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力配合!”
“三月二十七号晚,也就是两周前的周六,菲利克斯回饭店时是几点?还记得当时他是什么样子的吗?”
“稍等,我去查查。”大约半小时后,他回来了,摇着头说:“不清楚。我问了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不知道。一位侍者在十二点换班,他说菲利克斯那时还没回来。这是个值得信赖的人,可以相信他的话。那天晚上接班的侍者,夜间负责升降电梯和给菲利克斯整理房间的服务员今天都没上班。我等他们来了后再去问,然后告诉你结果,会来不及吗?”
班利又给警察厅打了个电话。
休威说:“伦敦打来报告,说上周二,也就是四月一号有一个桶子从克劳斯火车站被送到巴黎来了。它是被装在从多佛到加莱的客车上运送的,由莱蒙特·路梅特寄给杰克·托贝努的。你去查一查吧?”
“怎么又有一个桶子,到底有几个?”去往车站的途中,班利觉得如坠云雾之中。他们手中掌握了不少的资料,但是都联系不到一起来。又出现了新的证据,但事情并没好转反而变得更加复杂混乱,要解决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在英国时,他很相信菲利克斯,认为他是无辜的,可到了现在,他也开始怀疑了。
在托运处,班利把利朋的名片拿给他们看。工作人员已经认出他来了,没等班利说完生硬的法语,对方就说:“我还记得那个桶子。”他把身边的文件拿过来,翻阅着说:“就是它了,本月一号,也就是上周四下午五点四十五分被送来的。从克劳斯车站出发,收件人是托贝努。在没人来领之前,一直在本站存放着。没过多久,收件人就自己带着马车来把货物取走了。”
“托贝努长得什么样子?”
“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留着黑胡子,没有什么特别的。”
班利把菲利克斯的照片给他看:“是这个人吗?”
工作人员仔细地看着,有些犹豫地说道:“确定不了。看着倒是有点像,但不敢肯定。”
“那人来取桶子时是什么时间?”
“这点我印象很深。因为本来五点十五分时我就该下班了,但那个桶子要办领取手续,所以我下班的时间延迟了五分钟,他应该是在五点二十分走的。”
“那个桶子有什么不一样的吗?比如,相较于一般的桶子而言,它有什么特别的?”
“它有两点挺特别的。首先,它结实的程度很不一样,一般的桶子哪有用那么厚的铁箍的。其次,它非常的沉重,要两名搬运工人才能把它卸下来。”
“除了标签之外,在文字上还有别的说明吗?”
“有。”他说,“上面用英、法、德三种文字标注了‘请退回’的字样。巴黎公司的名称也有标注。”
“是什么公司?”
“记不起来了,抱歉我把它给忘了。”
“如果公司的名字被说出来,能想起来吗?制造雕刻品的德比耶鲁公司,是吗?”
“有点像,但确定不了。”
“没关系。桶里运送的是什么东西?”
“按照货单上的标注应是雕刻品。但有规定我们是不能打开的,所以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装的雕刻品。”
新出现的桶子和他们现有的同属一个型号,但德比耶鲁公司有很多这样的桶子,新情况不会对他有任何的帮助。
在回旅馆的路上,班利一边慢慢地走着,一边将各项调查结果重新想了一遍。他试图给这些纷乱的线索找一个合理的逻辑,让它们看起来更合常理。现在出现了三个桶子,它们都有各自的运送路线,他极力想从中取得某种联系,可是不管怎么想,它们似乎都没有任何关系。
他点起一根雪茄,想如果换个思路,不专注于桶子出现的顺序,而把目光集中在寄送的时间上呢,会不会有不一样的发现?周二晚上从巴黎出发,装在阿布鲁到撒布顿的客车上到伦敦的桶子是最先寄送的,它到达沃塔鲁车站的时间是周三早上。周四早上从伦敦出发,装在多佛到加莱的客车上,下午到达巴黎的是第二个被寄送的桶子。而同一天也就是周四晚上,第三个桶子由巴黎经诺昂转海运送往了伦敦,第二周的周一到达圣卡特林码头。运送的路线在巴黎和伦敦之间来回的反复,先是从巴黎到伦敦,后又从伦敦到巴黎,再后来从巴黎又运到伦敦。这其中隐含着什么呢?忽然,班利眼前一亮,恍然大悟:哪里有三个桶子,其实只有一个!只不过它被反反复复地运送,把人给搞迷糊了!
