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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馆在我们的身后消失。亨利·怀特正站在人行道上看着我们离开,脸色凝重。然后他转过身原路返回。“我们做到了!”我长呼了一口气,无法掩饰自己的兴奋,“来到这个国家的最残暴的罪犯,现在被我们拘留了,而这全靠你和你的天赋,凭那本书!终于结束了。”
“我不太确定。”
“我亲爱的埃瑟尔尼——你就不能歇上一会儿吗?我告诉你,我们成功了。你成功了!看——我们已经顺利上路了。”
“但是,我想——”
“什么?现在你还有怀疑?”
“比怀疑更甚。这不对劲。都不对劲。除非……”
他停了下来。我们的前面,那名警察正在拉缰绳。一个男孩,推着一辆满载蔬菜的独轮车在穿过街道,他正挡着我们的路,因为独轮车的一个轮子好像卡在一道车辙里了。另一名步行的警察走上前,去帮着清道。
那男孩抬起头。是佩里,他现在穿着一身破烂的束腰宽松上衣,系着腰带。就在刚才,他的双手还是空空如也,但是突然间他抬起手,那把他曾用来威胁过我的手术刀已经在他手中,在太阳下闪闪发光。他不发一言,拿着刀旋转起来。第二个警察浑身鲜血倒了下去。同一时刻,有一声枪响——就像撕开一张纸的响声——执掌“黑玛丽亚”缰绳的警察滚向一侧,重重地摔在马路上。第二声枪响,他的同伴也跟着摔了下去。一匹马用后腿直立了起来,撞上了另一匹。从一家商店里出现的一个女人开始尖叫不已。一辆从另一边过来的马车改变方向,驶上了人行道,几乎要撞到她,最后撞上围栏。
埃瑟尔尼·琼斯取出一把枪。他一定是违反了所有的规定把枪带进了公使馆,枪就一直在他口袋里。他举起枪瞄准了那个孩子。
我取出了我自己的枪。琼斯看着我,我觉得我看到了震惊、沮丧,但最终对命运的屈从划过他的双眼。
“我很抱歉。”我说,一边冲他的脑袋开了枪。
第二十一章 事实真相
我亲爱的读者,看起来我欺骗了你们——虽然,事实上你们对我而言,并非非常亲爱,不管怎么说,我已经煞费苦心地避免欺骗你们,哪怕是一丝一毫。那就是说,我没撒谎。至少没有向你们撒谎。也许这就要看如何解读了。举例来说,“我是弗雷德里克·蔡斯”与“让我来告诉你吧:我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蔡斯”——我记得在第一页上我是这样打字的——之间,就有天壤之别。我说过在迈林根躺在石板上的那具尸体就是詹姆斯·莫里亚蒂了吗?没有。我只是说,很确切的,那是挂在死者手腕上的标签所写的名字。到现在为止,你们应该不会没注意到,我,你们的讲述者,就是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弗雷德里克·蔡斯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中……也许还有你们的想象中。你们应该不会吃惊吧。这两个名字哪一个出现在封面上?
