候,林涵还小,那时候属于偶像级别的人物,没想到现在站到了陈剑一边,成了自己的敌人。
“你怎么看?”林涵问阿中。
“我觉得还是要去,机会难得,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至于那个菜刀刘——”阿中顿了顿,“没准是传得厉害,其实没那么玄乎。”
林涵又想了想,觉得阿中说得有道理,“你等我会儿,我去和老王请个假。”
林涵回到练功房,找了个理由,然后到更衣室换了衣服,背着书包出来了。阿中等在马路对面,两人坐上“拐的”,朝着目的地奔去。
自从阿中牵上蒋光头的线之后,同文中学背后的这间农家小屋,就一直是他们的据点。林涵到了之后,里面已经乌烟瘴气挤满了人。中间的桌子上放了很多家伙,有刀,有棍子,竟然还有一块切菜用的砧板。
里面有一半的人林涵不认识,却和阿中熟络地打着招呼,看来他们私下交流甚密。阿中和其中的一个走到角落里说悄悄话,林涵站在门沿旁,一个没见过的小子递过来一根烟,林涵兀自吸着。
过了一会儿,阿中走了过来,“等一会儿,等人到齐了,咱们就出发。”林涵点点头。
时间一分一秒在过去,参与过群架的人能够明白,其实这个时候是最煎熬人的,紧张、兴奋甚至害怕的情绪聚集在了一起,事到如今,就算硬撑也要撑过去。
半个小时之后,门口传来摩托车声,不久进来一个瘦长的少年,手里拿着一团被报纸包住的东西。
“弄来了?”
“嗯!”少年庄重地回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剥开一层层报纸,里面露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铲墙灰用的三角刀。
“操,你问老子拿十块钱,来回打车就为了这么把破玩意儿!”同文那边领头的五官挤到一块儿,抱怨道。
“好歹也是把刀!”
“十块钱能买两把西瓜刀了!”
人终于到齐了,大伙围到桌边去选自己“趁手”的家伙。林涵站在门边没动,阿中替他拿了一根一米多长的自来水管。林涵在半空比画了一下,然后塞进裤腰,把水管贴在大腿。一群人三三两两一组,自由搭配,约好了碰头的地点,走出了小屋。
阿中和林涵最后一组出门,走出老远才招呼到一辆三轮车。三轮师傅载着他们走街串巷到了目的地。
“三块钱!”
阿中没说话,也没掏钱,从裤袋里摸出一把砍刀,瞪着三轮车司机,司机屁都不敢放一个,猛蹬几下跑远了。
穿过一条充斥着尿骚味的黑暗小巷,马路对面出现了一排小饭馆,消息说,那伙人就在其中的一家。
林涵靠着墙,躲在巷子的阴暗处,左右看了看,其他人貌似都到了,各自躲在角落里,等待着时机。抽了两支烟,阿中拍拍林涵,朝着对面指指,他们出来了。林涵把水管从裤腰里抽出来,吸了一口气,走了出去。
因为事先设计过,同文那边的人看见阿中,马上跟着出来了,而且正好呈一个圆弧形,把那边的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其中有个打着赤膊留着长发的青年,叼着烟卷,显然比周围的人要大几岁,想来那个人就是“菜刀刘”了。
阿中加快了脚步,林涵边跑边对阿中说:“待会儿我对付‘菜刀刘’,一刀拿下,你掩护我。”
林涵死死地盯着“菜刀刘”,那边的人很快发现形势不对,林涵要在他们站稳阵势之前,解决一切,“菜刀刘”看到了林涵,两人眼神一对,林涵立即就感觉到了不妥。
“菜刀刘”眼神流露出来的不是意外,更不是恐慌,而是不屑,在这种情况下,仿佛早就预料到他们会来偷袭,胸有成竹般的不屑。
林涵本能地停下脚步,不远处的街边停着几辆可疑的面包车,林涵一把拉住阿中,可已经来不及了。还没等他们完全反应过来,从面包车里就涌出来许多手提砍刀的人。林涵一下子明白过来,他们中计了。
原本的包围圈被人反包围了,对方一点点逼近过来。阿中一下子慌了起来,脚一别差点摔倒在地。林涵搀了他一把,跑是肯定跑不掉了,他转过身子,握着自来水管朝着最薄弱的环节冲去。