基于这一点,班利把这些事情串联了一下,越想越觉得这种推理非常有根据,而且联系得也很紧密。只有一个桶子,它既和托马说的只送出一只桶子的说法相符合,又可以解决桶子装入尸体的问题,此外,对于三个罕见的桶子同时在各地不停的运送,也可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没错,就是这样。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打开桶子,将里面的东西调包的事就发生在这三段旅程的某一段中。从卡比西大道商店的中庭被运出来时,桶里装的还是雕刻品,一直到七点四十七分到达圣拉萨尔车站装到开往阿布鲁的火车上,肯定是没有机会下手的。虽然被运到圣卡特林码头时,桶里装的已经是死尸了,但不可能在布鲁库奇号上动手脚也是有证据的。所以,想要偷天换日,必定要在圣拉萨尔——阿布鲁——撒布顿——沃塔鲁——克劳斯——多佛——加莱——嘉迪尼街的货运站——诺昂这段运送的过程中寻找机会下手。班利下定决心,就从这里查起。
按照这个思路往下推,班利注意到,这三次转运过程中,都有一位中等身材、留着黑胡子、长得像外国人的男子参与。第三次肯定是菲利克斯,前两次,虽然不能确定那个男子的身份,但根据描述,都很像菲利克斯。假如这三人真的都是菲利克斯,那桶子只有一只的推论就更加合理。可是菲利克斯将桶子这样运来运去的,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吗?
再一次,班利肯定了自己的推测。如果这些事真的都是菲利克斯做的,就有两种可能:第一,凶手就是他,他把桶子运回家是为了处理尸体;第二,他是无辜的,是凶手把桶子寄给他的,目的是想陷害他。在他的心里一直认为,菲利克斯并不是凶手。从圣卡特林码头领回桶子时,菲利克斯真的不知道桶子里装的是死尸吗?这一点很重要,必须得到确认。这时,他的脑海里又浮现了在伦敦警察厅打开桶子的那一幕,瞬间菲利克斯表现出了极度震惊和恐惧。莫非菲利克斯在表演方面是个天才?他真的一点儿都不知道吗?班利想,即使更具有表演天分的演员,也难以达到菲利克斯当时那种表现的演技。这突如其来的事情,使他完全崩溃了,至今还卧病在床。总不会,他是在装病吧?对于桶子里装着死尸这件事,菲利克斯肯定是毫不知情!果然如此,他就是清白的。但是现在他不好妄下断言,还是需要医学来证实。
如果菲利克斯不是凶手,那到底是谁下此毒手呢?为什么要行凶呢?目前,他实在推断不出什么来,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暗示凶手的可能性。
接下来,班利又转移了焦点,不再专注于杀人动机,而开始研究杀人方法了!勒杀并不常见,同时也非常恐怖,凶手肯定很残忍。杀人之前,要花很长时间来准备。班利觉得,就算是最残忍的人预谋要用这种方法来杀人,真正动手时也很难冷静。或许当时凶手极其激动,要么就是在爱恨纠结、妒火中烧的情况下,导致了犯罪。那么,嫉妒就很有可能成为杀人动机。
一般说来,勒杀是在凶手就要行凶了却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才采用的,由此可见,凶手在杀人之前是没有预谋的,要不然,这桩凶手案中就会出现作案工具了。不是计划好了才杀人的,这样想就会觉得凶手不是那么冷酷。在死者单独相处时,凶手的情绪忽然变得狂躁而难以控制,除了被极度的嫉妒迷惑了心智外,还会有什么让人如此疯狂呢?