一直以来,我都谨慎地做到公正,即便只是为了自娱自乐。我从未描写过自己未感受到的情绪,甚至于我让你们知晓的我的梦,也都是如此。(弗雷德里克·蔡斯会梦到在莱辛巴赫瀑布溺水吗?我不这么认为。)我完全照原样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我的确喜欢埃瑟尔尼·琼斯,甚至在得知他已婚后,我还试图阻止他继续办理这个案子。我确实觉得他是个能干的人——虽然很明显他有他的局限。例如他那次伪装的尝试就是可笑的。在我们出发去布莱克沃尔湾的那天,当他打扮成一个海盗或渔夫出现时,我不但认出了他,还得努力不让自己大笑出来。我用心地记录下每一句话:我自己的和其他人的。也许我有时会被迫回避某些细节,但是我没有添加过任何无关的事情。你们也许会想,这是一场用心策划的游戏,但我发现写作这事真是沉闷乏味——所有那些花在敲击打字机上的时间,已经被证明不值这八万零两百四十六个词(我有一个特别的本事,就是边打字边数数,并且记住打了多少字数的能力)。有几个键卡住了,而且字母“e”字迹太淡,以至于无法辨认。有一天,有人必须把这整篇玩意儿重新打一遍。我的老对手夏洛克·福尔摩斯真是幸运,他有华生做他的冒险事迹的忠实记录者,但我就负担不起这样奢侈的做派了。我知道,即便有可能,在我的有生之年这书也不会出版。这就是我的职业特性。
我必须亲自解释。我们一路如此一起走来,分道扬镳之前必须达成共识。我累了。我觉得我已经写得够多了,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必要回到开头——真的,甚至还要早些——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在一起来看。我想起了克里斯蒂安·冯·埃伦菲尔斯在他那本极具吸引力的著作《格式塔的特性》中提出的格式塔理论——我在去迈林根的火车上,碰巧正在读这本书——它质疑大脑和眼睛之间的关系。有一种很普遍的视觉错觉。你以为你正看着一个双烛台。然后,走近细看,你发觉实际上那是两个面对面的人。在某些方面,这就是一个类似的运用,虽然没有这么细微。
为什么是我在迈林根?为什么伪装我自己的死亡是必要的?为什么我和埃瑟尔尼·琼斯督察见面,并成为他的旅伴和朋友?嗯,让我把电灯打开,再倒上一杯白兰地。好了,我准备好了。
我是犯罪界的拿破仑。夏洛克·福尔摩斯第一个这么称呼我,要承认我对这个称呼非常得意,就太不谦虚了。不幸的是,当1890年接近年底时,我还一点不知道我的“圣赫勒拿岛的流放”正要开始。福尔摩斯讲述的有关我生活的几个粗略情节基本上正确,我无意在此对它们详加扩充。我的确是两个男孩——双胞胎——中的一个,出生于戈尔韦的巴利纳斯洛镇上一个体面的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位大律师,但是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他开始和“爱尔兰共和兄弟会”有染,他知道这也许会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所以决定把我和我兄弟送去英格兰完成学业。我来到了沃丁顿的霍尔学院,在那里我在天文学和数学上的表现出类拔萃。从那里我去了科克的女王学院,师从伟大的乔治·布尔,在他的指导下,我在二十一岁时,发表了针对二项式定理的论文,我可以自豪地说,这篇论文在整个欧洲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结果我被一所大学任命为数学教授,那里是一个大丑闻的事发地,这个丑闻将改变我的人生轨迹。我不准备详细阐述这丑闻的确切性质,但我会承认,我对所发生的事情不感到骄傲。虽然我的兄弟站在我一边,但是我的父母再也没有和我说过话。
“可是,这个人具有最恶魔般类型的遗传倾向。他的血液中流淌着犯罪的气质……”
这就是福尔摩斯——或者是华生——写的,但他们错得离谱,如果我的双亲读到它,他们会深感羞辱。他们如同我说的,是令人尊敬的人,在我那悠久的家族史中,家族成员从未有过一丁点儿行为不当。我的读者们也许会觉得这难以置信,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会认真考虑改行从事犯罪行当,但我向你保证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正在伍利奇做私人家庭教师,虽然我确实有几个学生是附近皇家军事学院的学员,我可不是有人声称的“陆军教练”。其中有一个可爱的用功学生,名叫罗杰·皮尔格雷姆,他先是因赌博而债台高筑,而后交上了一帮时髦人。有一天晚上他极其苦恼地来找我。他害怕的不是警察——而是他自己的那伙人,为了他们认为皮尔格雷姆所欠的一小笔钱,对他翻了脸,皮尔格雷姆真的相信自己会被大卸八块。我有点犹豫,但还是答应代表他出面调解。