林涵快速往前冲,阿中紧跟其后,看着两人的架势,对方果然有所松动,好几个人明显放慢了脚步,林涵在离最近的那小子两米的地方飞跃起来,右腿朝前猛地蹬去,一脚就把对方踢倒在地。
林涵落地后站稳脚跟,挥舞着水管扫过去,顿时把敌人逼退好几步。阿中这个时候也杀到了,短兵相接,分外激烈。很快,阿中的砍刀就让敌人见了红,他杀得兴起,嘴里一边呐喊着给自己壮胆,一边奋力地拼杀。
可到底对方还是人多,林涵和阿中再能打,也不免吃势单力薄的亏。再说对方也不是等闲之辈,一开始的冲击消化掉之后,展开了疯狂的反击。
两个人被围在了中间,背靠背抵抗着。林涵挡开一刀,但下盘空了出来,被人吃准时机扫进来一棍,林涵一侧身撞到了阿中,阿中没地方,趔趄了身子,转过头看,背部空虚,就让人用菜刀划了一下。
“操你妈的!”阿中怒吼了一声,这时候,早就打得没有章法了。两军相交勇者胜。包围圈在阿中的气势下再次松了一点,但撑不了多久,林涵深知这一点。他抓准机会,挥拳击打一个提木棍小子的面门,对方本能地一挡,林涵一歪头躲过木棍,顺手将水管下劈,打在他的手臂上,那小子的武器应声落地。林涵左手捡起木棍,蹲下身来,对方再次围攻过来,这却正中林涵下怀,他没攻上方,而是使足力气横着抡他们的腿,对面几个小子中招倒地。死命一搏的林涵拉起阿中就往空当儿处跑。
这一招证明是有效的,起码冲出了包围圈。林涵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拉着阿中赶紧逃离现场,至于同文的那帮人命运如何已经顾不得了。
两人钻进了小巷子,显然那边的人没打算赶尽杀绝,只是在身后吆喝了两声,也就放弃追赶,转入别的阵地去了。
林涵和阿中一鼓作气跑回了电厂,上楼,开门,确定没人追踪,才松了一口气。阿中背后的伤口足有十厘米长,鲜血把汗衫都染红了。
林涵跑进卧室,翻箱倒柜地找出绷带,替阿中止血,“得去医院。”
“顾不了那么多了!”阿中疼得龇牙咧嘴,没准他们转过头会去医院找我们。
“那怎么办?”
“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这事不能让我爸知道,否则非打死我不可。”阿中说着心里的担忧。
林涵也有类似的顾虑,可上哪儿躲着呢?外面现在哪儿都很危险。
林涵找出了一条干净的衣服给阿中,自己跑到客厅去倒水,两个人咕咚咕咚地喝着凉白开,林涵喝到一半停了下来,他想起了一件事。回到客厅,桌子上放着一把钥匙,是老爸留下的。
林涵脑子里有了想法,他跟阿中说:“我有地方去了。”他指指桌子上的钥匙,“这是我爸修水箱时上天台的钥匙,咱们先去躲会儿,没人知道我们会在那儿。”
刘从严和达子是第一个赶到现场支援的警察,很快便确认消息属实。王小志家住五楼,他家楼下一个电厂职工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老婆被捆在客厅里。
这等于给了警察当头一棒。对付一个傻子,可谓兴师动众,家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便衣蹲守,全城的警察满世界在找他,大街小巷贴满了悬赏告示,外加省里下来专家的分析…结果他就在眼皮子底下,不仅安然无恙,还抽空绑了一个因为感冒请病假在家的妇女。
如果刘从严知道,王小志用的是最笨拙的办法,在楼房背面,借着偏僻的环境,从一条排水管爬上爬下,一定会气得吐血。
好在他很快就发现了破绽:从来没有被搜查过的天台,很有可能就是王小志藏身的地点。这个时候他还不能确认此猜测,也不知道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会发生一系列看似毫不相关、但实际上关联甚密的重大事件。
这些事件被一条深深隐藏的线索串联在一起,并由若干偶然又必然的逻辑所左右,而改变了众多人命运的走向。
离事发还剩十五分钟的时候,刘从严、达子还有一直蹲守在单元门口的两个便衣做了一个决定,不等其他人了,四个人先上天台看看嫌疑人是否躲在那儿。