如果真的是因为嫉妒行凶的话,那凶手又会是谁呢?会是死者过去的恋人吗?关于这一点,调查过程中总是被忽略掉,班利觉得应该要查清楚,这很有必要。另外,不是她的情人,行凶的就是她的丈夫了。如果菲利克斯和夫人约好见面,而被波瓦拉发现了,这样就具备了谋杀动机。当然,现在这只是推测,事实还有待查证。
班利把自己理顺的思绪当作客观事实,记录在了记事本上:
三月二十七号,周六——波瓦拉家举行晚宴。晚宴后夫人失踪。
三月二十八号,周日——菲利克斯已在伦敦了。
三月二十九号,周一——菲利克斯将订购函寄给了德比耶鲁公司。
三月三十号,周二——订购函寄达德比耶鲁公司,他们把雕刻品装在经由阿布鲁一撒布顿的客车上寄了出去。
三月三十一号,周三——一个长相酷似菲利克斯的男子来到沃塔鲁车站领走了桶子。
四月一号,周四——桶子被送出克劳斯,有人在北停车场把它领走。嘉迪尼街货运站接到了巴黎寄来的桶子。
四月二号,周五——菲利克斯收到了所谓的“罗迪”的明信片。
四月五号,周一——菲利克斯到达码头,领走了桶子。
除此这些,班利还记录了一些重要的事实。第一,一个自称是罗迪的人寄给菲利克斯一封信,上面的字是用打字机打的,内容是关于桶子、打赌还有能力测试的,后来桶子里发现了另外一封信,内容与五十英镑的债务有关,两封信用的纸张同一类型的,而且用的是同一打字机。第二,德比耶鲁公司收到的由菲利克斯寄来的订购函用的也是同一信纸。
这次,班利很满意于自己的推理。
☆整合信息
晚上九点,按照约定班利来到警察厅。利朋已坐在那里等着了,班利刚落座,休威就说:“利朋正要讲述他的探险呢!”
“按照周六计划好的,”利朋说,“昨天我到帝羌去了,也找到了苏珊。这个女孩很乖巧,并且值得信任。从她那里,波瓦拉和管家的陈述得到了证实,另外她提出了三个疑点。第一,夫人出门时是戴着帽子的,但却没有带一个固定帽子的发卡,她对这点很不解。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帽子要固定住才不会往下掉。我说可能夫人走得匆忙,一时之间给忘了。她说不会这样的,发卡就扎在夫人触手可及的衬垫上。戴上帽子的女孩是不会忘记这件事的,就算是一开始忘了,下楼时因为没有固定,帽子会不住地摇晃,从而使她想起来。所以她觉得奇怪。第二,夫人出门时没带一件行李,就连必不可少的手提包都落下了。第三,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一点。要举行晚宴的那天,早上夫人曾让苏珊到康迪聂德饭店送一封信给菲利克斯。看了信,菲利克斯让她给夫人带话,说他会如约去拜访。”
听完报告,厅长说:“发卡的事值得推敲。”接着,班利也汇报了他调查的情况。
班利的汇报引起了大家的一阵讨论。
厅长说:“我刚才也得到一些消息。康迪聂德饭店打电话来,说已经查出周五菲利克斯回饭店的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半,晚间电梯员和房间服务生都是这么说的。当时菲利克斯看上去很高兴,不过,他们说他一直以来都是个和蔼可亲的人,所以说那天的样子没什么奇怪的。”休威取出雪茄,说:“请用。到现在为止,案件陷入僵局,调查停滞不前。看来我们应该整理一下手头的资料,进行一下推理判断了。除此之外,也要谨慎地拟定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的确!”班利说,厅长的提议也是他正想要做的,班利不由得一阵欣喜,“厅长,我假设死尸是这个案件的焦点,其他所有的事都是围绕处理死尸而发生的。利朋,在这一点上我们是观点一致的吧?”
利朋点头表示赞同。
接着班利说:“我们再看杀人的手段,勒杀这种手段极其残忍。我认为凶手如果不是个疯子,就是个情绪失控、激动异常的男子。如果有别的选择,这种方法肯定不是首选。由此可见,凶手并不是有预谋才行凶的。”
“我也这么想,班利,请接着说!”