就是在那时,我有了第二次改变自己生活的发现,也就是那些最底层的罪犯——小偷、窃贼、造假者和骗子,他们是伦敦的瘟疫——都愚蠢得不可救药。我以为我会害怕他们。结果,我感觉到,即便在一群绵羊中走过也要多一些焦虑。我立刻看出来,关键是他们缺乏组织,而作为一名数学家,我天然地适合这项任务。如果我能像赋予二项式定理那样,赋予他们的恶行同样的规则,我就可以聚集一股能对抗世界的力量。我要承认,虽然一开始我感兴趣的是智力的挑战,我已经开始想到个人的利益了,因为我逐渐厌倦了紧巴巴的日子。
我花了三年多一点的时间去成就我的目标,也许有一天我会描述这个过程,尽管老实说这不太可能。除去其他的顾虑,我从来不是一个自吹自擂的人。隐姓埋名一直是我的格言——毕竟,警察怎么会去追踪一个他们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的人呢?我只是说,罗杰·皮尔格雷姆和我待在一起,给我提供了实在的支持——就是劝说——那偶尔是有必要的,虽然我们很少诉诸暴力。我们不会用克拉伦斯·德弗罗和他的团伙那种残暴的手段。我和罗杰成了亲近的朋友。我是他婚礼上的伴郎,我仍然记得他的太太生下他们第一个孩子乔纳森的那天。就这样,我们来到故事的开始。
1890年临近年底时,我非常舒适,并且自信自己的事业将会持续蓬勃发展。伦敦没有一个罪犯不为我工作。一路走来不可避免地有杀戮流血,但是事情已经解决,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哪怕是最卑贱、最胆小怕事的罪犯,也都对能在我的保护之下干活而富裕起来表示感激。是的,我从他们的收获中拿走了很大的一部分,但是当情况变得对他们不利时,我总是在那里,爽快地为他们付保释金或辩护费用。我也可以非常有用。一个撬门掘洞的盗贼想要销赃吗?一个诈骗犯想要一个假的鉴定人吗?我把他们带到一起,给他们打开不止一种门路。
当然,还有夏洛克·福尔摩斯。世界上最伟大的咨询侦探当然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过多地去想他。难道我和那个荒谬的马斯格雷夫典礼,或者同样不可能的“四签名”一案,有什么关系吗?圣西蒙爵士的婚姻,或者微不足道的波西米亚丑闻,我怎么会在乎呢?我知道华生会让你们觉得我们是死敌。好吧,这能帮他提高杂志的销量。但是事实上,我们在颇为不同的领域里活动,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们也许永远不会相遇。
这件事情就是克拉伦斯·德弗罗和他的随从——埃德加·莫特莱克和利兰·莫特莱克,还有斯科奇·拉韦尔——的到来。我告诉埃瑟尔尼·琼斯的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是凶恶的罪犯,在美国享受巨大的成功。然而,不真实的部分是,我断言他们想和我合伙。正好相反,他们到英国来是要消灭我,夺走我的犯罪帝国,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行动之迅速,手段之残暴,让我大为吃惊。他们用最卑劣的手段策动我的追随者们反对我。谁胆敢抗议,他们就杀掉谁——手段总是血腥不堪,以此作为对所有其他人的警告。他们还利用警方的线人对付我,向苏格兰场和福尔摩斯两边提供信息,就这样,我发现自己在三条战线作战。“盗亦有道”就此休矣!也许我变得过于自信了。当然,我毫无准备。但是我会这样给自己开脱:他们不是绅士。他们是美国人。他们对于我所一直遵从的礼仪和运动员道德规则,一点儿也不当回事。
对,我已经说过,罪犯们是愚蠢的。对此我还要补充说,他们也是只顾自己的。很快,我的下属们就意识到风在朝哪个方向吹,然后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站好了队”。我最亲密的顾问们一个接一个地抛弃我。我不能怪他们。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无论怎样,到4月初,我难以置信地发现自己成了一个逃亡者。我的一个优势是德弗罗不知道我长什么样,也找不到我。如果他找得到我,他就会杀了我。