时值傍晚,下班的人陆陆续续地回来,就在离刘从严不足百米的地方,那对卖艺的父女张开了家伙,开始表演。这多少吸引了部分行人的注意,使得刘从严的行动不会有过多的干扰,而打草惊蛇,所以刘从严又做了第二个决定,暂时不驱赶卖艺人,让他们成为自己的掩护。
后来想想,就是因为这两个毫不起眼的决定,把事情拐到了另一条轨迹上的。
离事发还剩三分钟,刘从严率众走进了单元门口,向着顶楼爬去。
王小志这时确实是在天台,他没有发现刘从严,也没有发现更早一些时候,爬上天台的林涵和阿中。
王小志安静地趴在天台的西侧,而林涵他们却坐在东头,中间因为两个水箱的阻隔,以及各自心事的困扰,致使他们忽略了周边环境,都没看见对方的存在。
王小志专心致志,是因为他又看到了那对父女了。按照胡菲画上的线索,那个戴墨镜的女孩将死于非命,而凶器正是那座铡刀。
小区里已经进来了不少下班的人,小志只有干着急的份儿,不可能去他们身边,告诫危险的存在。
铡刀被升起了,小志的心也悬了起来,此时的场景和胡菲的画上一模一样。
“3,”杨东吼了一声,这一声他喊了千百次,从家乡一路喊到这里,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2,”玉兰照以往一样,俏皮的吐吐舌头,挥挥双手,她不知道,这将是她在人世间最后一次表演。“1,”随着杨东倒数结束,也将女儿的生命推到了尽头,铡刀应声而落,顿时鲜红的血飙了出来,玉兰的头颅被活生生地切断,在地上滚了几圈,鼻梁上的墨镜抖落下来,人们看到一双骇然的眼睛,惊恐而又不甘地瞪着世界。
人群中瞬间陷入到了死一样的沉寂,一秒钟过后,有人喊了一句:“操,死人了,死人啦!”
场面顿时慌乱了起来。杨东也愣在那儿,仿佛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可它就是发生了。他看上去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他手忙脚乱地把玉兰的尸体和脑袋装进了一个旅行袋,辨明了方向,朝着小志所在的这栋楼跑来。
没人敢拦着他,纷纷让开了一条道路。
小志再也忍不住了,看到这一幕,他尖叫着站了起来。
巨大的刺激让他的脑袋像是被过了一层电流,痛疼瞬间爆发到了极点,他捂住脑袋,眼泪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疼痛给他带来的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一刹那,从小到大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像电影快切镜头一样闪光,包括那些他曾经遗忘掉的,他从来没有觉得人生如此完整过,镜头很快就放到了他在东山上的那一晚,一切的一切,他全都记起来了。
林涵和阿中被突如其来的喧哗吓了一跳,循声跑了过来,看见双眼血红的王小志,仇人相见,怒火顿时燃起。
“是他!”林涵认清了,“就是他杀了苏巧。”
他奔了过去。
小志抬起头看见跑过来的林涵,像是遇到了救命稻草,他嘴里喊着:“我想起来啦,我想起来啦,我看到的根本不是人!”
说实话,林涵根本没有听到小志嘴里在说些什么,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林涵飞起一脚,小志顿时往后仰去,后脚跟绊到了台阶,等林涵反应过来,小志已经无法避免地落下楼去了。
刘从严刚刚爬到二楼,就听见外面的呼叫声,“死人啦,死人啦!”
他顿觉不妙,赶紧再折出门口。小区到处都是慌乱的人群,包括杨东。刘从严脑子里全是王小志,难道这小子又发疯了?!
他拉住其中一个行人,“怎么回事儿?”
“死人了!”
“谁死了?”
行人哆嗦得说不出话来,指指杨东的背影,他已经跑进了小志家的单元门。刘从严回过头来看,自己刚刚就是从那儿出来的,“你说清楚点儿!”