“肯定是凶手和夫人独处时,突然非常激动,以致情绪失控。是什么样的感情,才会使人冲昏头脑最后竟将人置于死地呢?
“首先我想到的是因爱情而引发的恨意和妒忌。但这么激动的会是谁呢?我就想到了菲利克斯,夫人甚至愿意和他私奔,我想他不可能含着满腔的恨意和妒忌。情人之间互相争吵有时也会失控,但不会致人死亡。这样看来,菲利克斯就没有那么明显的犯罪嫌疑了。相比之下,心怀这么强烈的恨意和妒忌的人,很有可能是波瓦拉,他有更为明显的行凶动机。”
“我觉得你说得很对。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刺激了波瓦拉,使他的心情急剧恶劣,最终杀死了夫人。他一定是知道了夫人决定弃他而去,跟菲利克斯私奔,或在他们计划私奔时就被他发现了,于是他怒火中烧决定下手。如果完全不知情,就谈不上情绪变化了。”
“说得没错。”
“而且,他肯定还非常爱她,才会情绪失控。要不然,他最多也就是感到无法理解、气愤,达不到我们说的失控、狂乱的程度。如果两人本来就关系紧张,或波瓦拉的感情并不专一,那发生这种事他除了不解、意外,说不定还会觉得高兴。”厅长说。
班利和利朋也都同意这种说法,于是厅长继续说:“根据以上的推理,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波瓦拉对他的夫人用情至深,而且得知她要私奔,或是已经私奔,那他就有了犯罪动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他还有菲利克斯或是其他什么人,都没有犯罪动机。”
“厅长的推理过程中,包含了很多的可能性。”利朋思考着说,“难道就没有可能是其他人吗?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菲利克斯和波瓦拉身上。”
“没错,管家也可列为怀疑对象,必须把他的行动调查清楚。夫人同时还和别人有私情也未可知,不能将这一点忽视了。不过,目前还是要圈定菲利克斯和波瓦拉。”
“还有一点要注意,”班利说,“根据验尸报告,夫人的死亡时间和她从离家到被害的时间隔很短,差不多是连续的。根据从饭店负责人那儿得到的消息,我们可以假设菲利克斯在晚宴后的第二天就回伦敦去了,他是不是和夫人一起走的?如果是,菲利克斯就有嫌疑。如果不是,波瓦拉的嫌疑就更大。”
“是的。我们暂时把凶手是谁放在一边,来想想尸体是怎么被装进桶子的。桶子是如何来回运送的,我们已讲很清楚了。从卡比西大道被送出时,桶里装的的确是雕刻品。一直到被送到沃塔鲁车站,可以肯定没有被动手脚的机会。然后有二十三小时的时间,是无法明确桶子行踪的,后来就出现在克劳斯车站。我们要注意,并不是有两只桶子。后来,那只桶子又被送回巴黎,我们证实运送途中它没被动过。
“到了巴黎,下午五点二十分,桶子由北停车场送出,然后就没了踪迹。到晚上六点十分,它才再次在货运站出现,这次又被送到了伦敦。到了伦敦后,桶子里已经装着死尸了。在被运送的过程中,它被动手脚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桶子被调包是发生在没有踪迹的这段时间里。
“我们先对它在巴黎时的情况进行一下分析。从北停车场运往嘉迪尼货运站,马车运送桶子需要多长时间?”