此刻,我只有三位亲密盟友。他们都已经在这个故事中出现过了。
三人中最出色的叫佩里格林,也可称为珀西或者佩里。虽然几乎难以令人置信,他身为洛蒙德大公的幼子,如果不是他对于七岁时就被送去的爱丁堡私立学校,以暴力表示抗议,他本来有权享受舒适甚至是娇生惯养的生活。那地方由耶稣会会士管理,他们对待学生,一手《圣经》,一手桦木棍,一周以后,佩里就逃跑了,南下来到伦敦。他绝望的双亲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搜寻,并且为他行踪的线索悬赏巨额酬金,但是一个决心不让人找到的孩子,是不会被人找到的,佩里快乐地消失在这个大都市里,和其他数以千计在首都勉强度日的孩子一起,睡在拱廊下面和门洞里。有一段短短的时间里——在这件事里有某种讽刺——他曾是一个服务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街头少年帮派,“贝克街非正规军”中的成员,但是薪水少得惹人嘲笑,不管怎样,佩里很快发现自己更喜欢犯罪。我非常喜欢他,但是我承认他身上有种让人很不安的东西,也许这是洛蒙德家族内近亲繁衍的结果。在我遇到他时,他十一岁,而据我所知,他已经杀过两次人。我吸收他为我工作之后,他更频繁地杀人——都阻止不了——我得有点儿遗憾地补充一句,他那怪诞的嗜血欲望偶尔对我还是有用的。从来没人注意过佩里。他似乎不过就是一个胖胖的金发小孩,他喜欢伪装,他可以夸张地混进任何一个房间、任何一个场合。他在我这里找到了他的职业。我不会说我成了他的第二个父亲——由于佩里厌恶权威人物,这就太危险了,他会乐意动手杀了他的第一个父亲。但是我们有自己亲近的方式。
我必须对塞巴斯蒂安·莫兰上校少用些笔墨。我已经描写过他了,华生医生可以提供任何你需要的进一步信息:他上过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是一个士兵、赌徒、成功的猎手,而且更重要的,还是一个狙击手,莫兰做了很多年我的二号人物。我们从来都不是朋友。那完全不是他的方式。他作风粗暴,并且有几乎无法控制的愤怒倾向,奇迹是他竟然跟着我这么久。事实上,他之所以如此,仅仅是因为我付他很多钱。他永远也不会加入德弗罗的团伙,因为他对于美国人有着强烈的憎恶——真的,还对于许多外国人——这让他一开始就与众不同。如果我来提醒你们,他选择的武器是一把德国机械师利奥波德·冯·赫尔德发明的消音气枪,你们也许就会想到他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角色。
最后,我要说到乔纳森·皮尔格雷姆,他是我过去的学生罗杰的儿子。他的父亲和我分道扬镳——他在布赖顿提前退休。他和我在一起的时间里得以发家致富,他的妻子从一开始就为他担惊受怕,所以,当他请求离开我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吃惊,只是有少许忧伤。一个犯罪大师的一生中朋友太少,可以信赖的人也太少,他既是一个朋友,又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然而,他还是偶尔会和我通信,十六年之后,他把儿子送到了我这里。他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和其父曾经一样恣意妄为。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孩子的母亲怎么看待这种奇怪的“学徒”身份,但是罗杰已经意识到,有没有我,乔纳森都会转向犯罪,罗杰断定跟着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是个极其好看的孩子,他的清新率真让人情不自禁地喜欢,而直到今天我还在后悔,在我绝望之际,我竟让他渗透进入德弗罗的组织核心。你在这个故事里读到的一切,我所做的一切,都始于他的被害。
从来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感到孤独。当我在海格特见到他的尸体时,我们正约定在此见面,以便他能提供我他搜集到的所有新信息。他被害的方式,他被绑起来处决的手段,让我感到恶心。当我跪在他的身旁,泪如雨下之时,我知道克拉伦斯·德弗罗已经打败了我,我的运气跌落到了谷底。我完蛋了。我可以逃离这个国家。我可以自我了断了。我已经没办法再忍耐了。