话还没说完,就听“砰”的一声巨响,楼房背后传来了重物掉下来的声音。人群涌了过去,刘从严放开行人,赶紧赶过去,扒开人群,就发现王小志躺在草丛中。
刘从严弄了老半天才搞明白,就在前后不超过五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了两条人命,而另一个受害者正是卖艺的小女孩。支援的警察赶到了现场,迅速控制了局面,第一时间把王小志送到了医院。另外,又堵住了杨东进入的那个单元门。
这个节外生枝冒出来的事情,让警察摸不着头脑,听群众的描述,这只是一场意外。可杨东的反应剧烈,警察堵门口喊话,杨东站在二楼楼道的窗户口对底下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她复活。”
警察晕得不行。
看到他情绪激动,神志不清,想强行把他拉出来,可杨东手里不知道何时多出来一把螺丝刀,负隅顽抗,戳伤了一个警察,达子不得已开了枪。
于是,从此以后,S市的老居民都知道电厂宿舍区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
1993年的时候,一个江湖艺人,亲手用铡刀铡死了自己的女儿。他把女儿的尸体带进31栋2单元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父亲被警察击毙了,可女儿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
有人说曾在深夜看见过一个穿着白色布衣的小女孩,把脑袋提在手上,鼻梁上还挂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传说这就是那具尸体变成的无头厉鬼,成天游荡在那栋楼里,和居民们一起生活。
那栋楼里的人,受不住这个传说陆陆续续地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毫不知情的外乡人。
这个传说愈传愈广,经过添油加醋变成了一个著名的灵异事件。在很多人信以为真的同时,亦有更多受过唯物主义思想影响的青年,认为这只是老一代人没文化以讹传讹的结果。
他们在饭后笑谈着这个故事,从来没有把它当真…
只有S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当初经办此案的人员,和少部分相关知情者清楚,这并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市公安局泛黄的档案袋里,简短清晰地记载着此次意外事件:
…误杀女儿的杨东,神志不清,嘴里喊着:“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杨玉兰复活。”警方试图上前控制住他。可杨东行为显然不受神智控制,甚至用螺丝刀把上前的警察刺成重伤。为了自身安全,当时的刑警孟达开枪击毙了杨东。
事后,警方对31栋2单元展开搜查,一直没有发现杨玉兰的尸体,对邻居们的走访也无结果,尸体下落不明。
紧挨着这份档案的边上,有一份记载S市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在最后的结论中总结道:犯罪嫌疑人王小志,不慎坠楼,在下坠的过程中碰到了三楼的衣架,所以并未死亡。他被送进医院,成了植物人。
日转星移,很快,近二十年就要过去了。

第七章 神秘的老“八哥”

时间,2011年深秋。
经过一夜的颠簸,马路在清晨回到了S市。之所以说“回”,是因为仅仅一年前,他来过这里。
那次的停留很短暂,可记忆并不美好,可以说是改变他命运的一次造访,一年之后,当他下定决心重回S市,是带着“一定要找到真相”的决心来的。
虽说因为周炳国事件导致的后遗症已渐渐褪去,马路也恢复了工作。可周炳国的临终遗言,却像一根刺,深深地插在心脏。
这是内伤,久治不愈,症状就是整晚整晚地失眠。
马路躺在床上,闭上眼就是那幕骇人的场景,一台巨大的铡刀,铡刀落下,小女孩的头颅应声落地,双眼直愣愣地盯着他…他就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噩梦,与其这样生不如死,不如干脆请半年长假,来一探究竟。
马路出了车站大厅,广场也刚刚苏醒,人们慵懒地走着,几个睡眼惺忪的老太太围了上来,问:“要住宿不?”
马路摇摇头,他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来到市公安局门口。然后拿出手机,找达子的号码。
来之前,他和达子通过电话,上一次来的时候,说过几句话,彼此留了联系方式。中间他们聊过几次,主要是了解当年杨东案的细节。
聊后才知道,周炳国误传了两个信息:第一,受害的那个女孩并非陌生人,而是杨东的女儿,叫杨玉兰;第二,杨东也不是山西人,当初有人把他当作路边一个操着山西口音算命的江湖术士,后来证实是两个人。
听说马路要来,达子显得很热情,说一定要去找他。
电话打通后,马路等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从大门走了出来。达子现在是市刑警队队长,梳着背头,很有派头。
他远远地冲着马路打招呼,马路这次不是公干,所有的费用自理,达子把他带到公安局边上的公安定点宾馆。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这话说的!”达子拍拍马路的肩膀,“你自己逛着,我还有事儿,回头约时间吃饭,你要想了解点什么,需要什么支持,就来找我,别客气。”
马路身上发生的事儿,这边公安局多少也有点了解。所以马路要来了解情况,没人会拦着。
达子走后,马路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打开电视,想自己的问题。
一年来,马路在脑子里无数次地把事情的经过捋了又捋,周炳国的临终遗言说,铡刀下的那个女孩,之所以尸体找不到,是因为她死而复生成了林慕!