“五十分钟左右。”厅长说。
利朋说:“我很赞同班利的看法。这样想,就可以解释桶子为什么会行踪不明了。要把桶子打开,取出里面的东西,再把死尸装进去,这个过程是要花费很多时间的。我觉得,尸体装桶的地点应该是伦敦。”
“不错,利朋!我想你说的应该就是和真实情况相符的。”
“厅长,照这样推理下去,波瓦拉夫人应该是去了伦敦。她在死了之后才被运到伦敦的可能性不大。再结合班利带来的法医验尸报告,根据那上面的死亡时间,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周日夫人和菲利克斯一起去了伦敦。”
“好像是这样。”
“如果她真的随菲利克斯去了伦敦,那凶手就是菲利克斯了。另外,还有很多疑点指向他。假设就是他杀了夫人,他会做些什么来处理尸体。首先,他得找个地方,把尸体藏好。这使他想起了桶子,几个小时前他曾看见过,那是用来装载雕刻品的。他知道有桶子,而且还知道怎样得到桶子。为了在型号、外形上配合自己的需求,他给雕刻品公司写信,并特别订购了他们的商品。”
“假地址是怎么回事呢?”
“我暂时无法解释。但我想也许凶手那样做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接着说!”
“桶子被送到,他马上去领了回来,并运去圣马罗山庄。然后将其中的雕刻品取出来,再把尸体装进去。接着又把桶子运到克劳斯车站寄往巴黎,同时他自己也乘同班车到了巴黎。到站之后,他立刻雇了车取走桶子,把它从北停车场运去了嘉迪尼街的货运站。桶子再次被运去伦敦,紧接着他也回来了。周一就到码头取走了桶子。”“他把桶子这样运来运去有何用意呢?既然是为了把尸体处理掉,他虽然折腾了半天,但没有达到目的呀?”
“我还无法解释。”利朋说,“虽然我说不清,但我想他这样做可以起到扰乱视听的作用。在桶子被反复运送的过程中,一个留着黑色胡子,长得酷似菲利克斯的男人,每次都会出现,这一点可以有力的证明他就是凶手。目前,除了他没有出现任何这样的男子,我想那个人就是菲利克斯了。”
“假如正是像利朋推论的那样,”班利说,“那封关于打赌的信就是菲利克斯写的。很明显,他是想要嫁祸给罗迪。”
厅长说:“也许他想嫁祸的人是波瓦拉。”
“波瓦拉!”利朋好像恍然大悟,大叫道,“没错,这就对了。我总算明白了,不管是信还是桶子,都是被菲利克斯利用来摆脱罪责的工具。你觉得呢,厅长?”
“很有道理。”
班利质疑道:“为什么要把罗迪扯进来,直接署上波瓦拉的名字不就得了?”
“那样目的太明显了!”因为推理得非常顺畅,利朋有些手舞足蹈,“会使事情过于简单!菲利克斯考虑到,波瓦拉不可能不在信上签名,干脆就假借罗迪的名义好了。这一点他还是挺高明的。”
“如果真是菲利克斯写的信,”班利说,“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信上体现出的信息和知识,只有菲利克斯才有。在多旺森德咖啡厅,是他跟罗迪谈论彩票的事,所以他非常了解。罗迪和杜马希尔的所谓打赌只是敷衍警方的说辞,根本就是虚构的。或许只是菲利克斯为了领取桶子而捏造的借口。”
“没错!”利朋很兴奋,“整件事看起来丝丝入扣。总算是有点眉目了!还有一点,我们不能忽略,苏珊提到夫人曾给菲利克斯留下信。这说明,那天晚上,为了某件事,夫人和菲利克斯的确曾协商过。”
“没错,这很重要。”厅长说,“但是目前还是有些疑点,比如,发卡的问题。利朋,你觉得应如何解释呢?”
“我想,她当时因自己的决定太激动了,兴奋之余,连自己要干什么都不知道了!”