我听任这种愚蠢的想法停留了大概五秒钟。取而代之的是狂怒和复仇的渴望——这种情绪把我彻底淹没,就是在彼时彼刻,一个在我脑海中呈现的计划是如此大胆、如此出人意料,我肯定它会成功。你们一定记得我的处境。我有莫兰上校,我还有那男孩,可是除了他们之外,我没有人可以召来帮忙,而我们三个人就处于毫无希望的敌众我寡中。所有我过去的手下都已经背叛了我。更糟的是,我没法找到克拉伦斯·德弗罗,因为就像我一样,他从未暴露过自己。由于皮尔格雷姆,我知道了莫特莱克兄弟和他们的波士顿人会所。然而,我知道,这个团伙永远不会有人会为我背叛他们的头领。皮尔格雷姆还把我引向了斯科奇·拉韦尔,他住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附近,但他是一个极为小心谨慎的人。他的公馆就像一座碉堡。也许有可能杀掉他,但是我需要的是接近他,从他那里得到可以除掉团伙其他成员的信息。
那么,假设我可以把苏格兰场及其所有的资源为我所用呢?如果就像现在这样从内部进行运作,不让任何一方知道我是谁,我有没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利用他们来击败我的敌人呢?最了不起的数学上的卓见——例如对角线论证法或者寻常点的理论——都是在灵光一闪中发现的。我的想法就是这样来的。我必须以一个难忘的和无可争辩的方式死去,然后以另一种伪装重生。我既要利用苏格兰场警察为我做事,又要将自己藏身于他们之中,抓住任何到我身边的机会。很明显我本人不能假扮成一名督察。因为查我的身份太容易了。但假设我是从遥远的地方来的呢?我几乎立刻想到了纽约的平克顿事务所。他们跟着德弗罗和其他人来英国是完全说得通的。与此同时,两个机构之间缺乏合作是众所周知的,对我来说却正是难得的机会。如果我提供有效的文件和档案,肯定没有人会怀疑或是质询我是否有权在那里。
首先,我放了一些文件——包括波士顿人会所的地址——在乔纳森·皮尔格雷姆的口袋里。它们就在那里等着警方发现。接着,我准备去假死。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捆绑进我的计划里,几乎要让我发笑,但还有谁会比他更适合接受我在舞台上的谢幕呢?几乎可以肯定,福尔摩斯不知道他的调查受到了克拉伦斯·德弗罗的帮助。一共三次——分别在1月、2月和3月——他曾经和我不期而遇,我知道他为我的事情准备了大量材料,并且最终会将它们移交给警方。在4月末,我到他在贝克街的房间里拜访了他。我的一个担心是,这样他就会知道我这里的事情已经多么绝望,以及我实际上掌握的权力多么无力,但幸运的是,情况并非如此。他接受了我假装成的样子,即一个报复心强烈的危险敌人,下定决心要把他从场面上除掉。
应该还要提一句,我在冒险和福尔摩斯会晤之前,做了一些基本的防护措施,我惊讶于他没有看出来,因为他应该知道对我而言,隐姓埋名一直是有多么重要。一顶假发,一点白粉,上耸的肩膀,以及让我身材更高而特殊设计的鞋子……福尔摩斯不是唯一的伪装大师,让我高兴的是他向华生描述的我——“非常高且瘦,前额高耸”——是完全错误的。那时我还不知道事情会演变成什么样,而我一直为所有的可能做好了准备。
我仍然不需要重复我们的对话。华生医生率先到了那里。我只要说,到我们的对话结束时,福尔摩斯已经为他的生命安危而害怕了,而我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对他发起了几次袭击——所有这些袭击,目的都是为了恐吓,而不是为了杀他。
福尔摩斯的所作所为正如我所期望的。他给帕特森督察发了一份我以前同僚的清单,而他并不知道这些人现在已经都被德弗罗所雇佣,然后他逃往欧洲大陆。我和佩里以及莫兰上校跟着他,等待着机会来实施我计划的第一个高潮。袭击发生在迈林根的莱辛巴赫瀑布。
我猜到他该去造访那个可怕的地方。这是他的本性。没有游客,哪怕是一个为自己生命担惊受怕的游客,在经过那里时都无法不朝下注视那湍急的水流。我在他之前出发去那里,走过狭窄的小路,立刻知道我已经有了自己需要的布置。毫无疑问,这将是危险的。但是我愿意这么想,只有一位数学家才会在自杀般地跳进激流后生还。还有谁能这么仔细地计算所有必需的角度,冲下来的水量,下落的精确速度,以及不被淹死或是摔成碎片的概率?