其中的玄机究竟何在呢?杨东和杨玉兰都已经死了,也没人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当年给附近的郊县发过认尸的信函,但无果,现在时隔二十年,就更没有下手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到事发地看看,马路想着。
上次来的时候,S市给马路的印象是灰暗的,就像被煤灰铺过一层一样,和现在通透的感觉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能是新旧城区的缘故吧,去年从高速下来,就直奔了破败的老城区,那边都是四五十年的老旧建筑,所以看上去死气沉沉。现在他就是要去那个地方。
马路横穿过一条街,站在路边叫了一辆车。
“师傅,麻烦去电厂。”
“老电厂,还是新电厂?”
马路眨眨眼睛,“有两个电厂?”
“你外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来过?”司机倒是很热情。
“嗯,应该是新民路上的那个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电厂,早就搬了,”司机踩了油门,车刺溜一声开了出去,“新电厂现在在郊区。”
马路感觉车开了很久似的,仿佛在城里转了大半个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计价器才九块钱。他付钱下了车,感觉这个门头似曾相识。
没错,就是这儿了,马路回忆着,去年的这个时候,周炳国带他来过这里。马路有种既亲切又心酸的感觉。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两边楼房的表面伤痕累累,坑坑洼洼,墙灰大块大块剥落了,像是一个难看的癞痢。马路左顾右盼,动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气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点点林慕的印记,都会兴奋不已。然而事与愿违,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想象不出来,林慕和这里会有什么交集。
小区的路边,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闲人在聊天,还有响着铃铛收破烂的三轮车,马路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实施计划。
小区不大,很快他就来到了那个单元门口,锈迹斑驳的门牌号挂在正中的门沿上,马路停了下来。他四处张望,只见不远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路边的藤椅上,身后的树枝间,挂了一个鸟笼,身旁还泡了一壶茶。
如果他是这里的老居民,看年纪,应该对当年的事儿有印象吧,马路想着,然后靠了过去。
“大爷,跟您打听个事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递了过去。
老头眯着的双眼慢慢睁开,上下打量着马路,带着一丝警惕,“什么事儿?”
马路原本想说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没这个必要,“是这样的,您是这儿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这个回答让马路颇感欣慰,刚出师就碰到一个“活历史”。
“听说这个楼里,死过人?”马路开门见山地说。
“死的人多了!”老头翻着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个楼里不死人的?”
马路也笑了,刚才的问题不严谨,赶紧解释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据说这楼里面迄今还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
老头又翻翻眼睛,但丝毫没有惊讶的感觉,也许二十年来,他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反问道:“你信吗?”
马路愣了一愣,看着老头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机,替老头点上烟,指指树上的鸟笼,“这是您的鸟?是八哥吧?”
“没错。”老头吸了一口烟。
马路打量着这只鸟,实在是难看得很,羽毛稀松,毫无光泽,都露出里面白色的肉了,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机勃勃得多。
马路皱皱眉,老头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么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诉你,它年纪比你爷爷都大。”
“大爷,您这可是开玩笑了,”马路咧着嘴,他不懂鸟,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种八哥的寿命也就8—10年,那都属于养得好的,很多两年不到就死了,于是好奇地问道:“养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这鸟打一出生,就在我身边了,到今年二十岁了!”
马路吃了一惊,转过头再去看看那鸟,二十岁,相当于人当中的120岁,那岂不是还真是老寿星,比自己爷爷年纪还大,忍不住夸奖道:“哟,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钱。”老头站起身,把鸟笼子从树枝上挑下来,然后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惊动,睁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闭上了——确实是老了。
“二十年?那岂不是也跟着您一块经历了很多事儿。”马路醉翁之意不在鸟,故意把话题一点点拉了回来。
老头逗着鸟,鸟也不理他,老头像是对着鸟,又像是对着马路在说:“时间一长,就都成精了。”马路皱皱眉头,不明就里。
老头放下鸟笼,直接问道:“年轻人,你是来问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儿吧?”
马路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老头摆摆手,说:“那天我就在他们跟前呢!”老头指指不远处的一块空地,“我看着那把铡刀,把那小姑娘的脑袋活生生地切下来的。”
马路赶紧又掏出烟,递过去一根,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老头把当年他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马路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那个铡刀女孩,还有另一起变态杀人案,和此事纠结在一起。
“那么说来,那女孩的尸体,真的一直没发现?”
“呵呵,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可现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宁愿去相信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也不愿意承认曾经发生过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