厅长摇摇头道:“这太牵强了!她一件行李都没有准备,看上去并不是要去私奔。我觉得,当天晚上夫人就被杀害了。凶手是用帽子和外套来迷惑我们,说不定那些东西都被他藏起来了。”
班利接口道:“以前,我也曾这么看,但后来我还是否定了这个想法:首先,如果夫人是在周六晚上被杀,尸体要安放在哪呢?运送雕刻品时,书房曾留下桶子的印痕,可是后来店家来取走了桶子,因此就排除了用桶子放尸体的可能。其次,那幢房子里,没有地方可以存放尸体。管家和女仆曾经反复搜查,什么也没找到。如果她是在家中被害,菲利克斯、波瓦拉,或别的什么人以及两人联合作案的可能性都有。根据调查凶手就不可能是菲利克斯,因为没有同谋,要把尸体运送出去,菲利克斯是做不到的。而我们也没有发现存在同谋的可能。波瓦拉呢,处理起尸体来,他要方便很多,但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场。说到管家,我敢确定他非常值得信任,不可能是这件事的同谋。在厅长推测的那些作案时间里,有任何事情发生,管家都可以看到。”
“这么说也对。其实,联系你的推论,再想想利朋的分析,倒是可以推出一个结果。”
“我也觉得夫人不是在当晚遇害的,”利朋说,“但是我不同意班利关于波瓦拉不在现场证明的看法。”
“我觉得是有道理的。”厅长说,“你认为哪里可疑?”
“波瓦拉关于从工厂出来之后的说法并没有确证。真的有那么个美国人吗?我觉得,那根本就是他捏造的。”
“有道理!”厅长说,“但那不是重点。波瓦拉说他到家的时间是刚过一点,管家和仆人也都证实了他的说法,所以不用再讨论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证据,你们记得吗,他说在沿着河岸回家的路上,下起了雨?你们问过管家,主人是不是被雨淋湿了外套,他的回答和波瓦拉说的一样。我调查了一下,那天晚上的雨并不是很大,晴得也很快。但在大约一点的时候,下过一阵很猛的。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当时波瓦拉还没回到家?所以,在一点十五分之前,他不可能犯罪。一点十五分之后,也不可能犯罪,因为到那时,管家和女仆都在家,夫人和菲利克斯也已经走了。如果波瓦拉是凶手,也只能在那晚之后再行凶了。”
“关于这一点似乎没有什么疑问了。”利朋说,“根据分析推理,桶子及信件和波瓦拉都没有关系,我们已经确定夫人是在伦敦遇害的,刚才厅长也分析过他没有犯案时间,我想可以排除他是凶手的可能性了。你认为呢,班利?”
“我以为现在不管排除谁的嫌疑都还为时过早。依照我的看法,从行凶动机来说,波瓦拉最有可能是凶手。”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是说波瓦拉当晚就将夫人杀了。”厅长说,“你认为,因为夫人准备私奔,波瓦拉才要将她杀害。可他回家时她还在,所以那晚就没有所谓的私奔这回事。”
这个结论使三人不由得大笑起来。
然后厅长说:“总的来说,我们已经确定波瓦拉夫人遇害的时间,是在周六十一点三十分到第二周的周一晚上,也就是菲利克斯写雕刻品订购函的这段时间里。显然她是被别人杀害的,可能是菲利克斯或波瓦拉,也可能是其他人。就我们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波瓦拉与菲利克斯的嫌疑最大。先说波瓦拉,虽然他有明显的犯罪动机,但是目前还不确定他的夫人是不是要私奔。如果能证明他的夫人没有私奔,他就可以洗清嫌疑了。从我们目前的调查及推理来看,在有可能犯罪的时间里,他完全可以证明自己是不在场的。
“相反,菲利克斯却疑点重重。首先,有人指出,他曾接到一封信函,是关于夫人与之约会的。晚宴后,波瓦拉还没回来的时候,在十一点到十一点三十分这段时间里,他留下来同夫人单独相处。虽没有确切证据,但他们在一起一直待到一点左右也是很有可能的。后来,也许是夫人与他同行,也许是两人在同一时间单独行动的,他们都去了伦敦。这样推断是基于下面三个原因:一,她给丈夫留信,说她决定要跟菲利克斯在一起。这封信还没取得专家鉴定,对于它的价值还不能盲目相信。二,不管是生是死,当时她都已经离开家了。管家和女仆都曾搜寻过,什么也没找到。周一时,桶子才被打开,没人动过里面的雕刻品。三,通过对桶子的运送时间和路线的分析,桶子里被装入死尸发生在伦敦。可见,波瓦拉夫人已经到了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