第二天,当福尔摩斯和华生从英国旅舍出发时,一切都已就位。为防范任何差错,作为预防措施,莫兰上校已经藏在瀑布上方的高处。佩里,也许太过入戏了,伪装成了一个瑞士小伙子。我自己则等在附近的山脊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佩里拿出那封据称是店主写的信,召唤华生回旅店。福尔摩斯独自留下。就在这个时候我按计划现身了,而剩下的,有人也许会说,就是历史了。
我们两个进行了一番对话。我们都已经为结局做好了准备。千万别以为我对成功的机会完全自信。水流凶猛地倾泻而下,到处都是凹凸不平的岩石。如果能有其他选择,我一定乐意重新考虑。但我必须像是死了,有了这样的想法,我自然会允许福尔摩斯去写他的告别信。我稍许有些吃惊,他会觉得需要把将要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然而,我一点也没想到,事实上我们俩都准备假装自己的死亡,这个情况回想起来,我会觉得稍微有点奇怪。不过,我最需要的是他的证词,就在我们两个摆好架势,开始像伦敦运动会上的一对摔跤选手一样扭打起来之前,我看着他把那张便条放在紧靠他的登山杖旁边。这对我而言,是这段经历中最不愉快的部分,因为我从来都不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接触,而且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上满是烟味。他使出“巴顿格斗术”并将我丢下悬崖时,我真的相当感激。
这几乎杀了我。这真是一次奇怪和可怕的经历,就好像在天空中没完没了地下坠,四周还被水包围着,几乎不能呼吸。我眼睛看不见了,耳朵中都是水流的怒号。虽然我已经确切计算出需要几秒钟才能到达瀑布底部,可我好像在那里悬挂了一辈子。我模糊地意识到冲向我的岩石,而且实际上我有一条腿碰到了它们,但是碰撞很轻微,否则我的骨头就会碎了。最终,我直直地插进冰冷的水里,身体里的空气都被挤压了出来,我打着圈旋转着,真是死去活来。我心里某个地方意识到自己活下来了,但是万一福尔摩斯正在看着,我不能浮出水面。我指示过莫兰上校要让他忙着,朝他扔小石子来分散他的注意力,就在这个时候,我游到岸边,浑身打战,筋疲力尽地爬出水面,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
多么奇怪啊——真的,几乎是多么可笑——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都利用了同一个事件来让自己从这个世界消失,我因为已经说过的那些原因,而他呢?嗯,对于这一点暂时还没有能让人满意的答案。虽然很明显,福尔摩斯有他自己的日程表,也就是他希望能销声匿迹三年,这三年以“大断代”之名为人们所熟知,我一直担心他会再次出现,因为我几乎是这世界上知道他幸存的仅有的人。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怀疑他也许就住在赫克瑟姆旅馆,我隔壁房间里,我所听到的在黑暗中咳嗽的人就是他。这段时间里他去了哪儿?他到了那里之后又做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也不关心。重要的是他没有干涉我的计划,我没有再次看到他,也让我松了一口气。